初来乍到
序章
2009年,春节。
浓重的夜色正在慢慢退去,微弱的曙光在东方亮起,马路上空旷的几乎能当足球场。在这样一个合家团圆的日子还需要到处乱跑,不能回家跟家人儿女团聚的,除了边关站岗放哨的战士,就只剩下了排到除夕夜值班的倒霉警察。
包炯走在清晨的街道上,熬了一夜的脑子被左手边大海吹来的清凉海风刺激的清醒了许多。口袋里适时传出了黑猫警长的主题曲——他设定的来电铃声。
拎出手机,看着来电显示中显眼的“太后”两个字,包炯无声叹息,把手机凑到耳边,接通。
“你除夕又值班?”
“是啊,我刚下班。”包炯打了个哈欠,试图证明自己已经很困了不能再浪费时间进行闲话家常这种活动。
“你小子——还知道昨天是除夕?除夕夜你都不回家?你到底心里还有没有这个家?嗯?”一连串被高八度的尖细女声吼出来的话刺得人鼓膜生疼,包炯头疼的皱眉,把手机拉的离耳朵远了些,有气无力的开口:“太后恕罪,小人惶恐~”
“恕你个头!你是回家还是让我找过去?你信不信我去你们局长办公室投诉他害我们妻离子散!”
“我是尽忠职守……”包炯的反驳微弱至无力,“再说,你觉得局长会比较怕你还是比较怕我爹?”
“那我就写血书贴到你们局门口!差不过俩小时的车程结果让我两年没见着儿子,你觉得这合适么?嗯?嗯?”
“老娘,你收敛着点……”包炯头疼,他知道自家敢说敢做的老妈绝对干得出这么荒唐的事情——真要让她贴了她也不用再当警察了,“我等着就回家,今年正月一定回,可以吧?”
“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就去你们局门口跪请你!”充满威胁意味的丢下一句话,包家老妈终于心情愉快了,“对了,我送你的东西收到了没?你这小娃真是的,你娘送你个礼物还得用邮局……”
“收到了……”一说到这儿包炯顿时一头黑线,“你送的那是什么啊,包得花里胡哨拆开一看是那么个东西,你知道我同事当时都是怎么看我的吗?”
当时收到那个用粉红色彩纸包着还贴上了大片金光闪闪的小心心的包裹,包炯立刻被闲着没事干的同事围在了里面,结果一拆包裹……
摸摸口袋里那个硬邦邦的小盒子,包炯很有把它用力丢到一旁的海里的冲动。
“该,要不是你老是没有女人送礼物他们至于那么好奇么?”包家妈妈幸灾乐祸,“不围观才怪——对了,亮亮,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七。”清楚自家老妈专门说这么一句不可能是只为了问问他的年纪,包炯叹了口气。
“二十七了啊,距离成年过了九年吧?距离法定结婚年龄过了五年吧?就算你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号召,按照你们的传统,也已经过了两年吧?”包家妈妈声音很温柔,但包炯这边几乎可以在心里勾勒出她笑眯眯的用舌尖舔着自个儿尖锐虎牙的形象——他家老妈据说是有什么游牧民族的血统,把人当成猎物的时候阴森森的像荒野里的恶狼,“儿子,你到底什么时候才打算让你妈我享受享受抱孙子的乐趣?”
“你要有这个需要我立刻就去福利院,前几天刚捡了个被未婚妈妈丢了的小孩……”包炯想都不想就说道。
“我要的是这个吗?”包家妈妈怒发冲冠,“你今年都二十七了,别说结婚连个对象都没有?这次回来你立刻给我去相亲去!我跟我那群老姐妹也比了那么多年了,比老公比孩子都是我第一,现在那群老丫头都屁颠屁颠得跑我面前炫耀儿媳妇!”
包炯叹了口气,忍住没说这明明是你自己不留口德引来的现世报——否则肯定又会被狠狠抢白一通。
“……总之……”
“妈,我不想结婚。”包炯的声音很平静,“我不想结婚。”
“……为什么?”包家妈妈的声音滞了滞,“给我理由。”
“不为什么,就是……”包炯沉默了一会儿,“觉得我没有理由去结婚吧……”
“亮亮你……”
包炯的眼睛忽然眯了起来——耳边传来了马达声,按理来说这个时间应该是大多数人沉迷睡乡的时候,是谁会在这时开车出来?
听声音不像私家车,倒像是载货的卡车——这个时候怎么会有运货的?
包炯脸上不动声色,身体已经从原先的靠着行道树接近马路的一边转了过来,换成面朝大海。他的脸微微侧着,半张脸掩在树后,仅剩一只眼睛注视着那边驶来的车辆——厢式小型卡车,货箱上不知为何开了个口子,看起来倒像是窗户或者……
包炯把头上的帽子往下拉了拉,现在他已经全身挡在了树后,这树很宽,如果车内有人想要看见他的话颇有些麻烦……至少他本人没有信心能在这辆车上击中树后的他。
车开得比较慢,更不符合这个时候一般的情况——大清早的马路上空空荡荡,自制力再强的司机也忍不住用力踩油门,如果说是载重了的话,从车轮的饱满程度来看也不像……
一手伸进大衣,握住了挂在腰上的冰冷金属,另一手探入大衣口袋,按下了录音笔的开关——在做这些动作的同时他的脑袋还歪着夹着手机。好在他手机是诺基亚砖头型,如果是现在流行的超薄要夹住大概得多花不少力气。
“……儿子?怎么啦?”沉默了一段时间的包家妈妈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微颤,“怎么啦?”
“没事,老妈。”把手枪掏出,握紧,包炯一边安抚着母亲一边把手伸出来拿住手机,“我先挂了,拜拜。”
说完,还不等包家妈妈反应过来,包炯已经挂断了电话,把手机也扔回了口袋。
卡车慢慢开了过来,包炯和卡车的距离正在逐渐缩短……
然后,开了过去。
“呼……”看着远去的卡车,包炯松了口气,有些啼笑皆非的摇了摇头。
他还真是敏感过头了……
手机在此时又响了起来,包炯看了眼来电显示,无奈接起。
“亮亮!你没事吧?”
“我没事。”包炯笑了笑——即便电话那边看不见,“我能有什么事?”
“亮亮……你要不要换个单位?我真的很担心你……”
“放心,我没事的。”包炯依旧在笑,“我想当警察,想在这里当警察——老妈你就别担心了。”
是的,他想,而且想在这个城市当警察。
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这里是……他守护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
头很疼。
包炯闭着眼睛,伸手去摸自己的头——怎么回事?为什么头会这么疼?不像宿醉不像生病,倒像……
他拿了块石头当枕头。
包炯在心里笑了一下自己的异想天开——他再没事找事也不至于拿石头当枕头吧?又不是……
然而下一刻,包炯没了笑的心思——头下面的东西冰冷坚硬而粗糙,的确像是石头——还是花岗岩。
怎么可能……
他终于睁开了眼,入眼是一片蓝天白云——天空蓝得纯粹,和他所在的那个城市一年到头不变的灰蓝色有着极大区别。
身下是一片草坪——不是城市里面常见的人工草坪,随便一眼望过去便是各种野花野菜,长势喜人。
包炯慢慢的坐了起来,看着周围的景色,然后忍不住伸手掐了自己一把。
他是在做梦吧?不然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
头顶是蓝天白云,身下是绿草茵茵,空气干净而带着微微的潮湿……
包炯抬手看了眼手表,表停了,但是上面的温度计还好用——温度17摄氏度。
可他明明记着自己应该在温度为零下的地方……
身上裹着的棉大衣原本是温暖的,到了这种温度下就是自虐了,包炯的额头上慢慢沁出一层汗——与其说是热的,不如说是心神不定,吓的。
四周都是岩壁,只有一个地方有个洞口,看起来像是一个山谷——地方不大,但是胜在景色迷人,这种地方如果在自己所在的那个大城市周边,一定早早被那群驴友们挖出来分享了。
更何况这温度……绝对不可能是北方城市的。总不可能他一觉睡了半年吧……
嗯?
包炯忽然皱紧了眉——他睡觉了么?
脑海中最后的记忆是他回家,路上接了个电话,然后……
发生了什么?
他遇到了一辆车,大惊小怪了半天,然后挂了电话,然后……
记忆一片模糊。
他究竟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完全不清楚……
包炯感到一阵焦躁,深呼吸几次,他慢慢平静下来。
好吧,不管他现在在哪里,至少先确认一下自己的情况。
站起身,舒展一下身体,原地走动几步,跳一下——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不过肚子有点饿了——他值了一晚上班只吃了一碗面,本来也该饿了。
身上没带吃的东西,包炯看了看周围,发现几棵果树——大概饿不死吧。
然后是身上的东西……
从棉大衣外层口袋开始,手机(电还是满的,结合自己的肚子,包炯推测他大概没睡多久,但是信号是零)、录音笔(电还是满的,包炯顺手把两样东西都关上了)、钱包(不管是现金还是卡都没有少)、钥匙(连上面挂的瑞士军刀和迷你开锁工具以及小手电),四样东西都还在。
顺手脱了棉大衣放在一边,包炯松了口气——别的不说,这个温度下穿着这么一身衣服实在是太热了。
里面的东西,放在内侧口袋的警官证还在,被老妈强行塞进胸袋的打火机也完好无损,挂在腰上的三件套——手枪、手铐、电击警棍都好好待在它们原来的位置。
包炯眯了眯眼,打开抢匣检查了一下子弹——子弹还是满的,包炯特意把子弹拿出来看了看,每颗子弹上都留着他小心留下的标记,顺序也正确——子弹没被换过。
把枪挂回腰带上,包炯轻轻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有了武器也就有了底气,不管他是为什么到了这儿,至少对方对他没恶意……
当然,也有另一种解释——对方有恶意,而且不管他带不带着枪,对方都不放在心上。
口袋里的东西一样不少,连之前戴在头上的警帽都放在不远处——看上去很像是包炯睡觉的时候不老实滚掉的。
包炯闭了闭眼,他觉得自己很头疼。
首先,他确定自己至少不在原本那个城市里;其次,他也能确定他大概不在北方——这里实在太热了,正月里有这个温度至少得南到海南珠三角那一带去。
然后问题就来了——他是怎么跑来这里的?
一个昏迷不醒的人显然上不了飞机,走火车?路途遥远不说,从肚子的饥饿程度和身上电器的电量来看,他昏睡——或者说是昏迷——的时间不应该太长。
除非把他弄到这里的人太缜密,不仅帮他给手机充上了电,还记得给他灌了些吃的……
包炯摇了摇头,这不太可能——和他有仇而且恨到想要杀了他的人不少(否则他也不会带枪上下班——人民警察有纪律,不当班的时候佩枪那是违规的),但是能够细致缜密到这个地步的……
苦笑了下,包炯觉得这绝对不可能——如果真是落到他那群仇人手里,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好好教训教训他,让他生不如死,而不是把他千里迢迢运到什么不知名的地方,连枪都不给他下了。
包炯自认就算算不上聪明绝顶也算是头脑灵活,可是此刻他完全陷入了迷茫——他究竟在哪儿?又是为什么在这里?
“咕噜……”
肚子传来的声音打断了包炯的胡思乱想,告诉他还有一件事比自己为什么在这里更重要——如果他不想饿死在这个莫名其妙的鬼地方的话。
包炯走到他早就看到的那棵果树下,向上看了看——上面挂了个红艳艳的果子,外形有点像是苹果,但是上面隐约有一层小绒毛,又像是桃子。除了这棵树之外,旁边几棵果树上挂着的果子不是发青就是已经枯干萎缩,一看就不能吃。
说起来很奇怪,这儿一共长了七八棵树,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其它地方却连一丛稍高点的灌木都找不到。非但如此,树下甚至没有一根杂草,露出了黑褐色的土壤——简直就像是这几棵果树驱逐了其它植物一样。
树长得有些高,以包炯的身高够不到果子,好在树下有块大白石头,垫着脚总算是碰到了那个红果子。把果子扭下来拿在手里看了看,包炯注意到果子上还有俩字——就像现在颇常见的那些“吉祥苹果”一样,有两个浅黄色的繁体字。
“千……钧?这什么意思?”念出俩小字,包炯迷糊了——若是恭喜发财吉祥如意之类的还好解释,这两个没头没脑的字是什么意思?
不过有字总比没字强,包炯受这两字启发忽然有了个新想法——搞不好他是跑进了某个研究所的温室,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些果树都莫名其妙的挤在一块儿,而果子上又有字了。
包炯乐观的忽视了一个问题——这个世界上会有上不封顶周围又都是石壁的温室么?
把果子塞进嘴里,味道甜中带酸,相当爽口——包炯一边乱想着这果子要是正式研究出来一个得多少钱要不要买点回去孝敬老妈,一边把整个果子啃了个精光。
“你干什么?!”耳边忽然传来一声大吼,包炯诧异回头——只来得及看到身后一个一身黑衣的影子飘过,他就觉得后颈一痛,眼前发黑,不由自主地倒了下去。
倒下去的时候,耳边还依稀传来人的叫声:“我只是出去了一会儿你就闯了这么大的祸!见鬼的……”
作者有话要说:。
6.26 修改错字。
第二章
再睁开眼的时候,包炯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了。
并没被绳索捆绑起来,只是动不了——就好像身体和大脑之间的传出神经被人切断了一样,传入神经倒还是好的——包炯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手臂被自己压得发麻。
“哟,醒了?”耳边传来一个清朗男声,包炯顺着声音看过去——现在他也就只有脖子以上能动了——看见一个全身乌黑的人。
这说法并不夸张,那人全身上下一色的黑衣黑裤黑鞋,手上戴了副纯黑手套,脸上还蒙了块捂脸布——唯一露出来的两只眼睛也是黑亮黑亮的,如果是在夜里,整个人就能隐形了。
看着看着,包炯眯起了眼——这是一身什么打扮?一身衣服不见钮扣拉链,更没有商标LOGO,而且眼前男人留了一头长发,用一根发簪挽起,这副打扮……怎么看也不像正常的现代人。
“想什么呢?”眼前男人开口,语气里是满满的好奇,“看你一脸猜疑的样儿~想知道老子是谁不?”
“你是谁?”包炯微一皱眉,问道。
“不告诉你~”男人的声音里带着相当的愉悦,“猜猜看啊,猜我是谁~”
“……”包炯沉默,半晌之后才开口,“我不认识你——那么,你认识我么。”
“不认识。”眼前男人坦率道,“你莫名其妙出现在这儿,又一身奇装异服,我怎么知道你是谁?”
“那我们扯平了。”包炯悠哉道,“彼此彼此。”
“……”男人眯起眼睛,看着包炯,“我想知道你是谁——呐,告诉我吧?”
“你先放开我。”包炯提条件。
“那不行。”男人蹲下来,拍了拍他的脸——包炯感到他手上戴的似乎不是一般的手套,不知道是什么材质,触感光滑而冰凉——“不是我不想放你,是如果我放了你,你就死定了。”
“你什么意思?”包炯一皱眉——他吃的不是一般的果子?
“意思就是你真是吃了危险的东西,好在你我均为星官,不然搞不好——”“你说什么?”包炯忍不住打断了眼前人的话,“什么星官?”
“你不知道?”这回换男人发愣,“天上星宿皆有官职,天官下凡即为星官——你不知道么?”
“……我怎么可能会知道?”这种明显带着封建迷信味道的东西,“你怎么知道你是什么天官的?”包炯把自己划出了这个行列——他可不想陪着眼前这人发神经。
“喏。”男人冲着那边树下指了指,“那块石碑你没看见么?”
“……没。”他当初只当那是块石头,还拿来垫了脚。
男人摇摇头,走了过去,双手搭在石上,向外一拉——大半埋在土中的石头就这么被他轻松拖了出来,再轻松拿了过来,看得出,眼前男人至少臂力惊人。包炯目测了一下石头重量,觉得怎么也不能少于百斤。
被全拖出来的石头看上去更似一块石碑,上面密密麻麻刻了些文字。男人拍打了一下石上尘土,点着石碑说:“认识不?”
“……不认识。”那上面的字看起来像是篆书——包炯分辨是不是篆书就是看自己认不认识,不认识那么就是篆书——包炯对书法方面近乎一无所知。
“不认识没关系,我念给你听——”男人戳着碑说,“这上面说呢,这个山谷乃是七颗天星陨落而成,谷中除一些奇花异草之外,更有七颗天星化成的古树,其上生长的果实非星官不能食,若非星官,食之即死——明白了么?”
“……”包炯沉默地瞅着男人,用看神经病的眼神。
“至于我怎么发现自己是的?很简单,我也吃了一颗,结果发现自己没死呗。”男人笑道,“不是星官吃了就会死,我吃了没死,所以我是星官——明白了么?”
“……”明白你有病!
包炯觉得自己头更疼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星官下凡?眼前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又是谁?不管怎么说,能在自己没发现的情况下接近自己又把自己打昏……
“你是谁派来的?”
“什么?”男人一愣,歪头看着包炯,“什么谁派来的?”
“别装了。”包炯依旧冷静道,“我是在哪里?广东?海南?我不知道你们花时间弄出这么大一个阵仗是为了什么,不过你最好告诉你头上那个家伙,这些东西没意义……”
“停——停!”男人皱眉,蹲下来拍了拍包炯的脸,“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怎么听不明白?不过有件事我能告诉你,老子这辈子上头只有天,没有人——听明白了?”
包炯冷笑:“你以为我会信?”
“你爱信不信。”男人冷哼了声,“我只是看你长得不错又恰好出现在这附近才好心把你带来,发现你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又想救你——我又不欠你的。”
平心而论包炯长得是不错——眼睛大皮肤白,天生一张娃娃脸,二十七岁的人了看着和刚二十似的——他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没少被人怀疑公安机关非法雇用童工。但是被一个男人称赞“长得不错”显然不是件怎么让人愉快的事情。
包炯一脸狐疑的看着眼前男人,听他语气不像说谎,可是……恰巧出现在这附近?
“这是哪儿?”包炯决定先确定自己的地理位置。
“七星山谷——我取的名字,不错吧?”男人得意道。
“……这附近的城市呢?”对山谷的名字不予置评,包炯继续问。
“城?”男人摸摸下巴,“不远是开封府,怎么?”
“开……封?”包炯差点没咬着舌头,“我在河南?”
河南离他所在的省确实不远,几个小时来回足以——但是,河南也是北方省份,怎么会有这么热的地方?
“什么河南、河北的?”男人歪头,“开封府不就是汴梁城?大宋朝的国都——”
“大宋朝的国都……你说什么?大宋?”包炯觉得一盆凉水扣在了自己头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一个朝代,期间涌现出大批文学、艺术瑰宝,无数可歌可泣的历史传说……
这是理科生包炯对“宋朝”仅剩的那点印象,如果说有什么值得庆幸的,那就是他对北宋的了解比南宋详细多了——北宋他还知道都城在哪儿有过什么皇帝,南宋他连该从黄河划还是从长江划这个“南”都不知道。
“喂,你怎么啦?”看包炯沉默了下去,男人有些不乐意了,抬手拍拍包炯的脸,“傻了?”
“我才不信……”包炯低声喃喃道。
“什么?”
“我·才·不·信!”包炯抬起头,咬牙切齿道,“这儿怎么可能是大宋?见鬼的——”
“不是大宋还能是哪儿?难道你是辽人?”男人歪头道。
“我宁可相信你是我仇家买通了来玩我的……”包炯继续咬牙道,“怎么可能……”
“你什么仇家?”男人歪头,“说,我帮你宰了他们。”
“怎么可……呃!”包炯还没把一句“怎么可能”说完,脸上表情已经变了——他亲眼看见,男人右手盖在石头上掰了一下,石头立刻落下一角到了他的手中,被他捏成石粉。
包炯刚刚还用这块石头垫过脚,可以确定那是结实的大理石,而不是塑料泡沫……
“佩服吧?”男人得意洋洋的拿手在包炯眼前晃,一手白白的石粉随风扬起来刺的包炯鼻子发痒,“我是天生神力,如何?”
“……”
“不过你也不用太羡慕,”男人洋洋自得之余还不忘安慰包炯,“你也快了。”
“什么意思?”
“你以为千钧果是什么意思?”男人笑道,“力举千钧——明白了么?这果子吃下去会让人力大无穷,可算是一样宝物了。”
接着,男人摸了摸下巴,摇头叹了口气:“可惜不知道你有没有福享受……”
“什么意思?”莫名其妙被天上砸下的馅饼打到,包炯心里其实是很高兴的。但是男人一番话又让他心里一揪——没有付出没有回报,这果子如此神奇,难道还有什么副作用不成?
“这七星果很好玩儿,每种果子都能赐人一种神通,但是吃下去之后必然要先遭一番罪。”男人站起身来,脚尖在地上点了点,“看好了。”
包炯只觉得眼前男人仿佛变成了一只大鸟——脚尖轻轻点地,人瞬间挑出一米多高,接着踩上那边石碑,高度再升,男人在空中轻盈的翻了个身,然后轻轻落地——如同没有重量一般。
上看下看确定了男人背后没有细钢丝之类的东西,包炯叹为观止——要是国家体操队里的有这水平,多少金牌也拿下来了。
“这就是‘鸿毛果’的作用。”男人一屁股坐到石碑上,“我本来轻功一般,吃了这果子足以问鼎江湖前三。不过么……”
“怎么?”
“吃了这果子,我花了三个月才学会重新走路。”男人摇头道,“吃下果子只觉得身轻如燕,结果走路时飘飘忽忽,站不稳当——我险些没把自己摔死。三个月后才勉强学会了走路,又三个月才能这样动弹。”
“……”包炯只觉得脑后有冷汗冒了出来,“你不是说……”
“这么说吧,原本你走路的时候脚蹬地是一分力,现在还是一分力,可是吃下了这千钧果,你的一分力可是之前的十倍百倍。”男人跳下石碑,走到包炯身边捏了捏他的胳膊和腿,“看你的样子,不像是练过武功,就算练过也顶多是庄稼把式……”
“……”练了十几年的拳脚被人一口说成庄稼把式,偏偏还不能反驳,包炯除了沉默也不知道该怎么是好。
“这样也好,没练过内力也不算什么,反正以你的力气,那些练过内力的也不能把你怎么样。”男人笑眯眯的拍拍包炯,“看在你这张脸的份上,我就帮你一把好了——反正我还没收过徒弟,你我都是星官,便宜你了也无妨……”
包炯终于明白那果子到底为什么说“吃则死”了——经过一番周密的思考,得出结论如下:
那果子很可能是外星陨石上携带的外星植物的种子生长而成,拥有刺激人体潜能的独特作用。但是由于刺激得十分厉害,导致一般人吃下去会受不了骤然提升的力量而死——在捏个筷子都把自己的手指头捏肿还险些捏断之后,包炯理解了“千钧果”的威力到底有多强。
但是,也总有些人运气好或者体质好,撑了下来——这些人要么想给自己贴光要么想独占这些果子,便编出“星官”的无聊说法——总之,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什么“星宿”啊,“天官”啊,不过是人牵强附会上的封建迷信罢了。
活生生的例子就是,包炯绝对不是什么“星官”,但是他照样在狠狠折磨了自己三个月,把从爬行到走路到跑的新生儿成长过程重复一遍之后,掌握了那种强大而又危险的千钧之力。
“徒弟,想什么呢?”
“……没什么。”
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个多月了,包炯也渐渐认了自己的确是跑到了北宋年间这个事实。心里怅然郁闷之余,也有一丝小小的欣喜。
因为他从黑衣人——那家伙坚持不肯说名字,更不肯摘掉面具,包炯又懒得叫他那个麻烦的自称,只能用“黑衣人”代称——那里了解到,这个时候的开封府府尹,是——包拯。
包炯之所以会知道北宋年间的历史,全是拜此人所赐。因为据他老爸和爷爷信誓旦旦所说,他们包家的祖上,正是那位“包青天”,包拯——
从小听着“包青天”的故事长大,包炯对包拯的崇拜已经达到了近乎将对方神化的地步,对历史极为头疼的包炯之所以对北宋仁宗朝的历史有着相当的了解,全是因为这是“他”的朝代。
“如果能见到你的话……”轻轻抿了抿嘴唇,包炯的眼中是全然的向往,“来到这里,我也无悔了……”
作者有话要说:——首日更新完结,请期待明早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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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评禁止哟~
第四章
虽然包炯很想立刻去见一见自己的偶像,但是黑衣人却不放他走了——“你号称是我徒弟却没学到我的一分本领,想等出去之后害我被江湖人耻笑吗?”
包炯很想说他只打算一出谷就去开封府,想办法在偶像地盘上找个活干,和江湖绝对不会扯上一分一毫的关系……可惜被黑衣人自顾自的给无视了:“不管怎么说,就算你出谷心切我教不了你轻功内功,手上的本事至少得让你好好学学——喏。”
包炯这才注意到,今天黑衣人并不是以往一样的一身黑,而是换了一双银色手套。随着他手部动作,那手套随之反射阳光,耀人眼目。
“这是什么?”包炯看着那双银手套,不明所以。
“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习惯性的偏头向一边忽略掉接下来长篇累牍的自我介绍,男人这套自我介绍他已经快听出耳茧来了,“——玉树临风银爪黑鹰。”
嗯?包炯一挑眉,看着黑衣人——他记得之前最后一个词好像不是这个?
“反正你知道我手上功夫很厉害就成了!”男人含糊其辞,接着忙不迭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木头,“看着!这是我赖以成名的武器——冰丝锐刃爪!”
包炯勉为其难的看了过去,只见男人用戴着银色手套的右手抓住了那块圆柱形木头,让木头在自己手中旋转,然后……慢慢变成一个圆球。细碎的木屑不断从男人手中滑下,在地上渐渐积了一堆。
“是刀片?”包炯眯眼细看,果然在银色手套上每根指头的边缘部分找到一抹比其他部分更亮的银条。
“没错!”男人满意地把木球一丢,语气中大有孺子可教的赞许,“这手套是以天山冰蚕丝佐以银线织就,哪怕在盛夏依旧清凉,防止出汗手滑,可以让你的手发挥出足够的力量——”
包炯一直觉得,眼前的男人若是在他们那个年代,一定是个上好的推销员。
“不过重点在于这手套每根指头侧面都镶有寒铁打造的薄刃,若是你练到如我这般境界,完全可以……”男人又拿出一块木头向天上一丢,整个人也随之而上,右手绕在木头上。木头下坠之势不见分毫阻拦,可等落地之时,木头已经被削出了一个人形——虽说看不清眉眼,但好歹也有了形状。
“你没有内力,年纪又偏大了没法从头再练,只好教教你这些偏门东西。”男人摇了摇头,说道,“好在千钧果赐你一身蛮力,一般武者也奈你不得——若是你能找身盔甲换上,更安全几分,反正那百十斤重量与你也是寻常。”
包炯幻想了一下自己套着一身银光闪闪的盔甲横行于开封大道之上,不由不寒而栗。
“总之呢,为了不坏了我的名声,你至少要能熟练运用这‘冰丝锐刃爪’,否则不能出谷!”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被那一层黑布牢牢挡住,但是包炯仍然觉得,眼前的男人在奸笑。
“冰丝锐刃爪”若是要作为一项武器进行分类,那必然属于偏门兵器——且不说合适的材料有多难找(手套主体要求细软,可以牢牢裹在手上却又不能因为手汗而变滑。上面的刀刃则要求既锐且韧,既能贴合手指动作又要足够锋利),光为此练习手指的灵活就要花上一年以上的时间,不过……
“我完成了。”把手上雕得似模似样的人形丢下,包炯平静道。
“……”黑衣人看着那个人形,一声不吭——包炯忽然很想看看那块黑布下的脸扭曲成了什么样子,“你之前是干什么的?偷儿?”
“不是。”他是光荣的人民警察——但谁规定警察不能有一双灵巧的手的?包炯的手灵巧度异常又曾经训练过,以前有个老贼在改邪归正之后经常一脸惋惜的看着包炯的手——“多好的一双手啊,怎么就落到一群条子家里呢……”
“……”黑衣人沉默半晌,忽然又振奋起来,“光有一只银爪还不够,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又一次习惯性扭头,“——玉树临风阴阳神爪,你只有一只怎能对得起你师父我的名号?”
好吧,又换了。
包炯看着眼前男人从腰里拿出之前戴着的黑色手套,换上。换手套的间隙,包炯终于看到了眼前男人除了眼皮之外的皮肤部分——他的手很白,手指修长,和他自己的有些相似。
包炯摸了摸下巴——这样一双手最适合两种人,钢琴家和小偷,这个年代不能有钢琴家,难道说……
“看好了!这是我赖以成名的‘阴阳双爪’之一——乌金摄魂爪!”
乌金摄魂爪相比其冰丝锐刃爪来说运用简单了许多,只有一条——防护。包炯力量再强,也没胆子空手去抓别人刀刃,但有了这手套,他完全可以抓了别人刀刃之后再把它揉成一个球而不担心自己的手被刀锋所伤。
不过么,黑衣人既然如此大模大样的摆出来了,肯定不能让包炯那么简单的过关……
“这‘乌金摄魂爪’既然有‘摄魂’之名,那就是要搭配以‘擒拿手’来练习的。这擒拿手路数极多,你只要练成其中一套便可以让你出谷……”
“哦。”包炯点头,起身。
“……你为什么会?这这这……”包炯用的招式虽然古怪,但确实是擒拿动作——而且距黑衣人分析,这套擒拿动作比起其他路数,虽说花巧不足,但威力更强。
“庄稼把式。”包炯忍住了没告诉他——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警边防部队专用的擒敌拳,他从小就被自家爷爷教会了这一套,向来是拿来当广播体操做的。
眼下北宋距离他所在的那个年代足有千年,千载而下武功自然要好好改良去芜存菁,待到包炯学这套擒敌拳的时候早已变了样,但是千变万变基础不变,照样是“擒拿”动作。
第一只爪子留了包炯半个多月,第二只爪子甚至不能留包炯半天——黑衣人黯然神伤,蹲一边画圈圈去了。
“那个……”包炯皱了皱眉,他虽然不明白黑衣人为什么要让他留下,但是不管怎么说人家救了他的命还教了他不少东西,尽尽礼仪也是应该,“我打算去开封府。”
“你去那儿干嘛?”黑衣人转过头看他,“你既然已经艺成,当去江湖中闯荡一番,不要辜负了师名……”
不知道为什么,包炯觉得眼前人简直像是被负心汉抛弃了的痴情女子,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没兴趣去什么江湖闯荡,只想去见一个人。”想到这儿包炯心情舒畅,嘴角也不由得翘了起来,“若是能在他手下做事,也算圆了我平生夙愿。”
“你说的可是那开封府尹包拯?”黑衣人歪了歪头,问道,“他官声清明号称铁面无私,你帮他做事也不辱了名节——呃,不过……”
“怎么?”
“你师父我既然如此天资绝顶——别那种表情,别的不说,冰丝锐刃爪可是我的独门绝招——总要有那么几人嫉妒的,若是有旁人问起你手上东西来自何方,你只管说是捡来偷来便是。”
一边说是要让自己不坏了他名声,一边又叮嘱自己别说出师承……
相处这么久,包炯也看出眼前人来历恐怕不一般——什么人需要始终遮挡着自己的脸?再加上那么一身武功和轻功,若说他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底细……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感谢此人的救命之恩。
“多谢。”包炯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加上了后面两字,“……师父。”
“不用不用,教你只是举手之劳~”黑衣人顿时精神起来,“当然,如果你将来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我是不介意你报我的名号的,哈哈哈~”
“……”包炯后悔了,这人果然得寸进尺!
作者有话要说:黑白睡觉中,我是他的自动更新……啊,希望他能早起,也希望我别出问题……
第五章
说是要出,实际上出谷前还是得好好准备准备。别的不说,那一身现代化装备要是让人发现了其中奥妙……
包炯可不想被自己偶像审问,更不想因为来历不明而被人XOXO掉。
包炯坐在地上,此刻他身上已经换了一身对宋朝人来说比较正常的衣服(黑衣人友情提供),除了头发之外已经是个标准的宋朝人了。至于头发,那实在是没办法,警察不能留长发,包炯的头发刚刚过耳,本来还打算下个星期再把头发剪成板寸,好在没剪。
他之前穿的那些都被他铺在了地上,一样一样的检视着。
“扔了可惜,还是留下来吧……”别的不说,光一身棉大衣就是在这儿根本买不着的了,还有在现代都难买的防弹衣,要扔包炯真是不舍得。不过,保留下来之前,还得做点准备工作。
帽子上的警徽,还有领花、肩章、警号、胸徽、臂章……包炯一向习惯只要在班上就全副武装,现在拆起来既多又麻烦,有些缝在上面的还得拿刀轻轻削下来。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警官证和身份证。
把代表自己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和公民的所有东西归拢到一起,找了个黑衣人拿给他的锦囊装着,包炯叹了口气。
这些东西,都是不能给别人看见的——别的还好,警官证和身份证上可是有他的照片。
钱包里的东西还剩下钱和卡,包炯也懒得再多保留,把两样东西都埋了起来,唯独留下一张当作护身符用的塑封包拯坐像——这张卡片跟了他大概有十年,要扔真是不舍的,只能一块儿归拢进了锦囊。
剩下的,手机和录音笔将来可能有用,都放在了褡裢里面稳妥的地方,手枪被下了保险拿油布包好,电警棍外表看起来就是一根黑色短棒,插在腰上权作防身,手铐掖在腰里。
钥匙链上的钥匙都被包炯解了下来,和钱包埋在一块儿,剩下一把瑞士军刀,一套解锁工具,包炯随身带着——天知道将来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呢?
手表太显眼,又已经坏了,上面的温度计也摘不下来,只能遗憾的和钱包一起长眠。
打火机里面的气还颇满,考虑一下这个年代的打火工具“火折子”自己没用过,包炯决定把打火机也留下来——更何况这还是自己老妈希望自己一直带着的,为了那个“zippo救人命”的传说……
包炯叹了口气,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更不知道在那个世界的自己怎么样了——是失踪,还是……死了?
在那个世界,他的亲人们又都怎么样了?那个老奸巨猾已经快成精了的爸爸还好点,妈妈和爷爷……
“徒弟,你脖子上挂的这是什么?”耳边一句话让包炯回过神来,扭头一看,黑衣人指间正捏着一块晶莹剔透的东西。
“怎么在你那儿?”包炯飞快地把东西抢了回来,黑衣人也不阻拦他,让他轻松拿了过去。
“当初捡到你的时候看你带在身上,我好奇嘛。”黑衣人笑嘻嘻道,“挺漂亮的小玩意儿,是什么?”
“琉璃。”把手中琉璃坠戴回脖子上,包炯说。
“哪儿来的?”黑衣人追问道。
“怎么了?”包炯反问——黑衣人这几天旁观了他拆警徽试电棒擦枪,可是没有一次这么认真的追问来历。
“如果这真是琉璃,我也不管你是哪儿来的——别让人看见。”黑衣人说,“琉璃是宫里用的东西,不是皇帝赏赐,一般人不能拿——明白了?”
“……明白了。”心里暗叫一声“好险”,包炯把琉璃坠收进了衣服最里面。
东西归整完毕,把要留下的东西埋好,要带走的东西收进褡裢,包炯站起身,环顾了一下自己住了四个月的山谷,心里不免有些怅然。
“徒弟你是不是不想走?不舍得离开师父就说嘛,我不介意继续养你的哟~”
“不,我现在就走。”包炯毫不犹豫地说。
临行前,黑衣人送了包炯盘缠——一个金灿灿的小金锭子。
包炯虽然对北宋年间黄金的购买力毫不了解,但是他也知道这必然是一笔不少的钱,不由深感内疚。
“别担心啦,这点小钱不过是一个晚上而已~”黑衣人轻松道。
“……”拿着八成是“贼赃”的东西,包炯的心情非常复杂……
出山谷需要走一条崎岖的小小山道,山道极窄,包炯走在里面甚至伸不直双臂,一路上暗无天日,黑得包炯不得不打开了打火机照明。磕磕绊绊走了一路,总算是走到了出口。
阳光亮得有些刺眼,包炯眯了眯眼,环顾四周——
这看起来像是一座山的内部,他出来的地方是条石缝,看上去完全让人想不到是怎么能连到那么特别的一个山谷中——包炯不由得怀疑黑衣人到底是怎么摸到那个地方的,这么卑鄙的地方都能找到……
出谷之时,阳光正好。居高临下,包炯正好可以看到脚下的村庄。
没了他印象中曾经有过的笔直马路、电线网络,没了他印象中的汽车轰鸣、高楼林立,只剩下眼前农田村舍,在现代绝无可能看到的景象充满双眼,带来心里的一片怅然。
之前在山谷中尚不曾感觉到的,便是这个时代,已经变化的几近翻天覆地。
英语四六级、计算机、司法考试……之前辛辛苦苦换来的证件,在这里没有丝毫意义。
这不是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纪,他也不是那个年轻有为前途似锦的二级警督、最年轻的信访科科长,现在是千载之前的大宋朝,而他包炯,只是一个没有根基没有过去的……普通人。
包炯闭上了眼。
再睁开时,方才的怅然无措已经不知去了哪里,只剩下满满的坚毅。
“无论在哪儿,我都不会输……哪怕,是在这个地方。”
“不管怎么说,我可是……包青天的后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居然忘了设置存稿箱的时间,我……
于是,在这里澄清一件事——一、包拯是包炯的祖宗,而包炯是个正派的年轻人,乱伦这种事向来是被他谢绝的。
二、崇拜不等于爱情——包炯不是雏森桃。
三、CP……我会说才怪咧。
第六章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什么事情出问题了,包炯想。
在发现自己倒霉穿越之后他觉得自己已经被历练到了可以对一切事情不动声色的地步,但是当他下山之后,接踵而来的莫名事情如同滚滚河浪一般把他掀了好几个跟头。
下山之后,包炯路过一家小茶棚,见那上面有“免费茶水”的招牌便去歇了歇脚——如果没那招牌他还真不敢去,虽然有个金锭子,但是拿金子去付钱和在市场买菜要求刷卡有什么区别?——然后顺口打听了一下今年是什么年号。
得来的结论让包炯沉默了好久——景佑四年。
包炯是个标准的理科生,文科极差,唯有仁宗一朝的历史由于他祖宗的缘故记得还算顺溜,虽然做不到完全牢记,但是他还记得——景佑是宋仁宗早期的年号,他家祖宗当时不过是大理寺丞,又怎么会变成开封府尹?
包拯被授予开封府尹一职的时候已经将近甲子,当时的皇帝也已接近天命之年,怎么会……这么早的?
更让包炯如同被打了一个跟头的,是听到他提到“包拯”二字的时候,几个闲着没事的商人也开始议论起来——重点不是开封府的包青天,而是开封府的展大人。
既然是一个狂热包公爱好者,包炯自然对一切描写包拯的文字、影像资料有着强大的爱,其中让他钦佩者有之,一边囧一边看着有之,撇嘴不屑者有之——其中自然少不了那本《三侠五义》
那本书曾让包炯很是不爽——他要看的是他家祖宗如何申奇案平冤狱,而不是看一些莫名其妙的侠客故事!
也因此,在看几乎所有包公剧时,对于“展昭”此人的出场,包炯都保持了十分奇妙心态——一方面不爽,一方面又不能忽视……
三侠五义这本小说自然是货真价实的戏说,历史上没有展昭此人不说,那几乎出现在全书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更干脆不是宋朝的官职,当包炯带着“搞不好只是个重名的捕快”的想法问了句那位“展大人”的具体职衔的时候,得来的这个回答让他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之中。
历史不对,人物不对,包炯暗中发誓如果那个“包拯”也只是个同名同姓的普通官员,那就别怪他翻脸无情,顶着这个名字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结果……
“在下包拯。”眼前温和的青年对着他拱手一礼,“敢问小壮士高姓大名?”
“……包炯。”几乎是凭着本能反应才说出自己的名字,包炯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控制自己的脸皮不要彻底扭曲上了。
他本来已经做好了在没有身份证明的情况下想办法溜进开封府的准备,但他没想到,他和他朝思暮想的偶像,居然会相会在这么一个地方……
包炯在前往开封府的路上路过一间破庙,他刚到宋朝,眼前的一切都蛮新奇,自然也包括了那破庙。本着“反正也是闲着”的想法走了进去,却看见庙内放了一个巨大的铜钟。那钟极大,不知为何居然出现在这个破庙里面。包炯抬头向上看了看,注意到房梁上挂了根应该是用来挂钟的绳索。看着看着,他不仅皱眉——那绳索的断口整齐,看起来像是被人用什么飞刀一类的东西削断的。
正在他思考谁那么闲着没事和一个钟闹别扭的时候,钟里面忽然传来了敲打声。
“……谁?”难道有人在里面?包炯伸手在钟上也敲了敲,问道。
“外面有人吗?”极微弱的声音传了出来。
“有——你怎么了?”
“在下运气不太好,被关在了这里面。”那人声音里面有些无奈,“你可否帮我一个忙,把这消息传给……”
“不用。”敲了敲钟,听了听声音,打量了一下这钟的大小,包炯有了一试身手的冲动。那“千钧果”号称吃下去之后可得千钧之力,可是在那七星山谷里面没什么大件东西让他试试,他忍了很久了。
“你小心点,我把钟掀开。”包炯手扶在大钟下缘的一个豁口上,对着里面的人喊道。
“……好。”
包炯眯了眯眼,双手一用力,偌大的铜钟被他的手缓缓抬起,再一加力,整个钟被他猛力掀到了一边。
看着眼前被掀倒的铜钟,包炯心情极爽——这么大的钟怕不得有一两千斤?有这么个力气,到时候如果能回现代,奥运金牌想拿什么级别就能拿什么级别,变了性选择再多一倍……
不过“掀”这个动作看不出他的力气有多大,包炯擦了擦手,走到被掀倒的铜钟旁,然后直接把整个铜钟举了起来。嫌不够力,还顺手挥舞了两下,这才满意地把钟放下。
“小壮士好大的力气!”一旁被包炯忽略很久的男人忽然开口,“楚霸王力能扛鼎,想也不过是如此了。”
“过奖过奖。”包炯客气了两句,在心里颇有些洋洋得意——西楚霸王那是什么档次?不过他脸上依旧是不动声色,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男人。
一身他看不出是什么等级阶层的打扮,但看起来像是书生,年纪大概在三十四五岁左右。皮肤黝黑又让他有点像一个长期劳作的庄稼人,但是他手上没有庄稼人常见的老茧,倒是染了些墨汁,这么看来又更像是书生……
穿越了一千年的时空,包炯之前累积下来的让他颇为自得的看人经验有九成都没了用,让他不禁觉得有些郁闷。搁在一起,打量打量再加盘问几句,就算不能判断出此人到底是什么来历,至少能看出是不是个犯罪嫌疑人……
于是,郁闷之下的包炯习惯性地问了这么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然后得到了那个让他险险扑翻在地的回答……
“你是……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一句话包炯至少换了三次气才说完整了,“……包大人……?”到最后简直是气若游丝。
“在下正是。”
一时间,见到偶像的强烈喜悦和幻想与现实的巨大冲突让包炯近乎无所适从,眼神飘忽嘴唇微颤面色发红——跟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小壮士?”
“……包大人日理万机,怎么出现在这种地方?”包炯语气有些艰涩。
“今日旬休,但有人来报自己兄长失踪,我便过来看看。”包拯指了指脚下地面,青石砖铺的地上明显有撬挖痕迹,“在这里发现了那失踪之人的尸体,想不到那恶贼居然趁我检验尸体之时飞刀弄断这大钟吊索,这庙已破败,罕有人来,若不是小壮士经过,包拯相比凶多吉少了。”说完又是一揖,包炯立刻闪开不敢受——不管是史书出了问题还是时间出了问题,眼前可是他祖宗!不知道高了多少辈的祖宗!换了一般情况,别说是差距这么大的,哪怕是爷爷奶奶给你行个礼,谁敢傻不楞登的在那儿受着?
包拯行完了礼,便又对包炯开口道:“小壮士可否帮我把尸体挖掘出来,送往开封府?”
“……现在?”包炯一愣。
“若是我现在回府找专人来,可能那恶贼又会到此将尸体移走。”包拯道,“只能赶快。”
包炯很想说实在不行我们一个留下一个报信,不过如果是包拯留下他很有可能又遭毒手,包拯报信也很可能在路上被人敲了闷棍……他不由笑道:“既然今日旬休,那大人为何不能等明日带齐了人手而来?”一个部下都不带就跑出来,包炯忽然有点怀疑自己的祖宗是不是真的那么聪明了……
“一日不来,则冤魂一日不得昭雪。包拯是这开封父母官,怎能坐视子民冤魂哀泣?”包拯语气平常,不像慷慨陈词,倒更像是在陈述什么天经地义的道理。
“……我明白了。”包炯只觉得心里一松,心情更多了几分欢愉——看来,不管眼前人如何不符历史,他终究是包拯。
那个让他视为偶像,崇拜了十几年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悲剧就是,我觉得自动更新不可靠,打算自己起来更新,结果我发现我更不可靠——居然睡过头了……
于是,在此继续声明——本文具体是哪个的同人很复杂,背景取北宋仁宗年间——但是只尊重这年代的风土人情,历史请当他没存在过。人物取七侠五义(但只有部分),但是剧情不会跟着七五走。故事大多来自包公案,但是也有自己诌出来的段子……
第七章
不过……
虽然确定了此包拯不负他那么多年的崇拜,包炯依然有强烈失意体前屈的冲动,原因么……
“既然是大人举荐的人才,想必没什么问题。”包炯眼前的儒雅男子欣慰道。
“……”这么毫不考虑没有问题么?包炯自觉自己实在是很可疑的一个人——他为了省却编造出身经历的麻烦,用了最简单的两个字解释了自己的过去——忘了。
全文是……
“在下那日醒来便发现自己在一个神秘山谷,在里面遇了个世外高人,学了些功夫,此前的事情,却着实是记不清了。”
千钧果倒不是不能告诉包拯,只是包炯担心皇家知道这件事情会去大动干戈的搜索山谷。虽然黑衣人没有明说,但包炯也看得出他在那里有几分避世的意思,自然不希望有人搅扰。
至于功夫,黑衣人毕竟教了他冰丝锐刃爪,也没什么问题。
“记不清了?”儒雅男子疑惑道,“却是为何?”
“在下不知。”包炯装无辜。反正他的的确确是不知道自己为何在那神秘山谷里面——至于“此前的事情”,谁都没规定怎么才叫“此前”吧?
不过比较让包炯无奈的是,他这套说辞居然真能蒙混过关,那儒雅男子问过他姓名之后便不再多问,反倒是一边的包拯反复询问他究竟是不是真打算当捕快。
包炯不明所以,想不明白不过是当个捕快为什么还要前后思量——在他家里可是从小就被父母灌输了“警察光荣”这么一个想法,来到大宋的第一反应自然是要当个捕快。
见包炯不明所以,包拯叹了声,把事情跟他讲了明白:
捕快、衙役、仵作,这些相当于后世警察的职位,在眼下的大宋朝却是明明白白的贱籍,一旦为此业,三代子孙不得参加科举,也不准出钱捐官,哪怕是三代之后,当官都必须在三品以下。
说白了,在一千年后颇为威风的警察,在一千年前,是连平民都称不上的。
听完这番话包炯一阵沉默,良久,才开口道:“我还是想当这个捕快。”
“为何?”
“为何……”包炯歪了歪头,这为什么他真说不好——他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大要当警察,到了后来连他自己都不认为他除了警察有什么能干的了……况且,那些为了当警察专门练出来的专业技能,不当警察岂不是荒废了?“在下虽然记不清前事,但一路走来对包大人的声名是极为钦佩的,若是能在包大人手下效力,哪怕贱籍亦是无妨。”
“你……唉。”包拯叹了声,对一旁儒雅男子道:“束竹,名册先不要登记了。既然我与这位小壮士恰好同姓,那不妨说他是我老家之人,到京投奔我,府里的事情也可让他帮手——但他并不是现役捕快。”
“明白了,大人。”被称之为束竹的儒雅男子微微一笑,拱手道。
包拯又转向包炯,说道:“我知你心意,但是不管怎么说,一入贱籍殃及子孙,总归是不好的。你且在府里住着,凭你那一身本领,若想谋个好差事倒是不难——只是要找合适的时机罢了。”
包炯心知包拯是好意,拱手道:“且听大人吩咐。”
“我们恰巧是本家,我又觉得你颇为亲近——你说你今年二十多岁,我比你大怎么说也大上一纪,且认你一个小辈,可好?”
“在下惶恐。”包炯这句话一点不掺水分——年纪算什么啊,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包拯家里面所有人,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那统统是他包炯的长辈。
别说包拯只是认他一个小辈,哪怕是认他当了孙子,那他的辈分也是瞬间提升了几十倍啊……
包炯心里不禁浮出一句话:你是我祖宗,你全家都是我祖宗,你是我全家的祖宗。
祖宗同志尚不知包炯心里面无限的囧,笑道:“说这话倒是我有些轻慢了,你可有字?”
“尚无。”
“那……我为你取一字,便叫明庭可好?”包拯笑道,“也算我占个便宜。”
“……多谢大人赐字。”
明庭,明庭,包炯不善文字,但也知道这名字的意思——光宗耀祖。
光宗耀祖,说到底不是光了您老人家自己……
啧啧,倒真不愧是他家的祖宗,不动声色的甚至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如此轻松的占了一个便宜——包炯除了感慨这果然是老天庇佑的运气之外,也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包炯算是有了一个(至少看起来)合情合理的出身,如愿以偿的在开封府住了下来。
闲着没事的时候,他也顺便打听了一下那位束竹先生——后来才知道此人大名公孙策,乃是开封府的各种师爷以及管家兼任家庭医生和咨询师,至于此人到底在历史上有没有存在过,包炯已经连追究的念头都没了——到底为什么那么干脆就信了他,得出的答案让包炯叹为观止——不愧是他包家的祖宗,这运气……太让人佩服了一点。
姑且不论正史,包拯在后世传说中的班底,不过是打手兼保镖的御猫一只,家庭医生兼管家的公孙竹子一根,打下手的跑腿四个,但这几个人……竟都是他包大人在迷路的时候捡回来的。
其中,公孙策是时任县令的包拯偶然在迷路时候救下的落榜举子,南侠则是升官之后的包州尹在上任路上误入歧途后认识并在之后发展为追随的,而四跟班……这个比较复杂,这次再次升官的包府尹没有迷路,只是走了一条比较偏僻又有盗匪出没的小路而已……
升任开封府尹后,包大人微服私访还不爱带跟班的恶习不改,几乎每次都能遇上几个受害者,只是一直没有捡人回来——这让管家公孙某某很是忧郁。开封府虽然是油水衙门,但是长官清廉过头,又爱管闲事,每个月除了预算之外连一个四品文官一个四品武官自己的俸禄都要搭进去不少,再雇人手实在是财政吃紧——更何况,雇来的肯入贱籍的又往往能力太差,实在不如包拯自己捡回来的物美价廉。
而现在,包拯终于发挥了强悍的吸引忠心耿耿多功能下属的独特超能力,捡回来力大无穷(公孙曰:以后府里采买的人手可以全省下来了……)的包炯一个,实在是让人欣慰。
在听完如此详细的理由之后,包炯只能在心里默默重复那句已经让他重复了无数次的话——不愧是,他的祖宗啊……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起来了~啦啦啦。
第八章
包炯在入住开封府后很快得到了一个让他心情顿时好起来的消息——为了护送之前千里上京投状告陈世美抛妻弃子欺君罔上的秦香莲(至于这位的存在有多么不符合历史,包炯已经学会无视了),那位大名鼎鼎的展护卫并不在府中。
这对包炯来说简直是一等一的好消息,他不爽那个抢他祖宗和偶像戏份的家伙很久了,要是一进开封府便得和此人见面,包炯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相比起小说中那些名侦探所在地,开封府所在的地界其实还是相当和平的——不然包拯的位置绝对坐不牢,这年头的官看好坏不是看他的破案率而是看他的发案率,一旦自己管的地盘上案子多了就不是好官。确定这一点后包炯顿时修改了自己的一个行动方针,以后抓着小偷小摸不要送监狱,自己教训教训就好——事实上,这点对开封府内爱好偷鸡摸狗的人士而言,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此刻正是清晨,开封府早市已经开场,无数担着瓜果蔬菜的小商小贩正大声叫卖着自己带来的作物,企盼着能够卖个好价钱,补贴家用。此外,还有不少贩卖早点的小商贩忙着把自己的手艺展现出来——开封汴梁城内人家大多富裕,颇有些人家根本不开灶,从早到晚都是下馆子,甚至连洗脸水都要到早市上来买——包炯在确认那热气腾腾的确实是洗脸水之后不禁露出苦笑,这点大概无比发达的现代社会都赶不上……
“包大哥,你真的没问题吗?”站在包炯身边的少年看了眼包炯身上无比巨大的竹筐,担忧道。
“只要你家先生编的这个筐子没问题,我就没问题。”包炯神态自若,丝毫不觉得自己背上这个无比巨大的竹筐有多么吸引来往路人的注目。
“呃……好吧。”少年点了点头,迈步走了出去,“包大哥你跟紧了我,早市人多。”
眼前带路的少年名唤墨竹,是公孙策身边的小厮——说是小厮,实际上墨竹是被包拯捡回来不知身份的孤儿,后来便跟了公孙策学他的学问,两人亦师徒亦父子,关系极好。据说公孙管家已经决定等着墨竹成年便送他去参加科举,墨竹天资聪颖人又刻苦,年纪小小便已通习四书五经,活脱脱一个小小公孙。
当然,在一些现在的公孙管家不方便出面的时候出面,自然也是弟子的责任……
例如,到菜市场买菜——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和菜市场这种繁华地带永远相伴而生的,便是“砍价”。
“这儿蔬果都比东华门那儿便宜,东华门那边稀罕东西多,可是太贵——一个新鲜果子要几两银子,也只有皇家才吃得起。”墨竹一边走一边不忘和包炯说话,同时还能眼观六路的准确挑选合适的摊位,最吸引人的吆喝,一双漆黑大眼不住滚动,让人有种在圆圆脸蛋上捏一把的冲动。
“哦,是么。”包炯对宋朝物价暂时没什么感觉,反正他是那种非常好养活,只要吃饱的典型——不过这不代表他没有喜欢吃的东西,左右看了看,包炯不由遗憾道,“在这儿不能吃牛肉啊……”
“你说什么?”墨竹回头看他一眼。
“不,没什么。”包公案里面有过包拯斩了擅宰耕牛之人的记录,包炯可不想犯了自家祖宗这个忌讳——不能吃就不吃吧,反正又不是没肉吃……
一路走走停停,包炯背上的筐子满了大半,墨竹也从专心注意眼前变成了时时回头看:“包大哥,你力气真大啊……”
“是么?还好吧。”包炯倒是不觉得背上那论十斤算的蔬菜水果有多沉,不知是不是千钧果的缘故,他现在对重量颇为迟钝,拿在手上还好些,背在背上实在没什么感觉。
“厉害厉害。”墨竹崇拜道,“我从小力气弱,总想有一天能像楚霸王那样力举千斤,没想到现在居然能看到活生生的……”
墨竹一句话还没说完,包炯的眼睛已经眯了起来,向着旁边一个方向望去。墨竹不明所以,也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边只有人群,没什么值得注意的。
“开开荤,开门红!”咧嘴一笑,包炯抄手入怀,伸出来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套了一黑一银两只手套,接着,他悠哉踱步过去,从人群中拎出一个男子。
“手艺不错,可惜还不够。”微笑着把男子手上的钱包夺下,递给那边另一个男人,包炯冲着瘫在地上的人笑眯眯道。
学自千年之后的本领终于在千年之前派上用场,包炯心情极好。
包炯抓贼有着极为深远的历史,在他年纪还很小的时候,他家爷爷——一位老警察——从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退了下来,平时抓贼抓惯了的老头子极为寂寞,于是便自告奋勇的当了编外反扒成员,天天上公交车和人流密集的场所溜达,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了一个自个儿舒坦——用包炯的说法,这是一种病,警察职业病,一天不干点什么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就过不滋润。
不过老爷子反扒有个天生的缺点,军队退伍专业的老爷子有一身铁血中练出来的独特正气,气场强大到一个眼神能震慑住持刀狂徒的地步,那叫一个不怒自威。有他在公交车上,除了那些刚刚出师的嫩仔,敢下手掏包的还少。
不得已,老爷子领着自个儿孙子当道具。包炯本来就是一张娃娃脸,小时候更招人疼,大眼娃娃气场恰到好处的中和了老爷子的强势——想想看,谁能想到这么一个抱着孙子的老人家居然是一个反扒的狂热者?而且带着孩子的老人出去玩儿的老人往往也带了钱包,下手价值都有不少……
那段日子包老爷子抓贼抓的极为畅快,常常摁住一个就给自己那些前任下属们打个电话:“喂?这个月的指标怎么样了,来XX路公交车站吧,我这儿又逮了一个……”
这段日子造成的影响是,包炯度过童年的那座城市里面所有的贼都多了一条共识——千万别对带着小孩的老人下手!再和蔼可亲的老人,再能闹腾的小孩都不行!
而包炯则是自小接受熏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老爷子毕竟年纪大了,一开始包炯还只是乔装道具,但是等包炯五六岁的时候,就变成了包炯找贼包老爷子抓贼,再大上几岁,等包炯十三四岁了,手上也颇有力了之后,老爷子便悠哉游哉退居了二线,放包炯一个人去维护治安了——城里的贼的共识又多了一条,千万别对学生下手!哪怕是把钱包塞在屁股兜里的学生!
来到宋朝以后,包炯自然不可能放弃自己心爱的抓贼工作,反正不管是哪个朝代,小偷的动作永远是那么些——现代还创新了不少,毕竟大宋朝可没有随处能买到的细刀片——包炯重回他熟悉的战场,只觉得自己心里充满了幸福感。
大宋朝的梁上君子们,你们的噩梦,到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想看展猫儿?
嘿嘿……等、着、吧!
第九章
买菜行动演变成在宋朝的第一次维护治安(可以参照那些神兵利器开光的情形——不过没有类似于天降大雨电闪雷鸣之类的配合),包炯心情极好,墨竹则是更加崇拜了包炯几分——但是问题是,可怜孩子不知道包炯的心思……
“包大哥,你好厉害啊,简直和展大人一样厉害!”
…………………………
简·直·和·展·大·人·一·样·厉·害。
“……呃,包大哥,你怎么了?”墨竹注意到包炯一瞬间的僵直,,有些不解道。
“没什么。”包炯回眸一笑,那笑容灿烂的简直可以和天上的太阳比肩。
“包大哥你能不能不这么笑,我有点冷……”墨竹后退了两步,小心翼翼道。
“好。”包炯缓缓收敛了笑容,一双闪亮黑眸也随之眯了起来——如果墨竹没看错的话,那双眼中释放出的,就是所谓的“杀气”……
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完全是狠狠一脚踩在包炯逆鳞上的墨竹陷入了完全的困惑状态。
包炯最自傲的东西之一便是他那从小苦练而出的、纵横十余年未尝一败也从未被人看不起过的抓贼技巧,如今居然被人如此评价?还“简直”和展大人一样?闹了半天,他还不如那个根本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家伙?他之前的十几年都是练到狗身上去了?
不得不说,一向冷静自若的包炯居然能想得如此偏激,这完全是拜了两点所赐——墨竹的无心之言,以及他之前就对展昭这个他一直认定了的虚拟人物的敌意。
敌意会蒙蔽自己的双眼,慎之慎之……
在有些微妙的气氛中回到府里,包炯注意到府里的气氛比他们两人之间更微妙些——简直可以说是忧心忡忡。
“怎么了?”包炯随手抓住一个过路的衙役,问道。
“包公子你回来了?”那个衙役一愣,看了眼包炯身后的超级大筐又转为钦佩,“对了,包大人他们正在为了一件事情头疼呢,你快去看看吧。”
“哦,好。”把身上筐子放下,包炯拔腿就往包拯的房间跑。
至于展昭……嘛,这人再怎么重要,能比得上自家祖宗么……
到了包拯房中,包炯果然看见自家祖宗面色沉重地坐在那儿,一旁的公孙策也脸色不好。
“包大人,公孙先生。”包炯拱手道。
“明庭,你来了就好。”包拯看到他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些许喜色,“你之前可曾与人比过武?”
“……不曾。”差点就说自己以前经常在警局里面的比武大赛拿奖的包炯生生把话吞了回去,“和师父倒是交手过。”然后被绕得很晕。
“与人交手,你可有信心?”
“……若是一般人,信心十足。但如果是那些武林高手,可能有些麻烦。”想想之前被自家师父欺负包炯就咬牙切齿——会轻功会点穴了不起啊娘的!
“如果只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大力士呢?不会武功,仅有蛮力。”
“绝无问题。”包炯很肯定——跟他比力气?千钧果那可是三万斤的力气……
“那你以前可曾与人相扑过?”
“……啥?”相……扑?那种小日本最矮的两个大胖子推来推去的运动?而且最重要的是,貌似……
“西夏国主派人来访,带了个大力士来,说是要与我大宋健儿一较高下。”包拯叹道,“那大力士接近七尺高,膀大腰圆,显然不是善类。”
七尺……包炯在内心换算,宋朝度量衡一尺约等于三十厘米,也就是说这是个接近两米的家伙?
个子高那不是什么大问题,包炯虽然有一张娃娃脸,但是身高也突破了一米八,不过二十厘米的差距再加上包炯对自己身手的信心,推倒一个胖子算什么?唯一的问题是,相扑似乎要脱衣服……
“唉,若是展护卫在,也就不用你冒此险了……”看包炯若有所思,包拯叹道。
若·是·展·护·卫·在。
咔啦。
包炯缓缓抬头,一张娃娃脸上阴云密布,凝重得让人心惊——
“包炯定能为大人战胜此人,大人不必担忧!”
开玩笑,墨竹是个小家伙,不算什么,自家祖宗都觉得他不如那个展昭?
奇耻大辱!
“若明庭有信心,自然是好。”公孙策微笑道,“如此便去准备吧,那西夏人极为高傲,前日来了之后便约定三日之后比武,明日便是期限。”
“是!”包炯硬邦邦丢下这么一句,转身出门。
“束竹,你说得果然有效……不过为何明庭如此在乎展护卫?”看包炯出门,包拯才开口道。
“这个嘛……”公孙策微笑,“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包炯回了房便开始思考该怎么打败那个胖子为祖宗争光,不过第一要务就是,他得搞明白相扑是什么。
“……唉,还是得脱啊。”包炯有些郁闷地想。
话说回来,反正他也不是女人,脱了也没啥,不过包炯对脱衣服有点心理问题——
***
那渊源还是很久以前了,当时包炯才刚上大学。
包炯上大学的城市有个很有意思的特点,那就是警校和师范比邻而居,宿舍区更是亲密无间的建在了一块儿。据说是当年盖大学的时候,城市里面地皮紧张,两个学校争来争去,最后一个领导拍了板——教学区分开,宿舍区干脆盖在一块儿,反正警校男生多,师范女生多,阴阳调和才是正道。
虽然当时可能只是权宜之计,但是这一措施完全服务了无数未来的警察们——师范的姑娘永远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滋润了无数大老爷们干涸的心田,更创造出了无数老师警察的爱情组合。至今,到男生宿舍楼里面还能看见,每一层的隐蔽角落都供着当初拍板的那位领导的长生牌位,颇有些找不到女朋友的去拜拜,据说还很灵验。
而这件事情的一个小分支就是,那个城市里面所有小流氓都知道,绝对不能打师范女生的主意,就算打了,到学校里面干了点什么,从宿舍区跑的时候也千万要走光辉灿烂开着大灯的北门,而不能走阴暗的灯经常坏的南门——北门那边都是女生宿舍,南门那边可都是男生宿舍!里面全都是血气方刚的未来警察!
但是总有那么几个没常识的小流氓,干了不该干的事儿……
那是包炯上大学不久以后,天气还很热,秋老虎肆虐。睡觉之前冲个凉是最好的解暑方法,包炯当天晚上刚刚冲完凉,趿拉着拖鞋穿着一条裤衩在凉台上吹风。正在此时,一个尖锐女声划破夜空——“抓流氓!!!!!!!!!”
包炯眯眼一看,只见两个身上穿得花花绿绿的男人冲着自己这边飞奔而来,后面女生宿舍方向有两个女生正追在后面跑着,但是明显女生速度不如小流氓,追得极为吃力。
包炯也没多想,手一撑人就翻了下去——好在他当年住的是二楼。
穿拖鞋也不会妨碍包炯大发神威的以一敌二,更何况还有不少闻风而动的哥们儿出来英雄救美?几下子把两个小流氓按倒在地,包炯也懒得接受两个姑娘的感谢,施施然回房间睡觉去。
但是包炯不知道,这两个女生是摄影协会的,之所以这么晚还不回去就是为了拍夜景,这才被小流氓缠上——而且,其中有一个姑娘,不小心按了一下快门。回到宿舍之后检查相机,发现了某张照片,而那张照片又被她不知情的室友传到了学校论坛上……
包炯不爱上网灌水,发现事情还是在他哥们发现之后告诉他的——那张照片角度该死得好,当时月光明亮,清辉洒在包炯身上,衬得原本是健康蜜色的皮肤带出一种异样的白皙,包炯刚刚冲完凉,几滴水珠沿着他的身体曲线迤逦着划下,更描绘出一种暧昧的气息,半侧半正的身体恰好可以把所有部位排上,从曲线美好的背到锁骨再到包炯平时很难被看出的好身材——
不幸中的万幸,那张照片没有拍上包炯的脸,两个被救了的姑娘惊吓过大也忘了救命恩人长什么样,因此一直没人知道那个神秘的月下裸男(看到这个说法,包炯险些捏碎了鼠标)就是包炯。
万幸中的不幸,因为没有脑袋,毕业之后包炯再上自己学校的论坛,居然看见自己的身体被PS到各种稀奇古怪的脑袋上——从韩国明星到某小说家无一不缺,包炯生生咯出两口血,从此再也不上学校论坛。
也因此,为了不想让人知道“月下裸男”就是自己,包炯在大学里面从来不肯脱衣服——哪怕是最热的夏天打嘴热火朝天的篮球,包炯也永远是一身短袖白衬衣,连背心都不肯穿。
眼下居然要在千年之前的大宋朝丧失自己保持很久的清白,包炯除了无奈之外,还有一点庆幸——
好在,宋朝没有照相机……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字数破表……=V=
于是稍微修改了一下。
第十章
虽然在上台之前包炯曾经有过种种郁闷,但是上台之后这种感觉就没了——认真计较的话,他可是在为国争光呢。千年之后的包炯只是个警察,维护治安很擅长上奥运会那是不可能,千年之后的包炯却能作为国家唯一代表上场……的确很有错位感。
当然,如果为国争光的时候不是必须光着上半身就更好了……哪怕是西红柿鸡蛋搭配的奥运代表团西装,那也比光着好啊……
不过想想看近乎□的游泳运动员,包炯平衡了——好歹他还有一条裤衩,虽然除此之外□——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防止狡猾的宋人作弊,西夏人要求他们连靴子都不能穿。
而且,考虑到那边的皇帝……
包炯往看台上瞟了眼,由于丝帘的遮挡他看不见当朝天子的龙颜,除此之外,皇亲还有那位非常著名的八贤王,以及……
包炯在心里再度叹气,关于北宋仁宗朝襄阳王赵爵这个人到底存不存在,他已经没有任何兴趣思考了——历史这玩意儿,他还是当它不存在吧。不管怎么说,小警察包炯如果想要在二十一世纪面见天子——国家最高领导人大概只有他选上公安部英模,那是相当虚无飘渺的一件事,但是现在……
苦笑了一下,包炯开始直面自己的对手。
一般相扑都是随便找个人来当裁判的,这次由于是御前相扑,当裁判的人地位也高了许多。包炯不认识此人,但是从他身上那金光闪闪的盔甲来看,大概是个武将。
“依古扎斗智相搏,习老郎捕腿攀腰;赛尧年风调雨顺,许人人赌赛争交。”武将嗓门不小,一开场先是文绉绉的一句,包炯一个字都没听明白,只能继续看着眼前那位。
接下来是简单的比赛规则,大意就是不准攻击敏感部位,不准使用刀剑暗器,不准用毒……包炯烦得要死,只想问一句我全身上下脱成这样了还能从哪儿拿出这些东西……
“伤亡自负,无论胜败,伤人者皆不负责——”
就是说,他被打死也不能怪谁——包炯看了眼眼前高大魁梧体重很有可能接近他两倍的男人,心里十分悲天悯人的决定还是不要太狠毒了,打个半死就好。
“开始——”
事实上,这场相扑的结果并无多大玄机。
虽然说看上去包炯完全是以小搏大,用胳膊去拧大腿,但是如果用力气看,包炯才是欺负人的那个。
一声“开始”之后那个男人便是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满身的肉在阳光下折射出善良的油光,惹得包炯眯起了眼,然后……
男人的冲势,被包炯单手顶住了。
眼前的情形颇有些有趣,无论身高还是体型均比包炯可怕太多的男人闷头猛冲却动弹不得,包炯平静的一手平举,抵着眼前男人的头,却完全足以让眼前男子无法前进分毫。
任谁都能看出——包炯完全的、压倒性优势。
方才男人冲过来的时候看台上便是一阵惊呼,此刻又是一阵——不再是担忧,而是惊喜。
“太差劲了,这就是西夏勇士的力量?”包炯嘴角一扯笑得极为邪恶,“真是……让我失望啊。”
愉快的微笑着,包炯猛一收手,眼前男子收劲不住,竟一路猛冲,摔下台去。
想不到事情居然会发展得如此顺利,看台上大宋一方的观众俱是面露喜色,西夏那边则是阴云罩顶——他们之前得到消息,御猫展昭不在京城,如此才放心挑衅,却想不到居然还有个包炯。
完全不清楚西夏人会让自己火冒三丈的心思,包炯站在台上俯视着台下,看着那边男人慢吞吞爬起来,接着对那边裁判开口:“可以了吧?”
“胜者,包炯——”裁判响亮的大嗓门响彻整个赛场。
相扑比武结束,西夏人阴着脸过来称赞了几句,那表情恨不得把包炯生吞活剥。包炯施施然不理不睬,就差在脸上写上“我很嚣张你能把我怎么样”几个大字。
相比之下,宋朝那边明显愉快得多——几个武将看包炯的眼神明显无比热切,上来很不客气地拍拍打打,那力道让包炯暗恨自己没第一时间换上防弹衣。文官们矜持得多,倒是在包拯身边围了一圈,大多是在称赞他为国选材有大功——包炯顿时欣慰了。
由于看台地方大却大不过哪里去,上了看台之后包炯离皇帝就近了很多,瞅着那边丝帘包炯闲着没事就在勾画当朝天子长什么样……
“包卿家,上前。”
……诶?
包炯不明所以,转头过去看自家祖宗——皇帝找他有事?
“小包卿家,上前。”
这次听明白了,在叫自己。
包炯想了想,平静上前——虽然按说规矩一堆,不过包炯决定装不知道,反正他也不信出了名的温和天子会因为他一个刚刚为国立功的平头百姓不遵礼仪把他怎么样。
“此次你为国立了大功,可有所求?”皇帝的声音温和好听,感觉起来颇没有威慑力。
“包炯只想为国家做些事情,并无所求。”这是实话,顶多再加上一个让自家祖宗高兴顺便证明一下自己比那个谁强。
“朕封你为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入宫宿卫,如何?”
包炯连一点兴趣都没有——别说四品,哪怕是一品,也不如没品的开封闲人。当下推辞道:“不敢。”
“为何?”
“草民只想留在包大人身边为他做些事情。”想了想,包炯如此说道。
“你宁愿留在开封府做一衙役,也不愿入宫么?”皇帝的语气明显失望。
这个时候该怎么说呢——包炯在心里想着古人说的敬仰崇拜一类的话,挑着合适的用词,但是包炯毕竟文科极差,绕了半天自己也晕乎,不管不顾的结果就是最后一句话脱口而出——
“草民愿为开封府座下走狗!”
一语出而众人静,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包炯只想撞墙——他只想起清朝有个人为了表达对某人的佩服用了“XX门下走狗”的说法,却不想自己居然说了出来……
“开封府门下走狗……哈哈,好一个开封府门下走狗……”安静片刻之后,珠帘后传出一阵隐隐压抑着的笑声,“你的心意,朕明白了,既然你如此要求,那么官职不变,在开封府供职便是……”
包炯发誓,他听见皇帝在嘲笑他……
不过话既然说出来了就收不回去了,包炯再怎么郁闷也只能认了这个“开封府门下走狗”,虽然日后每每听到别人这么称呼他他就想撞墙,不过不管怎么说,目的达到了……
“小包卿家如此武勇,又一心挂念着包卿家,当真是展护卫第二呢。”皇上似乎还没满意,在后面带着笑这么夸了一句——或者说,至少他本人觉得,自己是在夸的。
展·护·卫·第·二。
刚刚为国争光顺便升官的好心情荡然无存,包炯现在的心情用一句话形容非常合适——分开八片顶阳骨,倾下半桶冰雪水。
展·昭。
心里默默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包炯死死的捏紧了拳头。
“我和你势不两立!”
于是,在某位南侠大人还完全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把本文主角得罪得无比彻底,已经达到不共戴天的地步。
让我们为他的未来默哀,阿门。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很久没见的存稿箱,作者现在在睡觉,请在哔——的一声后评论。
哔——
第十一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
包炯现在非常明确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那天脱口而出的一句“开封府座下走狗”现在已经传遍京城。
当天不幸中的万幸,由于这件事情可能发展成国耻,旁观的都是大宋的官员。
万幸中的不幸,大宋的官员,尤其是文官,有着非常明显的……八卦爱好。
于是,包炯“开封府座下走狗”之名,伴随着数位朝廷大员,传播到了开封府的每个角落,其传播速度甚至快过了当年的御猫展昭(包炯不愿意去想理由是不是因为这个名字实在是有够乌龙)。不过问题就在于,这两个称呼念起来效果完全不一样……
举个例子,别人提到那位展大侠,说法向来是:“这位就是南侠展昭,皇帝御口亲封的御猫。”
那么提到包炯呢?
“这位就是包炯,皇帝御口亲封的走狗”?
包炯每次想起自己可能被这么称呼,都有强烈的撞墙冲动。同时,对另外某人的憎恨也随之水涨船高……
不过虽然说有一点后遗症,但是包炯还是顺利当上了那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虽然那身衣服的确料子不错,穿起来相当舒服,但是效果太过奇怪。包炯本来就长得脸嫩,那一身衣服又是大红,穿上去简直就是个早婚的新郎官。不过比以前他穿警服的时候略微好上那么一点点——以前包炯都是被那些大爷大妈当成穿了爹妈衣服出来晃荡的小孩,甚至一度被人举报有人冒充警察……
包炯很不解——他明明都有一米八多了那些大爷大妈是怎么把他当成孩子的?难道他的脸真的能做到屏蔽了自己的身高?
但是这些都是小事,重点是,在包炯正式升官的第二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素未谋面但是已经被他当成头号仇人的家伙——开封府前(在包炯强烈要求下添加)第一侍卫展昭终于回到了京城。
包炯和展昭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在开封府大街上。当时包炯正闲着没事换了身便装四处乱逛兼查找扰乱治安人士,然后,他突然注意到人流朝着某个方向涌了过去,那架势让他想起过年时超市的大减价。
包炯转过身去,望着那边“超市大减价”的方向,然后……
看见一个穿着一身自己很眼熟衣服的人。
包炯看了一眼那边那位,罕见的呆愣了三秒,脑子里不由自主地蹦出当初还在刑警队时办的一个案子。
那案子发生的地点在某所大学,是一起硫酸毁容案,这种案子在民众的化学知识普遍上升后已经不罕见,罕见的事这次的凶手和被害人都是男性。
要知道,这种明显和长相有关的案件,要么是男人泼自己负心的女友,要么是女人泼勾引自己男人的狐狸精,女人泼男人虽然少但也不是没听说过,但男人泼男人,还真没哪个警察听说过。
案子很快告破(硫酸这种要管制的化学药品绝对不适合用来犯案,切记切记),凶手交代出的犯罪动机平庸又新奇——从小因为长得不好看没有女人缘,偏偏同宿舍的因为一张脸长得好看不停的换女朋友,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
刑警队里的一群大老爷们坐在一起唏嘘感叹,果然是时代不同了连男色都成了犯罪动机,包炯一边啧啧啧一边说男人最重要的还是内在美,例如头脑和事业,话还没说完就被义愤填膺的同事们人肉活埋——整个刑警队就数这小子从脸到事业到头脑都是上上之选,好几个警花都对他有点意思,居然还敢这么说?
包炯压在好几百斤肌肉下面哎哟哎哟,说同志们呀真对不起这样吧明儿起我就培养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再也不浪费一点女性资源……然后立刻被埋得更深了。
彼时的包炯是有外貌有头脑有前途有背景的四有新人,从不觉得自己会对某个男人产生泼其硫酸的欲望,但是面对眼前这位,即便是自信如他,亦有一瞬间爆发出了强烈的将其掐死之后丢进水里(公认:最难看的尸体就是水里泡过的,简称水漂,其他的不过是血肉模糊恶心点,只有水漂才是难看的极致)的冲动。
至于具体的形容,包炯的文学造诣惨不忍睹到只能被称之为“造旨”的地步,只能用自己的专业领域来评价——如果眼前这位向情感骗子这条犯罪道路上前进,那么受害人至少上两位数,能不能上三位数,全看当地公安干警的侦破力度……
而眼前的人流也毫无疑问的证实了那位展昭展大侠在开封府内当之无愧的偶像地位,包炯默默回忆起了当初某个颇有名气的明星来他的城市开演唱会而倒霉的他被抽调过去维持秩序的情形——明星太热情,而粉丝更热情,后果就是夹在里面的包炯差点被挤成饼。
啧了声,包炯转身回开封府。至于那位展大侠……嗯,既然开封民众如此热情,他也不好泼冷水不是?
回府之后换了官服,包炯从自个儿的房间出来,转去自家祖宗的房间。
还没等进房间,包炯就听见里面的声音——
“大人,属下不负所托。”
蛮不错的声音,一听就让包炯觉得莫名的火气上涌。
“那秦香莲现在如何?”
然后被属于自家祖宗的声音治愈。
“已送她回了老家。那秦香莲勤劳肯干,又得大人资助,日后生计想必无碍。”
“那便好……对了,在你离开开封府这几日我又遇着了一位小侠士,你可要见见他?”
包炯其实还是比较郁闷的,为何他的前缀词一定是“小”呢……
“可是那‘开封府座下走狗’?”
平心而论,展昭这句话明显不带任何恶意,只是带点好玩性质的提起这个偶尔听到的绰号,但是对包炯而言……
毫无疑问的,是又一次直接戳上了他的死穴。
“正是在下没错。”也懒得再等,包炯一把推开了门,然后——
直面了那个他来到大宋朝之后,最让他不爽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万众期待的那个谁,出场。
第十二章
包炯一直都觉得,武侠小说这种东西,简直应该和言情小说并列成为危害青少年的两大毒草——前者教人打砸抢杀害不负法律责任,后者教人为了爱情干啥都行,一样不靠谱到极点。武侠小说中最不靠谱的东西莫过于“武功”跟“悬崖”,后者间接诱惑人自杀前者……前者那不就是扯X么,哪有什么可以让人一飞冲天的轻功?哪有什么在人身上戳一下就能让人动弹不得的穴道?
包炯这种想法,在现代毫无疑问是无比正确的,但是在古代呢?
“……”
“承让。”一身红衣的男子微笑着在他面前抱拳。
“展大人胜!”张龙的大嗓门响起,“小包大人,还要再打么?”
包炯默默扭头,不语——他觉得他们两个如果想靠“比武”这种事情比出胜负来,那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包炯虽然跑步跳高成绩都不错,但是要跟展昭那种妖怪一般的轻功比起来简直是婴儿水平,再加上那作弊一般“点穴”……
包炯发誓下次要穿防弹衣来比。
当然,也不是说包炯就赢不了——如果眼前那位不拿他那把剑,不用轻功,也不点穴只单纯肉搏的话,包炯十个回合之内就能把展昭按在地上——当力量上的差距极为悬殊的时候,技巧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但是如果上面展昭用了哪一条,包炯就赢不了,最多也就是个平手。
综合来看,比武的话,包炯输定。
不过包炯非常阿Q的自我安慰了一下——比武是比武,两个人真生死搏斗的话,一发子弹管他南侠北侠御猫御犬,统统见马克思——哦,他还没出生——去。
“果然神力惊人。”下了比武场,展昭对包炯微笑道。
“比不上你。”包炯虽然非常不爽这位,但是他还不至于为此颠倒黑白,输了就是输了,他承认的也算洒脱。看了眼那边被他们拖来当裁判的张龙,略一犹豫,包炯开口道:“既然输了,虽然事先没约定什么彩头,但总得出点什么——展大人才回来京城,我做东摆桌酒,全当接风。”
“这……”展昭不由一愣。
“张大人也一块儿去吧?”包炯也不等他回应,笑眯眯转向了那边张龙,“全当是答谢你为我浪费了这么多时间。”
“若是小包大人做东,那我怎么说也得去一次!”张龙笑道。
包炯转回去笑眯眯看着展昭,意思很明显——再不去就是不给面子了哦?
“好吧。”展昭微笑着点了点头,“恭敬不如从命。”
包炯会那么热心的请人,还是他不喜欢的人吃饭么?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在考虑原因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早在二零零三年,公安部就颁布了“五条禁令”,其中有非常明确的一条——工作时间饮酒者,予以纪律处分,辞退,或者开除。
也因此,对包炯来说,请人还是他的同行喝酒,绝对不是一个多么友好的表现,反而相当于一种挑衅——不喝是不给兄弟面子,喝?那就是违背了警察的规矩,闹不好可是要脱警服的。
当然,在千年之前的大宋朝,二零零三的五条禁令没啥意义,包炯之所以如此“热心”的请人喝酒,原因还有一条——最近巡街的时候,他恰好听到附近某个茶馆里面有个独特的说书先生,最拿手的段子是“南侠展昭传”,据说其内容详细到了连展昭小时候的事情都半点不缺,而他挑选的那家酒馆,恰好离着那家茶馆极近。
而当包炯一脸无辜的邀请人进去“喝茶解酒”的时候,基本上没谁能拒绝——虽然他们都知道,包炯在酒宴上压根就滴酒没沾。
这家名叫“君子言”的茶馆极为安静幽雅,茶馆里面挂着些挂轴山水,包炯没啥艺术鉴赏力,也觉得随便一张都是价格不菲——这话算是废话,哪怕是现在的一块纸片拿到二零零九年估计都是价格不菲,更何况是一张画。
既然名叫“君子言”,自然要有说书作为陪衬,这家茶馆的特色就是有好几个坐堂的说书先生,一天换一个,分别擅长说不同的段子,其中今天这位叫叫老王的最为独特,他什么时候出现不一定,而且不说古,只讲今,肚子里面的全是现在的有意思事儿,所以更受欢迎。
用包炯的话说,这位就是在没有网络没有电视也没有八卦周刊的时候,为了满足开封民众那熊熊的八卦之火而存在。
要知道,听八卦这种事,谁都会很愉快,唯一不愉快的就是那个被八的正主。包炯之心,昭然若揭。
不过包炯也是没办法,正直如他向来是不可能干套麻袋打闷棍那种事情来报复的(而且能不能套得了还是个问题),用这种恶作剧般的小手段只是为了出一口闷气而已。
但是我们要知道,做坏事的人,从来是不会被人保佑的……
老王独特之处还有一点,就是他一贯是不以真面目示人,从来都是在竹帘后开讲。一声醒木响,从竹帘后传出个低沉而悦耳的男人声音来:“这京城地界,向来爱出奇人异事,奇人异事也爱往这京城凑,今天说的,便是那不久之前力敌了西夏来使,为我大宋争光的……”
包炯惊讶的扬眉——怎么回事?这貌似和他之前打听的不一样……
“开封府座下第一走狗——包炯!”
“……”包炯险些以头抢桌。
“话说那包炯,来历可是不一般。”老王似乎完全没想到包炯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继续侃侃而谈,“他自出生起便被父母遗弃在了荒山老林里面,是被两头母狼养大的,吃的乃是森林中力量最大的黑熊之乳……”
“……”莫名其妙就变成狼孩的包炯瞠目结舌。
“那个……小包大人,这是……真的?”坐得离包炯最近的王朝捅了捅他,表情同样复杂。
“怎么可能?我可没记得我喝过熊奶……”
“可是你不是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么……”王朝一脸认真道。
“……既然我都不记得了,那么这个家伙是从哪儿找出来的?”包炯反问。
“也许他认识你啊……”王朝依旧认真。
“……”包炯想砸人。
“那包炯既然是狼和熊养大的,自然也是生了个野兽的模样,身高足有七尺,青面獠牙,虎背熊腰,一张血盆大口……”
□裸的诬蔑!包炯大怒,两手一搭桌子就要站起来——
然后浑身一僵,动弹不得。
“抱歉。”耳边传来个轻轻声音,包炯只觉得自己身体被人直接拉了起来,眼前一花,再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茶馆外面了——他被展昭直接拎从窗户翻出了茶馆。
包炯怒视着展昭,这算是什么意思?
“咳……”展昭轻咳了声,有些无奈的开口:“这君子言的老王一贯喜欢把事情说得稀奇古怪,小小一件事他能演绎出不少版本,没谁会当真……”
“这么说,你也被这么‘演绎’过?”包炯一扬眉毛,问道。
“……不错。”展昭无奈点头,“之前曾被公孙先生请来喝茶,听了全场。”
干得好!包炯在内心默默地说。
此后老王专场依旧长盛不衰,虽然包炯数次想要去掀了场子但是都被展昭拦下,好在日后包炯总算“从青面獠牙虎背熊腰一张血盆大口”进化成有个人样了,不过老王依旧不改他其实被狼和熊养大这一点,导致开封府内人人都知道——
如果想欣赏素来冷静沉稳的包炯怒到几乎掀桌的样子和展大人的轻功,那么,去君子言吧……
作者有话要说:所谓害人不成反害己……嗯,就是包炯这个样儿的了。
于是,我发现评论开始多了……ORZ,不好的预感。
乌盆奇冤
第十三章
开封,一个美妙的清晨。
虽说包炯现在贵为当朝四品,但是他照样负责开封府内部的采买。一来是因为实在没有人手,二来么,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警察官僚,包炯完全不觉得当了官就能什么都不干了。不仅要干,还常常要为促进警民和谐去帮老大爷老大娘扛煤气罐买大米之类的,如今帮的是自家的祖宗,怎么说都是内人,帮起来更是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
当然,在别人眼里看来,堂堂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居然热衷于帮忙买菜……实在是一件很那个啥的事情。好在开封府绝大多数人都拥有极粗的神经,不适应了几次之后也就习惯了。
“包大哥,等会儿逛完早市,我们去那边小店看看吧。”墨竹转头对跟在身后的包炯笑道。
“好——要买什么?”
“包大人前几天不小心砸了自个儿的脸盆,让我们去买一个替换的。”
“……”包炯的脸稍微抽了一下——好吧,离着偶像太近也不是什么好事,至少很破坏幻想。好在包炯不是那种喜欢谁就要把他想象得完美无瑕的人,砸了一个脸盆这么小的事情,他才不会放在心上。
买完了一堆东西两人到了杂货店里,说明白缘由之后,店主拿出了一堆盆。其中,墨竹对里面最黑的一个情有独钟。
“为什么要选这个?”
“嘻嘻,你不觉得这个盆和包大人得脸色很像么?”墨竹狡黠一笑,“先生常说,包大人若是为了安全,得把屋子里一切东西都换成黑色才成,那样不管是什么刺客,冲进来肯定找不着人。”
“……”公孙策你把徒弟教坏了!包炯在内心默默道。
“就要这个啦。”墨竹丢下钱,捧着盆出了门,递给因为竹筐太大靠在门外等候的包炯。
“你小心点。”包炯随手接过盆。
(啊!!!)
“?”墨竹环顾左右,满脸不解。
“怎么了?”包炯把盆放到背后竹筐里面,看了眼墨竹。
“包大哥,你没听到……?”
“听到什么?”包炯奇怪地看着他。
“……我听错了?”墨竹摸了摸脑袋,“怪了……”
“你听错了吧,我怎么什么都没听到。”包炯对自己的耳力还是很有信心的,“走了,回去了。”
“……奇怪。”小声嘀咕了句,墨竹跟在了包炯后面,往开封府走去。
回了开封府,包炯放下东西去吃了早餐,便换上官服,准备巡城。
作为开封府内品衔最高的捕快(包炯坚持如此自称)之一,包炯的主要任务和现代的巡警仿佛,主要就是早上巡城,一个上午的时间都泡在了开封府内,下午根据情况看看要不要继续,如果抓不到什么扰乱治安的人的话,工作清闲得很,和当刑警时经常在晚上睡觉的时候被迫叫起来出现场比起来舒服了不止一个档次。
最重要的是,巡城的时候,两个四品侍卫是各带一批人分别巡南北城,因此包炯可以不用头疼和展昭碰面的问题——他每次看到展昭都有种磨牙的冲动。
也因此,当包炯换完衣服出门看到自己门外戳了只御猫在那儿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皱眉——“展大人有事?”
“包大人找你。”
“包大人?”刚打算展昭不管说什么都说自己没空的包炯微微皱眉,然后问道:“什么事?”
“大人只是叫我来找你。”
“……怪了。”如今只是早上,最近也没谁来开封府喊冤,那还能有什么事?
想归想,既然是和自家祖宗有关,包炯也就不计较来带路的人是展昭这个问题了——“好,我立刻过去。”
走进包拯的房间,包炯就看见自家祖宗正用一种非常古怪非常奥妙的眼神看着自己眼前的一个……脸盆?
旁边还站着公孙策和墨竹,公孙策眉毛紧皱,墨竹垮了一张小脸,仿佛遇到了什么很不得了的事情。
“大人……怎么了?”
“明庭,这个盆是你和墨竹买的?”包拯朝他这边看了过来,表情凝重。
“确实是,怎么?”包炯很不解——难道是质量问题?那有必要叫来这么多人么?更何况……一千年前就有假冒伪劣产品了?
“……这盆是在哪儿买的?”
“西城的李记杂货铺。”包炯答道,随后更加奇怪地看着自家祖宗,“请问大人,这乌盆……有问题么?”
“咳……乌盆,你自己说吧。”包拯咳嗽了声,敲了敲乌盆,开口道。
“乌盆怎么可能会说话?”包炯想都不想就摇头笑道——原来自家祖宗也会开这种玩笑么?
“……乌盆?乌盆?”包拯的表情却不像是在开玩笑,敲了几下没有得到回应之后,包拯皱起了眉,“怎么会这样?”
“大人,您到底有什么事啊……”包炯觉得更莫名其妙了——一个乌盆会说话?开什么玩笑?
(哎……)
屋内的人齐齐变色——他们确实听见了眼前的乌盆中,传出了一个声音……
……哦,不对,还要去掉一个人——包炯。
看其他人脸色都变了,包炯莫名其妙指数继续上升,目光在四周扫了一圈,自家祖宗神情凝重不好打扰,公孙先生皱着眉毛显然在沉思,墨竹缩在公孙策之后看起来受了惊讶,于是……
包炯包含不解与不满的目光,直接戳到了那边展昭身上。
展昭轻轻咳了声,表情有些无奈,“那乌盆中的声音……你没听见吗?”
“什么声音?”包炯狐疑地盯着展昭——如果不是因为参与的人里面有包拯,他真会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展昭是在故意找麻烦。
“你真没听见?”
“我除了你们几个的声音什么都没听见。”包炯一扯嘴角,“难道展大人听见了?”
展昭回以无奈苦笑:“的确如此,方才我还听见这乌盆在诉苦。”
“笑话,乌盆怎么可能会说话?”包炯现在真真的是在用鄙视的眼神看着展昭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个家伙敢在这里宣扬封建迷信?还是这么扯淡的封建迷信?
简直就是对他这个人民公仆、反迷信先锋人士的挑衅!
作者有话要说:乌盆案开始。
包炯的最后一项特殊能力揭晓。
以及:虽然昨天的评论到了二十但是已经过了七点,挖哈哈!(得意叉腰笑)
第十四章
在此要特别声明的一点是,包炯看过乌盆案。
但是“看过”不代表“赞成”,事实上,所有包公系列小说电视剧等等中,包炯看了之后最怒的,莫过于这个“乌盆案”。
乌盆开口说话?开什么玩笑!
有如此偏激的想法,其实不能怪包炯。如果一般人对鬼神的态度是“子不语怪力乱神”“半信半疑”“嘴上说不信其实心里害怕”的话,包炯那就是货真价实的坚定无鬼神论者,一切超自然的东西,都统·统·不·相·信。
造成包炯如此执拗的原因,还是要从他家那位老爷子说起——老爷子曾经在山村里面呆过,亲眼看到过山里面纯朴的农民因为误信了那些装神弄鬼的巫婆神汉的话,导致原本可以轻易治好的疾病恶化,进而生离死别的事情。也看过山村里面有些人假借鬼神之名,坑蒙拐骗,村民们还深信不疑的事情。
也因此,老爷子退了休之后,便在琢磨怎么从根本意义上解决掉封建迷信在中国的蔓延,并为此咨询了一下自己的妻子——也就是包炯的奶奶,一位老教师兼心理学研究者。
包家奶奶和包家爷爷在经过研究之后,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之所以迷信在中国大行其是,中国这么多年来对孩子的教育是一个关键。君不见,几乎每一对父母在威胁……哦不,是教育自家小孩听话的时候,都会说“不听话的话,狼外婆会吃掉你/鬼会把你抓走”之类的话么?
从而,自小接受这样教育的孩子,在长大之后,即便是嘴上说着“不信鬼怪”也没用——幼儿时的教育是很强大的,强大到即便是接受了十几年的科学教育都无法抹消的地步。
在发现了这一点后,包家爷爷和包家奶奶立刻开始了他们的教育实验,对象么,当然就是当时被交到他们手里进行“教导”的包炯。
在包炯的童年中,没有鬼怪,没有妖魔,甚至连童话和神话都没有一席之地。包家爷爷用来教育包炯的故事里面,那些没脑子有力量又很凶残的恶人,用一个词代替——日本鬼子。那些有脑子有力量又很凶残的,则是“外国特工”。
连狼外婆之类的、会让人联想到妖怪的形象都不曾出现过——包家爷爷严防死守,决不让任何一个相关词汇出现在包炯的阅读面之中,直接导致包炯成为一个无神论的坚定信仰者,什么牛鬼蛇神妖魔鬼怪,对包炯来说,那都是值得鄙视的、值得歧视的、值得蔑视的、应该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
可惜的是,在包炯十二岁时,包家奶奶不幸去世,包家爷爷失去了陪了自己大半辈子的人生伴侣,心灰意冷,那份已经有了成稿的研究报告也没有发出去,导致一个极好的消除封建迷信的机会被错过了……
不过,包炯这个实验品的成长还是很成功的。小学时候姑且不说,到了大家猎奇心理强盛的中学时期,包炯不信鬼神的名声就传了出去,到了大学的时候则更上一层楼。
大学历来是各种灵异故事的温床,一个大学里面如果没有七个以上的“闹鬼地点”那只能证明这大学历史太短,而鬼故事更是聊天扯淡谈恋爱必备佐料——一个鬼故事很可能让一对狗男女跨越最后一条界线。
因此,信奉“无鬼神”的包炯成了那个最不合群的人——你能想像一群人兴致勃勃地聊着“解剖室女鬼”的时候他在一旁来句“人体含磷自燃都能扯出这么多来,没见识”有多么冷场么?
于是,包炯的大学生涯中,掺和了极为大量的“试胆”行动。而包炯也来者不拒,铺盖一卷就去那些传闻中的闹鬼地点睡上一个晚上然后神采奕奕的回来,并得意洋洋的搜刮不幸和他打赌的人手中的余粮,然后继续亮出因为年少气盛而分外犀利的毒舌,蹂躏着一群已经因为即将干瘪的肚皮而惆怅的可怜人。
也因此,满怀怨恨的受害者们送了包炯一个“傻大胆”的称号,并根据“神鬼怕恶人”的理论认为包炯一定不是好人——作为有脸有型有家世有前途的四有好男人却在上了大学之后的最好年华里连初恋都没恋过,包炯本人的不解风情(在姑娘怕得哆哆嗦嗦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你的时候一脸不屑的丢过去一句“鬼这种东西压根不存在,封建迷信早该废除了”显然不是多么有情调的表现)是原因之一,而他的同学不留余力的努力造谣(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事实)则是原因之二。
在千年之后的二十一世纪包炯是这个德性,那么,到了千年之前,他自然也改不了多少……
就算他亲耳听见了眼前这个乌盆说话,包炯也宁可相信这是因为乌盆里面有录音机、乌盆有空洞导致风吹过发出了声音、或者是乌盆中掺有磁屑按照录音带的原理保留了一段对话——更何况他还没听见?
“……你确实听不见么?”见包炯就差把“鄙视你”三个字放大之后贴在脑门上了,展昭苦笑问道。
“听不见,如果你一定要说这个乌盆在说话,那就让我听听啊。”包炯奉行坚定的谁主张谁举证主义。
“……”眼下乌盆正在用断断续续的语气诉苦,那边的包大人和公孙策正在侧耳细听——再看看那边根本听不见的包炯,即便是有勇有谋如南侠展昭,也不知道这个等同于让聋子听见人说话的任务该怎么做。
听完乌盆诉苦之后,包拯紧锁眉头——乌盆喊冤这种事,找遍了大宋大概也寻不出第二个来,更何况眼下查案子也麻烦——包炯是买来乌盆的人,让他去查算是合情合理,也防了打草惊蛇,但是包炯根本听不见乌盆说话,而且乌盆刚才也说了,包炯进门之时他只觉得一阵热浪冲来,整个人……哦不,整个乌盆竟然一下子没了意识。
若是让包炯带着乌盆去查案,搞不好会让这乌盆含冤不白而死……
思忖了半晌,包拯只能皱着眉毛看向那边的展昭——“展侍卫,这件事情……还是麻烦你和明庭一起去了。”
“……是。”展昭拱手应了此事。
“什么事情?”包炯不会质疑自家祖宗,于是继续把怀疑的目光戳在展昭身上。
“去查查这乌盆的来历——”赶在其他人说话之前,公孙策开了口,“问问这乌盆是谁所做。”
“明白。”包炯拱手为礼——查个乌盆来历么,虽然让他去有点大材小用,不过既然是自家祖宗的事情……
反正,“乌盆喊冤”这么扯淡的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的!
作者有话要说:居然真的二十条了……
……你们都是混蛋!!!TAT
第十五章
展昭现在很头疼。
他面临的情况,如同于一个正常人要带着一个聋子去查案,问题是,那个聋子不但听不见,还认为本来就应该听不见,并且觉得听见的人是在说谎……
看着那边包炯明明白白写着“你在玩什么花样”的脸,南侠只觉得自己的头更疼了。
“店家,你这乌盆是从哪儿进的货?”包炯指了指展昭拿在手里的乌盆——展昭为了保证乌盆安全只能自己拿着——问道。
“这乌盆?”一直在看那边展昭的店主——包炯很不解,展昭有那么好看么?不就是一个鼻子两只眼?——转过脸来,对着包炯有些诚惶诚恐地道,“这乌盆……有什么事情么?”
“不,乌盆不错,只是府里有个老人家,觉得这乌盆手艺眼熟,寻思着可能是一个师父门下的,想要问问。”包炯撒起谎来连眼睛都不带眨的,“能知道么?”
“哦,这乌盆是城外那小山上的赵大烧好了送来寄卖的,不过那赵大的手艺似乎是家传的……”店主翻出账簿查了查,这才说道,“你看……这儿有,城外赵大,送乌盆一个……说来也怪,平时送来的盆都是灰褐色,也就是这个是黑色的,而且平日里那赵大总是一送五六个,那次只送了一个,也是怪事……”
一旁展昭开口:“‘那次’只送了一个?”
“是呀,那次赵大来得也怪,往日里都是月头月尾,可那日却是月中时分,还只送了这一个,价钱也比平日要得低了些。”店主一看展昭问话,立刻更精神了几分。包炯在一旁抽了抽嘴角——想不到展大人还能当兴奋剂用……
“多谢。”
出了店门,包炯抱着胳膊看着那边展昭:“还要调查什么?若是那个乌盆真能说话,你直接照着他说的去抓人不就好了?”
“这乌盆说的话也不能一定真假。”展昭淡淡道,“人尚会说谎,更何况人所变成的鬼怪?若是这乌盆说了谎话,岂不是冤枉了好人?”
“……”看展昭这么认真包炯也不好继续挖苦下去,转了话题,“喂,你真心那乌盆会说话?”
“问题是,这是在下亲耳所听……”
“眼见未必为实,耳听就能确认了?”包炯哼了声,顺手敲上乌盆,“若它真会说话,那么怎么听不见?”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随着包炯手指轻敲,乌盆上忽然爆发出一阵骇人的惨叫,展昭顿时后退,拉开了包炯和乌盆的距离。
“怎么了?”包炯讶然——他虽然很不爽展昭这个人,但是对他的各方面素质还是很承认的,怎么会……敲了敲盆就被他吓成这样?
“你没听见?”展昭皱眉——刚才那阵叫声太过慑人,眼下是正午,街上少见行人,但他仍然看见远处有几个人向这里观望。
“刚才是怎么了?”连店主也探出了头来,“怎么好像有人在叫唤?”
“……怎么回事?”包炯看着展昭,展昭无奈回望包炯,然后包炯毫不犹豫地编出了一个回答——“没什么,展大人刚刚让一只老鼠吓着了。”
死道友不死贫道,反正他自己是没有叫……
“啊?怎么可……”店主看了眼展昭,明显不相信包炯的一面之词。
“来来来,展大人我请你去喝茶压惊。”包炯迅速扯着展昭脱离现场。
离了小店向城外走,包炯看展昭的眼神十分古怪。
“咳……包大人。”展昭苦笑片刻,开口。
“别这么叫,万一和大人弄混了就不好了。”包炯对自己的姓也很无奈——是个人都管他叫“小包大人”……
不过虽然包炯不爽别人叫自己小包大人,但是如果是展昭的话,估计哪怕他管自己叫“包大哥”包炯都不会觉得高兴。
然而眼下,包炯却给展昭出了个关于称呼的难题。
直接叫包炯?这个年代平辈情况下呼人全名可不怎么礼貌,那一般用在骂人开头。
包侍卫?那是上对下的用法,例如包拯称呼展昭就是展侍卫,但展昭绝对不能这么称呼包炯,否则就算贬低他。
直接称呼字?那显然又太亲切了点……
“你叫我明庭便是,展大人。”包炯也懒得再继续考验展昭的称呼水平,送了他个台阶——反正名字不就是用来叫的么?
“……明庭,你的确是听不见这乌盆说话么?”
“当然。”包炯想都不想就点头,外加那句让展昭头疼的话——“乌盆怎么会说话?”
“……”展昭觉得不管怎么说还得先把这个共识问题解决好,“你只当是有人向大人检举了此事便是。”
“……谁?……好吧。”下意识地反问了句,看展昭脸上苦笑,包炯沉默片刻,改口了。
“那死者名唤刘世昌,说是自己外出购货返乡途中遭遇大雨,只能在离家一二十里的地方找了户人家避雨,结果被那屋主所杀,尸骨还被烧成了乌盆,浑浑噩噩,之前不久……”看了包炯一眼,展昭顿了顿,“之前不久才有人发现。”
包炯自动屏蔽了一些涉及封建迷信的词汇,思考一会儿之后道:“所以我们要去找那个送乌盆来的人么……之前都是褐色陶土盆,这次却是乌盆,确实是奇怪……不过为何掺了人尸骨就成了乌色?难道不该是白色的么……”包炯努力回忆自己的法医学知识,未果。
“确实如此,不过这刘世昌……咳、检举之人为证实此事,还说可以去找他的家眷对峙,就在开封城外不远的一处名唤刘家镇的镇甸里。”
“那倒方便,毕竟也不能证实那……检举之人说的便是真话。”包炯一边装成什么都不知道一边艰难改口。
反正他是坚决不相信世界上有鬼的,至于展昭……反正他是什么都没看见,不过么,案子还是要破的,虽然线索都要从展昭那儿得到,但是伟大的人民公安干警是不会介意这种小事的……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居然非常惊险的第二更也够了二十评……
但是时间晚了!我更新的截止时间是晚上七点,啊哈哈哈哈哈哈!(继续得意叉腰笑)伟大的作者是如同伟大的人民公安一样不败的!
第十六章
现在有两条线,刘世昌丧命的地方和刘世昌家里,经过讨论,两人决定还是先去刘世昌家里看看——若是根本没这个人,或者说此人是正常病死的,那也不用再跑到那座小山上去探察了。
刘家镇若放到现在应该是属于开封府的卫星城,虽不如开封府那般繁华,但是由于占了商路之便,比起一般的镇子来也富庶许多。镇上人口不少,如果一个一个排查的话……
回想了一下自己以前办案子时排查的辛苦,包炯不禁皱眉。
那边展昭拿着乌盆正在说话,包炯把头扭到一边去——他宁可相信展昭是恋物癖也不可能相信那个乌盆真会说话。
和乌盆说完话,展昭抬头开口:“他……咳、检举之人说他也不清楚他家现在在哪里……”
“……”包炯按了按头,“那么,他家是干什么的?”这镇上店铺虽然不少,但是一家一家排查也用不了多少时间……
“……不记得了。”展昭报以苦笑。
“……”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包炯说:“那就一家一家问好了。”
不就是一个小镇子么,以往他们搞排查那可都是在一个上百万人口的城市里面排……如今,真不算什么……
在刘家镇里面转悠了大半天,从日正当空到金乌西坠,两人几乎将镇上的小店排查了个遍,才终于找到了一户“店主进货迟迟未归所以将小店托夫他人照顾”的人家。
看着眼前大门,包炯忍不住感慨——多么怀念的、排查的想死之后又找到了真正唯一的那一个的喜悦感啊……
轻叩门环,包炯侧耳听着门内声响。
“谁啊?”一个女声传了出来,包炯暗自点头——看来的确是没有男主人。
“请问这里是刘世昌家吗?”
门里顿时传出了嘈杂的脚步声,包炯后退一步,看着眼前大门被人拉开,一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站在门内,神情颇有几分焦急,见门外只有两人,女子眉毛微颦,但很快又恢复常态,疑惑道:“请问……两位可曾是见过我家相公?”
包炯往旁边瞥,却看到展昭正盯着手上乌盆若有所思,只能自己应答:“确实如此。”
“我家相公在哪儿?”女子有些焦急地追问道。
包炯微微眯眼——不管是按照什么规律,丈夫死了妻子总是嫌疑分量颇重的一个人,更何况眼前还是虽然有离婚但是显然很多人没有离婚是正常的这种观念的大宋朝……
搞不好,眼前这个也……
看包炯不开口,女子不由得更加焦急:“我家相公……可是出了什么事?”
她语调微颤,眼圈泛红,瞧神情却不似作伪。
“娘!”只听门口传来一个细嫩童声,包炯循声望去——那边道上走来了一个小孩儿,头发梳成两个小小的总角,肩上斜挎着一个布包,正奇怪的看着站在屋门处的三人。
“啊……百儿……”
“娘,怎么了?”名唤百儿的少年走过来,奇怪道,“你们又是谁?”
“我们是受你爹爹所托,来送货的。”
还没等包炯开口,一旁展昭已经把话说了出来。
很明显,展昭说话的可信度比包炯要高——这又让包炯忍不住咬牙——两人很快被迎进屋内。刘家娘子很快张罗出了茶水,然后便一脸焦急地望着展昭。百儿很懂事地安静坐在一边,让包炯忍不住感慨不愧是孩子早当家的古代,想以前,他去有小孩的人家查案的时候,少不了要被那些死大胆的孩子骚扰骚扰……
“请问……两位受我相公所托,送的是什么货?”刘家娘子细眉微颦,望着两人,“什么时候的事情?”
“是这乌盆。”展昭托起乌盆,放在一边几案上。
包炯把头扭到一边——他什么都没看见都没看见都没看见……
(娘子……)
刘家娘子表情一愕,死死盯着那乌盆。
此刻正是黄昏,阳光再也无法完全统治这个世界,属于夜晚的妖魅正蠢蠢欲动,而负责维护夜晚安全的夜游神却还在梦乡……
包炯所不知道的是,此时,正是逢魔时刻。原本没有能力显形的妖魔、冤魂,会在此刻获得他们一天之中唯一一个机会。
(娘子……)
“相……相公……”看着那边乌盆上凝结出的虚幻白影,听着那熟悉的声音,刘家娘子浑身发颤,表情似悲似喜。
(萱儿,好久不见……)
眼见自己闺中乳名也被眼前白影唤出,心知那确实是自己心心念念的远游人,刘家娘子勉强压制住自己流泪的冲动,颤声道:“相公……你怎么、怎么……”
(我被奸人所害,肉身被烧成这乌盆,直到现在才好不容易在开封府内包青天的帮助下得以为自己洗冤……)
“相公,你已经……”刘家娘子再也忍不住心头伤痛,眼泪滚落,一旁百儿也望着那个乌盆,满脸泪水,嘴中喃喃唤着“爹爹”二字,说不出其它的话来。
展昭望着眼前这“一家人”的痛苦聚首,不禁长叹了声,看向一边——
包炯的表情现在极为古怪,看起来像是在关注着那边三人,但是眼神飘忽,明显正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眼神一会儿定在房梁上一会儿定在房门边,就是不肯看那乌盆。
包炯自己也郁闷——他是断然不可能承认一个乌盆里面藏着一个鬼这么不可能的事情的,但是眼前这幕景象又实在是让人不能用正常方式去判断,难道那乌盆真的和刘世昌有关?那刘家娘子又是怎么看出来的?难道说……那乌盆上有刘世昌垂死之前留下的讯息?
自己给自己找出了一个“合理推断”,包炯心情顿时轻松了起来——嗯嗯,这就可以解释了……
至于那边刘家娘子和百儿的一声声“相公”“爹爹”,自然被包炯归类为了看到自己亲人留下的最后讯息的激动……
总之……
这个世界上,是不可能有鬼怪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什么都不想说。
第十七章
那边总算悲悲切切完毕,天色也已经黑透了。虽然包炯和展昭都不介意连夜赶回开封府,但是陈家娘子执意要请两人留下。
“不管怎么……好歹、是一晚团聚……”
“那么,叨扰了。”望着陈家娘子婆娑的泪眼,展昭只能应了下来。至于包炯,只要不让他去考虑那个“团聚”,这位是不介意睡在任何地方的。
刘世昌家在刘家镇内不算最富庶的,但也是个小康之家。虽说最近多半年里因为没了当家人只能把小店暂时转让,但陈家娘子贤惠,又擅针指,百儿又懂事,因此家境还算不错。至少,晚上这顿饭包炯吃得相当满意。
俗话说得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包炯吃完了饭便习惯性的打算帮人做点家务——这也是老毛病了,当警察的时候偶尔能去老百姓家里吃顿饭,但吃饭不给钱可以,不帮忙却是万万不行的,这导致包炯只要吃了不是自己做的饭就有强烈的洗碗冲动。
很明显,包炯这种在现代最多不过是“这小伙子真有礼貌”的行为在宋朝绝对属于异类,在陈家娘子诚惶诚恐的眼神攻击下,包炯灰溜溜的从厨房溜了出来。
作为一个标准的大侠,展昭正在进行每天必备的练功活动,一把巨阙剑在月光下反射出凛凛的剑光。
一旁的刘百岁正在默默旁观,包炯走过去,从后面拍拍小孩儿的肩膀说:“百岁,这种大侠你看看就算,当观赏品吧,千万别去学——舞刀弄枪的都不是好人!”
“大哥哥,你是干什么的?”刘百岁眨了眨眼,望着包炯。
“为人民服务的!”包炯自豪道。
“……?”显然,千年之前“为人民服务”这种词还没普及开来,刘百岁同学很不解。
“咳……我是衙门里的人,开封府的。”包炯有些悲伤的换了个词——以前雄赳赳气昂昂的回答“我是为人民服务的!”是多么让他怀念的一件事啊,虽然偶尔会被人当成军人……
“欺压老百姓的?”
“……”包炯被刘百岁无辜的一句话打成重伤,“怎么可能!那些都是官府中的败类!”
“那么那个大哥哥呢?”刘百岁一指展昭。
“……”包炯险些让一句“败类”溜出了口,摸摸良心,包炯只能开口:“虽然不如我……但是他还是很不错的!”
“大哥哥,你们能帮我爹爹申冤么?”刘百岁侧了侧头,纯净双眼直直望着包炯。
“当然,只要他有冤情,就有个青天能给他申冤。”包炯笑着摸摸刘百岁的头,“一定的。”
包炯很早以前就知道,他的祖宗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好官那么简单,而是一种信念。
一种“天上有青天”的信念,让受了冤屈的人觉得自己还有人可以依靠、可以倾诉。
包炯的愿望,就是做一个能给人这样信念的警察。
“有个青天……”刘百岁的脸上绽放出一个小小的笑容,“有个青天,真好。”
第二天清早,两人告辞刘家娘子和刘百岁,前往开封回话。
昨天晚上因为刘百岁要跟娘睡,而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和人家一个寡妇挤在一个房间里,包炯只能忍了自己要和展昭同房睡的悲剧命运,这直接导致包炯睡眠质量下降——用他的话说,就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
好在包炯熬夜也算家常便饭,熬了一晚之后照样神采奕奕,见到包拯之前更精神抖擞如同马上要见新娘的新郎官——好吧,这个比喻怪了点,马上要见上级的功臣好了。
见了包拯之后,展昭把事情的经过叙述了一遍,包炯直接扭头装自己什么都听不见——像什么“那乌盆说”之类的,绝对是听不见的……
“原来如此……”皱着眉毛思索片刻,包拯开口道,“那刘世昌冤情既然属实,你们当去查那个凶徒,为刘世昌洗刷冤屈。那凶徒可有线索?”
“只知道这乌盆是一个名唤‘赵大’之人送来的,此人应当与此事有脱不开的关系。”
定下犯罪嫌疑人自然就方便多了,包拯当场拍板,先把那个赵大抓来再说。
说是要抓,可是据那杂货店老板反映,赵大此人生性凶悍,爱与人争执,因而不为邻居所喜,自己一人离群索居,住在城外一座小山上。
小山确实不高,但是一座山上要找到一处疑似凶案现场还是需要能力的,两人在山上蹿了半天,才总算在日落之前找到了一处小茅屋。
“就是这里么?”包炯看着眼前破败的茅屋,屋子太过破败,看起来不像是有人居住,倒像是荒废了很久的样子。茅屋旁边可以看到一个像是烧陶用的土窑的东西,
“应该是,这山上也找不到其他人家了。”展昭从背后解下乌盆,轻轻一敲——包炯立刻熟练的扭头。
(这儿……就是这儿……)刘世昌的反应明显是激动得很,整个乌盆都在微微发颤——包炯立刻开始回忆物理学知识,关于物体的共振……
或许是因为到了自己的丧命之地,刘世昌的力量也有所增强,眼下太阳还垂着,他便已经显形了出来。展昭把乌盆放到地上,对包炯说:“应该就是这里。”
“这里么……”包炯望着眼前的景象,已经过了大半年,又有风吹雨打,哪怕是在千年之后有全套的刑侦设备也得让人头疼上一阵,更何况……是在千年之前的大宋朝?
不过头疼归头疼,找还是要找的。
土窑是焚尸现场,按理来说证据最多,包炯戴上了手套,把手伸了进去,试图在里面找到点什么。而展昭则是进了茅屋内部查看,两人分头行动。
在土窑内摸了半天,包炯摸出了大量的枯枝败叶——那土窑顶上已经破了个洞,想必是从那里掉进来的。
“嗯?这是……”摸到了有些奇怪的硬物,包炯抽出手,看着手中东西,神色微微一遍。
白色的、形状不规则的硬物……莫非是……
正当包炯研究着手中的东西时,一个身影从他背后摸了过来。
(小心!)一旁的刘世昌眼见有人接近,不由大喊道。可他却忘了包炯听不见他的声音,只能看着那个人影,越走越近……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第三更。
默默扭头。
第十八章
只见包炯身后那人抬起手中木棍,狠狠向包炯后脑扫去,包炯猝不及防,被那木棍一下打晕过去,倒在地上……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再怎么说,包炯也是从小练擒敌拳长大的,按这个时代的标准虽然算不上弓马娴熟,但是也绝对差不了——至于那些非正常的江湖人士,排除在外。
而赵大不过是一个普通莽汉,有把子力气,外加狠毒了些,算近身格斗,胜过包炯?
那明显是不可能的。
事情的真相是,包炯早早听到了身后传来的脚步声,并从轻重程度上判断出绝对不是那只猫回来了,因此按兵不动,待那人走近袭击他,再干脆的一举拿下!
至于为什么要等那人走近,这倒是包炯的思维定势了——如果换成是在现代,哪怕眼前这人的确有嫌疑,没有确凿的证据,顶多只能把人带回去关上几天,到头来还得放——尤其是那些懂法律的,更难搞。
但是如果眼前这位有了袭击他的意图,那可就算袭警,妨碍公务,直接带去关是一点问题都没有。至于怎么控制好那个被袭的“度”,则是包炯自己的问题。
不过等人到了背后包炯才忽然想起来自己现在是在大宋朝,不是对人权重视得多的二十一世纪,只能遗憾的放弃了让自己挂点彩的想法,而是直接把人按倒。
看着自己身下呼哧呼哧喘气的大汉,包炯微微一笑:“对不起,你被捕了。”
中国的警察或许就是这一点最舒畅,想想那美国鬼子治下,警察抓个人还得叽叽歪歪半天“你有权保持沉默”……一想到这儿,包炯就不由得在手上加了些力道,痛得那赵大吱哇乱叫。
“老实点儿。”随手抄出手铐把人铐上,包炯得意洋洋地站起身,一手抓着赵大一手拿着刚刚掏出来的疑似残骨,冲着那边刚刚出来的展昭微微一笑:“人犯抓住了,证据也有了,展大人,我们可以回去了。”
带赵大回府的路上倒是一路平静,赵大一开始还想仗着自己的力气挣开手铐,可是却越挣越紧,到最后只能让包炯似笑非笑地过去帮他松开两格——本来包炯上手铐的时候就刻意勒紧了些,居然还敢乱挣,这赵大真是不知死活。
把人带回府,审问,判刑,一气呵成——包炯在一旁旁观不禁感慨不已,以往每次把犯人送上被告席之后都得折腾好多天,要是摊上个只认钱的黑心律师和不怎么公正的法官搞不好那犯人还做不到罪有应得,眼下嘛……只能用一个爽字。
不过这样的环境虽然能让罪人罪有应得,但也可能让好人含冤不白——包炯暗暗提醒自己,他还得继续努力……
案子了结,事情却不能完全了结。那刘世昌虽然跪谢了包拯之恩,却不肯离去,说是想再见一次亲人。
这种事情自然要委托给能者多劳的御猫大人,而包炯么……
“我要去看小百岁。”包炯在开封买了个特产,一个包拯坐像打算拿来送人。那坐像虽说做得很不像真人,但是却和后世传说中包拯的形象颇似,包炯早就买了一个放在自己床头作为装饰品,买这个送人在他看来再合适不过。
至于展昭手里那个乌盆……包炯早就自动无视掉了。反正,把死者的遗物交给家属,也是很正常的吧……
知道自己丈夫冤情得雪,陈家娘子泪如珠坠,望着展昭手里捧着的乌盆,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一旁的小百岁也是眼圈泛红,但他却死死抿着嘴唇,不肯哭出声来。
包炯叹了口气,伸手摸摸陈百岁的脑袋。
乌盆放在几案上,刘世昌从里面渐渐浮现出来。
“相公……”
“萱儿,我……要走了。”不再是娘子这种称呼,而是呼唤了妻子的小名,刘世昌自知马上就要离开人世,他只想抓住最后这些时间,把想说的话说完,“我走后,你别一个人,找个人与你一起撑着这个家……只要你能养大百岁,让他上学读书,我也就能合眼了……”
“相公……”
“百岁,你好好读书,将来考取了功名,莫像你爹爹一样,一辈子只能当一个小商人……”
“爹爹……”
那边生离死别的场面包炯看不见,他只能看到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对着一个乌盆在说话。
轻轻叹了口气,包炯只能转过头去看风景。
他相信那是不存在的,因为他看不见……
可是悲伤这种东西,似乎不像鬼怪一样,是看不见就不存在的。
对自己的妻儿交待完了,刘世昌转过身,冲着展昭深深一揖:“展大人,多谢您为小民伸冤。”
“这是在下应做之事。”展昭抱拳回礼道。
“展大人……”刘世昌迟疑片刻,然后才开口道,“关于那位大人的事情……”
“怎么了?”展昭下意识的看了眼那边包炯,发现此人正在看庭苑风景。
“……虽说不知该说不该说,但是……”刘世昌咬了咬牙,这才开口道:“不敬苍天,不信鬼神,这样的人是见不到鬼影,听不到鬼声的人。虽然这种人极少,但也不是没有,但是……”
“你直说便是。”微微皱眉,展昭开口道。
“但是,能达到群鬼退避、神魔莫近,甚至可以轻易诛杀近身鬼魂的人……”刘世昌又是一阵沉默,望了眼那边包炯,这才开口道:“只有一种……便是被怨戾之气缠身的人!”
“你说什么?”展昭一讶,“怨戾之气……”
“那位大人身上明显缠绕着这样的怨恨,那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怨,而是恨不得将他拖下地狱的憎恨……而且,那种戾气……只有杀过人的人,身上才会有!”
展昭一时沉默,望着那边的刘世昌,没有开口。
“草民言尽于此。”刘世昌又是一揖,身形渐渐消散在空气之中。
只听咔啦一声,放在几案上的乌盆碎成了数块。
“碎了?”被刘家娘子骤然拔高的哭声吓了一跳,包炯注意到了那边的乌盆已经碎成了数块。望了眼依旧强忍悲痛的刘百岁,他叹了口气,转而看着展昭:“这算是……事情了结了么?”
“应该是吧。”看着那边浑然不觉发生了什么的包炯,展昭轻轻叹气。
“每次遇到这种事,我都觉得凌迟这种刑罚还是恢复得好……”看了眼那边悲泣的刘家娘子,包炯啧了声,转去看展昭——虽然这张脸也让他不爽,但是总比那边的让他难受来得好,“诶,你在发什么呆?”
“……不。”微微一笑,展昭面色如常,“没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包炯的能力其实是——看不见鬼影,听不见鬼声,鬼怪对他的攻击无效,他恍然不觉但是很可能随随便便就灭掉一两只鬼……
这种能力,真是太适合鬼片了……
第十九章
虽然乌盆案这个在包炯眼里看来无比不正常的案子结束了,但是有关包炯的灵异隔绝体质的事儿还没完。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开封府的人和包炯那些无良的大学同学一样,坚定地认为包炯“世间无鬼”的态度是需要纠正的,坚定地希望普及封建迷信到包炯这儿,坚定地……自讨苦吃。
清凉消夏夜,开封夜话时。展昭有公事出门在外(由于这次的公事是保卫某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鬼道士四处讲学宣传封建迷信,包炯非常乐意的出让了这次跟在包拯身边的机会)不曾参与,只剩下包炯坐在一边竹椅上耐着心听了小半个时辰的“开封鬼故事大全”。听完之后,包炯十分铁齿的断言:“这种事情说了多少次了,不可能就是不可能。”
“喂喂,小包大人,你可不能这么说,搞不好晚上一回头就能看见一个。”赵虎笑嘻嘻道。
“我晚上回过很多次头,还真没看见过一个。”包炯斜眼,看了那边四大校尉都很兴奋的脸,不觉头疼——这都什么人哪,这么喜欢这些莫名其妙虚无飘渺的事情?
“搞不好今天就能见了一个呢?”张龙忽然灵机一现了,望了眼自己的好兄弟,心照不宣地咧开了嘴。
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四个虽然都是山贼后来跟了包拯,但是王朝马汉原本是军官,因为上司排挤不得已落草为寇,素性严谨些。而张龙赵虎却是自己上山当的盗匪,比起王朝马汉的军人性子,更要肆无忌惮一些。眼下包炯既然咬死了不肯承认世上有鬼,他们也不介意干点坏事。
“你们两个……”一旁的好人马汉注意到张龙赵虎的鬼心眼,开口想要提醒。
“小包大人,你既然死活不承认世上有鬼,那不如我们去一个地方如何?”赶在马汉开口之前,张龙先用大嗓门盖过了马汉的声音。
“什么地方?”包炯连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就是每次争论“世间有无鬼”问题时,他的最后一个步骤——去一个号称闹鬼的阴森森的地方。想当初在大学里面,包炯曾经带着铺盖卷去睡过生物部的标本房、法医部的解剖房、医学院的停尸场、曾经死过人的僻静小道、据说曾因为饭太难吃死过人的校食堂,以及整所学校里面一切号称闹鬼的地方。对于“闹鬼地点我去闹”这种事,早已经轻车熟路了。
而每一次的成果自不消说,否则包炯“神鬼皆愁包大胆”的名声是从哪儿来的?
“想当初,在开封府曾经有这么一户人家……”赵虎声音低沉,不用刻意就能营造出一种鬼气森森的效果,“丈夫离家远游,十年未归,只留下他的娘子和小女儿在家里面艰难支撑。后来,那姑娘的娘病死了,她一个人孤身在外,靠做手工活养活自己……”
“然后?”包炯听得无精打采。
“当时的开封有个大户人家,那大户人家有一个不务正业的二流子,见那姑娘长得貌美,便起了不轨之心。但是姑娘自爱,又警醒,始终没让二流子占了便宜去。二流子心有不甘,便串通了自己的姐姐,把姑娘骗到家中,强行奸污了她……”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炯默念。
“那姑娘自然是愤恨,想要告官,可是当时的开封府尹昏庸,又收了大户钱财,姑娘上告无门,竟起了去告御状的念头……”
“果然还是大人好。”包炯由衷道。
“那户人家也怕姑娘把事情捅了上去,于是便找人将姑娘迷晕了带回家中,想逼着姑娘写下文书,声称是自己引诱二流子。姑娘抵死不认,趁着看管她的人疏忽,投入了院中水井,自杀了……”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包炯继续默念。
“但从此以后,那大户人家开始闹鬼,常常有奇异之事发生。大户人家心里惶恐,此时恰好有一个游方道士来到开封府,大户人家便把他请了去,让他帮忙驱邪。那游方道士一番查验,便说是那姑娘鬼魂作祟,并说三日之后的晚上是姑娘力量最强之时。她满心怨恨,必然会拖这一家人与她一起坠入地狱。要想躲过,需要让全家人都聚在主屋之内,关上门窗,点起火盆,借助火神之力才能抵挡冤魂怒气。那户人家依言照做,但第二天早上……”
赵虎的声音愈加鬼气森森:“第二天早上,发现那户人家的人久久不曾出来的邻居壮着胆子去拉开了那房间的门,却发现……那一家七口人,统统死在了那间屋内,个个面色如生,但脸上表情扭曲惊恐,显然是被什么惊吓着了……从那以后,那大户人家一家全死了,房子也随之破败了,明明是个好地角的大房子,却总是传出哀怨的鬼哭声,无人敢接近……”
“哦……”包炯摸了摸下巴,忽然说,“那房子我要买的话多少钱?”
“……啊?”没想到自己居然得到这么个回答,赵虎愣了。
“算了,我也用不着自己买房子,住在府里就成……这年头卖房子也麻烦。”嘀咕了句,包炯站起身来,“那房子在什么地方?去过一夜就成了吧?要是没事儿,你们输我什么?”
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包炯咧开嘴,两颗虎牙微微反射着天上的月光,带着点独特的邪恶味道——仿佛野兽看到了猎物,准备下嘴。
“一个月俸禄!”张龙豪迈道。
“算了吧,请我吃一顿就得了。”包炯笑了笑,“不然小心回家被嫂子拎耳朵。”
“我还没‘嫂子’……”张龙嘟哝了声,倒也不再坚持自己的一个月俸禄当赌注的说法。
“那,现在开始?”眯着眼睛看了眼月亮,包炯笑了笑,“好像正好合适啊,那房子在哪儿?我去瞅瞅去,正好今晚太热,睡不着觉。”
“……”
作者有话要说:我们要知道,在北宋,不仅仅只有乌盆案和狸猫换太子,还有那无数的……灵异和JQ。
第二十章
那大户人家的宅子确实不小,包炯在外面绕了圈,欣赏了一下高墙大院,摇头啧啧感慨——挺好的房子就这么荒废了,多可惜。
“那个……包炯,你要是遇着了什么,千万得说一声……”那边四大校尉挤成一团,齐齐缩在门外,仿佛那门槛是道生死线。
“知道了,去吧去吧。”包炯看了眼那边四个人不由好笑,挥了挥手正打算走进去——
“哇啊——————————”
房内忽然传出了一阵哭声,那哭声本来微弱,但是由于此时已是深夜,这声音在夜幕中显得分外慑人。
“这是什么声音,难道……”属于开封府的各种恐怖传说此时齐齐冒头,惹得人冷汗直流。“据、据说,在那户人家死之前,就常常在他家里听见鬼哭之声……”
“唔?这声音……”包炯眯了眯眼,脚下步子不停,继续往里迈了一步。
“喵——————————”
这会儿传出的却是一声猫叫,声音凄厉刺耳。
“哟,这儿倒有展猫儿同族。”包炯笑了声,脚步不停,继续往里走。
眼前倒是标准的宋式建筑,可惜包炯美学和历史同样糟糕,在里面逛了逛只能感慨说啊果然很有鬼屋的气氛——包炯没少去过鬼屋,虽然往往他会被拒入……
“没办法,条件反射……”在又一次下意识地把背后拍上来的那只手的主人按倒在地的时候,包炯无辜地说。
在整栋宅子里面转了圈儿,包炯顺便去看了眼那口似乎是死过人的水井。天色很黑,好在有圆月当空,这才不至于两眼一摸黑。可即便如此,这水井中有什么还是看不清楚。
包炯随手从一边地上抄了块石子,砸了进去。
嗵的一声,石头落地。
“哇啊——————————”
忽然,又是一声哭声传出,这次包炯听得分明——那哭声明明是井中传来。声音哀怨,如泣如诉。
“……啧。”包炯哼了声,又是一块石头扔了进去,那哭声更尖锐了几分。
“哎哎……”叹了口气,包炯站起了身——然后轻轻微微皱起了眉。
长期不曾打扫过的庭院里面积了厚厚一层落叶,下层朽烂而上层还发脆,踩在上面会发出很古怪的细微咔嚓声。
包炯此刻听到的就是这种咔嚓声,很轻,不像是常人走路的声音——倒更像是展昭那种随便走路都几乎没声音的家伙发出来的。
“谁?”随手向后一块石子丢出,包炯回头。
身后空无一人。
“真是……”咕哝了声,包炯站起身,继续在宅子里面逛。
走走停停如同散步,包炯终于走到了宅子的主屋——当年的凶案现场。
“可惜我的手电坏了……”包炯叹了口气,好在年久失修,瓦片碎了不少,上面有月光透进来,倒是不算多么黑。
屋子里面还摆着一个相当大的火盆,想必是当年留下来,后来又因为晦气没人敢碰的。
据说当年发现死人之后,连官府都不敢详查此事,生怕惹上晦气,胡乱给了个“疫病”死因后便将那一家人葬了,财产则被亲戚和佣人哄抢了——除了这死人的主屋里面没人敢进之外,其他地方已经成了空壳。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屋子里面还保留着当年留下的一切,虽然经过这些年的风吹雨打已经留不下什么痕迹,但是大体模样还是留了下来。
包炯扫了眼屋内,发现屋子里的几案上还摆着几个茶杯,想必也是当年留下来的。
“封建迷信和愚昧真是害人啊……”把一个茶杯拿在手里转了转,包炯叹了口气。
眼下事情已经明了,他也懒得多耽搁,不过既然说了要住上一晚的……
包炯左顾右盼,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他躺一下?早知如此应该带个铺盖卷过来……
“魂兮,归来……”
包炯微微一愣——怎么回事?这房子里面还有别人?
那是个苍老的男子声音,带着几分惆怅与无奈,一遍一遍地重复着这简单的四个字。
“是谁在哪里?”包炯眉毛一皱,谁居然在这儿装神弄鬼?
“魂兮归来,魂兮,归来……”
“你卡带了么……”嘀咕了句,包炯干脆推门出去——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出门之后,包炯才大开眼界——他记得自己进来没多久,怎么外面摆了这么大一摊东西?白纸黄纸满天飞,两只白烛顶着两朵火花,映出那边一个不知什么时候搭好的木台。木台周边放了六七个纸人,均是惨白脸蛋,抹着鲜红嘴唇,两只眼睛也都是朱砂所点,阴森森的糁人。一眼望去,包炯甚至会有这样的感觉——这些纸人,都在盯着自己的看!
“……这是谁搞的?”包炯叹为观止,这么麻利的速度……要是能请去打扫卫生该多好?
“魂兮,归来!”苍老的男子声音骤然拔高,“聚魂词已完,此间冤魂,速速现身!”
原本安静落在地上的落叶忽然被风吹动了,飘飘荡荡得在地上转起了圈子。一阵一阵阴风从四面八方吹来,惹得包炯不住感慨——“如果这能当空调搬到开封府去该多好……”
至于现在的这一幕到底有多么诡异……包炯完全没有考虑。
大宅之外,四大校尉正在接受良心的考验。
“小包大人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怎么办……”王朝团团转。
“万一小包大人出了什么事情我们怎么跟包大人交代……”马汉一起团团转。
“你们两个能不能不要转了?我看着眼晕!”张龙揉了揉太阳穴,叫道,“小包大人不是不怕鬼么,再说了,如果他怕鬼,那么只要叫一声,我们立刻就冲进去……”
还不等张龙的话说完,只听宅子里面传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糟了!”
方才的安心荡然无存,四大校尉立刻冲进了门去,然后……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惨叫,回荡在开封府的夜空中。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第三更……
包炯去鬼屋,那是一件很无趣的事情……除非他看不见你能看见的东西……
第二十一章
惨叫的人,当然不可能是包炯——能让他少爷惨叫成那个德性的,在这个世界,天上地下都找不出来。
第一声惨叫,来自那些纸人,包炯听不见的惨叫声却让大宅之外的四人听了分明。而包炯只看见一阵风吹过那些纸人都倒了下来,然后风停了,纸人哗啦啦散成了纸片。
走过去抓起一张纸片搓了搓,包炯很不解——瞅着也没多脆啊,怎么一吹就坏了?
然而包炯看不见的是,就在那纸人倒下的同时,从纸人身上窜出来几个半透明的鬼影,冲着门口宛如逃命般狂奔而去——或许这个比喻很奇怪,但是看那速度,的确只能用“逃命”来形容。
然后,那几个鬼,就这么直直的、撞上了冲进门来的四大校尉。
第二声惨叫,便是由四大校位演绎的和声大惨叫。
“冤魂厉鬼,速速退散!”
伴随着一声中气十足的男子怒喝,一个身穿道袍的男人出现在大宅角落,那造型,只能让人由衷地赞一句——“好神棍!”
事实上,包炯就是这么想的——瞧瞧那混元巾、那黄冠、那道袍、那拂尘、那木剑……
活脱脱一个骗子形象!
四大校尉可谓是今晚最无辜的受害者,被一声不明所以的尖叫骗进来,再被七个鬼影吓得魂飞魄散——倒也不能怪他们四个胆小,只是这气氛太好,四人又都是那种对鬼怪半信半疑的类型,这次一见自然是魂飞大半。偏偏还昏不过去,只能看着那七个鬼冲着他们飞过来——
然后,撞在一道透明的墙壁上。
眼前这一幕虽然恐怖却又有另类的搞笑味道,七个鬼的脸都在那透明墙壁上撞扁了,却仍然不肯服输的死命往前挤,四大校尉在透明墙壁那边胆战心惊,举步维艰……
在包炯眼里却是另一种景象,他只看见四大校尉冲进门来又突然止步,表情惊恐,只当他们是被自己吓着了,便心情不错的走过去,打算过去取笑两句。
然而在四大校尉眼里看来却是这般景象——那些摞在一起的透明鬼影身后,包炯一步步走近。仿佛刚刚发现这件事情的七个鬼再度发出惨叫——然后四大校尉也一起惨叫起来,倒是把包炯吓了一跳,快步跑了过来……
就在包炯碰到距离他最近的一个鬼影的瞬间,那道透明墙壁忽然发生了诡异的扭曲,变成了漩涡样的东西,将几个鬼影统统卷了进去。
“你们没事儿吧?”无知无觉的包炯走了过去,蹲下,看着那边几人,脸上表情似笑非笑,“怎么了?吓成这么个德性?”
“你……你……你……”
“我怎么了?”包炯看着眼前四人,十分不解——他脸上写字了?
“你的背上……”你的背上……有个女人……
一个长相清丽的女子,此刻正用一种几乎可以说是贴的动作,趴在包炯肩膀上。
精神最□的王朝终于承受不住,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我背上有什么?”包炯纳闷,回头。
也在此时,他身后女子款款后退,望着包炯,轻轻福了一福。
(多谢……)嘴唇微动,女子轻声说道。
“……?”看着空无一人的背后,包炯摸了摸脑袋,十分不解。
不过很快他就没心情乱想了——那边老道已经走了过来。
“没想到居然出了个你横插一杠,让那些孽障逃进了地府……呵,也算他们好运。”老道声音沉稳,望着包炯说道。
“你在说什么?”包炯一挑眉——果然是个装神弄鬼专业户!不过……为什么长得有些眼熟?
“你看不见?也是,你的眼睛本来就不该看见。”老道叹了声,又道:“贫道在此有礼了。”
“哦,不客气。”包炯随意冲他拱了拱手——也不是他不想尊敬老年人,只是他对装神弄鬼的人实在没有好感,“不介意的话,说一下你为何在这里吧?”
“哦?有必要么?”老道微微一笑,“贫道夜观天色,察觉此间有冤情,故来此一探,不可以么?”
“我管你说什么,”包炯一咧嘴——这人还没完没了了?“我只想问一件事——当年出了那个馊主意害死一家七口的,是不是你?”
听了赵虎的叙述,包炯便在心中猜出了当年事情的真相——关门堵窗还要燃起火盆,这不是等着找死么?煤气中毒在现代也不是多么罕见的死因,更何况是在眼下人还对化学知识不那么了解的大宋朝?
至于人的死状,面色如生倒是很简单,包炯至今还记得当年法医学老师用那种无比妩媚的声线描述“煤气中毒死了的人,脸色会很漂亮,像樱桃”,至于脸色扭曲,窒息的过程本来就是很难受的,想要面色平静也不容易。既然当时人人都认为那一家七口是被鬼杀死的,自然会朝着“惊恐”的方向去想——
至于之前一直有的鬼哭声……
“是你找来的娃娃鱼么?还把猫引了过来。”包炯看到那个水井的时候就想到了。眼下还不是既有污染又有贪吃饕餮客的二十一世纪,想必大鲵这种现代的国家级保护动物现在也不难找。
“呵。”老道笑了声,却是没有答应。
“大概是在茶水里面掺了蒙汗药?若是说一句‘这是能定神驱鬼的茶’之类的,想必那些被吓唬惨了的人会忙不迭的灌下去吧?然后让他们自己关上门、自己堵上窗、自己……把自己的生命结束。”包炯声音淡漠,带着些无奈味道。
“那,又如何呢?”
“……不能怎么样。”轻轻叹了口气,包炯说。
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线索什么的都找不齐了,除了他的猜测甚至不能判断眼前老道究竟是不是当年出了这个主意的道人——也就是,当年那姑娘的父亲。
“你可知道素娘是怎么死的?”老道沉默片刻,忽然开口。
“投水自尽?”猜出素娘多半就是那个死去的女子,包炯回答道。
“投水?哈……”老道冷笑了声,才开口道,“投水自尽,身上会有一道一道的划痕?颈上会有绳子勒出来的痕迹?指尖会被扎得稀烂?那家人养的好儿子,全家人都帮他作孽!素娘死得惨,我又怎么能放过那个凶手、和那些助纣为虐的人?”
“我原本也觉得只杀了那一个人便足够,可是我买通了的那个下人告诉我素娘是怎么死的之后,我就觉得,那些畜牲的一条贱命,实在抵不上一个素娘,只好,多来几个了……天道循环,报应不爽,那些人,终究是落到了我的手里……”
“是么。”包炯沉默片刻,开口道。
“如何,你还想抓我去牢里么?”老道挑衅地看了眼包炯,说道。
“你最好记住,我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抓你。”包炯眉毛微皱,开口道:“我不管当年的素娘小姐死得有多冤,我只知道现在有大宋律例有朝廷官员,若是人人都可以自作主张的杀掉别人,这世道还谈什么太平?”
漆黑双眼望着那边老道,包炯一字一顿——“我信的只是王法,而不是你所谓的天道!”
作者有话要说:包炯是属于那种绝对不能去武侠世界的人吧……他就是那种会在大侠好不容易报了血仇之后跳出来说“你杀人了你犯法了跟我去衙门BLABLABLA”的人……
默默摊手。
第二十二章
“王法?当年的开封府尹若是明白什么叫王法,就不会让素娘冤死!”老道恨声道。
“只能说……她没遇到。”包炯抿了抿嘴唇——他确实知道在眼下这个世道,他认定的法律就是一切并不是绝对的好,事实上,就算是在千年之后,法律也不总是公正的……
但是他宁可去相信法律,而不是人心这种易变的东西,和天道……那种压根就是虚无飘渺的东西。
“没遇到……是啊,若是当年的开封府尹是现在这个,素娘也不必……”老道长叹一声,缓缓道。
“如果当年她的父亲没有出外远游,也许他们一家三口还会在一起。”看了眼那边老道,包炯嘴唇一扯,有些恶意地说道。
“你当我不想与家人儿女在一起?这是命,改不了!”老道忽然怒道。
“命?”包炯不屑轻哼,“和你所谓的天道一样,莫名其妙且虚无缥缈。”
“话不投机半句多,将来你自会知道天道奥妙,命理无常,至于此刻……”老道哼了声,“若不是你的突然出现,我的困鬼局虽然能永远困了那七个鬼魂不得超脱,但也要将素娘困了在此……唉,这个傻姑娘,为何要这么做,好在你出现了,意外误打误撞破了这个局,把那七个鬼魂送归地府,素娘也安心超生了。”
包炯自动忽略了那些充满了封建迷信的词汇,扭头朝向一边。
“我欠你一个人情,日后有缘再见,定会还你。”老道一笑,也不再纠缠什么,“你那几个同伴只是吓了一跳,不算什么,等醒来便好。我也得回去了,否则明早若是发现我不在宫内,你那被称为‘御猫’的同伴又得麻烦一场……他的武功倒是真不坏,老道用了那么多手段才勉强脱身出来。”
“你说什……”包炯一愣,紧盯着眼前老道,忽然觉得想起了什么——
他怎么觉得这个老道这么眼熟,原来是因为他就是那个到了开封被迎进皇宫讲学、还特地把展昭调过去护卫的……那个据说在皇帝眼前正当红的道士?
嘴唇微妙地一抿,包炯的表情难得的带了点奸诈——“那个人情你不必还了,帮我刁难刁难那只死猫……”
“什么?”老道一愣。
“……算了。”觉得自己这样似乎有些不厚道,包炯遗憾地放弃了这个想法。
“说到猫,我倒是想起来了,这府里似乎有只奇怪的猫。”老道说道,“本来那一家七口死后,我便做法将他们魂魄困在此处,原本早就应该作祟的,可是却似乎被什么镇压了。之前我来这里,看到过一只猫,那样子,倒是很像道家典籍中的‘阴阳猫’,天生一张阴阳脸,能见鬼驱魔,善吞噬冤魂怨气,渡其解脱,也算是灵兽。”
对明显封建迷信的言论置之不理,包炯倒是想起的确听到过猫叫声——大概这宅子里确实有只猫,至于什么“阴阳猫”……
那明显是不可能存在的。
那边老道悠哉游哉走人,包炯咬牙切齿之余也只能认了——没证据只有猜测,对方还是皇帝眼前的红人,实在是……好在也能用案件已经过去很长时间当时都已经盖棺定论当一下自我安慰,唏嘘一会儿之后,包炯开始头疼另一个问题。
怎么把那四个人高马大的大男人……运回府呢?
光是重量,对包炯不是什么问题,加起来不过五六百斤,抗也抗回去了。可是四个人摞起来挺大一坨,包炯又不放心单独把某人放在这里……
叹了口气,包炯决定在这宅子里面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工具——推车之类的,好歹能方便点。
找了半天,总算在柴房里面找到了一辆有些破旧的推车,拉起来试了试,还能动,一时半会儿似乎也散不了架,包炯把推车拉了出来,打算用这个当个工具。
就在包炯走出柴房的时候,突然,一道白影冲着他直冲过来!
“喵——!”
第二天,开封府阳光普照。
终于结束了自己的勤务,展昭回了开封府——昨晚宫内连续出了好几场小异事,也不知是不是和那个被迎进宫内的道长有什么关系。折腾了整晚,展昭也颇感困倦,想要好好休息休息……
然后……看见了那边蹲在一边玩猫的包炯。
没错,玩“猫”。
包炯眼前蹲了只不知从哪儿来的猫,那边长着张娃娃脸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正饶有兴致的拿根草撩拨着那边小猫。那猫耐性也真好,不管包炯怎么撩拨都不动,在那儿自顾自的舔着爪子。
“哟,展大人回来了?”包炯难得在见了展昭之后依旧心情愉快,笑嘻嘻地冲他挥挥手。
“……这只猫是……”展昭把目光从猫身上转到包炯身上,又是一愣,“你的衣服怎么了?”
包炯身上那身衣服在胸口部分被撕出了一道口子,晃里晃荡,很不符合此人一向严谨的穿衣习惯。
“让这小家伙挠的,也不知怎么的,它一爪子就抓了过来。”摸了摸猫眯耳朵,包炯说道,“怎么样,这猫长得不错吧?”
“还好。”那只猫长得其实并不好看,一身的毛都是乌黑,仅有前爪和下半张脸是雪白,一眼望去倒像是张阴阳脸。
“没见识。”包炯哼了一声,“长得多像啊……”
“像?”
“没什么——对了,你知道这只猫叫什么名字么?”包炯忽然咧嘴一笑。
“叫什么?”展昭下意识的觉得,那大概不会是一个多么正常的名字。
“警长。”包炯得意道。
不明所以的名字——在没有现代某动画片的前提下,古人自然无法理解“黑猫警长”这部动画对于从小挚爱着警察的包炯而言的意义。
“没办法,我就知道那么几个猫名,不叫警长就只能叫展昭了。”包炯一咧嘴,“可以么?”
“……就叫警长好了。”展昭苦笑着承认了这个名字。
于是,继“御猫”之后,开封府再添一猫——和“御猫”在开封府某位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心中印象几乎截然相反的,“阴阳猫”警长。
作者有话要说:黑猫警长曾是我的爱……泪流满面。
陈州放粮
第二十三章
古人云:一府不能容二猫,除非一公和一母。顺带一提,前面那位“古人”,指的是北宋仁宗年间开封府某御前四品带刀侍卫。
展昭是公……哦,男的。
警长是货真价实的公猫。
因此包炯心情很不错——不是每人都能天天坐山观虎斗的。
也不知怎么的,警长和展昭仿佛天生犯呛,具体表现为只要展昭出现在方圆五米范围之内警长就会用警惕的目光注视他,若再接近那基本上就是一身猫毛倒竖磨爪霍霍,一副随时准备上去啃两口的样子。
包炯顿时大为感动——如此能体会主人心意的猫,要从哪里找?
除此之外,警长也不负“阴阳猫”之称,有着相当多的不同之处。
例如,警长从来不抓耗子,也不像一般的猫喜欢上窜下跳,文静异常,最大的爱好就是蹲或者趴在包炯肩膀上陪他走街串巷,其次是睡觉——在包炯的枕头附近。
再例如,警长不像一般的猫那样爱吃鱼,而是一只罕见的杂食猫,从馒头到青菜再到猪羊鸡肉,统统可吃,好养的很。包炯顿时欣慰于自家猫的乖巧,赐其上桌吃饭之权,于是开封府的饭桌上可以看到一个神奇或者说古怪景色——包炯的饭碗旁蹲着一只猫,时不时从包炯那里捞走点什么吃。
再再例如,虽然不抓耗子,但是警长绝对不是没用的猫,而是一只奇猫——开封府不管谁找不见了什么东西,只要找警长来,过不了多久就能让它叼出来。
对此包炯倒不觉得有多么奇怪,猫狗的嗅觉都很灵敏,区别只在于猫不像狗那么容易驯服,所以没有警猫一说,只有警犬。不过以自家猫咪既然如此聪慧,不用训练都非常有效——包炯很欣慰,看看这只的乖巧听话,对比一下另外某只的那啥那啥,包炯觉得自己真是很幸运。
也因为如此,包炯现在的习惯就是走街串巷的时候肩膀上驮着一只猫,反正警长体型小巧也轻快,对他可举千钧的力气来说很轻松。
于是,开封府街头又添一景——肩膀上驮着只黑白双色阴阳脸的猫的,开封府座下走狗(本人死活不肯承认这个外号但是已经公认了),包炯包侍卫。
最近这些日子的开封府颇不平静,流行起了传染病。好在虽然得病的人不少,但是病情不重,大多是卧床几天、多吃几付汤药就好了。
不过即便如此,开封府尹包拯也为此很伤了一番脑筋。不仅出借了专属家庭医生公孙策参加救治,还主动上门请一些开封大药行的掌柜的平价出售药材——当然,不是人人都乐意的,但是问题是当时包拯特意把两个侍卫都带了过去——一个笑得春风拂面,一个摸着下巴四处打量,直接导致那些掌柜们的觉悟迅速上升,都答应了平价出售药物,有的甚至还主动要求出人手帮忙熬药汤。
一时间,开封府内弥漫着一股中药味道——有病治病,无病强身。除了像包炯这样天生不喜欢中药味道的人,基本上人人都灌了几碗药下去。
既然不喜欢中药味道,那么在弥漫着中药味道的开封府内巡逻对包炯来说就成了考验。好在包炯充分发扬了人民警察对困难迎头而上哪怕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的优良品质,顶着中药味道行走大街小巷。
就在一次平常的巡逻中,包炯撞上了一场怪事。
“我要救人,不是害人!”
“你分明是想害死这位老人家!”
“我才不是!你、你们再拖延下去,他就真的……”
“怎么了这是?”包炯皱着眉毛分开人群,走了过去。
人群之间围着一个倒在地上的老人家,老人家身边站着个穿奇装异服的人,正被几个开封群众拉扯着。
呃……的确是,相当的“奇装异服”。
大体颜色是蓝色,但是在衣领袖口都有黑色作为装点,但是比起前两者,最诡异的,莫过于充满这位全身上下的“闪亮”……
没错,闪·亮。
一打眼看过去,包炯恍惚间以为自己又回到了二十一世纪,被拖去哪个动漫展执行任务——那种全身上下都挂满亮晶晶东西的打扮,包炯至今为止只在那种群魔乱舞的地方见过。
而眼前这位,只要阳光一照,包炯就得眯着眼睛看——也不知道他衣服上镶嵌了些什么东西,阳光一照反射出的光芒简直能映瞎人的眼。
“这位大人,你看看这个人,想把那些古古怪怪的虫子往这位老人家身上放,不是害人是什么!”抓着他衣服的那个人冲着包炯喊道。
“才不是古古怪怪的虫子!是、是……”那人咬着嘴唇说了一阵,却颠三倒四地说不清楚话,在周围的围观群众眼里看来,顿时可疑性又上升了一等。
听他说话口音古怪,再看他身上穿着,包炯也大致猜出来了——这应该是个少数民族友人。
我国的民族政策向来都是温和而友好的,包炯放柔了口气,对那人开口说:“能说说是怎么回事么?”
“我看这位老人家倒在地上,试出他可能是中了毒,就想帮帮他……”那人总算有了说话的机会,赶紧把自己的目的交待出来,“我又不想害人!”
“你想怎么帮?”包炯疑惑,开封民众怎么说也是天子脚下的人,见多了大阵仗,什么针灸啊拔火罐啊,理论上来说都不会引起这种轰动吧?
“用这个!”那人抬起手,宽大的袖子飘了起来,从里面窜出一条……
肥肥白白的大胖虫子?
包炯表情顿时诡异——那虫子此时正盘在那人手腕上,看样子酷似一条白色的巨大豆虫,也难怪没人敢让他治了——这看起来太像是要害人了!
“你们这些汉人不懂!这老人家是中了毒,用这个把毒吸出来,最快也不过了!”那人很是不满地说道,“不然,让我试试!要是不成,我命给你!”
包炯摸了摸下巴,看看周围虎视眈眈的人民群众,再蹲下去试了试老人脉搏,眉毛一皱,这才开口道:“那么,你就来试试——若是出了事,别怪我直接把你带去开封大牢。”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第三更……作者刚刚吃饭回来。
另:开封动物园,动物少不了,怎么能只有猫狗鼠呢……XD
第二十四章
那人微微一笑,蹲了下去,撕开老人衣襟,伸手按在他胸口。原本绕在他手腕上的巨大白虫仿佛得了什么命令似的,一拱一拱地攀附在老人胸口处。只见那白胖虫子的身体渐渐染上了青色,最后整个都变成了古怪的黑青色,重新慢吞吞的爬回了那人手腕,顺着手臂钻了回去。
“好了。”那人站了起来,挑衅似的看了包炯一眼,“如何?”
“嗯,不清楚。”包炯一摊手——他又不通医理,根本看不出老人现在是好是坏,“我又不擅长这个,怎么知道你是把人治好了还是治坏了?”
那人顿时眯起了眼,脸上的表情颇有点咬牙切齿的味道——“好,你看着!”
“看着就看着,我还能走不成?”包炯耸了耸肩,蹲了下去看着那边的人。
只见他又是一甩袖子,这次钻出来的却是条青绿色的虫子,瞅着也细长的多。也是一样的动作爬到老人身上,蠕动几下之后,颜色变浅了许多。
“啊……”原本一直昏迷着的老人忽然睁了眼,有些茫然地四下看着,身体动了动,缓缓地爬了起来,愣愣地看着围着他的人。
“厉害!”
“想不到这个花花绿绿的小子真有这么大的本事?”
“也不知道是哪儿的人,真古怪呢……”
四周人顿时七嘴八舌议论起来,那人脸上笑容顿时得意起来,又看着包炯说:“这又如何?”
“谁知道老人家是不是全好了呢?”包炯笑嘻嘻地反驳回去,“据说,有些药物能让人回光返照不是么?”
“你……”那人咬牙,眼睛里几乎要窜出火来,“老人家!”
“啊?什么?”那位老人显然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迷茫地望着周围的人。
“你跟我走!”那人一把牵住老人手腕,瞪着包炯说,“你给我找地方住!我住到你信了我为止!要是这位老人家出了什么事,我头给你!”
“我要你的头干嘛?不能吃又不能喝的。”包炯咕哝了声,“不过你要跟我走也没什么问题,看你的样子不像中土人士,又身着奇装异服,操持古怪虫子,作为开封府座下侍卫,我问问你的来历也是应该吧?”
还没等那人反驳,一旁老人先开了口:“你……你是开封府的人?”
“是啊。”包炯点头。
“我……我……”老人抓着包炯手臂,表情激动嘴唇发颤,一声竟说不出话来。
“你可有冤情?”包炯一看就明白了——自家祖宗名声在外,尤其是斩了陈世美之后更是以“不畏权贵”之名享誉天下,这位一看就是千里迢迢来鸣冤的。
“是!”老人死死抓着包炯手臂,“大人,草民冤枉啊!我家姑娘……她冤枉啊!”
包炯微微皱眉,眼下情形可不好说了,这街上人多口杂,显然不适合拿来盘问人,当下冲那老人一拱手:“老人家,如果您真有冤情,包大人必会为您申冤——不过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可否请您与在下走一遭?”
“好,好!”老人用力点了点头。
“等等!”还没等包炯走出几步,后面蹬蹬蹬又赶上来一个。
“怎么了?”包炯看着那边赶过来的人,皱眉道。
“你说你是开封府的人?开封府的包青天是不是什么事情都管?丢东西了也管?”那人认真道。
“理论上来说是的,不过那得看是丢了什么东西,你要是丢了个鸡啊狗啊的,还是自己找吧……”
“是很重要的东西!”那人沉了脸,说道,“再说了,你刚才还说我没本事治好人,我得跟你走,让你知道自己说错了话!”
“好吧,反正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包炯嘟哝了句,他现在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遗传了自家祖宗的某项超能力——怎么随随便便在街上一走,都能捡到一个苦主,和一个……
在那边花花绿绿的少年身上一扫,包炯在心中下了定义——
……孔雀呢?
带着两人回了府,把老人交给自家大人去处理,把“孔雀”交给公孙多知去盘问,包炯自己悠哉游哉找了个地方休息——在弥漫着中药气味的开封府转悠了半天,他头都晕了。
但还没休息多久包炯就看见了让他休息不下去的人——那边展昭。
“哟,展大人。”嘴角扯开一个凉凉的笑,包炯对着那边人说道。
“你带回来的那两个人是……”展昭眉头微皱。
“一个苦主,另一个不知道,说是丢了什么东西让大人帮忙找。”包炯揉了揉太阳穴,“鬼知道丢了什么东西,对了,展大人不是陪大人去查案了么?有何收获?”
“我们可能要出去一趟了。”展昭淡淡道。
“去哪儿?开封府的流行病还没解决呢大人能去哪儿?”包炯一讶,随即追问道。
展昭还没来得及回答,一旁王朝已经急匆匆跑来,冲两人一抱拳,开口道:“两位大人,包大人请你们赶快去他的书房。”
“知道了。”包炯顿时精神百倍地跳了起来,招呼上同样趴在一边懒洋洋的警长就冲着书房跑去——那样子,丝毫不见之前的一点颓唐。
到了包拯书房,包炯才注意到事情似乎很不对劲——不仅仅是他之前送来的老人,连那“孔雀”也站在一边,正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包拯书房内的摆设。由于包拯清廉乃是出了名的,书房内的摆设也不过是与朝中几个交好的清流往来时赠送的书画(看看那下面的落款,再联想一下自家祖宗那绝对不优秀的书画技巧,包炯只能说他祖宗占了大便宜……),也亏得他好耐性,一点一点地看下来。
“大人,出什么事了?”
“之前在开封附近官驿,发现了一具男尸。”包拯也不绕弯子,皱着眉毛直入主题,“但待我去检验之后,却发现那人并非像上报上来一样是病死,而是……中毒。”
“毒杀?”包炯倒是不觉得这毒杀有多么难断的。要毒杀就得有毒药,而毒药这玩意儿从来不是好弄的——哦,对了,那些总是能搞出乱七八糟神奇毒药的“大侠”除外。瞥了眼那边展昭,包炯又问道:“只是这样?”
“若只是这样,那边好了……”包拯叹了口气,“那死者我认识,不是什么过往的客商,而是陈州通判方瑜世!”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最后一句,大家也应该能猜出来,这次是什么案子了吧?
第二十五章
通判的地位可以说是低于一州知州,但是绝对没有哪个知州敢得罪通判——通判虽然官位低,但却有直接向皇帝上奏的权力,知州的政令也需要通判签署才能下发。通判乃是本朝太祖创设之职,较好地解决了了五代以来的藩镇武人专权、偏远藩镇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同时也起到了监督官员廉政的作用。以上,摘自公孙知道。
包炯对官制相当不了解,咨询了公孙策之后才大致明白了这个陈州通判突然死到了开封附近的官驿里面是怎么回事——简直就是昭告天下“陈州有问题!”么,也难怪自家祖宗脸色那么难看了。
毕竟,陈州,可不是一个一般的地界。包拯在朝中最大的对手,庞籍庞太师之子庞昱,便在陈州当一个安乐侯。
姑且不说这位“庞籍”庞太师和历史又有几分冲突(包炯觉得,如果论冤枉,这位甚至还在陈世美之上——陈世美不过是被冤枉抛妻弃子,这位可是硬生生从一个知人善用清廉能干政绩卓著的名臣变成一个千古传唱的奸臣,他不冤枉谁冤枉?),光那庞昱就绝对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作为贵妃娘娘胞弟,这个庞昱可比正牌皇后曹皇后的家人更嚣张几分。陈州本就接近辽国,掌握商路,是个富庶之地。庞昱更是借了这里的地利之便,当起了逍遥自在的土皇帝。满朝文武对此多有不满,称外戚掌权本就有违本朝太祖定下的规矩,但皇帝在这里倒是难得的坚持,因此庞昱至今还是在边城逍遥快活着。
也为此,陈州通判方瑜世可是包拯亲自挑选出来的官员,清正廉明,性格耿直,有他在陈州,那安乐侯好歹能略微收敛点。如今方瑜世离奇死亡,还是死在这么一个地方,也难怪包拯如此担忧。
“而且那毒也有古怪,据那驿站的官役所说,方瑜世入住之时还很正常,虽行事遮掩,但是面色正常,不像是中毒的样子。”包拯轻敲着眼前桌子的桌面,“而且方瑜世昨晚并未吃驿站内准备的饭食,经仵作验尸,他的口中、喉咙、鼻腔、手上皆无毒,身上也没有伤口……”
包炯凝眉思索,据他所知毒杀要么从嘴巴进去要么从血液进去,毒烟也有可能,虽然的确有那种号称“沾在皮肤上就会死”的毒药……不过,在这个年代会有么?
“哟啦,不带伤口也不是毒不死人哟。”那边包炯捡回来的孔雀忽然开了口,“那位老人家不就是没伤口、没服毒,但是照样中了毒?”
“草民……中毒了?”倒是那位一直旁观“官老爷们”讨论的老人家最先愣住了,他只知道自己突然没了意识,可不知道自己居然中了毒。
“是啊。”一边“孔雀”点了点头,“我们那儿有种办法,在你体内埋了只虫子,虫子里面灌了毒。若是时间久了,虫子醒来,想要钻出去,自然就会先把毒液吐出来。然后虫子自己从鼻孔嘴巴里面爬走了,当然什么痕迹都找不到了。”
开封府中人面面相觑——还有这种下毒法子?太……匪夷所思了点吧?
“哟啦,你们汉人没见识,别当这事儿是不存在的。”“孔雀”得意地咧了咧嘴,露出满口白牙。
“哦,那照你这么说,这是你们那边的办法?”包炯挑眉一笑,“中原人惯来没有这么下毒的,现在整个开封府,能下毒的不就是你一个?”
“呃……怎么可能!”“孔雀”顿时一惊,“我才到了这儿没几天,这种虫子至少也得在人体养上好几天才能动弹,怎么能是我做的……”
“那么,你的族人有谁可能出现在陈州?”一旁展昭恰到好处的接上,包炯愣了愣,随即啧了声,扭头朝向一边。
“我来开封就是为了这件事!”“孔雀”突然激动起来,“我们族里丢了东西!是很重要的东西!开封府不是有个包青天么?能不能帮我们找到?”
“……”自家祖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万能了?想想包拯自己还常常把东西乱放导致只能借警长去找东西的窘事,包炯忍不住想笑。
“对了!大人,草民有冤情啊!”让“孔雀”一提醒,那边老人家也忙不迭开口了,“大人,草民的女儿冤枉啊!”
如果说“包拯”二字是包炯的兴奋剂,那么“冤枉”二字毫无疑问就是包拯的兴奋剂。包拯立刻示意包炯先把“孔雀”带出去问明情况,自己开始询问那老人。
“喂,他为什么不听我说话?”被扯出去的“孔雀”不满道,“你知不知道我丢了什么东西?那可是……”
“不知道,”包炯直接一句话回去,“是什么?”
“蛊卵!”说到这个,“孔雀”的脸沉了下来,“是蛊王产下的卵!”
“蛊?”一旁一起出来的展昭——包炯再次无视了他——皱了皱眉,开口道:“你是苗人?”
“对。”“孔雀”点了点头。
“哪个苗?”包炯依稀记得苗族人好像是根据衣服颜色来区别分类的,看了眼眼前这位,包炯发现好像不管什么颜色都能在他身上找到——赤橙黄绿青蓝紫,整个一个天边的彩虹。
“彩衣。”“孔雀”微微一笑,脸上的表情显出一种罕见的恬静,“我是彩衣苗族的人。”
“……没听说过。”包炯沉默片刻,得了这么一个结论。
“彩衣……”倒是展昭若有所思,“万虫之王彩衣皇?”
“那是什么东西?”包炯瞅了眼展昭——这人简直能和公孙知道相提并论了。
“以前在江湖行走时曾经听过说,彩衣苗是苗族的一个分支,擅长用虫制蛊,但人数极少,又隐居在深山里,所以一般无人知晓。”
“那你是怎么听说的啊展大侠……”包炯咕哝了句,“果然‘江湖’里面没什么好鸟……”
“我们的确是没人知道啊,不过‘万虫之王彩衣皇’说的倒是没错。”“孔雀”颇得意地说,“虽然苗疆擅长炼蛊的人很多,但是只有我们才是真正的万虫之王,所以,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那蛊卵,不然……”
“孔雀”的眼神黯淡下来,声音也低落了几分:“不然……会出大乱子的。”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彩衣苗——
此为胡诌,请苗族的少数民族朋友不要介意……
关于庞籍——
在下的观点一如包炯。
关于蛊——
同样为胡诌。
关于本案——
就是包拯去查某地赈灾情况结果查出一个大蛀虫的案子……有印象了咩?
关于评论里面新出现的那个按钮——
那是给读者用来回复其他读者的评论的,可以打分,但是打分的对象并不是这篇文而是读者……
第二十六章
据“孔雀”(他自称叶亚)所说,他口中的“蛊卵”乃是他们彩衣苗族世代相传的“蛊王”所产下的卵,经过不同药物的培育可以发展成不同的蛊虫,可以说是极危险的东西。彩衣苗虽说是世代炼蛊,但大多不以蛊术害人,蛊术对他们与其说是一种工具不如说是一种兴趣爱好,但也不是每个族人都有这么豁达的想法。叶亚的族人中有个和他同辈的叫叶添的人,就认为他们不能固步自封,而应该去外面见见世面,干点大事业。但他这种想法不为族人所容,导致叶添在族内颇受排挤,最终盗走了蛊卵,逃出族去。
“那为什么就你一个来找他?”包炯看了看叶亚,这小子分明就是一个未成年,十六岁都不知道够不够,他家大人也真有勇气。
“彩衣苗的女孩子不能随便抛头露面,年轻一辈的男孩子只有我和他是学蛊术的,只能我出来找他。族里的大人说这是我这一辈的事情,要我来解决。”叶亚嘟哝道,“我又不知道他在哪儿,只清楚以前好像有北边的人老是来找他,就只好一路往北走了。”
包炯上下打量了一下穿得无比显眼的叶亚,猜测了一下此人是怎么从南方苗寨走到北方开封府来的,不禁在心里大叹他家长辈胆大包天——这么显眼一个人也敢放着乱跑,还是个未成年,这种魄力连一千年后的人都得自愧不如了……
“那么你说的那种蛊卵,可是能用作像杀死陈州通判那样杀人?”展昭思忖片刻,忽然问道。
“嗯?那就太浪费了。”叶亚连连摇头,“蛊王卵经过培育能养成很强的蛊,只是用来下毒杀一个人的话,我这儿的一般虫卵也足够。”
“你可以确定那种下毒手法只有你的族人能用?”包炯明白展昭意思,虽然心里暗自不爽,但还是接着问道。
“当然,这是我们彩衣苗的秘术,绝对只有我的族人能用!”叶亚笃定道。
“看来,你还得往北走。”包炯叹了口气,拍了拍叶亚肩膀,说道。
陈州通判神秘死于开封驿站、来开封鸣冤的老人中了和方瑜世一样的毒、彩衣苗族中神秘失踪的族人和蛊卵……
包炯轻轻啧了声,一开始听到安乐侯名叫庞昱他就有点担心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历史记载中,这人可是被自家祖宗铡了的……
“大人叫你们进去。”公孙先生忽然开门走了出来,对着门外三人道。
包炯顿时精神一振,打头进了房间。
屋内,包拯正坐在书桌前习惯性地轻轻敲打自己的桌面,眉毛拧起,仿佛在思索什么事情。老人站在一边,表情有些惶恐,有些不安,也有些祈求。
“老人家,你先去休息。”包拯对那边老人开了口,语气诚恳,“这件事情,我定会为你做主。”
“谢谢包大人,谢谢包大人……”老人不住地念叨着,被公孙策引出门去。
见老人出门,包拯长叹一声,抬头对那边两个侍卫说道:“陈州的事情,现在已经是越来越复杂了。”
“大人,那方瑜世死前可曾给您来过信?”展昭沉吟片刻,问道。
“哦?你怎么知道?”包拯微愣,随即笑道。
“因为自家祖宗选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一根耿直的木头,就算外表看起来真是一根耿直的木头那里面也可能是一大堆心眼……虽然事情最后到了要方瑜世不得不逃出陈州的地步,但这之前事情还没激化到如此的时候,方瑜世必然会想办法给包拯来信……”包炯心里嘀咕道,“这家伙居然在我说话之前先说了……”
“之前方瑜世确实给我来过信,他说陈州此夏大旱,整整三月滴雨未下,但安乐侯庞昱非但不肯向朝廷上表请赈,连他们想上的奏折都被他暗中扣下,只说凭陈州储备已足以读过此灾,可是……”包拯长叹了一声,“陈州百姓,可算是遭了劫难了!”
包炯皱眉——事情好像不太对吧?历来只有没遭灾的谎称遭了灾,或者遭了小灾的声称自己遭了大灾,借此多骗朝廷钱财,居然还有人发生了灾害还死命瞒着不报?
现代倒是不乏这种事,但那是小煤窑倒塌了,矿主怕担责任才不肯报,真遇上了大天灾还不肯报的……等着因为渎职被摘帽子么?
“这安乐侯在打什么鬼主意?”思来想去,包炯终于开口,“难道说他在折腾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事情?”
“确实如此。”包拯点了点头,“那老者姓韩,有一个女儿,闺名琼兰,幼时曾随一名游方郎中学医,是十里八乡称道的‘女神医’。之前这女神医曾经替几个百姓看病,发现他们均患了一种怪病——多吃多餐却精神不振,有的人甚至全身浮肿,形状甚惨。那韩琼兰十分不解,便暗自查探,发现这些人都曾经在之前吃过安乐侯府开的粥厂里面的粥,她便怀疑那粥里面有什么问题,前去查探。结果却让那安乐侯押了起来,声称她暗中在粥厂施的粥中下毒。韩琼兰虽为女子,但性格坚毅执拗,抵死不肯承认那毒是自家下的。那陈州狱卒中有一个曾受过她的恩惠,便悄悄来找韩老爹,让他赶紧逃出陈州,上京告状。”
听完包拯叙述,包炯觉得更头疼了——难不成还有什么玄机在?那庞昱不好好地当他的土皇帝,在陈州搞什么呢?
“此事我明天上朝将会言明圣上,若再让那庞昱胡作非为下去,陈州百姓危矣!”包拯拍案道。
说的或许容易,但包拯现在不过是权知开封府尹(开封府曾有数位皇太子在没当皇帝之前先当府尹,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尊重,此后历代开封府尹官衔前面皆有“权知”二字),区区一个四品京官,不久之前还刚与皇帝的妹子发生过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要和当今圣上第一宠妃之父、当朝一品、庞籍庞太师一争高下……
一个字,难!
“这陈州的事情还真是……复杂。”从包拯房内出来,包炯皱着眉头掰手指,“一场不肯上报的大旱、一个意外身亡的通判、一个莫名被抓的神医、还有彩衣苗人的蛊卵、不知道在搞什么的安乐侯……”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陈州地界上,一定是发生了、或者要发生什么大事,否则那庞昱不会连大旱都不管,一力隐瞒。”
“是啊,”包炯叹了口气,然后突然回过味来——刚才接他的话的是展昭?
脸上表情微妙的变化了一下,包炯啧了声,回头过去看跟在他之后出来的御猫——屋内灯光明亮,照在展昭身后,让包炯一时看不清他的脸。
“要面对的可是‘安乐侯’啊~皇亲国戚,封疆大吏,一方土皇帝……”
“你可会怕?”
“笑话!”包炯哼了声,眼睛闪闪发光。
不畏权贵、不畏□——这才是他心心念念崇敬的包拯包青天!
既然如此,他又怎么会怕?
作者有话要说:陈州是个好地方,好呀么好地方~可以用来安插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原著里面就提到的藏春酒……XD
第二十七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包拯一去兮……必然还。
上朝时包拯面色凝重,回来时虽然同样面色凝重(老实说,由于自家祖宗得天独厚的外表优势,包炯实在看不出他还有什么时候面色不凝重了),但明显的轻松了不少。
由于今天不是包炯负责陪包拯上朝(上朝陪同两位侍卫有个轮班表,本来包炯很想一个人全揽过来,不过由于某些原因他放弃了,改为和展昭对半分),又不好直接抓着自己一回来就和公孙策进书房去商讨了的祖宗问是怎么回事,包炯只能默默地……注视着展昭希望他把话说清楚。
“皇上得知此事,虽然碍着庞太师不好直接责难庞昱,但是并未袒护,而是赐了大人尚方宝剑,命大人前去陈州,彻查此事。”展昭很贴心地把事情简略交待了一下。“还从国库里面拨了粮食银两,命大人前去赈灾。”
“倒是好事。”包炯一直都对宋仁宗赵祯很有好感,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作为自家祖宗的顶头上司,脾气实在是好的难得。若是换个朝代,或者换个皇帝……
想想明朝、清朝那些被砍头甚至可能被千刀万剐的官,包炯由衷觉得自家祖宗能生在大宋朝真是太好了,不然千年之后,还真不一定有他……
包拯做事一向雷厉风行,更何况这次的事情若是耽搁了很可能是要以无辜百姓的生命作为代价的。当下便定下今天收拾东西,待到要去陈州放的那些粮食筹备齐全就出发。
前往陈州的人几乎占了整个开封府精锐的全部,从包拯到公孙策,再加上四大校尉两名侍卫(某侍卫顺便携带阴阳猫一只),以及附加人员两个——韩家老汉和叶亚。
韩家老汉自不必说,知道包拯要去陈州给他女儿申冤后就天天念佛念菩萨祈求漫天神佛保佑。叶亚也要去陈州找他的蛊卵和族人,而且……
“虽然也不能确定那家伙在不在陈州,不过就凭我的本事,怎么着也能帮你们忙。蛊虫若是运用得当,杀人救人可都是轻而易举。”叶亚颇得意的亮了亮自己腕上的那一串……虫子。那些虫子本就五彩缤纷,呈环状套在叶亚手腕上时,看起来酷似现代那些小姑娘手腕上戴的以打计算的手镯。
“是啊,只要是在太阳底下,你随便动动就能把人眼睛晃瞎了。”包炯收拾完要带走的东西(尤其是一些不能让人发现只能自己整理的东西)之后闲得很,看着在阳光下折射出各个角度光芒仿佛一颗大号钻石的叶亚,闲闲说道。
“我穿这身衣服可是有用意的!”叶亚怒道,“蛊虫长在皿里,天生畏光,穿这么一身衣服是为了防止蛊虫不受控制,反噬主人,你当想办法拼凑这么一件衣服容易么?”
叶亚的话倒也不错,古代没有现代那么好找亮片和假钻石,他身上这身衣服几乎全都是由贝壳、金丝银线等等拼凑而成,可想而知有多难。
“也就是说是因为你技术还不够,所以得穿这么一身?”包炯好奇道。
“……”叶亚一时无话,包炯说的其实没错——彩衣苗虽以“彩衣”著称,但那仅是因为第一任彩衣苗王名声在外的缘故。真正的彩衣苗中擅长用蛊的,往往是一身黑衣,地位越高衣服越不显眼。叶亚这身衣服,事实上是证明了他“新手”的身份。
“不过你穿着也还能看,挺不错的。”包炯一向厚道,见叶亚脸色不好就扭转了话题。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民族缘故,叶亚相貌偏中性,让人一望便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搭配衣服,效果更甚。
“我也想快点把这身衣服脱了,那就证明我长大了。”叶亚弹了弹身上衣服,“寨子里面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就只有两个,那些女人总是往我身上堆一些奇奇怪怪的衣服。”
“可以理解。”包炯也有过小时候被妈妈打扮成乱七八糟样子的经历,很能理解那些没有洋娃娃玩的姑娘的心情。“不过你这身衣服如果能借我用用就好了……”
“嗯?你要干什么?”
“……没什么。”想把展昭弄晕了然后给他换上然后拍照留念……是不是不太厚道?
瞟了眼那边一身红衣的展大人,包炯唇角浮起一抹浅笑。
开封府的一个自包拯上任开始的惯例就是穷,穷了东西就少,东西少了收拾起来就容易。吃过午饭之后,东西就已经大略收拾停当,倒是筹备那些粮食多花了不少时间,再加上庞太师虽然不敢过分但仍然要做一点的刁难,直到第二天,开封府送粮下乡大队才准备齐全。
但是出发之前,还有些事情要解决……
包炯默默望着眼前某生物,陷入了沉思之中。
眼前的生物是一匹马,四腿笔直,个头极高,浑身上下毛色皆为纯白,连一根杂毛都找不到,显然质量极优。搭配包炯这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倒是也不亏了他。
但问题是,包炯还真没骑过马——骑摩托倒是很多次,但是要在宋朝找到摩托大概比让包炯立刻学会骑马难多了。虽然意识到自己到了古代之后包炯还是练过几次的,但是结果……不提也罢。总之包炯觉得,自己和马这种生物大概是合不起来了。
原本想着自己只要在开封府呆着别到处乱跑就好,可是没想到居然还有要跟自家祖宗跑到别的地方去的时候……不去显然是不行,那……
“让我骑一下,如何?”包炯深情地望着眼前那匹马。其语调之肉麻,眼神之温柔,包炯这辈子大概也没摆出来过几次。
白马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喷了个响鼻,扭头转向一边。
“……”
最终,包炯十分郁闷地接受了一个事实——前往陈州的路上,展昭可以骑在马上威风凛凛,他却只能在后面的粮车上美其名曰“监督”实际上……蹭便车。
“该死的马、可恶的展昭……”包炯碎碎念。
作者有话要说:骑马真的很难受……最重要的是,马,可能会咬人……
第二十八章
一路颠簸,包炯可算是明白了什么叫“遭罪”——古代的车轮外面可没有现代的橡胶轮胎,哪怕是走平地照样颠簸得不行,所谓“官道”不过是比较宽敞而已,换到现代来看顶多能算土路一条……
每天从粮车上爬下来进驿站的时候,包炯都怀疑自己彻底散架子了。
只有一件事情勉强能让包炯高兴些,那就是展昭并不如他所象一般骑着高头大马在钦差队伍最前面开路,御猫展大人比他还倒霉一点——此人刚出了开封府就不幸染上了近日席卷开封附近的传染病,经由开封府专用医生公孙策诊断,虽然不至于必须回去(包炯深感遗憾),但是也要避免见人,以防传染。
“真是个好消息,对吧?”逗弄着警长,包炯笑眯眯道。
“喵!”警长响亮地回答。
“如果事情变成了那家伙威风凛凛地前头开道,我坐在后面车子上吃灰,我还真不敢保证我不会想要把那个家伙……哼哼,心知肚明就好。”挠了挠警长下巴,包炯示意它站到自己肩膀上,“好啦,反正闲着也没事儿干,去找那只猫玩玩~”
至于那传染病,包炯倒是不怕的——好歹也是来自现代接受过无数疫苗免疫系统远比古代人发达的现代人,还能怕一千年前的病毒不成?
“哟啦,你干什么呢?”肩膀上被人拍了下,包炯回头,看见那边叶亚神采奕奕地站在他背后。
“你呢?你在干什么?”包炯反问道。
“吃完饭闲着没事逛逛呗,顺便遛遛虫子。”叶亚说,“想不想尝尝我带的一些特产?”
“不用了,谢谢。”包炯对那些稀奇古怪的食物敬谢不敏。想当初他曾经有一次去广东出差,被当地同行好好款待了一次,摆了满桌的菜。吃饱喝足后两个阴笑着的同行搭上他肩膀,无比温柔地问了句:“知道你吃的是什么么?”
在知道自己刚才吞了什么东西之后,包炯从此对不正常的食物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哟啦,真可惜,明明很好吃。”叶亚撇了撇嘴,把什么东西塞回了衣服里,“对了,你鬼鬼祟祟的要去干什么?”
“去嘲笑一下那只猫。”包炯坦言,“难得遇到他卧病在床的情况,不是么?趁他生病的时候往脸上画只乌龟之类的。”
“那家伙和你有什么仇?”叶亚乍舌。
“没仇……吧。”包炯摸了摸下巴,他也不敢确认了。
叶亚显然也有点唯恐天下不乱的爱好,虽然没有加入包炯的恶作剧行为(“我还得找东西喂蛊”,叶亚说。),但他提供了作案工具——
“这个是眠蛊,用力捏它会喷出能让人睡着的东西。”叶亚晃着手中那条虫子说道,“性格很温顺,所以即便是你没学过蛊术也能凑合着用用。”
接过那条造型古怪的虫子并感谢了一下叶亚的好意,包炯继续朝展昭的房间前进。
由于御猫现在是病猫,选房间的时候公孙策特意给他安排了最僻静的一间,包炯七拐八绕才找到地方。
站在房间门口,手握眠蛊,包炯反倒犹豫了。
“是不是……幼稚了点儿?”包炯深刻反省自己是不是真的闲到境界了,以往他好像没这么喜欢没事找事?再怎么说也是同僚不是么,虽然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但好歹也是同为大人做事的……
心里嘀咕着,包炯叹了口气,决定回去。
“唉……”就在包炯转身刚要走的时候,房间里面突然传出来的声音让包炯停下了脚步。
那声叹息明显含着相当的无奈和郁闷,怎么听怎么不像病人,而且,怎么听,也怎么不像展昭的声音……
站在门口的包炯眯了眯眼,抬手轻轻敲了敲门。
门里叹息声立刻停止,半晌才传来一个仿佛被捂在被子里的含混声音:“谁啊?”
包炯扬声:“展大人,是我。”
“哦……小包大人,在下有些不方便……咳、咳……”
一句话辨明真假,包炯微皱眉头。虽然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是谁,但大概是张龙赵虎王朝马汉他们四个之一,总之绝对不是展昭本人……
看来展昭生病是假,先行打探是真,想来也只有轻功卓越如御猫才能趁着庞太师的信使还没到达陈州之前抵达陈州打探,包拯和公孙策大概是为了掩人耳目才谎称那只猫生了病……
得知展昭没病,包炯心情顿时恶劣起来——虽然他倒是清楚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保险,但是……
啧了声,包炯转身回房。
知道展昭不在队列之中,包炯的心情却没变好多少——主要还是为了自家祖宗居然瞒着他此事。
放粮队伍一路前行,过了真定府之后,眼前便是大宋最接近宋辽边境的州郡——陈州。眼见天色泛黑,包拯下令今天先在城外驿站驻扎整顿,明日再行入城。
几天折腾下来,包炯也总算适应了颠簸死人的运粮车,甚至还抽时间锻炼了一下骑马——虽然依旧被那几匹马鄙视,但是好歹能骑上去了。
“总算快到了……”叶亚之前一直都在苗疆生活,一路向北也多是借助水路和步行,比起包炯还不能适应坐在马车上走这么多天。前几日还有些精神,最后几天干脆就在车上不下来了。得知今天是最后一天,叶亚也难得的打起了精神,跑包炯房间里面找他聊天。
“是啊,明天就得直面那个安乐侯了。”包炯一边在心里念叨着那只死猫怎么还不回来一边逗弄着警长,“据说他在陈州乃是一方霸王,活脱脱的土皇帝,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
“不过一路下来居然什么事情都没有,也忒无趣了点。”叶亚说道。
“一路平安还不是福?你想要什么,等进了陈州都会有。”虽然不清楚这个“陈州放粮”会往什么方向发展,不过猜也知道不可能是包拯只是去放个粮安乐侯大力配合最后大家一起吃个饭感慨一下合作愉快这样的流程,别的不说,他家祖宗可是把那三口御铡都搬来了,不见血就回去的话那特意借来拉御铡的那两匹马都不依……
窗外忽然传来声响,包炯警觉地皱眉——他的房间在驿站最外面,要有什么人打算进去都得从他这儿过。现在晚饭时间已过,城外可没什么夜生活……
来的人,是谁?
丢给叶亚一个眼神,包炯蹑手蹑脚走到门边,清楚听到门口附近传来了微微的喘息声……
“谁?!”一脚踹开门,包炯喝道。
门外果然有人,一身黑衣,连脸都蒙了起来,仅余双眼——包炯下意识想起了自家那倒霉的师父,不由往那人手上瞟了眼,还好,没包起来,应该不是。
还没等包炯开口喝问,那人已经朝着他冲了过来,包炯下意识地打算抬手给他一拳,却在那人拉下脸上面巾时顿住——
“你怎么会在……”看清眼前人,包炯压低了声音。
“嘘,先让我进去。”苦笑了声,展昭道。
作者有话要说:……不要被内容提要骗到了,本质还是CJ的。
第二十九章
说人人到,想猫猫叫,包炯觉得展昭可以改名曹操了。
不过眼前这只……哦,这个,明显是看起来很糟糕的样子。脸色苍白,额上汗如珠坠,身形摇摇晃晃……
包炯想都不想就把展昭塞回自己房间,自己探出头去外面看了看。
一片平静,半个人也没有。
缩回头来,包炯看着那边靠在墙上的展昭说道:“有人追杀你还是跟踪你?”
“两者皆有,不过我在真定府把他们甩下了,应该跟踪不到这里。”展昭答道。
“真定府……”脑中想了下两者距离,包炯觉得“轻功”这玩意儿果然是作弊器一样的存在,“那边那个,帮忙去叫公孙先生——隐蔽点。”
虽然不清楚具体情况,不然光看外表……看起来,这陈州城果然是个危险地方。
叶亚答应了声,出门去找公孙策。包炯坐在房内,一边关心着会不会有人来到这儿威胁到自家祖宗安全,一边顺便看着那边展昭情况。
此刻,江湖上大名鼎鼎开封府人见人爱(去掉包炯,这句话的确不错)的御猫展昭的情形……似乎的确是不太好。脸色泛白,呼吸急促,虽然看不见外伤,不过据说这些大侠最怕的伤统统都是外边看不见的……例如内伤,再例如中毒……
想起叶亚之前说的那个同族之人,包炯眉毛微皱——蛊术他不懂,不过这种东西至少比妖魔鬼怪更让他能够接受它的存在,毕竟蛊这种东西,不就是用特殊方法培育出来的变异虫子么,还是能用生物学原理解释一下的……
“展护卫怎么了?”正在包炯思考蛊的原理和先天以及后天变异之间的渊源的时候,他房间的门被人推开,一群人走了进来——“群”这个量词绝对没用错,包炯回头一数,从自家祖宗到公孙策,从张龙赵虎到王朝马汉……整个开封府的精英全挤在他的小房间里。
看到那边展昭,公孙策率先上前,手指搭上了展昭手腕。包炯侧身让开,蹭出了房间。
房外站着叶亚,显然,这是个没能挤进去的。
“你怎么叫来了这么多人?”包炯纳闷道。
“我也不知道一句‘展大人有事’会叫来这么多人啊……”叶亚无辜道。
“记住了,和那只猫有关的事情,基本上是能出动整个开封府的。”包炯拍拍叶亚肩膀,“对了,你们的那个‘蛊术’,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用法?”
“什么叫‘乱七八糟’……蛊能害人,也能救人,用得好了,只剩一口气的人也能抢回来;用得不好……杀个千人万人也是寻常。”叶亚嘀咕了句之后,认真道。
“有这么夸张?”看叶亚表情认真,包炯稍感惊讶道。
“当然有。”叶亚叹道,“那只蛊王是我们自初唐便传承下来的,即便是大名鼎鼎的卫国公李药师都在它手上吃过亏。现在虽然凶性已泯,不再以人血肉为食,但它产出的蛊卵仍旧可以炼成最凶戾的蛊……这些蛊卵我们都嫌太厉害,不怎么用,一直储存着,想不到居然被盗走了……”
“不过炼蛊需要时间吧?也许你能在他把蛊用在人身上之前先找着他呢。”包炯乐观道。
看着微笑的包炯,叶亚抿了抿唇,淡淡道:“一般的蛊,可以在器皿里面培育;厉害的蛊,在野兽体内培育;蛊王卵……只有在人体内,才能发育成形。”
“你说什么?”猜出叶亚意思,包炯脸色大变。
“万物之灵是为人,只有人体内的营养,才足以让最凶戾的蛊王卵孵化……你知道我在怕什么了么?”叶亚的脸上没了轻松自在,反倒是满满的沉重,“一条人命,未必养得了一颗蛊王卵……”
“……那个卵究竟有多少?你们为什么要搞出这种东西?”
“丢了的大概有上百颗,至于为什么要做这种东西……”叶亚叹了口气,“万虫之王彩衣皇,那个天才在想什么,我怎么可能知道……”
“……同时能孵化多少?按照你的估计,现在……可能有多少人?”
“以那家伙的水准,同时孵化十颗便是极限了吧,毕竟不仅要孵化,还得想办法让蛊王卵认清主人,否则可能反噬己身……算算时间,现在……大概第一拨还没孵化完。”叶亚咬了咬嘴唇,“我一定得阻止他,不能让他重蹈覆辙……”
“等着你记得把这件事情告诉大人——虽然不知道他要孵出来的是什么蛊,但是绝对不是什么善茬……”
就在包炯和叶亚讨论蛊卵问题的时候,那边公孙策对展昭的诊治也到了尾声。
“不碍事,只是寻常迷香,展大人又避开了大部分,如果不是接下来赶路太急,早已经无甚大碍了。”公孙策笑着安抚开封一干人等,“以展大人的功力之深厚,休息一晚便可。”
“还好还好。”一群人齐齐点头,包炯深感失望。
“不过么……”公孙策目视包炯,包炯一愣,十分不解地回望:“有什么事么?”
“方才我已取了宁神丸让展大人服下,他现在已然睡熟,但那些跟踪他之人依旧可能追踪到此……”
“……属下明白。”好嘛,他要负责当那只猫的守护神对吧……
大部队撤离(其中几人委婉表达了一下希望和包炯换班的意向——包炯倒是很想换,不过由于某个邪恶的念头一闪而过,他拒绝了),房内只剩下两个人。
“嘿嘿嘿……哼哼哼……”
被自家主人难得邪恶的笑声惊醒,原本趴在一旁柜子上睡觉的警长睁开了眼,喵了一声,抖了抖身上的毛,几步跳到包炯身边,在他身上蹭了蹭。
“乖,警长别叫……”摸了摸自家猫咪的毛,包炯翻出了之前跟公孙策借来,但是一直都没用的笔墨。
这么好的机会要是放弃了岂不可惜?而且还是自己送上门来的机会,怎么能放弃呢……
饱蘸浓墨,包炯慢慢逼近展昭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第二更……
第三十章
“喵~”身后忽然传来一声猫叫。
眼见毛笔笔尖已经能碰上展昭的脸,包炯又忽然停下了动作。
“我果然是……闲大发了么?”皱着眉毛把笔丢到一旁,包炯叹了口气。
身后的警长蹭了过来,包炯摸摸警长的毛,“果然换了个环境,会不习惯啊……唉,要是现在还在家里,又得让老爹逼着去看心理医生了。”
“喵~”警长叫了声。
“好啦……”随手把怀里的猫举起来,举到自己眼前,包炯平视着它黄绿色的眼,“我是包炯,警察……”
“我是包炯,警察……”
“我是包炯,警察……”
喃喃数遍,包炯闭上了眼睛,复又睁开,眼中已经没了方才的灵动,而是多了丝压抑,脸上的表情倒是正经了不少。
“好了,心理建设完毕,嗯……”把手中的警长放下,看着它甩甩尾巴去一边柜子上趴着睡了,包炯转过身去,看着那边展昭。
“真是,再怎么说老子也是奔三的人了,居然也有这么低龄化的时候……”包炯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眉毛微皱。
本来么,按照他的知识面和行动力来看,如果真看一个人不顺眼,应该是先[哔——],然后再[哔——],最后再[哔——]、[哔——](以上内容因严重有害国家青少年心理健康建设,做消音处理),直到把对方打击到再也无力反抗,乖乖俯首称臣才是,方才那么幼稚的举动,果然是……
“以后得小心点了……心理病难治,果然不是那个老头子吓唬我的啊……”
不过,不报复不代表包炯就能看展昭顺眼了。当心理建设完毕之后打算睡觉的包炯发现屋子里面只有一张床已经被猫占了如果自己想睡觉的话要么躺地板要么趴桌子的时候,包炯已经在心里又给展昭记了狠狠的一笔。
不过再怎么也不能和伤者抢地盘,包炯只能一边咬牙一边趴在桌子上睡了一晚。
第二天,清晨。
在桌子上趴了整整一晚,包炯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在严重抗议他们遭受的不公待遇。
一边伸胳膊抖腿安抚着自己全身上下的肌肉,包炯顺便回头看了眼那边床上。
展昭还在睡,表情安详得让包炯有种想要往他脖子上挂个花圈的冲动——然后立刻把自己的无聊想法扼杀掉了。
“这儿可没有药……”咕哝了声,包炯随手揪起一边也刚刚起床正在洗脸的警长,出了房间。
房外……
“你们……在干什么?”包炯表情复杂地看着门外的两个人。
原来门外还有俩放哨的?他的实力有值得别人担心到这个地步么……
“展大人怎么样了?”张龙抹了一把脸,站起来,看着那边包炯问道。
“他没事。”猜出自个儿门外这俩是为了什么戳在这儿的,包炯一阵无言,“我去吃早点,你们要不要进去看看?”
非常整齐划一的摇头。
“那请自便,我先去吃了……”包炯打个哈欠,施施然前去吃早饭。
吃早饭的时候,包炯顺便理了理最近的事情——有件事让他颇为不爽,那便是展昭去陈州城打探情况之事居然也瞒着他。就算他人在整支队伍的后面找起来也不方便,好歹要跟他说一声才是……
一想到自家祖宗看重展昭胜过他,包炯就觉得没趁展昭睡着的时候做点什么真是太浪费了……
吃过早饭,包炯还没来得及回房间便被公孙策叫住,原因让包炯有点无语——展大侠目前还不方便抛头露面(“展昭病重未愈”的消息至今还是整个队伍里面的主流,虽说昨晚折腾了一阵,但是被遮盖得颇为成功),但是若是没人在队伍前面带路的话,有失钦差卫队的威严,于是……
整个开封府唯二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之一,包炯,就要勇敢地肩负起这个责任来。
换上那身官袍(由于种种原因,包炯始终不喜这身大红),把那匹曾经鄙视过自己的马牵出来(顺便还给它白眼一个),包炯骑在马上,对自己的唯一感想就是——
“这是哪儿来的新郎官啊……”
的确,那一身红再加上身下白马,包炯距离新郎官就差一朵大红花。
内心幻想了一下自己认识的人若是看到自己现在这个德性会笑成怎样灿烂,包炯不寒而栗——
还好,这是在古代,没有照相机的古代……
一路喧嚣,浩浩荡荡且嚣张地进了陈州城,包炯顺便好好打量了一下传说中自己祖宗曾经大大出彩过的城市。
陈州城号称宋辽屏障,但是檀渊之盟后宋辽边境难得出一次战事,有战事也大多是宋朝占上风(这让包炯颇为惊讶,这点似乎又和历史产生了冲突),因此城内并不觉多么剑拔弩张,倒是给人一种莫名的荒凉感。
没错,荒凉。
虽然街边店铺都开着门,路边也不乏小摊,也有不少行人在街上行走,但是这些人给人带来的却是一种倦怠感——不像是自己心甘情愿地做这件事,而是被谁逼着演出一场戏来。
在心里啧了声,包炯收回打量左右的目光,平视前方,然后……
他望见前方街道转角处,似有旗帜飘动。
一支在气势上甚至远远压过钦差卫队的仪仗,就这么从那边街道里转了出来,迎面而来。
眼见两支队伍若这么走下去很可能撞在一起,包炯一勒马缰,让马停了下来。他一停,则整支钦差卫队也同时停下,对面那支队伍也停了下来,两支队伍顶牛般站在一起,将原本宽敞的街道挤了个水泄不通。
钦差卫队最前方的包炯,则几乎是和那支队伍最前方的人面对面。只见那人一身贵气四溢的打扮,一张油头粉面的脸,一双含讥带讽的眼,一望便可知绝无善意。
那人上下打量了一下包炯,目光在包炯身上衣服处停留片刻,嘴角开始微微弯起。
“你……”包炯轻咳了声,打算问问来人姓名。
那人却抢在了包炯说话之前开口,一句话险险没让包炯从马上栽下去——“你就是那开封府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外号御猫的展昭么?”
作者有话要说:小说定律:得罪主角者必然没有好下场。
安乐侯,你安息吧,阿——门!
第三十一章
其实有些事情并不能怪庞昱。他身处陈州,距离北宋信息中心开封城极为遥远,这年头又信息闭塞,没有电脑没有电视连电报和邮局都没有,更不可能用八百里加急的速度来送无聊的八卦,庞昱的情报能够准确到“开封府有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名叫展昭江湖人称南侠皇帝送给他一个绰号叫御猫”这样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毕竟包炯本人的形象在开封城里面也刚刚从“青面獠牙”进化成“膀大腰圆”(包炯评语:好歹有个人样)而已……眼下见了一位身穿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的衣服,又戳在钦差卫队最前方,脸长得也颇为俊秀(虽然似乎是孩子气了点)的人,把他当成展昭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但是,对包炯来说,哪怕这件事情再怎么可以理解,把他当成展昭照样是无可原谅的!
“抱歉,在下不是。”强忍着把此人干掉的冲动,包炯保持着自己脸上表情的平静,说道。
“那你是谁?”庞昱一愣,随即问道。
“在下包炯,同为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包炯咬牙报出自己的官衔,做好了收到一句“那是谁?本侯爷不认识!”的准备。
但是……
“你是那‘开封府座下走狗’?”庞昱的反应比他想象中要大得多,两条眉毛斜斜扬起,双眼微瞪,嘴唇抿成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明显的……满含恶意。
庞昱知道包炯这个外号却不知道包炯这个人,原因也是简单——当天庞太师可是也去旁观了包炯的成名之战,听到了包炯那句剖白心意的话。自然会在不久之后的家书中作为笑料写进去。比起这句话的轰动效果,包炯被封了个什么官儿也就不怎么让人在意了。而“开封府座下走狗”这个外号又实在是好记,即便已经过了一段时间,庞昱还记得颇牢。此时听包炯报名,自然张口就来。
“……”包炯咬牙切齿,“正是在下……”
“呵……”庞昱笑得邪气,看包炯的眼神更是多了几分轻蔑,“开封府的狗给我一边去,本侯爷要见你家包黑子。”
咔啦。
包炯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底线”被庞昱一脚踩上去踩裂了的声音,深吸一口气,包炯淡淡开口:“不知侯爷的官位多高?”
“本侯乃圣上亲封安乐侯!”庞昱得意道。
“我家大人却是圣上亲封的钦差!”包炯冷笑,声线昂扬,“见钦差如见君,在皇上面前也敢如此放肆,庞昱,你好大的胆子!”
敢把他当成那只猫?
敢在他面前提到那个见鬼的开封府座下走狗?
敢用那种口气说他家祖宗用词居然还是轻蔑的“包黑子”?
这个家伙……当他是死人么?
见包炯非但不示弱,还毫不客气地顶了回来,庞昱脸色微微一变,随即又开口道:“你可知本侯爷身后是什么人?”
“不知。”包炯随便瞟了一眼,只觉得刀光凛凛,还隐约能看见弩箭,想也知道绝不仅仅是“仪仗”这么简单。
“他们可都是曾经上过战场的兵,跟辽人打仗的时候见过血的。”庞昱微笑,“杀掉你们整个队伍,绝对不会手软。”
最后一句话庞昱的声音压得极低,除了包炯几乎无人能听见。
“侯爷你可知在下身后是什么人?”包炯也微笑,那张很容易让人认错的娃娃脸上笑容灿烂无比。
“不知。可就算是那大名鼎鼎的‘御猫’展昭,也别想逃过……”
“和那无关。”包炯皱眉,直接打断了庞昱的话,“在下身后,是包拯,包青天包大人。”
“那又如何?”庞昱原本还以为包炯会报出什么人来,眼下一听只是那个包黑子,顿起轻蔑之心。
“在下此生曾受包大人大恩,”这句话包炯亦说得极为轻声,“即便身死,也必报此恩。”
庞昱只觉得他的背后微有冷汗沁出,只因为说这句话时包炯的眼神——
那双眼清澈干净,却不带丝毫人气,仿佛他自己也好眼前人也罢,不过是草木石头,不足挂心。
那并不是人看人的眼神,而更像是……心死之人看死人的眼神。
“侯爷,我们离得,可真是很、近、呢。”抬起已经戴上了冰丝锐刃爪的右手,让右手在阳光下反射出淡淡的弧光,包炯微微一笑,“在下虽然没上过战场,可也是见过血的,杀了您,照样不会手软。”
跟他玩狠?哪怕庞昱不是离他这么近,缩在那群侍卫里面,他照样能一枪崩了他!眼下离他这么近,只要他一伸手,还不是手到擒来?
“你……你……”庞昱看着包炯,瞟了眼他手上那明显锐利逼人的冰丝锐刃爪,又看了眼包炯自始至终收在腰间不曾拿出的左手,脸色变了几变,最终忿忿道:“本侯爷……不与你计较!”
“多谢侯爷大量。”脸上堆起恶意的笑,随口应了句,包炯说,“还请侯爷让让地方,这钦差卫队就这么堵在道上,总不是个办法。”
咬牙怒视着包炯,庞昱脸上的肌肉抽了抽,抬起一只手在空中一挥。他身后的“仪仗队”仿佛接了什么命令似的,开始后撤。
“今天算是本侯爷大意,让你占了回上风。”一勒马缰,在转身离去之前,庞昱望着包炯说道,“以后在这陈州城里,你可得小心,别把自个儿的小命丢了,让你家包大人没得人用。”
“谢侯爷关心,在下自觉走得正行得正,断然没有死于非命的道理。”包炯笑嘻嘻地反驳。
“哼!”丢下一声冷哼,庞昱坠在队伍后面,傲然离去。
“还‘哼’呢……”把一直按在怀里的左手抽了出来,包炯冷笑,“你要是敢干点什么,第一个死的就是你自己……老子可是穿了防弹衣的,死之前,杀掉几个你也够了……”
至于他本身的安危,包炯确实不放在心上——想杀他?觉得自己命够长的,尽管来试试……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说,“逆鳞”这种东西,还是不能踩的……
第三十二章
事实证明,庞昱绝对是个行动派。
钦差卫队和运粮队伍进了陈州城,还没等包拯派人去找陈州知州,庞昱就已经先派了人过来,说已经准备好行馆,请钦差前去。
到了地方一看,的确是够干净也够大,无论是派头还是内在都够了钦差的标准。早已做好了到时候看见一个荒凉的破草棚子的准备的开封府一行人颇为惊讶——庞昱的做法显然是在示好,但谁都知道,这好不管怎么示,也别指望开封府的包青天能给他面子。
虽然满腹狐疑,但是地方还是得住。等到钦差卫队把人和东西都规整好了,庞昱的一纸请帖也已经送上了门。请帖里面用词颇为谦逊恭谨,具体意思是作为地主怎么说也要聊表一下心意,所以请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以及其他开封府成员到府上用一顿便饭。
当然,请帖里面还颇为客气地、认真地、着重地提到,请那位开封府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之一,包炯包大人也一起前往。
“鸿门宴?”包炯想都不想就说道,“庞昱是打算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么?”
“就不知道沛公是你还是大人了。”公孙策皱眉道,“钦差死在自己的地盘上,即便他是安乐侯也说不过去,皇上绝对不会包庇此人,但若是你……”
“那又如何?”包炯其实心情不错——至少那上面着重提到的是他,而不是展昭,“他总不能直接叫人来砍了我吧?”
“陈州城就是他的地盘,明庭,你可千万小心。”包拯同样面色沉重。
“我理会得。”包炯点了点头。
最终,赴宴的人定了下来,包大人携包炯以及王朝和张龙三人,另外护卫数人前往。公孙策与剩下两名校尉及其他护卫坐阵行馆,至于展昭……包炯没空理会,要是此人不见了对他来说才是赏心悦目。
不过他也大约猜得出。展昭会趁着他们吃饭的时候做点什么——毕竟,宴请包拯这个级数的客人,若是庞昱不全程陪同,绝对说不过去。
正好,某些人就能趁机进去转转……
包炯啧了声,他不能不承认,这个,是只有那种轻功高的和作弊差不多的人才能干的。轻功一般如他,根本做不了这种事情……
“早知如此应该多吃个果子……唉,那种见鬼的果子为什么不能一次吃七个?”包炯咬牙,据他那倒霉师父说,那些果子生长周期不定、成熟时间不定、偏偏只有趁全熟了才能吃,还坏得很快,他当初恰好吃掉一个完全成熟的千钧果,是难得的福气,想再吃,除非和他一样住那山谷里。
当然,彼时心系包拯的包炯完全没考虑在那山谷里面多呆一天,使得黑衣人愿望成空。
夜。
“这安乐侯府还真是……”包炯望着眼前房屋,摇头感慨。
能够在这种偏远镇甸建起这么大的一座宅邸,庞昱之富裕可见一斑——就不知道,里面有多少是陈州人民的血汗钱了。
晚宴可以说是极为丰盛,事实上有点丰盛过头。据包炯目测,眼前这一顿饭如果换作开封府的伙食费,至少足够开封府上下吃一个月了。
然而,庞昱那厮却一脸客气地说“粗茶淡饭,不足挂齿”……
如果说这是粗茶淡饭,那他们每天吃的是什么?
事实上,不仅包炯,开封府众人在庞昱那句客套话出口的时候都沉默了——开封府的伙食,只有吃过的人才清楚。用包炯的话说,那就是和他之前吃的警察食堂一样,保证能吃饱,但是永远不可能保证吃好……
陷入深深仇富情绪的包炯默默把眼前的猪头幻想成庞昱,然后一筷子捅了上去。
酒宴上,庞昱的表现看起来极为正常,既没有夹枪带棒,也不曾旁敲侧击,就好像他不曾做过一点亏心事一样,甚至还放下了侯爷的架子,主动为开封府几人敬酒。
“小包大人,之前是本侯孟浪了,出口无状,如今奉上薄酒一杯,权当赔罪。”庞昱转了一圈终于转到了包炯身边。从一旁侍女手中取过酒杯,庞昱说道。
薄酒……看了眼那边精巧酒杯中纯净酒液,闻着那散发出的酒香,包炯忽然后悔刚才没狠狠戳几下那个猪头。
“……下官不饮酒。”庞昱说话客气包炯自然也客气,不过酒包炯是不打算喝的——公安部五条禁令还摆在那儿呢,就算从时间上来说那禁令还没出现,但是这不妨碍包炯继续作为一个警察遵守。
“小包大人莫非是还记恨着本侯?”庞昱顿时一脸的失落。
“……”你说对了。
包炯倒不是多么小心眼的人,只是庞昱实在是踩到了他的底线——得罪他还无妨,得罪他祖宗?那就和敢抢了他祖宗的戏份的展昭一个待遇!
“只是一杯酒也不肯喝吗?”这次是哀兵战略,庞昱声音放柔,一脸的恳切,“本侯自知一杯酒算不得什么,只想表个心意而已。”
“……”看来这杯酒是躲不过去了,包炯叹了口气,拿过酒杯,咬牙一仰脖,将杯里的酒倒了个干净。翻过酒杯让庞昱看已经干净了的杯底,包炯淡淡道:“先干为敬。”
“好说。”微笑着饮下自己的那杯酒,庞昱看起来愉快得很,“多谢小包大人给本侯这个面子。”
与此同时,安乐侯府另外一个地方。
“你把那药加进去了?”清冷男声响起,带着些不耐烦的味道。
“加进去了、加进去了,只是剩了些,能不能……”另一个男声回答道。
“想用便拿去,那药不管男女,喝了之后都是一个效果。哪怕她三贞九烈,也得老老实实低头。”清冷男声道,“只是对男人来说效果略微差些,不过既然你掺得够多,也是无妨了。”
“哈哈,那小子不知死活,犯到了侯爷头上,让他吃些苦头,也是应当。”
“只是你们最好手脚快些,那药发作起来,可是不分场合的。”清冷男声顿了顿,随即道:“要是当场发作起来,也害得侯爷难堪,这‘藏春酒’,可不是谁都能抵挡住的。”
“知道了、知道了……”
房内两人一问一答,却不知他们的对话,都落入了窗外人的耳中……
作者有话要说:谢师宴归来,好累……
第三十三章
也不知道是不是陈州口味,酒宴上菜的特点之一就是咸,咸得包炯多喝了不少水。既然水喝多了,那么那人人都有的三急,自然也就找上了门。
好在庞府的下人很有眼光,包炯才刚刚有了点找厕所的意思,就有个小姑娘凑上来微笑着问小包大人是不是要更衣。脑袋转了转想起“更衣”的意思,包炯点头——同时还有点不好意思,一个大老爷们上厕所让个小姑娘给领路……
庞府之大,在外面看的时候包炯就有了些感受。等走到了里面更是感慨——去个厕所至少要绕过一堆假山怪石,在花鸟鱼虫中转悠了半天,才好不容易走到了地方。
解决完生理需要出来,包炯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带路的小姑娘,不见了。
“不是吧……”包炯觉得自己头疼了——去厕所结果迷路,还是在那个见鬼的庞昱府里面迷路,是不是也丢脸了点儿?
包炯不是路痴,但那仅限于有合适参照的情况下,而那些显然非常高档非常有品位非常有意境的假山怪石之类的东西在包炯眼里看来是一个德性。
而眼下……不信邪的包炯走了几圈,发现自己越绕越迷糊,到最后干脆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只能依稀判断自己不可能还在前厅周边,而像是到了后面的内院。
“等会儿该不会冒出个衣衫凌乱的女人说我把他怎么怎么了吧……”包炯脑子里忽然蹦出这么个念头,他不由失笑——如果庞昱是打算用这种仙人跳陷害他的话,那该怎么办?
瞅了眼旁边的庞府围墙,包炯决定万一见势不妙就跑路,虽然他轻功不如展昭,但是靠着冰丝锐刃爪上个墙还是不怎么有难度的。
“啊……”
旁边一间屋子里面忽然传出一声呼喊,包炯微微一愣,侧耳细听。
“啊……好、好热……”
那是个女声,声音里面带着压抑不住的□。
不是吧……
饶是包炯大风大浪也见识过,作为一个未婚的正常男性,刑警队当年都有保护(未婚青年不参与抓嫖之类的活动),有些事情虽然不能说没见过,但是这么直接的“听壁角”……绝对是不能和那些AV女星的震撼度相提并论的。
“嘿嘿,小娘子,感觉怎么样啊?”忽然,又一个男声插了进来,包炯一激灵——他该不会是旁听了……
“你个混蛋,说是普通的药,怎么这么烈性……”那女声喘了喘,又说道,“见鬼的……老娘还真是第一次试这种感觉……”
“哈哈,滋味儿不错吧?这可是那个南蛮小子练出来的药,管他男人女人贞妇淫娃,吃了药都得老老实实上床躺着去!”男人的声音又一次响起,“我好说歹说才弄来了这么点,全拿来给你尝了鲜——舒服吧?”
“啊……你、你快点,不然老娘……舒服个屁……”
“受不了了?好歹也是看惯了烟花的,这么差劲?”
“我怎么知道……这个该死的药性,这么厉害……啊!”
女声骤而上挑,刺得包炯心里一颤。
“怎么样?嗯?”
“厉、厉害……快点、快点、快点啊……啊!”
再也听不下去,包炯落荒而逃。
“见鬼的……居然听了场活春宫……”脸上烧得通红,包炯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靠在一边墙上稍作休息。
这算不算是艳福?可又不是他的……听那两个人说话,倒不像是□或者□,更像是情人之间的情趣……
一想到“情趣”,刚才听进耳朵的那些话就又冒出来,包炯脸色顿时更红。他再怎么说也是正当壮年的男性,要是听了这种东西完全没有一点反应……那才是见鬼了!
靠在墙上打算等自己平静一点再走,包炯喘了两口气,慢慢站直身体,打算继续去找前厅……
“踏”
轻轻的落地声,包炯微微一愣,转头。
然后看见那边一身黑衣的御猫大人。
“怎么我最近见你……呼,都是这么副打扮?”包炯不由好笑——话说这只猫穿夜行衣看起来倒是颇为不错,至少比那身新郎官大红袍顺眼多了……
“你的脸怎么红成这样?”展昭见包炯脸色泛红额带虚汗,不由皱眉道。
“跟你有什么关系?”一想到自己脸红的原因,包炯顿时脸更红了点——这种事情,绝对不能让人知道。
还没等包炯开口问“你知不知道前厅怎么走”,那边展昭已经欺身过来。包炯先是一愣后是大怒——眼下可是在庞昱的府里,这家伙想干吗?
“你干什么?”乌金摄魂爪早已套在手上,包炯的反应速度其势不弱——如果不算点穴,不用轻功,单纯近身打,他可不会输。
包炯所在的地方是院子的一个角落,地方狭小,展昭的轻功用不上,至于点穴……
这次赴宴,包炯可是套着防弹衣来的……
展昭手指一点包炯只是动作顿了顿,随即一把按住了那只手——要不是不方便瞬间换手套,包炯本来是打算用冰丝锐刃爪教训教训这只乱动爪子的死猫的。
见点穴无效,展昭并未停手,而是并指成刀,朝包炯后颈切去。
“姓展的你疯了么!”咬牙骂了句,包炯放开展昭右手猛地后退,好不容易避开掌刀,背却已经贴在了身后墙根处。
“现在没法跟你说,别乱动!”
“你做梦!”包炯的怒火已经完全被撩拨了起来,莫名其妙的就被自己一直看不爽的人攻击,还不说明白理由,想让他乖乖听话?
但眼下情况危险,包炯也不敢说自己完全就没有问题,手在怀里一摸,他忽然摸到了一样东西……
“还好这玩意儿没拿回去……”包炯扯了扯嘴角,抬手抽出那样东西——叶亚给他的眠蛊。“睡一觉清醒一下吧,展昭!”
陈州,钦差行馆。
由于叶亚的存在还不能这么快就让人清楚,他无缘今晚夜宴,只能在行馆里面随便吃点东西,还会……被人骚扰。
“这就是你的蛊?”公孙策饶有兴味地看着叶亚摆了满床的蛊虫。
“是啊,这个是吸毒蛊,专门克那种毒虫的……这个是眠蛊……呃?眠蛊?”
“怎么了?”公孙策不解道。
“之前我送了一个给小包,可是我拿错了……”叶亚尴尬道,“我送给他的那个,好像是‘酥麻蛊’……它们长得很像,又是晚上,我看错了……”
“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吧,反正眠蛊是让人睡,酥麻蛊是让人浑身发软动不了,差不了多少……吧?”
陈州,安乐侯府。
“看来不错,还挺有效的。”摸了摸额头上渗出来的汗,包炯满意地把淋了一头蛊粉的展昭搬起来,靠着一边放着。
“你……”展昭却不像包炯所想那样变成了睡猫,虽然动弹不得,可神智依旧清醒,一双清亮星眸死死盯着包炯。
“诶?怎么……没睡着?”
作者有话要说:五点更新,五点五十多满二十条评论……
……我什么都不说了。
第三十四章
本章题记:人民警察至高无上。
包炯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似笑非笑,眼睛弯着嘴唇却勉强扯平,双肩微微抽动,配合他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既像是要哭,也像是要笑。
“你是说……那个见鬼的安乐侯,在老子的酒里面下了春药?”包炯微扯嘴角——很好,罪加一等!
“是。”展昭点头——那喷了他一头一脸的毒粉不知道有什么玄机,他现在全身上下也就只有头能动。
“……”包炯沉默片刻,“你听到了,所以你来找我?”
“是。”展昭继续点头,随即问道:“你可觉得……呃,有哪里不舒服?”
“完全没有,”除了刚才那场活春宫,“如果我真被下了春药,你怎么做?”
“……带你去找公孙大人。”展昭如实相告。
“……”包炯死死咬牙,咬了一会儿,才勉强开口:“展昭、展大人、展大侠……那酒,我根本没喝。”
慢慢伸出右手,亮出自己袖子,包炯指了指那上面的一条淡淡水迹,开口:“酒……在这儿呢。”
拿着酒杯的时候用整只手挡住酒杯,凑近嘴的时候把酒杯微微偏斜,然后趁着仰头的机会全都倒到袖子里面去——包炯这手专门用于对付白酒的挡酒招术早在无数次“酒精考验”中玩得极为纯熟,毕竟警察大多是热血汉子,不碰酒那是绝对不可能,但包炯一来讨厌喝酒之后头脑会发昏,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公安部五条禁令第四条就摆在那儿,以警察身份为荣为傲的包炯自然完全没有半点可能去违背。
当了警察这么久,包炯喝酒那除非是在放假的时候而且必须是长辈亲人要求喝的,否则滴酒不沾。
“……”
“……”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肩膀抽动得更加厉害,包炯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若不是顾及着眼下是在安乐侯府,不能笑得太过放肆,包炯的笑声绝对能引来众人围观。
展昭的脸已经红了个透,从脸上一直蔓延到了耳朵。
“展、展大人,真是多、多谢啊,多谢了……”包炯一手在展昭肩膀上拍着,脸上努力想要表现出一点“感激”的意思来,但最终还是只能表现出“笑惨”这么一个表情——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有那只手撑着,包炯很怀疑自己会滚到地上去,“真是谢谢你、特地来救我,哈哈哈哈哈……”
说到最后,包炯还是忍不住破功,捂着肚子蹲到地上,肩膀不住抽动,可想而知那张脸已经灿烂成了什么德性。
“不、不管怎么说,你还是……为了帮我。”包炯总算笑够了,虽然依旧是时不时地爆出个笑声来,但好歹能站直了,“也不知道叶亚那个见鬼的蛊怎么解,也不好把你放在这儿……我先把你背回去吧,再怎么说,你也是为了我……”
“包炯包大人……你能不再提这件事情了么?”沉默半晌,展昭终于开口。
“好、不提不提,哈哈哈,可是我还是觉得很好笑……”包炯看到展昭气恼的样子,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呃,不笑不笑……再怎么说,你也是、救了我……噗嗤。”
包炯这辈子倒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被人救了,他却实在搞不出半点感激之心,反而只想笑。
而展昭这辈子,大概也是第一次,救人救出一场笑来……
终于恢复正常,包炯拉住展昭的手,一扯,把他拉到自己身上来,抓牢。
“看来我还是得……爬墙啊。”包炯咕哝着,右手冰丝锐刃爪已经嵌入了墙体,“对了,也不知道那个见鬼的安乐侯给我下春药是想干什么?我跑到他的内院来,万一要是欲火焚身了,那不得给这个家伙戴上好大一顶绿帽子?”
“……”展昭沉默。
“算啦,管他想干什么呢~”包炯笑得爽快了,也就不介意那么多事情了。
与此同时,安国侯府某房间。
“啊!糟了!”某个刚刚从一场绝妙欢好中清醒过来的男人叫了一声,面色惶恐。
“嗯?怎么了?”面带春色的丰韵少妇躺在一边,慵懒道。
“侯爷让我去抓那个敢对他出言不逊的小子……我……忘记了……”男人冷汗满面,“万一那小子……”
“还不快去找!若是侯爷发怒,你有几条命也没了!”女人顿时也惊惶起来,拍着男人说道。
“是、是……”
武侠小说定律:小说中的主角,或者男主角,或者女主角,必然要中一次春药。春药的作用,可以用来促进男女主角打破心防、可以引入新的女主角、可以制造矛盾,多种用处,任君选择。
公安部五条禁令:第四条,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武侠小说定律V.S公安部五条禁令
公安部五条禁令,完胜!
批语:人民警察至高无上,和谐总局万寿无疆!
“对了,展大人。”几步上了墙头,包炯感慨了一下自己吃了千钧果之后体力更强了,连上个墙头都这么轻松。接着,他扭头看着那边的展昭,脸上露出微笑。
“怎么?”
“你只知道要帮我,可你知不知道,你自己也很危险?”包炯沉默片刻后,淡淡开口。
月色凛凛,映得他双眼清澈。
“什么?”
“我未必会输你,手上又有叶亚送的东西——就算你不知道,你就真的有那种自信,能够轻松制住我?”
“我并未想到这么多。”展昭微笑。
包炯望着他,忽然觉得那个笑容让他心里有点不舒服。
“是啊……展大侠,我佩服你这一点。”手撑墙头,包炯估算了一下墙的高度,觉得直接跳下去不会有太大问题。
“可是啊……如果真发生了什么,你觉得,我能克制住自己……”
包炯的后半句话,随风消失在夜空之中。
“展大人,有些事情,你是没想到……还是以为他不可能存在呢?”
作者有话要说:觉得这一章会有和谐情节的同学……
你们,还真是小看了作者的文笔清水程度,以及包炯对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认真程度啊……
第三十五章
把展昭送回行馆(顺便丢下一句“原因问他”——包炯非常好奇展大侠打算怎么解释这件乌龙事),包炯自己又回了安乐侯府。反正饭还是要吃的,至于自己为什么到了内院又从外面进去……
包炯冲庞昱露出一个灿烂的笑——你猜?反正他就不信庞昱有这个胆子敢问他是怎么回事。给堂堂四品官下春药,庞昱你真是好大的胆子啊……
安乐侯府这一顿饭吃得算不上糟糕也绝对算不上太好,包拯和庞昱两个人没少唇枪舌剑,这边说钦差辛苦那些粮食啊银子啊就交给在下让在下来负责吧,那边说这怎么行此乃皇上下达的任务若不完成怎有颜见圣上对不起自己的职责的官员岂不就是国家蛀虫;这边说陈州境内时有盗匪出没还可能有辽人来打草谷钦差大人最好小心,那边说没关系没关系下官相信安乐侯治下的陈州是绝对不会让堂堂钦差遭遇不测的……
总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手上的便宜也好口头上的便宜也罢,庞昱是半点没讨了好去。
不过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此刻钦差卫队的确是弱势——满打满算,钦差卫队中能战之人不过百,庞昱手上的护府家丁估计也不止这个数字。
但庞昱的态度也有些奇妙的弱势感——看他的样子,与其说是想要趁机把自家老爹的政敌干脆干掉自己贪墨了那些银两,倒不如说是更想让包拯等人快快离开陈州城,莫生事端。
包炯微微皱眉——若是离了陈州城,到时候天高皇帝远,哪怕是自家祖宗呈上了证据也容易被庞太师等一干人等用太极蒙混过去,再加上陈州城毕竟是边防屏障,万一闹出点什么事情来难以收拾,搞不好到了最后庞昱只是罚个几年俸禄,不痛不痒。
按照包炯对自家祖宗的了解,这种事情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包拯最恨的莫过于贪官污吏,不趁此刻尚方宝剑在手砍了庞昱那么怎么也说不过去,眼下包拯要做的,便是趁放粮期间搜集庞昱的罪证,将他先斩后奏掉。想必庞昱也能想明白这个道理,一开始自然是想办法推托隐瞒,然后么……
晚宴结束,双方(表面上)皆大欢喜,就陈州放粮等事宜做了友好磋商,安乐侯庞昱代表陈州官吏保证全力协助放粮的顺利、快速进行,钦差包拯代表朝廷向安乐侯在陈州的多年苦劳表示慰问……
一句话总结:大家都清楚对方想干嘛,都知道彼此不共戴天,但是脸皮现在还不能扯破。
包炯啧啧感慨——换成他估计三句话就跟庞昱谈崩了,果然不愧是自家祖宗啊……
回了行馆,包青天立刻没了刚才的分毫官员智慧,直接开始下达任务——放粮、赈灾相关的任务,由公孙策一手打理,务要做到让受灾群众可以渡过这个荒年。而安乐侯庞昱做的那些事情的证据搜集,自然要交给吃苦耐劳而且十分物美价廉的两位御前四品带刀侍卫。
“之前来陈州刺探消息时,得知这安乐侯在陈州建了一个销金窟,名曰软红堂。”已经摆脱了某些尴尬情况的展昭此时又是一派君子风度,包炯此刻却不会再觉得此人碍眼——实在是一看到展昭就想起晚上的乌龙,包炯估计自己在忘掉这件事情之前看到展昭的第一反应都是“想笑”了……“那韩琼兰也被囚在此。但不知为何,庞昱只是将她单独关押,并未轻薄于她。”
“你可知庞昱为何这么做?”
“那囚禁韩琼兰的地方防守远比庞府其他地方来的森严,属下不才,未能见到韩琼兰。”思忖片刻,展昭又再次开口,“而且……庞府中似有异人在。”
“就是那个用药粉放倒你的?”包炯顿时联想到了第一次见到黑衣展昭时的情景。
展昭脸色忽然微变——包炯这才想起来,貌似自己之前也干过“用药粉放倒展昭”这种事……然后忍不住又想到了来龙去脉,顿时,包炯的脸色也变得古怪多了。
“怎么?”见两名得力手下都面露古怪神色,包拯问道。
“没事。”展昭赶在包炯开口之前截断了他的话,“那人身份不明,但能确认的是他似乎极善用毒,让人防不胜防。”
那是,否则怎么放得倒展大人你……啊,其实也未必放不倒,自己貌似就是个从来没用过毒的,还不是……
包炯内心暗暗说道。
“除此之外,在陈州城里面还有一件怪事——有人曾经见了有些不明身份的马车出城,上面似乎是载了货物,遮盖得非常严实。但是那些马车上并没有商队旗号,也没有人负责押送,而且……不过半天之后,马车便回来了,上面的货物不知去了哪里。”
“哦?”包拯蹙眉思索片刻,才开口道,“不明身份的马车……”
“这个我去查探好了。”包炯开口道,“展大人还有事情要办,不是么?”
反正搜集情报、勘察现场、漫山遍野找东西这种事情对包炯来说等于是职业技能和不久之前的家常便饭,现在再干等于重拾老本行,简单的很。
见包炯主动开口要求任务,包拯自然点头。而展昭的任务,则依旧是要想办法打探侯府内部情况,如果能想办法弄明白韩琼兰为何被抓和叶亚的那个族人究竟是否在侯府内则再好不过。
“对了,展大人……”任务下达完毕,一群人决定先睡觉——养足精力才好应战。就在出了包拯房门之后,包炯才像刚想起什么似的一敲手心,一脸认真地对展昭开口了。
“怎么?”展昭偏头望着包炯。
“你在侯府里可千万得小心,别喝了什么不该喝的东西……”包炯一脸正直,但那忍不住要微微翘起的唇角却暴露了他的本质——“万一你要是……咳、在下可没有那么好的轻功,能准时赶过去救人……”
“……包、炯!”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
嗯,包炯在某些地方上……的确是蛮邪恶的。
第三十六章
第二天,包炯便开始他的漫漫搜证路。眼下不是在二十一世纪,没办法去派出所调资料查暂住人口,没办法贴告示征求线索,只能利用一下自己的腿。
在城内转悠了一个上午加一个中午,包炯得到了这样的一些消息——之前确实常常有不明身份的马车从城门离开,去向不明然而往往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马车上东西遮掩得极为严实,到底是什么不清楚。但是,最近半个月,这样的马车没有再出现过。
“怪事……”这年头马车可算得上是稀罕物,失了燕云十六州,大宋没了天然的牧场,国内马匹质量下降的同时价格也一路走高,少数的马匹大多收归国用,民间多骑驴。即便陈州城就紧靠着辽国,檀渊之盟后宋辽之间关系也不那么紧张,但是近几年依旧是摩擦不断,想要轻松弄到马匹的……
包炯扫了一眼那边显眼得很的安乐侯府,嘴角轻轻扬了起来——倒不是说整个陈州城里面只有安乐侯府养得起马车,只是,有可能因为马匹太多所以完全没有意识到马车究竟有多么扎眼的……
似乎只有这一家。
确认了神秘马车和安乐侯府很可能有关系,包炯站起身,打算到城外去好好查探查探。眼下陈州城因了钦差前来,不再像之前戒备那么森严,他又不那么扎眼,想要混出城去没什么大问题……
说到“不扎眼”,包炯就想叹气——他又想起之前那些见鬼的外号了……
包炯有一项很特殊的能力,那就是经常被人注意不到。这项能力尤其适合用在抓小偷时——包炯曾经干过这么一件事,从警帽到警服全身披挂,上了公交,但那车上的小偷就愣是没注意站在距离他不到三米地方的包炯,大大方方伸手进了那边姑娘的荷包,然后被包炯一把抓住换成本月业绩了……
这手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谁也不清楚,只知道包炯确实是能做到跟在小偷身边都让他发觉不出,至于具体原理连包炯本人都说不清楚——这使得包炯大名鼎鼎。恰好,当时市里面正闹着一个小偷团伙,为首的恰好是五个人,号称“五义”,知道这事儿的警察干脆给了包炯一个外号,刑警队的“隐身侠”——与交警部门的“闪电侠”(在下班交通高峰期以只有凌晨时能达到的速度纵贯全城)、火警部门的“钢铁侠”(曾在身上没有任何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冲进熊熊燃烧的火场抱出两个孩子)并称本市警界三侠。
“五义”不久之后便在刑警部门的重拳出击下被彻底打垮,而“三侠”也各走各路,有的调职有的离职有的晋升去了别的省市,若不是今天又遇到了需要不声不响装路人的事情,包炯还想不起这个很久以前的绰号。
“话说回来,貌似那只猫也是‘三侠’……?啧,还真是个不吉利的绰号……”包炯嘀咕了声,慢悠悠地走出了城门。
没有一切现代化的搜索工具,连警犬都没有(警猫倒是有那么一只),看着城外的荒山野岭,包炯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找呗。
算了一下马车的速度,再结合了一下目击证人所说的时间,包炯给自己估了一个大概范围,开始漫山遍野着搜寻证据。
“喵~”
“怎么了,警长?”包炯对自己养的这只猫有一种异乎寻常的信心,见它突然叫起来,自然停了下来,侧头看着自己肩膀上的那张阴阳脸。
“喵。”叫了声,警长落到了地上,粉色的鼻子轻轻抽了抽,便选了个方向,冲着那儿走了过去。
“是要我跟你走么……”反正光自己找的话估计得找到猴年马月,包炯干脆跟着那边警长走了过去。
没想到警长走的路远比包炯所想的漫长。眼前阴阳猫的步子从官道上很快岔开,走上了一条小道,接下来又拐进了一座小山里面,包炯跟在后面看着自己猫轻快地上蹿下跳不由得想起了自己至今无缘的轻功,除了默默在心里鄙视一下那些仗着轻功好欺负人的家伙之外就只能咬牙跟着——猫可以直接从三层楼高的地方往下跳,可他不行……
“警长,你确定你能认出该怎么走么?”包炯咬牙——别跟着自己的猫结果迷路了……
“喵~”也不知道警长听没听懂。
“……算了,反正我总不会找不着陈州城……”看了眼那边城墙,包炯干脆自暴自弃了。
走了几十分钟包炯也注意到了问题何在,警长的路线虽然基本笔直,但是包炯依旧能时不时看见一条似乎是马车轧出来的小道,心知警长很可能是在带着自己找那些马车的痕迹,包炯跟得更紧了些。
“喵~”眼前出现了一个转角,警长到了那儿便停了下来,坐在那里叫了一声。
“找到了么……”包炯随手把猫勾了起来,放到自己肩膀上,走过那个转角,往那边一看……
然后,他怔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妈的……”包炯只觉得自己全身上下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冲到了头顶——他看到的,是尸堆。
至少有几十具尸体摆在那里,被人随意的堆成一堆,看上去仿佛是被信手丢弃的垃圾……
“喵~”
“我很冷静……没关系。”深吸了一口气,摸了摸自己肩膀上的警长,包炯慢慢说道,“好了……现在在这里咬牙也没什么用,庞昱那个王八蛋……”
又深吸了几口气,包炯慢慢靠着墙坐下来,命令自己去分析一下情况。
首先,这些尸体被丢弃在这里不太正常——即便真的是庞昱杀了人,把尸体藏在安乐侯府里面并不是什么难事。安乐侯府很大,或者掩埋或者焚烧,都比用马车运出城去要安全些。
“难道这些尸体是那个叶添拿来炼蛊的?得记着问问叶亚,这样的尸体有没有什么讲究……”想到这一条,包炯走到尸体旁,默默念了句“我会还你们一个公道”,戴上手套,便开始做一个大略的检查。
最下面的那些尸体姑且不提,尸堆上面的那些尸体看起来死了不久,最多不过一两天的样子——想想之前别人所说的“最近半月不曾再见过马车出城”,包炯微微蹙眉。
如果最近半月那些马车没有出现过,那么这些尸体是……从何而来?
若是有第二条路将尸体运出城的话……
包炯环顾周围——这里是一个小山谷,极为偏僻,若不是有警长带路凭他自己大概很难找到这里,但距离陈州城的直线距离并不算太远,如果说不能走明面上的道路,那么……
绕着山谷走了一圈,包炯终于注意到有那么一个地方不太对劲——岩壁上有一条不太起眼的缝隙,虽然有尘土枯木覆盖,但仍然能看出大致是个门的痕迹。
若是以往,包炯大概会想办法找找机关,但是现在嘛……
套着黑色手套的右手猛力嵌入石壁,卡住岩石,用力拉扯,一扇石门就这么被包炯硬生生拽开,露出个阴森黑暗的洞口。
摘下手套,甩了甩用力过猛有些疼痛的手,包炯深吸了口气,准备进入眼前的石洞。
“庞昱,我绝对饶不了你……”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三更。
修改错字……
第三十七章
进入那个洞口之前,包炯先做了些准备。别的不说,一个用来监测空气含量和照明的火把就不能少。好在这座土山虽然秃,但也不是完全找不到植物,搜集了一些做成个简易火把,等会儿进去的时候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前期的准备也就完成了。
“来,警长,过来。”包炯冲着那边的警长招了招手,警长喵了一声,乖乖凑了过去。
从衣服内里上撕了块布,拿随身带的碳棒草草写了些东西,又扯了一条布下来,包炯把写着字的布条系在了警长脖子上。
“喵~”警长似乎有些不满。
“乖,听话。”摸了摸自家猫咪的头,包炯说道,“去找包大人,明白了么?”
虽然之前曾经试着让警长传过话,不过那毕竟是只在开封府内,要让它传这么远的信,包炯并没有多少底气。那张布条上只是写了个名字,若是包拯看到,应该会猜到他是发现了什么……
“喵。”警长应了声。
望着自家猫咪黄绿色的眼,包炯微微愣了愣——刚才那一瞬,他居然觉得这只猫在说“放心”……
“我真是神经过敏了……么?”包炯自嘲地摇了摇头,拍拍警长,然后才说道:“去吧。”
“喵!”最后叫了声,警长跳上一旁山石,很快便不见了踪影。
“好了……”望着警长远去,包炯淡淡笑了笑,“接下来……是我的事情了。”
走入洞口,包炯借着火把的光打量周围——两旁石壁上还可见凿痕,想必这条山道凿通也没多久。虽然不知道具体有多长,但如果是通往安乐侯府的话,哪怕是走直线想必距离也不会短。
包炯微微蹙眉——虽然不知道那个叶添来到陈州有多久,但想必不会太久,这段时间足够凿通这么长一条道路么?还是说……这条道路另有他用?
如果说是另有他用的话,修建一条通往城外的道路……莫非是为了有朝一日辽人攻城时用来逃跑?不过庞昱成为安乐侯早在很久以前,为何要等到最近才把这条山道修好?还是说,之前发生了什么,让他暂停了山道的修建?
想不明白不想也无妨,反正到时候抓了庞昱就能知道了——在心中默默幻想自己抓了庞昱之后好好“招待”他,包炯慢慢走进了眼前山道。
山道并不宽敞,大约仅容两人并肩而行。奇怪的是,地上干净的有些出奇,非但不见行人足迹,甚至连沙土也少有。
“打扫得这么干净?真奇怪……”包炯小声嘀咕道,“应该不会有什么机关吧?”
看着两边石壁,包炯忽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无聊电视剧——主人公只要走到阴暗一点危机四伏一点的地方,就必然会在两边啊脚底下啊头顶上啊出现点什么……
不过既然这条路可能是庞昱用来逃命的……应该不会有谁闲着无聊到在自己逃命的路上安插一些机关吧?
山道并不好走,脚下时有坎坷,想必是因为开凿的比较慌张的缘故,偶尔还能看见大块的石头被随意的丢到一边。同样奇怪的是,那些大石头表面也颇为干净,不带沙土。
“还好我没有通道或者幽暗空间恐惧症……”包炯嘀咕道。若是他有上面那两种恐惧症的任何一种,那他都没法继续查下去了。
火把照明只是权宜之计,烟姑且不说,光那灼人温度就让人有些头疼——包炯不由无比怀念自己那个坏掉的手电,此时四下无人,拿出来用用不是正好……
一手拿着火把,另一手包炯习惯性的收在腰间,按着枪,旁边还放着他的电警棍——万一遇到什么人,二话不说直接放倒,反正会出现在这里的很可能就是帮庞昱处理尸体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好鸟……
“踏”
脚下忽然传来古怪的触感,包炯微微一愣——是水?
凑近火把看了看,确实是水,在岩石地面上积成了一滩一滩,看起来极为突兀——这里是山道内部,不会下雨,也积不了露水,那么这些水是哪里来的?
包炯驻足思索,随手在地上捡了块有些圆的石头,抬手一丢。,
石头在地上磕碰了几下,却能看出似乎是向着包炯来时的位置滚去的。
包炯踩了踩地面,皱眉——这里的地势似乎并不是像他所想那样是平地,而是有一个坡度的。虽然因为这里太黑又没有什么参照物,而且脚下坎坷不平,所以察觉不太出来,但是确实是存在着。
“地下有水、这里又有个坡道……”包炯隐约有点不太好的感觉,“该不会……水?”
包炯可是隐约记得,陈州城附近就有一条河来着……
心里冒出不好的预感,包炯抬头望着石壁上方——他似乎隐约看见了青苔的痕迹……
“轰!”还没等包炯考虑要不要躲躲,头顶上已是一条水龙直直冲下!
“……噗、咳咳咳……”好不容易捱过了那条水龙,包炯已经成了彻底的落汤鸡——一身衣服完全被水泡透,全身上下随处都可以一把拧出水来,眼看此情此景,包炯只能一边蹿火一边庆幸——还好他身上怕水的东西都防护的比较妥当,否则别的不说,光电警棒可能漏电就足够他吃苦头的了……
抹了把脸上水迹,包炯大概猜出了是怎么回事——这里的确有机关,但似乎不是用来防人的,而是用来打扫卫生的……
虽然不清楚是为了防蛊虫,还是为了防止尸体腐烂发生瘟疫顺着山道传进来,总之庞昱是大费周章的引了水来这条山道,而刚才,包炯似乎就是非常倒霉的……撞上了清洗时间。
难怪道路也好石头也好都干净异常,原来是因为常常清洗……
在心里给庞昱又记上恶狠狠的一笔,掏出打火机来打开,看了看那边完全泡在水里的火把,包炯不抱希望了。但要是一直用打火机照明,山道还不知道要走多久,天知道打火机撑不撑得住……
耳边忽然传来极轻微的脚步声,包炯微微一愣,停住了脚步。
难道说……是那些送尸体的人?
“还真是……屋漏偏逢连天雨啊。”
作者有话要说:落水狗……咳咳。
第三十八章
熄了打火机凉了一会儿再打开,包炯严阵以待。
他倒是不怎么担心对方的能力——哪怕是展昭那个等级的,在贴身近战的时候也别想从他那儿讨了好去,山道狭窄施展不开轻功,该穿的衣服他也穿了……
伴随着那脚步声,转角处微微透了火光来——看来对方拿了火把,包炯顿时改变了战略——在“把人按倒”之余,还得顺便把火把抢来,正好解决自己的问题……
但事实证明,人算不如天算——
对方远比包炯所想的警醒,注意到这边可能有人的瞬间便熄了火把。包炯无奈也只能同时灭了打火机,否则一手被占着自己必然处于下风。
两人同处于黑暗之中,看不清彼此,刚才那一瞬间的光明只让包炯大致看出那应该是个男人,身形并不算魁梧。
山道内有两个呼吸声,一个略有些急促,一个则气息绵长。
包炯不懂武功,但也听过自家麻烦师父关于武功的啰嗦——若只是拳脚功夫你是不用怕的,一力降十会,哪怕对方能用巧劲四两拨千斤,那也拨不动你的千钧果,只管打便是。倒是内家高手你要小心,那衣服虽然结实又轻巧,但也未必挡得住人家内劲……嗯?怎么分辨内家外家?听声音呗,不管什么内功都要从呼吸吐纳入手,练了十几年下来,个个喘气喘得贼轻贼长,和做贼的似的……
包炯嘴角微微一扯——也不知道自家祖宗这个说法是哪儿来的,反正倒是蛮贴切也蛮好用。
右手乌金摄魂爪,左手冰丝锐刃爪,包炯思忖片刻,觉得还是不要下杀手比较好,便把左手后撤了撤,想给对方留点余地。
但开打了,包炯才觉得自己这么想颇傻——对方根本不是他能留余地的水准。
“快得见鬼!”暗骂了声,包炯脚一蹬地身形猛地后撤,直到脊背贴在了凹凸不平的石壁上,被硌得生疼,才勉强避开了那道扑面而来的劲风——双方都是目不能视,这家伙的感觉……还真是该死的敏锐!
一击不中,包炯没有给对方第二击的机会,右手猛地朝着拿到劲风的来源挥出——入手之物冰冷坚硬,似乎是一根铁棒?可又比铁棒扁平些……
对方带了兵器这倒是让包炯有些吃惊,毕竟防弹衣防住了身体防不住四肢和脖子,若是对方拿了利器往上一划那他必然倒霉。当下,包炯手上加力——不管是什么东西,夺下来!
只听“锵锵”两声,包炯只觉得手里一轻,仿佛扯了什么东西下来,坚硬的一个长条——再联想到刚才的金属声音,莫不是……剑鞘?
与人对打甚至剑不出鞘?这习惯……怎么觉得好像……挺熟?
还没等包炯想明白,他的身体已然动了——将被自己扯下来的东西绕了个半圆,狠狠冲着那边抽了过去!
金石交错的刺耳声音响起,包炯已经确认了对方手上拿着剑,当下把手上剑鞘交到左手,右手探出——他打算仗着乌金摄魂爪的结实,强行夺剑!
右手夺了个空,手腕却被另一只手擒住,包炯微一蹙眉,手腕一扭,拼着自己手腕脱臼的危险强行制住对方手臂,借此整个人欺身上前,左手冰丝锐刃爪已然扬起,顺着对方手臂直至肩膀,然后,是脖子……
颈间忽然一凉,包炯身体一僵,但同时,他的左手也已经抵在了对方颈上。
冰丝锐刃爪的锋利包炯一向是信得过的——只要轻轻一抹,一切就结束了。
但对方的剑的锐利……包炯正在用自己脖子上那根根竖起的寒毛来证实。他只听说过宝剑锐利则自带寒气,想不到居然是真的……
气氛一时陷入了僵直——双方性命都悬在了对方手上,但同时也都捏了对方性命在手,只要哪一边一个用力……就是两败俱伤的下场。
包炯微微咬牙——这见鬼的家伙究竟是谁?
冰丝锐刃爪通体冰凉,但却挡不住此刻沿着手心透进来的微微热气,激的包炯手心发痒,很想就那么用一用力……
突然,原本抵在包炯颈上的剑锋,竟微微偏移了——偏移的角度不大,却足以给包炯空间。
左手立刻松开,右手依旧抵在对方颈上,包炯身形一转,已是换了个地方——此刻的他正站在那人身后,虽然自己手中依旧牵着对方性命,但是对方却不可能再如方才一般轻易制住自己……
还没等包炯高兴,耳边传来的声音已经成功又泼了包炯一头冷水——甚至比刚才还更冷一点。
那个声音说:“包炯?”
“……展昭?怎么又是你?”
包炯这句话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这才几天,他已经和展昭干架以及干架未遂超过三次,一句“怎么又是你”实在是含蓄得很,该用“怎么老是你”才对。
说出这句话的包炯很郁闷,他难道不是应该把时间和精力用在痛打庞昱及其走狗上么?为何老是浪费在内斗上?还是说他真和眼前这只猫命里相克,见一次就该打一次?
嗯,最后一个解释明显是封建迷信,所以还是因为眼前这只猫咪欠打吧……
嗤的一声,是展昭打亮了火折子,点起了火把。于是,一身水淋淋狼狈不堪的包炯,和一身干燥刚才打了那么一场连头发丝都不曾乱几根的展昭便同时出现在对方眼中。
“……”展昭沉默。
“……刚才不小心让水淋了。”包炯板着脸一脸正直,“你为何会在这儿?”
“我到了安乐侯府,见到了韩姑娘。”
“哦?没再被弄上点什么?”
“……”
“继续,继续。”
“韩姑娘告诉我了有这么一条密道,我便进来看看。这密道之前有个分岔,我选了这一条,便见到了你。”
“我是在城外调查的时候看见了不明的尸骸,又发现了这条密道,所以才进来看看。”包炯说道,“那么,这条密道的确是通往安乐侯府了?该死的庞昱……”
“尸骸……”听出包炯意思,展昭也随之蹙眉。
“不过遇着你也不错,至少省了我走到安乐侯府去的时间。”但如果要走回去的话,没有火把又实在是……虽然人很讨厌,不过也不是完全解决不了……这么想着,包炯做了个决定,“不如接下来我们一起?”
“好。”火光中,展昭的笑容显得很温暖。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
嗯,基本上所有同学都猜错了……
第三十九章
包炯扯了扯嘴角,把刚才那莫名其妙的想法丢出几千里去——温暖个屁,他现在只觉得冷,一身的水啊……
这至少有两条岔路的暗道实在不怎么宽敞,两人仅能并肩而行,若是想拉开点距离就必然要贴在石壁上,看起来奇怪得很。
所以包炯也只能忍了这种并肩的状态,而且好处是,这样至少暖和点。
“这便是我刚才找到的岔路口。”展昭停下脚步,说道。
“哪边通往安乐侯府?”包炯问道。
“左边这条。”
“那走右边。”包炯对突然出现在安乐侯府里面吓唬一下庞昱兴趣不大,倒是那另一条密道通往何方让包炯很好奇——庞昱这个家伙居然修建了这么麻烦的一个地下工程,要是在现代此人颇有几分去负责人防工程的潜力……
另一条密道显然比包炯走进来的那条有些历史,地面平整得多,也宽敞些,包炯一边打量着密道周围一边猜测着者密道的用处,不由顺口问展昭道:“你进来那条密道是连到什么地方的?”
“庞府一座假山下,韩姑娘刚刚被抓到庞府内曾经无意间瞥见过。”
“也亏你能溜进来……”包炯咧了咧嘴,看了眼那边展昭,深深佩服此人远比一般偷儿更优秀的某些本领——光天化日之下(呃,也许不那么光天化日?包炯记得自己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是下午了,现在也许天已经黑了——想到这儿,包炯不由深深怀念自己的那块坏掉的手表)、大庭广众之中(这个绝对没问题),避开庞府那些家丁仆役(想想自己之前曾经在庞府绕了半天半个人都没撞到,包炯有点怀疑庞府是不是没人了)成功搞开人家家里的密道溜进来……
若此人改行,或许不只有一个情感骗子行业适合从事……
“对了,韩姑娘究竟是为什么被抓了?”
“据韩姑娘说,她虽然查出庞府开的粥厂中的粥有些问题,但那些人不久之后就离奇自愈,让她也非常纳闷。不久之后她虽然被抓,但是庞昱似乎并不关心她查出的东西,而是想要问出一个方子。”
“方子?”
“韩琼兰的医术学自一个游方郎中,那郎中曾赠给她一个方子,说是一个奇方,可唤醒死人,亦可让人生不如死,是个除非遇到万一绝不能用的方子。韩姑娘曾经试着对一条濒临死亡的老狗用过这个方子,结果那老狗居然真的精神百倍了三日……”
“……然后?”
“死了——死状很惨,韩琼兰从此把那个方子当成了禁忌,再也不提,可也不知怎么的,让那庞昱知道,抓了她去想要逼问出来。”
“然后她不说,就被一直扣着了?”
“的确如此——其间庞昱曾经带了个人来,让那人逼问她,但是那人却回了庞昱一句‘我忙着炼蛊,没这么多时间’就走了,庞昱也不曾发作。”
“看来叶亚那族人确实是在庞府之中。”包炯一皱眉,“而且地位还不低……就是不知道那混账小子打算拿人命炼出什么见鬼的蛊。”
想想之前看到的那堆尸体,包炯就觉得火冒三丈。
“回去之后可以问问叶亚——嗯?”
展昭和包炯同时停下了脚步。
眼前的暗道……再次分出了两个岔口。
“一岔又一岔,这是在搞什么?”包炯咧嘴——庞昱的爱好难道不是人防工程而是地下迷宫?
“该怎么做?”展昭微微苦笑,问道。
“这还用说,一人一边,您先挑。”包炯一摆手比出一个“请”的姿势。
挑道容易,但接下来的问题么……
展昭手里只有一根火把。
包炯那根火把已经被彻底打湿了,打火机倒是还没问题,但是……没法拿出来在展昭面前用。
两人一时僵住了。
这里我们要郑重提出一个误会——之前展昭的确是注意到了包炯身边的火光,但是他没有注意到那火光的来源不是火把而是打火机,而之后包炯熄灭火把的时机更是让他误以为是自己的缘故才导致包炯直接把火把踩进了水里……
而包炯这边是绝对不可能澄清这个误会,告诉展昭那不是他的错是他自己不小心被水浇透了……
于是,作为一个善良的好人,展昭自然将这件事情的责任认定为自己的,于是……
“如果不嫌弃的话,你可以暂时先用这个。”两人默默注视对方半天后,展昭说。
“什么?”看展昭从身上拿出个古怪革囊,包炯好奇道。
然后,他的脸僵住了。
这玩意儿……貌似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
展昭手上的珠子不过手指肚大小,比不得传说中的那些“径寸之珠”,但是珠子散出的光华却足以让人看清眼前道路,仿佛一个小灯泡一般。
包炯顿时陷入了对自己那个坏掉的手电筒的深深怀念之中。
“这是……”
“家师所赠之物。”
展昭的师父……?看了眼那边展大侠,包炯忽然又想起了自家那个麻烦师父——一个是夜明珠一个是小金锭子,区别还真是……
“如此,多谢。”反正让来让去也没意思,包炯点了点头,将那珠子拿了过来。
反正是展昭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手中夜明珠手感温润,不冷不热,看不出是以什么原理在发光——包炯闲着没事儿把珠子捏着翻来倒去看了个遍,发现珠子上还有一个小孔,似乎是用来穿线的。
灵机一动,包炯从脖子上扯出一根红线,七弄八弄之后,那珠子便挂在了他的脖子上。
“行了,这下连手都不用动了。”
当然,包炯没注意到的一点是……
这样子脖子底下挂着个灯泡走来走去,实在是……显眼得过了头。
所以,当包炯终于走到那密道终点,小心推开石门出来之后,看着眼前景象,他才会目瞪口呆——同时,也让不少人看着他目瞪口呆。
出现在他眼前的第一个人,赫然是……他家祖宗包拯包大人。
“……明庭?”
“……大人?”先是一愣,包炯环顾左右——这里是,行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本日结束~
第四十章
行馆是庞昱负责安排的。
安乐侯府下有条密道直接通到行馆里面。
综合以上——庞昱这个家伙果然没安好心!
把事情跟自家祖宗大致汇报了一下,包炯便转为去找叶亚——途中顺便还捎上了自家猫咪一只。警长完美完成了送信任务,顺便让其他人受了些小惊吓——包炯摸着警长觉得莫名愉快,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让开封府尹吃惊的……
“叶亚,你那族人到底是什么来头?有什么招式?那些乱七八糟的蛊到底有什么名头?还有……”
“停——停!你让我一个一个说成不?”叶亚抱头,“阿添就是我们族里的人啊,不过他比我厉害些;我怎么知道他有什么招式?阿添比我厉害多了……至于蛊,炼法不同用法不同,名堂多着呢……”
“那你知不知道,你说的那些用人炼的蛊,练完之后尸体有什么禁忌?”
“尸体……?”叶亚一拧眉,这才开口道:“蛊卵会自己在人体内吸取养分成长,然后发育成虫,根据养分不同产下不同的卵,然后再取出培养就好……剩下的残骸里面可能还有凶暴的蛊卵,所以必须扔得远些,你说的是这个么?”
“应该是。”包炯点了点头——这就能解释为何那些尸体被扔得那么远了,“那……那个药方子,你知道么?”
听完包炯的描述,叶亚皱着眉毛摇了摇头,“从来没听说过,不过若是那药方子能刺激人精神百倍的话,也许是可以用作刺激蛊虫成长的?”
“是么……”皱了皱眉,包炯也不再去理会——反正之前那些罪名已经够让庞昱喝一壶了,剩下那些也就无所谓,只是怎么说也是一个疙瘩,系在心里总觉得不爽……
“对了,你脖子上挂着那玩意儿是干什么的?”叶亚望着包炯好奇道。
“脖子?”包炯下意识地低头,这才注意到自己脖子上挂着的夜明珠的光华透过衣服射了出来,显得颇为扎眼。
“是什么?挺漂亮的。”叶亚问道。
“……那只猫借我用的……啊,说起来我也该回去看看。”既然这条路通往行馆,已经确定没了危险,那么另一条路……
思前想后,包炯决定看在电灯泡——哦不对,夜明珠的份上去密道里面看看。
“帮我照顾下警长——警长乖,不能带你去……”
出门在外包炯没带多少换洗的衣服,再加上反正原来的衣服虽然泡湿了但也快被自个儿烘干了,包炯连衣服都懒得换,反正除非是那个该死的庞昱再来一次密道冲刷,不然他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再入密道,因为已经知道了一路上没什么危机,包炯走得轻松惬意多了,一路上还来得及就着夜明珠的光看看景色——虽然没啥景色可言,不过手上夜明珠所散出的光本来就带给人一种独特的奇幻感受,使得原本没啥意思的岩壁也变得有趣多了。
走到分手的那个岔道,依旧没有见到展昭的影子。
“奇怪了,那只猫的速度有这么慢么?”包炯啧了声,走进了那边的岔道口。
那边的岔道远比通往行馆的那一条更宽敞些,大约容得下五六人并肩前行的样子,包炯一路走一路不忘看看有没有御猫的影子,结果一路走来愣是连根猫毛都没看见。
也不知走了多久,包炯终于走到了尽头——眼前又是一道石门,包炯熟门熟路的一把推开,然后……吓了一跳。
眼前,赫然是……一片草原?
“这里是什么地方啊……”包炯怔怔望着眼前——天上明月高悬,映得眼前大地也泛着一种与白日不同的异样美丽。茫茫原野一望无际,包炯甚至能隐约看到遥远天边的地平线……
抬起头,天上是漫天的星子,天边一道绚丽银河,如玉带横跨天空,精致而辉煌的美丽会在一瞬间让人无法思考。
包炯是个警察,一年到头哪怕是假期也要随时待命等领导召唤,再加上他本身性子也不喜到处乱跑,导致他几乎没有因为公事以外的任何理由离开过自己家所在的城市,更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草原。
“你也来了?密道那一边是什么样子?”
耳边传来展昭的声音,包炯微微一愣,立刻从刚才的震撼中恢复过来——之前一直生活在钢筋水泥丛林之中,来到宋朝也是住在大都市中的人,确实会被眼前的自然美景狠狠震撼一下……
不过再怎样的震撼,都绝对不会成为包炯继续在展昭面前发呆的理由……
“通道那边通往行馆,庞昱显然是居心不良——若是他想,完全可以派家丁去行馆暗害大人。”包炯说道。
“原来如此……这一边通往草原,出了密道后距离陈州城门大约要走上一盏茶的时间。”展昭指了指那边隐在黑暗之中的陈州城轮廓,说道。
“庞昱这个家伙,把陈州城地下挖成了什么样子啊……”包炯咧了咧嘴,觉得自己真是服了庞昱。
不过这么想来,庞昱至少把自己家和三个地方连了起来——陈州城外真定府一方、陈州城外草原一方、以及城内行馆。
“看来……庞昱那个家伙,是真的打算谋反呢。”沉默良久,包炯开口道。
虽然不清楚庞昱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挖这条地道的,但是从通往真定府方向那条地道来看,外面和里面的新旧程度不成正比,感觉起来更像是原本挖掘到一半废弃的,然后最近又捡起来重新挖掘。通往行馆的那条地道则颇为破旧,倒像是庞昱给自己在城内安插的一个钉子,方便若有万一的时候来用的……辽人显然不会没事找事去住那个行馆,那么安排在那里的人……
而通往草原的这一条新旧程度介于前两者之间,又宽敞,包炯看了看眼前草原,不由身上发冷——若是辽人想要攻城,从这条地道中进来的话……
包炯在心大致勾勒了一下庞昱这几年的行动轨迹——先是怕了辽人,打算挖一条地道随时准备逃命,却在中途慢慢和辽人勾搭上了,然后开始在城内挖掘地道,在万一被上面派来的使节发现端倪的时候灭口。最后彻底投入辽人怀抱,干脆在城内挖了一条密道通往城外……
想完一切,包炯大为感慨——庞昱,你丫压根就是一个穿山甲!
一阵冷风吹过,包炯缩了缩脖子——草原上的风还是很冷的,更何况他的衣服只是快干了,还没全干……
“先回去吧,把情况报告大人。”
“嗯……好。”再不回去八成得感冒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第一更。
话说,真的很想去草原啊……
第四十一章
有个词叫做作茧自缚,例如庞昱。修建一条地道以便有需要的时候把包拯此人连带整个钦差卫队都咔嚓掉的确是个好主意,但是当这条地道被钦差卫队的人发觉了之后又反过来利用呢?
原本包拯还在头疼,眼下罪证有了(那位可怜的知府大人在包拯炯炯双目注视下连三分钟都没撑过去就投降了顺便写了一份足够翔实的认罪书顺便把庞昱的罪名也列了个全乎),证人全了,但完全没有办法把庞昱拎出来——这家伙可不会这么主动地来钦差行馆受审,而庞府的护院更不是吃素的……
眼下呢?
直接派展昭从地道进了庞府,把人弄晕过去套上衣服拎进地道,等庞昱清醒过来,他人已经到了大堂上……
什么?这样有绑架之嫌?
包拯说——“这怎么可能?安乐侯明明是自己走来的,否则纵使展侍卫轻功卓绝,又怎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掳人还不被发现?”
所谓作茧自缚,正是如此。
还有个词叫做无妄之灾,例如……包炯。
“……该死……”包炯咬牙切齿,满脸通红。
所谓自以为身体好就能无视“头发湿着的时候不能吹风否则会感冒”的老生常谈只是包炯的一厢情愿,事实上,即便是千年前的感冒病毒,也毫不犹豫地突破了千年后来客的身体防线并作威作福,导致包炯在他无比期待的“审庞昱”来临时只能滚在床上半死不活。
等到包炯好不容易觉得感冒病毒大爷作威作福够了,又灌了一剂公孙策特制汤药甚至咬牙吞了叶亚送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之后勉强爬起来,挪到公堂的时候,该结束的事情也结束了。
据兴致勃勃八卦的王朝说,方才庞太师本人居然突然出现在了公堂上,和包大人唇枪舌剑大战一场!最终还是包大人技高一筹力压上风,庞昱惨笑数声无力回天,庞太师……
剩下的话在包炯饱含无限怨念的目光中吞了回去。
包炯怨念是很正常的,自家祖宗最有名的那些案子,铡美案他没赶上,乌盆案……封建迷信略过(实际上,若不是因为刘乌盆惨叫连连,本来包炯是可以旁听此案的),陈州放粮居然又没赶上……天理在哪里?
也因为这个怨念,在得知此刻包拯已经前往庞府抄家的时候,包炯连等都没等,直接冲了过去。
然后……他见识了相当惊人的一幕。
“这是……什么?”
庞府外面围了一圈儿人,但都默契十足地保持着距离庞府围墙三米的距离,仿佛内有恶犬或者瘟疫。包炯挤进去一看,随即狠狠吃了一惊——
这就是……彩衣苗人战斗的样子?
“阿添!跟我回族里请罪!”
“你做梦!”
两个同样身穿绚丽彩衣的少年相隔丈余对望,包括自家祖宗在内的开封府一干人等在外围颇远的地方,倒不是因为没人想插手,只是因为……
那两个少年身前的地面上,满满的,全是虫子!
“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不能来?”包炯斜了眼那边问话的人——会得到如此不礼貌回应的人自然是展昭。
也正在此时,两个彩衣苗人终于放弃了互相喊话,原本蛰伏在场中的虫子在那一瞬仿佛得了什么命令一般,齐齐蠕动起来,战作一团。
“这小子……还真是厉害。”看着那边万虫互斗的慑人景象,包炯乍舌道——他就不明白了,那么多虫子叶亚到底是藏在哪里?
“你太小瞧我了。”那个不认识的身穿彩衣的少年忽然开口,俊美但总感到几分冷冽的脸上扯出抹冷笑,“虽然时间不足,但你觉得我会不利用一下蛊王卵么?”
“阿添你别再……”
叶亚的话还不曾来得及说出来,叶添已然动了——
从那被绚丽彩衣包裹下的身体中,冲出了一片金色的飞虫!
“见鬼!”飞虫最恐怖的一点就在于它会飞,不受地形限制,开封府一干人等原本还靠着距离有些安全感,现在……
好在这飞虫也不是全无弱点,至少捏在手里还是很脆的,感觉也并不强悍,包炯打了一会儿觉得颇像打蜻蜓,直到看到一只身上发黑的冲某个人冲过去也不甚在意,而是直接伸手过去挡……
“咝!”倒抽一口凉气,包炯一翻手把那只该死的虫子抓住捏爆,这才收回手来。
那虫子也真是犀利,居然能准确逮到他伸出的手上手套和衣服之间的缝隙,对准了手腕咬……看着自己手腕上那个清晰无比的咬痕,包炯咬牙切齿。
当然,当注意到那只虫子原本的目标是谁的时候,就转为郁闷了……
“怎么样?”展昭问道。
“……没事,算是还了你借我夜明珠的情。”包炯甩了甩手,觉得大概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让虫子咬一口么……
“飞蛊……你炼了飞蛊么?”看着那边满天的金色飞虫,叶亚抿唇道。
“不止。”叶添望着那边让一群金色飞虫搞得手忙脚乱的开封府众人,微笑道。
“光是飞蛊用不到蛊王卵……你究竟炼了什么?”
“……你可以猜,但我保证,你现在永远不会知道。”
“阿添,你要是再不停手,我就只能……”
“叫出蛊王来杀了我么?”叶添冷哼一声。
“你怎么……会知道?”
“哼,”嘴角上挑露出一抹讽刺的浅笑,叶添淡淡开口:“除了蛊王还有什么?除了昔日的‘万虫之王彩衣皇’,你们还有什么?”
“我……”
“有种你就把蛊王叫出来啊?杀了我然后回族里面复命,告诉他们我没有来得及给彩衣苗丢脸……哈!”大笑了声,叶添举起一只手,“可惜……你没有这个机会了。”
“知道么,最强悍的蛊,是怎么养出来的……”
“阿添!”
觉得自己的手大概没什么问题了,那边飞虫也已经打得差不多了,包炯下意识地去看那边两个彩衣苗人,然后……
他看到了让他震惊的一幕。
那脸上带着淡淡冷笑的少年,就那么……化成了一群飞虫?
从四肢再到身体在那一瞬间以一种让人震惊的速度崩塌,最终连那带着淡淡微笑的头颅也随之分解崩离。
只是一瞬间而已,叶添便已消失无踪。那一群黑色的飞虫冲上空中,不知去向,徒留一件彩衣落到地上。
“阿添……”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此时在外吃饭,嗯……
……口胡!我居然设置错了存稿箱的时间TAT!
第四十二章
当无妄之灾进化之后,就会变成半死不活。
在重感冒还没全好的情况下跑去庞府狠狠运动了一下附带被一只蛊虫咬了口,感冒病毒大爷立刻杀了回来,继续作威作福——包炯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那无辜的柔弱少女正在被无数感冒病毒先X后O直到体无完肤……
就在包炯与感冒病毒进行殊死抗争的时候,包拯在陈州的一干事务终于打理完毕,带着无数百姓的感激回了开封——哦,还有个人。
“小包大人可好些了?”包炯死活不肯呆在房间里面,公孙策也只能答应让他出来透透风。此时的包炯正摊在院子里一张竹椅上,一边咬牙切齿的诅咒感冒病毒全家不得好死一边吹吹风让自己混乱的头脑清醒清醒。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温婉的女子声音。
“哟……韩姑娘。”包炯半死不活地抬手打了个招呼,示意自己实在是起不来了,姑娘想干什么请自便。
“这里有付汤药,小包大人若是不嫌弃可以喝了试试,想必会对身体有些好处。”
“谢谢……”包炯有气无力道,随手端了汤药过来一饮而尽,“韩姑娘,你真打算去开封?”
“是的——此次在安乐侯府中,琼兰发现了些和师父有关的事情,或许……”沉默片刻,韩琼兰又道:“街坊愿意帮我照顾父亲,我便想趁此机会上京寻找师父。”
“那庞昱也真奇怪,要你那方子干什么?”喝了汤药包炯觉得舒服了点,便随口问道。
“我也不清楚,那方子与其说是药,不如说是毒,对人有百害而无一利,即便是问了出来,又能有什么用呢……”
“哟啦,你们在干什么呢?”
“哟……你又在干什么?”包炯一咧嘴——不会吧?又来了?
叶亚手里端着个碗,里面盛着些一看就不正常的古怪物质,从颜色到气味都在清楚的表明一个事实——我很难吃!还可能有毒!
“来来,这是我最新研究出来的……”
“免——”包炯声色俱厉,可惜因为半死不活的德性没多少威慑力。
“喝了吧,效果肯定很好。”叶亚笑嘻嘻道。
也肯定很难喝……包炯都不敢去回想他怎么灌下叶亚那第一碗“药”的。
“小包大人,琼兰告退。”见叶亚进来,韩琼兰站起来行了个礼,便款款退了出去。
“啊啊,韩姑娘真是个美人呢~”叶亚见包炯抵死不肯喝,也就把药放到了一边,托腮道。
“是啊,长得不错。”包炯也赞成道——韩琼兰是标准的古典美人,从容貌到气质再到言行都有一种可以随时拿到现代去演古装剧的感觉。
“啧啧,可惜韩姑娘好像心有所属,常常若有所思……”
“你是从哪儿琢磨出来的?”包炯倒是没看出来,“对了,你那个族人……怎么样了?”
那一日叶添浑身化为飞虫而去,他驱使的蛊虫也被叶亚的蛊虫吃了个干净。随后叶亚把叶添那件衣服烧了,便再也没说什么。
“阿添他应该已经死了,我们的族人都会在生前把蛊卵吞进自己的体内,等到死前就驱使蛊虫把自己的身体吃干净,然后……蛊虫会回到我们的故乡,也算是……落叶归根吧。”叶亚沉默一会儿,闷闷道。
“是么……对了,你带了那个什么蛊王?”
“没有。”
“……诶?”
“按理来说,我若是为族驱逐叛逆必须要带上蛊王,但是……”叶亚抿了抿唇,“阿添不是叛逆……他只是走错了。”
“你这么想的话……也没什么了。”不是叛逆,只是走错了么……
包炯懒懒闭眼。
这世上有多少人,都是走错了又不肯走回正道,最后成了叛逆的呢……
安乐侯一案审毕,包拯给开封上了个折子,阐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并顺便点了一下安乐侯府地下那条坍塌的地道——
没错,坍塌。
那一日叶添死后,安乐侯府一间房内突发大火,开封府众人扑救之后发现那是庞昱的书房,虽没死人,但是里面的一切文书已经被焚为飞灰。
然后,就在开封府众人皱眉之时,又是一阵地动。书房里面点燃的火,引燃了……庞府地下的火药。
“真见鬼,姓庞的原来早就留了后手……毁掉往来文书、地下通道,从此一了百了,死了自己也不连累父亲……这家伙还真是有觉悟。”
地道坍塌仅仅毁了庞府地下的部分,但那也让庞昱挖了这条地道的证据不再如先前一般分明,庞太师大可分辩这是外人嫁祸,庞昱并不有意谋反,只是昏庸了些……
当然,实情大家心照不宣,可是……
“庞家身居高位,又有兵权,还有皇上的枕边人,即便圣上有些不满,大概也不能完全表达出来吧……”包拯如此叹道。
好在安乐侯府虽然主体坍塌,但是金银珠宝什么的没砸得太惨,甚至还抢出了不少古董,包拯做主将大部分金银分予了陈州城内受欺压的百姓,百姓们感恩戴德之余,决定在安乐侯府遗址上兴建一座包公庙……
包炯听了这事儿笑得极狠——若是庞昱地下有知,绝对死不瞑目……
总之,陈州城安乐侯祸害一方顺便疑似谋反事件,到此终结。
至少,绝大多数人是如此认为的……
另外某地——
“如何?”
“果不出我所料,阿亚确实将那死去之人当成了我。”
“呵……你的手艺果然高超。那安乐侯府内的文书资料,可是毁得完全了?”
“当然。”
“很好——弃卒保帅也是无奈,毕竟庞昱此人太过任性妄为,不懂收敛锋芒,遭此劫也是应该……那些蛊,可是炼好了?”
“只有一二成品,不过剩下那些,给我三月也足以完成。”
“很好……”
真定府,驿站。
“飞蛊只是看起来怕人,没毒的,死不了人,所以你病情加重和被咬了一口无关……”
“没关系,只要别人认为有关就成了。”包炯躺了一天多精神多了,愉快地玩着手上一颗珠子——人善被人欺,猫善……嗯,总之展昭以夜明珠作为表达歉意之礼,而当时还处于重病状态所以觉得自己陷入被世界抛弃状态的包炯也非常愉快地收下了——事后倒是稍微忏悔了下,但是忏悔归忏悔,落了袋的珠子包炯是不打算还了。
白天躺得太多晚上便精力十足,包炯闲着没事绕着驿站溜达,但溜达的时候此人又不看路,于是……
“唔!”
“抱歉,不好意思撞了你——”包炯立刻道歉,但是马上……
“你……你!”
双眼圆睁,包炯倒退两步,脸上顿时失了血色……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提前更新,的评论是让人忧伤的“十九”……
T口T
于是,闲着没事儿的,可以猜猜那位仁兄是谁。
狸猫换太子
第四十三章
走夜路多了,终究会遇到鬼……哦不,劫匪的。
包炯咬牙切齿地把刚才出现在脑子里的俗话修改掉,然后继续死死盯着眼前这个人——
他不是应该死了么……怎么会在这里?
“你是谁?”呆愣了足足半晌,包炯才开口道。
那人不答,嘴唇微微上挑,凤眼眯起,脸上表情半带讽刺半是笑意——和印象中那张脸差了太多。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庞昱?”
分明应该在陈州被自家祖宗铡了的人此刻居然大模大样站在驿站里面?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你是……包炯?”那人缓缓开口,声音清朗,算不得多么动听悦耳,但听上去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这分明是初次见面的说法……可是,眼前这人不是……
“呵……”那人轻笑了声,“人言小包大人不喜朝堂之事,果然不假。”
“什么意思?”他确实对朝堂没啥兴趣……虽然原因特别了点,但是没兴趣就是没兴趣。
“只是感慨一下,无他意思。”那人微微一笑,“在下庞统,庞昱正是家兄。”
“……”包炯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
庞昱有兄弟?为什么他从来不曾听别人提起过?
还有这个名字……庞太师就算是没事找事也不会拿古人名字给自己儿子用吧?
不过仔细打量,眼前男人确实与庞昱不同。
同样是一身绫罗绸缎的打扮,于庞昱,便是金银珠宝丝绸绢帛包裹出的浮华,一望可知的尊贵;于眼前之人,那些金玉丝绢仿佛剑鞘,即便再怎么努力也挡不住他身上那仿佛战场上血火杀伐中洗练出的锐气,让人望之却步。
容貌相同,于人的感觉却几近天壤云泥……
能生出这么两个孩子来,庞太师你还真是……
“小包大人在想什么?”
“在想您果然如令兄一般,一望便知不是良善之辈。”包炯想都不想就说道。
“果然伶牙俐齿。”庞统却并不生气,嘴唇微微上扬,“之前家兄来书将某人的不知天高地厚好好说了一番,我还当是他小题大做,今日一见……那封信,怕是写得含蓄了些。”
“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是我,还是……”后半句话含回嘴里,包炯哼了声,又说道:“你为何会在这里?该不会……”
“别冤枉好人。”庞统一脸无辜地说,“末将刚下了辽国战场,正要归国。小包大人如此猜疑,实在是让末将心寒呐~”
“末……将?”包炯上下打量庞统——这人是个……武将?“大宋危矣……”
“此前在下领兵与辽兵大战二十九场,无一落败。”
“以多欺少,胜之不武。”
“小包大人看来的确不关心时事,不知道在下向来是以少胜多的么?”
“……”包炯一时语塞,半晌才咬牙道:“你出现在这儿究竟有何居心?”
“有何居心?真定府乃是自辽国归宋必经之地,这驿站更是官家所开,人人皆可入,怎么小包大人住得,在下就住不得?”庞统一脸委屈,仿佛真被包炯伤害了似的。
“……”包炯直接走人——跟这家伙再说下去,他怕自己会忍不住揍人……
“大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包炯望着包拯,一脸的郁闷。
“庞统确实与我们同住一个驿站,入住时还曾与我打过招呼……你当时卧病在床,不知道也是自然……”包拯一愣,随即苦笑答道。
“庞太师有两子,一子仗着姐姐身为贵妃,混了个安乐侯的名号为害一方;一子却离家从军,自己在军中凭着军功升为将军……这件事情在朝廷里也是一桩佳话。”包拯笑道,“庞统此人领兵有方,常常以少胜多,使辽人胆寒。庞太师势力坐大,与他不无关系。”
“我明白了。”也就是说——这个也不是什么好鸟!
“不过庞统此人却与其父兄不同,”一旁的公孙策忽然开口道,“虽掌兵权却并不以此做大,成了将军之后亦与昔日为小卒时一般饮食,因此颇得将士爱戴,也算是个名将。檀渊之盟后虽无大战,但是辽人的挑衅却始终不曾少,也是亏了此人,边境百姓才有安宁。”
闹了半天这还是个好将军?不管怎么说,一联系到此人背景,包炯就觉得对这人没法用平常心看待……
包炯郁闷地告退之后,包拯与公孙策却并未停止他们的讨论。
“自古最忌边疆将领与官吏不和,皇上将庞昱放在陈州做一个安乐侯,也有其苦心在内吧。”包拯叹道。
“确实,那庞昱虽然残暴无能,但庞统的军粮却是不曾拖延过一日,少过一粒。”想想之前调查的结果,公孙策也点头道,“如今庞昱获罪,庞统也随之被调入京——大人不觉得此中颇有蹊跷么?”
“确实。”包拯冷哼了声,“庞统此时上京,想必给他的旨意只比我们离京晚上少许,但是若不是杀了庞昱,朝廷必然不能换一个守将……”
两人对视一眼,皆面露苦笑。
当今圣上登基虽已有了十余年,但亲政不过四年,之前数年,朝政都把持在圣上生母刘太后手中。
皇上亲近庞太师,固然是因为后宫第一宠妃庞贵妃的缘故,却也有报恩的意思——当年,正是时任殿中侍御史的庞籍上书,力主圣上亲政,才使得太后不得不放权。
现在朝中势力隐隐分成三派,太后方面是一派,庞太师方面又是一派,除此之外,还有以曹皇后父兄为首的另一派。曹派虽说因为曹皇后的缘故不喜庞太师,但更不喜女子掌国的太后,于两派夹缝间存在着。
此次包拯奉旨陈州放粮,可以说是太后一派的大获全胜——杀了庞昱,庞统也无法再拖延着不入京城,等于卸了庞太师的兵权,但是……
“撤了庞统边境将领职权,却又许他带兵入京,入京之后执掌禁军……”包拯叹息,“庞太师的势力,看来也弱不了多少啊。”
“此次大人可是与庞太师结下了血仇,倒是太后那边……”公孙策摇头苦笑,“大人,此次,你可是成了别人手中的一把刀啊。”
“那又如何?以包拯为刀者,日后,必伤于包拯!”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好像看到有位姑娘说如果庞统出现就好了?
恭喜你,你愿望成真了。
反正本文就是包青天系列乱炖……那么,少包三头号反派(大概),庞统庞将军,欢迎你出场。
第四十四章
包炯是个完全没有半点政治敏感性的人,政治斗争更是跟他几乎绝缘——之前在警察局里面也是如此,若不是因为身份背景皆特殊附加上头有人,特立独行还不喜一切派系的包炯估计三个月不到就得被调职。
也因此,对于自家祖宗离了陈州之后就特别杀气腾腾的表现,包炯没觉出任何问题,只认为那是正常表现。
包拯的选择也是无奈,得罪了庞太师再怎么说都是得罪了朝中一大派系,以往只是觉得包拯碍眼的庞太师绝无可能放过这个与他有杀子之仇的家伙,而以包拯性情,借此投靠太后一派更是连想都不用想的事情。趁着还未回京、尚方宝剑尚在手,包拯决定为黎民百姓多做些事情。
于是,尚方过处,贪官不生;黑脸一现,人头不保……
从真定府一路向南,包拯查的、关的、撤的贪官污吏绝对凑得起十根手指,若不是碍着那条“不杀士大夫”的祖宗成法,天知道包拯能干掉多少官员。一路上的民众有冤情的更是可以借此机会向青天申冤,包拯心思缜密又有得力助手,查案更是无一疏漏,一路走来,所经之处百姓皆视之为天官下凡,立生祠建庙宇者更是无数。
但是对包炯来说,这次南行其实也算是一场磨难……
包炯冷眼盯着那边站在自己房间门口的人——一身装模作样的锦袍此时已然换成了素净多些的打扮,却完全不能遮掩此人那近乎浑然天成的让人厌恶的感觉——对包炯来说尤甚。
“……有事?”从牙缝里冷冷迸出两个字,包炯觉得自己快要按耐不住了。
“当然。”庞统一本正经地说,“在下长年呆在边关,不识内地风土人情,若是随意在这附近乱走,万一遇上些流民劫匪……”
“堂堂‘飞星将军’,还怕劫匪?”包炯磨牙道。
“纵使闯过了大风大浪也可能阴沟里翻船,末将是马上将军,所善乃弓马之术,平地上与人对打却并非我所长……”
“在下还有事,不能奉陪!”包炯终于直接丢出了拒绝,庞统挑了挑眉,唇角笑容更温和了些。
“小包大人,你可知在下入京是为何官?”
“……我怎么会知道?”
“殿前司都指挥使。”庞统淡淡丢出了一个官职。
“那是干什么的?”包炯对北宋官制几近一无所知。
“殿前司领殿前诸班、御龙诸直,为皇帝的贴身卫士,直接护卫包括禁宫在内诸地……”
“……”包炯忽然觉得颇为不妙。
“小包大人,你这‘御前四品带刀侍卫’,恰好也归在下管辖——”庞统笑若春风,“见了自己直属上峰,就算不跪不拜不行礼,一个小小要求,总能顺了在下吧?”
“……”包炯抬起一只手,面无表情地指往另一个方向,“那边还有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庞大人’你若是一定要有人陪,那么那位比在下合适多了。”
“哎,你又不是不知道,展大人武功盖世轻功绝伦,又兼有巨阙宝剑,与他走在一起总觉得颈上凉飕飕的。”庞统遗憾道。
“柿子要捡软的捏?”
“不错。”
“……”包炯真的很想掐死他。
不管包炯怎么咬牙怎么切齿怎么有强烈的把这人大卸八块的冲动,庞统终究还是死皮赖脸地跟着他走了。
包炯出去是为了包拯最新发明的为民请命的方法,寻冤——有冤情之人可能住得很远,不知有青天造访,于是就要让吃苦耐劳的跟班们四处乱跑找有冤情之人,用包炯的说法,那就是“送青天下乡”。
这样自然不可能去那些繁华市井之地,只能去深山老林里面转悠,所以,庞统的话,那就是毫无疑问的——借口!
但是不管包炯怎么明嘲暗讽,庞统还是一点脸红的迹象也没有,包炯咬牙之余,也只能感慨——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老人家,请小心。”包炯半跪下来,小心地把那边坐在石头上的老妇人扶到自己背上。
“真是麻烦你了……”一旁斯文俊秀的男子连连说道,“娘看不清路,腿脚不便,我力气又小,若不是你……”
“没什么。”包炯完全不觉得有啥问题,背个老人而已,尊老爱幼那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怎么说也比一群热爱扒警服的奶娃娃强……
“是啊,没什么的,这是开封府的官儿,不为民办点事就全身上下不舒服,其实是你给了他个办点事情的机会,否则这家伙可会全身不舒服。”庞统在一旁说着风凉话。
“你是开封府的官?”包炯背上的老妇人忽然开口,声音虽苍老但仍能听出一丝珠圆玉润。
“是,在下包炯,开封府供职。”包炯答道,“老人家若有什么冤情,可以向我们大人诉说。”
“你们大人,可是那‘包黑子’包拯?人称包青天的?”老妇人继续问道,丝毫不觉得自己是在直呼朝廷命官的名讳。
“是。”也是包炯这等完全不在乎这年头的尊卑敬畏的人才会觉不出什么不对劲的来。
“这包拯有多大的胆子?”老妇人饶有兴致地问道。
“这个嘛……”极为恶意的瞥了一眼庞统,包炯开口道:“那在陈州作威作福的‘安乐侯’庞昱,就是让我们大人用龙头铡铡了的。”
庞统听闻此言,脸上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仍旧是一副含笑的模样,让包炯颇为不爽。
“庞昱?哼……除此之外呢?”老妇人对那庞昱丝毫没什么感觉,又继续问道。
“哦,这附近一个叫郭槐的家伙的一个干儿子好像也刚刚让大人干掉了。”包炯随口说道,“那家伙也真是胆大,无官无权也敢作乱一方,没念过书够不上‘士大夫’的标准,大人连开恩都不必……”
“你说……郭怀恩?”老妇人放在包炯肩膀上的手骤然收紧。
“那郭怀恩,包大人也敢……他的义父郭槐可是太后的……”一旁的男子终于插进口来,“你家大人,就不怕、不怕……”
“怕什么?大人就从没怕过这些权贵!”包炯自豪道。
“嗯,开封府上下确实有不畏权贵的传统,甚至矫枉过正,连该行礼的时候都不动弹……”一旁庞统闲闲插口道。
“庞统!你不说话会死么!”包炯暴怒道。
“看看看看,直呼上峰名讳,也就他们开封府的人能干得出来。”庞统摇头叹气。
“庞统……”老妇人默默重复了一下这个名字,忽然开口道:“仲华!”
“娘,什么事?”
“陪我……去见一趟那位包大人。”老妇人说道,“这位侍卫,麻烦你再带老身一程。”
“好,没问题!”想不到随便帮帮人都能帮出一个冤情来,包炯心情顿时大好。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庞统此人……从网上扒了张图下来。
不要把他和三国那位联系起来,此人还是颇能看的。
第四十五章
自古包公案系列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几乎都脱离不了一个案子——狸猫换太子。
包炯对这个案子自然是熟悉得很,当注意到老妇人双眼已盲,说话间带有一股久为上位之人特有的淡淡傲气时,包炯已经大致猜出了眼前这位是谁。
姑且不管历史(包炯已经习惯了无限被扭曲的历史——反正他本来历史就不咋地,唯一擅长的那点用不上也不算什么)上究竟有没有这种事情,眼前的老妇人贵为国母这点似乎已无问题,问题就在于……
包炯瞟了眼那边悠哉游哉观赏山水(鬼知道这个地方有什么好山水能给他看)的庞统,皱了皱眉却没有开口。
有庞统在,这个老妇人的存在,怕是瞒不了庞太师……
有庞太师……
包炯决定还是暂时不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了,先把人送到大人跟前再说。
把人带回开封府临时办公地点,向祖宗简单汇报了一下,包炯暂时回避打算去休息休息……
然后看到了颇有趣的一幕。
“这是在干什么?”包炯随口问一边拿着包花生边吃边看的人,顺手摸了几个花生过来。
“唔……我觉得,比较像斗鸡。”
叶亚所指的,是那边正在对峙的两拨人。
庞统上京并不是仅有自己一人,虽然没有家眷,但是带几个精兵还是合理的,而那几个精兵此刻也住在这驿站之中,与开封府一行人可谓抬头不见低头见。而庞统那个无比显赫的姓氏,在开封府会得到的只有无比一致的白眼。
也因此,两拨人若是在什么狭窄地方相撞,不彼此怒视片刻……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这种情景在驿站里面一天不看上两三次几乎是不可能的,包炯看多了也就习惯了,不过今天这次特别有杀伤力……大概是因为庞统和展昭也夹在了里面。
而由于两边的主将包炯都看不顺眼,他自然乐得坐山观一下虎斗。
“庞大人。”展昭拱手为礼。
“展大人——想不到开封府也会有人给在下行礼,实在是让在下受宠若惊。”庞统回礼,笑容可掬。
“开封府之人向来对应行礼之人有应行之礼。”
“哎呀呀,可惜却有某人明明是在下下属却直呼上峰名讳,展大人可得好好管教。”
“展某所识之人并非无礼之辈,庞大人可是做了什么孟浪之事?”
“却是不曾……”
“……他们在说谁?”叶亚不明所以。
“天知道他们在说谁!”包炯用力咬碎了一颗花生,“让他们在这儿斗吧,我去歇歇去。”
搞不好接下来就得又跟麻烦干上,还不趁这机会好好睡上那么一觉……
嗯,如果能做个那边两人两败俱伤的梦,那么就更好了……
可惜这个梦到底是没做起来。
包炯向来睡得很沉,沉得连梦神都不太忍心打扰。但这一觉睡得也似乎太长了些——闭眼的时候还是中午,醒来的时候居然已经是满天星子。
“怪了……怎么会睡得这么沉来着?”包炯躺在床上,看着头顶天花板,只觉得脑子里面一片混沌,睡了一觉非但没觉得清醒,反而觉得更累。
“难道病还没好?”嘀咕了句“感冒病毒难道还会退化”,包炯慢悠悠地踱步出门。
出了门,包炯就觉得眼前驿站里面洋溢着一种莫名的喜气,仿佛发生了什么好事一般。
“发生什么了?”包炯随手抓了个人问道。
“哟,是小包大人——好事儿!包大人找着了自己失散已久的远方姑母,而且圣上的旨意也下来了,说大人铡了庞昱乃是为国锄奸,有大功!”
“哦?果然是好消息。”前者姑且不论,后者么……
包炯忽然很遗憾现在庞统不在他身边,不然完全可以好好取笑取笑他。
“想什么呢?”
想人人到,包炯忽然觉得或许连庞统都可以改名曹操了。
“没什么,只是在替你遗憾——令兄已被皇上判了奸臣之名。”包炯把“令兄”“奸臣”几个字咬得极重,恨不得直接塞进庞统脑子里去。
“哦,是么。”庞统看起来却没有多少伤心意思,两个字回答得极淡。
“……你没感觉?”包炯上看下看,确实没在庞统身上找到分毫伤心味道。
“我们小时候是分别交给乳母养育的,长大后他去了陈州而我去从军,本也没相处过多少时日,为何伤心?”庞统乜他一眼,答道。
“……”包炯一脸怀疑地看着庞统。
“好吧,你也可以这么去理解。”庞统笑道,“大富、权贵之家兄弟之间关系本就紧张,我与他乃是双生兄弟,同为正室所出,仅仅因为我晚出来些许便是我做弟弟,他却可靠着嫡长子身份继承家业,所以我早已看他不顺眼得很,你们包大人帮我砍了他,我非但不会记恨,还会感激。”
“原来如此,”包炯点头,这个理由说得过去,“你果然不是好人。”
庞统微一挑眉,扯了扯嘴角,却没再说什么。
和庞统罗嗦完毕,包炯便转身去了自家祖宗房间。
房内,那老妇人正坐在主位上,虽是双眼无神,可一举一动自带雍容气度。她身边站着那名斯文俊秀的青年男子,正小心地帮她捧着一杯茶。包拯站在一边,面色凝重。
“见过大人,这位是……”
“明庭,这位——”包拯微一蹙眉,似是不知如何介绍。
“可是那位带哀家来此的小侍卫?包爱卿,你把实情说了便是。”老妇人忽然开口。
“这位,乃是——当今国母。”听老妇人此言,包拯也不再犹豫,坦言道。
接下来便是一通来龙去脉的叙述,包炯对此早已有了印象,倒也不觉得多惊奇——但脸上功夫还是要做到的。
“也就是说……老妇人您是皇上的生母?”包炯半惊半疑,脸上表情生动得很。
“正是。”
包炯心情颇有些复杂——貌似这个时候最应该做的是下跪行礼?可是……
“包侍卫于哀家有功,不必多礼。”
很好,省事了。
“明庭,明日我便会加速返京,一路上你须在娘娘身边侍卫,务要保证娘娘安全!”
“是!”包炯内心郁闷——他宁可和展昭换班……“不过大人……”
“怎么?”
“庞统也知道娘娘存在,万一他发现了什么……”
“庞统……”重复了一下这个名字,包拯脸上也显出几分苦恼,“此人倒是与他父亲有所不同,奸诈狡猾虽犹胜之,但心性……总让人琢磨不透。”
原来不仅他一个觉得庞统这丫很莫名其妙?甚好甚好。
“你无须太过刻意,想必他也不会无端从中作梗——此人虽为庞籍之子,倒的确……不曾做过什么奸恶之事。”沉吟良久,包拯说道。
“是。”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完成~
第四十六章
包炯很郁闷。
非常郁闷。
事实证明,一个老太太,哪怕她曾贵为国母,哪怕她是圣上生母,哪怕她年轻时再怎么仪态万千风姿卓约……
……她也就是一个老太太。
一个会有无数老太太通病的,老太太……
“小包今年多大了?”
“……二十七。”
“啊,年纪不小了——可有了家室?”
“尚无。”
“哟,这么大了还没有家室?是没有中意的呢,还是……”
“……在下尚不想娶妻。”
“哎,成家立业乃是男儿本分,怎能不娶妻呢?早日娶妻生子,传宗接代才是正途……”
包炯咬牙切齿——也就是因为眼前老太太看不见,他才能这么肆无忌惮的郁闷。
见鬼的——这个老太太怎么和他妈一个德性?除了念叨“娶妻生子”就是念叨“成家立业”?
而且最重要的是,一个是他妈一个是当朝天子的妈,都是不能打不能骂甚至不能装听不见,她说着自己还得应着,态度不好了还不成……
除了在心里腹诽,包炯甚至连叹口气都不行——老太太只是看不见,耳朵可灵得很。
好不容易到了休息时间,包炯逃命似的从马车里面钻出来,跑到马车边树下去休息。
身肩护卫之责,包炯不能走远,但是不管怎么说,只要老太太不扯着他说“男儿本分”他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小包大人。”身后传来一个温润男子声音,包炯回头,看到那边青年对自己微笑拱手。
“范公子。”包炯立刻回礼——皇帝他娘的干儿子,那不就等于皇帝的弟弟?这个礼行得不冤。
“辛苦您了。”范仲华是个标准的书生样子,一举一动自有温和风度在,不管是看上去还是听上去,都让人觉得顺眼的很。
开封府人人皆言展昭乃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可要让包炯看来,眼前这位才真能称得上“温润”,至于那只猫么……
回忆了一下曾经办过的文物走私案子里面的资料,包炯下了断言——
就算是玉,那位也该是玉璋,而不是玉佩玉坠一类的……
“没什么好辛苦的,应尽的责任罢了。”虽然说李老太太的碎嘴神功确实让包炯头痛,不过也顺便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娘亲,仔细想想,包炯反倒觉得挺舒服的。
毕竟,现在他想要再找一个人来对自己不停说“快结婚,你娘想抱孙子了,再不结婚我就去你们领导那儿哭着说他要让我们包家绝后,是残害忠良……”等等诸如此类的让人头疼的话,也是找不到了呢……
“不过,小包大人今年居然已经二十七了,还真是看不出来呢。”范仲华微笑道。
包炯扯了扯嘴角,没回答——他有什么办法?长得脸嫩又不是他的错。
“话说回来,小包大人你不是把以前的事情都忘了么,怎么还记得自己多大?”一旁正忙着饮马的张龙忽然插了句话进来。
“嗯?忘了?”有些怔愣地看着包炯,范仲华惊讶道。
“啊,忘了。”包炯面不改色,“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记得自己多大了——说起来还记得些别的,或许我也在想起来以前的事情?”
“小包大人你这么厉害,说不定以前是个什么武林世家的继承人呢!”赵虎也凑热闹道。
“不太可能,如果真是什么武林世家的人,就算小包大人自己忘了,展大人也该能认出来。”王朝插嘴道。
“我倒是觉得他比较像是南方人,小包长得很清秀么~”叶亚同样兴致勃勃道,“我可是听说过,岭南那边有天生就能与猛虎相搏的人!”
“与其说是南方人……”马汉皱着眉毛打量包炯,“小包大人虽然长得俊,但是眼睛总觉得锐利得很,像野兽似的……”
“……该不会真像老王说书那样……”赵虎是老王说书的忠实拥护者。
“是啊——所以我现在咬死你们行不行?”嘴角一咧露出两颗泛着寒光的虎牙,包炯把拳头捏得咔咔响,“反正我是野兽养出来的,吃人也正常吧?嗯?”
“救命啊——野兽吃人啦——”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当即咋呼起来,“小包大人吃人啦——”
“去你们的!”包炯扑上去一顿乱捶。
开什么玩笑,就算是像,他也应该像他正牌的祖宗吧?皮肤黝黑浓眉大眼不怒自威的包大人……
气哼哼拍了拍手,看了眼那边集体扑地的几人,包炯顺便往那边水里扫了眼——
水中人皮肤白皙,眉毛细长双眼明亮,自然带着几分锐气,但因为怎么看怎么显小的一张脸,威慑力倒是半点都看不出来……
……好吧,的确不像。
包炯顿觉郁闷,就算隔了不知道多少代那也是祖孙,怎么就长得这么不像呢……唉唉,如果长得足够像的话,也不必老让他自己觉得长得不够男子气概……
……嗯,不过如果真那么像的话……
想想京城那些热爱八卦的说书人,包炯几乎会想到“包大人一时不慎,小侍女暗结珠胎”之类恶俗到让人根本不忍听的说书题材了。
一路南行,真正让包炯担忧的并不是可能出现的刺客劫匪——之前倒真是出没过这种胆大包天的家伙,但是很快便被打发了。事实上,当展昭微笑着上前报出名号之后,那些劫匪就已经开始哆嗦了。当那寒光凛凛的三口御铡不小心让那几个家伙瞥见之后,那几位已经毫不犹豫地选择投降了——而是一直跟着钦差卫队的庞统一行。
庞统上京带的人并不多——若是带多了那就不是调职入京而是带兵谋逆了,但是都是在对辽国的战场上杀出来的精兵,从人到马都带着几分杀气。
若是真打起来……
包炯坐在李太后的马车上,从车窗向外望着那边骑在马上的庞统大爷。
“算了,我就不信这家伙能刀枪不入,那只猫的巨阙又不是摆设……”包炯咧嘴一笑,“要是这两个真打起来,那倒是一桩好戏。”
一路平静。
而眼前,已隐约可以看到开封府的轮廓……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玉璋,如下图:
正式的那些玉器(去掉玉戈玉刀之类的)之中,这是唯一一种锐器,虽然形状略微古怪了点……
第四十七章
俗话说得好: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包炯又添了句:世上没有绝对铁板一块的组织。
开封府上下大概算是既有向心力又有凝聚力的,但是“奸细”或者说好听点,“眼线”这种人也总是存在的。
毕竟,作为朝中罕有的不掺和进任何势力却又掌握有京师大权的官员,清名享誉天下连皇帝都不能不小心应对的人,包拯有着相当超然的地位。
或许最亲近的几人中无甚问题,但那些捕快衙役……就未必不会有人有异心了。
倒不是多么难以接受的事情,毕竟人为财死乃是千古定律。
所以,当包炯得知“城门处有人堵截”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并没觉得多么惊讶。
当听说到带人的那个是太后的心腹,大内总管郭槐郭公公时,包炯的好奇心才上来了些。
毕竟……
他还没见过太监这一古代特有的职业从业人员呢。
包炯所在的李太后专车在整个车队的中后部分,虽说没了那些运粮车车队缩水了不少,但是前方仪仗在那儿摆着,层层遮挡下也看不清楚什么。包炯皱着眉毛瞅了好一会儿,才勉强认出那边戳着个一身红衣的胖子。
“要不要过去看看?”
“……你什么时候过来的?”包炯乜了眼一边的庞统,脸上表情复杂得很。
“刚才。”庞统笑嘻嘻看着他,“去看看吧?嗯?我看你也很好奇那位‘大内总管郭槐郭公公’。”
“……”好奇是好奇,可是眼前这位一看就没安好心眼……“不必,我还是守着这边比较好。”
万一他到前面去看的时候后面发生了什么,那他岂不是万死莫赎罪?
“真可惜。”庞统笑得无辜,仿佛真可惜到了不行,“那我就自己过去看看了。”
“请便。”包炯冷哼了声,摆了个“请”的手势,自己转回车上。
“那人……可是郭槐?”李太后在车内坐得极稳,此刻她身上已经没了平日拉着包炯问长问短的温和,反倒是一派的雍容。
“是。”包炯应道,“娘娘您对此人可曾有印象?”
“……虽然奸诈,却不失恩义。”沉默片刻之后,李太后叹道。
“娘,为什么这么说?”坐在一旁的范仲华好奇道。
“这郭槐入宫时还是个孩子,常被大太监欺负,若不是那刘贵妃有次瞧见,护住了他,此人或许早就死了。”李太后说,“所以,此后他才对那刘贵妃忠心耿耿……仗义每出屠狗辈,这郭槐虽不是男儿,义气却是不少。”
“哦……”包炯应了声,不由感慨连按理来说深恨郭槐的李太后都能称赞他,看来这郭槐还的确是有过人之处。
一旁车门处忽然传来敲击声,包炯皱眉,随手推开车门——果然又是庞统。
“有事?”包炯手抄在腰里随时能够出击。
“你有麻烦了。”庞统回答道。
“……什么意思?”
“郭槐要求一定要见见你身后那位,”庞统嘴角一勾,“你身后那位不能见人,不是么?”
“……你知道什么?”包炯眯眼望着眼前这位,“又想做什么?”
“让里面那位现在下车吧,我有办法应付这件事。”庞统说。
包炯望着他,满脸狐疑。
若说这话的人是别人,那包炯还有那么些可能会相信他。但是说这话的人是庞统……
“包炯,你就不能信一下我?”看包炯满脸的不信任,庞统无奈叹了口气,说道。
“抱歉,信不过。”包炯扯了扯嘴角,“我没法信你。”
“……呵。”庞统摇了摇头,“因为什么?因为我姓庞?”
“……也许。”
庞统沉默片刻,眼中多了些许倦怠:“当初若不是因为不想靠这个姓,我何必离了家孤身去边疆从军?我武艺也不差,大可去考武状元,别的不说,就凭我的姓,有哪个考官不敢给我最高分?到时候凭了这个身份去从军,又何必从小兵做起?”
“……”包炯沉默。
“当初我成名之后就为了这个很是被人不齿……”庞统嘴角翘了翘,“知道了我是谁的儿子,原本亲近的同行上司仿佛都不认识我了一样,就只因为我是庞统,之前那个跟他们一起浴血奋战沙场冲杀的人就死了——我倒是不觉得我有什么必要一定要帮我那个老爹,可是似乎人人都觉得我只能帮他……”
“哎,包炯,你说要是有朝一日我真陪着老爹祸国殃民去了,然后再陪着他上刑场,那些人是不是才能心满意足?因为我做了‘庞统’最该做的事情?”
“那你现在能不能做做你不该做的事情?”包炯忽然开口,“如果你真有能瞒过人的信心的话,那就快帮忙。”
庞统挑眉一笑:“怎么?信我了?”
“不是,”包炯哼了声,“只是忽然想起来,庞太师和张太后不对付那是出了名的——就凭你的身份,怎么可能帮太后?”
“……算了。”先是一愣后是好笑,庞统摇了摇头,“我的人中也有一辆女眷马车……”
“……好像真定府的时候还没有吧?”
“嗯,我在大名府赎了个红牌,所以就有了。”庞统回答得无比正直。
包炯险些没呛着——刚才他还觉得这人似乎有点委屈,现在看来……
完全就是活该!
“等什么呢?快把那位迎下来——郭槐有胆子强行查看你们包大人的队伍,却绝对没这个胆子查看我家女眷的马车。”庞统说。
“也是,毕竟你一看就不会善罢甘休……”
接下来,包炯小小的开了眼界。
原来……真有那种男人可以扮成女人还没啥问题的?
庞统队中一个亲兵脱了铠甲,拿了不知道什么东西在脸上一阵涂抹,发髻解开再重打,拿了身素色女装换上……
等到包炯再看,那已经是个活脱脱的老人家。
“若是要扮成某人那有些麻烦,但如果只是扮成一个不为人知的老婆子,倒是没多么麻烦。”庞统解释道。
“厉害。”包炯赞道,“你手下的确不乏鸡鸣狗盗之辈,果然……”
“喂喂,你再诋毁我,我可真不客气了啊。”
等那人扮装完毕,前方也恰好传来吩咐——郭槐郭公公要见一见老太太,赠她些礼物。
“好险,赶上了……”跳上马车,包炯松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第二更。
第四十八章
郭槐给包炯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毕竟,那种包裹着一身红色锦袍又油光水滑的胖子……实在是难得一见。
虽说有之前李太后“仗义每出屠狗辈”的评价在先,但光看外表,包炯还是只能得出“死胖子”这么一个感言。
更何况,郭槐绝对不仅仅是一个死胖子,等到他看到一边那位“包拯伯母”的时候,那双原本一直眯眯着的眼睛睁开的时候射出来的光,几乎会让人浑身发寒。
包炯在一旁默默注视着眼前的男人,严阵以待。
虽然庞统拍着胸脯说没问题,不过再怎么说也不能完全相信那家伙……
不过,那人的应对倒真是没什么问题——一字一句皆合礼节,连一句逾矩多余的话都没说,谈吐得当进退有度……
……糟糕!
包炯顿觉不妙——那个人太大意了些……
的确,这样谈吐完全没问题不是坏事,但是,他的身份可是包拯刚刚找到的远方姑母,一个之前只是在菜市场卖菜维生的老婆子……
这么知礼,在如今“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大宋朝,就算算不得货真价实的破绽,但要起个疑心,却是足够了。
包炯心里焦急,脸上却不能露了破绽,只能看着那郭槐脸上露出抹冷笑——“老人家,你虽然之前一直在民间,却是颇知礼节,实在难得。”
那人微微一愣,随即接口道:“老身并不知什么礼节,只是第一次见大人物,小心谨慎了些……”
“小心谨慎?那的确是好事。”郭槐扯起嘴角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随即走到一边冲站在那儿的包拯行了个礼,“恭喜包大人找到失散的‘姑母’,希望包大人此后也小心谨慎着些,莫要说错做错什么,像我那不争气的孩儿般葬送了性命。”
说完这些并成功让包拯脸色更黑,郭槐又走到另一边——那里,停的是庞统的卫队。
“庞大人,好久不见,庞大人风采更胜往昔,实在是让咱家满心欢喜。”郭槐冲着庞统一拱手,说道。
“郭公公,好久不见。”庞统却连拱手似乎都懒得,骑在马上造型嚣张得很,“郭公公却似乎清减了些,想必是为太后操劳太多?可别累着自己。”
清减了些……包炯瞅了眼郭槐的腰身,不由大加感慨——若这还是“清减”之后的结果,那原本得是怎么一个臃肿的造型啊……
两边又唇枪舌剑一番,包炯忽然觉得这开封城门里面的局势相当有意思——太后派重量级人物郭槐和太师派重量级人物庞统在那儿杀气四溢,开封府一行人在一边看着热闹……活脱脱一个小朝廷么。
那边人寒暄完毕或者说吵完了,郭槐一甩袖子,一双眯缝眼瞄向了庞统身后的马车:“庞大人,您身后那是……”
“之前在大名遇着的,我瞧她相貌谈吐都合心意就赎了下来,怎么,郭公公也有‘兴趣’?”最后两字咬得极暧昧,郭槐脸色顿时泛起了铁青,嘴唇颤了颤才开口道:“不了……庞大人还是快些回府吧,听说庞太师为了长子之事,已经称病不朝好几日了。咱家……就先回宫去了。”
“好走,不送。”
“人在庞统那里?”郭槐刚走,包炯就被包拯叫了去问是怎么回事——当时包拯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可没想到一开车门出来的人居然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着实让他吃了一惊。
“是。”包炯颔首,“当时情况危急,我也只能行此权宜之计……不管怎么说,庞统总不会是太后一党。”
“说得也是,不过……”看了眼那边庞统,包拯也颇觉头疼,“无论如何,先将太后迎回再说。”
包炯去要人的时候倒是没受什么刁难,庞统大大方方把人还给了他,除了嘴上附加一句——“我说,这次我可是帮了你们开封府的大忙,连个谢字也不说么?”
“多谢。”包炯回答得极为痛快。
“哦?这次怎么这么坦率?”
“没什么。”包炯嘴角一扯笑得极无辜,“今天这事我承你的情,如果有朝一日你落到我手里……”
“怎么?”庞统兴味盎然地问。
“我会记得下手轻点。”
总算回了开封府,还没来得及休息片刻,包炯就已经被人拉去参加开封府高层会议之如何使皇帝成功认母了。
“不过说来也是天道轮回,李娘娘的骨肉最终还是成了皇帝。”刚刚才知道事情详细来龙去脉的赵虎说道。
“哪有什么天道轮回,只能说确实是巧合。”包炯对这种带着明显封建迷信的词汇向来是反对得很,“不过……八贤王到底是怎么个想法?”
当年那个在阴谋诡计和阴差阳错之下形成的“狸猫换太子”故事,因为时日太久已经没了除去李太后手上那颗金珠之外的物证,而那金珠也只能证明李太后是当年的李娘娘,却不能多证明什么。
眼下只能靠人证,但是负责换太子的寇珠已经身死,另一知情人陈林乃是内官,作为外臣的包拯难于与其一见,最方便一见的就是那位“皇帝生父”八贤王。
不过这也只是相对,由于身份敏感,八贤王自从当初将幼子过继给当皇帝的兄长之后便深居简出,鲜少与朝臣相交,包拯在那一大堆官员里面算是和他关系不错的,那也只是逢年过节送点礼物而已。
平白无故上门拜访,那等于是给皇宫里面那位娘娘提了个醒——我们不打算做什么好事,快点小心……
而且,就算是拜访了,八贤王会不会说出当年隐情,尚未可知。
“有件事情我很奇怪……”包炯微侧着头,眉毛皱起,“当年八贤王为何不说出实情?若如娘娘所言,八贤王早已知道娘娘当年的冤情,为何当年不说?即便一开始碍着先皇已经有了太子,若是说出实情会有挑拨之嫌,那后来刘妃之子早夭之后呢?他大可说出实情,那娘娘也不必受了这么多年的苦。”
这是包炯最无法理解的一点——作为先皇亲弟弟,八贤王有的是机会在先皇辞世之前说明此事,既可以让先皇父子相会,又可以替李妃洗刷冤情,可是他为什么不说?
他已沉默了二十多年,会在二十多年之后说出真相么?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
第四十九章
屋内一时寂静,良久,一直沉默的李太后才缓缓开口。
“沉默么……”
“小包大人,你不知当时情形,现在我说与你也无妨。”
“哀家本是宫中侍女,因先皇青睐,才成了贵妃。”
“刘氏却是朝中大将之女,二十余年前,她的父兄都是沙场的悍将。”
“当初我离宫之时,宋辽激战正酣,若是此时说出真相,先皇必然震怒,处置刘氏,可她犯的是欺君之过,那样……”
李太后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一声长叹。
“所以,当年,我并不怨他——国与家,孰轻孰重,他还是拎得清楚的。”
“如果不是为了这个,他……必然不会沉默。”
虽然不知道李太后为何如此笃定,但是八贤王可为人证已是没有问题,那么现在的问题就只剩下了怎么认这一个。
更何况包拯的目标十分明确——不仅要让皇帝认亲娘,还得把当年铸成这一沉冤的郭槐以及刘太后的罪名判明白。
“虽说要见八王爷并不容易,但也不是全无办法……”凝眉思索片刻,包拯忽然道,“再过几日便是南清宫狄娘娘寿辰,到时朝中百官皆要前去祝贺,我自可在那时与八王爷见面,阐明事实。而且,那日皇上本人也会前往,若是时机妥当……”
包炯险些没呛着。
在别人的生日宴会上大大方方进去(而且八成不会准备什么值钱的生日礼物),慷慨激昂的言明你儿子不是你儿子,你儿子的亲娘如今已经找到,现在需要你男人跟我去作证,顺便再说声生日快乐……
哦,还很有可能当场逮住那位立刻需要接受自己的亲娘不是亲娘自己的养母更是自己亲娘的仇家这种霹雳事实的当事人,同样慷慨激昂的要求对方给他权力把这件事情查清楚,顺便再说声皇上圣明……
这种事情,大概也只有他家祖宗一个人能够做出来了……
“包卿家,这样……是否有所不妥?”一旁的李太后终于开口,“虽然我相信八贤王不会隐瞒当年实情,但是……”
“并无不妥,”包拯似乎是有什么特殊的把握,脸上带了抹笑,“那日——的确是最好时机。”
嗯?
包炯有些奇怪地看着自家祖宗。
他怎么觉得……自家祖宗脸上的表情,有些奸诈呢?
开封,庞府。
庞统正在心里默默叹气。
他已经被自家老爹啰嗦了整整半个时辰,而且看自家老爹越来越精神的样子,很可能再来半个时辰。
刚刚数落的重点是自己小时候不听话,可是眼下的重点却已经沿着时间发展到了他当年那无比胆大包天的一件事上……
“你呀,从小就不安分。从军也就罢了,你却偏偏去那陈州!还隐姓埋名当个小兵!若是你死在了战场上,那我岂不是连给你收尸都做不到!好在现在回来了,也算是……”庞太师说到一半,忽然哽咽,“包拯那个匹夫!竟敢、竟敢……”
“爹,息怒息怒。”庞统连忙上前安慰。
“不过,也不仅仅是那个黑子,还有那妖妇,若不是她从中撺掇,那几个老匹夫怎敢在此时提出调你回京?还想将你送进枢密院,当我看不出他们的心思?明着是升,暗着,却是将我们父子架上了火堆!好在皇上也没昏头,有了皇城禁军在手,想必那妖妇也不敢轻举妄动……”
“爹。”
“什么?”
“您骂着的那个妖妇……”庞统抿了抿唇,微微一笑,凑在庞太师耳边说了什么。
此刻,若是包炯在场,必然会得出结论——
庞统脸上的笑,和他家祖宗那个,几乎如出一辙……
“你是说……”庞太师也算是久经风浪,可听到了此事,依旧是面色泛白。
“的确如此。”庞统淡淡一笑,“这件事若是被皇上发现了,那……”
“那,那个妖妇就……”庞太师不由大喜,但很快脸上又多了层郁闷,“可发现这事的人却偏偏是那包拯!我若是让他替李太后洗了冤情,他的气焰岂不是更……”
“爹,凡事要从大局考虑,这不是您常常挂在嘴边上的么?”庞统笑容不减,“您想想,就算包拯没有替太后洗冤,他也不会收敛半分,朝堂上太后一党也会处处与您作对。就算他气焰嚣张了些,只要您小心行事,那包拯也抓不着什么把柄,可如果能扳倒太后……”
庞太师脸色变了又变,最终咬牙道:“好!我就帮那包黑子一次……”
某个地方。
“居然有这种事……”
“怎么办?既然庞统已经得知此事,那想必庞太师也会掺上一脚——那个刘太后……”
“她死也无妨,反正让这女人当了这么久的旗帜,我也厌了。再怎么心狠手辣她也终究是女子,总是眼界狭小了些,又没有气量,现在除去,也是正好。”
“我们要不要……”
“……静观其变,现在时机还不成熟,只要顺便给那庞太师也使使绊子便是,不能让他拿了所有好处去。”
“那么,庞统……”
“庞统?他——不必担心。事实上,他回京任职,正是我们的大好机会……”
开封府。
虽然定下了要等到狄娘娘寿辰才发难,但这不代表在这之前开封府上下就能悠闲得了。相反,开封府上上下下都紧绷得很。
毕竟,刘太后可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之辈,当年敢大着胆子偷换太子,现在就很有可能派人行刺……
所以,谨慎起见,包拯派了侍卫去贴身护卫李太后以及其义子范仲华。
嗯,贴身……
包炯扭过头去,尽量不看那边,脸上的表情因为竭力压制笑意而变得无比古怪。
“你年纪也不小了,可有了家室?”
“……尚无。”
“哎呀呀,你们开封府难道有什么讲究?怎么一个两个的都不成亲呢?”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包炯这辈子第一次赞成如此封建迷信的说法。
之前他给李太后当护卫的时候展昭在包拯身边,没有接受李太后那刨根问底的一系列询问,但是现在……
看着那边眉毛无奈拧起,脸上也带着淡淡苦笑的展昭,包炯心情极佳。
“不过话说回来,你没成亲?”总算李太后盘问完了,包炯随口问道。
话说回来,展昭那传说中的那个老婆……是谁来着?
包炯对七侠五义也好三侠五义也罢都没啥记忆了,只记得展昭结婚或者说定亲貌似很早。但是他从没听说过展昭有妻子或者未婚妻,眼下想起,包炯忽然有了八卦的兴趣。
“不曾。”展昭摇了摇头,随即望着包炯道:“你呢?”
“我什么?”包炯反问。
“你不记得之前的事情,却记得自己年纪,说不准你早已经有了妻子?”
“怎么可能。”包炯一撇嘴,“如果我有了老婆会对她没有一点印象?那我也未免太薄情寡义了些。”
不过这好像的确是问题……包炯决定叮嘱一下知道他“没有以前记忆”的人千万别把这件事情乱说,否则万一哪天有女人拖着小孩儿来找他……这年头可没有DNA鉴定。
“再怎么说,传宗接代也总是要的……”那边李太后忽然又说道,“你们两个若是寻不着好的……”
“传宗接代……”包炯扯了扯嘴角觉得自己笑不出来。
他要是在这儿生了孩子,算是传得什么宗接得什么代啊……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这是我唯一能想出的差不多的解释——刘贵妃本身有政治背景,而李贵妃则属于平民出身。
不然,这么大的冤情也不是那么容易铸成的……
第五十章
郭槐虽说是内侍,按理不能随意出宫,但对于地位如他这种“内侍”,所谓的规矩早已没了意义。
在宫里,他是奴才。但在宫外他的宅子里,他就是主子。
让两个娇美的小姑娘给自己慢慢捶着肩膀捏着腿,郭槐坐在椅上,原本总是带着几分喜气的一张滚圆脸庞此刻阴沉得几乎能滴出水来。
娘娘这些日子很是担心,该不会那个“姑母”真的是……
早知如此,当年就不应该让那个小贱货死了!只要慢慢逼,总能逼出来……
抿了口茶,郭槐继续思索。
现下人已经进了开封府,虽说找了死士去一探究竟,但那开封府是出了名的难闯,别的不说,光那“南侠”展昭……
不过就算是那李妃真回来了又如何?当初的小皇子早已经死了,皇上再怎么说也是被太后抚育了这么多年,不可能一点情分都不念……
不过……
“你们……可曾听说过那开封府尹?”郭槐忽然开口,尖细的公鸭嗓刺得人浑身发毛。
“听说过……”一个小侍女颤着声音答道,“听说……那开封府府尹,能日审阳,夜断阴,连阴司的冤情也能洗得了……”
“阴司……阴司……”
郭槐面上表情阴晴不定的变化着,他想到了那个死在自己眼前的宫女——记得,名字是叫寇珠来着?
“哼,阴司又如何……”
开封府。
“老夫人的眼睛只是当初受过惊吓,又加烟火熏了,所以才看不见的。”韩琼兰把手指从李太后腕上拿开,微笑道,“若是长期施针再佐以药疗,复明有望。”
“那真是太好了!”范仲华在一旁激动地连连作揖,“韩姑娘……若你真能将娘的眼睛治好,仲华感激不尽!”
韩琼兰抿唇一笑:“治病救人乃是医者本分,范公子不必行此大礼。”
在陈州与开封府一行人同行的人中,叶亚在之前便离了队,说是要回族里报告一下叶添的事情,韩琼兰却随着他们一起上了京,目前借住在开封府内。
李太后的双眼在传说中似乎是通过十分封建迷信的方式治好的,但在眼下的现实中么……
“这姑娘倒真是聪慧。”李太后笑眯眯道。
“……又来了。”包炯扯了扯嘴角,觉得自己已经快百炼成钢了。
“……可有了人家?”
……果然。
眼见又多了一个被李太后牵红线的难友,包炯忍不住幸灾乐祸——不过对方不是展昭,他也就很厚道的没有笑得太明显。
不过很明显,李太后对韩琼兰更感兴趣些,非但问了有没有人家、有没有心上人,连生辰八字都问了……
包炯瞟了眼一边脸色通红的范仲华——莫非……
看来,老太太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啊……
和乐融融的闲话家常很快就被打断,包炯在等的人——一身黑色职业装的刺客闪亮登场。
话说,找遍整个开封府,大概也不会有比这儿最容易招刺客的地方了……
习惯性地喊了声“刺客”,包炯手一伸一抽,换上手套,脚下步子不停,已是闪到李太后身边做好了准备。那边展昭巨阙出鞘,寒光凛凛,映得人心中发冷。
当然,门外还有若干隶属于开封府的校尉衙役若干……
有这么豪华的阵容,包炯自己都觉得如果不动用手枪解决不了问题,更何况是这些小小刺客?
一场战斗打了没多久便告终,不过这些刺客虽然实力不济但是却有相当的决死之心,个个一被拿下便吞了毒药。确认了最后一个刺客已死,包炯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对一边展昭开口道:“怎么样,认识功夫么,展大侠?”
“路数不明,但应该不是什么有名门派的人。”展昭收剑入鞘,答道。
“不过一发现跑不了就自杀……还真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命啊。”对这种事情包炯向来不能理解——生命神圣,何苦这么轻松抛弃?
但好像古人从来不把命当命似的……
“这大概是特别培养的死士。”展昭看着那边不知道在思考什么的包炯,说道。
“……死士啊。”包炯望着那边的死者,嘴唇古怪的弯起,沉默片刻才开口道:“看来不管什么地方都会有呢……”
郭府。
“果然是不成么……”郭槐面上颜色阴晴不定,“这开封府从哪儿搜罗来了这么多人物?”
“大人,怎么办……”
“无妨……”郭槐咬了咬牙,“我就不信那包黑子能找出什么法子来……哼!娘娘,可不是他扳得倒的人物!”
“可是大人您……”
“我……”郭槐语塞,过了一会儿才冷笑道,“我只是个废人罢了……死也就死了,只是,包黑子就真能扳得倒我么?除非他真能……”
一连几日,风平浪静。
眼下,已是最后一天的凌晨。
包炯半眯着眼睛靠在墙上,那边展昭正闭目养神。
连着几天,晚上不睡只能靠白天抽时间打个盹儿的日子让包炯恍惚间回到了当年蹲点抓犯人几天几夜不合眼的时候——当时最能撩拨他怒气的莫过于在熬了三四天之后传来情报有误大家撤的消息。一般来说,这种事情发生之后负责情报的那人要么被人肉活埋要么被痛宰一顿,一群三四天只能吃盒饭饿得馋得两眼发蓝的大老爷们发动起来那能把最坚强的自助餐老板吃哭了……
不过……
眼睛瞟到那边展昭的脸上转了转,包炯顿觉纳闷。
同样是熬了这么几天,怎么他精神不振外带俩黑眼圈,那边那位依旧是神采奕奕容光焕发?
练武功还有美容养颜的用处?
晨光透过窗缝缓缓射进来,包炯眨了眨眼,直起身子。
“最后一晚也总算熬过去了……我去睡一觉。”包炯打了个哈欠,冲那边展昭叮嘱了声,随即晃晃有些昏涨的头脑,决定一定要好好睡一觉,否则搞不好赶不上今天晚上的南清宫夜宴……
但事实证明,一旦出现什么“最后一次”,那倒霉几乎是必然的……
就在包炯走向门口的时候,一支冷箭忽然穿过纸窗,冲着他的胸口直射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
所以说“最后一次”就是禁忌啊……
第五十一章
被冷箭直直射中胸口,包炯身形晃了晃,一头向前栽倒!
“包炯!”
“……我没事。”包炯咬牙站起来,一手捂着胸口微微喘息。
胸口一阵一阵的闷疼,包炯不禁咬牙——若是没穿防弹衣,现在搞不好结果就是冷箭穿胸过了……
还是瞄着心脏射的……
包炯不禁感谢自己——要不是他足够有危机意识把防弹衣天天穿着,现在不死也重伤!
“你没事……?”赶过来的展昭望了眼包炯,确定他的确没事,不由微愣。
“确实没事。”包炯直起身,把手松开,一支箭被他捏在手中。
身上的四品侍卫制服被扯开了一个口子,露出里面贴身穿着的浅灰色衣服。
“果然这种东西还是得相信国货,子弹都防得住,这种老土的弓箭算什么……”心里嘀咕着,包炯把手中握着的箭支递给一边的展昭,“认识么?”
“这是……”望了眼那支箭,展昭面色微变。
这种箭他们都颇为熟悉——御前侍卫也属于武官,每月有那么几天要去演武场操练比试,而弓马之术作为宋朝衡量武艺的重要标准之一常常让包炯头疼。
毕竟,他号称能百发百中说的是拿手枪打,拿弓箭么……
再硬的弓他也拉得开射得出,但是那准头实在可怜。
也因为如此,包炯对禁军所用的那些弓箭都颇为熟悉,毕竟每次他都要消耗不少进行练习。
眼下这支箭上的标志可以让他清楚认出,正是禁军所用。
“禁军的箭……”展昭蹙眉,“这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
“是啊,而且就这么一发……当心!”话还没说完包炯就后悔自己说早了——又是一支箭从窗户的破口中穿了过来,但问题是挡在那儿的不再是他而是展昭……
一把把展昭推到一边,包炯咬牙——娘的,虽然不会死也伤不着但是……好疼啊!
“有刺客!”
“抓刺客!”
迟到的喧嚣声此刻才响起,知道大概不会有第三发,包炯才松了口气。
“小包大人,你……”范仲华有些惶恐的声音响起,“你还好吧?”
“我没事。”包炯觉得今天好像就这句话说得最多,“没伤着。”
“可……”
“真没事……”包炯揉了揉心口,哀悼自己的衣服算是不能穿了,“对了,娘娘她怎么样了?”
“哀家没事。”李太后稳坐如钟,一双盲眼望向包炯方向,“小包卿家,你确实……”
“我真没事。”包炯考虑要不要倒地装死一下来逃过那一堆“我没事”。确定保护对象没事之后,包炯就转脸去看了展昭——话说回来,刚才他似乎帮了某人?
……啧。
那名放冷箭的刺客终究是没被抓住,射中包炯的那两支箭被拿去查看了,但即便是博学如公孙策亦只能看出这是禁军用箭,其他的便找不出什么痕迹。
“若是这种箭支,善射者足以射穿对方轻甲……”公孙策掂量着手上箭支,感慨道,“明庭,你可是真的无碍?”
“……真没事。”包炯刚才已经察看过了,除了胸口有两片小小瘀青之外连皮都没破——中国的军工产业再次经受住了考验。
“你穿的那是……”公孙策一脸好奇地看向包炯,一张白面上写着无比分明的“好奇”两个大字。
“……”中国某军工厂出品软质防弹衣,这话能说么?“我也不知……大概是某种轻甲,醒过来的时候我就发现穿着它了。”
“如此宝甲想必价值不菲……”公孙策捻须思索道。
包炯一头冷汗,连忙岔开话题:“公孙先生,晚上那场宴会……”
“哦,大人觉得你既然受伤,就不必去了……”
包炯顿时沮丧。
“不过既然你自己都说没事,那还是去吧。”
松了口气,包炯顿时对晚上的宴会颇为期待——那可是他家祖宗威风凛凛的时候啊……
夜。
包拯已是一身官服,从头到脚都是威风凛凛,含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那种“有冤喊冤做坏事者见则杀”的气势。
“你确实没事?”展昭蹙眉望着那边的包炯,“若是不适……”
“确实——我说展大侠,你需不需要我现在和你打一场证明我没事?”包炯磨牙——他那第二箭还和这位有直接关系,早知如此当时就该把这人拉过来挡箭,而不是自己过去当盾牌……
都是当初给人当保镖留下的职业病,一看到有危险就下意识冲上去了……
南清宫作为八贤王府邸,虽比不上皇宫富丽堂皇,但在开封府内绝对是名列三甲之内。如今南清宫狄娘娘大寿,朝中百官汇聚,南清宫简直与小皇宫无异。
朝中百官汇聚……啊。
包炯觉得,现在他完全可以看出自家祖宗在朝中树敌究竟有多少了……
只见所到之处,遇到的官员望见包拯,要么是脸色一沉仿佛见了什么晦气,要么是呲牙咧嘴仿佛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要么是恨不得立刻扭头走开……
十分有趣。
当然,也不是没有与包拯关系不错上前寒暄的清流一党,但那些人……
包炯在心里叹了口气——他之所以不愿意陪包拯上朝,有不少原因就是因为这个……这些人,实在是……
包拯脚步忽然一顿,连带着包炯也停下了脚步。
看着眼前来人,包炯不由在心里大叹——还真是冤家路窄。
“包大人。”庞太师在那边微笑拱手。
“庞大人。”包拯拱回去。两人面上皆是笑盈盈,然而双眼之间却是电闪雷鸣,火花不断。
包炯还没来得及感慨,那边已经又传来了一声。
“小包大人,展大人——好久不见。”
“……为什么你也在?”包炯觉得他快头疼了,一边展昭一边庞统……这摆明了是要他头疼指数翻倍么!
还没来得及说几句,那边已经传来了震人耳膜的一声——
“皇上驾到——”
主角登场。
好戏准备。
随着众人一起跪下去的时候,包炯心里冒出了这么八个字。
作者有话要说:青岛发电公司海水泵房取水口涌进大量水母,严重堵塞海水循泵的过滤网,发电机组可能随时停工,青岛三分之一的工业和民用电将受影响……
……现代科技你还能更让我失望一点么么么么么……
于是,如果更新忽然断掉的话,那么都是水母的错!
第五十二章
眼前的男人,就是当朝天子,宋仁宗赵祯。
上次见面时隔了道纱帘什么都看不清楚,此刻包炯才算是有空把人看清了——长期锦衣玉食养出来的人,面上不带风霜之色反而是光华流转有如美玉,举手投足间是皇家调教出来的风度,总而言之,眼前这位也算是很有天子的架势。
而出来迎接皇帝的八贤王,看上去更温文尔雅些,唇畔天生带笑,比皇上更让人觉得亲近些,也难怪此人虽然几乎不与朝臣来往,却有着人人称道的极好名声。
不过说到八贤王,包炯有印象的却是另外一件事——之前他数次经过君子言茶馆产生掀桌冲动的时候,曾有人提醒过他,当初有人打算废了这些说书摊子却被鲜少涉及政事的八贤王一力阻止,据说原因是因为八贤王长期深居简出所以有了强烈的听书爱好,所以当初才封其为“八”“贤”王——八卦闲王是也。
因此,看到八贤王时,包炯第一联想到的不是此人素来的好名声,而是那让他头痛欲裂的茶馆说书人……
那边包拯上前与八贤王寒暄,八贤王原本面上还是乐呵呵的,等到包拯拿出礼物之后更是连声说“难得难得,包大人也会送礼了”,但等八贤王打开盒子看明白里面东西,脸上笑容顿敛,眼中更有惊惧之色。
很好,重头戏上了。
包炯不动声色,缓步退出门外——此时,李太后以及四大校尉正在门外守着,随时准备进门来与皇帝相认。
“小包大人……”王朝冲他一拱手,后半句话却不曾挑明。
“进去吧。”包炯一扯嘴角,“重头戏了——错过的话,可得后悔呢。”
眼见四大校尉抬着那顶小轿慢慢进了南清宫,包炯跟在后面刚打算进去——
“你是包炯?”
身后传来的声音,让他暂时停了脚步,转过身去。
第一印象——怎么又是个贵人?
包炯对宋朝服饰没啥研究,但是大概知道一点——敢在衣服上绣条龙的,要么是皇亲国戚,要么是戏子……
眼前这位看上去显然不是戏子,那么大概是前者。
不过,本着不知者不怪的立场,包炯没行礼,只是一脸无辜地望着他。
“久仰大名,想不到本人如此年轻。”
“多谢夸奖,请问您是……?”包炯难得被人如此夸奖一次,不由高兴了些许,顺口问道。
“我么?”那人微微侧头,“若是说了身份又是麻烦,不说也罢,反正将来还有见面的机会。”
包炯承认,他没明白——不过眼前这位不打算说自己是谁是很明显的了,包炯应了声,随即道:“那么在下先行告退……”
“郭槐喜欢奇人异士。”还没等包炯说完,那人淡淡一笑,开口道。
“……什么?”
“据说此人在府中养了不少方士,之前还曾经想用巫蛊之术杀过人——哦,目标好像就是开封府那位包大人。”
“无稽之谈。”包炯一扯嘴角——蛊虫什么的还可以解释为变异生物,巫蛊之术?那种拿个娃娃戳戳就能杀人的无聊迷信?
“或许,不过替我叮嘱你家大人一句,千万莫要小看了郭槐。”
“多谢。”点了点头,包炯转身进了南清宫。
进了南清宫,包炯十分郁闷地注意到此时他家祖宗也好皇帝也好八贤王也好都不见踪影,在场的官员脸上则几乎都是惊愕神色。明白自己错过了一场好戏,包炯心中不由郁闷不已,尤其是……
当他看到那边庞统脸上不怀好意的笑容之后。
“包大人呢?”包炯咬牙道。
“唉,你错过了刚才包大人的‘狸猫换太子’一番话,真是遗憾啊遗憾~”
“……包、大、人、呢?”包炯不知道自己再这么忍下去还忍不忍得住掐死庞统。
“在里面偏厅。这下事情算是捅得满朝文武皆知,堵也堵不住了——包拯倒真是好大的胆子。”
“为了人心公道,包大人向来好大的胆子。”
等到包炯到了偏厅,恰好听到里面传来皇帝一句怒吼——“荒谬!这怎么可能!我才不信!”
能把一向温和的皇帝刺激得这么厉害……包炯在心里感慨了下自家祖宗干的事情向来是惊天动地的,然后悄悄溜了过去。
既然是皇帝的家庭会议,那么闲杂人等自然要走避的,如展昭等人都是在偏厅外面等候。包炯走到那几人身边的时候,发现除了展昭之外四大校尉都聚精会神的……贴在门上听八卦。
“你们啊,真给开封府丢脸!”包炯义正言辞地斥责道,“就算要听也要学展大人这样,武功好所以耳力好,哪怕站着离门七八步也照样能听得清楚!”
一旁的展昭呛咳了两声,说道:“你怎么来的这么晚?外面……出了什么事么?”
“没,只是遇到一个奇怪的家伙,说要我提醒大人郭槐可能使阴招——能使什么呢?”包炯向来不觉得那什么“巫蛊之术”靠谱,但郭槐如果真有那种心思,派上几个人来……
“奇怪的家伙?”展昭微蹙眉,“怎么个奇怪法?”
“嗯?一身穿戴打扮看起来不是一般人,但我问他是谁他没说,还说以后自会相见。”包炯啧了声,“莫名其妙。”
还没等展昭作出回应,里面经过一番争辩后,已经又传出了皇帝微微发颤的声音——“包爱卿……此事,就予你……全权处理……”
随即里面一阵响动,守在门外的几人立刻撤开。过不多时,偏厅房门被人推开,皇帝一马当先走了出来,步速极快,身后跟着的宫人只能碎步小跑才勉强赶上。
接着,包拯与八贤王和狄娘娘也走了出来,最后面是被范仲华小心搀扶着的李太后——此时的李太后已是满脸的泪,嘴里不住喃喃:“我是不是……错了?”
包炯默然——忽然发现自己的养母实际上是害了自己生母的人,自己一直以为的亲娘实际上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
看皇帝方才样子,便知道他心中定然不好受。而李太后心系儿子,如今虽说是冤情能得以洗刷,却并不欣喜。
“感情……果然是一笔糊涂帐。”
作者有话要说:早起第一更。
第五十三章
抓郭槐的行动让包炯非常怀念——他都多少年没试过“抄家”的滋味了。他所在的城市有山有水风景好,还靠海,因此常有贪官在此置一二金屋,要么用来藏娇,要么用来藏钱,于是苦命的警察就常常要协办外省查贪官,时不时地去抄上几个家——一般来说,警察往往是很难早早置上自己的大房子的,所以每每去抄那些动辄百来平方米,有的干脆是错层啊小别墅啊什么的贪官之家,警察同志们总是毫不手软的。
包炯还好些,他是有房一族而且还没贷款,所以没试过看着那些房子咬牙切齿的滋味儿。倒是有一次,他难得去参加一次同学聚会,结果聚到一半就因为要“抄家”而被拖走,连筷子都没来得及动。好不容易抄完了赶回去决定吃个半场,结果电话又响了——那贪官奉行狡兔三窟原则,苦命的人民警察也就只能把那三个窟都挖出来。
也因此,每次参加抄家类的活动,包括包炯在内的苦命的人民警察都特别亢奋——如果那个贪官此刻就在屋内,兴奋程度还要加倍。
原本开封府还颇有顾忌,毕竟若是郭槐在宫中,刘太后一力庇护那么事情可能麻烦很多。但据陈林所说,郭槐这几日都不在宫内,也不知在他置的外宅中搞什么勾当。
所以,开封府众人气势汹汹,直扑郭府。
“开封府!公务!闲杂人等走避!”一脚踹开郭府大门,包炯把三个感叹号砸了过去——不指望对方的护院听了这个就什么都不做,这只是为了证明他已经说了身份,这样再来人不知死活拦他道就算妨害公务,直接撂倒不用商量。
不过郭府的家丁比包炯想象中呆一点,他直闯进去居然无人阻拦,让包炯省了不少力气。
“郭槐呢?”随手从一边揪过一个浑身发抖的小丫头,包炯问道。
“大大大……大人在后院……”
“谢了。”松开手附赠微笑一个,包炯直闯后院。
进了后院,包炯大开眼界。
这是在……干什么啊?
触目所及之人,几乎没有一个穿的是正常衣服,要么道袍要么僧衣,还有人上半身□下半身围着一块兽皮,有人披着块大布看起来就像个口袋……
唯一一个正常人就是郭槐,他此刻正负手站在庭院中央,脸上表情竟有几分超脱物外的意思。
“郭槐!”丝毫不受院内群魔乱舞的影响,包炯厉声喝道。
“哦?是小包大人,可有什么贵干?”郭槐这才转过身来,笑眯眯地看着包炯。
“你被……咳、跟我走一趟。”差点就说出了一句“你被捕了”,下意识的摸逮捕令的时候包炯才发觉自己说错了话,当即改口。
“咱家乃是太后的人,开封府管不得。”郭槐冷哼一声,不以为然。
“本府此刻有圣旨在手,彻查狸猫换太子一案!郭槐,你可是不把皇上看在眼里?”
“皇上……”嘴角抽动了一下,郭槐依旧是笑,“那,咱家跟你们走一次也无妨……反正……”
一双眯眯眼中放出让人发毛的寒光,郭槐道:“咱家怎么去,还得怎么回来……”
郭槐走了,包炯却开始头疼了。
“你、你、你、你……这都是在搞什么?”包炯看着院子里面的一团狼藉,在心里觉得自家祖宗给的“既然郭槐可能使阴招,那你便查看一下他能搞什么阴招好了”的任务很让人头疼。
好在还有人陪他一起头疼。
“据传郭槐迷恋巫蛊之术,看来果然不假。”一旁展昭说道。
“迷信者大多会毁于迷信,果然不假。”看着院子里面那乱七八糟的东西——例如烧焦的不明生物无数古怪的草药一包包乱七八糟的药粉,包炯说道,“在这种环境里面长期生活,他不早死才怪呢。”
“但若想从这些东西里面找到些蛛丝马迹……”展昭苦笑。
“……这应该是束竹先生的责任吧……”包炯郁闷。
“想不到在这儿居然能见到你们两个?”就在包炯考虑是现在去找公孙策来还是自己挑战一下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包炯扭头望去,只见那边围墙上不知何时多了个衣衫破烂却神态轻狂的老道,瞧那张脸,似乎有些眼熟……
“你是……”
“好久不见了,展大人,小包大人。”老道悠哉游哉从围墙上跃了下来,扫了眼院中景象,皱眉道:“我见这边隐有血光,想不到是有人在此做法?”
“……”一见面就是满口的封建迷信,包炯终于想起这是谁来了——那个他没办法送进监狱去的犯罪嫌疑人。
不过,说到封建迷信……
眼前这位似乎是个行家?
“道长对巫蛊之术可有涉猎?”展昭拱手问道。
“当然,贫道早年曾游历神州,这些奇奇怪怪的法门,说不上门门精通,但至少是知个毛皮。”老道扫了眼院中景象,“不过这院子主人也算是有能耐的,搜索来了这么多人——可惜都是不入行的小辈,没甚大用。”
包炯皱着眉毛从老道的话里面提炼出“没啥问题你们放心吧”的意思,然后道:“也就是说这些人不成气候了?”
“那是当然,开封府是凶险之地早已是此道中人的共识,也只有这些舍命不舍财的后进才会舍了自己命数妄图搏个富贵。若是有点道行的,就算不惧开封府尹的星主之命……”老道扫了眼那边正努力过滤封建迷信信息的包炯,嘴角微扬,“也总得顾忌开封府内的恶犬吧?”
“……我能问一下这是什么意思么?”包炯的脸一抽一抽。
“此中真意,不是尔等能够明了的。”老道义正词严地摆摆手,仿佛他刚才不是一脚踩上了包炯的心头旧创一样,“不过搞成这样总是不好,我就帮你们两个收拾收拾……嗯?这是什么?”
“什么什么?”包炯凑过去看,发现老道在看的是放在院中角落的一个石磨,石磨旁边有不少烧剩下的黄纸和纸灰,一看就不正常的很。
“有钱能使鬼推磨……?想不到还有小辈懂得这阵势,可是……”老道捻须思索。
“……他又在说什么?”包炯一扯嘴角,“我还有钱能使磨推鬼呢……”
“也许是什么法术?”展昭猜测道。
“……展大人,别连你都相信那种不着四六的事情好不好?”包炯乜了展昭一眼,咕哝道。
“你们且去罢,这里我自己查看便好。”好在老道并没忘了这边还戳着两个人,挥手道。
“那么——再会。”心里嘀咕句“再也别会”,包炯扭头走人。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二更。
-v-我一直觉得开封府应该挂“内有恶犬,非请勿入”的牌子给那些……嗯,不能说的东西看。
第五十四章
包拯做了一个梦。
那个梦一开始很是正常,他梦见自己又闲着没事微服私访去了,然后在路上看见有人倒着,于是包拯立刻过去把人拉起来瞅了瞅,凭外表判定八成是个苦主还有两成可能是自己的新部下,于是交给一旁的公孙策。
公孙医生妙手人心,几炷香之后那人便蹦了起来——包拯这时候觉得有点不对劲了,公孙策虽然是手黑心黑治人从来都用最快最猛的方子,但是方才还奄奄一息的人现在就活蹦乱跳也未免过头了点。
于是他习惯性问了句可有冤情,那人愣了愣,下一秒便从五大三粗的男人变成了娇娇弱弱的小女子。
“民女寇珠,见过大人。”
“你是寇珠?”这辈子见了无数子不语的事情,包拯已然淡定,非但没有来点类似于黑脸变白后退三步之类的惊吓表象,反而是耐心问道。
“奴家只是一缕残魂,凭了身上冤情借了条路到凡间找大人鸣冤。”寇珠轻声道。
“借路?”包拯愣了愣,问道。
“开封府的阴路早已被人堵上,若不是民女确有冤情,是进不来的。”寇珠苦涩一笑,“多亏了那位……”
“你可是打算为李太后洗刷冤情?”包拯一愣,随即问道。
“是。”寇珠一揖到地,“明日便是民女唯一一日洗冤机会,望大人开恩借路。”
“借路?怎么借?”
“只要那日您的护卫莫出现在大堂上便可,幽冥道路可直通开封府大堂。”
包拯还没问护卫是什么意思,他已经醒了过来。
包炯也做了一个梦。
难得出现的一个梦里并没有什么展昭庞统斗殴的内容,反而是怪得让包炯不住皱眉——
他梦见自己给借调去了交通警那边,然后撞上个明星演唱会被抽去维护交通,一身警服披挂在身自有豪气满胸,堵在大路中央说不能进不能进不能进这儿不能走那是规矩,然后一群造型稀奇古怪的家伙眼泪汪汪的说你就让我进去吧我们都是收了钱豁了命的不进去怎么成,包炯说那不行,规矩就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都老老实实给我在外面站着不然我不客气……
忽然有谁从后面扒拉他,包炯一回头发现后面站了个男人,眉眼看不分明只觉得眼熟。男人冲他笑笑说让让吧,这姑娘挺可怜的,人民警察为人民不是么?嗯?
最后一句句尾上挑,似是疑问又似是挑衅。
包炯还没听明白什么意思,那边已经冲出个姑娘越过他就往里面冲进去了。包炯一愣立刻说怎么能这样呢这样不合规矩……
那男人笑了笑,随手在包炯身后一拍,两片薄唇开开合合说了什么,却没来得及进了包炯耳朵。
然后包炯就醒了。
“……这是什么梦?”包炯坐起来揉揉太阳穴,“真是……莫名其妙。”
“喵~”一旁警长叫了声。
“来来,过来过来。”包炯把自个儿的猫咪拿过来揉搓了一把,“你说我做的那是什么梦呢?据说梦是潜意识……难道我的潜意识里面想去被人挤来挤去搞不好还被骂?”
“喵。”警长摆摆尾巴,不屑得很。
对付郭槐并不容易,此人深谙不怕开水烫的死猪之道,一般二般的证据那是治不了他的。李太后的金珠只能证明他的身份,八贤王那边知道的不过是陈林的证词,郭槐大可以反口咬陈林作了事情栽到他身上来。真正的证人,只有那早已死去的寇珠一个。
但问题就在这个“早已死去”上……
包炯认真思考该从哪儿下手,这种没了证据没了证人的案子最是难弄,只能想办法让犯罪嫌疑人自己承认。要是搁在以前么,先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路子摆下来,再找几个慈眉善目一看就是为你着想的老预审在那儿坐着,一张口就是“小同志啊,我们国家的政策向来是好的……”,最后找来对方父母妻儿兄弟姐妹感化一下——基本上到了这个时候就没人能抗得住了。
当然,也有那种自知穷凶极恶死活不开口的,这个时候也有办法——人民警察对违法犯罪分子向来是不会手软的不是么?
但对郭槐好像都不合适,第一郭槐犯的是欺君之罪,再怎么从宽也难免一死;第二这地方找不着老预审,开封府最慈眉善目的就是公孙策;第三郭槐也没有什么父母妻儿兄弟姐妹,亲情牌打不了。
至于用狠的……不是不行,只是郭槐背后有太后罩着,万一不成反倒是落人口实。
包炯正在认真思索的时候,包拯也正在认真思索。
睡醒了之后想想,那个挡了开封阴路的人最有可能便是包炯,毕竟此人的独特在之前乌盆案中已经表露无遗,问题就在于怎么把人调开……
随随便便的理由显然对付不过去,但若是不随便的理由又不太好找……
思前想后找不出好方法,包拯便把自己的头号幕僚叫来一起头疼。
听完包拯叙述,公孙策沉思片刻,开口道:“若是要调走包炯并不难,大人只管让他去寇珠家人那里寻一件寇珠交托的物事便是——寇珠家在开封府北,一来一去,小包大人不爱骑马,差不多也用得了一整日。”
至于包炯找不到,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管把责任推到陈林身上,反正包炯也不能跑到宫里去找人麻烦。
“话是不错,可是明庭……”包拯还是很理解包炯性子的,知道这人不喜欢随意出府。
“大人若想小包大人乖乖前去,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公孙策微微一笑,“告诉他这件事是交付与他一人的,而且是件要务。如果他再迟疑,便说实在不行可让展大人前往,毕竟展大人轻功卓绝,必能及时赶回……”
“我去!”包炯毫不犹豫一口答应,“在哪儿?我现在就出发。”
不就是轻功么,他就不信他比不上那只猫的速度!
公孙策微笑。
包拯叹服。
“既是如此,便好好准备——今晚,我要夜审郭槐!”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三更。
嗯,内容提要是重点。
第五十五章
“真的没有吗?”包炯抱着手,一脸诚恳地看着眼前中年男子,“你姐姐当初没有把什么东西捎出来?”
“没有啊。”那满脸憨厚的男子也很诚恳地看着包炯,“当年我姐姐除了她每月的例钱,没从宫里面送出来什么东西。”
“……”包炯捏着下巴,看了眼外面天色——若是不快点找出来的话,今晚就未必赶得回去了……
或许是让包炯诚恳而认真的盘问了一整天生出了什么感情,那男子宽厚笑笑,说:“实在不行大人今晚在草民这儿将就一夜?或许明天草民就想起来了……”
“不了,我担心大人。”包炯说,“现在回去……应该还不算太晚。”
“大人……”男子皱了皱眉,忽然灵光一现道,“对了!当初姐姐确实送了样东西,我觉得不错便留了下来……”
“哦?是什么?”包炯顿时兴奋起来,问道。
“大人您稍等,我去拿……”
开封府。
夜很黑。
比夜更黑的是包拯阴沉的脸。
月很白。
比月更白的是公孙策青白的脸。
郭槐有些胆战心惊的望着那堂上二人,只觉得自己见到了现实版本黑白无常。
当然,那现实版本黑白无常旁边还有别人,例如一身红衣抱剑而立的展昭,表情悲喜不定的皇帝,双目微垂的八贤王,以及——
嘴角勾起一抹冷冷淡淡的笑,仿佛在看一场好戏的刘太后。
郭槐望了那边太后一眼,面色变换了几番,最后却又是一派镇定。
一声惊堂木响。
好戏开锣。
“这个是……”包炯盯着眼前那块手绢,翻来覆去看了遍,只能确定那确实是一块素帕,不带半点其它杂色。
自然,找不到半点类似于“密信”之类的东西。
“这是我姐姐从宫里面捎出来的,说是要我带给同乡的李大哥。”男子说道,“我当时觉得帕子好看就想玩几天,后来姐姐走了,我就把帕子留了下来,当个念想……”
“……”包炯捏着那块丝织的素帕,点了点头道:“多谢——我先回开封府了,这块帕子我日后再给你送回来。”
这算是“寇珠从宫里捎出来的东西”了吧?可是……
和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左思右想不得其解,包炯决定等回府之后问问公孙先生。
眼看天色已晚,他也不再耽搁,决定趁着天色全黑之前快点回去。
“咱家不认!”郭槐冷笑着负手而立,虽是一身囚服身上挂着手铐脚镣,却仍不减傲气,“那陈林说是咱家做下的事情,可有证据?没有证据,难道开封府要屈打成招不成?”
“你要证据?”包拯抬手轻敲眼前长桌,“要什么证据?”
“哼哼……”从鼻子里发出不屑哼声,郭槐说道,“当然是能证明这件事情乃是咱家做下的证据!若那陈林说是咱家抱出了太子给寇珠,便把那寇珠带上来作证啊!”
满堂之人皆面露怒色——寇珠已死了二十余年,还怎么出来作证?
包拯唇角却是慢慢浮上了一层笑意,只听他淡淡道:“好!你要寇珠出来作证,我便请她出来作证!”
抽了支令签往地上一掷,包拯厉声道:“传寇珠!”
堂上衙役皆面面相觑——一个死人,如何传得?
可正是此时,忽然响起了一个阴冷的长音——
“传寇珠——”
“传寇珠——”
“传寇珠——”
一声声回响的阴冷声音,倒仿佛真有那么一班衙役,也站在这大堂之上,声声呼喝一般……
若不是开封府的衙役个个都是久经考验,当场便要吓趴下去几个。
“民女寇珠……到……”
幽幽女声响起,伴随着一阵阴风,一个一身缟素披头散发的女子缓缓而来。
“该死!天都黑了……”
包炯不喜欢骑马,但这不代表他不会骑马。在急着赶路的时候,他也不介意借助一下马力。
当然,如果没有马,那么骑驴也是正常。
催了一下□青花驴,包炯看看天色,估摸自己能赶回去之后还来得及补上一觉。
见居然真有冤魂来喊冤,即便是对包拯“日审阳夜断阴”之名有所了解,堂上皇亲国戚们也不禁变了脸色——听说是一回事,可亲眼所见却是又一回事。
“寇珠,你有何冤情,速速道来!”
“是……”
眼下寇珠出现,按理来说最惊恐的应该是郭槐,可是……
郭槐的脸上,却慢慢浮了抹冷笑出来。
“寇珠本是一个小小宫人,在金华宫奉职,有一天……”
“……终于到了!”用御前侍卫金牌叫开城门,看着自己眼前总算出现了开封府,包炯几乎要喜极而泣。半死不活的从驴上翻下去(包炯再次抑郁自己怎么不能把摩托一块儿捎过来),包炯就往开封府走。
“喵~”一声猫叫。
“警长?过来。”包炯看到自家猫儿出现心情顿时大好,勾勾手把警长叫过来,拉到自己肩膀上,“走,陪我去找大人去。”
就在寇珠说到重要部分的时候,一条铁链忽然无声无息破空而来!
那铁链仿佛毒蛇,一下子便紧紧缠绕在了寇珠颈上。猝不及防的女子呃呃数声,面露痛苦神色。
“开封府办案,闲鬼走避……”方才的阴冷声音忽然又响起。
“阴差办案,闲鬼走避!”一个嘶哑声音忽然炸响,那条铁链延伸出去连到一团黑雾之中,如今只见那铁链抖了抖,从黑雾中走出一个人形的东西来。
之所以这么说,是那东西长得实在不像人——青面獠牙的脸,宛如牛蹄的手,一头红发一双铜铃般的大眼,与其说是人,更近似妖物。
“阴差办案,闲鬼走避!”从腰中抽出一块令牌晃了晃,那“阴差”看着周围一些鬼影渐渐散去,一咧嘴露出一口森森的兽齿,“这女子胆敢逃出地狱,本差今日便是来带她走的!闲杂人等,速速回避!”
“你说什么?”包拯猛一皱眉。
“意思就是这女人我要带走!”那阴差冷笑两声,“文曲大人,即便你是星主,也管不得阴间的事!”
“哼哼哼……哈哈哈……”郭槐忽然冷笑数声,“如何啊,包大人?这便是你的证人?一个逃出阴间的鬼?哼,姑且不说她能不能诌出些什么,便是能,这小贱人的话又怎么可信?”
“你……”包拯黑脸泛白。
“我……”寇珠忽然发声,“我没逃!是判官大人……”
“走!”那阴差脸上忽然变色,狠狠一拉铁链,“跟我走!”
寇珠身形一晃,被拉得倒退几步,那阴差脚步更急,直直冲着门外便走。
眼前已经是开封府大堂,包炯有些惊讶的发现理应无人的大堂竟是灯火通明……
“怪了,怎么晚上也……”包炯眨了眨眼,“难道是大人提前审郭槐?那可得把这个证据送去……”
这么想着,包炯加快了脚步。
大宋的皇亲国戚在今晚见识了极难见识、一般人大概一辈子都见不到的一幕。
一个鬼,就在他们面前被一个阴差用铁链拖走。
然后,他们又见识了即便是不一般的人也没有任何可能见识的一幕……
阴差在一步一步往外走。
包炯在兴冲冲地往里走。
开封府大堂的门也就是那么大,而且双方都不想走偏门。阴差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自己手上铁链,不停拉扯,包炯一路向前,对眼前阴差视若无物。
于是……
大宋开封府供职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包炯,就这么干干脆脆的,把一个阴差一下撞倒在地,然后……
一脚踩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包炯怎么可能又没赶上呢……?
第五十六章
在这里要先说一下形式。
由于包炯根本看不见也感觉不到有鬼怪的存在,他撞了人……哦不,鬼之后速度丝毫不减,依旧迈着步子往前。
而那阴差完全抗不住包炯的一撞,当即身体倒退了半步之后还转了半圈,趴在了地上。
悲剧之处在于,他趴的地方,恰好是包炯前进的必经之路。
于是……
“啊!”
包炯的第一脚,踩在了他的脚腕后侧——不清楚这是什么感觉的人可以自行找个东西敲打一下脚筋附近,再联想一下一个正常男性踩上去的力道……
“啊啊啊!”
包炯的第二脚,踩在了他的膝弯处——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大堂上此刻目瞪口呆的人觉得他们清楚地听见了“咔嚓”一声。
然后……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阵惊天动地的惨叫,仿佛这世间最悲剧的事情发生了。
堂上所有正常男性均觉得下半身嗖嗖发凉,望向那阴差的眼神也从一开始的忌惮变成了后来的同情——同为男性,他们很清楚那种无法言说只能用惨叫表达的痛……
开封府大堂上唯一不受影响的男人就是一切的始作俑者包炯,在给了阴差极为惨无人道的一脚之后,完全没有任何感觉的他依旧在往前走……
“小包大人!莫要前行!”展昭是大堂上反应得最快的一个,若包炯再往前走几步那么那个阴差就脱困了,那样……
包炯脚步微微一顿,有些莫名其妙地看了展昭一眼,然后不理不睬的继续往前走。
“明庭!停步!”
“包卿!停步!”
包拯和皇帝此时也终于反应了过来,同时开口,个人心理与规章制度上的最重量级命令一下包炯也不得不暂时停步,抬起头非常奇怪的看着那边几人。
喂喂,就让他这么站在这儿是什么意思?他是回来晚了,可有必要罚站么?
包炯很莫名其妙,那边的包拯却是大松了一口气——包炯此刻正踩在那个阴差胸口部分,估计一时半会儿那阴差是动弹不得了……
“喵!”口中忽然厉叫了声,原本攀在包炯肩膀上的警长忽然窜了起来,轻巧跳到了公堂一边的寇珠身边,蹲坐下来。
“警长?”包炯更加迷茫,他家猫咪怎么了?
但此刻别人却不觉得警长做事有什么奇怪……
包炯一脚贯穿了那阴差的胸口,穿着乌黑官靴的脚上此刻缭绕上了一阵阵从那阴差体内冒出的黑气。包拯看得心惊,正打算不管怎么样先让包炯避免危险再说,却看见包炯身上泛出了……
一阵白光?
那白光极淡,几乎看不分明,但那缭绕在包炯身上黑气被那白光一冲,大半化为无形,少半的也只能缠在包炯身外远远的地方,有气无力的样子。
而警长之所以忽然跳起,也正是因为那道白光泛起的缘故。
“这……”这下已经不仅仅是面面相觑了。大家都是念着圣贤书长大的,深知“子不语怪力乱神”,可眼前子语不语已经没啥区别了,开封府的官差已经直接把一个阴差踩在了脚底下还身泛白光——若不是包炯自己表情太过莫名其妙到无辜,直接把此人当成神仙下凡大家一起纳头便拜或许也没啥问题……
“大人……先审案子吧。”最先缓过神来的是展昭。眼下情势分明,那阴差显然当不了阻碍了,一定要趁这个时候快些……
“说得没错……”沉吟片刻,包拯点头道,“寇珠,你有什么冤情,速速到来……”
原本缠在寇珠颈上的铁链因为那阴差被包炯一撞数踩松了许多,寇珠说话已是无碍。只见她款款抬头,哑声道:“大人,民女前来喊冤原是之前递了阴状与判官大人,大人怜悯,特借我一日许我来阳间说话,这位阴差大人为何而来,民女实在不知……”
“那当年之事……”
“当年正是金华宫……”
“哼!”一旁郭槐忽然哼出了一个重重鼻音,那阴差本已被踩得有气无力,听到这一个哼声又忽然精神了起来,狠狠一拉手上铁链。寇珠闷哼了声,双手抓着颈上铁链表情痛苦。
“小包大人,往左跨一步!”看出情形不对,展昭忙对那边莫名其妙到极点的包炯说道。
“展昭,你……”包炯现在正是一肚子的郁闷,眼下展昭那句他完全不明就里的话已经快把他点着了——在拿他玩儿么?不但让他傻乎乎站在大堂上现在还要机器人似的动来动去?
“明庭,往左跨一步!”
“包卿,往左跨一步!”
又是双重不能违背的话。
包炯脸皮抽了抽,咬牙切齿往左一踩——
那只包含怨念的、套着乌黑官靴还外带一圈白光的脚,就这么准确无比的踩在了那条铁链上。
只听咔啦咔啦数声,那条铁链忽然断裂!
一阵阴风忽然在大堂上盘旋起来,只吹得人人浑身发凉,仿佛那阵风穿过了皮肤肌肉,直接渗进了心里一般……
从铁链的断口处渐渐冒出一个个灰影,朦朦胧胧的影子方一冒出便开始在室内盘旋,看得人心里阵阵发毛。
“喵嗷——”警长忽然站起,全身毛发倒竖,口中发出厉叫。
原本要接近包拯等人的灰影顿时退了下去,仿佛眼前这小小猫咪有什么可怕之处一般。而包炯他们又明显不敢招惹,在堂内转了片刻,那些灰影便争先恐后的自门口飞了出去,消失不见。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那阴差忽然发出一声声嘶力竭的大喊,“缚魂链!我的缚魂链!你!你竟敢……”
那铁链自灰影们逃出之后便寸寸断裂,在地上碎成了小小的一滩一滩,显然是用不得了。
“该死!该死!该死!早知如此爷爷何苦来此!”那阴差叫得极惨,显然那“缚魂链”对他来说也是重要物事,“缚魂链!我的缚魂链啊……”
“你……”郭槐见阴差叫得凄惨,肥胖身体不由一抖。
“你这不男不女的阴阳人!若不是你将爷爷召唤过来!爷爷何苦丢了法宝!就为你那些纸钱……”阴差显然已经大怒,口不择言起来。
郭槐脸色顿时惨白,颤声道:“莫……莫要胡说!咱家、咱家不曾……”
“什么叫不曾!若不是你施了法术,爷爷怎会来此拘一个拿了判官通行令的孤魂!本以为大不了回了地府把钱分那判官一些,想不到……”阴差声音又惨了几分,“爷爷百年才能炼成一条的缚魂链!就这么、这么……”
堂上众人顿时恍然大悟。
想想刚才事情对心理造成的严重压迫,包拯沉默片刻,缓缓开口:“明庭……”
“嗯?”
“原地跺脚。”包拯一本正经道。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
包炯踩鬼,嗯……
第五十七章
包炯的脸抽了抽,又抽了抽,终于还是咬牙切齿地听了命令,开始原地跺脚。
“啊!”
“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
阴差扑地。
包拯微笑。
郭槐战栗。
接下来的事情算是一气呵成,眼看已经无力回天郭槐只能老老实实承认了当年狸猫换太子一事是由他主持,却咬死了不肯承认此事与刘太后有关,只说是自己自作主张做的此事,与刘太后没有半分联系。
堂上众人自然是不信的,但郭槐抵死不认,却也没了法子。刘太后自从听说当年李妃娘娘的孩子竟然就是当今圣上之后便已不再开口,一张保养得极好的脸上颜色尽失,仿佛一瞬间老了几十岁。
微微颤了颤嘴唇吐出“报应”二字,刘太后也不再多留,转身回了宫。
郭槐犯的是欺君之罪,再加上皇帝心中极恼怒此人,便抢了包拯断罪之权,定了郭槐凌迟处死。郭槐闻得圣训,整个儿瘫在地上,虽是面色惨白嘴唇颤个不停,却没有再多说半个字。
郭槐一案算是审毕,接下来的问题么……
包炯冷眼看着那边堂上诸人,脸色阴沉无比,再加上他脚下被踩得极惨的阴差仍在不停放着黑气,包炯整个人就这么笼罩在一团黑烟之内,身上淡淡白光映得他脸色青白,如同修罗恶鬼一般,让人望之生畏。
“……”皇帝犹豫片刻,扭过头去求救般地看着八贤王。
“……”八贤王犹豫片刻,扭过头去求救般地看着包拯。
“……”包拯犹豫片刻,本来打算看公孙策却发现这人已经把头扭到一边装看不见了,只能自己开口:“明……明庭……”
“大人,何事?”包炯这四个字几乎是从牙缝里面迸出来的,“可是要下官再跺几下?”
别说跺脚了,就算让他当庭跳舞也是可以——反正脸已经丢过了,再丢一次也无妨……
“……”包拯看了眼那边半死不活的阴差,觉得再踩下去就该出鬼命了,只能干咳一声说道:“不……不必了,你……”
说到一半包拯卡了壳——让包炯动?可那边阴差怎么办?若是不动,难不成能这么僵下去?
就在一群人纠结着该怎么收场的时候,那边的鬼先动了。
自郭槐被拖下去之后便一直安安静静的寇珠慢慢直起一直跪在堂上的身子,先是冲那边依旧蹲坐的警长行了一礼,再是走到包炯身边,又行一礼。
“多谢大人……助小女子申冤。”寇珠语罢,从腰中掏出一个黑色卷轴样东西,轻轻一甩。那卷轴伸展开来,逐渐变大,在空中变成了道样式古怪的门。
“此刻已快要天亮,寇珠已非人,不能久留……大人此恩,来生再报。”说罢,那扇门缓缓开启,寇珠又是一拜,莲步款款走进那扇门中,没了踪迹。
包炯完全看不见也听不见,他只发现自家猫咪似乎很得意似的坐在那边,然后所有人都沉默了——就连一个跟他说可以不用站在原地能动了的人都没有!
包炯怨气更甚,已经快要具现化为文字——究竟有没有人能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先是莫名其妙看着空气和我发傻又是莫名其妙说一些不知道跟谁说的话还让我没事找事原地跺脚把我当猴耍么我是迟到了可是这也不成其为在这么多人面前发傻的理由吧……
“那么……小包大人,你现在……呃,可以动了。”到最后还是展昭打破了这种异样沉默,开口道。
“……”虽然很不爽展昭,但包炯更不想被人当猴耍,看了一下堂上似乎无人能给他解释,包炯往旁边走了两步——再怎么说,他也不想站在大堂正中给人参观了。
“那阴差,你做下的事要由阴司审判,我不留你,你……且去便是。”包拯看着那边半死不活的阴差,开口说道。
“……哼哼哼……”那阴差缓缓爬起身来,虽是被包炯狠狠踩过,可是他看起来似乎还没甚大碍,一张狰狞面孔上竟带了几分笑意,“好、好你个文曲星……当值星官,我服你……”
包拯微微皱眉,却没说什么——自他少时便有人说他是“文曲星下凡”,听多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可是眼前这阴差竟也如此说……
“好你个文曲星,好你个——天狗星!”狠狠咬出最后三个字,那阴差侧脸望着一边包炯,眼中恨意浓烈几化杀机,“我是做了错事,但你又如何?天官私下天庭,别的不说,光这一条,你以为你能逃得过么?”
被他望着的包炯本人却是毫不在意,只在奇怪怎么大堂上气氛又是这般莫名其妙——怎么又都不说话了?
“你看不见对吧?听不见对吧?是啊——早听说天狗星因为毁了天命轮盘和星官功德簿,被毁了眼耳口鼻锁了琵琶骨囚入天牢,也难怪你看不见听不到!可你看不见又如何?老天看得见!他日天眼开,雷劫降,你觉得你躲得过?天命之劫就是天命之劫,文曲星的劫难早就注定了!就算你毁了天命轮盘又如何?纵使能吞天噬地,你也毁不去真正的天命!哼哼,等到了那一天,莫说是文曲,连你自己也休想躲过!”
包炯依旧是没啥反应,只是皱起了眉——怎么还这么安静?而且大家都是一副惊讶的样子?
发生了什么事情么?可是……他怎么看不见?
上上下下看了一圈儿,包炯依旧不明所以。
“哈!这次事出,咱想必要被发配去地狱几年,也正好修养……哼,不愧是侵扰战乱之星,哪怕是被封了照样实力不凡……十八层地狱,天狗星君——爷爷在那儿等着你!”见包炯没甚反应,那阴差狠狠往地上吐了口,扭头进了那边空中之门。
空中大门缓缓合上,堂上黑烟散尽。
满堂之人皆静默。
包炯丝毫不觉有什么问题,目光扫过全场,只当那些人都是陷入了对人情世故的深深思索之中。
“先……退堂吧。”缓慢开口,包拯说道。
“退堂——”
作者有话要说:前面两章很欢乐吧?
于是这一章正经点。
关于天狗星:天狗星是天狼星的别称,至于天狼星么……大家可以自行BD之,在下只提供一些引自BD百科的资料——
在中国古代,它被认为是恶星,象征侵扰,所以文人们也会写出类似“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的词句。
以上。
第五十八章
伴随着郭槐被一刀一刀削成肉片,刘太后离宫说要去某尼姑庵常伴青灯古佛,李太后被皇帝迎进宫,狸猫换太子一案姑且算是完结。
涉及此事之人大多得了封赏:包拯首当其冲,不仅官职坐火箭般升到一品,多了个“龙图阁大学士”的头衔,那把尚方宝剑也不用还了——圣上金口玉言,这把尚方宝剑从此交与包拯,上可谏昏君下可斩佞臣——包炯亲眼所见,皇上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旁庞太师的脸上渗出了冷汗。
范仲华因代天子尽孝有功,因而被封了侯爷,皇上问其心愿时他答愿随侍母亲,因而跟着李太后入宫去了。
李太后的眼睛被韩琼兰妙手治好,皇上欢喜之下,也允了韩琼兰入宫,封了女医官,留在李太后身边。
开封府一干人等自也各有封赏,黄金白银若干若干,其中最多的那一份归包炯。包炯对此颇有异议,不过开封府其他人都没啥意见——要不是包炯把那个阴差赶走,自家大人的位置坐不坐得牢还不一定呢,还封赏?
于是包炯也只能莫名其妙的受了那重量级的封赏,然后直接送去开封府内库——开封府一直干涸的小金库终于得到了滋养,公孙策喜笑颜开。
案子完结了,事情却没完,审郭槐审出个天狗星来实在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那阴差喊得声嘶力竭怨气十足,谁都觉得说得不像是假话,一时间包炯在开封府里享受了把人人侧目的待遇。
好在包炯的心在某些地方相当的宽,莫名其妙栽到头上(虽然有人跟他描述了一下当时情景,但包炯完全没可能相信)开封府里的人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不就是“天狗星”么,除了力气大点,也没见有什么三头六臂九只眼。自家大人还号称是“文曲星”呢,写的文章让其他大人评价那也不过是勉强的一个“尚可”而已。
可对开封府里那些热爱八卦的人民群众来说,这件事从头到脚都洋溢着美好的八卦气息,足以让听腻了“铡美案”“乌盆案”“陈州案”的开封人民换换口味。“狸猫换太子”一事本身虽然足够让人惊掉下巴,但碍着“为尊者讳”的规矩,只能轻描淡写几句话略过。反而是看似插曲的天狗星一事,在一条条如簧巧舌下渲染出了无数版本。
君子言茶馆,好久不见的老王专场重开,座无虚席。除了那些慕名而来的有钱有闲人,就是开封府内乃至周边镇甸的说书人——他们是专程赶来取经的。
当然,二楼上某个包间里面,藏着一个磨牙霍霍的人,一个一脸无奈的人,四个满脸好奇的人。
“明庭,你何必……”展昭无奈地轻敲桌子。知道老王专场重开他便觉得不妙,还没来得及封锁消息包炯就已经磨着牙找上门来,笑嘻嘻地邀请他一起去“听个新鲜”。心知包炯很可能一怒之下掀个桌子砸个场子,苦命的御猫大人也只能舍命陪君子。
“放心,这次我保证一个指头都不动。”包炯眼睛盯着那边竹帘下遮着的人,正试图用自己眼中的怒火将其化为飞灰,忙得连头都没回——话说回来,他邀请展昭一起来难道不就是够有诚意了?如果他真想干什么,展昭只能碍手碍脚。
“那你是为何而来……”展昭微微一愣,追问道。
“来听听这家伙还能怎么编排我。”包炯嘿嘿笑,表情一团邪气,“顺带拆拆这老混蛋的台。”
“……”说到底还不是要惹是生非。看了眼窗外,展昭挪了挪位置,坐到离包炯近了些的地方去——万一包炯掀桌,他可得第一时间把人拎出去……
“啊,开始了。”
依旧是一敲醒木作开场,明震京师的头号说书人在万众期待下开了口。
“人人都知道天上有个二郎神,二郎神身边有条哮天犬。世人都把此哮天当作了天狗星,可没几人知道,真正的天狗星,可不是那只知道在主子身边摇头摆尾的小狗儿。”
醒木又一拍,开场此说完,正戏开始。
“天狗星本是天上星宿,但他既不在天罡地煞之内,也不在二十八宿之中,是个没名分却有能耐的散仙。天上诸仙大多当此仙是个狗儿成精,运气好上了天庭,可真没几个知道这天狗星真来历。”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包炯哼了声,故意扬声道。
“这世间哪有不泄露的天机?只是常人鲁钝,把天机当了谶言,殊不知天机也有谬错。在下姑妄言之,诸位姑妄听之,信者自信,不信者只当故事,至于真真假假……又有谁能说得清呢?”
一番话连消带打,听起来句句在理又句句摸不清底细,包炯也纠缠不下去,只能哼哼两声继续生自己的闷气。
“那天狗星本是女娲补天留下的一块灵石……”
包炯此时正在喝茶,闻言险些没把茶水喷出去——他包炯何德何能,跟四大名著之二的主角一个待遇?
“那块灵石落在一处山坳之中,久经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滋养,渐渐有了灵性,在山中调息吐纳,修行大道。它本是洪荒古物,若假以时日,修个白日飞升的道统也是不难。可这天地间自有冥冥定数,要成事业,必要经历一番苦难。灵石得道,自是光辉灿烂;又因灵智初成,不懂含蓄自敛的保命之道,终于引了贪念来。一个入山采玉的玉匠见了灵石,以为是块上好玉料,便雇人搬了去,寻思着是桩大富贵。”
“那灵石修炼已近千载,早已生了灵根连着地脉,眼见便要修成大道,没想到让人断了灵根,顿时失了一半道行。玉匠将灵石搬回家去,盘算着打开灵石取出内中美玉,便是一番斧凿锤打。女娲娘娘当初炼石补天,引来三味真火方融了灵石,寻常刀斧怎么奈何得了?玉匠气恼,以为自己看走了眼,便把灵石扔了出去,只当那是块普通顽石。”
“俗言道,运来铁似金,运去金如泥,那玉匠得了灵石本是一桩遮天的富贵,操作得当成了那邓通范蠡之富也是寻常,可他运力不足,生生将这桩富贵拱手让人。”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一更。
关于天狗星——
为何用这个而不用天狼,的确是有原因的……看下面吧。
以及,天狼星属于大犬座,而大家所提到的“杀破狼”“北斗七星”里面的那颗“狼”是贪狼星,属于大熊座,不是一颗星星。
关于为何一个阴差敢那么嚣张——
虽然下面会写,不过在这儿说了也无妨。本文设定中天宫和地府是两套并行机构,天宫管不到地府,同理,地府也管不到天宫……
第五十九章
“运力……”包炯啧了声,他向来信自己不信天命,运气之类的东西更是当作虚无缥缈。
老王说完上面那番话之后便顿了片刻,大约是在等听书的人感慨完。接着,只听他清了清喉咙,再度开讲。
“那玉匠隔壁住着个石匠,家中清苦,好在讨了个善持家的好媳妇,又得了个儿子,一家人过的也算和美。如今见玉匠丢了块石头,觉得那石头就算藏不得玉也是块上好石料,便捡了回来,打算雕个石像,看看能不能卖几个钱,供已经到了年纪的儿子去私塾读书。”
“前头说了,这灵石坚硬无比,石匠自然也没法雕刻。只是石匠节省,明知雕不得也舍不得丢,放在家里。”
“谁料,过了几天,石匠的儿子忽然拿了把雕刀问爹爹是不是他放在他床头的。原来小家伙昨天睡觉时朦胧间看见一个金甲神人走过来冲他一作揖,递过来一把雕刀,随后不见踪影。”
“石匠又惊又喜,觉得是老天给他指路,连忙拿着雕刀在灵石身上一试,原本坚硬无比的灵石变得如同石头一般易于雕琢,轻而易举地让他雕出了形状。”
“那石匠本就是个巧手,再加上石料极优雕刀又好,让他雕出条活灵活现的狗儿来,连身上毛发都纤毫毕现。”
“雕完之后,那雕刀也碎了,石匠更是信了那雕刀是神人送来助他一臂之力的,却不知神人助的并不是他,而是那灵石。命中注定为灵石塑形者也不是他,而是他儿子。”
“石匠本是好意,却不知这样会给他带来灾劫。”
“那石犬雕好之后,又显出灵石神奇来,白日尚算不得什么,到了夜里便身泛灵光。石匠觉得这是祥瑞之兆,便不敢将石犬卖出,只放在自个儿家中。”
“那玉匠和石匠本来就是邻居,自然注意到了石匠得来的这桩富贵,心里嫉恨。玉匠本就富裕,便拿了些银钱打点,见了县太爷,说那石匠的石犬是夺了自个儿的。”
“县太爷也是个昏庸官儿,捏了桩罪行便将石匠下了大狱,在狱中严刑拷打。石匠又怕又气,竟就一命呜呼了。石匠的妻子本是良善女子,发现自己丈夫竟被人冤死,气愤之下一病不起,加之缺医少药,过不了几日,竟随着丈夫一起去了。”
“好端端一个家,就此家破人亡,只剩那小小孩子,被亲戚接了去。”
“县太爷得了石犬,看那石犬灵光,自是不肯再还给玉匠。玉匠虽心里不满,可嘴上却什么都不敢说,回家去了——反正只要莫是人有他无,县太爷占些便宜,他是无所谓的。”
“但这两人都不知道,这世间,是有报应的。”
“七日之后,县太爷府中忽然犬吠之声大作,伴着人声惨叫响了一夜。早上起来有大着胆子的人前去察看,发现县太爷全家俱已身亡,每具尸体都是血肉模糊,仿佛被猛兽袭击一般。”
“而那石犬,不见踪迹。”
“玉匠是唯一猜出是怎么回事儿的,他躲到家中瑟瑟索索,可寻常房屋怎么放得了天地灵物?第二日,他也死在了家中,死状甚至比县太爷还惨上几分。”
“那石犬也是可怜,原本是件好事,毁了道行之后可能需要千年才完得成的塑形一事被石匠无意间促成,虽是痛苦了些,但好歹是有了形体。石匠家人俱是宽厚良善之辈,助他心智形成也有好处,可是中间被县太爷横插一杠,非但纯净之身染了血污,心性也随之而偏激。依着本能杀了县太爷和玉匠之后,石犬窜入附近深山,在此盘踞下来。”
“甫一出世便染上如此血腥,石犬天地灵物的纯净不再,反倒是凶戾残暴,在山中杀戮无数,惹得山神出来。山神土地不过是小神,石犬虽是刚刚成型,但凭借这之前的蓄积与那山神搏斗也是足够。山神非但没能治得了它,反倒是白白殒了一条性命,被石犬吞噬了身躯,抢了神力过去。”
“石犬得了神力,性子凶悍更甚之前,好好一个镇甸人人自危,家家搬居,竟就此荒废下来。石犬也不在意,自顾自的在它的山上占山为王,一时无人敢管。”
“时间眼看着便过去了十年,那已经荒废的镇子上,来了个新任县太爷。”
“那县太爷,正是当初石匠之子。如今他已高中状元,却因得罪了朝中权贵,被皇帝遣来此处为官。”
“得知附近山中有妖孽为祸,新任县太爷也不多犹豫,便跑到山中,想要替地方除了这祸患。”
“县太爷不知道的事,当初命里该着助灵石化形之人,并不是他的父亲,而是他。灵石命里欠了他一个塑形之恩,欠了他一个毁家之恨,早已窥探天命得知此事的灵石不愿再欠此人因果,躲着不见。”
“那县太爷也真是好胆色,竟就在石犬躲着的石洞外面,不顾身边无数毒蛇猛兽威胁,开口相劝。一番话直说得顽石点头朽木开窍,终于说得石犬忍不住,出了洞,说了当年真相,县太爷感念石犬本是灵物却遭此劫难,便将其留在身边。”
“……”原本一直在安安静静听故事的包炯脸上表情忽然变得十分古怪。
“怎么了?”
“没……”只是想到了一部超现实主义魔幻巨著的里面的某个角色……不过那个角色不如那位县太爷,他只能把敌人说死,县太爷却能把敌人说成自己人……
“那石犬跟在县太爷身边,渐渐能化成人形。后来县太爷升官,石犬也随之前往,却在路上遇到了一路不知死活的盗匪。”
“那盗匪不过是常人,怎么奈何得了石犬?三两下便被全部解决,却惊动了附近的管事官员,见石犬武勇,便请他从军。”
“石犬本不愿离开县太爷,但县太爷却觉得石犬留在自己身边也只能做个下人,便力劝他从军。石犬无奈,便应下了,从此征战沙场,一路积功至了大将。县太爷也是步步高升,成了宰相。”
“直到后来,宰相寿终正寝,因辅国有功,上天被封为文曲星君,石犬也随之上天,封了个天狗星君的散职。后因天狗二字不雅,又改称天狼。”
“因为天狗星在地上时杀孽太多,上天之后戾气不减,除文曲星君之外无人差遣得动它。又因其多年征战染上了嗜战的毛病,每当凡间有征战之时便会现身观看,故,古人云——”
“天狼星,主侵扰,现之则世间有战火,凶星。”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二更。
关于说书人身份……嘛,大家其实可以自己猜猜看。
第六十章
“……”包炯眯着眼睛瞅了眼身边那几个——除了展昭之外,个个一脸八卦样,于是自己先开口说道:“要你们真敢把这个当真的话,我就立刻‘侵扰’一下了哟。”
说话时候还顺便亮出了已经戴上冰丝锐刃爪的左手,方才八卦样的四人顿时哑巴。
“说了半天星君之事,在下也不妨说说这星君究竟为何。”
“星君本是天上星宿所化,天上每一颗星诞生之初便要下凡,在凡间游历,一生终了之后便重回天庭,依照平生功绩封官位,是为天官。”
“天官多在天上供职,但也有时候需要天官下凡,即为星官。星官受天命在身,来凡间辅佐帝星,助君王平定乱世治理盛世,再回天庭论功行赏。”
“再说那天狗星君,上天之后日子过得也算平静,虽没了叱咤疆场的快意,却也有一二好友能与之共饮,直到有朝一日,星官功德簿亮,选了那文曲星君下凡。”
“本来天官下凡也是常理,没什么问题,但事情坏就坏在天命轮盘也在同时转动,显了文曲星君将遭天劫一事。”
“成仙之人要遭天劫本是必经之路,可若是在下凡之时遭了天劫,一个无甚法力的凡人怎能抗得住九天雷劫?肉体不存、魂飞魄散,天地间从此再无此人——若文曲星君真按照星官功德簿所言下凡,这便是他的唯一下场!”
“天狗星君当然大怒,要天帝给个解释。天帝只说这是天定之事,不可更改。天狗星君又说要陪文曲星君下界,却因此事坏了规矩而被拒绝。最后说得僵了,天狗星君大闹星官殿,毁了星官功德簿拆了天命轮盘,千万年所积凶戾之气爆发开来,若不是天官齐齐施法,勉力压下来,怕是整个天上都要让此人搅得大乱。”
“事已至此,文曲星君也不能不下界,言明了若他死在下界或者归来便赦了天狗星君之罪,文曲星应天命下凡,辅佐帝星。”
“而天狗星君则被囚在天牢之内。因他力量太强,数次逃狱,只得封了他眼耳口鼻,穿了琵琶骨才勉强囚住。”
“可……当真囚得住么?”
“……”
“……”
“……看着我干嘛?”包炯扫了眼那边表情各异的五个人,“很抱歉,我现在耳聪目明说话也正常,鼻子也没啥问题——更没被关起来。”
还没等包炯进一步抨击“这种封建迷信的故事要不得”,那边说书人已经又开口了——
“天狗星是由女娲娘娘遗下的灵石所化,又怎么是一般星君的水准?天牢,终究是囚不住他,拼了满身伤,损了魂魄,终究是逃了出来。”
“力量损了大半倒是不算什么,天狗星君本就强悍,损去些也足以纵横人世,但魂魄缺损,却让他记不起之前一切事情,却依旧惦记着要助文曲星君度劫之事。走遍万水千山历经千辛万苦,那天狗星君,却终于是到了文曲星君身边……”
“……”
“……”
“你们那又是什么表情!”包炯怒道,“别告诉我说你们信了!”
“咳……不信不信,小包大人,我们没信……”张龙咳嗽两声,安慰道。
“不过这家伙绝对是内贼……”包炯磨牙,“连我记不得之前事情都知道,至少和开封府很熟——你们没把事情乱说吧?”
“没!这个绝对没有!”异口同声附加斩钉截铁。
“……是么……”
“那天狗星化身,长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端的是天人长相,又兼天生神力……”
包炯咔嚓一声捏碎了手里的杯子。
“明庭……”展昭一皱眉,蓄势待发,随时准备把包炯扯出去。
“……我没事。”包炯磨牙,“反正说也说不通……之前我还是青面獠牙血盆大口呢,现在倒好……”包炯哼哼两声,“算了,走人!”
包炯走后,一直碍于他在场没能发表意见的几人总算有了说话的机会。面面相觑之后,张龙先开了口:“小包大人莫非真是……”
虽然说书人因为“为尊者讳”的规矩,没点明时间朝代,可人人都明白,那“文曲星君”九成九就是包拯,而“天狗星君”自然是包炯。包炯不记得之前事情却又是一身天生神力,本来就是件很奇怪的事情,这说书人这么一说,倒真有那么几分……
“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怎么可能。”王朝哑了哑,勉强道。
“……真不可能么……”
包炯悠哉游哉走在街上,忽然脚步一顿。
“哟,展大人,你怎么来了?”包炯回过头去,看着身后那人。
展昭淡淡一笑,开口道:“没什么,不想听下去了。”
“唉~话说回来,你真看见鬼了?”
“的确。”
“嗯,你该休息了,看见幻觉是精神疲劳的象征。”包炯断言道。
“……”展昭无奈苦笑了下,问道:“那你又为何不信世间有鬼?”
“因为我没见过。”包炯回答得斩钉截铁。
“只因为如此?”
“……当然。”
包炯侧着脸,阳光在他脸上勾勒出分明的光影界线,漆黑双眼中,是之前不曾出现过的淡淡无奈。
“如果有鬼的话……为什么从来没有任何人来找我呢?”
“……所以,这世间……无鬼。”
“对吧?”
阴曹地府。
“该死、见鬼、娘的……”阴差蹲在一块大石头上,嘟嘟囔囔道。
“你别骂了,这次的事情殷大人都知道了,你闯下的祸也不算小,不用被发配去做苦工就知足吧。反正地狱里面阴气足,也方便了你休养。”一旁一身黑衣的男子见他愤愤不平,开口说道。
“可是爷爷是被一个私自下凡的天官伤的!”阴差怒道,“那见鬼的天狗星哪来那么大的煞气!痛死爷爷了!”
“……你说天狗星君?”黑衣男子微微一愣,随即摇头笑道,“怎么可能?”
“什么怎么可能?爷爷都看见了!都给踩了!”那阴差龇牙咧嘴道,“那种煞气怎么能不是天狗星君?”
“我之前才刚刚去过天牢,天狗星还在里面关着呢——你当天牢是什么地方?可以随随便便闯出去的?”黑衣男子皱眉道,“天狗星君若逃,绝对不会少了追捕他的人,你又怎么能看见?”
“那……”
“……也许,是个和天狗星君一般,命中注定要么伤己、要么伤亲的命刑之人?若是如此也可以解释他身上那身煞气是哪儿来的,毕竟命刑之人,手上少有不带几条性命的。”
“……也许吧,不过,那爷爷岂不是白伤了?我还指望着去天庭那边说一下赚些零花钱……”
“能活着回来你就知足吧,命刑之人天不管地不认,若是他杀了你,你也只能自认倒霉。”
“可恶啊——”
天牢。
“星君大人你也别挣扎了,命里有时终须有,文曲大人自己都认了,你为什么不认呢?”
“……”
“唉,我知道大人你听不见,也就这时候才敢说一下……文曲大人有什么好,值得你那么护着他?”
“……”
囚在天牢底的人缓缓抬起头来,暗淡无光的眼睛望着那个说话之人,只看得他浑身发冷,飞快逃了出去。
他眼已盲。
他耳已聋。
他被困在这里,四肢俱废不能动弹,充斥鼻腔的只有永远无法消散的血腥味。
除了还能靠风动感知是否有人前来,这世间一切,与他已无意义。
“呵……”
嘴唇微张,发出的声音却是嘶嘶的气声——为了防止他念咒逃脱,连声音也被封住。
“那又怎么样……”
没人会明白他的感受,执掌生杀纵横疆场又怎样?一朝为星立于天上又怎样?
他唯一在乎的,还只是那一个人……
“大人……”
缓缓阖上眼帘,他的唇角慢慢勾起。
被关在这里……可不代表他什么都不能做……
“天劫、天定……哼……”
“我绝对不会认输……绝对不会……”
“星君大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嘛,大家最好别太快断定一件事哦~
就算是我明明白白写在文章里面的都有可能被推翻,更何况是大家猜的呢?
不看到最后,别说明白。
微笑遁走。
五鼠闹东京
第六十一章
有一种存在,时间无法抹杀,空间无法抹杀,人的智慧,亦无法将其抹杀……
那种存在,姓感,名冒,字病毒,号惹我你就要倒霉居士。
包炯现在觉得,要么,是千年之后人的免疫系统退化了。要么,是千年之后感冒病毒退化了。
否则怎么解释短短几个月内他连续感冒两次?就算最近变天气温变化比较厉害,他又加衣服加得不那么及时,可也不至于……
“……阿嚏!”
“……明庭,你还是先去休息吧?”包拯看着那边脸色泛红喷嚏不停的包炯,担心道。
“我没关系……”包炯咬牙说道。
不就是感冒么,想他包大爷那向来是重伤也不下火线,小小感冒算得了什么……
“明庭!”包拯声音沉了沉。
“……是。”包炯哑巴了一下,老老实实点了头。
回房去床上把自己卷在被子里面休息了大半天,包炯自觉舒服多了,便从床上爬了起来,出去觅食。
“哟,小包大人,怎么样了?”见包炯踩着游魂般的步点飘进开封府食堂,里面吃饭的其他人均感到一丝好笑——毕竟包炯平日里都是把吃饭当任务,三口两口解决问题之后便又去巡城了,眼下一进了食堂便趴在桌子上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实在是难得一见。
“没什么。”包炯抬头应了声,然后趴下去,“就是累了点儿……”
感冒的滋味着实难受,浑身酸软使不上力气,还一阵阵头晕。包炯趴了会儿觉得舒服了,便从一边拉过厨娘特意做给他的姜汤,小口小口地抿着。
“话说你们知不知道,最近这开封府里面在闹鬼?”
“……”包炯抬了抬眼皮,扫了眼那边说话的人,或许是因为生病的缘故,那一眼的威力不足,说话那人丝毫没觉得他正在说一些不宜说的东西,自顾自又道:“我有个兄弟是守城门的,前几天该他当晚班,那几天天冷……”
虽然很想拍案大喝一声“迷信!”,但是包炯现在实在是没力气,就决定当听不见了。
“他少加了件衣服,冻得不行,又加上守城门实在是个累人的活,他就想睡上那么一觉,可是谁知……”那人口才显然不错,一个封建迷信的故事讲得颇为妙趣横生,“城门下边,忽然蹿上个白乎乎的影子来!”
包炯把姜汤喝完了,本想走人,听到这儿却不由皱眉,坐在那儿继续听。
“他吓了一跳,觉得自己是见鬼了,不然怎么有人能那么轻松的一步跳上那么高的城门?那白影也真是可怕,飘飘忽忽的就过来,脚尖都不带着地的——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不是鬼还能是展昭……”包炯在一边补充了句。
“……展大人的轻功那是一般人能比得么!再说那也不会是展大人呀,总之呢,那白影就那么蹿上了城门,我那兄弟觉得自己是见了鬼,在一边缩成了团——他说他是中气十足的喊了声‘什么人’,不过据我估计,八成他是吓瘫了……”那人唾沫横飞,比手划脚,恨不能自己亲身出演一下当晚情形,“不过那白影却没答他的话,只是在城门上绕了圈,就直接跳了下去——没错,就是从城门上跳了下去!那要是一般人不砸成肉酱了么?我那朋友连忙探头一看,却只看见那白影呀,飘飘忽忽就进了城,也不知道是去了什么地方……”
“说起来,这几天好像的确听说开封府夜里的打更人撞见过白影,大家都说那可能是索命的鬼呢……”一群衙役窃窃私语起来,热烈八卦着那个“鬼”——包炯随随便便听了几耳朵,发现那个鬼已经有了如花似玉千娇百媚的脸(天知道为什么所有人一致把那人认定为女),蕙质兰心停机咏絮的才德,三贞九烈宁死不屈的节操……不禁扯了扯嘴角,慢吞吞撑起身子,出了食堂。
白衣鬼?他倒宁可相信是那个麻烦师父换了身皮来开封府晃荡了……
包炯回房的路上意外撞见了个人——开封府供职的另一位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展昭。
但此刻的展昭看起来有些不同寻常,剑眉紧锁面色沉凝,双眼望月若有所思,显然是正在苦恼什么。
若是包炯现在精神些,再把展昭换成个如那些衙役八卦的白衣美人一般的女人,包炯或许会有心情思索一下“美人为何忧”,但眼前这位偏偏是展昭……
包炯觉得自己实在没精神打趣,便摇晃了两下打算自行回屋——
“明庭……”
“……什么?”虽说既不爽又难受,但既然展昭开口了包炯也不会不理。往旁边墙上一靠,包炯开口问道。
展昭迟疑片刻,开口道:“你可听说了最近‘白衣鬼’的传言?”
“刚刚听说。”包炯微微一愣,随即奇怪地看着展昭道:“怎么?展大人也好奇那貌若天仙的白衣女鬼长得什么样子?”
带点挖苦味道的一句话却没收到意料之中的结果,展昭的表情变得十分古怪——似乎是想笑,但又笑不出来,保持得十分微妙。
“……咳、那……白衣女鬼……”有些艰难地吐出这四个字,展昭脸上泛起古怪笑容,“是人。”
“当然是人,总不可能是真正的鬼吧?”包炯想都不想就说道,“大概是个如你一般轻功不错的人?不知是什么来头?”
“此人……目标是开封府。”沉默片刻,展昭说到。
“谁这么大的胆子?”包炯顿时怒道——目标是开封府?那岂不是说……
“……不是冲着大人来的。”展昭又说道。
“那是谁?”知道与自家无关,包炯顿时松了口气。
不过开封府除了因为太清正太廉明因而仇家多得轮打算的开封府尹包大人之外,还有什么人会招来仇家么?
包炯怀疑地看着展昭——好像开封府除了包拯官场上的仇家,就是这位……
“他确实是冲着我来的。”展昭苦笑了一下,开口道。
包炯有些惊讶地看着展昭——不会吧?这人……
“他夜里在开封出没,便是打算寻了机会闯入开封府。”展昭又苦笑了下,“我估摸着今晚也差不多了,便在此等候。”
“……我与你一起好了。”包炯兴致勃勃道。
“可是你的身体……”
“无所谓,我觉得好多了。”包炯摆了摆手,“这人这么胆大包天敢闯开封府,我当然要会一会!”
而且……
既然是个美女,还和展昭有过节……
啧啧……
看了眼那边展昭,包炯嘴角微扯——该不会,堂堂的御猫展大人,也会做了负心汉吧?
作者有话要说:本卷名……
嘛,大家也该猜出来了吧?
第六十二章
虽然包炯号称“我没事”“我身体刚健精力更多的快要溢出来了”“如果你敢不让我看看那个被你抛弃的姑娘长得多漂亮我绝对不会放过你”(最后一条是重点),但是展昭依旧坚持让他等在大堂里面,自己待在大堂外那一块开封府内最大的空地上。
而包炯在抗议无效之后也就看开了,反正他也还在生病呢,休息一下也好。再说了如果到那边感情发展至□时自己蹦出来喊一句“干什么呢,快分开!”(当年包炯在学校里给纪律部打工巡校的时候没少干这种缺德事,被暴怒的同学追打半个学校也不罕见),似乎效果更好点……
因此,包炯还算配合的到了开封府大堂那几扇门的后边蹲着,展昭千叮咛万嘱咐不到万一千万别出来,包炯嘴上嗯嗯心里注释什么时候算万一还不是我说了算……
包炯蹲在门内闲极无聊,本来还时不时冒头出去看看,但那边实在没有什么情况让他一次又一次颇为失望的把头缩了回来。
冒了几次也就懒得再冒了,包炯靠在那边门上闭目养神,顺便养养力气——感冒病毒大爷还在闹腾着呢,他虽嘴上说没事,实际上也还在难受着。
耳边忽然传来微微风声,包炯皱了皱眉,想站起来看看却觉得力不从心——算了,先听听吧,反正一开始也不可能就抱一块儿了……
“你便是展昭?”
一个清朗声音冲入耳中,包炯微微一愣——男的?
一愣之后又是郁闷——见鬼的貌似他给展昭耍了?
“正是在下。”展昭的声音随后响起。
“就是你让皇帝老儿封的御猫?”那清朗声音又响,说到“御猫”二字时带着些明显的咬牙切齿味道,显然是不爽得很。
“……是。”展昭声音里带了些苦笑的味道。
“那就没错了,展昭,你可知我是谁?”
“……尚不知。”
“你爷爷我便是白玉堂!陷空岛五义排行第五,江湖人称‘锦毛鼠’,展昭,你可知你那‘御猫’的名头,让我们兄弟遭了多大耻笑?”
啊哈……
听了半天包炯也明白过来了——什么白衣女鬼,原来是那非常有名有名有到他没怎么看书都有印象的“锦毛鼠白玉堂”大驾光临……
据说那个白老鼠实力上可以和展昭一拼高下,想必在城门上蹿上蹿下也是寻常——包炯曾听说过展昭有过一次回城时城门已关,为了不打搅到守城卫兵没有用令牌叫开门,而是自己直接跃过了开封城门——当然,这件事情不是展大人不守规矩,而是展大人体贴入微,为别人着想……
“这几日……可是你在开封游荡?”
“对!要不是四哥逼我答应入了开封之后要思考三天才准来找你,你当我会让你逍遥这么久?”锵锵剑响,“展昭,我要与你一较高下!若是你输,那么你就把那‘御猫’的名号收回去!”
……怎么可能,这明明是皇帝封的……
包炯在里面听得幸灾乐祸——他原本一直为“走狗”不如“御猫”好听而有些耿耿于怀,但是现在么……
哼哼,这么看来走狗也不错,至少不会有人为了一个外号就大张旗鼓地打上门来……
“这……”展昭明显犹豫。
“怎么?你怕了五爷不成?”清朗声音中意气昂扬,“放心,我手底下有分寸,伤不了你——只要你按时认输。”
……嚣张。
这嚣张的性格比起那只猫来实在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不过貌似有人就欣赏这一套……
不过这么嚣张的德性,倒让包炯觉得有点熟悉……
浑浑噩噩的脑子里面记忆搅成了一锅糊粥,包炯敲了敲头,发现没什么作用,只能继续靠在门上闭目养神。
“猫儿,如果你故意认输,五爷我可不答应,”那边清朗声音又响起,“如果这一场你不能让五爷满意了,以后的开封府,可就没了太平。”
“……在下明白。”
啊哈……
包炯在肚子里笑到打跌,展昭你也有今天!
耳边传来刀剑相撞的声音,显然那边已经打起来了,那声音极清脆,听起来好不热闹。
包炯思索了一下自己要不要按原定计划出去说声“快分开”,想了想还是觉得算了——反正这对展猫儿来说不是什么好事,他何苦打断?
不过再这么折腾下去也不行,展昭输了那是丢了开封府的脸(虽然包炯不想承认,但是“展昭”二字的确已经打上了非常鲜明的“开封府”烙印,开封府之所以这么太平没有那些爱好是和官员作对的大侠出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展昭的坐镇),包炯也会连带着不爽,展昭赢了……展昭赢了那是他自己长脸,包炯会更不爽……
顺着大堂后门包炯去了那边校尉衙役的房间,敲敲门把人都弄起来之后完全无视了那声“谁”就悄悄溜了回去——反正等他们醒过来了听到那边金铁之声也就不会再管别的,会直接冲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摸回大堂门后坐下,一番运动之后包炯觉得自己头更疼了。
“什么人!”
“啊……展大人!”
“什么人胆敢擅闯开封府!”
那边呼呼喝喝喧嚣开来,包炯听着声音判断这一场架应该打不下去了——两边都心照不宣选择晚上就是因为这个时候人少,否则他们大可去菜市场大街上打,围观的人保证多得如果卖票能供开封府三个月伙食费……
至于干嘛要避着人,大概又是大侠的通病吧……那些扯淡小说里面好像打个架还得选个黄道吉日险峻地点,什么黄山顶上喜马拉雅山顶上紫禁城太和殿顶上之类的,如果现代的犯罪分子有这个自觉该多好,他们也不用蹲点了只管看黄历就成……
“展昭!”那边传来的声音很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好,这次先停,咱们下次再来比过!”
“不必打了,展某认输便是……”
就知道……以展昭的性格,大概是宁可吃亏认输也不想给开封府带来无穷麻烦。
“不行!”那边声音又起,“你不打,我便逼你打,分不出高下,我绝不罢休!”
还真是……包炯一翻白眼,在心里嘀咕着如果那只猫认输了你就让他给你写个状子然后贴到大街小巷去,保证很爽……
不过他要走了?好像自己还没见过……
本着“怎么说也要看一眼”的原则,包炯站起身来,把门推了条缝,从里面看着前边空地上的景象。
院中男子白衣如雪,黑眸如星,一张脸仿佛老天格外关照精雕细琢了般精致,让人一见难忘。
一见……难忘。
包炯只觉得自己脑中一瞬间炸开了无数火炮,轰轰隆隆,让他完全无法思考。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脑中混沌,身体也随之摇摇欲坠,伴随着那雪白身影月上空中,包炯再也支撑不住,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明庭!”
作者有话要说:微笑摊手飘过。
啊,总算把这只耗子拖出来了……
第六十三章
包炯做了一个很繁杂的梦。
那梦里有很多很多细碎的片段,慢慢飞到他的眼前。
他看到两岁的自己坐在座位上,好奇地望着那边爷爷是如何准确的判断出一个小偷然后把他按在地上,然后微笑着接受身边人的感谢;
他看到五岁的自己轻扯身边爷爷的衣服,小声告诉他“那边有个小偷”;
他看到十三岁的自己微笑着抓住那只伸向自己钱包的手,在众人惊叹的目光和交头接耳的称赞中感到莫大的荣耀。
是啊,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
他才感受到,作为一个警察有怎样的乐趣。
是的,一开始不过是乐趣,以及小孩子式的炫耀……
他看到十五岁的自己,一开始只是闹着玩的跟踪却抓到了一个盗窃团伙,那好像是他第一次得到来自他所憧憬的那个团体的称赞……
他看到十六岁的自己,终于得到了一向严格的爷爷的肯定,说“你将来会成为一个好警察”……
他看到十七岁的自己,拿到了那张有名的公安大学的入学通知,年轻的脸上是属于少年人的不知天高地厚的笑容。
那个时候为什么可以那么傻?以为前方的道路如同想象一般平静?
他看到二十岁的自己,青春飞扬双眼明亮。
然后,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二十五岁的自己。
眼中明亮不再,唇边微笑不再,只剩下了沉甸甸的累。
“包炯……你还是,不要再当警察了。”
说出这句话的……是谁?
包炯终于睁开了眼。
他眼前一片黑暗,沉沉的,压得他喘不动气。
“你醒了?”
“……公孙先生……”听到自己口中发出的声音居然沙哑到了这个地步,包炯都不由惊讶——可惜他已经没了惊讶的力气。
全身上下都又酸又疼,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欠奉。
“醒了就好——你忽然昏倒,可真是吓了人一大跳。”
“……抱歉。”包炯勉强开口道。
“你现在需要好好休息,不许起来了——对了,这个你喝下去。”
强烈的中药味直冲脑门,包炯抿了抿嘴唇,咬牙把那碗中药灌了下去——苦得让人舌头发麻,如果真是良药苦口,包炯觉得这碗药简直能活死人肉白骨。
“喝了药就睡一下吧,你需要多休息——对了,展大人很担心你……”
“……我没事。”
“你和那白玉堂……”
那身穿白衣的身影猛地出现在脑海里,包炯闭上了眼,努力试图将那个身影从自己的脑海中驱逐。
“没什么……关系。”他听到自己沙哑的声音。
是的,没什么关系……
然后,包炯又一次沉入了梦中。
包炯十七岁上的大学——用他的话说,那是“天赋异禀到只能跳级”,用他哥们的话说,那是“因为这家伙觉得幼儿园没意思所以偷着提前上了小学”——说这话的后果就是被包炯笑眯眯地叫去锻炼,然后爬不起来。
虽然没担任什么职务(纪律部下属巡校员不算),但是凭着他“神鬼皆愁包大胆”的名头,以及一张英俊脸和从外表看不出来的身手以及运动能力,包炯在学校里面算不上称霸一方,但仍然有着不小的知名度。
人人皆知,在包炯面前绝对不能对警察这个职业有任何轻蔑,否则轻则白眼一个,重则今晚单挑——从篮球到肉搏,任选。
这样的包炯在二十岁突然消失之后,大家都以为他要么提前毕业要么去了别的学校考研。
直到三年之后,包炯才重新出现——这时的他已经是三级警督,刑警队一员。
两年之后,二十五岁的包炯前往美国进修,一年之后归来,从刑警队转调信访科,警衔升了一级,官阶也从副队长变成了科长。
……前途似锦,人生阳关路,这人仿佛是有老天庇佑着一般——当然,也会有人比较阴险的把包炯的一路高升和他那个同样在警界任职的父亲联系起来,但是熟悉包炯的人,更多的还是认为这是他应得的。
毕竟……比包炯还认真地对待“警察”这个职业的人,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快找不到了。
当包炯第二次醒来的时候,他看见的是展昭。
“哟,展大侠。”全身酸痛不能成为包炯嘴上留情的原因。
“怎么样了?”
“……没死。”用最言简意骇的两个字描述了一下自己的状况,包炯又闭上了眼——他头一直在晕,看到展昭更晕了。
展昭沉默片刻,开口道:“你……可认识那白玉堂?”
“……不认识。”
大实话。
包炯此前只听说过这个名字,绝对不认识这个人。
“那你……”
别人或许不清楚怎么回事,但是当时在场的展昭看得分明——包炯当时看白玉堂的眼神绝对不像是“不认识”的人。
那种眼神很复杂,看不出悲喜,但震惊却是分明——公孙先生诊断过了,正是因为受惊才使得包炯病情忽然加重。
“……的确是不认识。”包炯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开口道,“我之前……不曾认识此人。”
“是么……”见包炯不想说,展昭也不强求,“好好休息。”
“如果展大人您没来,我本来是在好好休息的……”包炯一扯唇角,说道。
展昭怔了怔,随即苦笑。
第三次沉入睡梦乡的时候,包炯没有做梦。
如他之前很多次睡眠一般,安稳平静的黑甜乡,不曾有任何影像前来打扰。
只是一直醒不过来,好象有无数只手强行把他拉在这个梦乡之中,不让他睁开眼睛。
耳边传来细微的声响,仿佛有人走动。
脚步声很轻,和展昭有得一拼——但那不是展昭,那家伙不会没事找事地在自己床边走来走去……
有贼么……
该死,居然偷到他的头上来了……
包炯一番烦闷,只觉得头脑更昏沉了几分,眼皮也睁不开。
还真是虎落平阳被……呃,龙困浅滩遭虾戏……
睁开眼……
睁开眼啊……
“这家伙……就是开封府大名鼎鼎的走狗?”
作者有话要说:欢乐奔跑走。
剧透这种事,我是不做的……不过你们倒是可以推测一下。
第六十四章
白玉堂很郁闷。
相当郁闷。
想他堂堂大好男儿,家中有屋有田有兄弟,一身武功行走江湖未尝一败,江湖上谁提起“白玉堂”三个字的时候不得竖起大拇指尊称一声白五爷?
之前他对“南侠”展昭确有耳闻,但那仅仅是耳闻的程度,以他的心性,不会为了别人给那人的一堆溢美之词就去找他麻烦——可自从那南侠展昭入了朝廷封了御前四品带刀侍卫,还被皇帝赠了个“御猫”名号之后,江湖中人再提起“陷空岛五义”时,语气就总有那么几分微妙。
老鼠和猫之间的关系连三岁娃娃都清楚,江湖上不是没有人自称什么猫什么蛇什么猫头鹰,但这些外号的拥有者没一个如展昭般有名且有实力,听了一遍又一遍“御猫”的名号,白玉堂终于忍不住要去开封府讨教讨教。
他的行动首先就被自己那四个哥哥劝阻,毕竟只为了一个外号就跑去挑衅开封府实在是不智之举。姑且不说开封府包大人乃是世人称道的清官,挑衅他本就是出师无名,与朝廷作对本身就是非常冒失的事情——江湖中人骂贪官的不少,可真有胆子去摘了贪官项上人头的有几个?
但白玉堂是什么性子?越劝越劝不住,到最后蒋平眼看再拦下去白玉堂很可能直接硬是闯去开封府,只好给白玉堂提了一个要求——到了开封府不要马上去找人,先在城里思考三天,顺便摸摸开封府的底子。
白玉堂依言照做,第一天到了开封府之后便白日深居简出,夜里再去开封府中试探——他倒不知道因为自己那过于拉风的在黑夜中也无比闪亮的打扮给自己惹来了一个“开封白衣女鬼”的名号,但两日打探下来他也渐渐淡了与展昭相斗的想法——毕竟展昭名声极好,在开封府内几乎是人人称道,但事情坏就坏在第三日白玉堂听了一场书。
当然,在开封听书那是极为正常的事情,开封说书人的嘴皮天下皆知,编故事的能力更是佼佼,白玉堂第一日第二日都在君子言茶馆听书,听的是正受欢迎的天狗星传奇,除了感慨一下开封说书人果然能把死人说活活人说死之外倒也无甚感受,但问题就出在第三日君子言茶馆满员,白玉堂换了个茶馆。
而那个茶馆的说书人,主打段子乃是——御猫斗五鼠。
白玉堂怎么目瞪口呆怒火中烧地听完全场姑且不论,反正第三天晚上,他就拎着画影剑进了开封府,找那展昭把话说个明白。
结果,第一晚的比武因为外人插进来而不得不中止,白玉堂也明白了展昭到底有多少本事,自觉如果两人不拿出真实力相拼很难决出个高下。
但如果要如此一战,开封府明显不是个合适的地方,无关人等着实多了点。思来想去,还是只有让展昭和他换个地方打斗才好。
问题难就难在这个“换个地方”,他找上门来展昭迎战尚有些勉强,邀他出外一战?似乎更难了些……
于是,趁着展昭陪同包拯上朝去,白玉堂又一次进了开封府。
开封府是个有名的清水穷衙门,私库甚至无人看管——毕竟名声在外,没几个胆大包天的小贼会打开封府的主意。只是那里面的钱实在不能让白玉堂动心——看那可怜巴巴的样子,他甚至差点摸出钱袋往里面丢几个。
转了一圈儿,白玉堂找到了一样东西有让展昭找来的价值——那柄圣上钦赐的尚方宝剑。
拜那处处皆是的开封说书人所赐,白玉堂也知道尚方宝剑代表着无上的信任也代表着麻烦,寻常官员哪个得了尚方宝剑不是专门寻个屋子供起来每日上香的?也就是开封府才会把它随随便便拿块黄布一罩,穷酸的连白玉堂的画影都不如……
拿了尚方宝剑,白玉堂开始找展昭的房间——怎么说也得让那猫儿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拿走了宝剑才是,不能当面说,留书一封也是自然。
但问题就在于,开封府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住的房间有两间,而白玉堂恰好走错了……
进屋之后见屋内有人,白玉堂微微一愣,待到看清对方长相再打量了一下屋内,白玉堂就大概猜清了这人是谁——开封府另一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包炯。
之前听“天狗星传奇”听得耳熟,白玉堂不禁也好奇起这个号称是星宿下凡的家伙,凑近了打量。
“这家伙……就是开封府大名鼎鼎的走狗?”
虽然说天狗星之名可能更好听些,但是“开封府座下走狗”实在是让人如雷贯耳到会默默捶桌的地步,以至于白玉堂第一个想起的还是这个。
眼前人双目紧闭却是眼皮微跳,显然睡得并不安稳,额上有汗滑落面色通红,明显的病态。
“本来还打算和这‘天上星宿’过过招呢……算了,看你病成这样,五爷也就不欺负你了。”嘴角轻轻一勾,白玉堂准备走人。
但下一秒,包炯忽然睁开了眼。
被那双忽然睁开的眼睛稍微吓了下,白玉堂打算快点闪人——据说那天狗星是残废了也能爬起来找到他那主子的?那这家伙病了好像也一样……
“……华琅?”嘴唇微微颤了颤,包炯开口。
“你叫谁?”
“……华琅……”
“你认错人了吧?”白玉堂歪了歪头,抬手在包炯眼前晃晃,“看清楚点。”
“……华琅,”包炯非但没有纠正的意思,反而沉下了脸,右手从被子里面抽出,一把抓住了白玉堂手腕。
白玉堂本不在意,试着挣了挣才发现包炯手劲比他想象中大了太多,不由皱眉开口道:“喂!看清楚点,我不是你说的那个什么……”
包炯完全没理睬他,只是死死抓着他的手,白玉堂挣了几下,换来的却是他眉毛一皱,然后……
手上先是一松劲,趁着白玉堂大意收力时手上加力,千钧果赠他的千钧之力即便是打了折扣仍旧不俗,白玉堂绝对是个高手,却仍然抗不住包炯力道,被他一把扯到了床上……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一更。
于是我觉得其实线索给了很多了……
第六十五章
白玉堂的郁闷在此刻达到了最高峰——行走江湖时他什么没见过?的确是知道世上有那么些品味古怪的人,因为那张好看的脸被那些人骚扰也不是一次两次,但是没有哪一次是直接被人拖上了床!
而且另外一件让人郁闷的事情是,那个家伙不但力气大而且显然很有抓人的经验,白玉堂还没来得及挣扎,就发现自己已经被人死死压在了身下。
“别逃……”包炯声音虽然微弱却还清晰。
“去你的别逃!”白玉堂恨得咬牙,但是包炯的技术可是在常年抓贼的时候磨练出来的,再加上那身力气……挣扎起来绝对不是一般的难。白玉堂试着挣动,反而让人压得更紧。
“华琅,别逃了……”包炯依旧没清醒过来认识到自己误抓了——其实在某种意义上,算是抓了个正好——到开封府盗剑的人,口中依旧在轻声喃喃着,漆黑双眼中一片朦胧,“跟我走……”
白玉堂挣了半天,总算抽出一条胳膊来,当即并了两指冲包炯背上用力一点——可惜包炯已经习惯了天天穿着防弹衣,这一指下去包炯只是微微皱了皱眉,手上力道却不见松。
“这家伙……什么来头?”白玉堂清楚自己刚才那一指的力道至少能点到一头牛,眼下对包炯居然无效?
明白再这么纠缠下去若是展昭和包拯回来了事情就麻烦了,白玉堂也不再犹豫,并指如刀,冲着包炯颈后狠狠一敲!
颈后剧痛传来,包炯终于清醒了些,望着白玉堂微微蹙眉:“你……”
又是一掌,包炯终于支撑不住,晕了过去。
包炯晕过去之后白玉堂才总算挣扎了出来,可已是一身的狼狈,原本纤尘不染的白衣在刚才的纠缠之中几乎变成了一团乱,大失他“锦毛鼠”的形象。
白玉堂气得咬牙,但眼下包炯已然昏迷,再做些什么有胜之不武的嫌疑,但若是不做什么,白玉堂又觉得心里不爽。
“嗯?这是什么?”
方才一番纠缠,衣衫凌乱的不仅仅是白玉堂,也是包炯,此刻他原本系得好好的衣服已经敞开,露出了颈上东西。
原本套着夜明珠的小小皮套早已脱落,颈上夜明珠光华灼灼,照亮了那根红绳上系着的其他东西。
一块琉璃。
琉璃此物烧至极难,一模一品,自古便是宫廷用品,出现在一个区区御前四品带刀侍卫身上确实是怪事一桩。
但吸引白玉堂的并不是那块琉璃的存在,什么规矩法章对锦毛鼠来说什么什么也不是,吸引他的,是那块琉璃的样子。
那琉璃形状是一只蹲在那里挥舞爪子的小鼠,,通体纯白,唯鼠头处一抹灿红,仿佛顶了朵艳丽花儿。琉璃色泽本是极难控制,烧出如此形状,除了烧制之人的精心准备,还需要那玄妙无比的运气。
“漂亮。”白玉堂由衷赞道。
眼珠微微一转,白玉堂唇角挑起一抹浅笑。
“不错、不错……这个,就当你给五爷的赔罪吧。”
“……刚才发生什么事了?”包炯睁开眼,只觉得颈后酸痛,不过全身上下感觉倒是好了不少,还算舒服。
他只记得自己方才似乎做了个古怪的梦……
病中之人本就头脑混沌,更何况包炯还让人刺激了,头脑更混沌?晕晕乎乎半天,包炯也想不出个所以然了,只能归类为自己方才确实是做梦了,做了什么记不清楚。
缓缓撑起身体,包炯眨了眨眼,让自己清醒些。
习惯性摸了下胸口,手上却没传来熟悉的触感,包炯脸色顿时一变,低头望向胸口。
脖子上系的红绳上,琉璃坠子已然不见,仅余夜明珠一颗,在那儿有些孤单地飘来荡去。
“我的坠子……”
包炯尚还不及思索是怎么回事,那边门已经被人推开:“小包大人!不好了!出事了!”
“什么事?”包炯愣了愣,随即跳下床,把衣服随手扯来披在身上。
“大人的尚方宝剑……不见了!”冲进门来的人慌张道。
“什么?”
赶到包拯房间,看着那边眉毛紧锁的自家祖宗,包炯只觉得自己头疼加剧了。
尚方宝剑乃是皇帝所赐,丢失那是大不敬!欺君之罪的帽子盖下来,再加上几个政敌的煽风点火……
揉了揉太阳穴,包炯咬牙开口:“谁干的?”
“……应该是那锦毛鼠白玉堂。”一旁展昭苦笑开口道,“他留书一封,言明是自己拿了尚方宝剑,让我去陷空岛取。”
包炯立刻怒视展昭——招惹人上门来不算什么,可是居然让那个招惹来的人去找了自家祖宗的麻烦?
而一想到那个“锦毛鼠白玉堂”,包炯就忍不住觉得头疼——如果是别人还好些,为什么是他……
“大人,此事乃是因属下所起,也应由属下解决,”展昭对着包拯抱拳道,“我现在便出发去那陷空岛。”
“你一人前去,会不会……”包拯担忧道。
“那锦毛鼠白玉堂虽行事不羁,但为人光明磊落,定不会以阴招伤人。”展昭说道,“只要属下前去,他定会奉还尚方宝剑。”
“……我和他一起去。”一旁沉默的包炯忽然开口道。
“明庭……你的病不是还没……”
“……已经不碍了。”包炯微微垂首,“而且那白玉堂也窃去了属下一样重要东西。”
“是什么?”
“……”包炯垂首不语,过了片刻才说道:“……我一直带着的东西。”
包拯微微颔首,他也知道包炯记不得从前事,一直带着的东西对他想必很重要,可再一看那边包炯脸上未退的红潮,他实在不能放心:“可是你的身体……”
“属下撑得住。”区区感冒而已,包炯还不觉得自己会被感冒战胜。
不管是尚方宝剑还是他的琉璃坠子,包炯都不放心完全交给展昭去拿回来。
“那……好吧。”包拯微微颔首,“一定小心,千万莫要勉强。”
作者有话要说:床上可以干的事情很多……
欢快蹦跶走。
第六十六章
包炯与展昭离了开封一路南行,两人日夜兼程,到了第五日,终于入了秀州,到了松江。
陷空岛在这松江也算是赫赫有名,哪怕是幼童也知道附近有个陷空岛,岛上有个陷空岛五义,个个都是义薄云天的好汉子,优点多多缺点几乎没有……
“这世道……”包炯听了几耳朵,扯扯嘴角不知怎么形容自己心中感受。
“你还好吧?”展昭勒停了马,拨转马身看着他后方的包炯。
连着几日快马奔波日夜兼程本就是让人难以承受的,更何况他还是一个病人?
“没事。”包炯摇了摇头,说道。
“眼下已经到了松江府,不如先休息一下?”展昭看着包炯脸上病态红潮,皱眉道。
“……不了,尚方宝剑要紧。”包炯继续摇头——多一天就多一分危险,天知道那个皇帝会不会心血来潮想看看自家祖宗的剑,又天知道会不会有人得知了这个消息,来找自家祖宗麻烦?
无奈苦笑了一下,展昭又开口道:“你是没事,在下却有些撑不住了。”
清楚若说别的包炯绝无可能松口,展昭只能如此道。
“……那随你。”抿了抿唇,包炯终于点头。
找了家客栈住下,包炯进了房间就直接趴在了床上。
晚餐他是不打算吃了,估计吃了也得吐出来——这几天他就没怎么正常吃过东西,烧得厉害了也就不觉得饿了……包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撑下了那五日的马上生活,只能感慨果然自己很符合警察的一条标准——铜头铁臂金刚胃。
“算了……先睡吧。”
明白如果再不休息那连真正的变形金刚可能都得出事,包炯苦笑了下,拉过一边被子卷在身上。
记得公孙先生似乎叮嘱要吃药来着?
行囊放在那边,包炯实在懒得下床,便安慰自己“一次不吃不算什么”,闭了眼休息。
第二天清醒过来,包炯自觉脑袋舒服多了,至少不再无时无刻不让他觉得自己命不久矣。
“昨晚睡得可好?”
“还成——不过你看起来似乎睡得不怎么样。”包炯弯了弯唇,说道。
展昭淡淡一笑,并不多说什么:“现在就去陷空岛?”
“当然。”
与此同时,陷空岛上——
“五弟啊,你可真是我的好五弟!”陷空岛大岛主卢方自白玉堂回来之后长吁短叹的次数赶得上之前一年,而被长吁短叹的那人——陷空岛五岛主白玉堂却只是掏了掏耳朵,把头扭到了一边。
这倒也不能怪他,卢方苦口婆心却不善言辞,白玉堂自认识他以后已经把那套道理翻来覆去听到满耳茧子,与其继续洗耳恭听还不如当那是耳旁风。
“五弟啊,你这次闯下这么大的祸……”
“这次的事情是我一人做下,自然是我一人来当!”白玉堂一挑眉,“必不会连累几位哥哥。”
“你说是不连累,可你若是有事,我们怎能袖手旁观?”徐庆瞪了白玉堂一眼,“你倒好,不与我们商量便偷了那尚方宝剑来——那是你能随便动的东西么?”
“……如果不拿了这个,那臭猫怎么会跟来?”白玉堂小声咕哝道。
“可是万一那开封府找了官兵来,你又怎的?”韩彰皱眉道,“陷空岛上可不止我们兄弟五个!”
白玉堂也略有那么一点心虚,垂了头不说话。
“倒也不必太担心,”五兄弟中的智囊蒋平原本一直沉默着,这时忽然开口,“展昭侠名在外,五弟这次虽是莽撞了些,但并不是不可收拾。等他来了岛上你们比过之后我们四个出面,向他道个歉赔个不是,想他也不会追究什么——毕竟,丢了尚方宝剑可是大罪,开封府那边也不可能立刻张扬开来。”
“……凭什么还要赔罪啊……”白玉堂嘟囔道。
“若是你还为我们这四张脸考虑,就想想怎么才能赢那御猫展昭!”蒋平没好气道,“若是你赢了,我们面上也能好看些!”
这边陷空岛愁云密布,那边开封府的御前侍卫寻剑组合也不怎么乐观。
“唔……”包炯坐在晃晃悠悠的小船上,眉毛紧锁。
他平时也不会晕船,但是现在身体本来就不舒服,在船上这么一晃荡就更难受了,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有时更干脆是一阵一阵的抽痛。
“没事吧?”看那边包炯简直是摇摇欲坠,展昭担忧道。
“……没事。”包炯在船边上撑了撑,眨了眨眼,让自己清醒些。
“两位客官别担心,这湖虽宽却不起波浪,我们这儿的渔家儿女都是自小在水里泡大的,还真没听说哪个小子淹死过。”船家笑着宽慰两人道。
“无所谓,就算船翻了我也会游泳。”包炯淡淡道,说话的时候顺便扫了一眼那边展昭,忽然想起了什么,开口问道:“展大人可会水?”
展昭报之以苦笑:“不会。”
“……你不会游泳?”包炯一愣。
他本以为展昭这人什么都会呢……想不到除了生孩子之外他还有不会的?
不过这么一想,“御猫”外号倒是半点问题都没有了——猫儿不都怕水么?包炯目前所见的猫里面只有他家警长不但不怕水还颇爱洗澡,想不到皇帝随口封的外号居然这么准……
“小时候曾不慎落入过水中……”展昭难得尴尬道。
“放心,你要是掉下去我就负责把你捞上来。”包炯一扯嘴角,忽然觉得这小船晃得一点都不难受了——他甚至还颇为恶劣的希望能晃得更厉害点……
毕竟……
御猫展昭脸上发青的样子,他还没见过呢。
陷空岛上。
“岛主!来了,来了!”
“哦?”卢方猛地站了起来,脸上满是欣喜——早一日交还尚方宝剑他们便早一日无事,卢方这几天心心念念着开封府的人快些来,简直是望眼欲穿。
“来了几个?”白玉堂站起身,问道。
“两个,都是寻常打扮,看不清身份,但是有一个应该是南侠展大侠……”陷空岛上“御猫”二字是禁忌,“南侠”可不是。
“……另一个,莫非是……”眉毛皱了皱,白玉堂嘀咕了句,“算了,待我出去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宋朝地图现在还很详细真是太好了……TAT,别的不说,光“陷空岛到开封府的距离”就得差多少……我对自己的设定偏执绝望了!
本日第三更……欢乐蹦。
第六十七章
包炯终于又见到了白玉堂。
传说中的白玉堂是个什么样子包炯自然没法知道,但是眼前这个给包炯的第一印象是——“招人”。
一张精致漂亮的脸,一双天生桃花的眼。
整个人什么都不用做,单单是站在那儿都会让人有一种强烈的接近冲动。
当然,这种冲动偶尔会转变成另一个,那就是给那家伙脸上狠狠来上几耳光的冲动——“让你丫长这么一张招惹女人的脸!吃着碗里的还必然占着锅里的可能连没熟的都要下手!”
简而言之,就是男性的嫉妒心理。
无数错综复杂的感情在包炯心里翻滚,肚子里苦笑了下,包炯面上却不动声色。
第一次见面时的惊讶早已不复存在,此刻清醒多了的脑子清楚告诉包炯一件事——眼前这人,只是一个恰好长得相似的路人而已。
……与他无关。
“展猫儿,要尚方宝剑可以,拿出全部实力来与我一战再说!”画影出鞘,锐利尖端直指着展昭胸膛,白玉堂掷地有声道。
“……你要找他什么麻烦,随便……”包炯想了想又补上半句,“不过别伤了性命便是。”
不然回去他跟祖宗不好交待,毕竟是自己拎着猫儿一块出来的……
“不过尚方宝剑是我家大人的东西,我希望你能主动交还——自首情节可以减免刑责。”
白玉堂双眼微眯,看着包炯,脸上表情显然不是会投案自首的样子:“我与那猫儿说话,与你何干?”
“他是展昭,我是官差——你自开封府盗走尚方宝剑和我的坠子,我是来拿你归案的。”
包炯一句话效果极佳,除白玉堂之外四鼠脸色俱变,就连一旁展昭也皱起了眉毛——包炯莫不是真烧糊涂了?居然这么硬梆梆说话?
“尚方宝剑我本来就没兴趣,区区一把破剑罢了,若不是要拿来做诱猫的饵送我我也不会要,至于你那坠子……”说到这儿白玉堂面色微变,声音也滞了滞,少顷之后才开口道:“我不还又如何?”
“五弟你……”卢方见白玉堂如此说话不由大奇,白玉堂虽行事不羁但向来是光明磊落得很,怎么会无故拿人东西?
白玉堂本身也是郁闷,他自觉自己拿了那坠子只是讨个赔偿,但是他能说他是被个男人……呃,“轻薄”了么?
想想自己要说这个,他便是一身的冷汗,当下决定死也不说。
包炯沉了脸色,还不等他开口,一旁展昭已经说话了:“我与你比试两场,以那两样东西为注,如何?”
“展昭……尚方宝剑姑且不说,那坠子与你无关,是我自己的事情。”包炯皱眉截下了展昭的话。
“那也简单,你们两个各陪我打一场,赢了东西拿去,输了……”白玉堂想了想,挑眉道:“尚方宝剑还你无妨,但那坠子可就归我了。”
“凭什么?”包炯侧了侧头,一脸不解,“那本来是我的东西,拿回来乃是天经地义,为何还要打这一场?”
展昭叹了口气——事实证明包炯现在八成是真的烧糊涂了……否则他断然不会把话说得这么僵。
不动声色的靠过去,在包炯颈后一敲,把往前倒下去的人抱住试了试体温,展昭苦笑了下,对着一旁卢方道:“卢岛主,可否借个地方让我这位兄弟休息一下?他这几日……撑得很苦。”
“啊,那当然可以。”卢方也看出包炯样子不正常,立刻点头道,“陷空岛地方不大,客房倒是不缺的。”
包炯只觉得头疼。
他现在唯一的感觉就是有人一直试图把一根钉子钉到他脑袋里面,但是又因为钉偏了觉得不满意再钉,如此反复。
直到他醒过来,然后……看见了一个女人。
二三十岁的年纪,头发挽成了嫁作人妇之后的发髻,一身衣服却又带着闺中少女的俏丽。
“……你是谁?”包炯抬手按了按头,轻声问道。
“你可知你现在情况如何?”那女人不答反问道。
“不知道。”
“你们开封府就是这么用人的?把你当了什么?就算是牲口也得休息休息吧?你多少天没好好休息了?”那女人皱了皱眉,一连串的问号之后从一旁端了碗药过来,“先把药喝了再静养——要不是你身体好,伤寒一直拖下去也是能死人的!”
包炯无力反抗,只能咬牙感慨怎么他见过的女人老是喜欢给人灌药——韩琼兰是,眼前这个也差不多……
看包炯把药喝下去了,女人满意点头,“那御猫和我家老五正在那边比斗,你且在这儿休息,等着结果出来了我再来告诉你,可好?”
“……多谢。”人家再怎么说也是为了自己好,若是再说什么实在是不识抬举……包炯点了点头,依命行事。
“唉,你说我家老五也真是,不就是个‘御猫’名号么?有什么呢?”女人坐在那里叹了声,对白玉堂所做之事显然是不赞成得很。
“天知道……”
“不过你也别担心,那怕你们不来,老四也准备想办法把那尚方宝剑还回去的——包大人的清名天下皆知,和这样的好官为敌,实在是不符陷空岛五义的名头。”
“……多谢。”包炯嘴角微微扬了扬——别人称赞包拯,他与有荣焉。
“不过,那坠子是怎么回事?”
“……那是我的。”
“那为何在老五手上?”女人显然十分好奇,“老五拿了那坠子回来,当家的没注意到,可是我却看见了,还当是哪个姑娘送他的礼物——原来是你的东西?”
“真抱歉,在下不是姑娘……”包炯咧了咧嘴,觉得自己连苦笑的力气都没了。
他比任何人都想知道白玉堂为什么莫名其妙的摸走他的坠子——只是因为喜欢?可他是那种强取豪夺的人么……
“算了,我还是不吵你了,好好休息……”看包炯神色疲惫,知道自己掺在药里的宁神药物发挥了效果,女人微微一笑,准备出门。
“着火了!”
“快!快救火!”
耳边忽然嘈杂之声大作,包炯顿时睁开了眼。
“出什么事了?”
“我也不知道……”
“……我去看看。”包炯随手在一边水盆中撩了些水在脸上,让自己清醒了些,不再像刚才一般混沌糊涂。
“你的身体……”
“……不碍事,我好多了。”扶着门框回头给了那边女人一个笑容,深吸一口气,包炯走出房门。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一更。
第六十八章
事实证明“比武一场之后拿回尚方宝剑然后回开封府”的日程设定注定是要被人搅成一团糟糕的,看着眼前的“废墟”,包炯觉得自己已经连头疼的力气都没了。
“船坞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谁干的?”一旁徐庆的大嗓门震的人微微头疼,但也间接说明了眼前景象究竟惨成了什么样子。
陷空岛并不算多么大的一个岛,船坞也不过就是一个,眼下已经被人放火烧成了一堆废墟。那把火烧的极狠,好好的船愣是烧得连个形状都看不出来。
不像是一般情况下烧出来的效果……船只都有防火处理,能烧成这样至少的往上泼不少油。
包炯一边勘查现场一边在心里说道。
“怎么会这样?”陆续赶来的人看了眼前景象都不由愣住——陷空岛是湖中孤岛,想要去陆地上只能通过船只来往,眼下船坞被毁船只被烧,他们等于是被困在了岛上。
“不管是谁做下的事情,那人定是个心狠手辣之辈!”去四处查看了的蒋平走了过来,双眉紧锁,“我查看过了……不仅仅是船坞被烧,连这里的工人都……想必是为了灭口。”
“不要让我知道是谁干的!”卢方怒吼道。他与这些船工感情都很好,眼下发现船只被烧船工被杀,愤怒之情可想而知。
“尚方宝剑怎么样了?”包炯脑子一转立刻想到了问题症结在哪儿——想也知道烧船之人的目标并不是将他们困在岛上,陷空岛上绿化做得不错,大树处处可见,想要砍几棵树做成木筏也不需要多长的时间,真正赶着时间的……是他和展昭两人。
“宝剑无事。”清朗声音传来。
“……你们两个比完了?”包炯看着那边抱剑而立的白玉堂,再看看那边展昭,两人都是身上无伤衣服干净的连点灰尘都没有,看不出输赢,“谁输谁赢?”
“比到一半这边就闹腾开来了,没继续下去。”白玉堂哼了声,很是不怀好意的看着那边展昭,“不过这把剑我一直带在身上就是。”
本来也想过放到陷空岛的藏宝室去,但白玉堂明白自家那些哥哥的脾气,万一真是这么做了搞不好他前脚放进去后脚剑就被拿出去还给那两人,只能自己带着。
现在看来,倒是歪打正着。
“你们也别比了——如果不想让陷空岛五义从此以后多个‘陷害忠良’的名头的话,就把尚方宝剑给我。”包炯按了按太阳穴,说道。
他虽然不知道是谁干了这件事,但是有一点还是能弄明白的——放火之人显然是为了把他们困在岛上,不让他们把尚方宝剑带回去。而当这个消息被那幕后主使之人知道之后,想必等着他祖宗的就是……
“弄丢御赐之物,该当何罪?”——他几乎能想象庞太师撩着朝服义正言辞走来走去的样子了。
即便皇上偏帮、太后护佑,大不敬之罪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遮掩过去的。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在事情爆发之前把尚方宝剑送回去。
“现在没了船,你打算怎么过去?别告诉我说你……”白玉堂微微一愣,扫了眼那边碧波荡漾的水面,问道。
“游过去。”包炯轻描淡写道,“这点距离还不是什么问题。”
“你别逞能,想从陷空岛游到那边岸上可不是嘴上说说就算了的。”白玉堂怎么说也算是水里泡大的,自然对这些事情知根知底。
“哦。”包炯应了声,望向一边展昭:“你不会游泳就在这等着吧,等到船做好再说——尚方宝剑的事情交给我。”
“可是你……”展昭蹙眉,“你的身体……”
“你听不到我的话么?”白玉堂怒道,“尚方宝剑既然是我拿回来的那就让我送回去!不会给你家包青天带来一点麻烦!”
包炯扫了他一眼,平静道:“我不相信你。”
“你!”
“好了,老五你也别吵了,怎么说这也是你闯下的祸。”见这边越说越僵,蒋平出来打圆场,冲着白玉堂说完了又冲着包炯拱手道:“小包大人,在下知道你担心包大人,但我这五弟虽然性子顽劣了些,能耐还是有的,那些人既然想给包大人添麻烦,很可能半道上会设卡子截住你,那时候能多个帮手总比一个人好吧?”
蒋平一番话说得在理,包炯沉默一会儿,点头道:“如果他能保证不添麻烦的话。”
“谁给谁添麻烦还不一定吧?”白玉堂哼了声,把一直抱着的尚方宝剑丢了过去,“拿去,你要的那把破剑。”
接过尚方宝剑查看了一下,包炯点了点头,把剑背到身后,开始活动手脚。
“你真要下水?”展昭担忧道。
“没关系,我会游泳。”包炯语气平常,仿佛他之前练游泳的地方不是游泳池而是眼前的大湖一般。
“可是……”
“放心,如果这家伙支撑不住了我会负责把他送到岸上。”白玉堂哼道。
“拜托白兄了。”展昭一拱手,认真道,“千万小心。”
“……我还不至于差到那个地步。”包炯抿了抿唇,却也没多说什么,自顾自做着准备运动。
再怎么说手枪也是怕水,即便用油纸包了也可能会渗水,包炯摘了身上怕水的东西递给展昭让他帮忙看着,褪了外衣只着贴身衣物,准备运动做完后,吸了口气,包炯跃入水中。
不管怎么说也是秋天,即便是南方,水里也带了难以忽视的凉意。
包炯吸了口气,只觉得自己的头脑此刻分外清醒。
“喂,那边那个,撑不住了千万记得说一声,你白爷爷可是在水里泡大的,绝对带得了你。”那边白玉堂趁着出头换气的功夫,喊道。
“哦。”
“你除了哦还会说什么?”白玉堂怒道。
“坠子还我。”包炯想了想,说道。
白玉堂一口气没换下来,差点呛着。
“你……你……”
“小心点,如果你沉下去了,我可能没法救你。”包炯平静道。
“你白爷爷还能沉下去?!自己小心吧,包小狗!”
作者有话要说:夏天到了,海水浴场开放了呢……
关于耗子同志会不会游泳的问题……望天,剧情需要么……
第六十九章
包炯几乎记不清楚自己是怎么勉强从水里爬到岸上的,上岸的时候他真心觉得人类是陆生动物真是太好了——至少不必天天泡在水里。
“包小狗,你还活着吧?”白玉堂似乎颇喜欢这个称呼,看着那边包炯瘫在地上忍不住又说道。
“……没事。”吸了口气站起身来,晃了晃昏昏涨涨的脑袋,包炯开口道:“走吧,那边客栈有我和展昭的马。”
“等等!你不觉得应该先去换身衣服么?”白玉堂看包炯很有就这么湿着回开封的意思,当即道。
“用不着吧?”包炯奇怪的看着白玉堂。
“……你觉得你这样能行?”
包炯低头看了看自己已经湿透了的里衣,点了点头:“可以啊。”
“……”白玉堂觉得自己的忍耐底限又一次被考验了,“去换衣服!别告诉我说开封府能这么上街!”
“又没光着……”包炯嘀咕了句,也觉得湿乎乎的衣服贴在皮肤上很难受,倒也不再坚持。
等回到客栈包炯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他们的马不见了。
“客官,真对不住,那马厩本来的是关得好好的,不知道怎么得居然被小贼弄开了……”掌柜的点头哈腰,一脸惶恐。
包炯按住太阳穴揉了揉,开始佩服那些人的周密——马匹在南方比在北方更难找,也不知道找匹马要多花多少时间。
“哼哼……”
“……有事么?”包炯回头看着后面那个双手环胸一副嚣张样子的家伙。
“谢谢我吧,若不是我跟你来了,光找马就得花你半天功夫。”唇角微扬,白玉堂说道,“在这儿别人找马或许得花上不少时间,你白爷爷我可不必——跟我来吧。”
包炯松了口气——还好,能节约不少时间了……
白玉堂的马和他本人一样有种桀骜不驯的味道,不过这次包炯没花多少时间——默默地对那匹马行了三十秒钟的注目礼之后,那匹马乖乖低头了。
“耶?想不到你驯马有方。”
“……大概是它也知道我很急。”包炯微微一笑,摸了摸马鬃。
借来的马确实不错,至少速度上不是之前那两匹能比得上的,包炯双手死死抓着马缰,腿夹紧了马肚,并咬牙命令着自己千万不能松开——从马上摔下去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包小狗,撑不住了就过来,我带着你。”
“不必。”两人一马速度必然减慢,包炯现在恨不得自己骑着的是飞马,怎么还可能减慢速度?
“……”白玉堂扫了眼一边包炯,哪怕是再怎么迟钝也能注意到,这家伙的病连半点都没好,反而可能更重了……
带着病游了那么远,连休息都不休息一下就直接上马,哪怕是自己都会觉得有点吃不消,更何况……
“喂,到了下个镇子休息一下吧?”白玉堂问道。
“浪费时间。”包炯很快回答道。
“……你想死在路上?”白玉堂一点都不奇怪再这么下去包炯会直接倒毙在路上。
“那总比大人出事来得好。”包炯斩钉截铁道。
“……你信不信我直接放倒你?”白玉堂威胁。
“你可以试试看是谁放倒谁。”包炯扫了他一眼,平静道。
“……开封府的人怎么一个两个都是这德性?”白玉堂气得咬牙,“那只死猫还比你好点!”
“习惯了就好。”包炯点了点头——不错,他难得有一点胜过展昭……嗯,算胜过吧。
“……你到底是吃什么长的?脑子不会转弯么?”白玉堂已经开始怀疑他在跟一个什么东西说话了。
“对了。”包炯没回答他的话,而是换了个话题。
“什么?”
“坠子还我。”
“……”
白玉堂觉得,或许,在包炯倒毙路边之前,他会先被这人气死……
接下来,白玉堂算是开了眼界——什么叫“开封府的速度”。
一路上只换马不休息,吃饭喝水全在马上解决,一天只休息两个时辰——还很有可能因为包炯觉得没必要而缩减。
“包……包小狗,你确定不要再休息下?”
“早点回去大人早点放心。”
“……”白玉堂忽然又想起了那个说书人说的段子。
他一直觉得那是说书人编篡的,可是现在看来……
眼前这家伙,搞不好真是……别的不说,看他眼下这样子,和那个眼瞎耳聋四肢残废也要来找文曲星君的家伙,真是没什么两样……
和白玉堂的旁观不同,包炯自己最清楚自己现在是个什么德性。
头晕,眼花,若不是一直死死咬着嘴唇逼自己清醒,包炯怀疑他会在马上睡过去——或者说,昏过去?
马缰在手上绕了好几圈,勒得太紧,把手指勒得泛了白色,一开始还觉得有点疼,现在基本上也麻木了。
倒不是不想松手,只是包炯担心一松手他就会抓不住马缰了……
还能撑多久?
……至少,撑到回开封府……
“……快到了……”看了眼眼前森林,包炯低声道。
“包小狗你坚持会儿,马上就要到了……”最后两日白玉堂基本不会再和包炯斗嘴皮子,毕竟看包炯那个样子……天知道多说几句话会不会让这人直接栽倒在地上。
包炯没回答,他现在也懒得动口了——能节省一点力气就节省一点力气,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再支撑多久……
耳边忽然传来锐利破空之声,包炯下意识拉紧马缰,身体向后猛地一倒!
一支箭擦着他的胸口飞了过去,射进了那边丛林之中。
“该死,有埋伏!”
“……果然……”包炯吸了口气,刚才的动作惹得他又是一阵头晕眼花,全靠着勒在手上的马缰才把自己身体拉直……
“什么人!出来!”
前一个问题无人回答,后一个要求立刻得到了答复——从两边树林中走出了数个黑衣人。
“……找死。”包炯只恨自己没把手枪带到身上,否则他现在真可能一枪一个给这些家伙“点名”……
“尚方宝剑留下,你们可以走了。”为首之人说道。
“做梦!”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三更。
说到加更……现在的进度已经很快了,不过也许我会写点小番外穿插一下?
看心情吧……
第七十章
“你能够接受吗?”
“什么?”
“你的未来。”
不再光明不再纯粹的世界。
你的双眼将直面丑恶,清澈不再。
你的双手将直触鲜血,干净不再。
能够接受么,那样的未来?
“……呼。”用力吐了口气,包炯站直了身体,克制住自己倒下的冲动。
“包小狗,你还撑得住吧?”
“我没事。”
这些黑衣人……真是见鬼的难缠。
武功没有章法却心狠手辣,背上背着尚方宝剑的包炯是他们的第一目标,下手几乎是冲着筋断骨裂来的。
如果不是包炯自己也是那种“没有章法却心狠手辣”的人,大概会很吃亏。好在他本来受的训练就是“只要能达到对方不管用什么都无所谓”的那种人,击眼袭阴手不留情。
只是……下不了杀手。
包炯咬牙——他的习惯养成太久已经根深蒂固,用枪的时候还好,近身肉搏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杀手。
相比之下白玉堂却干脆得多,画影剑出鞘之后剑剑带血,转眼之间黑衣人已经让他放倒了数个。
该死……
脑子猛地嗡了一声,包炯动作一滞。
一直硬撑着的身体终于快撑不住了,原本流畅的动作也随之慢了下来。
本来就在和包炯缠斗的人见机,立刻一把抓住了包炯背上的尚方宝剑,用力一扯。
“该死……”
开什么玩笑,如果尚方宝剑丢了的话……
那大人不就……
右手死死扯住对方手腕,包炯盯着对方黑布遮掩下唯一露出的地方——那双眼睛。
“松手……”
他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恐惧。
可是他为什么不松手?
他的左手上套着冰丝锐刃爪,锋利无比。
“快松手……”
手上加力,包炯觉得自己已经快将对手的手腕捏碎了。
如果你再不松手的话,我就只能……
脑中混沌再次袭来,包炯咬了咬牙,命令自己不许倒下。
不管怎么样……他绝对要把尚方宝剑送回大人手上……
右手擒着对方手腕,借力撞进对方怀里,左手绕上对方颈项。
“最后一次……松手。”
“不……呃!”
轻轻一抹而已。
艳红的色彩在眼前炸裂开来,模糊了包炯的视线。
多久了呢?
没有在这么近的距离上……接触死亡。
“喂!你没事吧?”
“……没事。”从刚才的恍惚状态回过神来,包炯才注意到不知何时白玉堂已经到了他身边。
而敌人……已经没有站着的了。
赢了么……?
“没事就好,你刚才怎么了?”
“……刚才?”包炯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上血腥味浓得可怕,从手套里抽出手来擦了擦脸上的血,他问道:“什么怎么了?”
“刚才你忽然像变了个人似的,一开始处处留手,结果那个时候你简直是半点情都没留。”白玉堂皱眉道。
“……是么?”包炯的记忆只截止到他杀了那个人为止,之后的事情是一片混沌——他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做的么……
“算了,这些人也是活该——不过他们也真是难缠,不死不休。”收剑入鞘,白玉堂说道。
“……哦。”包炯点了点头,声音平静到近乎死板。
“怎么了?包小狗,看你的样子……”
“……我没事。”
一阵晕眩袭来。
包炯站立不稳,险些摔倒在地,全靠着撑了一下一边的树才勉强站住了。
“喂!包小狗你……”
“……白玉堂。”摇摇头让自己清醒些,包炯望着那边的白玉堂开口了。
“什么?”
“你带着尚方宝剑回开封府吧。”
“那你怎么办?”
“我们的马惊了,我又不像你会轻功。”包炯轻轻扯了扯嘴角,想挤出个笑容来,“你一个人比带上我快多了。”
“可是……”
白玉堂上下打量着包炯——脸上泛起的红潮比起沾在脸上不知是谁的血颜色浅不了多少,嘴唇却是完全泛白,身上血迹斑斑身形摇摇欲坠……
如果他走了,把这家伙一个人放在这里……
白玉堂觉得如果自己真这么做,等着就可以直接来给包炯收尸了。再怎么号称天官下凡星宿转世,眼前这家伙,也不过是个人而已。
“我撑得住——如果大人因为没能按时把尚方宝剑送回去出了什么事,我才会死不瞑目。”终于把笑容完美地扯了出来,包炯把手中尚方宝剑递了过去,“拿着。”
“……”白玉堂看着他,没有动。
“送回开封府再回来找我——放心,我命很硬,那些说书的不都说我是什么天狗星么?”包炯试图缓和一下硬邦邦的气氛。
“你是个人!”咬牙丢出这么一句,接过尚方宝剑,白玉堂脸上颜色变了几变,最后还是点头道:“行!你在这儿等着,我把这把麻烦破剑送回去之后立刻来找你!”
“嗯,好。啊,对了。”点了点头,包炯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又开了口。
“什么事?”
“我的坠子……”
白玉堂几乎快要仰天长啸了——他行走江湖十几年,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撞见这么一个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打他一顿却又完全下不了手的家伙!
“拿去!”白玉堂扯出琉璃坠子,原本想狠狠丢过去,但考虑一下手上这玩意儿很脆对方又是一个病人,手上力道缓了缓,让那坠子成功落到包炯摊开的手掌中。
“……谢了。”右手攥成拳,感受着掌心传来的冰凉感觉。包炯低声道。
“……在这儿好好待着!别乱跑!”
“好……”
眼看白玉堂远去,包炯终于不用再勉强撑着,身体软软躺到了地上。
身下是泥土和青草的感觉必然不怎么好,可现在他也没得挑。
头疼,浑身也酸疼,脑子仿佛被人狠狠搅拌过,混沌的和一锅煮糊了的粥没什么区别。
只有右手手心处传来的冰凉,让包炯的神智有了最后一分清醒。
“抱歉……不是不能给你,只是……”
“如果我要死的话,这个,一定要带在身边才行呢……”
他的意识,逐渐沉入了无底的黑暗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一更。
唔,如果要更新番外的话,是不算在每日三更之内的,只是单纯表达一下在下的好心情而已~
第七十一章
“包炯!”
其实公安大学和一般大学没有多大区别,除了女生少男生多(拜隔壁师范所赐,还没有酿成“未来人民警察牺牲大学美好恋爱时光”的悲剧)之外,照样有啰嗦的导员,严肃的舍管(因为太铁面而且管的都是未来警察所以被赐以外号“督察”),球场上飞扬的青春,球场下热火朝天的群架……
包炯笑嘻嘻的冲着那边被他放翻在地上比他高了一个头的敌队中锋比了一个拇指向下的动作,然后又抬手和身边搭档一击掌,这才转头看着那边叫他名字的人——看长相应该是个学弟,开口了:“有事儿?”
“‘太爷’找你……”那学弟喘了两口气,才说道。
太爷是他们给学校主讲刑侦的一名教授的尊称,这位教授看不出多大的年纪但是保守估计至少五十多,讲课内容极精彩,是全校唯一一个不点名却能保持高出席率的教授,据说其人年轻时候曾经做过警察,那叫一个威风凛凛声名赫赫,后来伤了退了,也不愿意离开他为之奋斗多年的公安事业,而是转到了这个大学当一名老师。
但几乎没人知道的是,包炯和他并不仅仅是简单的老师学生的关系——包炯的爷爷曾经是太爷的老上级,而包炯的父亲当过太爷的下属,均对太爷有极高的评价,这也导致太爷对包炯总有那么点若有若无的关爱——虽然还没达到能够在考试之前泄题的地步,但是如果包炯看上了教工餐里面的某部分蹭到太爷办公室讨吃的时候,基本上是马到成功的。
不过即便如此,太爷也很少直接找他,要是找他那基本都不是什么好事……
“‘太爷’?”包炯愣了愣,眯了会儿眼睛才点点头说:“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怪了,太爷找他能有什么事呢?最近他也没惹事吧……
包炯想了想,只能确定自己没惹出能惊动太爷的事——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以太爷的标准,他抓两个小毛贼根本不算什么,孤身与几个劫持人质的恐怖分子游斗然后将其制服救出所有人质那大概才能得到他老人家的“红颜”一笑……
“怎么了?”一边的人问道。
“没事儿,太爷找,不知道是有啥事情。”包炯从一边抽过条冰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道。
“有事记得通知我一声。”那人拍拍他的肩膀。
“知道啦,”眼睛一眯笑得露出满口白牙,包炯随手拍了回去——用至少强一倍的力道,“兄弟!”
不管对方“哇靠是兄弟你还下这么重的手,成心报复我刚才盖你的帽对吧”的指控,包炯转过身,向着教师楼走去。
那天阳光灿烂,洒在身上温暖无比。
那个时候的包炯还不知道,这是从现在为止到很久以后,他最后一次,用自己的名字堂堂正正地行走在阳光之下。
“……是梦啊。”
睁开眼,包炯花了好几秒钟的时间才反应过来,他究竟在何时、何地。
千年之前的大宋朝开封府的……嗯?
身下传来的触感柔软而舒适,明显不是普通的地面。
眼睛虽然一时模糊看不清东西,但也能看出头顶上的既不是蓝天也不是层层叠叠的树木,而是……
白色的一团……
闭上一会儿眼睛又睁开,反复数次,包炯才确认——自己在一张床上。
“……怪了,我怎么会在这儿?”
慢慢直起身体,让自己从躺的姿势变成坐,包炯打量着四周。
这间房子不小,看起来不像是一般人家的客房,四处摆放的东西看上去也更像是真正的古物——这点包炯没法断定,毕竟这年头随便捡上一样东西对他来说就算古物。
但问题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而且……
包炯扫了眼自己身上,不禁苦笑——虽然不知道那个把他带来这里的人是什么打算,不过那应该不是个女的。
毕竟……
不会有哪个女人捡了个男人之后无比痛快地把他扒光吧?
他身上衣服基本上是一件没剩,连内衣都无——如果真是个女人,那她也忒豪放了……
在床边找了身大概是别人特意给他预备下的衣服穿上,又在床头找到自己的手套和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的令牌,包炯基本判定对方对他应该没什么恶意——或者更惨,对方对他有恶意却不觉得他有什么威胁。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现在只有一件事情值得庆幸——他不烧了。
“还真是病得莫名其妙,好得莫名其妙……”包炯按了按额头,颇为庆幸——他本来还以为自己真的熬不住了呢。
现在他身体舒服头脑清醒,精力也充沛多了,但是却偏偏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不知道那家伙有没有按时把尚方宝剑送过去……”包炯确定自己一时没事之后便开始担忧起尚方宝剑来,万一尚方宝剑在路上出了什么事,那他……
手攥成拳然后又松开,包炯站起了身。
不管怎么说,在这儿待着不符合他的性格,如果是有人救了自己那么就去道谢然后回开封府,如果有人打算害自己……
反正想杀他的人就没少过,再来一个也不算什么……
出了门,包炯沉默了。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
眼前景象大概也只有他曾经去过的陈州安乐侯府能够与之相提并论,但包炯去安乐侯府一次是晚上一次是去抄家,都没空欣赏,而眼下他算是有空了。
包炯没啥鉴赏能力,更不会欣赏园林,他只能调动一下自己寥寥无几的艺术细胞感受一下然后说——嗯,如果这是个官员的房子,那么他必然贪污受贿了……
扫了眼那边几块太湖石,包炯修正了一下自己的想法——肯定贪污受贿得挺厉害……
正在包炯思考“如何从宋朝官员俸禄推断他们受贿情况并判断按照现代刑法制度该如何判刑”的时候,他的耳边传来一阵脚步声。
包炯循声回头。
然后……愣住了。
“怎么会是你?”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来的这位是谁,大家还是很好猜的……
好吧,那么不好猜一点的——包炯现在在哪儿?
顺带一提,我不觉得这是虐,这只是正常情况而已……
第七十二章
那人居然是庞统。
“怎么会是你?”出乎包炯意料的,看到他庞统并没如以往一般从容不迫,反而是说了和他一样的话,脸上也露出了罕有的惊讶表情。
“这话应该我问你吧?莫非……这儿是你家?”包炯反问道,同时顺便把自己脑中原本拟出的刑期按照“从严从重”的标准加了几年。
“怎么可能,这儿是我家,那我可就算是逾制了。”庞统嘴角一勾,方才的惊讶已经不知去向,又是那副少爷似的死样子,“这儿是襄阳王府。”
“……襄阳王?”包炯愣了愣,眉毛拧起:“那我怎么会在这儿?”
“原来王爷跟我说他捡来的那个身上带着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令牌的人是你?”庞统恍然大悟道,“我就说么,御前侍卫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离京,也就是你和那展昭可能为了那包黑子到处乱跑。”
一句“包黑子”成功让包炯沉下了脸,嘴唇轻轻扯了扯,包炯开口道:“那你又为什么在这儿?京官和王爷……”包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摩着庞统的动机。
“想什么呢?”庞统瞟了他一眼,“襄阳王之前一直奉旨出使大辽,而我又是边疆守将,有些交往也是正常。如今我好不容易回了京城,当然要来拜会一下出使归来的襄阳王——对了,你怎么会倒在开封郊外?”
包炯盯着庞统,不答——包拯在朝中最大的敌人便是此人的老爹,天知道尚方宝剑失窃一事有没有此人在其中搅浑水?更何况他是武将,从边疆带回了不少亲兵,那手上有那么几个黑衣人卫士好像也不难……
结论——此人嫌疑极高!
“话说回来,前几天老爹好像确实提到过什么‘那包黑子死定了’……”庞统漫不经心的一句话成功让包炯竖起耳朵——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昏迷了多久,生病的时候什么感觉都是乱七八糟的一团,搞不好……
他已经……昏迷了很久?
“然后呢?”觉得自己背后冷汗微渗,包炯哑着嗓子道。
“然后……?”直到包炯已经开始练习“以眼杀人”,庞统才慢悠悠开口道:“他退朝回来就躺床上去了,好像又被气着了。诶,发生了什么?”
没回答庞统问题,包炯松了口气,这才觉得脑袋又开始隐隐作痛——看来他的病还没全好。
“你不舒服?”庞统看了他一眼,“王府有不错的郎中,我帮你叫来?”
“……不用了。”揉了揉太阳穴,包炯低声说道。
“怎么不用?包卿也是国之栋梁,若是出事了岂不是我大宋的损失?”
低沉的男子声音插入了两人对话,包炯循声望去。
居然……也能算个熟人。
他在前去八贤王府那天遇到过的那个男人?
他居然是……襄阳王?
“见过王爷。”一旁庞统拱手行礼算是证实了包炯心中的猜测,眼前这人确实是襄阳王赵爵——大宋朝现存的唯二两个王爷之一。他当上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之后此人便出使大辽,一直未曾正式见过。
“见过王爷……”
“免礼,包卿还有病在身,不必全礼。”赵爵笑着给包炯省了麻烦,接着对一边的男人说道:“先生,请你帮忙看看吧。”
站在他身边的男人有着一张极为普通的脸,身上背了个青布包裹,看来就是庞统所说的“不错的郎中”。
“不必……”包炯现在只想快点回开封府——虽然据庞统说似乎是没事了,可不能亲自确定他始终是不敢放心。
“那怎么行?包卿不必客气,沈先生的医术比之宫内御医也差不了太多,想必能药到病除。”
包炯还想推辞,一阵晕眩适时袭来,他险些站立不稳——却是让身边庞统帮忙扶了一下。
“得,都这个样子你就别撑了,老老实实让人治一下吧。”庞统笑道。
“……好吧。”
又回了一开始那房间,包炯老老实实躺回床上,让人帮忙诊脉。
沈大夫的手很凉,摸到包炯手上的时候他险些没把手抽回来——这种触感实在是很像死人。
“之前不过是受了风寒,怎么拖成这个样子?”出乎意料的,面貌平平的男人有一个好嗓子,声音极为清澈悦耳。
“……这个……”包炯讪讪一笑,“出了点事,我没来得及吃药……”
“当初的风寒还好点,可你不仅不休息,还过度劳累,连饭都没好好吃……”
包炯苦笑——果然是中医么。
“好在也不是救不回来。”极为平静地说了这么一句,沈大夫站起身来,“一会儿我让人来送药,记得按时喝。”
“……好。”包炯老老实实点了点头。
看沈大夫出了门,包炯才松了口气,看着顶上天花板发呆。
原本以为全好了,可是刚才又是一阵头晕目眩——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再想想自己非但没有严肃面对感冒病毒大爷还用“不睡觉赶路”“下水”“和人打架”等等方式来表示对感冒病毒大爷的鄙视,估计感冒病毒大爷会变本加厉的折腾他……
好在现在心愿已了……
包炯忽然扯了扯嘴角——这怎么说的和要死了一样?
手往旁边扫了扫,触到了什么冰凉的东西,包炯微微一怔,然后苦笑着把那样东西抓到了手里。
晶莹剔透的琉璃,自己不会发光却能反射出极漂亮的光华。
他还记得自己当初买下这块琉璃时的想法——这么漂亮的东西万一碎了怎么办?拿这玩意儿当护身符,真能保有着谁么?
结果到后来,琉璃一直好好的,和这块琉璃有关系的人倒是都不怎么样。
“……看来还是当个物件好。”把琉璃坠子轻轻握进手心,包炯低声道。
脑袋昏昏沉沉难受得很,包炯皱了皱眉,不再去想乱七八糟的事情,闭了眼睛准备休息一下。
“……不知道那些家伙怎么样了……”睡着之前,包炯有些模糊地想到。
“算了,庞统应该能帮我传个话吧……反正我又没出什么事……”
作者有话要说:庞统没错,可是地点基本上全错……啊哈哈,既不是庞府也不是皇宫哟~
番外·开封府的日常生活
开封府是个好地方,人杰地灵。
在这样地灵的开封府,一群“人杰”正努力过着他们欢乐而愉快的每一天……
之一:挑战篇
自从包炯进了开封府,他就从来没停止过一件事——挑战展昭。
战绩如下:
第一次:
“承让。”展昭含笑抱拳。
“……”包炯悲愤扭头,暗暗决定下次一定要穿着防弹衣过来——点穴这种技能和作弊有什么区别!
第二次:
“承让。”展昭含笑收剑。
“……”包炯悲愤扭头,见鬼的巨阙剑抵在脖子上还怎么可能不认输!
第三次:
“承让。”展昭依旧是含笑收剑。
“……”包炯悲愤扭头。
“实在不行我帮你给他下点毒?”叶亚支招道。
“……我还没这么不择手段。”包炯犹豫片刻,终于无比郁闷地否决了这个十分诱人的提议。
第四次:
“承让。”展昭的笑容始终未改。
“……”包炯悲愤扭头。
“包小狗,你这样赢不了那只死猫的,过来给白爷爷磕个头,我教你几招如何?”白玉堂怂恿道。
“……没兴趣。”包炯磨牙,“我就不信我赢不了!”
当天,包炯罕见地踏足殿前司。
“哟,稀客。”殿前司都指挥使,庞统庞大人一副大爷德性,“如何,有事?”
“跟你要一样东西。”包炯黑着脸道。
“要什么?”庞统歪了歪头,看着包炯,“我这儿可没什么别的地方买不着的东西。”
一番话过后。
“……要按照你的要求,得现做。”
“你以前没用过?”
“我是正常人,”庞统怜悯地看了他一眼,“用不上这种东西。”
包炯狠狠瞪他一眼,鉴于有求于人,倒也没说什么。
第五次:
“……”展昭沉默。
“……包小狗,真有你的!”白玉堂乍舌。
包炯微笑,身上“衣服”在阳光下闪着烁烁银光。
为了对抗展昭手中巨阙剑,包炯倾尽自己一直积蓄的俸禄,购来全身覆盖式铠甲一套。
“……在下认输。”展昭无奈,抱剑笑道。
包炯微笑,转身,哐哐啷啷地走了。
“喂,展猫儿。”
“何事?”
“巨阙剑乃是上古名剑,削金断玉,那副铠甲真能让你束手无策?”
“不会。”
“那你为什么……”
“这次他能找来铠甲,下次或许就是军中床弩,虽然我未必会输,但是这么折腾下去是两败俱伤。”展昭无奈苦笑道,“倒不如我认输一次,省了麻烦。”
“……展猫儿。”
“嗯?”
“我记得之前包小狗好像曾经说过,如果有空可以去提个建议,研究一下厉害的火炮……”
“……”
“……你认输真是太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谨以此番外感谢三位辛苦写长评的同学,顺便证明一下我的好心情和英俊的脸~
开封府的日常生活是一个系列,主要就是写开封动物园的那一群的日常生活,以后还会陆续更新~
第七十三章
房间很暗。
窗帘都被拉死了,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只有包炯眼前的桌子上开了一盏台灯。
台灯的光很亮,映得包炯双眼微微发酸。
眼前的景象很像公安局的预审室——只少了身后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甚至连眼前那个人……都是货真价实的警察。
“说吧,你打算怎么办?”一身便服的男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痞气,一张脸看不出年纪,眼睛很大很亮,勉强算得上英俊。
可惜那原本的英俊被他身上的痞气一带变成了流气,十分英俊看在人眼里至少要被略去五分。坐在桌子上他晃着两条腿,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包炯。
“……打算?”
包炯迟钝地眨了眨眼睛,低声道。
“……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死样子。”眼前男人一眯眼,手在腰间一抄,下一秒,冰冷坚硬的金属已经顶在了包炯头上。
那是枪。
警用□式手枪,比起五四式更小巧,后坐力和噪音少。
但和五四式手枪有一点相同——抵在头上的时候,它们都能一击毙命。
“你违纪了。”
“什么?”
“非工作时间不得佩枪。”包炯平静道,“你同时还违法了。”
“那真不好意思,你爹我是特批的,”男人冷笑了声,枪口依旧抵在自己独子的额头上,“哪怕当年和你娘做出你这个小兔崽子的时候,这支枪也压在我的枕头下面。”
“……哦。”包炯木讷地点了点头,然后慢慢道:“如果我是小兔崽子,那么你是什么?”
眉毛轻轻挑了挑,男人扯了扯嘴角,冷笑道:“不错么,还懂还嘴?看来也不是完全傻了,不错,孺子可教。”
枪口沿着包炯的额头一路向下,划过眉心,划过划过鼻梁,划过喉结。
轻轻伏下身子,让枪口抵在包炯的胸口,男人微笑道:“怎么样,我现在给你一枪,然后就能想办法给你办个伤退,从此颐养天年,你争取早点给你老妈弄个孙子来,给包家传宗接代……”
枪口在包炯的胸口移动着,缓缓抵在了他的左胸:“当然,我现在干掉你,让我们包家绝后了也无妨——恭喜,多少人做不到的‘让包青天断子绝孙’,你完成了。”
包炯依旧沉默。
“……唉!”狠狠叹了口气,男人把枪往空中一甩,翻手接住,插回腰间,“小亮啊……”
他的手放在包炯头上,轻轻抚摸,仿佛——或者说的确是,一个父亲在爱抚着自己的孩子。
“你他妈能不能不要给我这副死样子!”
他的手用力极猛,包炯被他推得往后一仰,险些从椅子上翻下去。
“……抱歉。”缓缓直了身体,包炯低头道。
“……你啊!”
愤愤丢下两个字,男人用力叹了口气。
“我这辈子第一次遇到搞不定的人……居然他妈的是自己的儿子!”
“早知如此……我当年还真不如丁克了。”
他语气苦涩,表情带着浓浓的无奈。
包炯望着眼前的人,那张脸看不出年纪,导致他从小就一直很抵触喊出那个称呼——好在他们本来见面就少,也避免了尴尬。
“……爸……”
“……爸……”
“……你叫我什么?”
睡意因为突然插入的声音被瞬间驱散,包炯下意识一掌冲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猛地挥出,然后觉得自己打到了什么东西。
非常清脆的一声“啪”……
包炯沉默地看着那边的庞统。
庞统沉默地看着包炯。
“……为什么是你?”
在漫长的沉默过后,包炯问道。
“……我来看看你怎么样了。”庞统沉默半晌,说道。
然后……
“咳……在下很像你的父亲?”
“……”在欠打的程度上,很像,“呃……我睡了多久?”
“不久,整整一天而已。”庞统淡淡道。
包炯头疼——难不成是要把之前没睡的那些都睡回来么?总是一天一天的睡……
“沈大夫要你醒了之后就把那边的粥和药喝了,顺便一提,我还要负责监督你。”
包炯一扯嘴角:“我没记错的话您是……”
那个又长又拗口的名字怎么说来着?
“殿前司都指挥使。”
“没错,您身居高位想必贵人事忙,怎么又出现在这儿?”
“前几天我请了假,今天我旬休,至于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庞统长叹一声,“若不是我爹最近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张罗着要找人给我做媒,我也不至于跑到襄阳王府来避难。”
“你还没结婚?”包炯一愣——本以为这种人怎么说也该是家中娇妻美妾满满,想不到他居然还独身?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庞统一挑眉,语气慷慨激昂,饱含爱国之情。
包炯脸抽了抽,试图扭曲出一个正面一点的表情来,结果失败。
说这话的人换成谁包炯都能赞叹下感慨下甚至拜服一下,但问题是说这话的人是庞统……
“……快点把药和粥喝了吧。”庞统面无表情道,“省得凉了。”
包炯依言照做,等着照着做了才觉出自己犯了多么大的一个错误——药苦得能让人舌头完全麻痹,粥甜得能让人原本安分无事的牙齿隐隐作痛,掺在一块儿勉勉强强才咽了下去。
“啊,据沈大夫说,这药味道不算太好,所以做的粥甜了些,想要中和一下。”庞统的声音适时响起。
“……”这能叫“不算太好”“甜了些”么?包炯怀疑自己的味蕾已经被杀死了一大片。
灌了几碗水下去让舌头恢复正常,包炯试着活动了一下——身体已经正常多了,至少不再随便动一动就头疼头晕,脑子也不再拒绝思考。
“也不知道我睡了多久……对了,你有帮我告诉府里的人我在这儿么?”包炯随口问道。
“怎么可能?”庞统的话却大出他的所料,“这几日我几乎就没出过襄阳王府。”
“……诶?”包炯顿时觉得事情不妙——那他岂不是失踪了好几天?那……
不过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吧?毕竟这里是……
就算有人担心他,也总不至于来找襄阳王府的麻烦……
事实证明,包炯实在是太天真了点。
就在他觉得自己最好立刻回开封府的时候,外面已经传来了一阵喧哗……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一更。
第七十四章
包炯觉得自己又开始头疼了,而且还愈演愈烈。
他眼前的景象已经严重考验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以至于他的每一个脑细胞哀嚎“这究竟是在搞什么!”。
“……这究竟是在搞什么……”看着眼前断壁残垣,包炯咬牙道。
“包炯。”一旁庞统忽然开口。
“嗯?”
“你介不介意我把你送到大辽去?如果把你关在辽国皇宫里面,想必皇宫被破指日可待。”庞统一脸的认真。
“……”
事实上包炯是很无辜的,之所以现在襄阳王府的样子如此凄惨,是多方面原因共同导致的。
话说当日白玉堂赶到开封府,送还尚方宝剑,总算解了开封府的燃眉之急。
但是当他赶回森林的时候,才发现包炯已经不在此处。四处打探没有消息,这时展昭以及留在陷空岛的四鼠也已经赶到,六个人分头行动,终于打探出了一点消息——之前曾有人看到过一辆马车自森林中穿出,进了开封府。
再到开封府打探,得知马车停在了襄阳王府。
然后再到王府……就是这儿出了问题。
襄阳王府的人大多是襄阳王自辽国带回来的亲兵,宋辽关系不睦,他们在辽国也大都是小心翼翼,回国之后总算能松口气了,不免矫枉过正,见有人跑来问话而且态度不佳(悲剧之一就是,当时跑去问话的人不是展昭,而是连那里居然是襄阳王府都不知道的白玉堂),自然语气更冲的直接顶了回去。
之后展昭再去问,非但没什么好结果反而还让人怀疑他们有什么不轨之心,导致当晚襄阳王府戒备加强,再加上此时庞统也在,他的亲兵也顺便帮忙护卫了一下,当晚展昭与白玉堂夜探襄阳王府,无果——襄阳王府本就占地不小,房间也多,包炯所在那间位置也偏僻,最终还是没找到人,却因为王府过于严密的护卫而使白玉堂认定了襄阳王心怀不轨,如果他们再不进去很可能找回来的就是个死包炯……
偏偏那几日襄阳王不曾上朝,导致包拯想找机会询问一下都成了不可能。
忍了几日,白玉堂终于忍不下去,决定与兄弟一起硬闯襄阳王府。展昭劝阻无果,只得一同前来,结果……
“……”包炯默默注视着那边六人,嘴角抽来抽去死活说不出半句话来。
“包小狗!你没事?”如此有特色的称呼想也知道是白玉堂。
“我没事……”但是你们八成要有事了。
擅闯王府、还把襄阳王府搞成这么个德性,襄阳王要是不干点什么,那也太愧对他的王位了……
包炯看着展昭,眼中无声控诉——你怎么就不能拉住那几个!尤其是白玉堂!
展昭报之以苦笑。
包炯扶头,只觉得自己还不如继续昏过去呢,至少不用在这儿怀疑人生。
“这是……怎么回事?”襄阳王贵人事忙,姗姗来迟。
“王爷……”几个被打成凄惨样子的侍卫连忙过去行礼诉苦。
襄阳王先是一愣,再是惊讶,最后变成无奈苦笑,摇头道:“这也是本王思虑不周了,居然忘了通知一下开封府……”
“在下未能约束同伴,给王府添了麻烦……”展昭道。
“是本王未曾做到应做之事,两下相抵,我们互不追究吧。”襄阳王宽容一笑,说道。
包炯松了口气——还好还好,要是真因为他把白玉堂抓去关,那他还真觉得相当过意不去……
“不过,包卿还要暂时留在我这里一阵。”
“为什么?”白玉堂一挑眉,“难道那家伙现在还动弹不得不成?”
“他现在病只去了三分,尚有七分未愈,若是此时断了药,也不知会是什么下场。”一旁沈大夫忽然开口,声音虽好听但是语气生硬,“若你们是为了他好,还是把他留在王府更好。”
“开封府也有医生……”展昭微微颦眉,说道。
“他未必治得了此人。”沈大夫依旧是硬梆梆的一句。
“算了,我还是回去好了,公孙先生医术很好……”包炯觉得自己再不说话就不行了,当下对着沈大夫开口道。
沈大夫不言,只是望着他,一双眼睛深邃无光,带着些让人看不明白的东西。
包炯按了按太阳穴,冲着沈大夫扯出一个笑容来:“这几日……多谢了。”
“……不必。”丢下平静的两个字,沈大夫转身离去。
“多谢王爷救命之恩。”看沈大夫离去,包炯松了口气,对那边襄阳王抱拳道。
“不必,举手之劳罢了。”襄阳王温和一笑,“倒是包卿,以后千万保重。”
“……是。”只要别再丢一次尚方宝剑,他绝对能“好好保重”……
“要走了?”庞统抱着胳膊一挑眉,“要不要我找人送送你?”
“……免!”包炯还以白眼,“我又不是没腿,而且现在我也没事了。”
“那,保重了。”
事实证明,包炯觉得自己应该是没事了,终究只是“觉得”而已。
刚出了王府上了马车,此人就再次趴倒在了马车上。
“该死……”感冒病毒大爷作威作福,包炯半死不活。
“包小狗,你还活着吧?”白玉堂戳了戳他的脸,皱眉道,“我可不想还回去个半死的。”
“放心,我死不了……对了,尚方宝剑按时还回去了?”
“当然。”白玉堂哼了声,“五爷做事怎么会有差错?”
那边展昭微微一笑,说道:“当日的确是颇为惊险,但是白兄还是按时将剑送到了。”
“……那就好。”包炯终于彻底松了口气,说到底庞统的话他也不敢信……
既然包拯没事,那他也就放心了……
“喂喂,包炯?包小狗?”
“我听说人要是快死了,得有个什么牵挂才能让他不咽下那口气,该不会是……”
“老三,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快快,快回开封府!”
包炯闭着眼睛心里苦笑——他还没死呢好不好……
只是……
太累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二更。
第七十五章
当包炯醒来之后,他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得意洋洋的白玉堂。
不同之处在于,此人此刻一身包炯无比眼熟的衣服,那身显眼的大红套在此人身上映着那张神采飞扬的脸,更容易让人直接联想到新郎官。
包炯看了他三秒钟,还没等白玉堂开口就又闭上了眼——还顺便把被子拉上来蒙住了脸。
“喂!包小狗,你这是什么意思?”
……然后被子立刻被扯了下去。
“我一定是睡糊涂了……不然怎么能看见……”包炯干脆拿手捂着眼睛。“既然是梦,那就快点醒……”
“包炯!”
再三确定不是梦,包炯才睁开了眼,扫了眼眼前的白玉堂,更觉得前途无光。
“哼哼,你白爷爷现在和你是同行了!”白玉堂欣赏着包炯脸上的表情,得意道。
“……哦。”包炯点了点头。
他脑子已经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了,目前处于呆滞状态。
直到发现白玉堂正在骚扰病人的展昭找来,包炯才知道到底是个怎么样的情况。
白玉堂盗尚方宝剑之事终于还是没有瞒住——毕竟此人跑去襄阳王府挑场子是被不少人目睹了的,皇上当然要找襄阳王来问问是怎么回事,然后一直问下去就问到了事情的起源——白玉堂盗尚方宝剑。
不管怎么说盗御赐之物也是重罪,若是寻常人犯了这个罪名不是秋后问斩也至少得流放三千里,但问题是皇上听了白玉堂之所以盗尚方宝剑是为了和展昭一决胜负,而原因又是因为自己无意中封的“御猫”名号之后,便对这两人产生了相当的好奇,叫来两人至御前,让他们好好比一场。
那一场比斗据白玉堂形容是“痛快”,据展昭形容是“难得”,打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直到看得皇上心惊不已,当场叫停——再打下去,就不是能够“点到为止”的了。
考虑到“有人才不招纳那么是皇帝的过失”,皇上当场免了白玉堂的盗剑之罪,按照前例封了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与展昭、包炯一样,于开封府供职。
本来包炯还寄望于其他四只老鼠能够解决一下白玉堂的问题,谁知他们答应得无比痛快,仿佛丢下的不是自己八拜之交一个头磕在地上的兄弟,而是一个天大的累赘——后来包炯才知道,白玉堂武功虽佳却酷爱惹是生非管闲事,每月为了给此人解决他惹出来的事端就得让五鼠里面最聪明的老四伤透脑筋,如今可以把此人换个地方管教,实在是让其他四鼠庆幸不已。
而白玉堂本人虽然对为朝廷做事稍有抵触,但是蒋平左一句“包青天清名天下皆知,你之前险些害了忠良,当亲身赎罪才是”,右一句“以后你在开封府,若想找展昭比试也容易得多”给改了主意。蒋平一番话听得包炯磨牙不止,白玉堂在这儿要是惹出什么麻烦来那可都是开封府的麻烦!别的不说,光给襄阳王府的赔偿金(襄阳王本来不打算要了,但问题是开封府有一个死脑筋的展昭……)就花光了开封府好不容易充盈起来的内库,那几天府里负责管账的公孙策的样子简直就是西子捧心我见犹怜。
总之,不管怎么说,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锦毛鼠”白玉堂,就这么进了开封府,给原本就盛产黄金王老五的开封府又添一抹亮色。
白玉堂进了开封府之后,最为头疼的人不是面临挑战的展昭,而是包炯。
病的时候还好,后来病好了之后天天看着那张脸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实在是让包炯头疼不已,更何况白玉堂也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包炯曾经阴谋论是不是展昭挑拨,但是看了一下一脸正直的又觉得似乎不太可能),几乎天天都在包炯眼前晃悠,基本上每天早上吃饭能看见上午巡街能看见中午吃饭能看见下午自由行动能看见晚上吃完饭还能看见……
包炯觉得,再这么看下去早晚要出事,他已经快出现精神衰弱的症状了。
夜。
包炯一直觉得闲着没事儿跑到屋顶上看星星是件很傻的事情,不过偶尔傻一下似乎也无妨。
他头顶是满天星子和一轮月亮,身边是……白老鼠一只。
事实上包炯宁可不看星星也不想靠近老鼠周围一丈之内,但是问题是老鼠威胁曰:“不想你那坠子出事就别溜”于是包炯只好老老实实地蹲在那儿看月亮看星星,瞅着天空找北斗七星然后试图在脑中比较眼前的北斗七星和他在现代看到的有什么不同从而证明天文学问题……
“喂。”
“什么?”包炯继续在天上找星星,啊那个难道是麦哲伦星云么……
“‘华琅’是谁?”
“什么华琅?”包炯无辜地看着白玉堂,一张脸朴实得如同在山沟里生活了二十来年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骗人一说。
白玉堂挑眉看他,包炯继续满脸无辜。
“之前听你说的,那个‘华琅’。”
“什么时候?”包炯惊讶道。
“我来拿尚方宝剑的时候。”
“那我就不清楚了,你说这是我说的,可有证据?”包炯一本正经道。
“我还不能当证人?”
“要是只有你一个说说就能算了,那我还可以去说我一人战胜了御猫锦鼠天下无敌——反正也是说说。”包炯狡辩道。
白玉堂沉了脸看他,包炯干脆装看不见。
“那你那坠子是哪儿来的?”
“我怎么知道?”包炯继续装无辜,“一醒过来就发现在身上的东西,也许是之前有人送我的?”
“包炯……”白玉堂难得正经叫他全名,“你觉得装傻有用?”
包炯笑眯眯望着他,黑亮眼睛泛着月光。
他顺势一倒,躺在了屋顶上。
“喵~”
耳边传来妩媚猫叫,包炯愣了愣,随即笑着偏过头去,冲着那边猫咪招招手:“来,过来。”
“你这猫还真是只亲近你,之前我想和它玩玩结果还让它差点挠着。”白玉堂伸手逗弄跳到包炯胸口上坐着的警长,又险些被挠了一下。
“谁让你号称锦毛鼠,警长可是一只正经的猫。”包炯扯了扯嘴角。
“好吧——那么回到老话题,华琅究竟是谁?”白玉堂不屈不挠。
“如果你真这么想问的话……我只能说,那应该是个与你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包炯轻轻抚摸着胸口上警长的毛,回答道。
只是长得像而已。
他们……不会是一个人。
华琅……
闭上眼,包炯的思绪,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啊,准确来说是明天,说一下包同学的过去。
顺便一提,如果大家发现“下一章”变成黑色了但是点击之后发现跳到目录,那是因为这一章在存稿箱里面……不是BUG。
第七十六章
华琅是谁?
华琅姓秦,全名秦华琅,是秦爷的独子。
秦爷是谁?
用古老一点的说法,那是道上的总瓢把子,用包炯的说法,那叫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头子。
包炯是谁?
包公不知道多少代的后人,爷爷与父亲都是警察,自己也以警察为目标努力的人。
包炯和秦华琅这种人按理来说就算产生交集那也只有可能是在秦华琅接下他的父亲的班之后有朝一日包炯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去打黑,然后一身警服的包炯义正言辞的一句“你被捕了”,最后报纸上出个头版头条某省某市警察重拳出击打击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一个……
但是,所谓人生,就是永远不会“按理来说”的存在。
那个下午,包炯在太爷的办公室,接受了一个特殊的任务。
“你知道你父亲一开始曾经做过什么么?”
这是太爷的开场白。
“卧底。”
包炯回答得很快——他家老爹的事迹极多,但基本上都不可能广而告之让人知道,就是因为这家伙是个卧底——职业的那种,包家老爹最擅长的便是看人说人话看鬼说鬼话,演技又极好,无论是身价上亿的总裁还是一文不名的街头混混都能演得极像,扮作瘾君子与毒贩接头钓出大鱼之类的于他只是一碟小菜,此人干得最凶险的那些事情基本上都是不能为外人道也的那种。就连包炯自己,也不知道他家老爹此时究竟是什么身份,下一刻又是什么身份。
千变万化的不仅仅是他的身份,也是他的性格——包炯之所以和父亲不亲近有不少原因就是他从小就不懂父亲究竟在想什么,上一秒还可能笑眯眯的下一秒就开始发难,除了他家那个在感情上只有一根筋的老妈之外,没谁能和包家老爹打好关系。
“这次……有个任务给你。”太爷罕见的犹豫了片刻,才说道,“本来是想让你父亲去的,但是不管怎么说,他年纪也大了……”
话说得不错,包家老爹结婚晚生孩子也晚,再怎么娃娃脸也终究是奔五十的人了,扮作富商黑道头子瘾君子还无妨,可是想要混进一些地方去,还是年轻人比较好。
太爷之所以选包炯之前也是做了颇多考量的,卧底为求信任不能选老警察,但是小年轻容易经不住诱惑,毕竟那种快意恩仇的生活很容易诱惑了那些未经人事的小鬼,但是包炯家中就是警界背景,自小又受着熏陶长大,不是警察胜似警察。而且包炯还有天然优势,他家俩警察都自知“血债”累累,仇人满天,包炯自出生开始户口就挂在他爷爷的一位老战友名下,这位和他爷爷那是彼此救过命的交情,又因为受过伤无法生育,对包炯比他亲爷爷还宠。从部队退下来之后,这位老爷子没和他兄弟一样选了当警察,而是去了一个不甚重要但安静清闲的小部门,日子平稳安逸,包炯上幼儿园入学都是他负责的,也算是一层伪装。有这么一层背景在,就算不刻意去掩盖,包炯被人发现的几率也小了很多。
更何况,包炯继承了他老爹的表演天赋,一样扮什么像什么,却不像他那个老爹那么世故油滑,更让人放心些。
但是再怎么“放心”那也是卧底,黑道上的人对义气看得极重,卧底被他们视作眼中钉,万一被发现……
包炯却不觉得有多么担心,他对自己很有信心,无论是演技还是能力。
太爷看着那边跃跃欲试的包炯,叹了口气,又开口道:“你当了卧底之后很可能会面对一些想不到的东西……到时候自己掂量,如果实在是为难,记得你是为了很多人。”
手沾血眼染垢,为的,不过是一方百姓安康。
“我知道。”点了点头,包炯答道。
后来,包炯来到了他即将要生活很久的城市,他换了姓名换了身份换了背景甚至换了脸,把自己的与名为“包炯”的过去彻底割裂。
他的卧底过程进行得颇为顺利,成功混进了下层的小混混之中,凭着自小锻炼出来的好身手获得青睐,然后慢慢向上走。
但是……事情似乎出了什么岔子。
那天是他第一次见到秦爷,第一次见到秦华琅。
秦爷姑且不提,秦华琅让他印象极为深刻。
那男子一身白衣,与周围的阴暗气氛格格不入却又契合莫名,一张脸精致而张扬,隔着远远的也能一眼盯到他的身上——这个人,仿佛天生就应该得到所有人的注目。
秦华琅的性格和他给人的感觉很相似,肆意而嚣张,无法无天。
包炯曾经认真想过要不要从此人身上下手,后来想想还是算了——秦爷把秦华琅当作继承人培养,给他的人都是最优秀又绝对信得过的,想混进去谈何容易?他的目标只是尽量接近组织上层然后收集罪证,到最后配合太爷的人来个“重拳出击”,不必多生事端。
那天晚上本来应该平平安安的过去。包炯和秦华琅不会产生任何纠结,两人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日后一个黑道一个白道——本来应该是如此的。
但是天知道老天爷在开什么玩笑。
秦爷的一个老部下忽然发难,拉拢了组织里面的一些人,在当天晚上展开了奇袭。
奇袭的地点,恰好就选了包炯见到秦华琅的那个酒吧。
包炯对那天晚上的印象只剩下了一片混乱,那是他第一次看到有人死到他面前,还是用脑浆迸裂那种最刺激人的死法。
他忘了自己是怎么冲出去的,只记得自己不知道是哪个脑细胞出了差错,不仅自己冲了出去还拼死扯上了被自己父亲的死刺激得近乎失神的秦华琅。
好不容易回到了家里,包炯看着在自家沙发上那个失魂落魄的秦华琅,除了苦笑实在是扯不出什么其他的表情。
他到底是出了什么错,怎么会遇到这种事情呢……
作者有话要说:如大家所愿。
=v=的确是“无间道”,不过不太一样就是了……
于是顺便说一句,那种英俊潇洒的黑道少爷基本上是只存在于小说中的人物,现实中的大部分还是脑满肠肥满脸油光的胖子,作为读者HC一下无妨,但是在生活中千万不要憧憬那些不法分子——以上,BY真·好人黑白喵。
第七十七章
包炯发现他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交出秦华琅,借以在新老大手下换个席位。
但是这样必然给自己的形象留下污点,义气二字的重要从来是不必多说的,即便他是选择了用“出卖”这种方式帮助新老大照样会被人看不起——今天能出卖别人,那么明天会不会出卖自己?
第二个想法听起来异想天开又不切实际,那就是继续保护秦华琅,帮助此人夺回位置。
一个警察居然要帮一个黑道少爷成为黑道老大……这怎么想怎么扯淡。
但包炯仔细想过之后,发现并不是不可能——秦爷在本地经营多年,不缺心腹和号召力,对方杀了他也不可能把他的人斩草除根,秦华琅如果此刻以“继承人”和“复仇者”的身份上位,未必做不到振臂一呼八方来应,而他也可以趁机取得秦华琅的信任。
毕竟,雪中送炭总比锦上添花能让人印象深刻。
但第二条路实在是太难走……
包炯苦笑——他现在连找人问一下下一步怎么做的机会都没有,为了保护他他与上级的联络方式都是通过人而不是通过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如今这么乱,他还怎么找人咨询?
只能自己做决定了。
那时的包炯还不够有决断,他想来想去,最终是用两个巴掌拍醒了秦华琅。
“……你干什么!”
“少爷,我是有话要问你。”扯了扯嘴角包炯勉强拉出个笑容来,看着秦华琅认真道。
“什么?”
“问你接下来想干什么,两条路,第一条,你大庭广众之下去找那个人,碍着义气他肯定不会当场干掉你,多半会送你出国读书。”
秦华琅的脸上露出冷笑,不答。
看他的样子包炯也知道这条路没用了,叹了口气他又说。
“不愿意这样……那你就只能想办法拼下去了。”
“少爷,我不知道你擅长什么,可是无非就是近身搏斗枪械瞄准那类……英语鸟语MBA啥的现在都没用了,你真有信心么?”
秦华琅抿了抿嘴唇,不说话。
包炯又叹了口气:“少爷,我个人建议你还是忍一时风平浪静比较好……或许你可以考虑一下等日后出人头地了买凶干掉他?”
秦华琅侧了侧头,包炯顿觉不妙,右手一挥一挡,准确擒下一把枪。
“身手不错。”秦华琅点点头。
“多谢少爷……”包炯黑脸——这小子居然把枪带在身上?而且他居然没发现……
“从今天起,别叫我少爷。”把枪拿回来,丢掉身上那身显然造价不菲的白色西装,秦华琅站起身,漆黑眼眸中是冰冷阴狠的某些东西,“叫我名字。”
“……好吧,华琅,这么看来你是不打算选第一条路了?”
“当然。”他唇角微扬笑容好看,但是话里的那些意思却让人忍不住胆寒,“我会把他给我的东西全还给他,再考虑你说的那些什么路。”
包炯叹了第三口气,好吧,看来他的路也定了。
接下来的故事乏善可陈,无非是那种充满了血和火药味道的人生道路,包炯总算联络上了上级得到一个“顺水推舟”的指示,于是他只能认命地跟着秦华琅。对方的根基还不稳,本来指望的就是一口气干掉秦爷和秦华琅然后再慢慢整顿秩序,想不到的就是中途还会杀出一个包炯救走秦华琅。
秦华琅的路走得并不算太艰难,至少比他父亲当年一点一滴打江山来得好太多,也因此,他没有那么多信任的人,毕竟他父亲就是被曾经信任的人一枪打碎了脑袋。
除了包炯。
雪中送炭的感激,什么都没有时的依靠。
秦华琅曾经笑嘻嘻地说小包如果没有你那我现在应该已经死定了吧,包炯嗯了声,什么也没说。
然后秦华琅挑起眉毛说你要我怎么感激你?
包炯想了会儿说,不用了,以后再说吧。
不用了。
反正你终究有一天要死在我手上,到时候什么感激都是泡影。
他们之间留下的唯一纪念就是那个琉璃坠子,那是秦华琅硬拗着包炯买下来的“生日礼物”。
“老大生日你都不知道,太过分了吧?”
那是包炯第一次知道秦华琅究竟多大,居然比他还小两岁。
“我要这个。”
“……琉璃?”包炯对琉璃没啥好印象,他觉得有机玻璃都比这个结实。
“对。”秦华琅点头。
“这么奇怪的形状?”
“我属鼠。”
“哦……是么。”
“你属什么?”
“狗。”
“那要不要我也买一块送你?”
“不用了,我对这种东西没啥兴趣。”包炯摇了摇头,选了那块琉璃付了钱。
后来想想,包炯察觉了一件事。
除了他的性别,那个“属相”,是他对秦华琅唯一的真实。
然后……
然后还能有什么呢?
人生又不是电影,不会给他一脸平静的在天台上吹着风装着X说一句“对不起,我是警察”的机会,找了恰当时机他就去汇报了情况交待了地点,于是又是一次“重拳出击”,打击“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除了首犯不知去向。
包炯这辈子第一次违反了纪律,他不打招呼就去了一个地方——他曾经的房子。
秦华琅果然在那里。
他们两个看着彼此,什么也没说。
包炯已经换上了警服,一身藏蓝色警服衬出身姿挺拔英气勃勃。
秦华琅坐在那张一直没换的沙发上,唇角泛出一抹冷笑。
“自首吧。”
“你是警察?”
“自首可以减刑。”
“原来如此。”
两个人的对话驴唇不对马嘴。
“呵呵……兄弟啊,兄弟……”
秦华琅弯着嘴角,笑得很暖,“兄、弟啊……”
他曾笑着说过只有你是我的兄弟。
然后,此刻。
他唯一的兄弟一身警服,宣布了他们之间的壁垒分明天壤之别。
秦华琅的手到腰间一拂,包炯微微一愣,立刻抽枪在手,指上了秦华琅的脑袋。
秦华琅扫了他一眼,冷笑。
“你觉得我会杀了你?别傻了。”
他抬起枪,指着自己的太阳穴。
“秦华琅!你别做傻事……”
“不做傻事?那你是希望我跟你回去,被抓进去被审讯最后被拉到法庭上审判?用你‘喜欢’的那些法律条文来判了我的罪,然后……”
“让你心安理得?”
包炯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做梦。”嘴角微扬秦华琅笑容灿然,“我就算有错,也不是那些狗屁法官能够审判的。”
“我的错,是信错了你。”
“所以……”
“我会自己……审判自己。”
一声枪响。
作者有话要说:期待“日久生情”的……
摊手,的确是情,不过是“兄弟情”。
于是继续严肃正经的普法教育:如果真的因为一时冲动犯下了不可挽回的过错,记得千万要主动投案自首,不要小瞧公安机关的侦查能力,自首的话,好歹也能减刑……不要学那种偏激的人,生命是宝贵的。
第七十八章
当接到报告的其他人赶到时,他们看到的是这么一番景象。
年纪轻轻便完成了如此艰难的任务的未来之星站在那里看着那边已经死去的主犯,表情平静地说了句“他畏罪自尽了”。
走上去检查尸体的同行没有发现,在那边站着的“未来之星”手中,紧紧握了一个东西。
那是他从秦华琅脖子上拽下来的琉璃坠子。
然后……
然后包炯走上了他认为最正常的人生路。
两年卧底生涯结束,他拿回了自己应有的一切,到另外一所学校把自己的学年混满之后进入警察局,成为一名刑警。
那时候他春风得意,他的道路光明,年纪轻轻便成为警督级别的警察,等着他的只有更加完美的未来。
直到……
“叛徒!”
一声厉喝,伴随着一声枪响。
秦华琅知道被人背叛的滋味,在他重回高位之后曾经特意花过心思准备这么一个人,背景清白干净,性格侠气十足。
他供他吃穿用度供他父母妻儿。
“如果有朝一日我也如同老爹一样……那么,帮我报仇吧。”
这是他唯一没有告诉包炯的秘密。
那颗子弹没有射入他的心脏,身边的同伴及时扑到了他,只是擦过了他的左臂留下一块伤疤。
但这件事彻底的击碎了包炯一直以来的心理防线。
没人知道为何年纪轻轻一表人才的包炯为什么在一次不成功的刺杀之后就忽然离职了,不久之后出了国,除了他的亲人和太爷。
“心理疾病……?”
“准确来说应该算是……心结吧。”
当初目睹秦华琅在自己眼前自杀身亡,包炯受到了很强烈的刺激。
那毕竟是他之前一直称为“兄弟”的人,是不管怎样都会信任的他的人。
秦华琅对包炯的信任甚至超过了他的同伴,可是他却背弃了这份信任。
只是那份痛苦没有被包炯表露出来,而是被他死死埋在了心底。
一直埋了这么久,埋到不仅仅是他身边的人,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当初做的事情很简单很正常的时候,再被那颗子弹狠狠地掀了出来。
那些沉淀在心底的痛是最危险的毒药,让包炯的精神几乎崩溃。
“他的愧疚心理太强了……唉,如果能像他爹那样直接把感情发泄出来或许还好点,但是过了这么久……”
包炯忘记了自己究竟失魂落魄地过了多久,他只记得爸爸找过他妈妈找过他爷爷找过他,最后还是太爷跟他谈了一番话。
“包炯……你还是不要当警察了。”
太爷熟悉包家爷爷和包家老爹,前者是个铁人,性子强硬死不低头,再苦再难没说过一句昧心话干过一件缺德事;后者却是个橡皮性子,不知哪儿学来的市侩油滑,几次气得他爹大叹子不教父之过,好在他的心里依然明白什么叫是非对错,倒没发展到要老包大义灭亲的地步。
“你爷爷是个铁人,百锤不烂,就算烧成铁水等着凉了还是烂铁一块。你爸爸是个胶皮人,会软会退会装,可是心不会。你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你爷爷,我当你学了他的脾气,后来你唬人的本事越来越好,我又当你得了你爹真传,可谁能想到你那一层铁皮一层胶皮下面护了颗玻璃心?”
包炯扯了扯嘴角,却没说什么。
“我问过你爸爸了,他说实在不行就直接给你办个伤退,反正他也养得起你。”太爷叹了口气——虽然办这样的事情不合规章制度,但是眼前这孩子是自己害了的,大不了豁出这张老脸去求人。
“……我想当警察。”沉默了很久很久,包炯终于开口。
“你……”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想当警察。”
那是他从小到大的憧憬、理想、目标。
不可能会放弃。
“……唉。”又是叹了口气,太爷摇头道,“真想当警察也可以,但是你至少要先去好好休养休养——国内这方面的水平未必比得上国外,最近有个去美国进修的名额,我会帮你争取一下。”
“两年——两年的时间,我给你去养伤。”
“……嗯。”
他在美国呆了两年,一边进修犯罪心理一边自己治着心理病,却总算是脱离了之前的严重精神衰弱,恢复成了常态。
等回了国,他接到了一纸调令——从刑警队转任信访科,警衔顺升了一级。
信访科……
包炯看着和调令一起送来的两张纸,苦笑——天底下大概只有他这一个信访科的警察,会获特批随时带着枪和防弹衣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终究是警察。
他还可以实践他的理想。
只是性格变了些,不再像之前那么不知死活——他也算是直面过生死的人,再怎么说,也该成长了。
他继续当着一个警察,应付着自家在他遇到袭击后就开始特别关心他的人生大事的老妈。
不是真的不想结婚,他毕竟也是男人,只是他不知道秦华琅究竟还有没有其他杀手,万一出了什么事他岂不是要连累一个无辜的女人?
而且……他也无法做好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的准备。
这样的生活包炯本来以为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那一天。
他如往常一般下了班,如往常一般往家走。
却没有如往常一般回到自己的家。
而是来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宋朝,这里有自己年轻了很多的祖宗,有按理来说不该出现的展昭,还有各种各样乱七八糟总之和历史不符的事情……
一个混乱的北宋景佑四年,一群不合常理地出现却无比自在的生活的人……
包炯长长叹了一口气。
他的人生究竟要出多少次乱子才肯满意啊……
“喂喂,你叹什么气?”白玉堂瞥了包炯一眼,扬声道,“有五爷陪你赏月可是你的福分!”
“是是是……”包炯一翻白眼——福分、福分,真是福分哦……
“你们两个在干什么呢?”清朗嗓音传来,包炯愣了愣,随即感慨这年头睡不着的人还真多,不仅是他家警长,连展昭都来凑热闹了……
“展小猫!”白玉堂眼睛一亮,“正好——上次我们还没打完,再比过!”
“你们慢打。”包炯满意地看到那边展昭脸上微笑变苦笑,摸摸怀里警长的毛,继续抬头望月。
他现在的生活中有很多人,有些他看着很顺眼有些他看着很不顺眼。
嗯,以及很多混乱。
这样的生活……
其实也不错。
“只是……”
还是不可能……完全放下啊。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过去部分完结。
我是破坏气氛的小科普——
就像“英俊的黑道少爷”不容易存在一样,“英俊的卧底”同样不容易存在,须知长得太帅对于卧底来说不是什么好事,一般来说如果是要去黑帮卧底,需要的是要么不起眼、面目可憎,太英俊和太像好人都不行……
而且在现实中,卧底结束之后的警察出于安全考虑会被调到外市、外省甚至为了安全给他转行,像包炯那样直接在当地继续当刑警的,除非是那种小卧底,就是冒充接头人抓个毒贩之类的……
卧底的警察大多很辛苦,他们的功劳要等很久以后才能被人认可,而且万一身份泄露,下场都……
合十,愿人民卫士安康。
顺便再来感慨感慨。
嗯,刚才看了下,惊觉收藏居然已经超过三千了……而且我也写了足有一个月了。
……每次回首过去都会觉得很可怕。
于是,多谢一直看到这里的大家,在下自认文笔平平,承蒙各位青睐,不胜感激。
=v=
by觉得自己又英俊了一些很高兴的黑白喵
第七十九章
经由公孙策诊治,包炯终于彻底脱离了“病人”的身份,将一直作威作福的感冒病毒大爷送走,重回工作岗位,继续抓小偷、维护治安、巡逻以及……陪包拯上朝。
这是包炯执行起来最为心情复杂的一个任务,原因么……
在第一次陪包拯上朝的时候,包炯就很是受了一下刺激——其实包拯也是好意,想让包炯多认识几个文人,毕竟那些都是大家,名人,说出去面子上也有光,但问题是……
“这位是欧阳永叔,欧阳大人。”
欧阳修……
包炯机械地给他行礼,脑子里面冒出的却是那篇曾经狠狠刁难过自己的《醉翁亭记》。
你盖个亭子不算什么,可是你为什么写那么长一篇东西出来!
“这位是范希文,范大人。”
范仲淹……
包炯机械地给他行礼,脑子里面冒出的却是那篇同样狠狠刁难过他的《岳阳楼记》。
你旅个游不算什么,可是你为什么写那么长一篇东西出来!
“这位是苏明允,苏大人。”
苏洵……
包炯机械地给他行礼,脑子里面冒出的却是那篇依旧是狠狠刁难过他的《六国论》。
好吧……这个比前两个还可恶,不仅仅自己无事研究历史写文章玩儿,他儿子闲着没事写的那一大堆诗词歌赋也得算在他老子头上!这一门三父子都是闲着没事给自己找事写东西的行家!
作为一个理科生,面对那些即将流芳千古的文化名人们,包炯只能以一种近乎憎恨的眼神默默注视着他们——他们不知道,他们没事找事写来的那些东西会成为千年之后的学生怎样的痛苦,他们的笔上蘸着的不是简单的墨汁,而是千载学子的血泪!
每当此时,包炯就会产生一种无比强烈的、操起一块板砖将这些人统统拍成二等残废的欲望……
让你们写!
当然,包炯也曾经满怀恶意的YY过,他现在就去把那些人日后将会流传千古的文章写出来,署上自己的大名,然后让那些始作俑者看了之后大为叹服,对自己顶礼膜拜,从此“包炯”二字前面会加上例如“诗人、词人、文学家、政治家”等等的前缀……
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良知阻止了他,以及作为理科生的包炯早在高考之后就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文章全忘了个干净的话,包炯真会这么做。
“包卿,好久不见。”正在包炯纠结于“为了将来必然产生的迫害而使用非常手段究竟算不算正当防卫”的时候,那边传来了一个声音。
“王爷。”
包炯当即抱拳行礼,于情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于理他是当朝王爷,这礼行得至少比刚才给那些文人行礼舒服多了——倒不是不尊敬他们,至少包炯当年背的头疼的时候曾经咬牙切齿地诅咒过这些人,如今看到活人自然有点心虚。
襄阳王含笑颔首,看着包炯说道:“如何?身子可是全好了?”
“已经没事了。”包炯点头道,“多谢王爷关心。”
“那就好。”襄阳王笑道,“包卿可要多保重身体——沈先生很关心你,特意叮嘱我来问一句。”
“多谢。”包炯只能再谢一次,顺便也想起了那个长相一般却声音好听的沈先生,以及那他双冷得吓人的手。
“对了,”正在包炯考虑怎么既不失礼又能快点闪人,那边襄阳王仿佛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开口道,“我还有件事情要和你说一下。”
“什么?”包炯一愣。
“我的近卫长前几日回乡丁母忧去了,宫里人手本就不足,抽调不便,庞大人便向我推荐了你,”襄阳王微笑道,“你可愿来襄阳王府做事?”
“呃……”包炯一时语塞。
要说愿不愿意……那当然是不愿意的。
姑且不说包炯的志向压根不是给人当保安(宋朝的保安居然比警察金贵……好吧,想想看御前侍卫是皇帝的保安,相当于现代守护中南海的那些武警,包炯总算平衡了点),哪怕是给人当,那他也没兴趣去当封建头子的保安……
但问题是说这话的人是襄阳王,对他有救命之恩的人……
“不愿意吗?”看包炯左右为难,襄阳王微微一笑,“那就算了,只是本王有些羡慕包大人,开封府一府便有三名高手。”
“多谢王爷夸奖……”包炯很不满——他为何要替那两个道谢?
襄阳淡淡笑了笑,倒也没再说什么。
总算下了朝,包炯抽着脸看自家祖宗和那些时时让他产生抡板砖冲动的人告别(其中苏洵还特别嘱咐包拯千万要记得来参加他长子苏轼的周岁……包炯暗暗叮嘱自己千万得记住当天不能跟着包拯一起去,否则他万一按捺不住把苏轼消灭在襁褓里那可就真是文化悲剧了……),随后才总算是回了开封府。
之后的日子,一切如常,风平浪静,比起之前那些闹腾而乱七八糟的日子实在是好了太多。
享受这难得的平静,包炯颇为感动。
秋去冬来,天气渐渐转凉,人们换上了冬装预备着新年,而包炯,也快要迎来他来到北宋之后的第一个年。
“……居然这么久了么。”
包炯套着厚实的棉大衣在院子里面闲着没事绕弯子,此刻院子里不仅没了绿色连黄色都没了,天地间一片灰蒙蒙的,颇有点死气沉沉的感觉。
他来的时候好像还是春夏之交,结果现在居然已经快要过年了……
“算了,只要感冒好了什么都好!”回想一下之前那段感冒的日子,包炯就觉得现在的灰暗根本不算什么了——只要他不头晕不头痛。
在包炯看来,只要他那倒霉催的感冒痊愈了,他的生活就会恢复到正常。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作为一个命里带衰的人,他的劫难很快又会来临……
“包大哥,和我去置办年货吧!”墨竹欢快的声音传来,惹得包炯微勾唇角。
“好,等我一下!”
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还是那即将到来的新年……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因为自己严重胡诌了历史而很不安的作者——
本文提到的三位,虽然的确都是彪炳千古的伟人级别文人,但是在包炯所在的景佑四年,他们都不在京中。
范仲淹和欧阳修被贬谪,而苏洵……他刚刚开始发愤读书,正在家里苦读中。
……反正这篇小说的本质是架空历史……吧。
于是被贬谪的可以不用去外地悲愤,而那个大龄读书青年也能早点进了朝廷……
以上。
于是五鼠闹东京故事即将完结……猜猜看下一个是什么?
第八十章
包炯默默注视着门上那张龇牙咧嘴的钟馗像,与之大眼瞪小眼。
“包大哥,别看来,快来帮忙打扫~”那边传来墨竹的大呼小叫声。
“知道了,来了!”包炯应了声,扭头过去帮忙打扫。
不管是在哪个朝代(考虑到包炯的历史知识,专指二十一世纪和北宋仁宗年间),“过年时要打扫卫生”这点是始终不变的——包炯印象最深的就是有一年年关的时候恰好出了个砸车抢劫案,他布置任务的时候发现队友们都是满脸惆怅,一群七尺的汉子愁眉苦脸的样子让他印象深刻。问了句为什么,答曰:不帮忙打扫卫生,老婆生气了……
而包炯也曾有过被自家老妈夺命连环电话叫回家去帮忙打扫的经历,对于“年关准备”,包炯印象最深的还真就只剩下了打扫卫生。
而在眼前的宋朝,年关准备除了挂桃符(上面刻着俩名字,包炯看了半天都想不起来着俩是谁——莫非秦叔宝和尉迟敬德改名字了?),贴钟馗像(公孙策曾建议可以把钟馗像的钱省下来,让包炯在门上手书“包炯”二字即可)之外,最重要的……还是打扫卫生。
从那块正大光明匾(包炯确认了半天才确定那个“朙”就是“明”,不由大为感叹古文字难认)到大堂上的每一根柱子,再到那三口御铡,个个都要擦得干干净净和新的没区别。除了大堂之外还有花厅、书房、乃至于各人的房间……统统要打扫,阖府上下个个转得像陀螺,就连包拯都不能休息——虽然不用与民同乐同打扫,但是他得准备从初一开始的拜年顺序以及名帖。
好不容易忙到天色擦黑,总算把该收拾的收拾了,有家室的衙役纷纷告辞与家人团聚,而那些没有家室的,自然是留下来参加开封府的团圆宴。
“累死了……”白玉堂难得没了形象,趴在桌子上不动弹。他和展昭本着“能者多劳”的原则,专门负责檐上屋顶之类的地方的清扫,上上下下飞了整天,即便是精力旺盛如白玉堂也难免叫苦。
那边展昭情况稍好点,没像白玉堂这么直接表露出来,但是隐约也可见疲态。
“你们还得继续加油啊~难道对高手来说持久力就不重要了么?”体力极佳、忙了一天依旧不怎么累的包炯幸灾乐祸道。
白玉堂扔了个白眼过去,包炯笑嘻嘻接受了之后冲着一边招呼了声,在打扫开始时就不知去向的警长神奇出现,几步蹿上了包炯的肩膀。
“你这只猫真是贼猫……”白玉堂啧了声,看着那边蹲在包炯肩膀上慢条斯理的打量周围的警长,说道。
“警长那是聪明。”包炯笑着摸了摸警长的毛。
不得不说,过了这么长时间,他已经颇为适应和白玉堂相处了,不会再像以前一样看了他的脸就觉得头疼。
毕竟,白玉堂不是秦华琅,如果说一开始包炯还会因为不熟悉而将两个人重叠在一起,那么现在……
他已经学会了分开这两个人。
“不知道今年吃什么……”张龙兴致勃勃地摩拳擦掌,“每年的年夜饭都很值得期待啊!”
“值得期待?”白玉堂奇怪地看着包炯。
包炯摇了摇头:“我也是第一次吃……”说着,他把目光投向那边的展昭。
“每年的年夜饭都是公孙先生负责主厨的。”展昭微笑道。
“上菜喽~”
说菜菜到,伴随着墨竹的声音,开封府的年夜饭已经热气腾腾的出锅了。
“……公孙先生除了生孩子还有什么不会的?”会写会画会算账,居然还会做饭?
而且最重要的是,还做得很好吃……
“我第一次发现到开封府来其实也不错……”白玉堂感慨道。
“之前还曾经有过因为开封府的年夜饭质量太好,所以年关时会有特别多的人小偷小摸然后故意被抓的情况。”展昭笑道。
“那今年怎么没有?”包炯一边忙着往嘴里塞菜一边问道。
展昭摇摇头,笑而不答。
“不说算了。”包炯继续补充能量。
年夜饭的确是可口得很,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颇让包炯头疼。
“我不喝酒,抱歉。”
“小包大人,一年才这么一次,你也太不给面子了吧?”赵虎笑嘻嘻道。
包炯不喝酒这是人人都知道的,所以他们之前早就计划好了——不管怎么样,也要在这个除夕夜把包炯给灌醉了。
“包小狗你不喝酒?那怎么行!”白玉堂也过来凑热闹。
“可是……”
“明庭。”
耳边传来温和声音,包炯一愣,随即苦笑。
看来,这杯酒是不能不喝了……
“大人……”
“我敬你一杯。”也不等包炯推辞,包拯已经微笑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谢大人。”包炯苦笑了下,终于还是把酒喝了下去。
有了第一杯自然就有了第二杯,包炯不得不面对眼前那一大堆酒杯,但问题是……
“你们是从哪儿得来的信心,以为不喝酒的人就一定不能喝酒?”
包炯微笑着看着那边一群被喝趴下的家伙,脸上笑意盎然——比起那一群,只是脸色微微泛红的他看起来正常的多了。
“包小狗,你还真能喝。”少数站着的人之一,白玉堂乍舌道。
“好说,一般。”之前不当警察的时候没有公安部五条禁令的约束,包炯可是能喝得很,用伏特加XO和茅台兑起来的“三明治”他都是论瓶灌,更何况是宋朝酒精度数低得多的酒?
如果真会被酒灌倒,那也绝对是因为喝太多了撑着了……
说到酒,包炯倒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以前一件事……
包炯若有所思地看向那边展昭,正好,展昭也心有灵犀般望向了他,目光交汇之下,包炯不由奸笑——
“你笑什么呢?”看包炯脸上出现了难得一见的表情,白玉堂好奇道。
“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以前一件事情……”包炯随口道。
“……明庭……”展昭苦笑开口。
“啊,我不说了。”
“什么?什么?”看展昭样子,白玉堂更加好奇了。
“和你没关系……”
“说嘛,反正看样子是展猫儿不想让人知道的,那你就私下里告诉我好了……”白玉堂扯着包炯就走。
“白兄……”
耳边忽然传来爆竹声音。
“啊……已经到这个时候了么?”一直忙着喝酒,也没听打更的声音,如今宫中开始燃放的爆竹,才让包炯忽然发现,居然已经过了夜。
眼下……已经是景佑五年了
“新年了啊……”
包炯扫了眼眼前——那边包拯正与公孙策微笑对谈,熬不住守夜的墨竹已经趴在一边睡着了,而四个不知死活想要灌包炯酒的家伙则在一边摞成了一堆……
白玉堂还在自己旁边不停问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边展昭还在无奈苦笑……
早已经吃饱的警长趴在一边,眼睛半睁半闭,倒是比在场的人都逍遥些……
……很不错的场景,不是么?
“哟,你们都在这儿啊。”
“……庞统!你来干什么!”
“拜年啊。”殿前司都指挥使庞统一脸理直气壮地说,“我那老爹死活不肯过来,只好我这个做儿子的代劳了。”
包炯劈手夺过他手上名帖,“行了,请回吧。”
“喂喂,好歹我也是来拜年的……”
爆竹声再响,遮住了所有人言人语。
“……算了,不管怎么说,又是一年了。”包炯叹了口气,也懒得管在场的人里面还有一个绝对碍事的家伙。
这是……他在这里的第一个年啊。
作者有话要说:开封府的新年,结束——于是居然写了八十章(文字八十而非数字)了么……哦忽然又觉得自己伟大了!
下卷预告:真假太子。=v=
真假太子
第八十一章
春暖花开日,大地复苏时。
按理来说,没有人会对这么美好的日子有怨恨的,除了……
“徒弟啊——”某人故意拖长了腔,听得人浑身鸡皮疙瘩。
包炯的脸抽了抽,又抽了抽,终究还是没忍住一拳往身后砸了下去——然后被人轻松避了开来。
“徒弟你实在是太过分了~”轻松避过包炯的拳头的人一脸委屈——好吧,或许这个说法不太对,因为他的脸被一块黑布完全挡住,根本看不到他的表情。
没错,这个人,就是包炯那位“师父”,七星山谷的黑衣人。
天知道是为什么,他居然从那个山谷出来了。
“七种果子我都吃了一遍,觉得没意思就出来了呗。”黑衣人悠哉游哉道,“然后呢我就想,孑然一身的在下应该去哪里才对?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在不远处的开封府,还有我的一个徒弟在……徒儿啊,为师就全指望着你了!”
如果仅仅是如此,包炯也不会那么头疼,真正让他头疼的是……
“你是那个淫贼?”第一次见到黑衣人的时候,展昭如此说。
“淫……贼?”包炯顿时做好了立刻把此人拿下的准备。
“喂喂,我可是无辜的。”黑衣人不满道,“而且还是你们开封府给我洗的冤呢。”
“的确是这样,”展昭点头道,“之前曾有人报案,说是有身穿黑衣的男子夜间出没,辱人妻女,原本是以为是此人所做,但他一直不知所踪,所以也没能逮捕归案……”
“然后呢?”包炯扫了眼那边的黑衣人。
“记得之前你抓的那个夜行贼么?”
“你说那个害我蹲了三天的?”
“没错,抓了他之后那个人言辞含混,大人觉得可能有问题,就想法子诈出了他以前干过的事情,”展昭微笑道,“才知道原来你师父是无辜的。”
“原来是徒儿你帮我洗刷的冤情?为师果然很有眼光!”黑衣人顿时高兴道。
“有你这么个被人当成淫贼的师父……”包炯暗暗磨牙,“话说回来,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黑衣人嘿嘿两声,不答。
包炯转过去看展昭。
“这个……”展昭苦笑了下,然后才开口道:“你可知道夜鹰门?”
“那是什么东西?”包炯不明所以。
“江湖上最神秘的门派之一,一般只有师徒二人,门人皆身穿黑衣,以黑布蒙面,无论日夜都是这副打扮,”展昭答道,“行事诡秘,常人无法捉摸,据我所知至少有几十起窃案与他们有关……但都没留下过线索。”
“……”包炯看着那边黑衣人,表情更加古怪。
“反正规矩也是人定的,现在我是掌门,徒弟你就不用这么麻烦的打扮了,”黑衣人如此说道,“别担心别担心~”
“……展大人。”
“嗯?”
“你直接告诉我应该把这人送哪儿去就行了,大牢还是刑场?”包炯活动手指。
“我是你师父!”黑衣人怒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大义灭亲这种事我经常做。”包炯不为所动。
“……呃,如果一定要说的话……那些号称是他们所做之事都仅仅是‘号称’,没有人能够提出切实证据,也很有可能是像这次淫贼事件一般,是被人冒名——毕竟夜鹰门人皆黑布蒙面,也没人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样子。”展昭看着包炯,嘴角带了抹浅笑,“也有人说夜鹰门人其实只是行事怪异了点,并不曾作过恶事。”
“没错没错,徒弟你要相信我,毕竟你可是夜鹰门第十七代传人……”
“我什么时候成了那个夜鹰门的人?”
“耶?当初接受掌门人信物的人不是你吗?”
“……掌门人信物?那双手套?”包炯顿觉不妙。
“没错,那可是本门历代相传的至宝,如果不是因为你将成为我夜鹰门的第十七任掌门,我怎么可能随便给你呢?”黑衣人优哉道。
“……”他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名字莫名其妙一听起来就不正常的团伙?
姑且不说包炯的心情,黑衣人在开封府算是住了下来。虽然说依旧不肯摘下蒙脸黑布(“虽然废掉规矩的是我,但是我本人还是颇为欣赏这个规矩的。”BY坚持的事情非常莫名其妙的黑衣人),也不肯说出自己的名字(“代号而已,如果一定要找个名字那就叫我小黑好了。”BY坚持的事情依旧非常莫名其妙的黑衣人),但他为人随性,又对江湖秘辛知道颇多,导致除包炯之外的开封府成员对他印象都不错。
就算是包炯本人,虽然极为不爽此人一定要“徒儿徒弟”地叫他,但也不能不承认除了讨点口头便宜外加硬是赖在这儿住了,黑衣人并没向他索取什么,反而帮他甚多。
比起黑衣人来,另外一件事更值得开封府众人挂在心上。
开封府每周例会中。
“辽国太子……?”包炯微微一愣。
“是啊,之前宋辽边境战火又起,却因为边关守将无能连吃败仗,只能想办法议和了。”包拯叹了口气,语气中满是对边关的担忧和对国弱的遗憾,“辽人倒是还算有诚意,派了他们的来宋朝商议和书——这一次,也不知道要再赔上多少钱……”
“边关……么……”对“边关守将”包炯仅有那么一点印象,还是来自庞统,既然庞统一直自吹自擂自己“战无不胜”,他本来还以为这守边关不是什么难事……
“如果再这样下去……大概皇上会重新派庞统去镇守边疆了。”
那倒是件好事……包炯在心里嘀咕道,毕竟庞统此人仗着身为他上司之便多次无故跑来骚扰他,已经快让包炯产生将其沉尸的欲望了。
“辽国太子行仗七日后将会抵达开封,在此之前先准备准备吧。”包拯又叹了口气,“辽国内有不少人对这次宋辽议和颇有怨言,若是辽国太子在宋境内遇到什么麻烦那可不妙。”
“属下明白。”会上众人皆应道。
作者有话要说:=v=三更完毕。
第八十二章
辽国太子啊……大概属于国家元首级?
包炯工作的城市不算太大,但也曾有幸接待过国家元首级别的客人并让包炯印象深刻:人来之前光接待事宜就让市局的头头们忙得焦头烂额,人来之后基本上就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平日里蹲在办公室的统统给赶到了街上。可怜那些蹲办公室的个个都有全副武装都遮不住的平日养出来的啤酒肚,那叫一个毁人民警察的形象。
好在那一次接待圆满结束,没出岔子。
而换到北宋开封,虽然人手少了很多,但落到实处实际上远比二十一世纪简单——北宋年间可没有汽车因此没有交通管制的必要、没有人体炸弹所以不用提心吊胆连只猫走过都得疑神疑鬼半天、更没有挡也挡不住的无聊记者、百姓也都对穿制服的有本能畏惧绝对不会越雷池一步……
包炯坐在醉香居二楼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街道,由衷地感慨着时代进步了未必有什么好,别的不说,要是在二十一世纪他这个负责“监控”的绝对不可能在这儿一边吃着红烧肉一边看,只能去监控室里面盯着那除非有复眼不然绝对不可能一口气全看着的一堆屏幕看到眼花缭乱……
望了会儿窗外,包炯忽然叹了口气。
眼前的景象只能用繁华形容,鳞次栉比的亭台楼舍,熙熙攘攘的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瓦舍勾栏,没有一个地方不在显示着这个国家的繁荣美好。
即便包炯历史知识不太好,他也知道眼前的这片繁华景象,过不上百年,就会变成一片惨不忍睹的破败,繁华的开封将会变成那群“野蛮人”的牧场,到那时,连皇族都被驱使奴役,更何况京中百姓……
眼前这些忙碌的人,可知道,他们的孩子、孙子,将会过上一种几近非人的生活?
把思绪从会让本文首发站从JJ变成QD的思路上拉回来,他扭过头来,不再看窗外的繁华景象,而是专注于眼前泛着美妙光泽的红烧肉。
“你在这里?”
耳边传来温润声音,包炯啧了声,瞥了那边走上来的人一眼,摆了摆筷子算是打招呼:“庞大人。”
来人正是最近因为大宋连连战败而重新从过气角色变成香饽饽的庞统庞将军,据包炯所听说来的情报此人似乎是婉拒了让他重归边疆的提议,至于原因么……无非就是端端架子,警告一下那些人。
也许是包炯的眼神太过鄙夷,非常自来熟地走过来甚至还自顾自得倒了杯给自己的庞统抬脸扫了他一眼,淡淡笑道:“是我爹的要求。”
“什么?”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丢过来,包炯挑眉反问。
“我爹说他年纪大了,我若是再跑到北方十年不回那他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让我尽孝床前了,死活不让我去边疆。”庞统叹道。
“……这样么。”看来就算是个奸臣,庞太师也依旧是个父亲。
“而且我自己也不想回去,数数也差不多半年了,我熟悉的将领死的死退的退调的调,剩不下几个,”庞统一扯嘴角,“本来么,若是那个继任的不要太蠢,乱动我搭好的架子,至少还能让他撑个两年——可现在倒好,才半年就垮了。”
“……”说白了还不是自吹自擂,包炯继续用鄙夷的目光注视庞统,“撑两年又有什么用?”
“撑上两年事情可就大不一样了。”难得能炫耀一下,庞统弯了唇角,“你可知辽国皇室现在颇有些不稳?”
“怎么说?”
“辽国现在的皇帝叫耶律宗真,但他已经生病很久了,据说顶多也只有那么一年两年的寿命,辽国大权全都把持在他皇后萧氏手中。”庞统十分自觉地拿了双筷子叨了块红烧肉进嘴,在包炯饱含不满的眼神中继续说了下去,“而辽太子耶律靖辰自小便是体弱多病,颇为崇尚英雄的辽人所不喜,能不能坐稳这个太子位置还说不定。但耶律靖辰虽说是身体不好脑子却很灵光,颇有才名和手腕,辽国内也有支持他的势力。”
“……所以?”
“所以,只要能再拖几年,拖得耶律宗真死掉,那么他们就得忙着自己争权夺位,无暇与我们开战,等他们斗完了,光是自己伤的元气就至少得休养上几年,即便想靠着劫掠恢复自己也得掂量掂量能耐,来来去去,至少能有个五六年太平……”庞统轻哼了声,“却让那个蠢货给葬送掉了。”
难得一见庞统正经的样子,包炯感慨了下此人能胜那么多次也是有点道理的。
“这次出使宋朝大概是耶律靖辰自己争取来的,为了换取些好印象,想必他这一刀会宰的颇狠,再加上那些忒懦弱的文人……哼,之前连年大旱已经够麻烦了,又来了这么一遭,小皇帝怕是又得头疼了吧?”
庞统的话可谓充满了叛逆的味道,若是在场之人是其他朝臣想必会大喊其心可诛,可惜在这儿的人是那个习惯了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指着电视上的国家领导人说不是指着小布什骂傻B的包炯,对这番言论只是习惯性的丢去鄙视一瞥,就接着慢慢咬他的红烧肉去了。
庞统瞅着他笑笑,倒也不再继续说下去——继续说下去就得开始鄙视那些主张议和的朝臣了,而包拯恰好是主和派,到时候一句话没说好踩了狗尾巴那大概就不是瞪一眼而是直接放筷子走人了。
“不过那耶律靖辰据说是个难得的美男子,搞不好要从大宋挑走那么一个两个的美人……”庞统望着窗外,随口花花道。
包炯赠以白眼——别把人都想得和你一样!
“这是人之常情,倒是你从不去那些地方才会让人怀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要不改日同去?”
“你先把那只猫拖过去再说。”包炯直接引祸水东流。
“那可不一样,展大人不涉足青楼楚馆别人会说他洁身自好君子之风,你不去只会让人怀疑……”下半句话含在嘴里不必多说。
包炯脸一沉刚打算说什么,耳边已传来阵阵喧哗声——却是那辽国太子仪仗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一更。
唔,还要正经的说一声,本文关于辽国部分基本上均为作者胡诌,千万别当真。
第八十三章
庞大的仪仗一路缓缓而来,包炯歪着头打量半天,只能感慨果然辽国出产好马,瞧瞧那群马,统统是既高且壮四腿笔直毛色纯白……
“辽国骑兵天下皆知,他们毕竟是马上的民族,弓马娴熟远非宋人可比,所以每次武功较量才以弓马占大头……小包大人还需努力哟。”
包炯一扯嘴角,倒也说不出什么来。御前侍卫每两月有一次武功考较,包炯每每在近身搏斗上称霸却又因为弓马不佳而导致总比分落后——顺带一提,每次都以总分第一和绝大多数项目满分结束考较的那个人姓展名昭。
“我学弓马做什么,反正我又不上战场……”
“世事难料,你不上战场,焉知有一日战场不会来此?”
包炯一时沉默——庞统之话似是无心,却偏偏带了些预言的悲凉味道。
正想不再理会庞统专注于那边仪仗的行进,包炯却偏偏看到了让他心里一紧的一幕——天知道是为什么,居然有个小孩儿不顾他们的封锁跑到了仪仗队伍的正前方。
而很明显,仪仗队伍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见鬼!”目测了一下高度,包炯吸了口气,也懒得去想这样会违背多少规矩了,手在窗框上一搭已经把他准备好的绳钩(专门用于万一时弥补自己不会轻功的漏洞)上的钩子挂了上去,扯了一下确定没有松动,包炯翻身从二楼跃下。
冲到街道上抱住小孩接着往旁边一蹿,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包炯一边感慨自己的身手在多方磨练之下越来越好了一边咬牙切齿那些高手现在都死到哪儿去了……
倒是总算没有阻挡那边仪仗的行进,包炯只能暗暗祈祷这个太子别太小心眼,告他个失仪之罪……
马蹄踏踏,车轮轧轧。
包炯低头安慰了两声被他抱着的那小鬼,抬起头打量正好走过他身前的仪仗。
不知道是不是运气,他一抬头就正好看见了那辆载着据说是“辽国有名的美人”的马车——人当然是看不见的,车上挂着的帘子把人脸挡的刚好,也不知道这帘子是什么材质的,和镜子似的反着光,耀的人有些眼花。
……但愿别真去告他,他自己是无所谓,万一牵连了他家祖宗……
总算等到仪仗过去,包炯重新回了醉香楼。
“不错么,刚才的动作。”庞统十分自然的又加了几道菜,此时正在大快朵颐,“一气呵成毫无多余,如果能把这精神拿到弓马训练上多好?”
包炯回以白眼:“您要吃就继续,在下先告退了。”
回了开封府包炯才知道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才导致当时无人在场——连续有两拨身份不明的人潜入城中,被发现后立刻逃窜,因为他们速度极快,只能让轻功最好的两个去追。
“而且这些人还极有头脑,先从展护卫那边下手。”公孙策叹道,“若是先从白护卫那边下手,展护卫顾及到只有自己镇守想必会放弃追逐那些人……”
换言之就是白玉堂比较冲动了点……包炯瞥了眼那边黑着脸的白玉堂,非常善良的没有趁火打劫。
“不过奇怪之处就是,虽然想办法调开了两位护卫,却是什么都没发生……”包拯疑惑道。
“也许本来就是没打算发生什么,”公孙策思忖片刻,说道,“刚到此处,辽使必然是全神戒备,不敢大意,就算想要做些什么也未必透的过层层防卫的辽人铁骑,他们大概只是想要趁两位护卫都不在的时候过来刺探些什么,或者让他们的人先混进来……不过,确实是没发生什么吧?”
“没有。”包炯摇头——如果不算那个小鬼的话,的确是什么都没发生,但就算算上了那个小鬼……难不成那些人大费周章掉开展昭和白玉堂就是为了让个小鬼摇摇晃晃走上街道去?除非是在千年之后那个有人体炸弹的世界,否则一个小鬼有什么威力?
顶多能有人借此指责开封府办事不力……嗯?
包炯忽然想到了某个出现在案发现场而且和开封府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关系不睦的家伙——莫非……
姑且不说包炯怎样用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另外某人郁闷是不能免了。
“你只是犯了经验主义的过错,忘了现在你的身份已经不同了……”包炯安慰道。
“好在没出什么事,否则五爷的面子……”白玉堂扫了眼那边包炯,“据说你当时曾经救过一个小孩儿?”
“是啊,怎么?”
“是女的?”
“对呀。”包炯也是事后查看才注意到那居然是个小女孩。
“……”白玉堂表情复杂。
“怎么了?”包炯看了白玉堂的脸就觉得事情明显有问题。
“没什么,只是感慨一下人言可畏。”嘴角轻佻挑起,白玉堂说道,“似乎现在的主流传言是你救了个容貌姣好的女子,因为你不慎轻薄了她所以已经订终身了……”
包炯险些没被空气噎死:“这是哪儿传出来的消息?”
“不知道——不过据说已经有人开始考虑婚礼送多少贺仪了。”白玉堂继续说道。
“……”包炯再一次感受到了何为“人言可畏”,他只能暗暗祈祷这件事情千万别又被那个老王编排成什么莫名其妙的事情,否则……
事实证明包炯的希望绝对是奢望,虽然没有老王出力,但是这件事情依旧成了谈资,从“包侍卫勇救小姑娘”变成“包侍卫勇救姑娘”再变成“包侍卫英雄救美,俏公主情定终身”……等到包炯虎着脸去各大茶馆绕了一圈之后才勉强平息下来。
不过,这件事情,比起接下来发生的麻烦,顶多只能算是小小点缀而已。
宫里太监忽然到访,拿了块黄绸子念叨了半天,包炯低着头听了半天才听明白——重点是“包炯虽然惊扰了辽使但因其心可嘉不受责备,相反因为辽使觉得这人很有勇气又听说了之前他曾经KO西夏勇士所以要求此人进宫与他们的勇士一较高下……”
换言之,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他又得当次猴去耍给人看了。
领了旨谢了恩,包炯长叹一声——算了,这比起他曾经的担忧的那些来说实在是好太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二更。
刚刚欢乐的发现自己上了同人季榜……野生五榜单占据完成,我圆满了。
多谢大家支持,双手合十。
第八十四章
所谓的“辽国勇士”,依旧是……不值一提。
没办法,力量差距摆在那儿,就算这次比的不是相扑而是摔跤也一样,包炯直接把对方扯起来扔出去了——对方的体重大概也有个二百来斤?可惜依旧够不上“千钧”的上限。
包炯悠哉游哉地站在那儿,伸手整了整脸上的面具——为了他的人身安全(据说是因为担心辽国人小心眼报复),他祖宗特地拿了张面具给他戴着。虽然包炯自觉就算有人来找他麻烦也不是多么值得在乎的事情,但是再怎么说也是自家祖宗的一番好意,于是便戴上了。
面具对视线稍微有些阻碍,倒不会妨碍太多,想看清楚周围还是没啥问题的。
耳边忽然听到一阵骚动,包炯微微皱眉——又怎么了?他都赢了,难道对方还能反悔不成?
与此同时,看台上——
“果然是勇士。”辽国大将、此次负责太子护卫工作的萧旭一赞叹道,“想不到软弱的宋人中竟也有如此勇士。”
萧旭一一番话惹来周围所有懂得契丹语的宋臣怒目而视,可惜他完全不在乎那些“软弱的宋人”的眼神,双眼只望着那边帘后之人。
“宋人未必软弱,之前曾让我军连连大败的庞将军,不也是宋人?”耶律靖辰的声音传了出来,带着些疲态。
“那是那小子太狡猾!如果不是因为他……”
“败就是败了,别找什么理由。”耶律靖辰淡淡道。
“……是。”
“既然他胜了这一场,那就来下一场好了。”耶律靖辰沉默片刻,又开口道,“告诉宋人皇帝,准备放牛。”
“我……靠!”包炯看着眼前的“东西”,除了一声“靠”也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又不是西班牙人……”
斗牛?西班牙人好歹还有一块红布一把剑,他可就有自己一个!
这是谋杀吧?
眼见那头红了眼睛的牛朝自己的冲了过来,包炯也来不得及多想,深吸一口气眼睛直直盯着那边猛冲过来的牛头,在那两只牛角即将触到自己的刹那,抬手猛地挡住!
“咝!”
双手险些扭着筋,但也总算是挡住了那头牛,距离自己极近的牛鼻子不住喷着热气,蹄子在地上猛刨,但那两只牛角却再难进分毫。
“厉害!这小子吃什么长的?”萧旭一猛地一拍巴掌,“有这般气力居然不上战场?好生可惜!”
“呵,若是在战场上见了他,你又如何?”耶律靖辰慢条斯理道。
“我……我想法子在远处射他就是!”萧旭一卡了壳,半晌之后才说道。
“此人不上战场,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坏事,你莫要几次三番提醒宋臣了,他们可有不少人懂得我们的话。”耶律靖辰无奈道——萧旭一的嗓门实在是大了些,哪怕是他随意一说也和大吼无异,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臣……臣明白。”萧旭一嘟囔了几句,却终于忍不住又开口:“太子,接下来怎么办?还要再比么?那小子……就让他那么撑下去?”
“姑且看看他能撑多久……什么?”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眼下是一场耐力赛的时候,包炯忽然动了!
虽然手上戴着手套,但那毕竟是头成年的壮牛,僵持一会儿之后包炯就觉得双手微微发疼,估计再这么坚持下去对他不会有什么好处……
松手躲开也不难,但问题是万一这头牛杀了个回马枪,那……
被一头牛杀掉?那也太……
“难道是因为我牛肉吃多了有报应么……”在现代十分热爱牛肉就连吃方便面也一定要挑红烧牛肉面的包炯在心中默默向自己口下的无数“冤牛”忏悔了下,手上开始缓缓加力。
“一、二……翻!”
双手传来一阵酸痛,包炯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在欺负自个儿的两只手,但不管怎么说,他做到了——
他成功把那头牛掀翻到了地上!
“……了不起的小子!”萧旭一嘴巴张了半天才合起来,这“斗牛”看了多少次,最有能力的也不过是和牛角力一阵,然后等他们喊停射死那头牛,可眼前这个居然……
“……果然不错……”耶律靖辰声音微颤,带着些莫名的激动味道,“把他叫上来……我要问话。”
“是!”
“还有么……”包炯甩着手龇牙咧嘴,虽然手套的防护效果极佳,但是刚才那一下他还是扭着了手腕,估计得休息一下了。
要是再给他出来个老虎什么的,他一定把老虎扔到那边看台上去……
“小包大人,辽国太子传你过去。”一个太监碎步跑了过来,对着包炯低声道。
“……他找我干嘛?”包炯看了眼那边那头被他掀倒的牛,“不会是打算跟我要钱吧……”
话是这么说,不过去却是不行的。
“小子,有你的!”包炯刚走过去就遭到了迎头痛击,一只和熊掌有得一拼的爪子不停往他肩膀上拍,包炯咧了咧嘴——这算是报复么?
“旭一,不得无理。”
略有些生疏感觉的汉话响起,包炯一边感慨着“到了宋朝也有人免不了外语的麻烦”,一边稍微抬头往上看。
依旧是遮挡在帘子后,看不清脸。
“说吧,你想要什么赏赐?”
包炯思索了一下,抬手一指:“把那头牛给我好了。”
宋朝律例,不得滥杀耕牛,包炯思念牛肉面的味道已经很久了……
“……呵。”上面传来一声轻笑,“我赠你壮牛百头可好?”
“……我吃不了那么多。”包炯据实回答——百头?一头牛就足够他吃一阵了……
又是一声轻笑:“你上来。”
“是。”叫他上去干什么?这家伙也真不担心自己做点什么……这么近的距离就隔着一张帘子,他如果想的话,眼前这个辽国太子已经可以死上几十次了。
“过来。”
包炯在帘子外面停下,要是再靠近那可就进去了……
帘子里面伸出来一只白皙的手,轻轻搭在了包炯的肩膀上。
“?”包炯不明所以——这是什么意思?
下一秒,那只手搭在他肩膀上的手,掀开了他脸上的面具。
作者有话要说:=v=三更完毕。
关于“斗牛”的细节问题……呃,我只能说对于拥有千钧力的包炯来说,一切皆有可能~
第八十五章
面具下,露出包炯不明所以的脸。
那只手的动作,停住了。
“……殿下?”喂喂你想干嘛能不能说明白点?
感受到肩膀上传来的力道开始逐渐不同寻常,包炯微微皱眉,更加不解的看着那边帘子里的人。
另一只手探了出来,将帘子拨到一边,露出了那里面的人。
只一眼,包炯便怔立当场。
怎么可能……
“我终于……找到你了。”耶律靖辰从帘子后走了出来,微笑着望向包炯。
那是一张包炯很熟悉的脸。
那是……他的脸。
“我终于找到你了,皇兄。”似乎是觉得包炯所受的震撼还不够大,耶律靖辰唇角微弯,淡淡道。
“……你说什么?!”
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实在是……太TNND世事无常了。
前一秒,他是包炯,大宋朝御前四品带刀侍卫。
后一秒,他就被一个长得和他很像的人指认为是他哥哥,最无常之处就是,叫他哥哥这位……居然还是辽国太子?
“太……太子殿下?他怎么和你长得那么像……”一旁的萧旭一忍不住咋呼道,“这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耶律靖辰淡淡一笑,没有多说什么,他望着包炯,双眼中带着终于找到至宝的喜悦。
包炯看着自己眼前那张脸发怔——眼前人和他长得的确酷似,甚至可以说是像是一个模子里面磕出来的,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耶律靖辰给人的感觉更锐利些,而他会让人觉得温和点……
如果换个时间换个场所,他会怀疑他当年其实是双胞胎只是丢了一个……
但问题是这里是千年之前的大宋朝!和他有近血缘关系的人都不存在!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人出现在这里?
包炯的脑子一时当机了,他只听到那边耶律靖辰给了他一句“等着我会去找你”。
等到包炯呈游魂状飘回开封府,事情已经闹了开来,且一发不可收拾——基本上开封府里面消息灵通些的都知道了,开封府座下走狗三大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之一号称天狗星转世的包炯包大人——居然,是辽国的皇子?
而且又有些消息更灵通的在窃窃私语——不仅仅是皇子,还是皇长子,换言之……
“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清楚!”包炯丢下这么一句话就直接进了自己的房间——他需要时间冷静冷静。
如果说一开始包炯只是被“哥哥”二字吓了一大跳的话,那么现在他冷静下来就能注意到,事情……非常麻烦。
他之前为了图方便关于自己的过去只丢了“忘记了”三个字,现在说又想起来了那怎么看怎么像胡诌,更何况他也没法说——说他是来自一千年以后?不被当成怪物或者妖孽才怪呢。可要说他是来自现在这个时代……光一个籍贯就能让他头疼死,这年头的人可不像现代那么容易流动,出身要查证实在是再简单不过。
包炯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见鬼的死胡同,他虽然根本不可能是那个什么辽国太子,但是他完全无法证实自己不是……
那边传来敲门声,包炯叹了口气决定过去开门——在这儿闷着头想有什么用?
开门之后,包炯沉默着站在当场,看着他门外那三层人。
第一层,包拯,公孙策,白玉堂,展昭。
第二层,墨竹,王朝,马汉,张龙,赵虎。
第三层,开封其他人等。
如此强大的“叫门”阵营让包炯除了面无表情之外……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
“明庭你……”包拯一句话说到一半就没有继续说下去,脸上表情极为复杂。
包炯忽然发现他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说他不是辽国的人?问题是他根本就没有一点证据……甚至他连否认都做不到。
居然无法否认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包炯觉得自己的冤枉程度绝对远超了窦娥。
“辽国太子到——”
就在一群人僵持的时候,一个声音打破了局面——或者说,把水搅得更浑了。
当包炯和耶律靖辰真的面对面站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所有人都因为太过惊讶而说不出话来。
那两张脸实在是太过相像,但两人的气质又偏偏有种迥异的感觉,那种微妙的感觉很难用言语形容。
“皇兄。”耶律靖辰微笑道。
“……不好意思,在下不认识您。”包炯这句话基本上是从牙缝里面迸出来的。
耶律靖辰微微一笑:“我已知皇兄你不记得从前之事。”
“……”包炯一口气噎在胸口,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姓耶律的,你凭什么说包小狗是你哥哥?”终于有人看不过仗义执言了,白玉堂抱着剑侧着头,一双眼颇有些不善的上下打量着耶律靖辰,“只因为你们长得像?”
耶律靖辰扫了他一眼,嘴角微扯:“我虽不知你是何人,但也知道宋人向来以守礼为傲……莫非这就是你们的礼节?”
白玉堂脸一沉,当即便要发作,一边展昭微微蹙眉,抢先开口道:“不知太子殿下究竟凭何认定包炯乃是你的兄长?殿下身份尊贵,此事不可大意。”
“这还差不多。”耶律靖辰颔首而笑,“说得也是,光凭我个人的感觉,似乎并不能算数……”
一双眼睛扫向包炯,耶律靖辰笑道:“你可否挽起左手袖子与我一观?”
左手……?包炯愣了愣,依言而行。
他左手上似乎没有什么……等等,好像有一样东西……
包炯的手僵了僵,随即他咬了咬牙,还是把袖子完全挽了上去。
在他的左臂上,有一块清晰的疤痕——那是当初那发子弹留下来的,他运气很好,子弹没有伤到肌肉骨骼神经,仅仅是擦过了皮肤,留下一块明显的伤疤。除非是夏天穿短袖否则根本不会露出来,更何况男人有块疤也没什么,因此他也没放在心上……
该不会……这么巧?
望着那块疤痕,耶律靖辰皱起了眉:“居然被毁掉了么……无妨,只要能证明曾有过也足够了。”
“你说……什么?”
耶律靖辰微微一笑,抬起自己的左手,将袖子挽了起来。
在他的左臂上,和包炯那块伤疤差不多的地方,有一个狼首刺青。
“这是契丹皇族的标志,青牙血瞳狼。”他语气平静,双眼中带着笃定,“如此,足够证明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觉得会出现“抢人”之类剧情的……
你们太小瞧我了=v=
第八十六章
包炯现在已经不仅仅想感叹世事无常了,他脑中飞快地出现诸如窦娥岳飞一类的人物形象,最终不断循环重放的仅仅剩下了一句话——跳进黄河洗不清。
只有一块伤疤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但问题是那块伤疤的位置恰好是那个该死的什么刺青所在的地方,而他又恰好和那个耶律靖辰长得极为相似,偏偏他之前又一直说自己记不起之前的事情……
三合一,他现在就算浑身上下全是嘴也根本不可能说清楚了。
包炯记得他所在的那个年代似乎有本武侠小说,里面的主角就是个契丹人,身份没败露之前他是大侠,身份败露之后他是人人得而诛之的罪魁祸首——在这个“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年代,在二十一世纪除了高考之外几乎没啥用处的“民族”却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皇兄?”
“我不是你皇兄……”包炯苦笑了他,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反驳的软弱无力。
耶律靖辰挑眉浅笑:“无妨,我知皇兄你一时接受不了此事,也不想强求——不过,皇兄你可否与我一起回去?”
包炯凝眉思索了片刻,最终还是点头道:“……好吧。”
不管怎么样,他得先把事情弄清楚了才行……眼前这个就算不是唯一知情人,至少也算是个清楚情况的。
包炯出了门,开封府的气氛却没有半点缓和。
“……都这么憋着干嘛?别告诉我说你们都相信包小狗是那个什么辽国的人。”白玉堂扫了眼室内的人,皱眉开口道,“而且就算他是又怎么样?”
白玉堂自小长在南方,不像其他几人对辽国给大宋带来的伤害有那么清楚的认识,自然也不明白“契丹”二字对在场的绝大多数人心中的意义——契丹人天性凶残、茹毛饮血甚至会吃人的传说在民间比比皆是,而一个人忽然暴露出“契丹人”的身份,甚至可能会被畏惧他的同乡活活打死——他们之前可能亲如父子兄弟,但是……
“问题已经不是他是不是,而是他无法说自己不是,可是耶律靖辰却认定了他是!”包拯长叹一声,“如果包炯真的是辽国皇长子,事情……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什么意思?”白玉堂皱眉道。
“辽国虽不像我大宋一般恪守长幼之序,但那也得是次子比长子更优秀才行。”公孙策开口解惑道,“然而耶律靖辰虽一直以来都有贤良之名,却自幼体弱,很可能如他父亲一般早逝……契丹人崇尚英雄,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上不得马拉不得弓的太子,即便他再怎么才高八斗,也必然得不到军中支持……”
“你是说……”白玉堂想明白了此中关窍,不由变了脸色。
“若包炯真是辽国皇长子,那么待他回到辽国,于情于理……此人都会成为辽国太子!一旦辽主百年,那它就是未来的辽国皇帝!”包拯长叹一声,“到那时……”
耶律宗真自小便是体弱多病之人,后来有了皇后萧氏,两人几经坎坷才让萧氏怀了孕,诞下两名皇子,长子名为耶律靖洪,次子名为耶律靖辰。两个孩子虽是一母同胞,自小便长得极相似,但是性子身手大不相同。耶律靖洪性格火爆,自小便是一身的蛮力,三岁时便曾驯服烈马,五岁时便能凭一柄匕首刺死野狼,当时辽国国内人人都以这骁勇无比的小小太子为荣。
而耶律靖辰却仿佛是被哥哥抢走了所有的营养般,自小体弱多病,但两兄弟关系却是极好,基本上到哪儿都是同进同出,再加上他们长得极为相似,就连其生母萧氏都常常搞错两个孩子。
耶律靖辰虽然体弱,头脑却极聪颖,朝野上下均认为如果这孩子能平安长大,将会成为耶律靖洪的一大助力,到时候超越太祖耶律阿保机,将辽国带向另一个巅峰也未必是难事。
但谁都不曾想到,就在耶律靖洪五岁那年,他不慎从山崖上摔了下去。崖下是湍急的河水,耶律靖洪当时又只是个小孩子,竟连尸体都未曾找到。
辽国上下大怮,皇后萧氏更是大病一场,病好后还常常望向虚空处唤自己孩子的名字,为了萧氏身体着想,耶律宗真下令,今后不得再有任何人提起与耶律靖洪有关的事情,而太子之位,也给了次子耶律靖辰。
“皇兄。”
“我不是你皇兄……”包炯咬牙道。
“怎么可能不是?”耶律靖辰一挑眉,执拗道:“我找你二十年,到今天才好不容易找到了你,就算你忘了我,也断不了你我兄弟情谊。”
“……”包炯觉得自己是在对牛弹琴,“你除了那块伤疤还有什么能证明我是那个什么什么的?”
“皇兄你自小便是力大无穷,若你不是我皇兄,一个宋人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神力?”耶律靖辰轻哼了声,“当初在晋城时我自车内看到你,便觉得你有些面熟,可惜那时仅仅是看了一两眼,又不能停下车队……”
“……你是特意把我叫去的?”
“不错。”耶律靖辰颔首,“反正宋人皇帝不可能不答允我这个小小要求……待你战胜了我带来的勇士,又轻松战胜蛮牛,我便认定了你绝对就是我的皇兄,耶律靖洪。”
“这个世界上力大无穷的人又不少……”包炯垂死挣扎。
“可是力大无穷却又有着这么一张脸还在左臂上有伤疤的,便只有你一人了。”耶律靖辰展颜笑道。
“……太子殿下,你认我这个皇兄有什么好处?”包炯重重叹了口气,决定把事情挑明了说:“现在你是太子,若我是你皇兄,那岂不是我成了太子?”
辽国现在的皇帝正在重病,假以时日那一片江山都是眼前之人的,可是他却要把这一切赠送给他?
开什么玩笑!
“你可是在奇怪我的动机?”耶律靖辰摇头一笑,包炯愣了愣,最后咬牙点头——没错,他怀疑的就是这个。
无情最是帝王家,包炯宁可相信会有人为了夺得江山而杀人,也不相信会有人把就在眼前的江山拱手让人!
“你想得并不错,这世上并不会有那么蠢的人,把属于自己的东西白白送给别人,可是……”耶律靖辰脸上笑容渐渐变得苦涩,“可是……我的太子之位乃至我这条命,都是皇兄所赠,如今想还,却也不可能还得完了……我只能竭尽所能,偿还一些罢了……”
“若不是我、若不是我……”
包炯怔怔地看着眼前之人,那张与他酷似的脸上带着的……
居然是泪?
作者有话要说:把伏笔揭开的感觉真爽……啦啦啦~(欢乐蹦跶)
第八十七章
包炯自小受的教育便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男人流血不流泪”,除了小时候不懂事之外他就没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哭过,如今居然看见“自己”泪流满面的样子,实在是……非常奇怪的感觉。
“喂喂,别哭了,你别哭了……”
“皇兄……”
“我不是……算了,你先别哭了再说……”包炯头疼不已,除了连连安慰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招了——在自己“不流泪”的同时,包炯也有了受不了别人眼泪的习惯,更何况还是“自己”的眼泪……
好不容易等耶律靖辰精神平复,包炯才松了口气。
“抱歉……失态了。”虽然神态平静了下来,但耶律靖辰的眼圈依旧是微红的。
“没什么……你和你皇兄感情很好?”包炯问道。
“……的确如此。”耶律靖辰微皱了皱眉,似是对包炯的用词有所不满,不过也没有强求,“我自小便身体不好,很容易生病……每次都是皇兄陪着我……后来皇兄去了,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包炯苦笑——看来这次真没法善了了,他就算有三寸不烂之舌也拗不过这个一门心思认定他是他哥哥的家伙,听他的话,此人从小便对他哥哥有种强烈的依赖心理……
之前还在当警察的时候包炯就办过这种案子,不过不是兄弟是兄妹。妹妹从小身体不好,总是要哥哥照顾,便对哥哥有了依赖心理,后来哥哥要结婚了妹妹心理不平衡,偏偏她又从小内向不能把话说出口,最后终于变成了一场悲剧——妹妹刺死了未来的嫂子,自己也进了班房。
换到自己这儿,这耶律靖辰明显是把他对哥哥那之前五年的感情在之后的生活中无限放大了,然后在现在见到他之后一口气爆发出来——别说他现在没证据,就算他有证据也有可能被这个已经被感情冲昏头脑的家伙无视掉。
现在他究竟该怎么办啊……
开封府。
“哟,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呢?”从早上起便不见踪影的黑衣人终于归来,手上捧着个纸包里面传出阵阵香味,“来来,我买了驴肉火烧,要不要一起尝尝?嗯?我徒儿跑哪儿去了?”
“……黑先生……”眼下的开封府大概就只有这个不清楚情况还没心没肺的家伙还能悠哉起来,包拯叹了口气,一时说不出话来。
“怎么了这都是?”黑衣人奇怪地看着几人,把手上那半个火烧塞进嘴里——也不知他是怎么做的,明明在脸上蒙了那么结实一块黑布却对吃东西毫无阻碍,“一个个都沉着脸……难不成我那徒儿出事了?不是说他只是进宫献艺么?”
“比出事还麻烦,你徒弟被人当成辽国皇太子就要被绑回去登基了!”白玉堂郁闷道。
“辽国……皇太子?”黑衣人难得一惊,扫了眼屋内众人从他们脸上看出这不是在开玩笑之后才开口道:“不是吧?想不到我夜鹰门人居然出了个皇太子……我记得皇太子的老师应该是太傅吧?”
“黑先生,现在事情很麻烦……”展昭苦笑道——知道了这事却仅仅是惊讶的,大概也就只有黑衣人了。
“有什么可麻烦的?是宋人他是我徒弟,是辽人他也是我徒弟,哪怕这小子不是人,他也照样是我徒弟。”黑衣人一派理直气壮道,“倒是你们在发什么愁?我徒弟好歹和你们一块儿过了这么久,你们连他都信不过?”
一番话说得众人面面相觑,他们……似乎的确是想岔了道了。
“不过说到这个,我好像有什么东西该给你看看……”黑衣人侧着脑袋想了半天,这才敲手道,“对了,是这个!一直记着要还给徒弟,可是又一直忘了……”
“什么东西?”展昭皱眉问道。
“很奇怪的一个玩意儿……”黑衣人在身上摸索了一通,这才把那东西拿了出来。
如果包炯在场,他定会狠狠惊讶一通——可惜他不在场,不过也不算什么,毕竟开封府其他人,会替他惊讶……
辽使行馆。
耶律靖辰身体不好,每次到了下午就得休息,今天他大悲大喜,情感动荡之下身体状况更差了,只能放弃扯着“皇兄”继续诉衷肠的想法,老老实实去睡下午觉。
包炯坐在行馆院中凉亭里,长叹。
他现在是真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洗刷掉自个儿的冤情了……天底下大概也就只有他这么一个人,被人当成皇太子不仅不高兴,还得拼命给自己“洗刷冤情”……
“殿下!”耳边响起一个粗豪声音,包炯一咧嘴——用不用把这个称呼改得这么快?
“萧将军……我不是什么殿下。”包炯看着那边萧旭一苦笑道。
“太子说了您是殿下,您就是殿下!”萧旭一执拗道。
包炯按了按太阳穴,咬牙道:“太子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太子很聪明,他说的一定是对的!”萧旭一说道,“之前若不是殿下给我出了主意,我也打不了胜仗。打不了胜仗,我也就不能陪太子来这儿了。”
“是么……”盲目崇拜要不得啊要不得……包炯摇了摇头。
“太子已经写信回国,告诉皇后娘娘这件大好消息——娘娘一直很挂念殿下你,知道你还活着,娘娘一定也会很高兴的。”
不仅要多个弟弟还要多个娘?包炯觉得自己更头疼了。他不知道这个“萧皇后”是什么来历,但是那必然不是一个和他老娘一样只单纯执着于抱孙子的普通妇女……
“末将少时曾听说过殿下之名,今日一见实在荣幸!”萧旭一大大咧咧道,“将来如果有幸能陪殿下上战场,末将一定会拼死相随!”
“……等等,什么战场?”包炯忽然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他的意思是,你有朝一日要上战场。”那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包炯脸色顿时一沉。
“……怎么是你?庞统!”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三更完毕。
欢乐奔走。
第八十八章
出现的那位正是按理来说最不该出现在辽使行馆的庞统庞大人。不该出现的原因也简单,此人和辽国人算不上血海深仇也绝对不可能相敬如宾,包炯曾经满怀恶意地期待过此人被辽国来客教训一顿再因为“外交原因”而只能要点赔偿。
然而此刻,庞统却大大方方出现在了辽使行馆之中,看样子还颇为自在。极为自来熟完全无视包炯就差直接写出“快滚!”两字的表情地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庞统对那边萧旭一微笑道:“萧将军,久违了。”
“你是庞统?”萧旭一盯着庞统,一张脸扭成极为古怪的样子。
“不错。”庞统悠哉游哉抿了口茶,答道。
“不用给我面子,想打就打。”包炯怂恿道。
“……不打。”萧旭一沉默了会儿,说道,“太子殿下说庞统是有能耐的人,之前我们输给他不冤,真冤枉的是给调走了的庞统。”
“你们太子也算是有能耐了,”庞统淡淡一笑,“辽国连连大胜是他在背后出力吧?虽远隔千里却能算无遗策料敌机先,在下怎么比得上。”
“哼!算你有眼光!”萧旭一明显骄傲的很。
“有这么个弟弟其实你运气不错,至少将来上了战场安心的多。”庞统哄完了萧旭一又接着对包炯说道。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上战场’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辽主向来有亲政的爱好,就连现在这位身体不好的皇帝也曾经到宋辽前线晃了晃,而某人……”庞统微微一笑,“以你的能耐,若是不上战场也说不过去吧?”
“……”这已经不仅仅是让包炯想要喊一声“开什么玩笑”的级别了,上战场?还是这种冷兵器时代的战场?
包炯只觉得噩梦降临了。
“如果你真会上战场的话,我们也许会在战场上相遇,”庞统笑吟吟道,“包炯,到时候我必然不会手下留情。如果能俘虏了辽主,想必是大功一件吧?”
包炯磨牙相向:“如果有朝一日我在战场上看见你,绝对把你大卸八块拿去喂王八!”
“殿下说得好!”萧旭一激动道。
“但是根本不会发生这种事!我又不是那个什么辽国皇子!”包炯瞥了那边萧旭一一眼,咬牙道。
“诶,如果你真是耶律靖洪的话其实也是好事一桩哦,别的不说,再过上几年可就……而且就算现在也能过的极滋润,毕竟那萧皇后对她的长子感情极深,你若是去了辽国想必是要什么有什么,可比耶律靖辰舒服得多。”庞统笑道,“干脆认了又如何?反正你也记不得自己是谁。”
包炯一时气闷——莫非所有人都认为他应该去当这个辽国皇子?别的姑且不说,离开他祖宗哪怕是锦衣玉食他都没兴趣。
“不过如果你真的坚持自己不是,也得好好想个法子脱身,耶律靖辰可不是什么易与之辈,光凭你自己空口说说可不行,总得有证据才可以。”
“证据……什么证据?”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对辽人的了解可没这么多,这毕竟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二十年前……等等,你说二十年前?”包炯忽然一个激灵,“二十年前他们五岁,也就是说耶律靖辰今年二十五岁?”
“是啊,怎么?”
“那就肯定与我无关了!”包炯笃定道,“我今年二十七岁,怎么也不能和那个二十五岁的家伙是双生兄弟吧?”
“……小包大人,”庞统摇了摇头,叹息道,“就凭你那张脸……二十七岁?我觉得说二十五岁可能还有人觉得大了……”
“……”
被黑衣人拿出来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纸盒——或者说,在现代人眼中,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纸盒。
“这盒子究竟是什么来历?非木非铁非陶非瓷,又这么轻快……”公孙策手中托着小盒,皱眉道。
“不知道,不过比起里面的东西来,这盒子也算不得什么了。”黑衣人说道。
在众人的关注之下,盒子被公孙策打了开来。
没有放出什么光芒也没有满室飘香,那盒子里面放着一个……皮项圈。
在现代非常常见的,给家养犬戴在脖子上的皮项圈,上面甚至还挂了块金晃晃的牌子。
如果包炯在此,必会惊讶——他那爱搞怪的老娘送的、连他自己都忘了的礼物,怎么会在这儿?
“这……又是何物?”
“我也不清楚,不过看上去似乎是拿来戴在脖子上的。”黑衣人随手从盒子里面把那项圈拿了出来,比划道,“这样面有个扣……”
大宋一群杰出青年围着来自一千年后的一个狗项圈研究的样子显然极具喜剧效果,可惜唯一一个能为此大笑的人并不在场,只能白白放过。
“这扣……”公孙策的眉毛快打成结了,“如此明亮却又不似纯银打造,偏偏又这般光滑圆润……到底是什么材质?竟如此特别……”
若是亨利·布雷尔利(不锈钢发明者)得知自己的发明竟然得到如此称赞,想必会大感欣慰。
“比起这个扣,这块牌子才更特别些。”黑衣人随手将那块金牌拉了过来,露出上面纹路。
那块牌子上绘着的,正是他们不久之前才曾经在耶律靖辰胳膊上看见的——青牙血瞳狼。
金光璀璨,映得上面狼首更加凶悍,一双眼睛仿若滴血,尖锐厉齿闪着慑人光芒。
“这……莫不是……那什么青牙血瞳狼?”白玉堂瞪大了双眼,“这真是小包身上的东西?”
“千真万确——不过比起这个来,另一面的东西更奇怪一点。”黑衣人皱眉道。
“什么东西?”展昭追问道。
“喏。”黑衣人将那块金牌翻了过来,露出另一面的纹路。
另一面上的图案更复杂些,乃是一头威风凛凛的……德国牧羊犬。
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公孙策捧了项圈在手,缓缓念出上面文字。
“西元九灵上真仙母赐座下……天狗将军?”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请大家点击下面的“首章”——不愿意点击也没关系,在下善良的复制过来。
[“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就去你们局门口跪请你!”充满威胁意味的丢下一句话,包家老妈终于心情愉快了,“对了,我送你的东西收到了没?你这小娃真是的,你娘送你个礼物还得用邮局……”
“收到了……”一说到这儿包炯顿时一头黑线,“你送的那是什么啊,包得花里胡哨拆开一看是那么个东西,你知道我同事当时都是怎么看我的吗?”
当时收到那个用粉红色彩纸包着还贴上了大片金光闪闪的小心心的包裹,包炯立刻被闲着没事干的同事围在了里面,结果一拆包裹……
摸摸口袋里那个硬邦邦的小盒子,包炯很有把它用力丢到一旁的海里的冲动。
“该,要不是你老是没有女人送礼物他们至于那么好奇么?”包家妈妈幸灾乐祸,“不围观才怪——对了,亮亮,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七。”清楚自家老妈专门说这么一句不可能是只为了问问他的年纪,包炯叹了口气。
“二十七了啊,距离成年过了九年吧?距离法定结婚年龄过了五年吧?就算你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号召,按照你们的传统,也已经过了两年吧?”包家妈妈声音很温柔,但包炯这边几乎可以在心里勾勒出她笑眯眯的用舌尖舔着自个儿尖锐虎牙的形象——他家老妈据说是有什么游牧民族的血统,把人当成猎物的时候阴森森的像荒野里的恶狼,“儿子,你到底什么时候才打算让你妈我享受享受抱孙子的乐趣?”]
……在写了九十章、二十万字之后,再把、最初那两千字里面的伏笔揪出来,请大家一观……
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哇哈哈哈哈哈哈!
第八十九章
包家妈妈,性格执拗且顽皮,自从有了儿子之后最喜欢的事情就变成了为自己儿子准备一些会让他呈现扭曲表情的礼物——例如十三岁生日时送的那盒安全套,又例如……她老人家特意查书考据出西王母的名号然后再特意去订做还要求一定要做的古色古香的那个狗项圈的那块金牌。
会写上那么一行东西倒不是有什么特殊意义,单纯是为了好玩儿——谁让她儿子属狗呢?若是属鼠属牛,可能刻的就是“赐座下天鼠将军、天牛将军”了。
至于狗项圈背后那个号称是她家家徽的狼头(虽然她本人压根不清楚那狼头有什么意义,毕竟契丹已经消亡了很久,身份证上的民族都是“汉”),则仅仅是为了证明一下“这小子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这么简单的事实而已,金牌两面,刻了一面留着一面也不好看。
反正本来就是个绝对不会被他儿子带在脖子上的东西,随便弄弄也无妨。
如果包炯知道那个狗项圈居然会给开封府众人如此巨大的打击,大概会选择仰天长啸大骂一声老妈你这个混蛋害死我了……
不过此时的包炯想必是不可能知道了,因为他正在辽国行馆里面练习以眼杀人的技巧。
“我的确是二十七岁……”包炯叹了口气,他也不打算再争这个问题了,反正那张见鬼的娃娃脸已经让他够受了,不信就不信吧。
“不过若一定要说你是耶律靖洪也未必可行,毕竟你根本就不会辽语——你不会吧?”庞统先是笃定地说了一半,随后又追问道。
“怎么可能会!”除非辽语换个名字叫英语,或者包炯在二十一世纪不是警察而是古文字古语言研究专家——就算是也未必能成,毕竟契丹文字现在还没破译呢。
“所以啊,辽国的皇子怎么可能不会辽语?”庞统笑笑,“这算一个证据。”
“没错……”包炯顿时兴奋起来——反正他无论如何都是听不懂辽语的,装都不用装。
“不过要反驳也容易得很,毕竟耶律靖洪失踪时才五岁,五岁的小孩儿能记得什么?再加上还是从悬崖上掉下去的,连惊带吓,原本记得的也该不记得了。”庞统适时的一盆冷水浇了上去。
“……”包炯重新郁闷起来。
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他更冤枉么……
当然,这个时候包炯还不知道,在他老妈和师父的“帮助”下,别说跳进黄河,哪怕是让瀑布猛冲再加上洗洁精他也洗不清了……
“这……究竟……”饶是公孙策之多智,读完那行字之后也完全说不出话来。
对于开封流传的“天狗星传奇”的说法,开封府内人士大多是一笑置之的——没办法,与包炯日日相处同吃一碗饭,怎么也不觉得这人能和那什么“天狗星”扯上关系,可是眼前这物……
“你真确定这是包小狗身上的?”把项圈拿过来看了几眼,白玉堂拧眉道,“不是你塞进去的?”
“我是没法证明这是我从那小子身上摸出来的,毕竟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在,”黑衣人坦然道,“但是……这东西,你们觉得是我能弄到的么?”
“或者说……你们觉得,这是这世间的人能弄到的么?”
满堂之人皆默然。
黑衣人的话说得半点也不错,那项圈通体纯黑,柔韧如皮革但无比光滑;那扣银光闪闪却又并非纯银,也不知是什么来历;还有那金牌……就是那金牌最为奇异。
上面彩绘分毫毕现,栩栩如生,在那么小的一块牌子上绘上如此图案便已是奇异,更何况用手一摸就知道,那并不仅仅是“画”的,而是“刻”在上面的。
如此巧夺天工的技艺……真是此时、此世之人能有的么?
“不过这个对我来说倒是不算什么,反正有个太子徒弟和有个神仙徒弟一样是挺有面子的事儿。”黑衣人成功沉默了一片之后悠哉道,“好了,这东西你们记得帮我还,我出去遛遛。”
说罢,此人扬长而去,徒留下一屋子各有所思的人。
“啊,对了。”出了门还不到一会儿,黑衣人又转了回来。
“又有什么事?”白玉堂觉得黑衣人实在是非常……欠,欠得让人想打一顿。
“那东西要不要还给徒弟还是你们来决定吧,说不定还了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黑衣人倚着门框悠闲道,“之前在街上没事儿听故事,结果听了这么一个——仙女下凡结果羽衣让人偷了,只好留在凡间,似乎这些什么神仙下凡的时候都会带点挺重要的东西在身上,丢了就是个麻烦。”
“徒弟一直想不起之前的事情,该不会也和这个有关系吧?”
“或许还给他他就能想起来了?那倒也不错。”黑布下传来低低笑声,黑衣人愉快道,“要是真能有个神仙徒弟,倒也很好玩儿。”
辽国行馆。
总算送走了庞统,包炯松了口气,抬腿打算走人。
“殿下你要去哪儿?”萧旭一一脸不舍的看着包炯,看得包炯满身起鸡皮疙瘩。
“回开封府!天色都晚了,再不回去赶不上吃晚饭了。”包炯可没兴趣在这儿继续耽搁下去,天知道还会闹出什么来。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虽然他对辽国行馆的晚餐抱有那么一点点觊觎之心……不过反正那头牛还是给他了,回去照样可以吃全牛宴。
虽然很想把包炯拦下,但是一来萧旭一没那个力气和包炯较劲,二来就算有那个力气眼前之人也是“殿下”,不能放肆,只能默默注视包炯远去。
一路回了开封府,站在开封门前包炯颇多感慨——终于回来了,他在辽国行馆真快别扭死了……
直到进了门,包炯才觉出气氛有些不对——明明都是晚餐时间了,怎么饭堂里一个人都没有?难道今晚晚餐取消了?
“不会吧……”包炯咕哝了声,随手推开了大厅的门。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二更。
欢快奔走。
第九十章
“你们……都在这儿干嘛呢?”推开门之后,包炯就愣住了。
眼前有着满满一屋子的人——开封府精英统统在此了,按这阵容去刺个驾估计都够了……
“咳……明庭,你……”包拯看着那边包炯,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
“没什么,只是在讨论你这‘辽国太子’还会不会回来了。”白玉堂瞬间收好了那边被挡在包拯身后的项圈,接着一本正经的对着包炯说道。
“太子个屁……我根本就不是!”包炯皱了皱眉,“晚饭呢?别告诉我说你们讨论的都不打算吃饭了……”
白玉堂冲一边展昭眼神示意,展昭微一皱眉,虽不明他为何如此依旧接话道:“嗯……大人说这几日大家辛苦了,要去醉香楼请大家吃一顿。”
“……真的?”包炯怀疑地看向包拯——姑且不说包拯怎么想,公孙策会答应么……
“呃……啊……确、确实如此。”包拯也是不明所以,但在白玉堂的“连连秋波”之下还是点头道——可怜包拯大概这辈子没说过谎话,黑脸上冷汗直冒,好在看不太出来。
而一边公孙策虽然一张白脸上泛了青,可他的位置不好,被包拯挡了脸去,又被白玉堂不断示意,虽然说脸色黑得可以,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否定的话来。
包炯顿时大悦,至于白玉堂莫名其妙的表现……当看不见好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吃一场。
当下,包炯一马当先,转身向门外走去。
当晚,开封府齐聚醉香楼,和乐融融。包炯吃的心情大悦,并真心觉得那什么辽国太子其实不算啥问题了——如果他死活不肯去,难不成对方还能绑了他去?
——不得不说,包炯的想法,的确是非常、非常的乐观……
除了包炯之外,宴上诸人基本上都是食不知味,有的被好奇心虐待有的被这顿饭花去的那些银两虐待。
夜深人静。
开封府衙内,包炯房门外。
一红一白两道人影遥遥对立,皆面色凝重。
“你为何不说此事?”展昭望着那边皱眉思索什么的白玉堂,问道。
原本众人是打算等包炯回来就把那项圈给他,但是却被白玉堂中途拦下,若说此人不是有什么其它打算那才怪呢。
“我只是想起了那黑家伙说的故事。”白玉堂皱眉道,“之前我也曾经听过那样的故事,拿回信物的神仙不管乐不乐意都得回天上,而且还回不来。”
“你的意思是……”展昭微微皱眉。
“若包小狗真是那个什么‘天狗星’,拼了命下凡却不得不回去,那岂不是我们做了恶事?”白玉堂认真道,“万一他被逼回了天上,那不是很可怜么?”
“可如果……他不是呢?”
平心而论,展昭对那个“天狗星”的故事一开始是完全不信,直到项圈出现也只能说是略觉得有些可能,眼下白玉堂如此煞有其事,让他也开始思忖此事究竟是不是可能。
“不是那不就简单了?直接还他便是,看看他能不能想起什么来。”白玉堂干脆道,“不过话说回来,展小猫,如果包小狗真是辽国太子,你怎么办?”
展昭微微苦笑,不答。
他虽久居江南,但因为自幼行走江湖,也曾在宋辽战况吃紧时来过北方,亲眼看过战争的残酷,更因此对辽人没有什么好印象,虽不至于像寻常百姓那般视辽人为豺狼虎豹,却也没法将宋辽一视同仁。
有些东西,并不是口头说说就能改变的……
“往好处想想,如果包小狗真是那个辽国太子,若是他当了皇帝,想必不会再一直打仗了。”看出展昭心事,白玉堂宽慰道。
“……或许吧。”有这么简单么?一旦变成国仇,日后……“那么,你打算怎么办?”不打算再想此事,展昭转移话题道。
“如果这个东西真是什么神仙的宝贝,想必会有什么异象,只要让包小狗碰一下,不就知道了?”白玉堂笑道,“若这玩意儿真有古怪,那就把它拿去埋了。”
“让他碰……那和还他有什么区别?”
“这还不简单,不让他知道自己碰了呗。”白玉堂又笑道——那表情怎么看,怎么只能用“心怀鬼胎”来形容。
“……你想怎么做?”展昭扫了眼一旁包炯的房间,此刻屋里面已经黑了灯,想必某人已经贯彻早睡早起身体好的原则上床睡了,“包炯虽然没练过武,但是警觉性也不差。”
“这我当然知道……”白玉堂不由黑脸道。
“……?”看白玉堂表情古怪,展昭不明所以。
“……没什么,我既然是打算进去自然是有了准备的。”白玉堂伸手入怀,再掏出来时手上已经捏了样东西,“这是四哥送我的,说是以后有什么万一可以拿来用……”
“这个莫非是……”看那东西颇为眼熟,展昭只希望不是他所想的那一个。
“鸡鸣五更断魂香!”
“……你居然要用迷香?”所谓“鸡鸣五更断魂香”,不过是下五门中人给迷香的一种好听称呼,当然,敢冠上这七个字,至少能说明这迷香质量不错,比一般的迷香优秀些,但再怎么优秀,那也是迷香……
专门用来放倒别人、偷盗劫掠、甚至用来□妇女的迷香……
展昭号称南侠,自然从不屑为如上之事,更不可能用过此物,眼下面对白玉堂拿出来的东西不免陷入纠结。
“不然呢?我们冲进去然后把包小狗按住绑起来?姑且不说成不成,肯定是没法悄悄来了。”白玉堂不屑撇嘴道,“展大侠,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迷香虽然不是什么正经东西,但若是所持之人心中无垢,也不会用他来做坏事……”
“……好吧。”苦笑了下,展昭终于点头了。
“很好。”成功把展昭拉下水,白玉堂摩拳擦掌。
两人先是确定了包炯确实已经睡下,随后点燃迷香,轻轻送入窗口……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为何三更迟到……
作者沉迷了植物大战僵尸……内牛满面。
第九十一章
迷香已经点燃,烟雾袅袅全都灌进了包炯的房间,半点也没浪费。
“……好了么?”白玉堂问道。
“……我之前从没用过这个。”一向洁身自好的南侠同志无奈地回答道。
“我也没用过……”白玉堂小声嘀咕,以他白五爷的身手和脸,想要入个室强个劫XX个妇女那都是手到擒来,自然用不上迷香这么“小儿科”的玩意儿。
两个生手对迷香究竟要用到个什么程度才能把人迷倒完全不了解,直到迷香一直烧到了手白玉堂才把迷香抽了回来——“那个,这样应该够了吧?”
“应该吧……”展昭也不敢肯定,犹豫道。
“那么,现在进去?”白玉堂指了指那边的门。
“……应该想办法弄什么东西捂住口鼻,否则我们也会被迷晕的。”展昭思虑周全道。
两人找了蒙脸布,以水打湿挡在脸上,这才推开了房门,走了进去。
今夜月光正明,借助月色勉强可以看见屋内景象——一阵阵烟雾缭绕,屋内之人躺在床上,生死不明。
两个蒙着脸的人鬼鬼祟祟的走进屋子,其形其状,一望可知不是好人。
“……展猫儿,药会不会用多了?”白玉堂担忧道。
“那迷香用多了会怎么样?”展昭问道。
“四哥说这是最好的,用多了只是睡的沉些……应该吧。”白玉堂从没用过这迷香,自然完全无法把握。
“算了,快点结束好了。那东西呢?”展昭思忖着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万一有事公孙先生离得也不远,便不再担忧,转而问道。
“我带着呢。”白玉堂掏出小盒,打开,项圈上的金牌反射出微弱的光。
“……这东西该怎么用?套在手上?”虽然说是要拿给包炯“用”,但问题是完全不清楚该怎么用……故事里面那些仙人法宝不是葫芦拂尘就是宝刀宝剑,怎么说也该是个兵器,可是眼前这玩意儿若是拿来当兵器……拿来打人么?
“似乎不是……看这圈子大小,更像是套在脖子上的。”白玉堂研究了一下那个项圈,回答道。
“脖子……”那就只能靠近点了。
事实证明迷香效果的确不错,以包炯之警觉小心也完全没能防备,直接中招,睡得极沉。双眼紧闭,脸上表情却不见多少轻松,眉毛微微皱着,让旁观的人看了都觉得有些不舒服。
“包小狗这是什么姿势?”白玉堂研究了半天没理解门道。
包炯的睡姿的确比较特别,身体侧着,一只手却垫在枕头下面,看上去让人觉得有些难受。
“大概是……个人习惯吧。”
“这习惯倒也古怪……为了以防万一,点他穴道如何?”白玉堂比划道。
“他身上穿着软甲,一般点不倒。”有多次和包炯交手经历的展昭摇头道。
的确,包炯身上套着的白色睡衣下,隐约可见一层灰色的什么东西。
“这家伙,睡觉的时候还穿着软甲?什么习惯?这儿又不是什么危险地方……”白玉堂一拧眉,“就像怕有谁会杀了他一样……脱下来?”
“脱下来太折腾了,搞不好会让他醒过来,那就麻烦了。”展昭摇头道,“这样就行了,你快点把那东西套上去。”
“好……你等我会儿,这玩意儿要解开还得折腾一下……”即便以锦毛鼠之勇之智,面对来自一千年以后的发明创造也依旧棘手,折腾了半天才把那金属扣打开,解开项圈。
深吸了口气,白玉堂俯下身子,小心地把项圈套在包炯颈上……
在此,要插入一个来自一千年后的段落——也就是包家妈妈当初定做这个项圈时的电话录音。
“喂,是宠爱一生么?”翻着手上的宣传册,包家妈妈悠闲道。
“是的,这里是宠爱一生宠物用品专卖店,请问有什么要求么?”接电话的人有着极为标准的商业客气。
“我要定做一个项圈。”金牌早已找人帮忙做好,但是项圈却麻烦些,只能找专门的定做——随便买一个也不是不行,只是她在这方面颇有些完美主义的倾向,既然要送就得送个好的。
“请问您家的宝贝是……”
“……狗,大型犬,脖子的粗细和人差不多了。”总不好意思直接说自己是在给人定做项圈……若是说出去,八成会被当成变态吧?
“好的,了解,请问您家宝贝的性格?”
“这个么……”包家妈妈沉思片刻,嘴角一咧露出了闪亮虎牙,“脾气不怎么好,老是不听话,叫他回家他都不理不睬,不乖的很。”
中文是博大精深的,例如某两个同音字之间的天壤之别……
“是么……看来是很让人头疼的宝贝啊。”电话那边的声音笑道,“好的,了解,您能够接受的价位是?”
“钱无所谓,做得漂亮些好用些就成了。”
“明白。”
放下电话,包家妈妈笑得很是欢乐——不知道亮亮收到这个“礼物”会是什么表情?还真是期待啊……
项圈套上。
无声无息,没有任何异象,例如一道白光或者七彩光芒闪过或者天上打道雷下来或者干脆月亮不见了……
“……果然,我就说么,包小狗怎么能是什么天狗星……”白玉堂也说不出自己是松了口气还是失望了,好在布蒙了脸,看不见彼此表情。
“是啊,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无稽的。”展昭的心情却沉重了些,如果一定要在“天狗星”和“辽人”两个选项中择其一的话,展昭宁可选择前者。
毕竟……天狗星最多不过是分离,辽人可是会……
“那还是摘下来吧,这东西带着,怎么感觉怪怪的……”白玉堂嘀咕道,手也同时按上了那边项圈,“快点解下来走人,别让包小狗知道,否则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但事实证明,这是一个奢望。
白玉堂的脸色忽然一变,原本放在项圈上的手迅速收了回来:“这东西有问题!”
下一瞬,原本紧闭着双眼的包炯突然睁开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v=猜猜看发生了什么?
第九十二章
这件事情实际上是件由于对方太过“贴心”而引发的悲剧。
既然包家妈妈口中的“狗”如此不听话,那么定做方当然十分贴心的在项圈上添了一样东西——一个小小的电击器,这是专门用于训练不听话的狗儿所使用的,理所当然的,对方在说明书上附上了这一条,并且还特意用红字标示。
但问题是,包家妈妈拿到了项圈就把说明书丢到了一边去,虽然瞅了两眼也看见了那一条,但是包家妈妈不觉得那个电击器会有什么问题——也难怪,包炯根本就不可能把项圈戴脖子上,别说电击器,哪怕上面附加了催眠装置照样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同理,附加的那个控制电击器用的小遥控也被包家妈妈扔进了垃圾桶。
然后,时间回到现在,那个电击器的质量显然不算太好,在一年之后略有些不稳定,又被白玉堂折腾了半天,最后那一碰,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干脆利落的一下电击,白玉堂只是不幸承受了一点余威,绝大部分威力统统释放到了包炯的脖子上——那可是人脖子,敏感程度自然不是皮厚有毛的狗脖子能够相提并论的,迷香效果虽然不错,但也远远压不住电击项圈的威力,于是……
“疼疼疼疼!怎么回事!你们是谁!”包炯睡得正好的时候忽然被脖子上传来的一阵剧痛刺激起来,脑子昏昏沉沉双眼朦朦胧胧,只能隐约看出眼前这是两个人,那颜色颇为眼熟,一红一白……
不过他也没心情去猜测那两人是谁,脖子上莫名其妙缠了东西还不停的传来一阵一阵的刺痛,包炯只能先顾脖子,双手抓在项圈上死命扯,偏偏那不锈钢扣可不是用力就能拉开的,越扯反而越扯不开,再加上不停的刺激,包炯已经快暴走了。
“怎么办?”眼下状况居然会变得如此混乱,展昭头疼道。
“快走啊,难道你想让包小狗发现?”
“可……”看了眼那边依旧在死命扯项圈的包炯,展昭微一皱眉,手中巨阙出鞘,在包炯颈上一划一挑。
项圈怎能与巨阙剑锋媲美?自然是被划成两截,又被展昭挑了过来,一把抓住。此时原本就用掉了不少电的电池总算寿终正寝,握在展昭倒是没了电力。
“呼,总算解下来了……”包炯松了口气,随即怒从心头起——在睡得正香的时候被莫名吵醒、被电、而且自己房内还有两个莫名其妙的人……
就算他脾气再好也会火!
手往枕头下一伸一抽掏出枪来,包炯环顾室内——
不知何时,那两个人已经不见了。
“……见鬼!”愤怒地骂了一声,包炯揉了揉惨遭摧残的脖子,两眼一闭,躺回床上。
不要让他知道那两个人是谁……否则……
两个罪魁祸首溜出了包炯的房间之后,确认里面那位没有愤怒的追杀出来,这才松了口气。
“……你说他看清楚是我们了没有?”白玉堂问道。
“应该没有,否则就不会问‘你们是谁’了。”展昭苦笑道,“当时屋内不甚明亮,又有烟雾,他又是刚刚睡醒,我们脸上还有蒙脸布……想必,他是没看清吧?”
“但愿如此。”否则包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对了,那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放上去的时候都觉得手一麻,看起来不是什么正经东西。”
作为大宋朝第一个被电到(倒霉到被雷劈的那种不算)的人,白玉堂显然对这种未来的科技产物没有什么好感。
“现在倒是没什么了。”展昭摊开手展示着那个无比倒霉的项圈。
“……也许这东西只在包小狗脖子上有效?”白玉堂一皱眉,“或许我们猜错了。”
“怎么讲?”
“记得那个故事里面的说法么?天狗星是‘逃’下界的,”白玉堂思忖道,“或许这并不是他的东西,而是那些关着他的人用来……”
不得不说,白玉堂的想象力是十分优秀的,优秀到完全没影的事情都能脑补出前因后果——如果包家妈妈知道她买来和自己儿子开玩笑的项圈居然被人当成天庭里的人囚禁包炯用的东西,那想必会笑成滚地葫芦。
“那这东西……”
“扔了!……不,还是先保留着好了。”怎么说也是“天上的东西”,白玉堂还是不想丢掉,“不过得好好保存着,千万不能让包小狗发现!”
停了停,白玉堂又补充道:“而且……也千万别让包小狗知道我们今天晚上干什么了……”
“……不错。”一贯走得正行得正从来不怕让自己做的事情让人知道的南侠迫于压力也只得点头——别的不说,他们晚上跑去包炯的房间本身就是没法解释的事情,就算能解释,一旦包炯问那东西在哪儿为何不能给我……他们是给呢还是不给?
给,显然不行,不给……
展昭和白玉堂难得达成共识——这件事情,绝对要瞒着包炯!
第二天早晨。
“可恶……头好疼。”包炯捂着脖子脸色发青,心情更是达到了看到谁想咬谁的地步——那毕竟是脖子!很疼的!
“小包大人,你怎么了?”看包炯脸黑得不行,王朝随口问道。
“我怎么知道!昨天晚上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包炯揉着脖子,“疼死我了,对了,大人呢?”
“你找大人有什么事?”
“昨晚有刺客!”包炯郑重道,“我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找我,但是竟然能在我丝毫没有察觉的情况下潜进我的房间……”
包炯对自己的警觉性十分有信心,眼下居然被人悄没声潜进了房间,实在是……奇耻大辱!
揉了半天总算觉得脖子舒服了,包炯松了口气,扭头往旁边瞅了眼,正巧看见那边刚刚进了饭堂的展昭和白玉堂。
很难得的是,今天展昭居然没穿那身红色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制服,白玉堂更难得的换上了那身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制服,而脱下了他那身白衣。
“……怪了。”事有反常即为妖,这两人居然换了他们的标准制服,难道出了什么事么?
昨天晚上那两人似乎是一红一白……一红一白?
包炯皱着眉毛沉思片刻,摇了摇头——太无稽了,这两个人怎么可能晚上闲着没事跑去他的房间……
……应该不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
其实偶尔也会让大家猜中哟~
然后欢乐蹦——算了,这次不蹦了,最近莫名的没动力了……
第九十三章
“哟,包小狗。”白玉堂一身红衣的样子十分难得——就连包炯都只在此人刚刚当上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的时候见识过一次他穿制服的样子,除此之外他基本上都是一身纯白,嚣张得很。
“早。”包炯冲他摆了摆手,“你怎么换了这么一身?”
“……偶尔也想穿一下红的。”白玉堂随便拽了个理由过来——总不能说是因为担心包炯发现昨晚那两人是他们两个吧?不过看样子,包炯的确没认出那是他们两人。
“那你呢?”包炯看向另外一个——展昭换下那身制服的几率倒是比白玉堂穿制服的几率高一些,但那都是轮到他休息或者是暗访的时候,会在工作时间把衣服换掉……次数比白玉堂穿制服还少。
“昨晚不慎打翻了砚台,弄污了,只好穿这件。”展昭镇定地说,一旁白玉堂心里暗笑——的确是“打翻了砚台”,不过和“不慎”没啥关系,他亲眼看见展昭把砚台扣在自己袖子上的。
只能说,相比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白玉堂,一贯认真自律的展昭想要解释事情更麻烦些——简单来说就是老实孩子吃亏。
不过不管怎么样,好歹是糊弄过去了,可是……
“你知不知道江湖上有没有这样的角色……”包炯看着展昭忽然想起此人可以用作江湖事咨询八卦,随口问道:“轻功很好,能神不知鬼不觉潜进开封府,还很嚣张,喜欢穿红衣服夜行的?”
展昭噎了一下,这才道:“那个……应该没有。”
“那就怪了,按理来说喜欢穿红衣服晚上跑来跑去的人应该不多……”展昭不知道的话……包炯往旁边看了眼,恰好看到另一位江湖人士白玉堂:“那你知不知道?不只有穿红衣服的,还有穿白衣服的。”
“白衣夜行……这习惯也就你家五爷有了。”事实证明白玉堂比展昭擅长撒谎的多,使出了兵法中的以退为进,“要不然就是那些名门正派的角色,喜欢讲究个‘夜行不换衣’。”
“这什么毛病。”包炯啧了声,下一个对象找上了刚刚晃荡进饭堂正寻觅合心意的早点的黑衣人:“那边那个,你听说过没?”
“什么叫那边那个?”黑衣人不满道,“我是你师父!”
“是是,你是我师父……”包炯哄了他一句,随后又问道:“你知道么?喜欢穿白衣服和红衣服晚上乱跑的人?”
“那边不就有俩?”黑衣人随手一指,“喜欢穿红衣服白衣服晚上乱跑的。”
说者看似无意,听者却很有心,两个的确是“喜欢穿红衣服白衣服晚上乱跑”的家伙不由身后冒冷汗。
“除了他们俩。”包炯直接排除了这个选项。
“哦,那就没了,江湖众不是人人都那么张扬的。”黑衣人说道,随即饱含深意地看了某两人一眼。
包炯恰好低头去喝粥,没注意到那两人脸上古怪的表情——否则他定会好好欣赏一番。
而他同时也没注意到,那三人鬼鬼祟祟溜出去了……
“你看见了?”
“对啊,看见了。”黑衣人歪着个脑袋,样子不正经得很,“你们两个晚上不睡干什么呢?又不是我夜鹰门人习惯昼伏夜出的,莫不是打算弃暗投明?”
两人顿时头痛起来——被黑衣人看到大概是最差的结果了,若是让开封府其他人看到,那要么解释要么靠着身分强压都成,可偏偏是这个……
“算了,我也不想管你们两个晚上干什么,反正应该对徒儿没什么,只是下次记得,迷香别用那么多,会把自己也放倒的——还好你记得捂了脸,否则就麻烦了。”黑衣人随口指导道,“下次再想做这种事可以来问问我,好歹也是前辈。”
“……”莫明其妙成了一个夜行贼的“晚辈”的两人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所以说,亏心事做不得……
等到两人无比郁闷地回去,却发现包炯已经不知去向。
“包小狗哪去了?”白玉堂随手扯过一个衙役问道。
“刚才皇上传旨来了,小包大人和大人一起去接旨了……”
话还没说完,包炯已经气势汹汹地冲了回来,眼睛一扫发现站在那边两人,当即冲过来一手抓住一个,满脸地郑重:“你们两个没事吧?”
“啊?没事……”白玉堂差点以为包炯是来兴师问罪的,发现不是立刻松了口气。
“很好,跟我走一趟!”包炯扯着两人就往外走,其架势……颇似“你被捕了”。
“去哪儿?”
“那个见鬼的小太子说要狩猎……凭他那身子板儿也能去狩猎?还指名要我陪!”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这么个道理,明眼人都知道耶律靖辰根本不可能对狩猎有什么兴趣,但是谁都没法反驳他这个要求。
大辽太子想要狩猎解闷宋朝皇帝就得作陪,而此人以“安全方便”之类的理由指名某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去陪同……虽说没有先例,倒也不违礼法,皇上也只能顺水推舟做这个人情。
包炯目光炯炯地看着两人,一副要是你们敢说不就试试看的架势:“兄弟之情朋友之义……不管是什么,这次你们得帮忙。”
“帮忙倒是无妨……不过包小狗,你这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干嘛?他又不是要把你怎么样。”白玉堂随口取笑道。
“……你们两个去就是了。”反正包炯是不太想一个人面对耶律靖辰,虽然此人按说只是个关心哥哥的弟弟,但是……
也不知是怎么的,包炯总觉得耶律靖辰的眼神让他……有点毛骨悚然。
一开始还无妨,到后来越回味他越觉得不正常,干脆再拖两个人一起过去——反正包拯也要去作陪。
两人自然没法说不去——包炯那“不去就是不讲义气不够朋友不是东西”的眼神杀伤力本来就够强,再加上昨晚的某些事情……
所谓做贼心虚,不外是也。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
第九十四章
皇家猎场。
“耶律靖辰认定了包炯便是他的兄长耶律靖洪……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仁宗皇帝的脸藏在细密的竹帘之后,让人看不分明他脸上的表情。
“陛下……”包拯欲言又止。
“不必拘谨,说便是。”
“若要臣作为包拯来回答,那不是什么好事。”包拯坦言道。
“不舍得?”
“的确如此。”包拯苦笑道,“一年多以来臣早已把他当作了自己的亲人,即便……也是不想的。”
“那,作为朕的臣子呢?”
“……此事有利有弊,”包拯叹了一声,“耶律靖辰想必已经给了条件?”
“包炯现在还记不得前事,耶律靖辰也没什么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包炯即是他的兄长——种种证据俱是旁证,虽然加在一起有了些分量,但也做不到确实证明……”仁宗低声道,“因此他提了条件,若是朕将包炯派去大辽,那本次的和书可以做出极大让步——甚至,修改檀渊之盟约定的助军旅之费也不是不行。”
自从多年前定下檀渊之盟之后,那笔岁币就一直是扎在大宋心头的一根刺,倒不是出不起,只是那象征的屈辱,实在是……让人难受。
“耶律靖辰做得了主?”包拯讶异道。
“他做不了主,可是那萧皇后做得了主,萧皇后对自己的长子思念极深,只要‘耶律靖洪’能归辽,免了岁币或许都是可能的……”
如果包炯能听到这段对话,想必会为了自己的身价而无语——一个包炯价值十万两白银二十万匹绢(顺带一提,二十万匹绢相当于三十万贯,宋真宗之后银贵钱贱,三十万贯约合十五万两白银),而且这前面还要加上一个“每年”的附注……
哪怕是按照现代银价,每公斤三千五百元左右,包炯的身价也是四千三百七十五万人民币——每年,这笔“工资”已经是一个极为惊人的数字,若是换作宋朝一两银子差不多等于千多元人民币的购买力,包炯的身价则跃升为两亿五千万人民币——每年!
这么大一笔钱的代价仅仅是一个人,交出去不仅仅可以换这么大一笔钱还能省掉此人每年的俸禄,看起来似乎划算得很。
“可若包炯真的归辽,假以时日,这笔岁币……可能又得交出去了。”包拯沉默半晌之后,淡淡道。
话说得或许尖锐了些,可是并没有什么差错——辽人天生便有英雄情结,一个力大无穷又武勇惊人的将军往往可以激发出他们十倍百倍的斗志,而若是再加上耶律靖辰多智近妖的谋划,辽军铁骑的威力……
“短则三年,多则五年——这是庞统之前给我的数字。”仁宗苦笑道,“即便是他也不敢妄言取胜,还说之所以这么长的时间还是算上了包炯不愿与宋廷为敌磨蹭的那些时间。”
“庞统……”包拯皱了皱眉,摇头道:“既然是此人所言,那多半是可靠的。包炯的心性臣也算是了解,他不是凶戾嗜杀之人,可若是必要时,也决不会手软……”
“换言之,若是不再把自己当宋人,此人上得战场。”
“……是。”
“……也不知耶律宗真还能再活几年?”仁宗低声道。
“陛下的意思是……”
“如果在包炯还在当自己是宋人的时候让他成了辽国的皇帝,那……”
“陛下,您觉得——耶律靖辰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么?”包拯很快的打碎了仁宗不切实际的妄想,“况且,包炯对辽人宋人惯来是一视同仁,也不可能为了大宋……他不是那样的人。”
“如此看来,最好的法子,莫过于把包炯交还大辽,待和书签了、盟约改了之后,再除掉此人了。”
“陛下……”包拯不由变色——仁宗说的法子过于冷酷,却毫无疑问是对大宋来说最好的。
和书签订,盟约修改,那么包炯对大宋来说便不再有用,若是能想法子做成是辽人内斗的样子,更可以让辽国找不到问罪的把柄。就算辽国恼羞成怒,包炯之死想必也能搅乱辽国的局势——别的不说,萧皇后和耶律靖辰两人肯定不会无所触动,这两人手握辽国大权却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病人,都是容易因为感情波动而出事的类型。
对大宋来说,这绝对是最好的选择。但对包炯来说,这绝对是最坏的选择。
“……不过此事太过不仁不义,实在非君子所为。”沉默半晌,仁宗开口道,“大宋乃君子之国,做不得这等卑鄙之事。”
似乎是累了,仁宗挥了挥手:“下去吧……此事不要外传。”
包拯依言行礼后退,心中却远远没有面上那么平静。
君子之国……
曾有一个君王,事事奉行君子所言,在战时也是如此,然后此人战败,身死。
巧的是,那个君王的国号,恰好也是“宋”。
这个故事历来是用来训诫他人莫要拘守君子之道,要知道变通的,作为帝王自小受着极为良好的教育长大的宋仁宗,可能不知道么?
“陛下……”眼见包拯退去,一直站在旁边的一名老太监轻声开口道,“那件事……”
“……你说,一条人命与一国之兴,孰重孰轻?”
老太监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淡淡一笑:“陛下自然清楚。”
“……是啊,我……自然清楚。”
身价每年两亿五千万而不自知的包炯,此时正在陪某个敢拿每年两亿五千万买他的人打猎中。
包炯一直觉得,狩猎这种事情相当的不和谐——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无数无辜生灵的痛苦之上,这难道是一件值得认可的事情么?
……当然,如果要他选择自己的幸福和那无数无辜的生灵的幸福的话……
包炯还是选择了前者。
他现在由衷希望耶律靖辰贯彻一下他所说的话——你既然是来打猎的麻烦关注一下猎物行么?不要老是看我!
“皇兄?”耶律靖辰侧过头,双眼望着包炯,眼中笑意盈盈,显然是极为高兴的。
“……”包炯干脆装听不见。
“皇兄你还记得么?小时候我们也常常陪父亲去打猎,当时父亲身体还好,可是我却死活上不了马,还是你把我抱上去的。”
“……我怎么可能记得。”
“当时皇兄是这么对我说的——你坐不稳没关系,我抱你一辈子就是。”
“……”这年头小孩儿真早熟。
也不知道是不是选择了改变战术,耶律靖辰开始不断在包炯耳边念叨“小时候”的事情,包炯除了感慨这小子怎么记事记得这么早也没法说什么,只能不停装听不见顺便看风景,而耶律靖辰也不介意包炯对他不理不睬,一味跟在包炯身边絮絮念叨。
皇家猎场的风景自然是极好,脚下草皮柔软两边树木茂密,包炯皱着眉毛看了眼那些树,总觉得有些不安——这些树除了可以拿来观赏,倒也能用来做为天然掩体干点什么……
正在扫视那边树木的时候,什么东西反射的光让包炯猛地皱眉——那看起来似乎是……箭头?
就在包炯脑中警铃大作的时候,一支箭疾射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里面的历史相关都是在下BD之后的结果,如果出现BUG……呜,请反复默念这其实是一篇架空历史的同人……
第九十五章
作为一个对于飞速飚过来的东西已经有了非常多的应对经验的人,包炯丝毫没有慌张,一把抱住旁边还没反应过来的耶律靖辰就地一滚,避过了那支箭。
“殿下!”
“我没事。”耶律靖辰当然是没事,基本上肉垫什么都是包炯在当,惹得他郁闷不已——职业病果然不好解决。
“这是怎么回事?”包炯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望着耶律靖辰皱眉道。
那支箭明显是冲着耶律靖辰来的,难不成有人想杀他?
包炯并不是政治嗅觉多么敏感的人,但他也知道“辽国太子”死在大宋而且凶手不明是怎么个危险情况,那整个就是宋朝版本的萨拉热窝事件。
耶律靖辰沉默不语,只是对那边冲过来护驾的萧旭一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包炯这才注意到他们已经被里三层外三层的辽国卫士包围在了里面,人肉盾牌估计拿床弩都未必射得透。
这边的骚动自然也引起了宋朝那边的注意,很快便有人过来问出了什么事,结果被发现居然有人想要行刺耶律靖辰的萧旭一骂成三孙子样,灰溜溜地回去了。
“太子殿下,现在该怎么办?”
“……回去吧,这样也没法打猎了。”辽国太子遇刺,大宋自然要做出些样子来,被调来的卫兵将猎场层层包围,顿时猎场变战场。
说完这句话,耶律靖辰望向一边包炯,开口道:“皇兄……”
包炯继续装没听见。
“……算了,反正等会儿还能见面。”耶律靖辰微微一笑,包炯顿觉不妙——该不会……
回了开封府不久,圣旨又来了。
这次先是BLABLA褒奖了一下包炯,从头脑到身手再到勇气——如果顺便夸夸相貌那么包炯肯定会以为皇上家的哪个姑娘看上他了——末了转了一下,大意就是辽国行馆需要人手所以调包炯去“专门”护卫。
“……其实民不与官斗还是有道理的,尤其是当那个‘官’能直接说得动皇帝的时候。”黑衣人蹲在一边,安慰着自己郁闷的徒弟。
“你除了说风凉话还会干别的么?”包炯厉了那边那位一眼,继续郁闷。
“给你出主意也成啊,开封府另外不是还有俩御前四品么?拉过去一块儿呗,就说是附赠的。”
“……买一赠二么……”包炯想了想,觉得这说法的确可行——毕竟人家调他过去是为了护卫,再捎上两个身手更好的也不错。
“而且现在你去说他们肯定答应你。”黑衣人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也是,他们还是颇讲义气的。”包炯点头道。
“是啊……义气,义气。”黑衣人不住点头,一本正经。
如黑衣人所言,展昭也好白玉堂也好在包炯找上门去“请求帮忙”的时候都只稍微犹豫了一下就点头答应了,包炯欣慰之余不忘顺便夸奖两人很有义气,夸得两人脸色古怪。
而正如包炯之前所预料的,耶律靖辰完全就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嘴上说的是“护卫”,可同样是做护卫的白玉堂和展昭就被他赶到门外而包炯被他拉去品茶……差别待遇大了些。
“究竟是谁想要杀你?”反正闲着也无事,干脆浪费一下口水好了。
“可能是我的皇叔,耶律重元。”耶律靖辰叹道,“若说是有谁视我为挡路石的话,那也应该是他了。”
耶律宗真和耶律重元本是同母兄弟,后来耶律宗真登基,两人关系依旧很好。耶律重元帮过耶律宗真的大忙,耶律宗真感激之下,封其为“皇太弟”,允诺待自己千秋之后便把皇位传给他。
但这种话明显是不可能靠谱的,自从耶律靖洪、靖辰两兄弟诞生,耶律宗真的想法就开始动摇。后来虽然出了耶律靖洪的事情打击了他,但很明显,弟弟还是不如儿子亲,耶律宗真根本无意传位皇弟,甚至借着一次耶律重元犯错的机会剥夺了他的皇太弟资格,改立耶律靖辰为太子。
耶律重元自然不服,但是此时国家大权把持在萧皇后手中,若是耶律宗真还会为了兄弟情谊手下留情的话,萧皇后可绝对不会对她这小叔留上一分情。
而后来,耶律靖辰在战时的表现极为抢眼,自己也有了势力,耶律重元胜过耶律靖辰的可能就越来越低了,在屡屡发生这种事之后横下心来用暗杀解决问题,实在是很正常的事情。
包炯听完耶律靖辰的叙述不由感慨——辽国果然深受中土文化影响,兄弟阋墙这种事情也一块儿学了过去。
“当然,也有别的可能,”耶律靖辰轻叹道,“辽国国内有些人极端不喜大宋,说一旦和书签订便是浪费了大好时机,应该乘胜追击才对……”
恐怖主义狂热者真是哪儿都有,哪怕是千年之前也少不了——作为一个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察,包炯极端厌恶这种人。
“所以,想杀我的人大概不少。”耶律靖辰苦笑道。
“那你还这么大方的跑来这里?”
“一来这是我的责任,二来么……”耶律靖辰浅笑,“若是没来这里,我又怎么见得到你?”
包炯立刻沉默。
“皇兄?”
“……抱歉,我真没法承认我是你皇兄。”包炯觉得要是再不把这件事情说清楚就真说不清楚了,“虽然我不记得自己是谁,可是总不至于连自己的血亲都认不出来。”
耶律靖辰沉默不语,良久才道:“你为何不信呢?”
“没法信,我真不觉得自己可能是太子。”包炯苦笑道。
“我知道你是就够了。”
“……”问题是我压根就不是!包炯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犟的可怕的家伙。
“若你一下子就承认,我反而会起疑——毕竟这种事情太过不可思议,”耶律靖辰浅笑道,“而这世上利欲熏心的人又太多。”
“……”包炯恨不得去撞墙——这种聪明人就喜欢和别人拧着来对吧?
早知如此……早知如此他也不能承认!这压根就是一个二难推理……
包炯对能够让耶律靖辰清醒过来已经绝望了。
“不管怎么说,皇兄你且在这里住着,”耶律靖辰起身微笑道,“行馆很大,多一个人也算不得什么——你还要负责保护我,不是么?”
“……”包炯除了点头还能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还是继续欢乐好了……蹦过。
第九十六章
包炯的心情颇为糟糕。
糟糕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一顿饭——由于他要在行馆暂住,自然也要在行馆吃饭。辽国行馆的伙食虽然比不上御膳房,但是比之开封府实在是好了不止一个档次,按理来说虽然不介意吃馒头就咸菜但是同样对美食有好感的包炯不应该有什么意见的……
但问题是,那顿饭包炯并不是吃的大锅饭,而是在耶律靖辰的要求(名义上是“保护”)下,一起吃得给辽国太子准备的小灶。
一张大圆桌上就两人,包炯,耶律靖辰。包炯盯着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觉得食不知味,更何况耶律靖辰完全不懂什么叫食不言寝不语,一张嘴就没停过。
等着饭吃完了,包炯迅速以“换气”的借口遁走,去摧残另外两个被他拉过来的倒霉蛋换取心理平衡。
行馆饭堂。
“唉……”
“我说包小狗,你的饭是和那大辽太子一起吃的,我们两个吃的却是行馆的大锅饭。如今你不仅占了便宜还到这儿来长吁短叹,是何居心?”白玉堂用筷子敲了敲碗沿,提醒那边那个已经叹了至少一炷香的时间气的家伙。
包炯注视着白玉堂,那眼神沉重得简直和俩铁锤没什么区别:“你觉得我会希望吃那顿饭么?”
“……似乎不会。”会的话就不会在这儿不停叹气了。
一旁展昭苦笑开口道:“怎么了?一顿饭而已。”
“吃饭的时候他不停念叨以前的事情念叨的我头疼……你说怎么就有人记性那么好?”五岁啊,五岁!五岁时候记事记得那么清楚算什么?
“既然有像你一样什么都忘了的人,自然也有那些什么都记得的人。”白玉堂随口道,“或许是出娘胎的时候没均分了,记性都给了那一个?”
“我们不是兄弟!”包炯郁闷道。
“其实啊,如果你答应了也不是什么坏事,”白玉堂咬了口馒头认真道,“好歹也是一国太子,未来的一国之君,想必是什么也不缺的,又不要你付出什么代价,何乐而不为?”
包炯一时沉默,良久,他叹了口气:“的确,何乐而不为……可惜那不是我想要的。”
能够称帝登基,君临天下,手握生杀大权,脚踏万里河山,想必是不少人垂涎三尺的吧?
可惜那不是包炯想要的。
他本来就不是会对那种东西感兴趣的人,一国与一城,他宁可选择后者——而且就算选了也不是自己去当那个城主,而是窝在城中某个警察局做一个普通警察。
所谓胸无大志,所谓……烂泥糊不上墙。
如果是个比较有野心的男人,那这么好的一条路放在他面前他必然不会放过——去辽国,当太子,不久之后称帝登基,与宋盟好,率领辽国铁骑拓展疆域,利用那些来自现代的知识增强国力,随后干脆一统天下,坐拥无边江山千载美誉,顺便拐上美女一二三四……
那样的男人有很多,其中却唯独不会有一个叫包炯的。
说他迂腐也好蠢也罢,他就是那种喜欢守着自己的一方天地而没兴趣开拓进取的人。
毕竟,他是个警察。
决定不去想那些无聊的事情,包炯转而看着展昭问道:“那些护卫可靠么?我总觉得不放心……”
“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展昭微笑道,“不管怎么说也是正牌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武功不会差到哪里去。”
“……那就好。”
开封府三大护卫都调到了辽国行馆,包拯的安危自然让包炯挂心,而耶律靖辰非常贴心地把原本派给他的护卫都借给了开封府,形成了一种护卫交换的奇怪情况——发现这件事之后包炯差点没吐出一口血来,这事情也太……简直就是穷折腾么。
但问题是折腾的这人是辽国太子,人家牛到宋朝皇帝都得微笑相迎的地步,因此这种穷折腾也就变成了“思虑周密”的表现……
“话说回来,包小狗,到底是谁想杀那个姓耶律的?”白玉堂总算解决完温饱问题,开始动脑,“怎么说也是一国太子,想杀他的人总得有点身份吧?”
“据说是此人的叔叔——这点辽国比大宋好不了多少。”包炯随口把之前听到的事情交待了一番。
听完包炯的陈述,两人思考了一会儿,展昭先开口道:“能确认那是想杀他的么?”
“这话怎么说?”包炯一愣。
“当时的情景我们也看见了,”在猎场上他们在宋朝那边包炯在辽国那边,相隔并不远,更何况不管是展昭还是白玉堂都有一双清澈敏锐的眼,“你和耶律靖辰站的极近,那支箭也可能是冲你来的。”
“怎么可能?”包炯摇头道,“有人杀他还算正常,有人杀我?这怎么可……嗯?”
包炯忽然沉默下去,皱着眉毛似乎是在思考什么。
“怎么?”白玉堂随口问了句。
“……的确有这个可能……”包炯正色道,“昨天晚上就有两个人不知为什么潜入了我的房间,试图勒死我——也可能不是勒死,那感觉很奇怪……”
包炯拧着眉毛苦思那种奇怪的感觉来自何方,另外两人一头冷汗。
白玉堂眼睛转了转,赶忙绕开话题:“那个……也许昨晚那件事只是你的错觉?或者做了恶梦?”
“恶梦会留下这个么?”包炯指了指自己脖子上——那一点电击出的痕迹还颇为明显,他也有过那么一会儿当成是做梦,可是一看镜子里面自己脖子上的东西就认定了那绝对不是一个梦,只是那种感觉……似乎之前也有过,但是又想不起来了……
也不能怪包炯,他都多久没用过自家电警棒了,又与现代科技隔绝了太久,忘了被电的感觉也正常。
“那或许是……对了,展昭,那几个护卫的武功如何?你有和他们较量过么?”
“这个么……”看出白玉堂意思,展昭立刻接话,开始介绍那几个护卫的武功层次、江湖出身、擅长什么、今年多大、婚否……
包炯的注意力被成功转移,一边想着展昭怎么突然八卦了一边听得点头。
和乐融融的八卦被萧旭一打断:“那个……殿下。”
“我不是殿下——有什么事?”
“太子殿下说……呃,叫你过去……”
“……叫我过去?”包炯扫了眼外面天色,“都要睡觉了他还有什么事啊……好吧,我马上过去。”
无奈起身,包炯叹了口气——好吧,他的事还少不了,在那个耶律靖辰醒悟过来他不是他哥之前……
作者有话要说:十二点前的更新……
顺便,明天请假……真累了,休息一下好了。
第九十七章
包炯一直都觉得,那种洗个澡都能折腾半天的家伙绝对是人才——例如白玉堂,这人对形象的注重实在是让人头疼,对浴室的使用几率更是高到了包炯每次去洗澡不在门口等白玉堂出来就会觉得不对劲的地步。
再例如,屏风里面那位。
耳边水声轻响,但是没什么杂音,看来耶律靖辰没有那种玩水的习惯,直接给负责打扫的人省事了。
“皇兄?”耶律靖辰的声音传来。
包炯已经快没兴趣再去重申“我不是你皇兄”了:“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不清楚你在不在。”里面传出低低的笑声。
“……”你是小孩子么?还是那种会担心别人不在所以特意问的类型?
心里咕哝着,包炯叹了口气,继续老老实实在这儿站岗。
……他明明是来执行保卫工作的,眼下真正负责保卫的辽国卫士在门外站岗(顺带一提展昭和白玉堂晚上可以自由行动,例如回开封府睡觉——这让被区别待遇了的包炯咬牙不已),护卫得基本上是铁桶一块除非对方能超越时空呼唤来大炮轰击,但是理论上来说是被要来进行“护卫工作”的他却在里面等某人洗澡……
刚才说是让萧旭一叫他过来,可是这人根本就没说有什么事,见了他之后就被一句“我要沐浴”轰出来了,然后就只能一人洗澡一人听。
包炯蹲在外面百无聊赖,只能腹诽一下这人既然没事干嘛把自己拖过来。
直到那边水声哗啦作响,包炯才从无所事事数蚂蚁的无聊中被拯救出来——耶律靖辰大爷总算洗完了澡。
那边洗完澡出来的人披了件纯白单衣,脸色却比衣服更苍白些,完全没有一般人刚洗完澡时应有的红润脸色,嘴唇也淡得几乎没了血色,包炯看了他一会儿,莫名其妙地想到了“弱不胜衣”之类的词汇。那张脸偏偏又和他长得太像,让包炯顿时有了一种严重的危机感——他可得好好注意保护身体千万不能自我糟蹋,否则要是变成了这么个病怏怏的样子,非但本人难受连看着的人都难受……
犹豫了一下,包炯终究是上去扶了把——万一让这人直接摔着了那又得是他的麻烦。
“多谢。”耶律靖辰淡淡笑道。
“职责所在。”包炯一派公事公办的语气。
“……是么。”耶律靖辰轻轻叹了声,带着些说不出的东西。
包炯扫了眼,忽然注意到耶律靖辰手上有若干针眼,不由下意识的皱起了眉毛。
“怎么?”耶律靖辰的感觉相当敏锐,注意到了包炯的反应便问道。
“你手上这是……”若不是反应过来眼下是在千年之前,包炯差点脱口而出“你莫非吸毒”了,好在他及时反应过来这时候别说毒品连针管都没有,改了口。
“针灸。”耶律靖辰叹道,“我的身体始终是不见好,先天的不足,也只能靠后天勉强撑着了。”
包炯望了眼那边的耶律靖辰,忽然觉得这人也蛮了不起的。别的不说,身体不好却还能为了国家不远万里来到异国他乡,这份毅力也是值得佩服的。
扶着人到了床边让他躺下,包炯开始构思怎么把“我先走了您晚安”这个意思委婉而得体的表达出来——
“我已去信国内,让他们将大惕隐司的人派来。”躺在床上闭了闭眼,耶律靖辰忽然又开口道,“你的身份也得经过他们的确认才成。”
“……喂,我不需要那种东西!”包炯一愣,随即怒道。
他不知道那个惕隐司是什么东西,但听耶律靖辰的叙述八成就是管皇族事务的,把那种人叫来不就是等同于要让他承认自己是那个什么辽国太子?
看了眼眉毛拧起勉强压抑着火气的包炯,耶律靖辰扯了扯嘴角,淡淡一笑:“我知道你并不能认可自己的确是我的兄长,可是……”
沉默片刻,耶律靖辰又开口道:“可是,你觉得你不承认,有什么用么?”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包炯皱眉道。
“或者我该这么说,”漆黑双眼望着包炯,耶律靖辰的声音中带着些疲惫——一种感慨对方为何还想不明白的疲惫,“皇兄,你觉得,若你执意不肯承认你是我皇兄,执意留在大宋……会如何?”
“……会如何?”
耶律靖辰摇了摇头,一脸无奈:“你还是不明白啊,皇兄……”
“若我走,则你在这大宋……将不会再有立足之地。”
漫长的沉默。
包炯久久不语,只是望着耶律靖辰,抿着嘴唇不知在想什么。
“即便你不信,你不认,又能如何?其他人若都当你是我兄长,你在大宋再呆下去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耶律靖辰摇了摇头,无奈道,“你当赵家的皇帝是什么大善人么?他或许现在只想着该怎么用你多换些东西罢了!”
“……”包炯沉默。
“你是武官,就算御前侍卫不是军职,但照样可以知道不少消息——那个庞统不就与你私交不错?”
“……这消息是哪儿来的?”私交不错?如果说包炯每次看到这人都想磨牙也能叫不错,那他和展昭简直是同生死共患难的兄弟情了!“而且我根本就不清楚那些事情……”
包炯对宋朝的军力军情军备之类的东西完全没有半点了解,虽说他也是武官但和军官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有空研究那些他还不如多抓几个小偷……
“哪怕你了解得不深,也会有人认为你了解得很深。”耶律靖辰的笑容中带了些讽刺味道,“他们会把你之前无意中做过的点滴当成你居心叵测的证据,把你的无心之言当作你早有异心的征兆……你说你忘记了过去的一切,他们却可以说是你什么都记得,只是故意当作忘记,然后再混入大宋,搜集情报……当然,也可以这么说,说你一开始确实是忘记,只是后来又想了起来,便顺理成章的……”
“他们,不会信你。”
看包炯又沉默了下去,耶律靖辰闭了眼,似乎是想睡了。
只是,最后又有一句话,从他口中轻轻溜了出来。
“这个他们,可能是你的皇帝,那些朝臣,那些百姓……也可能是你所敬佩的那位青天,你所相信的……那些同僚。”
“他们……还会信你么?”
作者有话要说:归来。
第九十八章
“包炯,我到底能不能信你?”
那好像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至少相距千年。
包炯和很多男孩子一样,有关系非常好的哥们,好到就差穿一条裤子好到可以一起闯祸一起挨骂一起承担责任被打屁股。
很巧的是,那个哥们恰好姓狄——如果是狄仁杰那么就是狄公和包公,如果是狄青那么更简单,包狄万花楼演义也是极有名的,这让两个小鬼天天在一块儿厮混有了更多的理由。
而两个孩子虽然说都挺调皮但是学习成绩也都不错,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这么走下来,两个同样是警察家庭长大的孩子选择了同一所学校,又恰好是同一个宿舍。
两人的关系好到篮球场上都必须分开加入队伍才行,不然会被大叫不公平——这俩的配合太默契,从开始打篮球就在一起混那水平绝对是业余中的MVP搭档。
所谓兄弟就要一起拼一起闯,甚至约定了将来一起当警察,到时候继续当搭档扫清这世上一切罪恶——好吧,说一切罪恶可能扯了点儿,但是绝对要让自己所在的地方的百姓安居乐业。
那个时候不知天高地厚却觉得对方永远在自己身边,感觉真的很好。
直到那一天,包炯接受了那个任务。
其实按理来说不该出事的,但问题就在于,他那兄弟关心包炯的安危,可又没人能告诉——朋友毕竟不同于亲人,包炯的身份实在是太过紧要——他,于是他放弃了成功机率颇大的考研而是直接当了警察。
非常巧的是,他工作的城市正是包炯和秦华琅所在的城市。
那是秦华琅已经重回王座之后的事情,原本只是一场普通的混混斗殴,包炯之所以会跑去看看只是因为他恰好没事,反正那个城市的警察局已经学会了装聋作哑,他这个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二号头子在警察局完全是来去自如的。
谁知道会那么巧的遇到。
十几年的兄弟,光凭一张脸不一样可瞒不了他,光用耳朵听他也听得出那人正是自己突然失踪去向不明的兄弟。
而包炯也看见了他,一瞬的心惊之后是早已锻炼出来的演技,对这个“新来的警察”他表现出的自然是轻蔑和不屑,撇撇嘴之后走人。
而对对方来说,这件事情可不仅仅是震撼——一直担心的兄弟居然成了黑道上的人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在担心没让他热血冲脑到不知死活,当下联络了一直不肯告诉他原因的老师,把事情一交待之后太爷长叹一声——他居然疏忽了这一点。
当下,也只能把事情前后告诉他,尤其叮嘱他千万不能泄露包炯的身份机密。
他点头应允,心里颇为自己的兄弟自豪——这样的任务,可不是人人都能完成的。
彼时,秦华琅方回王座,气焰正盛,对昔日背叛他父亲的那些人更是不遗余力地下死手追杀,甚至卷入了无关旁人。受害者欲哭无泪,想要求助警局却只得到了含糊其词的回答。
作为秦华琅的得力助手兼头号心腹,包炯自然少不得在这种事情里出没——对他来说其实并不是坏事,刚调来的警察局局长是太爷的爱徒,无论品德还是能力俱是一等一的,看似是他撂狠话威胁对方,事实上却是他们趁机交换情报,将无关人等的损失降低到最低,寻觅合适的时机。
但这些事情看在另一人眼里,却是慢慢加重了他心中的疑窦。
他相信包炯,相信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不知道他还能不能信眼前这个人——他嚣张跋扈,不把警察看在眼里,无视礼法无视道德……和他昔日的兄弟几近天壤之别。
就算原本是一块白石,长期浸染在墨缸中也会染上洗不去的黑色。
此人,真的可信么?
长久的疑惑埋在心里,最终在那一天爆发。
辗转周折,他终于把包炯约了出来。
“有什么事?”包炯拧着眉毛满心的焦躁——他们两个接触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不管对谁来说都是。
可看在对方眼里,却成了包炯的暴躁和不满。
一直压抑在心里的疑惑,变成了一句话——
“包炯,我到底能不能信你?”
那句话,包炯没有回答。
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
那次见面无果而终,包炯的手机响了,他匆匆离开。
但是那唯一一次的见面产生了可怕的后果——好死不死,被另一个在秦华琅手下的人听到了。
虽然听得不甚详细,可是包炯和一个警察私下会面这件事情本身就已足够奇怪了。
于是,他面对的便是无数人的质问。
他的伪装第一次岌岌可危。
“别吵了,这种事情怎么想也不可能。”
出来解决问题的,却是秦华琅。
“如果他都能背叛我的话,还有谁不可能?”
那人弯着嘴唇,一张精致面庞上是带点无聊意思的浅笑。
“对吧?嗯?”他歪着头,与其说是要得到一个答案不如说只是例行公事地来上那么一句。
“当然。”
他早已改过心境来,一脸厌烦,看不出丝毫蛛丝马迹。
“所以么。”秦华琅笑嘻嘻地勾上他肩膀,“不可能的事情,就不要说了。”
那件事情,就这么被秦华琅一句话抹去,不留痕迹。
事后想想,包炯觉得这件事情像是一个笑话。
该相信他的人,问他我能不能相信你。
不该相信他的人,笑着说如果你还能背叛我的话我又能相信谁。
真是……
后来,包炯再没见过他的兄弟。
不是不能见,只是无颜见。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违反了纪律,虽然在包炯的请求太爷的周旋下没有实质上的惩罚,但是他自己熬不过自己的心。
那个约定,也不知道有没有可能再履行。
然后包炯到了这儿,更没了见面的可能。
所以至今……
包炯深深叹了口气,抬头看着天空。
感觉起来还真像,这一次和那一次。
连他都不知道,这到底是谁开的无聊玩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
第九十九章
姑且不说昨晚说了什么,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耶律靖辰不再急着让包炯承认他是耶律靖洪,而是无比悠闲地提出要出门逛逛。
“现在还有人想暗杀你……”包炯试图教育一下眼前这位什么叫安危问题。
“那么你觉得,是我老老实实在这儿等着他们来杀我比较好,还是想办法把那些人引出来找出源头来比较好?”耶律靖辰闲闲饮着杯中茶,挑眉反问道。
“……”似乎没啥问题,又似乎很有问题……
“况且有开封府的三大侍卫跟着,我要出什么事也不容易吧?”耶律靖辰继续笑道,“还是说你信不过自己的能耐?”
包炯沉默片刻,决定还是不要再反对了——这位明显是反对不动的人。
当下,他找展昭他们商量了下,定下了出门的方案。由于耶律靖辰本身面貌清秀,不会让人一眼就联想到契丹人,只要换身衣服就行了。
相反,萧旭一个头高大长得又颇为……呃,不和蔼,便只能丢在府里让他自己乖乖待着不要乱跑,顺便尽力营造一下“太子还在府中”的情况。
——没错,包炯他们定下的方案,便是不为人知的“溜”出去。
虽说辽国行馆护卫森严,但要让耶律靖辰溜出去其实挺简单,找身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的衣服换上,再把包炯的手套借去带带,便可轻松解决问题。趁着早班卫士换岗的机会,耶律靖辰先出包炯后出,成功解决“偷偷出门”的问题。
到了外面找个地方换了衣服,一行四人大摇大摆逛起街来——准确来说只有耶律靖辰大摇大摆,包炯本人提心吊胆——千万别再出什么事了……
“话说回来,换了衣服之后你们两个还真像。”白玉堂看看一边脱了他那身太子华服换上普通人衣服的耶律靖辰,再看看一边穿得差不多的包炯,感慨道。
的确,这两人都安安静静站着不动大概怎么看怎么是一个模子里磕出来的——当然,要是动起来,耶律靖辰明显较慢的动作和包炯恨不得来去如风的动作一看就能比较出来。
“这样就算遇了暗杀,估计对方还得花点时间分辨一下谁是谁。”看了半天,白玉堂总结道。
包炯翻了个白眼,不语——管他谁是谁一块儿干掉不就得了?再说要是真遇到了暗杀耶律靖辰又没法打,还不是一眼就能看出谁是谁。
开封作为大宋都城,自然是颇有脸面的,街道两边店铺林立,外加小摊各种,耶律靖辰身体不好只能慢慢走慢慢逛,包炯也干脆干点正事——一双眼睛颇为警觉的左右扫射,寻觅着他的目标。
那目标……自然是日前已经快在开封府绝迹的小偷。
自从意识到“抓小偷抓多了非但不能增加奖金还会减少自家祖宗的业绩”这一至理之后,包炯就换了一种法子整治那些小偷,现在他抓住小偷之后,基本上会给对方一个微笑,然后握住对方手腕的手微微用一下力。
基本上,这时候不管多淡定的小偷都得咬牙切齿,说不得还得双眼含泪。没办法,包炯的力气实在离谱,稍微用一点力气就能把人的手腕捏青。偏偏包炯的力道还拿捏得不错,按照对方这是干了第几次分为若干等级——初犯者只是稍作警示,疼一会儿也就好了。第二次那就会用力一些,基本上一天之内那只手别打算发挥作用,三次四次这只手得废上三五天,再多么……基本上包炯就会用比较“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
基本上,开封府内的小偷绝少有被包炯抓到三次以上的,毕竟那种一只手又酸又麻又胀又疼的感觉着实不好。包炯不由寂寞——古代可不像现代人口流动那么快,会不停进入不知死活的外来小偷……
“有时候,无敌也是一种寂寞”——这句话绝对可以用作专业抓贼王·隐身侠包炯的内心独白。
但事实证明,终究还是有不怕死的。
四人一路逛到了西市,前方正好有人在卖一些波斯贩来的东西,惹来不少人的关注,而也在此时,某些不法分子开始蠢蠢欲动。
包炯眼前一亮,他亲眼看见前面站着的某个一身绸缎显然非富即贵的家伙身边跟了个人,那人看起来倒不怎么鬼鬼祟祟,一张脸上表情也淡定得很,长相让人有过目即忘的感觉,包炯扫了他几眼,便以长期养成的直觉判断——这人基本上是盯上眼前那位了,别的地方掩护的还好,可是眼前那么吸引人的东西不看却专心致志地盯着那个人看这一点露了马脚。
随手拍拍一边展昭示意他看好耶律靖辰,包炯缓步走了过去。
那人迅速扫了眼左右,发现没有可疑人物(包炯理所当然地被他忽略了),舔了舔嘴唇,手便探向前面那人的腰包。
包炯紧跟了几步,随时准备出击——最合适的时机莫过于那人手已经碰到他的目标的时候,这样捉贼捉赃,一气呵成。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
但这个时候,谁都没想到的变故发生了。
那个马上就要升级为“失主”的人身体忽然一转,一只手抬起,按住了那个视他为猎物的人的手。
动作之敏捷轻巧干脆,绝非一般人所有。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张给人优雅却又温和感觉的脸,似乎颇为眼熟……
“……襄阳王?”愣了愣,包炯吐出了这个名字。
一手按住那个小贼,对方也有些惊讶地看向包炯:“是你?”
“王爷,这人是……哟,怎么是你们几个?”
旁边一人走了过来,那张极为欠打(包炯个人印象)的脸让包炯瞬间阴了脸色。
“……庞、统?”
白玉堂、展昭以及耶律靖辰也赶了上来,几个基本上都打过交道的人站在一起,脸上表情各有千秋。
包炯只觉得头疼,扫了眼周围发现已经有人开始注意这里,他不由更头疼了。
今天到底是吹了哪阵风,怎么麻烦人物都凑在一条街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明日正式百章。
于是,让这一群人来个聚会吧~
第一百章
眼下的情况非常复杂,眼前这个五人团队基本上涵盖了各个阶级各个派系,甚至连国外代表耶律靖辰都有,可谓……百花竞放?百家争鸣?
……反正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意思。
包炯思索了片刻觉得他们若是在这儿互相打量绝对会造成交通阻碍(事实上已经有人开始侧目这一群人了——一群个个都是标准之上的男人凑在一块儿可是颇为难得一见的场面),于是决定想办法转移一下。
还没等他开口,那边襄阳王已然开口:“这里并不方便说话,不如换个地方?”
还没等别人回答,耶律靖辰忽然开口道:“襄阳王?”
他声音极低,好在已经走近,也免了被人发现大惊小怪的危险。
“正是在下。”
“……久仰。”脸上绽出抹浅笑,耶律靖辰眯眼道。
“彼此。”襄阳王笑着拱手道。
等这两人久仰完了,一群人转移地点,到了附近的茶楼上。
按理来说对方一个王爷一个太子,区区侍卫以及某位将军是不能和他们同桌共坐的,但是这两人不约而同地说反正此时也是微服,不必拘泥于身分。
于是,其它几位也就真的不拘泥了,至少包炯非常庆幸自己可以忽视掉那麻烦无比的一堆礼仪。
“说是久仰,难道王爷您之前在辽国不曾见过太子殿下?”庞统喝着茶随口问道。
“襄阳王来访之时我恰好染病,不能见人。”耶律靖辰苦笑道,随即瞟了包炯一眼,唇角微扬,“不然的话,大概早就能发现皇兄你在此了。”
包炯翻了个白眼,不理。
“是啊,所以一直未曾相见,很是可惜。”襄阳王微笑道。
万一见到了……算了,就算没见到,眼下这位也自己不远万里跑来了。
所谓缘分大概就是这么让人感到悲剧……包炯在心里叹了口气,顺便看着那边两位重量级人物不温不火的就两国风土人情、宗教、特产乃至于未来两国的发展进行协商磋叹,那叫一个外交家口吻政治家语气,端的是种能力。
包炯听着这两人聊天,恍惚间觉得简直是在听千年之后的新闻联播,不由大感怀念。
政治家在聊天观众也得聊天,包炯无聊便扯着展昭讨论江湖上到底有没有人喜欢穿红衣夜行的问题——他终究还是对那晚的事情念念不忘,展昭一边冷汗一边头疼到底该怎么把谎圆过去,那边白玉堂看着展昭的样子一边担心一边觉得好笑,脸上表情维持得颇为辛苦,庞统悠哉游哉地旁观着这边情形,嘴角噙了抹浅笑。
如果忽略掉和平表象下的暗流的话,或许也可以被称之为……和乐融融?
可惜坐在这儿的人之间有国仇有家恨(庞统再怎么说也是庞昱的弟弟),要想真和乐融融……除非天下大同吧?
包炯心里想着无聊的念头,嘴上不忘继续骚扰展昭——他觉得展昭一定知道什么,难道是那人和他有关系?毕竟展昭之前也有不少江湖上的朋友……
忽然一声醒木响,包炯下意识的全身一紧——听了那么多次老王说书,包炯已经快养成条件反射了。
“这个茶馆也有说书的?”白玉堂是各大茶馆的忠实听众之一,鉴于此人爱乱跑,比之赵虎那等只听老王说书的单一听众搜集的消息更广,之前还曾经拿“七仙女情定小将军,天狗星怒断子孙根”等题目来刺激过包炯——要不是因为一来不想承认自己就是那个什么天狗星二来也没空包炯定会专门前去掀摊子。
眼下就在开封府内的说书人他居然不知,想必是个新来的。
“又是说书……”包炯咧了咧嘴,脸上的表情极为复杂。
作为多次出现在说书人口中的“主角”,包炯实在是对这些说书人没啥好感——这就像明星对八卦杂志没什么好感一样。而且老王说书好歹还会把人名马赛克掉,其他人基本上直接把炯字改成了亮字就继续说,再偏远些的干脆连改都不改,而且剧情也愈加扯淡,甚至还出来了天狗星被皇帝选为驸马这种消息——天可怜见的,皇帝现在还是零子嗣,就算有了,包炯也不觉得自己会对一个比自己小了二十岁的姑娘有什么好感……
不过眼下这位大概是刚来不久,还不知道帝都人民的喜好,说的段子也比较寻常,过了会儿说到几乎是每个场子必备的天狗星的段子,也没有多少香艳刺激的,中规中矩的一个故事,里面唯一多出来的段子是关于“帝星”的——
“所谓帝星也是天上星官,只是和一般星官不同,他们下了凡是为了当皇帝的。这样若是走了正道,得到的功德何止投了凡人胎的百倍?可若是走了邪道,往往不仅得不到功德,还得被削去之前好不容易累积的功德,可以说是一场赢则大赢输则大输的赌。”
“非但如此,所有帝星命中均有劫数,熬过去了便是无事,若是挨着了,那不仅帝星本人遭劫,连天下苍生亦可能有事。”
“那文曲星下界,便是为了助着帝星挡过劫数,以救天下苍生,而天狗星随他下界,也不过是为了相同的念头……”
“……荒谬。”半晌沉默过后,耶律靖辰抿了口茶,淡淡道。
“诶,故事还是不错的。”庞统懒洋洋笑笑,顺便欣赏了一下一边包炯那每次听书必然会出现的黑脸。
“可是错的彻头彻尾,”耶律靖辰拧眉道,“皇兄又不是宋人,怎能替宋人皇帝挡了灾劫?就算真是那什么天狗星下凡,也该是作为帝星才是。”
一句话说得众人皆沉默下来——这几日包炯即将离开大宋的消息在开封府也算传得沸沸扬扬,原本讲得颇为热闹的天狗星传奇也随之冷淡了下来。
若是此人真是大辽太子,那之前让大家甚至真的相信了的那些故事,岂不是……
开封府的民众难得有了这么一个全民偶像,却被告知此人乃是辽人,此中滋味,确实是……不怎么让人好受。
眼见气氛又僵直起来,包炯叹了口气,站起身来。
“我出去买点东西……你们继续。”
他觉得,自己真的需要冷静一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百章达成,哦耶~
下一步目标……其实我想上首页季榜,不过似乎不太可能……算了,顺其自然~
第一百零一章
说是“出去买点东西”,其实包炯并不清楚他该买什么——这人是那种典型的不会逛街的人,要去商店也只会在自己需要什么的时候过去,进去之后过不了五分钟就得拿着东西出来,对于在街上随便走走不买东西这种事情他感到颇为陌生。
所以现在他也只能漫无边际的溜达,顺便想办法捋一下眼下的事情。
现在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至少是有极大可能是耶律靖洪,而他完全没法子给自己辩解,而最可恶的是耶律靖辰一口咬定此事,如果他没办法找理由替自己辩解的话,那去辽国基本上是他唯一的结局。
就算他自己不想去,如果皇上下旨,他能不去么?抗旨不遵可是死罪,还可能牵连包拯。
然后……然后还有什么?
包炯想象不了自己被关在九重宫阙里面万人之上的情形,那是他认定的与他无缘的人生。更何况当皇帝也不是完全自由,去当上一天皇帝宣布率领整个辽国归入大宋这种事情更是想也不要想……
他还没兴趣被后世形容为“天下最傻的皇帝没有之一”。
“……大不了逃之夭夭?”
这个想法刚想出来的时候就被包炯掐死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对包拯的敬重崇拜人尽皆知,只要皇上拿包拯开刀他还有什么可能不乖乖回来受死?
人家都说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反正条条大路通罗马,包炯悲凉地发现他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哦,还有那么一条。
一般来说,人冤枉到了极点又觉得昭雪无望的时候基本上就剩下了那么最后一条路:死。要么被人杀掉,要么自杀。自杀的一般当场就可以得到哦哦原来他是冤枉的这么一个评价——都能拿命来证明了还有什么不可信的?至于被人杀掉的……大概在日后的千秋史笔里面会有哪一个给你留下昭雪的可能。
这种事情……更是想也不要想,包炯一贯认为用死来逃避是最蠢的做法没有之一,眼下面临的虽然是困境他也没这个兴趣。
毕竟还活着就有希望,死了那才是什么都没了,一切一切都要靠别人——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脚步忽然顿了顿,包炯皱起了眉,双手下意识在腰间一伸一抽,套上了手套。
不会那么倒霉吧……
当包炯听到耳边风声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确是那么倒霉了——他居然忘了自己这张脸在此时此刻此地是非常危险的……
往旁边墙上一靠一翻,听到那边什么东西撞上墙之后发出了颇为沉闷的声音,包炯随手去那边摸了一下,摸过来两块铁器,看上去颇似展昭所擅长的绝技里面的袖箭。
他是不是该庆幸?至少面对他的是袖箭不是床弩。
把手上的东西冲着来的方向丢过去(准头就不指望了,包炯再次暗恨自己的枪不能随便拿出来示众),包炯一猫腰,借助旁边房子后门的那两尊石狮子——不知道是谁把这种东西摆在后门,反正倒是帮了包炯大忙——遮挡住自己,打量着眼前的方向。
很好,又是黑衣人——果然黑衣服是做坏事的人必备装备么?那么说前几天晚上那俩还真是奇怪……
脑子抽空胡思乱想了一下,包炯严阵以待。
“耶律靖辰?”似乎是为首的一个黑衣人忽然说道。
“……你们找错人了。”包炯叹气——看他动作不就知道了?耶律靖辰有他一半敏捷么?
但暗杀这种事情向来是有错杀无放过,眼前这几位想必也是同样想法。
包炯扫了眼周围情形——天知道他刚才怎么走的,现在所在的地方应该是条连着不少人家后门的小巷,偏僻够偏僻幽静够幽静,如果是他主导暗杀的话也绝对挑这种地方下手,而且见鬼的是这条小巷还是只有一个出口的……
“还真是自走死路。”包炯如此评价了自己一句之后收回心来——地形不好可他也得努力。
眼前黑衣人一共有五个,个个……一身黑衣蒙着脸,和他师父差不多的严实程度,不过手都露出来了。
以一敌五,若是对方都没有拿兵器的话包炯还是颇有信心的,但是很不幸这些人都拿了……
望着那一把把雪亮的朴刀,包炯叹了口气。
左手按住一把朴刀用力一抽一夺,同时右手在对方脑后用力一敲再加上一踹解决掉一个,包炯稍微喘了口气就不得不面对另外一把刀——这些人武功算不得很好但也因此没有套路,完全凭着猛劲冲杀,要不是包炯的力气确实惊人估计很难应付。
重新躲回那边的石狮子后面休息了下,包炯忽然心生一计——实在不行,用这个?
不知道那些黑衣人之前见没见识过如包炯一般拥有千钧力的人,但是打架的时候随手抄起路边的石狮子砸人的……估计也就这么一出。
包炯咧嘴一笑——这石狮子可不像那些袖箭之类的小巧暗器,完全是擦一擦皮青肉肿碰一碰头破血流,眼瞅着那几个人被一个石狮子唬得乱跳……实在是颇为有趣。
而且最重要的是,石狮子这玩意儿不仅有力,砸在地上声音极大,而且还一般摆着一对,包炯砸了公狮子,那边还留着个母狮子等着过去一家团圆。
包炯靠着第二只石狮子,戴着冰丝锐刃爪的左手在空中摆了摆,反射出绚丽的光——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挑衅,若不是太超越时空,包炯比个中指的心思都有了。
“……此人并非耶律靖辰,撤!”为首那人一挥手,撂下了这么一句话。
至于么,都打成这样了才认出来我不是?想逃就逃吧还找什么借口……
看着那边拖走被打昏的同伴的几人,包炯松了口气。
但事实证明,这口气松得太早了。
“当心!”
这个声音是……
包炯猛一激灵,侧过头去,当下心中一惊——只见破空而来的一支箭,正冲着他的脑袋直直射来!
作者有话要说:摸下巴,猜猜来的是谁?
第一百零二章
眼下已经来不及躲过直射而来的箭支,包炯也顾不得别的,脚一蹬地身体整个向着地上倒下去,只求能错过箭尖不给射个正着。但眼下已有些来不及,眼见那支箭便要触及包炯……
耳边忽然传来呼啸风声,一把剑被人掷了过来,正好截住了那支来势汹汹的箭,将其磕飞——眼见着箭尖擦过自己的脸,划出一道浅浅血痕,饶是如包炯般胆大,也不禁是一身的冷汗。
抹了把脸,包炯朝着那边救了他一命的人望去,心里除了感激之余还稍微有些惊讶——若这人是展昭白玉堂里面的一个他大概还会比较能接受,就算是庞统也不奇怪,可他偏偏是……
“王爷……多谢。”
掷剑救了包炯一命的人,正是襄阳王。
“你可还好?”襄阳王走了过来,从地上捡起佩剑,随即问包炯道。
“没事,一道小伤。”连血都没出多少,只是泛了红,看起来有点明显而已。
“方才我到这里时正巧看见那边有人拉弓放箭,想不到……”襄阳王叹道,“是何人所为?”
“……刺客。”包炯闭了闭眼,只能交出这么个答案。
怎么说也是生死边缘走了一遭,他的脑子还没完全醒过神来——刚才也是,若不是好不容易打完松了口气,凭他的警觉还不会让那支箭射到那么近的地方。
“刺客?”
“……应该不是为了杀我。”包炯吐了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只是属下和辽国太子长得太过相似,是对方误认了。”
不过,发现不是之后对方也没打算放过他就是了。
“原来如此。”打量了包炯一下,襄阳王理解道。
包炯苦笑了下,不语——这张脸给他带来的麻烦还真不小,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别整回去了……
“徒弟,你在这儿干什么呢?”
耳边忽然传来悠闲声音,包炯眉毛一皱,扭头望去——
那边屋顶上,黑衣人蹲在那里,一身黑衣醒目得简直让包炯怀疑这人和刚才那些家伙有什么关系。
“这位是……”襄阳王一愣,随即问道。
“我是徒弟的师父呗~”黑衣人笑嘻嘻道。
“……你为什么会在这儿?”如果这人再早点出现包炯估计自己都分不清哪边是敌人哪边是他了。
“刚才看见几个一身黑衣的人光天化日之下跑来跑去,我一时好奇,就跟来看看。”黑衣人从屋顶上跳下,动作轻快,显然那鸿毛果对他效果不错,“结果就看见了你——这是谁?”
“这位是襄阳王。”包炯咬重了那个“王”字。
“哦,听说过,原来就是这模样。”黑衣人上下扫着襄阳王,最后给了这么个评价。
襄阳王不以为忤,以就是微笑道:“请问尊姓大名?”
“区区贱名何足王爷挂齿?”话是这么说,黑衣人的语气里却听不出多少恭敬的意思,倒像是随便糊弄糊弄,“徒弟,难不成那些人是冲你来的?”
“不是,他们是冲着别人来的,我只是不巧和那人长得很像。”包炯摇头道。
“那你真倒霉。”黑衣人没有半点安慰一下自家徒弟的意思,反而是幸灾乐祸道,“也许是老天看你马上就要成了一国太子看不过眼去,故意为难你?”
“谁想当那个什么太子!”包炯郁闷道。
“好歹也是未来的一国之君。”黑衣人侧了侧头,“你不想么?”
“我宁可留在开封府当个捕快也没兴趣当什么一国之君!”包炯这句话也不知憋了多久,眼下总算能吼出来了。
黑衣人侧着脑袋看着他,半晌点了点头:“这说法不错,徒弟你加油。”
说罢,他拍了拍身上本就子虚乌有的浮尘,足尖轻轻点地,转瞬之间已经重新跳上了屋顶。
“……这家伙。”对这个倒霉师父,包炯实在不好说什么了,只好不再理他,反正跟这种人较真只是给自己找麻烦。
“我们不妨先回去吧?毕竟再在这里耽搁下去其他人也该担心了。”一旁襄阳王看包炯那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不由唇上泛了抹浅笑。
“……好。”
回了茶楼,自然又是一番惊讶。
“皇兄你……怎么了?”盯着包炯脸上血痕,耶律靖辰拧眉道。
“刺客。”言简意骇的两个字交待完前因后果,包炯坐回自己的位置上,只觉得累得不行——千钧果只是让他力气变大了,可不代表他就有无穷的体力了,先跟人肉搏再丢一个不知道多重的石狮子去砸人最后还差点被一箭爆头……这么一串下来,他再强也会撑不住。
倒是一边襄阳王见他累了,便揽下了交待事情前因后果的责任,把事情略略说了说,直说得出了包炯之外的几人都变了脸色,而耶律靖辰的脸色则最差,望着包炯的眼中神色不定,最终他闭了闭眼,敛去其他感情,只是对着那边襄阳王道了声:“多谢王爷。”
“殿下客气了。”襄阳王微笑应道。
向襄阳王道完谢,耶律靖辰转而看向那边包炯:“我们……回行馆去。”
他脸色苍白嘴唇微颤,明明看上去是极脆弱的,但双眼中的坚定却远比常人更执拗些。
那份坚定让包炯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只能点点头应了他。
回到行馆(这次是大摇大摆从正门进去的,辽国卫士虽然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他们的太子是什么时候跑出去的但也没胆子拦住那边脸色黑得比包拯更深沉的耶律靖辰,只能放几人进去。
耶律靖辰回了行馆就扯着包炯进了房间,在房间里面演了一整天戏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萧旭一也被他黑着脸赶了出去,包炯看着那边坐在椅子上的耶律靖辰,注意到这人拿着茶杯的手都在微微发颤。
“……我大意了。”似乎也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耶律靖辰扯了扯嘴角放下手中茶杯,望着包炯淡淡道。
“什么?”
“我居然忘了这么简单的事情……耶律重元想要的是皇位,对他来说我与你一样可恨,而比起我,你虽然难杀些,防备却完全不是一个层次。”耶律靖辰哼了一声,“你当他们真是找错?反正只要顶着这张脸的都是该杀掉的,全杀了便是——不管杀了你还是杀了我,都能一箭双雕。”
他眼神阴鹜,望着虚空,却仿佛恨不得隔空把某人抽骨扒皮剜心来一解心头怒气。
“喂……”包炯看他眼神,不由皱眉。
“别担心,”耶律靖辰仰起脸,望着包炯微微一笑,脸上竟又显出几分明亮来:“现在已经不是以前……皇兄,这次换我护着你,我管他是谁,我好不容易找回来的哥哥,绝对不会再让别人夺了去。”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基本上都猜错了。
=v=状路过。
第一百零三章
似乎是勾起了什么过去的记忆,耶律靖辰的眼里蕴着哀伤,但望向包炯的时候,他的眼中又重新绽了光芒出来。
泛着浅白失了血色的唇抿了抿,耶律靖辰似乎是做了什么决定,苦涩开口:
“当初的事情……我似乎还不曾与你说过。”
“当初?”包炯愣了愣,随即一脸不解地看过去。
“我五岁时候的事情。”嘴张了张,又张了张,终究还是没法坦率说出准确,只能含混得用个时间带过去。
包炯皱眉一想,这才明白是代指了“耶律靖洪”死的时候的事情,当下理解地颔首。
耶律靖辰的手捏在椅子的扶手上,只捏的手指微微泛白捏到包炯都替他的手担心,方苦笑一声,艰难开了口:
“我们契丹人的皇子,不像宋人的皇子自小便是小小心心养着,都得从小历练。”
“我那时身体还不像现在那么差,虽然比不得皇兄,但也不至于多走两步路便难受……”耶律靖辰的眼睛望着虚空,脸上苦笑依旧,“所以,那时我还能和父皇他们一起去猎场。”
“在猎场待了几日,皇兄自然是极为出彩的,五岁的年纪便上得高马拉得硬弓,喜得父皇大叹祖宗保佑,这么一个优秀的孩子,一定可以光耀我朝……”
他闭上了眼,仿佛在追忆怀念着当年。
“即便是到了现在我还记得,当年的皇兄……是怎样漂亮的。”
“或许用这个词很奇怪吧?但是……我就是觉得,皇兄很适合漂亮这个词。”
那时草原上草色已是深沉的墨绿,风一吹便是一片波浪,天空略微阴沉了些,搞得这一天一地看起来带了些闷闷的感觉……
那小小的孩子一身滚着金边的白衣,骑在高大的白马之上,是这天地间唯一的亮色。他望着天上飞过的雄鹰,嘴角一昂,眼中不驯之色闪过,随手抽出了身后的箭,摘下了马边的弓,拉弓放箭——
“当时也是奇怪,按理来说皇兄带着的虽然是强弓,但是他毕竟年纪小,用不得大弓,按理来说射不下那只鹰的,可是……”
弓弦响,羽箭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冲着那飞在空中的骄傲生灵射去。
竟是一箭功成。
他打马跑去,亲手捡起自己射下的猎物,却不曾送给按理来说更合适一些的父皇,而是笑嘻嘻地递给了一边已经看得有些发傻的耶律靖辰。
“拿去,给你的。”
他语气满不在乎,眼里却有几分托付之意。
“哎,你好不容易打来的东西,怎么能这么容易就给了弟弟?”一旁的耶律宗真看得好笑,开口道。
“怎么不可以?这是我打来的东西,当然归我处置。”歪了歪头,耶律靖洪又加了句,“我的东西,当然都可以给他!”
“当年的皇兄,真的是……”耶律靖辰咬了咬嘴唇,脸上带了些无奈,“他怎么就能那么傻……一只鹰能给我,命也能随便给么……”
“……命?”
“……啊,是啊。”
那处猎场所在的地方并不是绝对安全的——耶律靖辰颇有些讥讽地说,也只有宋人才会特意圈出一块平地丢进去不少野兽当作猎场,契丹人的猎场,向来和他们的人一样,是“野”着来的。
在猎场的边缘,有一处悬崖,悬崖下有着无数卵石和湍急的河水,显然不能算是多么安全的地方。
但是耶律靖辰和耶律靖洪都不怎么在乎父母的这个嘱咐,反而还有意反着来,晚上,两个小鬼大着胆子溜出大帐去骑马。
按理来说不该出事的,虽然是两人共骑一马,但那马性子温驯,两人又放缓了马缰让他慢慢走……
直到走到那边悬崖边,耶律靖洪勒停了马,指着那边悬崖吓唬弟弟,说那下面搞不好有什么妖魔鬼怪,会捉了人去吃……
想不到,一语成谶。
原本温驯的马匹忽然暴躁起来,跳动不停,耶律靖洪几番呼喝都无法让他平静下来。他那时方五岁,个子小腿也短,踏不进蹬,居然就这么……被马摔了下来。
但是在摔下去的同时,耶律靖洪把马缰绕在了在马上蜷成一团的弟弟身上,又在马臀上狠力一击,终于让马匹吃痛,朝着另一个方向奔了过去。
而耶律靖洪,却无可奈何的……摔下了悬崖。
……连尸骨都不曾找回,仿佛真被那妖魔捉了去。
“……我亲眼看见,皇兄坠下了马,落入了那边深渊。”耶律靖辰双眼空洞,嘴中却依旧在喃喃道:“那晚月色很好,他身上的衣服几乎在闪着光……”
然后,那个他眼中最明亮的光,坠入了深不见底的黑暗。
耶律靖辰回了大帐之后大病一场,从此原本就不好的身体愈加衰弱。
而耶律宗真、萧皇后痛失爱子,自然也是哀痛不已,性格感性些的萧皇后更是险些随着自己的孩子一同去了。
从那以后,耶律靖辰没有一日能摆脱对自己兄长的思念,直到二十年之后,他出使大宋,意外见到自己魂牵梦绕了二十年的那个人。
包炯听完耶律靖辰的话,只觉得自己不当这个辽国太子的希望又渺茫了些。
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失去过一次之后又攥在手心里的,这点他很清楚——想当初初见面时的秦华琅对下属也好父亲也好都是一种不耐烦的态度,对很快就会交到他手里的位置亦然,那态度活脱脱就是一个未来将会败尽了家业的浪荡子。
但后来一朝之内家破人亡失去一切,好不容易重新夺回位置之后,谁敢在秦华琅面前随意提起他的父亲便要面对此人的凌厉眼刀,对仅剩的那些昔日表现过不耐烦的那些父亲的老下属颇多敬重,对自己的领域,更是那种谁敢冒犯谁就得死的态度。
秦华琅如此,想必耶律靖辰也差不了多少——两人都是从小被当成继承人养大的,还都是会沾了血腥的继承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还是颇为相似的……
而最让人无奈的是,他总会遇上这种人……
作者有话要说:本日第二更。
=v=
第一百零四章
耶律靖辰绝对是个说到做到的人。
从遇刺的第二天开始,包炯就从之前的“至少有人身自由”变成了“完全没有任何人身自由”——耶律靖辰恨不得和他同吃同住同睡,就差拿根绳子把他绑到身边,哪怕是包炯和展昭以及白玉堂讨论一下问题此人都要在旁边静候。
当然,他与他们国家的人谈话的时候包炯也得作陪,但问题就是他们之间讨论问题用辽语,而包炯听辽语和听鸟语没啥区别……
对这种严重损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包炯自然多次提出了抗议,但都被耶律靖辰转移话题或者干脆无视掉了——包炯除了郁闷之外还真没啥其他办法,毕竟耶律靖辰是他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的麻烦。
然后,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其间倒是很好运的没有再遇到过刺客——也不奇怪,此刻的辽国行馆完全是里三层外三层,还是耶律靖辰苦心谋划过的合理方案,刺客要是能进去除非炸弹开道。
但包炯的焦虑不会因为日子的平静而减少,辽国惕隐司的人一直在往大宋这边赶,一旦他们到了,认证了包炯得了国太子身份,那……
“实在不行我帮你溜出去?”在包炯好不容易能和展昭与白玉堂单独相处的时候,白玉堂如此提议道,“若是想走,那些家伙拦不住你五爷。”
包炯苦笑着看了白玉堂一眼——那是他能决定要不要走的么?
眼下出了在这儿头疼若死,包炯也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了。
除非耶律靖辰忽然大彻大悟——这绝对不比天上立刻掉下块陨石来砸在他脑袋上的几率高。
看那边蹲在地上表情阴沉就差把“我心情很差别惹我”戳在头上的包炯,白玉堂歪了歪头,干脆陪他一块儿蹲在地上:“你也别太担心,不过是换个地方住而已,辽国距离这里也没多远……呃。”
最后一句话说得白玉堂也颇为心虚,好在包炯没空和他计较地理问题,只送了一个忧伤的白眼过去。
一旁展昭抱剑而立,看着那边蹲在地上的两个人,脸上露出抹苦笑——若只是距离遥远根本算不了什么,想见个面不过是赶上几天路而已,可是……
到那时,很可能就是个见面不能识的结果。
至少展昭自己也无法决定,若是有朝一日他又去边疆,见到了作为主将出现在战场上的包炯,他该怎么做?
展昭是侠,南侠,舍己为人大公无私义薄云天……种种的形容词都可以送给他。
自然,也不缺“大义灭亲”。
若有朝一日,辽国进犯……
若有朝一日,相会战场……
“喂,展猫儿,你在想什么呢?”白玉堂随口扯了别人进来搅乱掉有些低沉的气氛。
“……没什么。”脸上绽了抹苦笑,展昭忽然有点羡慕白玉堂。
……至少,他不会像自己一样现在就如此头疼,以他的为人行事,想必就算会头疼,也会在真的兵戎相见的那一刻。
“包小狗,如果你真成了辽国皇帝,你会怎么做?”白玉堂忽然沉默了下去,片刻之后才开口问道。
“什么?”包炯愣了愣,随即反问道。
“如果你真成了辽国皇帝,会和大宋怎么样?是战是和?”黑亮眼眸盯着包炯,白玉堂一字一句问道。
包炯沉默不语,半晌之后才苦笑着回答道:“我现在能给你的回答只有那么一个,但是我根本没那个信心……保证这个回答。”
地位越高,拥有的东西越多,要承担的东西也越多,会影响他的存在也就越多。一个只有自己孤身一人身无长物的流浪汉只要思考自己该怎么吃饱肚子,吃饱肚子之后便可以想干什么干什么——只要不干违法乱纪的事情。
可是若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却要在吃饱的同时考虑到自己家人的肚子,若他还有下属,那么他还要把自己下属的肚子也考虑到。
而当这个人的地位再高下去,高到一国之君的地步的时候,他就要为他的子民考虑,也会有无数人要求他往一个“正确”的方向前进——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身不由己。
除非他能豁出一切去做个随心所欲的人,但随心所欲是昏君才有的特权,而包炯……他或许会没有能力,但绝对不会没有责任心。
不与宋为敌?眼下说这句话不过是上下嘴皮子一碰的事情,可是日后……
包炯来自千年之后那个民族大融合的中国,少数民族在大多数时候不过是身份证上的一个特别以及高考时额外加的那些分数,民族之间的对抗更是很难想象,他的母亲据说就有外族血统,可是他父母之间照样伉俪情深,他也从没觉得和自家老妈有什么隔阂——民族,早已不再是那么硬邦邦冷冰冰的界限。
要他牺牲辽人为宋人造福?这种事情……他怎么可能做得来?
但这种想法……在现在的大多数人看来,反而是怪事一桩。
展昭看着那边沉默不语的包炯,轻轻叹了口气。
这样的反应……实际上是在他意料之中的。
若是他满口答应日后一定会想法子让辽国归入大宋版图……那他反而会怀疑眼前人到底是不是包炯了。
“若有朝一日,相会战场……你又如何?”
展昭忽然开口,一双星眸中是无法回避的认真。
“猫儿,你这问题……”白玉堂顿时拧眉,“就不能换个好点的想法么?”
展昭望着白玉堂,一直看到白玉堂撇过头去承认:“好吧……我知道将来可能会这样,可你就不能不现在问么……”
“若有朝一日……”包炯侧了侧头,稍微思考了一会儿,这才回答道:“我会尽量不让这一天出现……但,如果真是不得不如此……”
“那,请千万勿要——手下留情。”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与其婆婆妈妈束手束脚,不如好好战上一场。
那——才是男儿本色,不是么?
作者有话要说:=口=我居然忘了设置存稿箱!
第一百零五章
“这说法倒是不错。”
耳边传来微带戏谑的男子声音,包炯眉毛一拧,抬手从地上捡了块石头就往那个方向砸了过去。
庞统偏头避了过去,然后一脸无辜地看着包炯:“喂喂,我可是来报喜的,你就这么迎接我?”
“……喜?”如果庞统能报喜的话那乌鸦就该改名喜鹊了。
“对啊,”庞统微笑道,“辽国惕隐司的人已经到了京师——马上就要成了太子,这不是应该说声‘喜’的事情么?”
包炯一愣:“人……已经来了?”
“是啊,不过天色晚了,他们打算明日再入城,所以你还有一天时间逍遥——如何,要不要趁着还是大宋子民的最后一天去吃喝点什么?”庞统笑吟吟道。
包炯扔了他一个白眼,只觉得前途一片灰暗。
“那还是免了吧,眼下已经是最后关头,万一再出点什么事情怎么办?”
耶律靖辰缓步走来,脸上带着这几日少见的温暖微笑。
包炯顿时更加郁闷。
“这几日多谢二位。”耶律靖辰冲着展昭与白玉堂拱手行礼,虽算不得太恭敬,但若想到双方身份也确实是破格的礼数。
展昭苦笑着回礼,白玉堂却全当作没看见,头扭到了一边去。
耶律靖辰倒也不以为忤,只说“还有些事情,皇兄你记得来找我”就走人了。
“喂,包小狗,你……”
包炯回之以苦笑。
告别几人,包炯只觉得心情沉重,而当他看到那边心情愉快的耶律靖辰时,立刻觉得自己心情又更沉重了。
“明日惕隐司的人便会来此。”
“……哦。”包炯应了声。
“你不高兴?”
“我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包炯苦笑着摇了摇头。
耶律靖辰沉默着望着他,摇头叹道:“我一直觉得奇怪……有些事情明明是别人趋之若骛,为何你恨不得躲得远远的?”
“非我所求,非我所愿,我又为何要去?”包炯反问道。
耶律靖辰又沉默了下来,神色明暗不定,半晌之后才叹了一口气,抿唇苦笑道:“若不是我不仅仅要为了自己考虑……或许让你留在这里更好。”
“你才发现?”包炯同样回之以苦笑——老实说他的确有希望过这人能靠对哥哥的爱放过他,不过……
“可惜我不止要为自己考虑。”耶律靖辰说道。
“……是么。”包炯并不觉得有多么意外。
“辽国的百姓需要一个有能力的君王,而不是一个虚弱的病秧子,”耶律靖辰声音淡然,“一旦我登基为君,想必是坐不稳那个位置的,一旦出事,那又是生灵涂炭的下场。”
“是啊。”自古皇位更替至少要伴随着一条人命的逝去,至多是多少算不清楚。
“所以……”嘴唇抿了抿,耶律靖辰涩然道:“对不起。”
“……我说不了没关系。”叹了口气,包炯说道。
他知道对方有很多理由,既正当又合理。
可是他真的说不了没关系。
“我只再提醒你一次……我真不认为我是你的兄长。”包炯摇了摇头,认真道,“或许你觉得我是……但我真的不是。”
“也许你到了辽国就能想起来了,不是么?”耶律靖辰歪头笑道。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
见包炯沉默下来,耶律靖辰也不强求,换了话题道:“明日惕隐司的人会来见你……”
“那是什么?”包炯这个问题憋了很久了。
“呃……怎么说呢,”耶律靖辰微一皱眉,“那些人都是贵族里的长老,虽然没有什么实权却有地位,他们只是来确认一下你的身份,若是正式册封还要等回国再说。”
反正就是麻烦一堆……包炯苦笑了下,倒没再说什么。
夜。
包炯坐在床边,看着窗外明月皎皎。
这月色当真极美,不知道将来若是换了地方还能不能看到同一轮。
他本来是想趁着今晚至少去吃顿饭道别的,不过却让耶律靖辰拦下了,说是最后一个晚上若是不小心大意了那就什么都没了,于是包炯只能在那儿看月亮。
等过了今晚,再过了明天,想要再道一个别估计就不可能了吧?
“咚咚”
耳边传来敲击声,包炯皱眉,循声望去——然后吓了一跳。
一个身穿黑衣的人影,就那么倒挂在一边房檐上,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他。
这几天被身穿黑衣的人吓得多了,包炯差点没条件反射的蹦出去,直到看到对方那只在月光下反射出明亮光芒的右手才认出那人是谁——他那个倒霉师父。
“哟,徒弟。”黑衣人冲他摆摆手,腰一拧已经无比流畅地蹿进了屋内,站在那儿打量整个房间:“啧啧,不错啊,宽敞明亮。”
“……你来干嘛?”包炯看着这人东摸西碰,只觉得浑身无力。
“来看看你啊,你给扣这儿时间也不短了,感觉怎么样?”黑衣人一边玩着架子上摆着的花瓶一边问道。
“一点不好。”包炯郁闷道,“大人怎么样?”
“还好吧,至少比你好,不至于对月伤怀。”黑衣人把花瓶放下拣了旁边的玉雕来玩儿。
“是么,那就好。”
“有没有什么话想让我带的?现在说还来得及。”黑衣人随口问道。
“……没什么要带的。”包炯沉默片刻,淡淡道。
“你不高兴?”黑衣人歪头看着他,“别那么郁闷么,来来,笑一个。”
包炯干脆翻了个白眼给他。
“你啊……”黑衣人话还没说完,那边房门处已经传来叩门的声音。
“皇兄?睡了吗?”
“快走!”包炯一皱眉——别人若是在此还不算什么,黑衣人这副打扮看起来太不像好人,估计耶律靖辰一进来就会大喊刺客,可事情可就麻烦了,毕竟这人绝对不可能是通过正规渠道来看他的……
黑衣人倒也乖觉,三两步蹿出窗户,不见了踪影。
包炯这才开口道:“还没睡……进来吧。”
“皇兄。”耶律靖辰望着包炯,微笑道。
“有事?”
“关于明天的一些事情……我觉得该叮嘱你一下。”
“说吧。”反正就是一大堆麻烦事……听他说也无妨。
望了眼天边月,包炯微微苦笑——等到这月亮下去太阳上来,他可就真要成为这世上第一个被逼着成为皇子成为太子乃至于成为皇帝的人了……
……这究竟是什么命啊!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呃,最近可能因为略微有点卡所以没有三更,抱歉……
于是,=v=
第一百零六章
所谓命理无常。
上面那句话,包炯惯来是不信的——哪怕是他机缘巧合要从警察变身小流氓、哪怕他好不容易升入上层却面对自己老大被人一枪爆头他还得护着少爷抢地盘、哪怕他莫名其妙来到千年之前、哪怕他因为一张脸和一块旧伤疤就不得不从一个普通的四品武官骤升为一国之君……
哪怕上面有这么多哪怕,包炯也懒得相信什么命理,更不觉得这和他以前被人强拉去算命的时候算出的那个“波诡云谲之命、伤人伤己之缘”有什么关系。
但此刻、眼下。
包炯真的觉得……所谓的命运,或许真有哪个恶趣味的家伙在掌管着。
而那个恶趣味的家伙……或许正是以戏耍他为乐。
黑衣人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一身黑衣包裹出颀长身段——他平日向来喜欢缩着肩膀歪着头,如今难得站直,才显出他身材来。
鼻子可以嗅到浅浅血腥味,不浓。
身侧微疼,但那种很轻微的疼痛其实更像是“痒”,让人有用力挠挠的冲动。
“我看你还是小心点好,包扎一下比较安全。”黑衣人瞥他一眼,丢过来一个小巧瓶子。
包炯下意识地抬手,动作颇有些迟钝——好在黑衣人特意收了力,倒也让他接了个正着。
握住瓶子,用牙咬开瓶塞,一股淡淡药香飘出。手指将瓶子倒转过来,将里面药液倒在手心,随后将瓶塞塞了回去,瓶子丢到一边,掌中药液抹在身上。
清凉感觉传来,原本的搔痒感也随之退却。
“没喂毒,还不错。”
只是一个……还不错?
包炯望着那边黑衣人,一双眼睛里带了太多紊乱情绪。
能不能告诉他是怎么回事?
至少让他明白一下现在的状况……
方才的事情还似乎是很正常——耶律靖辰进来之后便开始与他讨论明天应该注意的事情,包炯照例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皇兄……”注意到了包炯的心不在焉,耶律靖辰微微皱眉。
“什么?”
“你好歹认真点。”耶律靖真郑重道,“虽然那些人只是一些当摆设的老古董,而你又在宋境多年,但若是冲撞了他们,总归是不好的。”
“……哦。”如果冲撞了他们能不能不去当这个太子?
包炯颇有些异想天开地想——好吧,他也清楚这不可能,得罪一些当摆设的老古董大概也就是被念叨几句,还不至于废了太子……
但是想想总归是无罪。
看着八成又神游天外的包炯,耶律靖辰无奈摇了摇头。
忽然,他看着包炯皱起了眉。
“怎么?”
“皇兄你的衣服……”耶律靖辰打量了一下包炯那一身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的衣服,皱眉,“虽然说穿什么无妨,可是这身衣服也实在扎眼了点儿……”
让那些人看到辽国皇子居然穿着大宋的官服,大概第一印象就会立刻变得无比之差吧……
摇了摇头,耶律靖辰问道:“你有没有带换洗的普通些的衣服?”
“没,都留在开封府了。”包炯来的时候带的就全是他的官服,反正都是一个样子,脏了一件就换一件,方便简单。
普通的衣服也有,只不过都没带来……前几天出门的时候倒是临时买了件穿上,可眼下也不知丢到哪儿去了。
耶律靖辰叹了口气,站起身来:“算了,我借你几件穿便是……我的衣服你换上试试看,看看合不合适,若是不合适再差人去买。”
说罢,他冲着外面吩咐了几声,那边传来女声应合的声音,不多时,一套与他身上衣服差不多的华美服饰被送了进来。
看着那身衣服包炯有些犯憷,却不好拂了耶律靖辰的好意,只得一件一件开始脱衣服。
眼下正是春好时分,天气不冷不热,舒服得很,包炯身上只套了两件衣服,一件内衣一件官袍。除下大红官袍,便露出里面贴身白衣。那衣料轻薄透明,一眼望去便能看见下面还有层东西。
“这是……”耶律靖辰望着衣服下透出的浅灰东西,皱眉问道。
“这个……”包炯扫了眼自己身上的东西,随口道:“……软甲,我穿习惯了。”
以往还会把防弹衣穿在内衣外面,睡觉时后脱下去,不过后来就换成了随时把防弹衣贴身穿着。不舒服是肯定的,不过比起被人袭击的危险来,舒不舒服倒真是次要了。
“软甲?”包炯的那间防弹衣是背心式的,两肋处有带子连着,看起来和正常的“软甲”相去甚远,也难怪耶律靖辰一脸奇怪。
“嗯……”
“你为何……要穿着这个?”耶律靖辰抬手轻轻按上防弹衣,声音里藏了很浓的担忧。
毕竟,一般人若是没什么担心的,怎会天天套着甲胄?
“……我也不知道,当初醒过来的时候就穿着了。”这一套谎话包炯已经说得极溜了。
“是么……”耶律靖辰依旧是拧着眉毛,“皇兄你……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穿着这个?”
“不记得了。”真正的理由是因为他遭暗杀的机率很高所以特批了这么一件天天穿着,可这话没法说出来……
手指轻轻拂过防弹衣,耶律靖辰漆黑的双眼中是有些沉重的执著。
“以后你去了辽国,这软甲可以不必穿了。”他低声开口,“我不会让你再遇到丝毫危险,绝对不会。”
“那么,多谢。”包炯苦笑了声,看耶律靖辰那个目光灼灼的样子,干脆顺手把防弹衣也脱了下来,穿上了耶律靖辰准备的衣服。
的确是高档货色,穿在身上竟觉不出摩擦感来,只觉得舒服得很。
一身衣服从头到脚的换上,包炯望着眼前耶律靖辰,恍惚间有了种照镜子的感觉。
他们两个本来就长得这么相似,又穿了一样的衣服……
如果再有一样的表情的话……
包炯试着模仿了一下耶律靖辰脸上那种一眼看去带着笑意但是仔细看又看不出他真的在笑的表情,最后不得不遗憾地宣布那表情难度太大他模仿不来。
“不错。”耶律靖辰微笑道,“皇兄你这样……看起来颇有气势,却比我好多了。”
气势……包炯是不知道那种气势算是什么,不过他个人觉得耶律靖辰比他有气势多了。
“就这样吧,明日也让那些老古董试试看大吃一惊的味道。”耶律靖辰抿唇微笑。
“……哦。”包炯有气无力地应了声,实在不觉得自己对明天有什么期待。
然后……
然后,发生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v=
你们,能猜到么?
第一百零七章
黑衣人看着那边怔仲的包炯,摇头叹了口气。
“回魂,回神——被我打中的又不是你,你傻了么?”
说话间,黑衣人还随手从一旁桌子上掰了块小木头下来——也就是他的力气才能如此轻易的掰下坚硬的红木,也只有他的胆子,才敢这么大大咧咧的随便破坏辽国行馆里的家具——冲着包炯晃了晃,大有他再不回神就把他砸清醒的意思。
包炯冲着他扯开一个苦笑——他也是凡人,这几天心烦气躁又苦闷,早已经压得他怀疑自己的心理又该出问题了,眼下再被刺激,没有立刻出点什么问题已是难得。
“对了,说到被我打中的那个……喂,死了没?”
黑衣人歪头看着被包炯抱在怀里的人——两人身上一模一样的衣服大概会让人产生错觉,好在包炯面色如常而被他用左手揽住的那人却是脸色苍白,还算方便分辨。
“你……”耶律靖辰死死盯着他,一双眼睛里感情纷杂紊乱,仿佛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灵智。
“还活着么?那就好。”黑衣人满意点头,悠哉道:“这次的事情太麻烦了,我担心我一个人扯不明白,到时候还得让你帮忙。”
耶律靖辰扯了扯嘴角,还之以冷笑。
“不说也随你。”黑衣人懒懒道,“反正徒弟又不是傻子——喂,我说你怎么还是那么一副傻乎乎的样子?被扎一刀——还没扎准,死不了吧?”
“死不了。”包炯叹了口气。
的确是死不了,虽然那匕首锋芒锐利,可仅仅是擦身而过——就在马上要触到他胸口的时候,那把匕首被一颗从窗外掷入的石子砸偏了。
刀刃划开了衣服,对他却仅仅是一个小小擦伤。
真正刺激到他的,却是伤他之人不是别人。
而是之前还唤他“皇兄”,微笑着坐在他身边的耶律靖辰。
“你倒不用担心,我的力道我清楚,砸在穴道上,他一时半会儿动不了——不过为了谨慎起见,你还是放开他比较好。”
“不必……既然你都说他动弹不得了。”包炯沉默片刻,随手在耶律靖辰上搜了一遍,确认没有什么其他危险的东西,这才说道。
“你倒真是好心,可惜有人不识抬举。”黑衣人嗤了一声,也不知是夸是贬。
包炯不语,只是在脑中把一些事情整理一遍,连贯起来,试图弄明白自己眼前事情的前因后果。
眼下的刺杀显然是耶律靖辰早有准备的,否则怎么解释他带刀来到这里然后又哄他脱下防弹衣?
可是……为什么?
他与耶律靖辰无怨无仇,唯一的矛盾也不过是耶律靖辰与他有一个似是而非的王位之争——但那只要耶律靖辰不认他便没了丝毫问题,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发现之后又后悔了担心骑虎难下?
还是……
黑衣人看包炯眼中迷茫,叹了口气,开口道:“你也别胡思乱想了,徒弟你虽然不蠢,可是也不像某些人肚子里有那么些花花肠子弯弯绕,而且……这朝廷里、皇家内的事情,本来也非你所长。”
“……你到底是谁?”
包炯望着眼前这个号称是自己师父的男人,只觉得没有一刻比现在更觉得看不透他。
“我?对你来说,我是你师父。”黑衣人哈哈一笑,“这个身份算是我最喜欢的,有你这么个徒弟真是难得。”
“除此之外呢?”
“除此之外?我是夜鹰门掌门,江湖人称神勇无敌……”
包炯面无表情地望着眼前的人,目光若有实质——实质得恨不得像两把刀子钉穿了黑衣人。
“你啊,就不能听完了么?不然以后有人问你师父我的名号,你该怎么说?”黑衣人语气里带着些无奈,他抬起手,撕去脸上蒙面的布。
“我自己都忘了自己多久没有摘掉这个了……好像自从师父捡到我的那天开始,我就没再在外人眼前露过脸。”
长期不见天日的肤色是不太健康的白皙,配上他脸上疲惫笑容,更让人有一种憔悴感觉。
但对包炯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
重要的,只是那张脸本身。
“……”他闭了闭眼,然后再睁开,只求确定自己不是看到了幻觉。
“别担心了,这不是人皮面具,确实是老子脸上长的。”黑衣人咧嘴一笑,抬手拧了拧自己的脸,以证实这张脸是货真价实的。
据说,每个人诞生的时候,都会有人画一张脸给他。
如果这种传说是真的的话,那么那个人显然是偷懒了——眼下就有三张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在同一个屋檐下。
不同之处在于,黑衣人的脸上有一道伤疤,色泽粉红,并不扎眼却很明显,自左额角向下,贴着脸一路蜿蜒,划出一道弧线,最终在左腮处微微一旋,不见踪迹。
看包炯目光望着他脸上伤疤,黑衣人轻轻一笑,抬手抚上自己脸上疤痕,语气有些怅然:“老伤了,当初还比较惨,过了这么多年早淡了……可是落下这伤那天的事情,我从来没忘记过。”
“没办法,那种事情……忘也忘不掉。”
“……耶律靖洪?”沉默半晌,包炯终于开口。
这猜测倒也正常——毕竟这世上不会有和包炯有关系的人,而与耶律靖辰有关系、会和他长得的极为相似的人又仅仅有那一个。
“是我。”黑衣人——耶律靖洪坦然道。
“……呵。”一直沉默着的耶律靖辰忽然笑了,那笑声带着浓浓的无奈,“果然还是算不过么……”
“多行不义必自毙,有些话其实是宋辽通用的,有些事情,做了一次两次无妨,做过了,做多了,那可是会遭报应的。”耶律靖洪也笑了,只是他的笑容中却蕴着悲哀。
“……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啊……徒弟,这家伙有跟你说过我是怎么失踪的么?”
“说过……你们骑马,然后你掉下悬崖……”
“嗯,大体正确,”耶律靖洪点了点头,似有赞许之意,“要让人信,就不能说谎,只能把真话藏了一部分。”
“……藏?”
“对,”耶律靖洪笑道,“藏。”
“他只说我摔下了马……可却没说,当初是他把我从马上推下去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
现在才是正式挑战篇——有谁能试着挑战一下,耶律靖辰究竟是打了什么主意?他的计划到底是怎样的?
=v=猜中没奖,但如果你真有本事完全猜中(嗯,由我判定)在下可以考虑放篇番外出来……
小提示:该给的线索我基本上都已经给出了,藏在这一卷里面很多地方,大家加油咯~
顺带一提,收藏过了四千了,哦耶~
第一百零八章
耶律靖洪一番话,换来包炯惊诧。
看包炯表情,耶律靖洪淡淡一笑,眼中却似有悲凉神色。
“难怪你惊讶,我当初比你更惊讶十倍百倍……我知道生在帝王家就得有一颗冰封的心,可我怎也想不到,和我同时来到这世上自小一起扶着搀着长大的兄弟,居然会那么干脆利落的……心狠手辣下去。”
耶律靖辰闭了眼,用那薄薄眼皮挡去了眼中神情,让人分不清他在想什么。
“我是真的……不明白啊……”
一声叹息,多少悲哀在里面。
“不明白却也是对的……飞在天上的雄鹰,怎会知道水洼里的瘸鸭子的心思?”耶律靖辰忽然开口,话里带着些讥讽味道,却有更多的是自嘲,“尤其是……那雄鹰和瘸鸭子,是一窝里孵出来的。”
他常常想不明白,一母同胞的兄弟,为何差得如此之大之远?
偶尔也能听到宫人窃语,这一母同胞的兄弟,为何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听多了,听腻了,听烦了。
他本来就比一般孩子聪明,知事也早,早就清楚自己对很多人来说,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因为他有个哥哥,有个比他更好、更棒的哥哥。
为什么……我要与他一同来到这世上?
茫然间,似乎有个人在自己耳边窃窃私语。
直到那一天,他与皇兄一同骑马,马儿受惊踢腾,他看着那边满脸认真努力稳住马的人,却是一下……动了邪念。
那本来就是险之又险的情况,一点平衡把握不住,就可能是个堕下马去摔得骨断筋折的下场。
只要一推,只要一推……只要一下子,就能让这个平日里可以单用一只手战胜自己的人再也威风不起来。
所以他做了。
软弱无力的一推,将自己的兄弟……送入地狱。
他看见他沉入深渊时饱含不解的双眼。
那双眼睛,成了他的梦魇,每每午夜梦回之时,都能看到那双眼睛在望着他。
似有所语。
可他再也听不清楚。
耶律靖洪脸上带着苦笑。
他初时不懂,只觉得连弟弟都能这么做了,还有谁能信得过,连救了他的师父都别想得了他半分好脸色,还是多亏了师父不计较,在他身边绕着蹭着,磨得他渐渐不像以前那么冰封千里。
若不是有师父,他就算能侥幸活下来,也必然是个冷了心绝了情的可悲之人。
后来师父故去,他也没了想要去讨个说法的念头,孤身漂泊,干自己想干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偶尔惹出麻烦就跑,跑的时候还机缘巧合找到一个山洞,里面有颇为奇异的果子,他也就干脆定居在那儿,看看那些果子都有些什么效果。
偶尔,他会想到自己弟弟,也会觉得心里微微发堵。
不过那时他已经想开,耶律靖辰再怎么聪明,那时候他也只是个小孩子,头脑灵活不代表心智成熟,不知道有些事情该怎么去面对。
若是以后的耶律靖辰……
他曾经非常乐观地猜测过,可是后来他发现,他错了。
“我常常想,若你当时不是那么小,长大之后成熟些,应该不会再做那种傻事了……”耶律靖洪忽然开口,“可后来我才知道,你确实不会做那种傻事了——”
黑亮眼眸中显出锐利神色,耶律靖洪望着耶律靖辰,一字一顿:“你只会让我好好活着,然后从旁利用、摆布,待榨干一切油水、利用完最后一分之后,再随着心意,决定是丢了、杀了,还是养着吧?”
包炯只觉得心中一寒。
耶律靖洪这话……是什么意思?
“……呵。”耶律靖辰苦涩一笑,“你倒真不愧是我的……兄长。”
“没办法,徒弟不懂辽语,我却懂得,这几日跟踪尾随窃听偷窥,也把你的那些计划明白了个七八成。”耶律靖洪懒笑道,“说来也是巧了,若不是你选的人是我徒弟,我还真懒得搅和这一滩浑水,朝堂之上那些事我早就没了兴趣,你在乎的也压根不是我想要的,可惜……再怎么说,当了人家一天老师也得当他一辈子的爹的。”
又扫了耶律靖辰一眼,耶律靖洪忽然哧笑道:“说来当初也真是巧合,初见徒弟之时,我还以为他是你……后来发现了不是,我又觉得好玩,干脆就收了他当徒弟,想不到……”
叹了口气,他摇了摇头:“当真是……世事无常。”
若是那日他不曾随手救人,焉知包炯会有什么际遇?毕竟那时的包炯对眼下的世界一片茫然,又没吃下那个千钧果,懵懂莽撞,即便有那一身现代设备又能怎样?
可若不是因为他随手救了人,包炯也不会吃下千钧果拥有与他一样的天生神力,从而在日后给自己惹来这般大一个麻烦……
耶律靖洪淡淡一笑——徒弟啊,我们的缘分倒真是……复杂得很呢。
“计划……”包炯皱着眉毛冥思苦想,终于开口道:“莫非……他一开始发现我并非巧合?”
“哦,那我就不清楚了,不过徒弟你也算声名在外,千钧之力怎么说也不是常人能有的,不记得之前的事情更可拿来做文章,何况还有这张脸……”耶律靖洪侧了侧头,“不过呢,我相信我那‘贤弟’是有这个本事的——哪怕他只是刚巧发现了你,也有办法利用你来做足他的全套文章。”
包炯摇了摇头,只觉得脑袋里面有些混沌。
“这几日事情太多太杂,也难怪你会糊涂了——其实他早也把一条线索不小心露了出来,只是你没注意到。”
“若是你能早早注意到了,想必事情也没那么麻烦。”
耶律靖洪咧嘴一笑,抬手挽起袖子,露出臂上刺青。
那狰狞的青牙血瞳狼,在他比耶律靖辰结实不少的手臂上,显得更凶戾几分。
包炯陡然瞪大了眼睛。
那青牙血瞳狼没什么问题,耶律靖洪本人也没什么问题,问题是……
那青牙血瞳狼,纹在耶律靖洪的右臂上!
作者有话要说:顺便再送上大提示——这会儿再来猜猜看?
微笑路过。
第一百零九章
包炯的右臂上,理所应当是什么都没有的。
而耶律靖辰自始至终关注的,也仅仅是他的左臂上的那块伤疤。
如果一开始就说明白是右臂,他又怎么会……
“我们两个长得很像,连生母都无法很好的区分开来,小时候又不那么容易分辨是不是有力气的……所以当初纹身的时候留了个心眼,我的纹身纹在右臂上,而他在左臂上。”耶律靖洪看着那边惊讶的包炯,笑着解释道,“当然……我聪明的、记性非常好的弟弟……是不可能记错这么重要的事情的,不是么?”
耶律靖辰闭着眼睛,一声不吭。
“纹身位置不一样……”包炯拧着眉毛,只觉得自己心里有什么地方在渐渐发凉。
从一开始,耶律靖辰就留了一手……
而且……还是极为重要的一手。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让我来说说你的计划如何?”耶律靖洪冲着耶律靖辰开口道,“不过在下不如你聪明,可能说得有疏漏,不介意吧?”
“自讲无妨。”耶律靖辰淡淡道。
“好吧,”耶律靖洪点了点头,随即看着包炯笑道,“其实这件事一开始,你就落入了我那个聪明弟弟的圈套之中。不过还好,你的性子和常人不同,否则大概早已经被他玩死了。”
“性子?”
“若是一般人,得知自己要从一个普通人晋升为一国太子,乃至于一国之君,想必会欣喜若狂吧?”
“如果是个利欲熏心的、贪恋权贵的,想必……会在发现此事之后,也不管到底是不是事实,立刻承认吧?”
耶律靖洪笑了两声,看包炯的眼里有些赞赏:“可惜啊,你不是那种人。否则,大概早就已经被这人……威逼利诱着解决了。”
包炯不知道纹身上的奥妙,但是耶律靖辰知道,从辽国赶来的惕隐司也知道——就算一开始不知道,为了判定包炯到底是不是耶律靖洪,他们也必然会去找萧皇后问个明白,而萧皇后,也自然会坦言当初纹身上的不同。
若包炯利欲熏心,早早应下此事,右臂上没有纹身亦没有伤疤的他,想必会被耶律靖辰攥住这个把柄。
若想改口不认,光凭一个“妄图欺瞒”便是死罪,至于耶律靖辰本身么……不小心记岔了,又不是什么毛病。
一边是死,一边是荣华富贵,有脑子的都知道该选哪边吧?
然后……他便只能任凭耶律靖辰摆布。
“与其让自己成了皇帝,当一个万人之上的箭靶子,不如推另一个又乖巧又听话还很贪婪的家伙上去当箭靶,自己在幕后操纵……好办法,不是么?”耶律靖洪叹了口气,“所以说,我真是该庆幸……当初那个你,除了心狠了点直接了点,还不曾像现在这样……”
后半句话,终究是没法轻易说出,耶律靖洪只是摇头苦笑。
倒也真该庆幸,包炯不是那种对权贵有兴趣的人,否则一旦他点头承认,便是万劫不复。
“可是……我没承认的话……”
“你没承认,对他来说也没什么阻碍,只是要换个法子罢了。”耶律靖洪漠然道,“人会说话,可是尸体不会说话。”
联想到方才耶律靖辰的行为,包炯不寒而栗。
“死人么,当然不能再说不是,也不能阻碍他对你做任何事情,而且他还可以得到他一直想要的东西——耶律靖洪的尸首。”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这是一条颠扑不破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即便以包炯对政治的迟钝也明白,一个始终不能确定“已死”的兄长,对耶律靖辰来说……代表着什么。
那就等于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爆炸,让他无时无刻不担忧头疼。
“还不止如此……”看包炯脸色变化,耶律靖洪又加了句:“你若是辽国太子,死在宋境,首先宋人就得背上一个护卫不利的罪名,即便之前损失了些什么,也能趁机再拿回来,就算没法这么拿回来,国内那些主战派也会借此机会大怒,要求大宋给他们一个公道——而我那亲爱的聪明弟弟,自然可以趁机笼络那些主战派,毕竟,‘兄长’死去,他是最痛苦的人。”
“哦,还可以再加一条——耶律重元实在是个碍手碍脚的人,若是能把你的死栽在他的头上,想必更方便吧?”耶律靖洪叹了口气,“你真觉得那些人可能是耶律重元派来的么?老实说,我那皇叔还真没这么大的势力……不过,想必他是不会告诉你这一点的吧?”
包炯听不懂辽语,对那些被耶律靖辰带来的文官和耶律靖辰之间的谈话更是完全不了解,以他的性子也不可能主动去打听辽国国内的情况。就算他能打听,也只有一个对政治上的事情不甚了解只懂打仗耶律靖辰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萧旭一可以让他“了解”。
他对辽国的了解几乎都是从耶律靖辰那里来的,他大可以随意扭曲篡改。耶律重元对他来说早就不是什么问题,只是苦于一直找不到机会彻底解决罢了。
一个包炯的死,可以让他消灭隐患、拉拢势力、铲除异己。
还有……
耶律靖洪抿了抿嘴唇,却说不出接下来的话。
他们的父亲,耶律宗真久病卧床。
他们的母亲,萧皇后对他思念极深。
眼下找到他的消息已经传回国内,想必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都会因此而极为喜悦吧?
若在此时再传回他们好不容易找回的儿子连再见一面都没见,就又死在宋土的消息……
一个病人,一个女人……就算发生点什么,也是顺理成章的吧?就算不发生什么……
耶律靖洪不敢去想也不想去想耶律靖辰到底有没有准备这“最后一手”。
成则一步登天,哪怕是不成,除非有人能把整个计划完完全全揭露出来,否则于他也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机关算尽。
步步玄机。
如果不是因为他在、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活着……
结果会怎么样?
耶律靖洪苦笑。
他当初不曾回去,是多么……正确的决定。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大揭秘——这基本上是整个计划的全部了。
虽然有几位读者猜到了擦边的,可是貌似没谁看全了最重要的那些……我明明多次提醒萧皇后思念她儿子思念得很深,耶律宗真身体也不好……甚至还借仁宗之口再次提醒了。
第一百一十章
在耶律靖洪揭穿他的整个计划的时候,耶律靖辰一直都是一言不发。
仿佛耶律靖洪只是在那里自言自语,说的一切与他无关。
他双眼清明,如一湾静湖,一切汹涌情感波澜心境,都被藏在了深深的湖底,看不清楚。
直到耶律靖洪说完,他才慢慢开口:“不错。”
“哪里,实在是占了便宜。”耶律靖洪坦言道——若不是他这几日不停偷听耶律靖辰和他那些随从之间的交谈,再加上对辽国情况的了解,就凭他想要看穿耶律靖辰整个计划,实在是……异想天开。
也是耶律靖辰大意,毕竟整个辽国行馆都被他以安全的名义换上了自己的人,与下属谋划时也只用辽语,可是他却想不到,会有一个人一直如影随形地跟着他,听他的计划。
“占便宜也是你赢,毕竟我终究是没能想到……你居然还活着。”望了那边耶律靖洪一眼,耶律靖辰讽刺笑道,“我从很久以前就一直认定你死了,可是老天似乎一定要跟我作对……你果然,是上天注定的天子,连天都帮着你呢。”
“如果不是因为你拖徒弟下水,我本来真打算让你以为我死了。”耶律靖洪淡淡道,“你想要的不是我想要的,你心甘情愿被那江山束缚住,我有什么办法。”
“……呵。”耶律靖辰弯了弯嘴角,却是懒得多说。
是被束缚住了么……或许吧。
从他亲手将耶律靖洪推下悬崖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了要为那个王座一直牺牲下去,因为他已经牺牲掉了最重要的东西。
“这几次的杀手是你派来的吧?倒是找了不少好人才。”耶律靖洪随口问道。
“啊,从猎场那次便是如此。”耶律靖辰似乎也没心情隐瞒了,“那次略微险了点儿,好在……他没让我失望。”
包炯一口气憋着差点没上来——得知自己救了的人其实是在苦肉计,那滋味可不怎么好……
“那是,我徒弟么。”耶律靖洪的语气里难得有了些自豪,“也不枉我为他听了这么久的壁角。”
“你倒是对你徒弟真好。”耶律靖辰扯了扯嘴角,声音里除了嘲讽之外还有些悲哀。
耶律靖洪的性格或许就是如此……看起来只是随便说说,实际上比谁都用心。
能有这样一个亲近之人,真的是很幸运的事情。
“没办法~谁让他是我徒弟呢?不过话说回来,你应该有调查过徒弟的来历吧?别告诉我说你什么线索都没有,如果没有万全把握,你可不会随意出手。”
“……我也不清楚。”耶律靖辰微微皱眉,望着依旧抱着他的包炯,“他的来历完全是一团迷雾,倒好像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我本来还觉得既然他和我长得如此相似,可能也有契丹血统,可是调查了一番,却根本没有他这个年龄的孩子走失……别的我不能确定,但他与我们,应该是毫无关系。”
“嗯,要的就是这一句了。”耶律靖洪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
“……你……”耶律靖辰恍然大悟,脸上表情不由古怪起来。
“啊,这次看戏的人其实不只你我他哟。”耶律靖洪竖起一根手指晃了晃,“这件事要说清楚太难,你又太聪明嘴巴也厉害,我只好早作准备。”
竖起的那根手指指了指他自己的脸:“谁让我们长得这么像呢?别的做不到,骗开那些眼神不好的侍卫却是足够了。”
“……你带了谁来?”耶律靖辰叹道。
“不多,只是把那位千里迢迢赶来的大人‘请’了过来——好在他听得懂汉话,不然也麻烦。哦,还顺便请了个足够作证的汉人大官来。”耶律靖洪笑道,“你给徒弟抹上去的那些东西,也只能让你自己擦干净。”
“你倒真是厉害。”
“不光是我厉害,还有两个帮忙的。”
“……帮忙?”包炯顿时有了古怪预感——该不会是……
“包小狗,你可真够倒霉的!”
那边大门被人一脚踹开,传进来的清朗嗓音中带着笑意。
包炯往那边看了一眼,不由全身无力——得,真全。
从门内走进来的人,有白玉堂、展昭、不知道是谁但看衣服八成是那个辽国惕隐司过来的人……甚至还有包拯、公孙策和……庞统?襄阳王?
“……你们连王爷都敢……”想也知道“足够作证的汉人大官”应该不是包拯,毕竟包拯虽然很得信任但毕竟和他比较亲近,可是……居然是襄阳王?还捎上了庞统?
联想到这几人的一贯作风,包炯不由觉得头痛万分。
“喂喂,王爷和那家伙可不是我们强拉着来的,是恰巧遇见说明了情况自愿过来当见证的。”白玉堂不满道。
“是啊,恰好看到这几位鬼鬼祟祟的不知道要干什么,当然要跟来看看。”庞统悠然道。
“不过还好,总算真相大白了。”展昭微笑道。
“……是啊。”自己总算不用去辽国,包炯可算是松了口气。
“你果然厉害,现在,却换我毫无退路了呢。”耶律靖辰淡淡道,嘴上说着“毫无退路”,语气里却不见多少懊恼,仿佛已经接受了一切事实。
平静的……有些不祥。
包炯望着怀中耶律靖辰,忽然莫名觉得有些担忧。
“不过有件事情我还不明白。”耶律靖洪忽然开口道,“你这计划若说完全是在见了徒弟之后编出来的,虽然也能说得通,但终究有些牵强……莫不是有人跟你说过什么?”
耶律靖辰没有回答。
“怎么,别告诉我说到了现在你要装哑巴……靖辰!”耶律靖洪话才说到一半便变了脸色——原本安稳呆在包炯怀中的耶律靖辰,忽然口溢鲜血!
包炯受得惊吓远比耶律靖洪更重——那殷红血液自耶律靖辰唇中涌出,却是沾了他身上,浅色的衣服上那艳丽的血红色扎眼无比,刺得他浑身发紧。
“咳……咳咳!”耶律靖辰眼中厉芒闪过,抬起了一只手,死死抓住了包炯的衣襟。他力气本来不大,可此刻却似乎爆发出了自己的全部力量,只捏得手指指节发白。
“靖辰你……”耶律靖洪冲了过来,望着自己口中不断溢血的弟弟,终于没了一直以来的无谓,身体微微发颤。
“咳……”耶律靖辰原本苍白的唇上覆了一层血,竟带出别样的妖异艳丽,他没有理睬一边的耶律靖洪,只是望着包炯,缓缓张嘴:“喜……”
“喜?什么喜?”
“喜……”
耶律靖辰拼尽全力,似乎是想要说出什么事情,可不断涌出的血液堵塞了他的口,让他说不清楚。
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终究没办法把想说的话说完,耶律靖辰缓缓扯了扯唇角,露出一抹笑容——带着些讽刺,带着些苦涩,带着些……悲哀。
他的手,终于缓缓松开了。
包炯怔怔地望着怀中那有着与自己酷肖容颜的尸体,只觉得眼前景色似乎开始混沌。
长期以来一直处于烦躁焦虑状态的精神终于承受不住这最后一次刺激,让包炯的意识逐渐沉入黑暗。
作者有话要说:=v=
第一百一十一章
包炯醒来的时候,事情总算是告一段落。
那辽国来的惕隐司的官儿给国内去了信,阐明了事情经过,重点突出了耶律靖辰曾经杀兄如今又干脆试图弑父的事情,搅得辽国政局一阵混乱。
萧皇后的手腕毕竟还是有的,之前不过是觉得自己的孩子怎可能伤害自己疏忽大意了,如今发现竟是这样,难免恼怒,不少和耶律靖辰来往密集的官员要么降职要么削官,一些与他交好的将领也从前线撤了回来。
自毁长城这种事也不仅仅是宋人做得出来——庞统如是说。
在辽国政局因为这件事情所带来的波动平息下来之前,辽国是没有什么心思再和大宋开战了,对大宋来说,这倒当真是一件好事。
耶律靖洪皇子身份既然被揭穿,那他也没法再继续逍遥下去,只能老老实实认命,准备回国。
耶律靖辰杀兄弑父罪大恶极,然其既已畏罪自杀,也不再多做追究。
辽国人顺便提到了某个倒霉的被卷进此事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称其实在是遭了一场无妄之灾,十分倒霉,由于做下这件事的是前太子耶律靖辰,所以辽国意思意思的送来银两若干作为安抚之礼……
然后等耶律靖洪拿到这说法之后,瞟了眼就大笔一挥,把上面的金额翻了个番儿。
“算是给徒弟你以后安家成亲用的。”耶律靖洪毫不在意的拿自家国库里的钱慷慨道。
包炯翻了个白眼,扭头就把钱送进了开封府内库。
“喂喂,你好歹留点儿给将来的娘子当聘礼……不然谁嫁你啊。”耶律靖洪恨铁不成钢,可惜包炯全当了没听见。
然后……
然后,就是分别了。
作为太子,耶律靖洪要为他的国负责。作为儿子,耶律靖洪要为他的父母负责。
“倒是没什么,反正我也逍遥了这么多年。”耶律靖洪笑着对包炯说道,“如今不过是回去尽个责任,不算什么。”
包炯望了他一眼,皱眉道:“你多大?”
“今年二十有五——”
“……”他居然管一个比自己小了两岁的人叫师父!
包炯郁闷不已。
“不过说起来,本来我是不打算承认我是谁的。”耶律靖洪闲闲道。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本来我是打算让你弄到这个太子身份的。”耶律靖洪放下手中茶杯,悠哉道,“我原本的打算是帮你弄上那个纹身,然后让他说不出别的话来,如果他想杀了你,我就帮你‘解决’掉。”
他声音平静,仿佛不久之前看着耶律靖辰尸体沉默了整整一天的那个人不是他。
“……什……”
“当师父的送不了你什么好东西,送个皇位还附加了一堆麻烦……呵呵。”
“你要……送我?”那是一个国家、一个皇位,这家伙居然说送就送了?
“是啊,有何不可?”耶律靖洪笑嘻嘻反问道。
“……”包炯无语。
“不过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你压根不想当这个皇帝……啧,做了无用功。”瞟了徒弟脖子一眼,耶律靖洪咕哝道。
“什么无用功?”
“没什么……”耶律靖洪眼睛转了转,迅速转移话题,“唉唉,人家都是师有事弟子服其劳,怎么到了我这儿反而转了过来?有徒如此当真三生不幸~”
包炯看着那边长吁短叹的耶律靖洪,不由觉得拳头痒痒。
这人……真能把人所有的感谢都气跑掉!
又磨蹭了几日,耶律靖洪终于要出发前往辽国了。
开封府众人前往送行,毕竟他们也一起生活了不少日子,就算称不上兄弟也是朋友,眼下分开了不知何日才能见到,送一送也是应当。
耶律靖洪坐在马车上,身上黑衣已经换成了相对而言正经许多的华服。若不是他嘴边那抹不正经的浅笑以及脸上疤痕,十个人里面至少要有九个会把他当成耶律靖辰。
“此去一别不知何时再见……”耶律靖洪冲着送行的人拱了拱手,“这几日多谢了,以后也要烦劳各位帮忙照顾下我那不成器……呃,很成器的徒儿。”
见包炯脸色迅速黑了下来,耶律靖洪知趣地转移了话题。
“殿下一路走好。”包拯拱手道。
“嗯,走好……徒弟,你过来下。”
“……干吗?”
耶律靖洪低下头,凑近了包炯耳边,在他耳边轻声道:“这次事有蹊跷,他的性子我清楚,不是会那么干脆地选择一死的人。”
“那……”
“如果把这说法说出去,别的不说,光找凶手就能折腾死人……”耶律靖洪藏了一些话没说——若说耶律靖辰是被杀的,那么第一嫌疑人,绝对就是当时离耶律靖辰最近的包炯。“所以我也懒得说了,不过那人应该不是辽国来的,他没那么大意,把凶手带在自己身边。”
包炯拧起眉毛,只觉得稍微松了的那口气眼下又紧了起来。
“好了,你也别太担心,反正……”耶律靖洪扫了眼包炯身后某些人,嘴边现了一抹邪笑,可惜角度太好,包炯看不见——但某些眼神很好的“大侠”却能看清楚,“你身边的人不少都很关心你,嗯,虽然关心的法子……”
“……?”包炯不明所以。
“将来若是在宋朝呆得不爽了,随时欢迎你来找我,太子的师父是不是叫‘太傅’?太子的徒弟么,叫‘太弟’也不错……”
耶律靖洪声音压得极低,一边宋辽官吏都不可能听见,但却防不了某些耳聪目明的“大侠”。当下,一声冷哼就传了过来。
“免了,没兴趣。”包炯自然无从得知那声冷哼来源为何,只是冲着耶律靖洪翻了个白眼。
“哈……那就算了。”直起身子,耶律靖洪抬手揉了把包炯的头发,“就这样吧,我走了——以后如果有空有机会,记得来看看我。”
“……嗯。”
车声辘辘,辽国来使的车队渐行渐远,慢慢淡出了视野,不见踪迹。
包炯望着车队远去的方向,若有所思。
“包小狗,想什么呢?”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包炯回过头去,看到那边神采飞扬的某只老鼠。
“很重要的事情。”包炯皱眉道。
“什么事?眼下你好不容易不用走了,包青天决定请大家吃一顿——反正钱还是你出,不去吃可是亏大发了。”
“耶律靖辰说他准备的暗杀是从猎场那天开始的,那之前那天晚上在我房里的那两人是谁派来的?”包炯抬手揉了揉脖子——一想起那天晚上他就觉得自己脖子隐隐作痛。
“……这种事不用想了!快快,这次黑脸可是大出血,不吃会亏的……猫儿,你也过来帮个忙……”
“……呃,我们还是快去吧,总不好让大人等着……”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快点快点,你这个主角去晚了大家都得饿着肚子……”
“但是……”
“还是快些走罢,想必大人也该等急了……”
“……好吧。”
虽然那些谜团还没解开……但是眼下,吃饭最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真假太子单元完。
=v=
停·更·通·知
我想大家大概没任何人想看到头顶上那个标题吧……嗯不过没办法,比起一句话不说就停,好歹说一下也好。
停更原因是最近写得比较累,这个坑尤其累……而且我还要赶着把其他几个坑填完(虽然这个坑停了,但是其他的累积更新量一点都不会少啊刀口刀……)。所以决定暂停一下开封的正文更新。
只是暂停一下正文更新而已,番外还是会写的,至于写谁就看心情……嗯,如果想点播的话,看下面。
停更的时候大家可以考虑一下冲刺自己的脑力极限哟,比较重要的伏笔早已给出,来猜剧情吧,猜中有奖哦~
——我一直在等一个读者,他可以在我眯眼微笑着欣赏别人被我坑了的时候出现,冷静地抬手指着我说“我已经看穿了你的计划”然后把我的伏笔一个个揪出来将我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捅穿。
……可惜我一直没等到呢……
嘛,不知道谁有兴趣挑战一下?在下随时恭候。
再次开更正文时间大概是八月八号左右,到时候我其他坑也该搞定的差不多了,一个星期而已……就当是小别胜新婚的那个“小别”吧。
以上,BY虽然停了最吃人的一个坑但是完全不可能休息而且就算停更了也很英俊的黑白喵
作者有话要说:嘛,就是这样。
下卷预告
下卷预告:青天冤·襄王劫
景佑五年,春夏之交。
包炯到了开封府终于满了一年光景,可惜他没什么时间回顾这一年的经历,接二连三的事情让他应接不暇——
叶亚再度造访开封府,带回消息——原本被所有人认定了已死的叶添并没死,而且他似乎完成了彩衣苗中的某个“禁忌”……
还不等开封府众人展开调查,他们就已经自顾不暇——深受皇帝信任的八贤王居然涉嫌谋反,而包拯更因此入狱……
为表公正,皇帝命襄阳王调查此案,并将包炯调到襄阳王府,协助办案;
虽心不甘情不愿,但为了能替自家祖宗洗冤,包炯只好老老实实听襄阳王调遣,而襄阳王似乎也是在秉公办案,可是……
冥冥中,有人在微笑:
“这一局……终于要结束了。”
“输与赢,胜与败,这天已经管不得了……”
作者曰:
……不要打脸。
好吧我知道今天已经八月十一号了……不过当初不就是说了“左右”么,我只是稍微右了那么……呃,一点点。
果然更新这种事情是不能偷懒的,一偷懒就会更想偷,偷偷偷偷偷……
然后就拖拉到现在了。
……可以打但是不能打我英俊的脸!
那么,下一章见。
……=v=你们猜猜我想干什么?
友情提示——你们猜不到的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扭动,扭动,啦啦啦~
青天冤·襄王劫
第一百一十二章
耶律靖洪回国之后,包炯的日子总算正常了起来,回到了之前早出晚归为人民服务的正常作息,原本听说包炯可能离开开封府的而暗地里庆祝新生的偷儿们同样也回到了之前水深火热的悲剧人生。
就在这样的正常日子里,时间悄悄走到了某个点。
“一年了啊……”
往自个儿的床上一躺,包炯看着屋顶发怔。
要不是公孙策随口说起,他倒是真没想到自己在开封府的日子居然已经有整整一年了。
这一年里面经历的事情,倒真是多到让人头疼,而且还无比的——该用什么词形容呢?精彩?
“……不,还是‘折腾’来得好……”
如此这般折腾的日子,除了过去的这一年,大概也只有卧底的那几年可以比拟了。
还顺便认识了不少人……
嗯,认识的人“质量”之高,就连卧底的那几年也比不了。
想到这儿包炯不由扶额苦笑,如果说之前经历那些事情他还能形容为“难得的人生经验”“至少帮忙长了见识反正也没吃什么亏”的话,那么认识了那么一群……他倒真不知道是好是坏了。
“算了,想这些也没啥意思。”难得深沉一下的包炯摇了摇头,手一撑床坐了起来,随手从腰上掏出钥匙,打开一边的柜子。
包炯身无长物,皇帝赏的那些金银全存进了开封府内库,他又没啥收藏欲望,房间里面简单得不像有人在此常住而更像客房。只有一个柜子上面挂了把锁,里面放着他一些不能给人看的东西。
本着“装备要保养”的原则,包炯把那些东西扒拉了出来,一样样检阅着。
现代工业的产物明显不是时间的对手,比较低等的那些还好,包炯带来的装备中最高科技的手机已经正式宣告退出历史舞台,在包炯一次休假的时候被送到了七星山谷里面随着之前那些东西长眠。相比起来,算是第二高科技的录音笔居然还有电实在是奇迹。
包炯把录音笔拿了出来放在手上转悠着,这东西现在也已经算是警察的标准装备之一了,小巧玲珑便于携带是最好的见证人,省去了不少麻烦。
作为一个不会出现场的警察,包炯也比较罕见的带着这东西以备不时之需。一方面,他的业余爱好就是路见不平管一管,另一方面么……
包炯轻轻叹了口气。
毕竟,秦华琅是那种在一方地界上扎根已久的角色,手头上的势力背后错综复杂的背景可能连他自己都不清楚,除了他自己安排的人,还会有一些有关系的叔叔伯伯之类的角色跑来打抱不平。万一出了点什么事,靠录音笔能保留的讯息可比随便扯张纸多多了。
不过现在他身在千年之前的大宋朝,这东西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了……
刚打算把录音笔放回去,包炯的手不小心多用了一点力,原本一片灰暗的屏幕忽然亮起——却是他因为太久不用疏忽了,不小心打开了开关。
电子类产品向来是娇贵的,虽然现在用不着了也最好别糟蹋东西,如此想着,包炯耐下心来等着录音笔开了机闹腾完了,这才准备关上。
眼睛无意识地扫过显示屏,包炯微微一愣。
他怎么记得……他还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检查录音笔的时候,显示的容量被占掉了一格,可是眼下……已是两格?
上一次看这显示屏的时候是他刚来宋朝不久,那时他对周围的情况全不了解,也没空去关心录音笔怎么样了,若不是一格两格之间的差别比较明显,他或许还看不出来……
难道这里面录了什么东西?
包炯拧着眉毛,思考片刻,随即脸色一变。
他怎么能忘了呢……
他对自己是怎么来到宋朝的始终一窍不通,但是到来之前的那些记忆还算清晰:他和自家妈妈之间电话交流了一些事情,然后遇到了一辆面包车……
当时的他比较惊弓之鸟地戒备,不仅抽了枪,还……
打开了录音笔!
而且,在那之后,他确定自己没事之后也没有把录音笔及时关上——因为当时他妈妈又来了一次电话,而他真正关掉录音笔的时间,是他来到宋朝之后!
那……也就是说……
这里面,很可能记录了之前的声音!
包炯深吸了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他到底是怎么来到宋朝的,这件事在他心里一直是个疙瘩。他找不到合理的解释——爱因斯坦大爷的理论在那儿摆着呢,他包炯何德何能,凭空挑战光速?
但要他接受那些“不合理”的解释,又绝不可能。久而久之,这件事情也就那么一直拖下去了。
而眼下,他总算能得到真相了。
若说是半点触动也没有肯定是不可能的,包炯也清楚自己隐隐约约明白这里面可能有“非现实”的因素,只是一直抵触着不肯接受。
录音笔中的录音,既可能揭示他来到这里的原因,也可能……打破他一直以来的信仰。
录音笔在指尖转了几转,包炯嘴角微微一挑。
手指轻移,找到了最后一个被记录的声音文件,打开。
虽说的确觉得那个“真相”可能让他头疼纠结,但是……
逃避这种事情,他已经没什么兴趣了。
文件被打开了。
他听见他自己的声音,甚至还记录下了少许电话中传来的母亲的声音。
包炯微微垂了眼,只觉得心里有些酸痛——也不知自己到底算是失踪了多久,老爸和爷爷还好,妈妈……
“放心,我没事的。我想当警察,想在这里当警察——老妈你就别担心了。”
录音中传来了这样的声音。
他记得自己接下来就挂了电话,然后的事情他就不清楚了……
他看了眼录音笔,还有大概十几分钟的声音资料。除掉他到了宋朝之后那些,也不知道能有多少……
穿越一次时空……需要多少时间?
片刻的寂静之后,录音笔中传出了声音。
“呵……”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一十三章
那一日天蓝草绿,海晏河清,一派太平景象。
如此平静,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发生超自然事件的样子——事实上,哪怕那天天昏地暗四海翻波,在包炯心里也绝对不会和超自然事件扯上任何关系。
但那一天,他确实看到了……不应该存在的东西。
那人一身白衣,微风吹过,带得他身上衣袂翻飞,却不会因此给人弱不禁风的印象。
——哪怕身边狂风席卷,若他不想,也难让他动上半分。
这样的印象,在初见时,便深深印进了包炯脑海。
若只是街上站着这么一位,虽说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一看就不是正常现代人会穿的,包炯也不会有什么特殊印象——被抽调去做守卫工作又不止一次,曾旁观过某COS大赛的包炯早练出了除非有伤风化否则忽视一切奇装异服的本事。可是这人身上白衣上血迹殷然,脸上也有清晰擦伤,这样若还提不起他的警觉来,包炯也枉为人民卫士了。
而再一仔细打量,包炯才看出最大的问题所在——由于那身白衣太过宽大,垂下的衣襟泡袖挡了视线,在风扯起他的衣服时包炯才偶然瞥到,他……竟然是飘在空中的?
虽说离地距离不高,可终究是飘在空中……
看包炯脸色变幻,那人稍微偏了偏头,脸上懒洋洋地扯开了个笑容来——虽说那笑容如这世间千千万万的笑容般弯了眼翘了嘴角,可总觉得带了些不一样的东西在里面。
——看得人莫名心寒胆颤。
包炯拧起了眉毛,开口时已经换上了公事公办的语气:“你是谁?身上的血迹和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哦,这个啊,不小心弄得,反正也不是来干什么要脸的事情,就懒得把自己收拾好了。”那人抬起手拢了拢被风撩乱了的头发,懒散道,“都是我自个儿的血——应该吧,我也忘了当初打没打出血来了,反正红了眼之后我也分不清什么是血。”
斗殴,还可能是械斗,至于有没有出现进一步的问题还得稍后再说。
刻意忽略了“这人浮在空中”这么个事实,包炯开始思索该怎么解决眼前这件事。
“别想了,我打的那些人死不了,而且他们也不是你治下的子民,想也没用。”那人轻轻啧了声,走了过来——一走路,他浮在空中的事实更是清晰可辨。一双黑色靴子踩着空气仿佛踩着实地般轻松自然。
包炯抬头看了一眼周围:两边一边是保守估计至少十层的高楼大厦,一边是海——海边倒是有行道树,可是那高度显然不够,两边距离也颇远。物理学得还算不错的包炯心算了下,觉得“这人身上套了维亚”的想法不切实际,低头扫了眼,那轻松自如的样子也不像是鞋上做了什么手脚……
包炯开始思考海市蜃楼的可能性。
“自欺欺人。”轻轻嗤了声,那人走了过来,到了包炯身边。
他与包炯身量仿佛,但他脚下离地有些距离,站在包炯身边比他高出一截,居高临下看的人颇有些不爽。
包炯下意识收手进了口袋,按住袋中的枪。
“那玩意儿对我没用的,若你不信尽管试试。”那人一手搭上了包炯肩膀,惹得包炯浑身一紧,下意识地抽身后退。
这感觉很怪……一方面,眼前这人行为古怪,让他很是警觉。另一方面,他却对这人生不出多少敌意来。
“诶,你叫什么?”
“这个问题难道不该你先回答?”
“我想答啊,可是不知道该答什么,名字……”那人手指抵在下巴上思索了好一会儿,方才开口道:“小黑?反正大人是这么叫我的。”
“……”眼前分明是个长得颇为精致好看的青年,却叫“小黑”这种名字……
“要不然你随着那些家伙,管我叫那什么‘天狗星君’?”
“……你到底是谁?”
“我不都说了么,天狗星君啊。”
那人抄着手一派悠哉,狭长眸子里带了些揶揄味道:“对了,我忘了,你是不信的——你这种情况倒也真是难得,打从心眼里不信不敬,偏生你又是‘命刑’之人,要不是我也不是那些靠人心供奉的神仙,也没法让你看见。”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包炯只觉得自己脑子里面一片混乱,眼前人语气轻巧,仿佛说的是再简单不过的公理,可那分明又全是他嗤之以鼻的事情……
“就是这么个意思,你这样的人难找得很,天不管地不认,这世上不会有半个神仙保佑你,哪怕你念烂了那些经文跪烂了膝盖也是一样。”天狗星军好整以暇地给包炯扫盲。
“我根本就不信那些荒谬的东西。”包炯沉了脸,冷哼道。
“哦,那也是,不过命刑之人麻烦就麻烦在他不是只给自己找麻烦,还附带了给自个儿身边的人找麻烦的能力。”天狗星君淡淡道,“你也是好运,父子三代都是命硬的人,你又自小寄在别人名下,否则早就出事了。”
“说够了么?”包炯只觉得无名火起,眼前人神神道道说着他只觉得莫名其妙的事情,偏偏他还觉得不能和以前应付那些算命瞎子一样用无视来应付……
“最后一句就得——波诡云谲之命、伤人伤己之缘,这话你可曾听人说过?”
“……说过,有个搞封建迷信的老头说过。”
“哦,那不错,你还是遇上了有点真能耐的人。”天狗星君拍了拍手,“好吧,我费了那么多力气跑来这儿不是专程给你批八字的——话说完了,帮我个忙吧。”
“凭什么?”包炯怒极而笑,只觉得眼前这人莫名其妙到极点。
“凭什么……就凭我能帮你,而且也只有你能帮我。”天狗星君笑了笑,“再说了,我要你帮的那人……勉强也算是和你有缘份,至少不会违背了你的原则。”
“你到底在说什么……”
“时间不够了,长话短说——反正就算你不答应,我也不会理,到时候到了地方你自然会帮我。哦,为了你别给我搅糊涂了,这次的事情就先别想起来了,以后到了有缘的时候你自然也会想起来。”
反正他本来也不擅长跟人慢慢啰嗦,直接硬来比较轻松省事。
“那么,大人就拜托你了。”
他轻轻击掌,只见空气如水波般颤动起来,带出层层奇妙波纹。
“来到这里带你过去,会耗掉我剩下的那些力量里面的绝大多数,帮不了你多少,好在有些规矩条文你是不必守的。送你去的地方有些东西,能不能拿到,倒是要看你的缘分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正确答案(姑且)揭晓。
包炯不是天狗星,他只是一个倒霉催……至于那果子,只是因为这人是天管不了的家伙,没人敢来追究他吃果子的责任=v=
于是顺带的,关于这几天为什么没更新……呃,我不幸犯了懒病(希望接下来别再来了……),所以一直没更。
嗯,可以打脸,不过打脸之余顺便戳一下下面那个——
想知道这张图是怎么回事的话,就戳=v=
第一百一十四章
信仰崩溃的滋味是怎样的?
——其实没什么,只是单纯的“就这样啊”而已。
录音笔中保存的声音早已播放完成,只剩下细微的机械音。
包炯把录音笔捏在手上转了转,只觉得自己心里塞了好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却不知道该怎么一吐为快。
最重要的是,他不知道对谁能一吐为快。
机械音忽然停顿,包炯随手便想关了录音笔——
却在下一秒停住了手。
“唔,这世间的人身上也有些有趣的东西呢。”
“试了一下,大概可以存进去些东西……那就试试吧,反正法力还有剩。”
下一秒,包炯眼前白光乍现。
噼里啪啦的爆裂声伴随着白光出现而传来,包炯只觉得手上一轻,还稍微有些刺痛感。
他的录音笔正式宣布退休了,一向爱护工具的包炯颇有些郁闷地想。
白光散去,包炯眼前出现了一件不知该不该说熟悉的白衣,上面还沾着血迹。
也不知时间该算是过去了多久,一年,还是一千年?
不过这些时间,对眼前这人来说似乎没什么意义——至少,连那白衣上的血迹都依旧是鲜艳得刺眼。
“你现在才找到这个法术施展的契机?我还以为这辈子见不着你了呢。”显形出来的白衣男子扫了眼那边包炯,懒懒道。
包炯扫了他一眼,不答。
“不过总比你一直没发现来得好……”天狗星君点了点头,大模大样走到一边椅子上坐下,其派头气势无一不比包炯更像这房间的主人。
这房内很不幸只有一把椅子,因此天狗星君坐了包炯就只能站着。不过包炯本人并不怎么在乎这个——他正忙着尝试用目光在天狗星君身上盯出两个洞来这等高难度的事情。
虽说这世道并不唯物主义,不过显然这么高难度的事情对包炯这个刚刚接受世界上有妖魔鬼怪神仙的人来说还太具有挑战性,因此天狗星君依旧那般自在地坐着。
包炯盯了一会儿也觉得自己无趣,叹了口气说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现在又是什么?”
天狗星君的身体隐约带着些透明感,明显不是正常的“人”。
“元神出窍而已,如果不是这样也逃不出天牢。”天狗星君笑笑。
当然不是那么简单的元神出窍——一般星君哪怕是以元神状态存在也只是防护力弱了些,施展法术不会有什么问题,天牢又怎么能不防着?
天狗星君选择的“元神出窍”是最本质的那种——剥去一切力量,只留下神念存在,这才能勉强逃出天牢的层层封锁。第一次他使用这招逃出后去取了自己留在□——也就是他的伴星那里的一部分力量,才有了他与包炯的那一次见面。
其中关窍包炯自然不会明白(虽说承认了某些“迷信”的存在,但是包炯并没有深究的兴趣),既然眼前人说他是元神出窍那就元神出窍好了,反正不妨碍说话。
“那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因为大人。”天狗星君淡淡道,“这一世,他的名字是包拯。”
包炯微微皱眉:“你说文曲星君?”
难道那个见鬼的老王说书……居然是真的?
“嗯。”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天狗星君脸上的表情瞬间柔和了下来,“大人……”
“可是那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包炯不解道。
“天劫难挡,但也不是混不过去。”天狗星君脸上浮了抹冷笑出来,“例如你,就是个混天劫的好帮手。”
天劫这东西听着玄妙无比,但事实上也就是那冥冥之中存在着却永远无可捉摸的“天道”拿来平衡人间的一个工具而已。
既然是工具,就别指望他有多么智能,指东打西的事情也不是没出现过,“欺软怕硬”也是很正常——
例如,某个“天不管地不认”的人。
“天劫也是天,一样管不得你,只要你在那三道雷劫降下的时候在大人身边,那么什么事情都没了。”天狗星君笑道,“如今已经抵了两道去,还有一道,过去之后便再也无事。”
“……什么时候抵了?”包炯不明所以。
“若是不打下来,天劫也不过是寻常雷雨,就算让你看见了又能看出什么来?”天狗星君嗤了声。
“可万一打下来的时候我不在大人身边呢?”虽说包炯极少离开包拯,但外派千里那种情况也不是没有过。天劫的笼罩范围有多大他不清楚,但是想必大不到那个地步,否则天狗星君何必不远千年把他拎过来?这世上那么多人,总能有那么一个两个和他一般“天不管地不认”的人吧?
“要真是到了那地步,我也有办法。”天狗星君微微一笑,扯起了嘴角露出森森的白牙。
包炯眯了眯眼,判定眼前这位有的“办法”八成不是什么温和手段。
——不过,反正那个什么天庭里的都不是人,轮不到他这个人民警察去守护。
“第三道是在什么时候?”反正都已经来了,更何况那人还是他崇拜很久的祖宗,帮了也无妨。
“也没多久,一两个月罢了——你记得这段时间别乱跑便是。”天狗星君的语气却不见得有多少轻松,“真正麻烦的还是另外一件事。”
“……另外一件?”
“帝星劫。”
你说那些星星也真是,老老实实在那儿发光发热装点一下夜空平衡一下宇宙就行了,何必三天两头往地上跑呢?跑也就罢了,大不了多看几场流星雨,可……他们怎么又一定要搞出这个劫那个难来折腾自己呢?
包炯实在不能理解这种事情,难道是天上太寂寞了到人间来体验生活?
“说穿了,帝星劫就是皇帝倒霉,到时候要么靠着皇帝自己扛过去要么让别人帮忙扛过去。而麻烦的地方在于,大人就是那个要帮忙的‘别人’。”
对文曲星君这种算得上滥好心的行为天狗星君显然极为不满,联想了一下曾数次让开封府面临经济危机的包拯,包炯理解地点了点头。
“这劫难最麻烦的地方就在于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可能一出生就碰上了,也可能直到快退位了才碰上。我不善卜算,也搞不清楚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只知道若是这件事开始,那么大人也必然会被搅进去。”
“明白。”也就是说他也一定会被卷进去就是了——包拯出事包炯能坐得住才怪。
天狗星君望了包炯一眼,脸上浮现出些许笑意:“你似乎不太生气?”
“还好吧,最不习惯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包炯淡淡道,“而且来了这里也不全是坏事,至少……”
至少,他还是有了些值得珍惜的回忆的。
“我要做的事情已经到了最后关头,若是成功就能脱身了……到时候,欠你的我会还你。”沉默片刻,天狗星君开口道。
还没等包炯反应过来,他已经站起了身。原本就越发透明的身体轻轻波动,最终慢慢消失在空气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自今天起本文恢复正常更新
第一百一十五章
“封建迷信”没了踪影,包炯干脆倒回了床上,以便让自己不用在别的地方空耗体力,腾出整个脑子来思考。
天狗星君的话看似说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最重要的不过是那么两点:第一,这一两个月内他不能出外勤(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本来开封府尹便只管开封事,最近又是风调雨顺没什么大乱子,只要没人不远千里来告御状,那它就没有出去的必要——就算有人来告,也大可把事情推给两个擅长轻功跑得比兔子还快的高手);第二,眼下的和平只是假象,现在这位皇帝一定得出点什么事情,还要顺便把他祖宗也搅进去……
好在这两件事情都是将来式,他还有空准备准备。
“喵~”
耳边传来纤细声音,包炯愣了愣,随即对着传出声音的那边伸出手:“来,过来。”
警长迈着标准而优雅的猫步走了过来,轻松跳上床,蹲坐在包炯脑袋边上。
“唉……”包炯抬手揉了揉警长的头,不自觉露出苦笑。
他知道的东西太过惊世骇俗,放到现代他跑去说“国家领袖要遇到大麻烦!”估计只能博人一笑,但是在眼下这个年代么……
他可不想因为危言耸听被抓去蹲大牢。
有些话憋在心里的感觉,却又是实在难受。
“祖宗大人要遭灾,皇上要遇到麻烦,我也得牵扯进去……”随手把警长抱了起来,举在眼前,看着它明亮的金黄双眼,包炯轻轻叹息。
有话只能跟猫说,还真是……
“喵。”警长喵了声,倒是很老实得让包炯举着,也不折腾。
“不管啦,别的我不理,有些人,我怎么也不能让他们伤着。”把手放了下来,让警长趴在他的胸口,包炯轻轻抚着警长黑白相间的毛,轻声道。
金色的猫眼盯着包炯的脸,警长喵了声,甩了甩尾巴。
“反正不过是麻烦而已……死不了的吧。”包炯慎重地选了一下词,小声咕哝道。
“喵。”
包炯盯着那张看不出表情的猫脸足足过了三秒,警长则依旧是面无表情。
“……心理作用吧。”
再怎么说,一只猫居然会鄙视它的主人……不可能的对么?
把警长放下来,自己也从床上站起来,包炯收拾了一下乱七八糟的心思,决定赶紧去糊弄一下中午饭顺便执行下午的巡逻任务——按说开封府的老规矩是每天上午巡逻一次,下午随意,不过包炯本来就是闲不住外加维护治安成瘾,下午也往往被他拿来巡逻。唯一的不同就在于上午包炯穿着官服,下午却是常服,更加不容易被人发现,某些有着不和谐想法的人也更容易被他逮住……
溜溜达达在城内转了几圈,包炯挑了间小茶楼坐下——当然,他事先特意打听了下,这家的常驻说书先生昨天得了风寒,来不了了——叫了壶茶慢慢喝。
喝着喝着,眼角余光忽然扫到了一个身影。
“……哦呀?”
包炯眯了眯眼,仔细分辨,最终判断出对方身份——
在陈州案中结识的那个彩衣描少年,叶亚。不同的是,此刻他身上的衣服不再像初相见时那般七彩斑斓,朴素了许多,只有袖口衣襟上依旧绣着繁复的花纹。
想到彩衣苗传统,包炯不由为叶亚感到高兴——看来,他进步不小。
“小包!”听到招呼声,叶亚抬头看到坐在二楼窗边的包炯,欢呼了声,几步冲上茶楼,坐到包炯对面。
“好久不见了。”包炯赶忙给他倒了杯茶——就算不考虑对方帮过自己(包炯至今难忘那个让他捏了展昭好大一个把柄的蛊)以及自己祖宗的大忙,怎么说也是不远千里来此的远来客,热心招呼一下也是应该。
“是啊,想想也有大半年了——”叶亚把茶一口灌了下去,烫了个嘶嘶哈哈,吐着舌头扇了好一阵子风。“诶,你怎么样?”
“我?……挺不错的。”虽然这段日子里面遇到的麻烦一堆一堆,不过好歹总算是过去了。包炯轻描淡写地带过了一年的麻烦,随后问道:“你呢?”
“我也可以,不过……”叶亚皱起了眉毛,一张脸也垮了下来,“不过很快就要有麻烦了,你和我都是。”
“此话怎讲?”包炯一皱眉毛,看着苦着脸的叶亚,“难不成你那个同族出了问题?”
“我回乡查看过了,蛊王那里没有阿添的本命蛊。”叶亚叹了口气,正色道。
本命蛊对彩衣苗人是极重要的东西,万一客死他乡,本命蛊会自动苏醒飞到蛊王身边,相当于他们叶落归根;如果自己万一被人暗害还能靠破体而出的蛊虫给对方最后一击,在彩衣苗的历史上,哪怕是最叛逆的族人都不曾打过自己本命蛊的主意,更别提把蛊从体内拔出去。
蛊王那里没有叶添的本命蛊,就等于说他还活在这世上。
包炯的脸色也沉了下来,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着。
叶添还活着,那死在他们面前的那个“叶添”是谁?
而真正的叶添……又在什么地方?
本以为陈州案之后便不必再和这麻烦的蛊打交道,想不到……
再想想天狗星说的“帝星劫”,包炯不由头大——别告诉他说,连那个叶添也要在这件事里面掺和吧?
虽说比妖魔鬼怪掺和进来好一点,不过也真好不了多少……
“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阿添炼的蛊,很可能是族里的禁忌。”叶亚皱眉道,“我问过长老们,他们说要想像阿添那个替死鬼那样让人看不出问题来很难,虽说蛊虫可以让阿添自己藏在暗中操控,但是和我之间对答如流,就不是一般蛊虫能做得到的……想要做到,就得用那个‘禁忌’。阿添盗走的是蛊王卵,或许他真能……炼出来……”
“什么东西?”看叶亚吞吞吐吐的样子,包炯不由追问道。
“……傀儡蛊。”沉默片刻之后,叶亚终于低声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更新次数的问题。
基本上能保证每天一更,不过状态这种东西是需要循序渐进的……我会努力,但是我也不想为了速度牺牲了质量= =
不过大家倒不用担心我开学断更的问题,在下今年开始上大学,九月五号才报道。而且学校离家极近,哪怕开学也会保证更新,因此这个问题不必在意~
第一百一十六章
傀儡蛊。
还真是的一听就能听明白而且还能百分百确定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的名字。
包炯抿了口茶,眉毛拧在一起:“那个什么什么蛊,有什么效果?”
“可以控制中蛊的人。”叶亚的回复倒也干脆。
“……就这样?怎么控制?控制之后有什么效果?怎么破解?”
“族里的书上就有这么一点介绍,上一个炼出这种蛊的人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所以,到底是个什么效果,我也不清楚。”叶亚无奈道,“只有族里的老人家回忆说,这种蛊炼起来极难,但是一旦炼成了,又很是厉害,所以一直以来都是禁忌。”
包炯屈起手指磨擦着嘴唇,皱眉思考道:“你说那个替死鬼就被下了这种蛊?”
“应该是这样没错,否则族里相传的其它蛊虫达不到这个效果。”
“易容变声什么的,能用蛊虫做到么?”
“易容倒是不难,只是变声不容易些。”叶亚侧头思考道,“不过既然是阿添,那也难不倒他。”
“那也就是说,那个什么什么蛊至少能做到让人中蛊的时候外表让人看不出破绽……嗯,至少脸和手上没有什么明显标记,看起来也是活人一样,”包炯敲着桌子一条条陈述,“而且既然能对答得让你把那人当成你熟悉的另外一个,就说明至少那个蛊要么可以传声,要么,是能让被操纵那人真的以为自己就是他了……”
说到这儿,包炯的脸色严肃起来:“前者还好些,后者……可是天大的麻烦。”
“不过也不是没有什么好消息……”叶亚勉强一笑道,“真正的傀儡蛊炼起来极耗时间,而且最优秀的蛊师也做不到同时操纵两只傀儡蛊,所以应该不会有什么大乱子……”
倒的确是个好消息,不然万一让他把满朝文武操控了……
包炯幻想了一下,然后不寒而栗。
不过眼下叶亚说的这件事至少说明了一个情况——庞昱肯定有同党,而且身份地位还未必低于他。他书房忽然起火也不是他事先有安排,而更有可能是藏在暗中的叶添所为。
来往书信、秘密帐本,这些可都是最容易抓出蛛丝马迹的东西。若是不毁掉,那个“同党”又怎能高枕无忧?
至于谁最有嫌疑……还用说么?当然是在那之前在宋辽边境驻守谋个反和吃饭差不多容易在那之后施施然回京担任了那个殿前司都指挥使掌管宫禁的庞统庞大人。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庞家若是谋反那可是有兄弟又有父子,当真黄金阵营。
“除此之外呢?还有什么麻烦蛊没有?”
“……蛊的种类多得去了,我怎么说得完……”叶亚小声咕哝道。
“那无所谓。”包炯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一抹让叶亚下意识想后退的、绝对没什么善意的微笑——“你也不用跟我说,等回去之后跟公孙先生说个明白就好了。”
“……我还是跟你说可以么?”叶亚不抱希望地问。
叶亚的提议自然是不可能实现了,包炯当即带着他回了开封府,向开封府那一黑一白两位老大说明情况。
包拯和公孙策对此事自然极为重视,拉着叶亚详细询问——如果考虑本质的话,说是“盘问”也未尝不可。包炯虽然也颇为好奇但是不忍面对叶亚不断投来的求救目光,从房内溜了出去。
“那个‘傀儡蛊’到底是怎么回事?”刚出门,包炯就撞上了那边守株待兔的白玉堂。
“听叶亚说,就是拿来控制人的东西,而且没有丝毫踪迹可寻。”包炯答道。
“那倒真是厉害……”白玉堂乍舌道,“若这玩意儿多起来,岂不是信不得人了?”
“说得没错,”包炯点了点头,“好在这东西一个人也只能用一个……想想也过去了大半年,不知道那个傀儡蛊被用在了什么地方。”
想到这儿,包炯忽然拧紧了眉毛:“等等,万一已经被用在了某个人身上……”
“一般人倒也无所谓,可万一是用在了小皇帝身上……”白玉堂顺着他的思路也想到了危险的地方。
“你们也别太小瞧了皇家。”看这边两人凑在一起忧国忧民忧得想歪了地方,刚刚自宫内执勤回来的展昭笑着插口道,“皇帝身边除了那些明面上的护卫、医官,还有些暗中的,据说苗疆那边也有善蛊之人在京中供职,那‘傀儡蛊’虽然离奇,可也做不到没有丝毫痕迹的让人中招吧?”
“说得不错……”一旁窗户忽然被人推开,探出个气息奄奄的人头来——叶亚半死不活的挂在窗框上,说道:“一般医生或许查看不出来,可是你们皇帝身边可是有黑苗的蛊师跟着,虽说比不得万虫之王彩衣皇,可也差不了许多……”
“那就好。”包炯松了口气。
眼下宋朝的政治体系算不上完美,可也至少是没什么大纰漏,除非是皇帝给人控制了,不然单纯控制那么一两个朝中大臣算不上什么问题,毕竟眼下的皇帝还算励精图治,没谁能一手遮天……
这傀儡蛊虽说是个麻烦的定时炸弹,不过只要小心放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
就在包炯如此自我安慰的同时,开封府——
“都准备好了?”
优雅温和的男子声音在昏暗的室内响起,如丝绢般滑过人的耳边,带来极舒服的听觉感受,也让人的心情不由自主的松懈下来。
“差不多了。”
相比之下,另一个声音却是干涩沙哑,再加上说话人语气冰冷,短短一句话却听得人忍不住皱起眉头来。
“那就好……”温和声音又响了起来,“唉,还真是一波三折。本以为耶律靖辰能帮我省去些麻烦,想不到……耶律靖洪居然没死。”
说到这儿,原本温和的声音中带了些愤恨,“不仅没能省去麻烦,反而得不偿失……”
“……也不算全是得不偿失,至少……”沙哑声音顿了顿,“至少,您也得了些东西。”
“……说得没错,至少……”温和声音叹了口气,“算啦,反正,还有这一次机会。”
“赵桢啊赵祯……这一次,你又能不能‘洪福齐天’呢?”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军训:
今年猪流感疫情暴发,所以不军训,啦啦啦~
第一百一十七章
虽说眼下的局势算是危机四伏,可是这危机没法说给别人听——叶添的事情本来就没多少人知道,当初结案的时候也没有写在陈表上,现在包拯想找个由头调查都觉得无从下手——大半年都过去了,原本就算有些痕迹现在也都没了,一个能满地乱跑的大活人天知道他能跑到哪儿去?
而包炯知道的那些“危机”更是不能跟别人说。告诉自家祖宗最近小心因为随时会有天雷劈下来?作为一个正统儒家学生,包拯对那些虚无飘渺的东西抱持的观念是典型的敬而不信,会信包炯无凭无据的话才见鬼……
最重要的是,虽然他们心里都有事,但是开封府一如既往地不可能风平浪静——这不,西夏人又来了。
“辽人完了又是西夏人,这些蛮子还真是喜欢往大宋凑……”白玉堂如此评价道,说到一半他顺便想起了让某人功成名就的那一战,于是随口又对包炯说道:“包小狗,你猜猜当初被你撂倒那个家伙会不会又来找你麻烦?”
“让他来!”包炯轻轻哼了声,非常爽快地一挥手。
白玉堂对此大为赞赏:“说得好!这才是男儿豪气!”
“咳咳……两位,在讨论什么是‘男儿豪气’之前,能不能先考虑一下你们在哪儿?”一旁传来两声饱含无奈的咳嗽声。
包炯瞥了眼旁边锦衣华服人模狗样(前者陈述事实,后者表述心情)的庞统,懒洋洋答道:“西夏行馆外边,怎么了?”
没错,包炯和白玉堂肆无忌惮地鄙视着西夏人的地点,就是人家的行馆外头——包拯代替作为地主的皇帝本人前来对使节进行亲切友好的慰问,三名御前四品带刀侍卫是陪同。眼下展昭陪着包拯进了房间,包炯和白玉堂在外面侯着——顺便肆无忌惮地鄙视着人家的能力。
至于庞统为什么在这儿……
包炯扫了眼殿前司都指挥使大人,不说话。
庞统聪明的从那个眼神里面读到了“有话快说无话滚蛋”的深刻寓意,立刻开口道:“好事,尤其是对你来说。”
“能是什么好事?”包炯哼了声。
“咳……”庞统意味深长地咳嗽了声,“桃花。”
“……啥?”
“你的桃花运——七日前你可曾去过城外?”
包炯歪头回忆片刻,点头道:“去过。”
七日前出了一场分尸杀人案,包拯到了现场之后花了半个时辰破了案,凶手招认了自己把其他尸块埋在了什么地方,然后包炯受包拯之命前去寻尸……
“当时户部尚书的小女儿也在城外,她是去给自己卧病在床的祖母上香祈福的。结果撞上了几个不长眼的……”
“然后包小狗你去见义勇为了?”白玉堂兴致勃勃道。
“我是教训了那几个家伙。”准确来说包炯一露面那几个小混混就吓趴下了——开封府谁人不知心狠手辣的包小狗?
包炯也没太下黑手,随便教训了一下就让那几个家伙滚了,然后顺口安慰了一下受害人。
但问题就出在那个“顺口安慰”上……
“嗯,那就没错了——恭喜,户部尚书的千金看上你了。”
“……啊?”
对包炯来说,殴打几个调戏妇女的小流氓这个等级的见义勇为说不上天天有也至少是三六九,实在不足挂心,这不才过了七天他就得借助别人的提醒才能想起来了。但问题是,对于那养在深闺难得出门的大家闺秀来说,那一瞬间威风凛凛的包炯实在是她一辈子也只见过一次的。
所以,姑娘回家之后就含羞带怯的……向母亲说起了这件事。
虽然没有挑明,可好歹也是当娘的,看自家女儿一副含春海棠的样子还能看不出是怎么回事?当即就跟当家人说明了情况。户部尚书老来得女,疼惜得不得了,自然是满口答应要帮忙促成此事。
不过户部尚书在朝中的派系稍微偏向庞太师,本人不好直接向包拯提起这件事,只好找了襄阳王帮忙说合。而襄阳王又找了庞统——从这点上看襄阳王算是找错人了,包炯对旁人若是还能有十分耐心,遇上了庞统估计半分都剩不下……
好在这次包炯没有直接丢回去一句“不见”——他直接呆在那儿了。
单看门第,包炯毫无疑问是高攀了——户部尚书乃是当朝二品,执掌户部大权,地位可想而知,而包炯仅仅是个四品武官。尚书家千金可是正室所出,若不是人家看上了包炯,至少也要嫁个状元才够……
庞统在那儿慢条斯理的分析,包炯总算回过了神来,脸上表情无比复杂。
“喂喂,怎么样?”白玉堂笑嘻嘻地戳戳他。
“什么怎么样?”
“人家小姐可都不顾矜持主动找人上门来说亲了,难道你不觉得自己该有点什么表示?”白玉堂竭力忍住狂笑冲动——果然不出他所料,包炯对这种事情完全没有了解,完全就是个雏……
包炯看着那边忍笑忍得脸都有点扭曲的白玉堂,沉默不语。虽然他没有他心通,但是他也大概猜出了白玉堂在想什么,他只想说——你猜错了,还错大发了……
虽说由于种种原因,包炯至今还没恋爱过,但是在包家妈妈的努力下,包炯的休息时间大量的消耗在了相亲上。相亲人选都是包家妈妈亲自挑选出来的,堪称样样一等一,要不是包炯一直以来都觉得和人家结婚等于害了人家,他现在孩子都能满地跑了……
“要不要我帮帮你?”白玉堂努力把笑容压了回去,让自己的表情正经些,“你看,那只死猫估计比你强不了多少,你白五爷我呢自小便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开封府衙里面找不出第二个比我更清楚女人的了……”
包炯乜他一眼,不说话——开什么玩笑,即便他没结婚也没女朋友,宋朝的人敢向他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家伙夸耀自己了解女人?别的不说,宋朝有那么多AV、有艳照门么……
当然,这番话自己心里想想无所谓,包炯依旧正经地看着庞统:“那个……承蒙错爱,可是在下不打算……”
“哎,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王爷出面说的媒,你也别拒绝得太快,”庞统赶在他话出口之前把话截了下来,“三日之后王府赏花宴,王爷已经向你家大人发了请柬,到时候记得来。”
“……好吧。”包炯叹了口气,仰头看天——
得,原本那些事还没完呢,又来一桩桃花运……
他的日子就不能消停点么……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为什么两天没更新——
我的眼镜不幸惨遭悲剧,拦腰折断,而对于拥有千度近视(每只眼睛而不是加起来)的我来说,没有眼镜基本上啥都干不了……配了新眼镜还需要适应,于是那两天的更新浮云了……
关于上一章的小问题——
“开封府”指的是整个开封这个地方,而不仅仅是开封府衙……
关于最近JJ的严打——
唔,我个人非常讨厌一切麻烦,所以之前即便文中白框了我也懒得去修改(虽然很简单,但是我是懒人,而且万一不白框了难道还要改回来?),眼下严打,我更不可能去修改每一篇文,所以现在已完结的那些一概锁掉,等到这阵子过去了再解开。如果想看之前那些完结文的,可以自行搜索盗贴网站或者TXT,我相信他们的效率不错。
至于开封,应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如果有什么意料外状况……我都说了我很懒了,所以到时候我会直接锁,大家就不用问为什么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白玉堂这种人,在危难时可以同生共死,但是在平日里没什么事的时候,他就会立刻变身损友;若真是生死攸关的秘密,他绝对会为你守口如瓶,但如果是那种被人知道会丢脸无比的秘密,他会免费且热心的帮你宣传……
总之,在这位损友的推波助澜下,包炯被好大一朵桃花砸了头这件事立刻成了开封府的热门话题。
平心而论,这朵桃花可谓物美价廉——户部尚书的千金虽说不是什么特别有名的美人,但也长得清秀可人,兼有才名,人品学识家世都是一等一的。按照对方吐露的口风来看,他们也不介意包炯是个一穷二白的侍卫(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包炯捐钱捐得太爽利,靠着皇上的几次赏赐,他现在也算是小富翁一个),甚至甘愿为了女儿多倒贴些嫁妆。
而且户部尚书虽说执掌着最肥得流油的户部,但本人却还算清廉,至少在包拯看来属于“可交”的范畴之内。
如此完美的一个婚姻对象,包炯还能提出什么意见呢,看来他们要给小包大人准备聘礼了——开封府的绝大多数人如此想。
除了包炯本人。
“我说包小狗,人家到底有什么不好的,你连口都不松一下?”白玉堂脸上好奇与八卦并存——包炯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回了包拯一句“无意婚事”,这对他来说实在是罕见得很。
“……”包炯歪头思考片刻,从古今知名拒婚点子里面选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白玉堂无比干脆地给了包炯头上一下,“包小狗,你是不是忘了你师父就是匈奴头子?这么糊弄的说法也能拿出来!”
“那,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包炯搜肠刮肚找出一句文绉绉的来。
白玉堂报之以白眼:“你干脆说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得了!”
一旁展昭见这两人讨论的问题越来越偏远,咳嗽两声加入进来:“若真是不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户部尚书也不是那种不通情理的人……”
就是当面驳了人家的面子,大概会让人家姑娘不好受。
“没办法,要是先应下再说不行,更伤人心。”包炯叹了口气,“反正现在这事也没挑明,现在说清楚了反而省麻烦。”
记得宋朝礼教好像很麻烦……他可不想闹出个逼人投湖之类的麻烦。
“话说回来,包小狗你这么不给人家面子,莫非是早就有了心上人?”白玉堂换了八卦方向,一双眼睛闪闪亮,求知(八卦)欲旺盛得很。
“……”包炯看着那张脸,不答。
他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似乎有个长着张一模一样脸的家伙也问过他类似的话……
“你不喜欢女人?”正事讨论到一半,秦华琅忽然横插了一杠子,突兀问道。
“……你开什么玩笑?”包炯一愣,手不小心一歪,杯中酒荡出了少许,洒在衣服上。
“没什么,只是发现你几乎不去舞厅——没有你喜欢的类型,还是你早有了喜欢的人?”秦华琅笑道,“若是后者就坦白了说,我也好早作准备。”
“……”包炯能说他只是习惯性洁身自好么?反正道上人中禁欲的也不是没有……
“要不然,就是你不喜欢女人?”秦华琅又问道。
那张精致的脸上笑意盈盈,仿佛在研究什么有趣的问题。
“只是没兴趣。”张了张嘴,又张了张嘴,最后却是这么个回答。
“骗谁呢?”细长手指在包炯脸上戳了戳,秦华琅轻轻嗤了声。
——却是没有再问下去。
“怎么了?”见包炯愣在那里没有说话,展昭微笑道。
“……没什么。”包炯摇了摇头。
的确是……没什么吧。
当晚,襄阳王府。
包炯穷尽自己的学识与口水,终于成功表述了“在下家境贫寒只是一个小小武官实在高攀不上尚书千金不不不不是小姐不好是小姐太好在下自卑的很……”的中心思想,并硬顶着户部尚书那足以盯穿他的火辣眼神坚持了下来。
好在襄阳王帮他打了圆场,这才没让户部尚书直接对包炯这个有眼无珠的家伙饱以老拳。
总算熬了过去,包炯也没兴趣参加那场赏花宴,毕竟赏花宴上他还得和户部尚书同席,就算不考虑自己的安危也得替户部尚书的心脏和血压想想……
跟包拯报备了声,包炯打算提前回开封府。
“……是你啊。”
耳边传来有几分耳熟的声音,包炯驻足回头,看到一张平凡无奇的脸。
“沈大夫。”包炯连忙抱拳行礼。
“包大人客气。”沈大夫回礼,看着包炯,脸上扯出个笑容来。
这句话说完便是一时无话,毕竟两人并不算太熟,找不出多少话题,但就这么僵着似乎也不太合适……
“你的身体可好些了?”倒是沈大夫打破了这种尴尬气氛。
“一直都很好。”除了后来在真假太子那件事里受了些心理压力,包炯的确是健康得很。
“那就好。”沈大夫点了点头,抬起一只手,“我帮你号号脉可好?”
“……呃,是不是太麻烦了点……”
还没等包炯说完,沈大夫已经抓住了他的手腕。
好冷……
包炯差点没直接把对方的手甩开——上次还是在病中,可以解释为他的体温偏高所以觉得对方的手特别冷,现在……
手在包炯腕上按了会儿,沈大夫眉毛微蹙。
“怎么了吗?”对中医的神奇包炯很是相信,不仅有了些不好的联想。
“没什么,脉象中正平和,看来你身康体健。”
“是吗……多谢了。”包炯勉强笑道——虽然这算是好消息,可对方那表情怎么看起来和宣告他命不久矣似的……
“不必客气。”弯起嘴角,沈大夫笑道,“小事一桩。”
他的手终于松开,“包大人要回开封府?”
“……嗯。”包炯点了点头。
“一路小心。”
他双眼明亮,一字一顿:“千万小心。”
作者有话要说:打击之一——
从开始,章节名称里面的序号就错了,可是我居然现在才发现……
打击之二——
评论数字跌到了一个很美好的地步,怎么说呢……我看就算我状态回来了,都不用加更了……
咳、第二条与其说是打击,不如说是……值得我欢乐蹦跶下?
啊哈哈哈。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不知道算不算是从谏如流,反正回开封府的路上包炯无比小心,过马路(这可是货真价实的“马路”)的时候先左看再右看,注意着没碰了任何一个人,除了快到开封府的时候被一个急匆匆的行人不小心蹭了下之外,半点事也没出。
回府之后去伙房摸了几个冷馒头填饱肚子,包炯一觉到天亮。
这一觉睡得极好,还似乎做了个美梦。包炯起来的时候歪着头苦思冥想愣是想不起一星半点,最后还是自家猫咪跳上床才让他停了心思,转而出门。
却是吓了一跳。
开封府里全是衙役——这不奇怪,奇怪之处在于他们一个个脸生得很,压根不认识,而且统统紧绷着脸,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包炯还没晃过神来,那边已经走来一个人,看见包炯之后笑嘻嘻地冲他拱了拱手,开口:“小包大人,早上好啊。”
“……何大人?”
那人正是大理寺卿何关,平时也打过不少交道——大理寺主管刑狱,与开封府的职权有所交叉。按理来说有人喊冤应该去大理寺,可惜包拯名声太响,来了京城的苦主十个里面有九个直奔开封府,剩下那一个则是先问了路再奔开封府,大理寺么,早被晾到了一边儿。
天底下人人只知包拯不知大理寺卿为何许人,何关若是对此全无意见那基本是不可能的。好在此人素性隐忍(这倒不是包炯的印象,而是包拯的评价),又属皇后一党,与庞太师不对付,和包拯倒也没什么过节。
但这仅限于包拯依旧是那个名满天下的包拯的情况下。之前包拯曾经断言,如果有朝一日他把持不住失了清名,何关绝对不介意好好折腾折腾他……
彼时包炯听这话只当笑话听,毕竟要让他家祖宗“把持不住”“失了清名”那简直是个笑话,可是看何关此时的表情……
“你……为什么会在开封府?”
“小包大人还不知道呢?”何关一挑眉毛笑意盈盈,“前几日,有人向皇帝检举八贤王图谋不轨——”
“笑话!”包炯是真的想笑了——图谋不轨?八贤王?换个人说襄阳王还靠谱点……
“诶,你这话说得也没错,皇上一开始也是这么说的,可是他终究是留了个心眼,派人一查——”何关腔调拉得极长,拉得包炯忍不住想问他之前有没有兼职过茶馆说书,“却发现,那八贤王竟暗中与西夏人来往……”
“你开什么玩笑……”包炯倒抽了口凉气。
“还没完呢。”何关摇了摇头,又开口道:“不过被抓住的只是八王府里一个下人,皇上不可能因为这个把八贤王怎么样……”
废话,八贤王对皇上可有养育之恩……
“但是,被抓住的那个西夏探子拷打之下吐露口风,说他们和朝中某个大员有些交涉,说是要和他做些什么交易……还没等详细询问呢,那个探子就熬不住刑,自尽了。”何关颇为遗憾道。
包炯看他那阴婺眼神,只觉得一阵毛骨悚然。
“不过好歹交代出了点东西——派去联络那个大员的和他不是一路,不知道他已经被抓,而且那个大员极为小心,定是不肯让人去他那里的,肯定是在外人地盘上接头。皇上派了大内侍卫去西夏行馆外面埋伏着,终于等到了那个人,跟着他,到了……襄阳王府。”
包炯只觉得自己的脑子轰的一声炸了……
也不用何关再说了,他能确定发生了什么——襄阳王的宴会算是私宴,没请多少人,除了包拯也就是户部尚书……
“哦对了,那天户部尚书因为某些事情犯了心病,早早回了府。”何关添了句。
包炯只觉得自己一阵头疼——于是,嫌疑人只剩下一个了。
“倒是没能逮到那个人和你家大人接头,不过嘛……”何关一抬手,亮出自己手上一叠纸。
“那是什么东西……”
“在你家大人书房里面搜出来的。倒真不愧是心机缜密的包拯,这些书信都是随处放着,若不是刻意去查看,根本想不到这些随便放着的书信里面竟然夹了这么危险的东西……小包大人,你家大人的书房可是仆从禁地?”
包炯艰难点头——不错,因为包拯总是说他的东西放的顺序他自己清楚,所以基本上不让仆人打扫,怕把东西规整好了反而让他找不到……
“那这些书信又是怎么进去的呢?况且,还搜到了这么一封——”何关从那些书信中抽出了一封,“准备给西夏国主李元昊的信呢?”
包炯扫了眼捏在何关手上那封信,皱起了眉——那信上字迹他很熟悉,明显就是他家祖宗的。至于内容不必多说,必然是一些能让何关扬眉吐气的内容……
……等等,不对!
“你说这是大人给西夏国主的信……那难道不该带在大人身上?怎么会在书房里?”包炯沉声道,“这怎么解释?”
何关看着包炯,一笑:“说得不错,问题也就出在这儿——”
“如果不是这个地方是个很大的疑点的话,你家大人现在就不仅仅是被拿到大理寺暂且收押了,而是……”瞥了眼看起来很有几分把他剁成数块意向的包炯,何关舔舔嘴唇,不再多说。
包炯稍微松了口气——不管怎样,这总算是好事,还有那么一个疑点可以入手。他家祖宗绝对不会做背叛朝廷的事,问题就是那些书信……
“所以啊,小包大人,你准备准备吧。”
“……什么准备?”包炯愣道。
“还能是什么准备?查案啊!”何关笑道,“皇上虽然气极,可是在襄阳王劝说下好歹平静下来,决定派人查这案子。你也知道你家大人朝中树敌无数,有地位的和他不是仇人就是好友,和他没什么过节交情的又不够分量,所以便选了襄阳王来查这案子。”
“那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包炯依旧不解。
“襄阳王说,他虽然与包拯无过节也无交情,可是为保公正,建议皇上派个人去他手下。一来是他人手不足,二来也为了监督——这人么,自然要对包大人极为熟悉,而且又得保证不会因私废公,挑来挑去,就挑了你。”
“……等等,比起我难道不是展昭更合适?”包炯虽然觉得自己肯定不会因私废公,但是再怎么说他“开封府座下走狗”的名头也是极为响亮,说他会不偏不倚……估计有不少人不信。
“哦,你还不知道吧?”何关恍然大悟,开口道:“昨晚大内侍卫逮人的时候手法粗暴了些,又因为事急没能一下子说破身份——既然是潜行跟踪,那么当然也不能穿官服——展白二位大人也一时没能认清对方身份,所以……”
“所以?”包炯顿时觉得头疼翻倍——该不会……
“虽然事出有因,不过再怎么说对方也是大内侍卫,皇帝身边的人……那两位既然狠狠教训了他们,当然也要付出点代价……咳、他们两个,都和你们包大人一样,在大理寺等着问罪呢……”
包炯深吸了口气,眼望苍天,半晌说不出话来。
“……劳请大人带路,我先去看看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把剧情完全盘算好了……嗯,之前的预告请无视吧。
至于评论数字……算了我不说什么了,努力加更吧。
第一百二十章
大理寺,重罪犯关押场所。
包炯曾经质疑过“明明只是小错为什么要关进这里”,然后得到了“就是这儿还怕关不住呢”的回答,想想看那两位名满京城的身手,包炯也只能郁闷地承认事物果然是有两面性的。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包炯在监狱出入的次数并不少,但那些都是符合各项要求的现代化文明监狱,干净明亮,和眼前这个阴森肮脏的地方完全不能比。
在这儿呆久了的人就算原本是摸了个包进来的,出去的时候八成也已经满怀反社会的杀意了——这么一想,宋朝不设长期监禁实在是非常聪明的做法。
脑子里想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包炯在一个牢门前停下脚步。
“哟,包小狗你来了?”然后立刻听到了一个很欢快的声音——欢快得他忍不住想打人。
“是啊,我来了……”包炯硬挤出一个微笑,双眼几乎是喷着火注视着那边的两个人,“所以能不能解释一下,你们两个为什么会在里面?”
开封府大名鼎鼎的三名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之二,此刻正隔着那道牢门与包炯相望——不管是当警察的时候还是在这儿,包炯都完全没想过他有朝一日会和自己的同僚隔着牢门眉目传情——传的当然是他的愤怒之情。
似乎是被包炯那炯炯有神的双眼盯得有些心虚,白玉堂左看右看,确定了展昭没有援手的意思之后才老老实实转过头来对上包炯的眼睛,干笑道:“那个……”
“大意了。”展昭苦笑了声,接口道,“当时的情况一片混乱,那些人又是一身黑衣蒙面,看起来完全不似大内侍卫……而且当时他们不由分说便冲着大人扑了上来,那种情况之下也无暇分辨,交起手来之后更是没了缓和的机会。”
包炯磨牙:“那跟你们有什么关系?说到底还是那群没说明身份的人自己不对!”
“问题是我们二打七还赢了……”白玉堂小声咕哝道,“那群家伙自以为是,输了又恼羞成怒……”
“……”
包炯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那两位按例都是“御前侍卫”,和大内侍卫是一个系统,但偏偏他们两个不仅名满京师还扬名天下,人家大内侍卫肯定要心理不平衡。眼下如果能趁着机会打赢了他们俩自然可以扬眉吐气,大概也是因为这个他们才没有第一时间报出身份。
可惜的是,这俩非但没有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反而是发挥出了比传说中更强的实力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也难怪对方要报复了。
报复的结果,就是那一猫一鼠给塞进了大牢……
虽然说是想明白了,但是包炯一点都不想原谅这两个家伙——反正他现在心情正恶劣,需要找两个靶子来发泄。
“你们什么时候能出来?”
“不好说……”白玉堂叹了口气,“不过八成得多关上几天,好在这次他们也没理,应该关不了我们多久,而且……”
“而且?”包炯不明所以。
“没什么。”白玉堂笑得两眼眯成月牙。
“……?”狐疑地瞅了他两眼,包炯转而去看展昭——他可不会搪塞了吧?
“而且我们在这里还能照顾大人……”展昭犹豫了下,说道。
虽然本能地觉得这两人肯定瞒了什么,不过一句“大人”成功转移了包炯关注的对象:“大人在哪儿?”
“里面的牢房。”
相比起和那一猫一鼠的会面,包炯和包拯的会面明显更像“探监”。
至少,在看到脱了朝服摘了官帽,一身白衣站在大牢当中的包拯的时候,包炯竟是难得的鼻子一酸。
“大人……”
“你没事就好。”看到包炯包拯明显是眼前一亮,欣慰地点了点头。
“……我……”他当然是没事,问题是……
“束竹怎么样了?”
“公孙先生很好,只是他没法和我一起来。”包炯收拾了一下心情——眼下绝对不是感伤的时候,这次的事情显然是有人故意为之,开封府原本的班底除了他还能自由行动之外,不是被关押就是被看起来了,换言之——
现在阖府上下的安危,全系于他包炯一人身上。
肩头的担子沉甸甸的,还没法找人分担——就算是以前一人潜入做卧底的时候,他好歹还能联络自己的同事,让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在努力。
可现在……
包炯在心里叹了口气,脸上依旧是不动声色:“这次的事情,大人有什么想法么?”
“倒是有一些,只是没什么头绪,”包拯点了点头,眉毛拧在了一起,“这次的事情,说危险也危险,但要是真有人想以此陷害我,似乎还不足……”
包拯的话说得不错——那些书信虽然危险,但是终究还有破绽,那就是最重要的那封、用包拯的笔迹所写的给西夏国主李元昊的信没有出现在包拯身上,而是出现在书房里。
“说起来这点也是奇怪——如果对方真可以自由出入我的书房,那他也应该能把信塞到我的衣物之中,而又不让我察觉,可是他却没这么做……”包拯摇了摇头,“总不能说是那个家伙心软了吧?要么是他不能,要么就是有其他原因。”
见包炯脸色阴沉,包拯又笑着补充道:“你也不必太担心,这么大一个破绽,那些信既然是仿得也肯定有不对劲的地方,皇上肯定也能看出来。最多不过是在这里多呆些时日罢了。”
包炯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心情却依旧不见转好。
如果他找不出证据,那么包拯也不会真的沉冤不白,毕竟这件事情破绽很多。太后也会从中出力,但是……
他家祖宗的千古清名,难道要这么败坏掉?史笔如刀,这件事情朝着后世传下去,天知道会走样成什么德性!
“要查这案子还是得从那些能自由出入我书房的人身上下手,除去你们几个,那日前后也就是负责打扫的仆从进去了次……”包拯自然不能明白包炯的心情,只是帮他分析着案情,“到底是谁我也记不清楚了,你去问问束竹就知道了。”
“属下明白。”包炯抱拳道。
同一时间,另外一间牢房里——
“白兄,你真要……”
“不然怎么办?在这儿关到死么?别告诉我说堂堂南侠喜欢这种地方?”白玉堂反问道。
“可是……”展昭一脸无奈——事实上,在遇到包炯、遇到白玉堂之后,南侠大人无奈的时候是越来越多了。
“而且这次也是赶巧,正好大哥他们要从陷空岛上过来看我——这么好的机会要是不利用,那也太蠢了。”白玉堂悠哉道,“总不能让包小狗一个人在外边奔波吧?我们也总得出力不是?”
“但如果被发现……”
“哪有那么容易?”白玉堂笑道,“只要小心些就好。”
犹豫了片刻,展昭还是叹了口气:“好吧……也的确不能让他一人为此忙碌。”
作者有话要说:嗯,加更。
第一百二十一章
出去之前包炯没忘又去了趟展昭和白玉堂那儿叮嘱他们“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哦不,是“老老实实在里面呆着别惹事”,见两人确实点头了才稍微放了心,转回开封府。
可惜的是,包炯忘了回头看一眼——否则他定然能看到白玉堂那活像偷吃成功的耗子般狡猾的笑,以及展昭那一脸无奈的表情。
回到开封府,包炯在门口看到了一位让他几乎是下意识把那两只手套戴上的客人。
“喂喂,我还什么都没做呢。”庞统冤枉道。
“防患于未然。”包炯哼了声,上下扫了庞统一眼,这才开口道:“你什么事?有事快说没事……”一个“滚”字含在嘴里。
“我是来找王爷的。”庞统笑道,“现在王爷暂代了开封府尹的职位。”
“……哦。”这解释倒也无可厚非,不过襄阳王暂代了开封府尹的职位……
宋朝曾有若干位君王在继任之前担任过“开封府尹”的职位,为表示对这些皇帝的尊敬,一般人当“开封府尹”都得在前面加一个“代”字——例如包拯就是“龙图阁大学士代开封府尹”。
如今这位襄阳王又“暂代开封府尹”……那不就成了“代代开封府尹”?
想到这里包炯不由微笑——眼下事情多得让人撞墙,他也就能努力找点开心的事情让自己松懈一下了。一直绷得那么紧,他也怕自己哪天绷断了。
不过这份轻松在见到襄阳王之前就被他收起来了,换回了一脸的严肃。
襄阳王此刻正在翻阅手上一摞信件,何关在一边袖着手等着——虽然这样不太厚道,但是包炯仍在心中暗暗送了何关一个“小何子”称号。
“你来了?”见包炯进来,襄阳王微微一笑,把手上信件放到一边,转头对一边何关说:“这些就先放在这儿吧。”
“可是……”何关愣了下,似是不太情愿。
“反正本王也不能吞了你的物证不是?”襄阳王依旧在笑着,“到时候案子办完,一定完璧归赵。”
“这……好吧。”何关点了点头。
物证留下人却得走,何关走的时候看起来颇有些灰溜溜——包炯在心里同情了下这位,他八成还以为自己也能协同办案呢……
好在他被赶跑了,否则包炯还得留心这人会不会使绊子。相比之下,倒是襄阳王更可信些。
“你来看看这些信。”襄阳王晃了晃手上的信,分出一半递给包炯。
“怎么?”包炯接过那些信翻阅着——全是他看不懂的字。
“是西夏文字,大意么……一个词就够了,里通外国。”襄阳王淡笑道,“没记错的话,包大人应该也通晓西夏文字吧?”
包炯点了点头——作为开封府尹,包拯经常要和那些跑到大宋来的使臣打交道,外语水平相当高。什么西夏文字契丹文字,耍得都很溜道。
“这些东西能提供的信息很少,毕竟我们也没法去找写信的那位来验证这到底是不是他写给包拯的……”襄阳王摇了摇头,脸上露出抹苦笑,“真正重要的,还是这一封。”
包炯沉默着接过那封信,慢慢查看。
信上内容无外乎是对大宋的失望以及对西夏的敬仰(用词之狗血肉麻,生生激出包炯一片鸡皮疙瘩),以及对西夏国主李元昊的无限向往(若不是反复确认过了,包炯会怀疑这是一封情书),外加表忠心——一旦西夏发大兵来袭,必然开城迎西夏大军入内云云……
“如何?”
“这封信若是大人写的才叫见鬼。”包炯平静道——姑且不说别的,包拯本人若是有这封信作者的半分谄媚,他现在就不是名满天下的包龙图了。
“字迹呢?”
“……确实是大人的字迹。”包炯郁闷道。
“不过这字迹要模仿也不难,”襄阳王评价道,“包大人的字相当工整端正,若是有心拿到他的手书揣摩几日,仿写也不是难事。”
包炯点了点头——包拯字迹工整那是出名的,时常有人讨他的字去给小孩当字帖用,理由是“大人的字整齐”。
“奇怪的是,究竟是谁、为何、要算计包大人呢?”襄阳王屈起手指轻敲着桌子,一脸的不解。
“想算计大人的人,在朝中……有不少。”包炯挑了个比较含蓄的用词。
“但问题在于,就算有人想算计包大人,那些西夏信件他又是从哪儿弄来的?”襄阳王摇头道,“我找人问过了,那上面提到的事情和兵部收集的情报可以互相吻合,并非凭空捏造。”
襄阳王叹了口气,面色沉重:“看来,这朝中的确有人与西夏勾结……”
“也就是说王爷相信大人是清白的?”包炯倒是对有没有人和西夏勾结没兴趣——大宋朝的国运还长着呢,西夏到最后也没能占了宋朝的便宜去——他关心的只有包拯一个人。
“我当然相信,事实上哪怕是包大人那些对手也不信他真会与西夏勾结。”襄阳王笑道。
“那……”
“不过要想现在把包大人放出来也不太可能。一来,皇上那儿还需要一个交待。二来么……”
襄阳王的脸色沉重了些:“这人苦心孤诣地陷害包大人,想必是包大人碍了他的事。若是现在就将包大人放出来,那人陷害不成,很有可能铤而走险。到时候……”
“……他会再对大人不利?”包炯脸色一阴。
“不错。”襄阳王颔首道,“比起那样,还不如让包大人暂时留在大理寺——我已经吩咐过何大人了,包大人在那里会受到很好的礼遇——让那人以为他陷害成功,麻痹大意,从而露出破绽。”
“至于现在么……”襄阳王微微一笑,“不如先从‘谁能把这些信放进包大人的书房’下手吧。开封府里的人我并不太了解,小包大人,有劳了。”
“遵命。”包炯一抱拳,转身出了房门。
同时,他感到一阵庆幸——好在被皇帝派来查这个案子的是襄阳王,若是换了个糊涂蛋,他家祖宗可危险了……
作者有话要说:电脑中病毒了,shit……
第一百二十二章
“是这样么……”
公孙策的房里,儒雅的白面师爷正凝眉思索。包炯默默站在一旁,同样也是满腹心事。
“先生可知这两日有谁能进入大人房间?”包拯的书房虽然很乱,但要把那么多封信放在里面还不让包拯觉察实在是不太可能,如果那些信是被外人放进去的,那也只有可能是最近发生的事情。
公孙策号称开封大管家,不仅负责担任开封府的刑名钱粮师爷,同时也帮包拯操持着内务,顺便还能搜集阖府上下一切八卦,欲问开封府中事,问公孙大管家绝对是最好。
眼下公孙策虽然被软禁在府中,但是包炯身负查案之责,要找相关的人问话再简单不过。简单交待了几句之后,哪个衙役便痛快地让他进去了——据包炯估计,八成还有襄阳王帮他提前打过招呼。
“这两日……”公孙策轻轻敲着椅子的扶手,“除了展白二位护卫和你,以及我自己、墨竹之外,也就是负责清扫的下人进过大人的书房。虽说大人不喜别人随便进他的书房,但要是太乱,我也会叫人来清理一下,至少打扫一下灰尘。”
“那人是谁?”包炯追问道。
“那人……应该是陈元。”公孙策答道,“家住城东,是快班捕头陈良的弟弟,自幼体弱,又有些瘸腿,但性子倔强,也不愿让他哥哥养着,所以在开封府寻了个打扫的活计。他虽然腿脚不便,但是做起活来并不比一般人慢多少,也很勤快,大人对他颇为满意,而他对大人也很敬佩。”
“也就是说……他没什么陷害大人的动机?”包炯一皱眉。
“……倒也不是。”公孙策斟酌了一下,这才开口道:“他身体不好,又因为家贫没钱上学,所以也没什么办法出人头地。但他的性子偏偏又有些争强好胜,所以……”
也就是说,如果有什么能诱惑得了这个人,那大概就是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了……
要陷害包拯的人本身与西夏就有勾结,若他能帮助西夏在宋国得了好处,给陈元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想必不难。
“你若是想知道陈良在什么地方,可以去问问陈元——开封府的普通仆役捕快衙役也许已经被放回去了,但是他是捕头,此刻应该还在开封府里。”
“我明白,多谢先生。”包炯一抱拳,转身出了房门。
与此同时,大理寺,重罪犯监牢内——
头顶上瓦片处传来轻微的响动,原本闭着眼睛假寐的白玉堂睁了眼,黑亮眸子盯着房顶,嘴角挑起一抹笑。
咔咔几声,几块瓦片被人挪开,一缕光射了进来。
“大哥!”白玉堂看着从瓦片漏洞处露出的那张脸,高兴道。
“你个小混蛋,怎么又到了这种地方?”卢方一马当先从屋顶上跳了下来,还没落地就开始絮叨,“你大嫂还让我记得叮嘱你千万别惹是生非……这倒好,到了京城居然得知你个小混蛋被抓起来了!”
“这不能怪我……”白玉堂眼睛一扫注意到旁边的上佳替罪羊,顿时一指展昭:“喏,连堂堂‘南侠’都跟我一起被抓进来了,可不是我混蛋!”
展昭和其他四鼠在陷空岛上曾经相处过一阵子,包括卢方在内,四鼠对他的印象都极好,可以说是赞不绝口,对什么“御猫”的名号也不再在意。眼下见展昭也被关在这里,卢方自然不能继续数落白玉堂,只好换了个话题:“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老四打听了一下,说是包青天居然勾结西夏……?”
“这怎么可能,说别人我还信,那个包黑子么……”白玉堂撇了撇嘴,极为不屑,“他能投靠西夏,这满朝文武就都得成了西夏内应了。”
“说得也是。”卢方点头。他们在外面打听的结果也差不多,没多少人肯相信包拯真的勾结了西夏人,大多数人都认为包大人肯定是被那些贪官陷害了——主要嫌疑对象都列了出来,庞太师以大比分遥遥领先。“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出去?”
“卢岛主,”一边展昭忽然开口,“你可知道这次的案子是谁负责?”
“这个么,据说皇上觉得朝中大臣大部分都和包大人关系不佳,剩下那些要么分量不够要么和包大人关系不错……所以选了襄阳王来负责这案子。”
“襄阳王……”展昭皱起了眉。
“是啊,皇上对襄阳王也算是难得的信任了,怎么说也是个王爷,居然让他暂代了开封府尹,也真是难得。”
卢方这话说得也没错,自大宋开国以来,担任开封府尹的要么是和皇室没什么关系的人,要么就是预备役皇帝,作为一个身份尊贵但显然也为皇帝忌讳的王爷,襄阳王暂代开封府尹无疑是皇帝对他信任的表现。
展昭却不像卢方那么轻松,脸上表情有些凝重。
“担心什么呢?那襄阳王似乎觉得包小狗不错,倒也不用担心他给包小狗小鞋穿。”白玉堂拍了拍展昭肩膀,又对卢方说道:“大哥,你可有了准备?”
“那还用说?”卢方哼了声,冲着屋顶上那洞喊了声:“老二,你也下来吧!”
屋顶上有人应了一声,随后又是一个人影从漏洞里面跳了下来,正是陷空岛五义里的二哥,彻地鼠韩彰。
“我和你二哥装成你们两个的样子,在这儿等着,你四哥和三哥在外面接应你们两个。”卢方从怀里掏出两张人皮面具,“这面具做的也不甚精良,不过瞒过几个衙役大概不是什么问题。”
“四哥的歪门邪道也真是越来越多了……”白玉堂小声咕哝道。
“说什么呢?让你四哥听见别怪我不帮你!”卢方瞥了白玉堂一眼,随即对展昭道:“展大人,还得麻烦你们两个把身上外衣脱下,与我们换了。这人皮面具还好准备,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的官服可难找得很。”
展昭点了点头,依言照做。白玉堂嘀咕着“对这猫儿用不着这么客气”,也把身上官服脱了下来,交给韩彰。
“你们两个万事小心,这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老五,若是遇到麻烦记得找你四哥帮忙参谋!”卢方叮嘱道。
韩彰也不多说什么,只是拍了拍白玉堂的肩膀,说:“保重!”
“等这件事情了了,我请几位哥哥喝酒!”白玉堂微微一笑,“走了!”
说完,白玉堂脚尖在地上一点,瞬息之间已经跃出了屋顶上那个漏洞。展昭冲卢方韩彰微一点头,也跟在后面窜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一:当“电脑中病毒”“牙疼”“隔壁有人装修房子吵死人”“报到and在学校浪费时间”这种事情一齐出现的时候,实在是无比考验人的忍耐力……QAQ
二:我又断更了很对不起……但是这几天实在是麻烦无数,而且最悲剧的是——我本来以为消失了的军训他没有消失,而且还要持续两个星期……(请假!一定要想办法请假!)
三:关于大家很关心的襄阳王的问题——
嗯,提示几点好了。包炯并不喜欢七侠五义(原因大家很清楚……),因此对某些事情他不会有多么深的印象。而且,襄阳王救过包炯的命,还不止一次……
第一百二十三章
原本包炯是打算一人前往,不曾想还没出开封府大门,他身边已经多了两个。
从陈元那里打听到了他家地址,刚一出门包炯就听到一阵喧哗声。驻足转头,包炯只见那边一道黑白交织的身影以光电之速窜了过来,瞬息之后便到了他身边,然后飞快扒着他的衣服往上窜,最后在他的肩膀上心满意足地停了下来。
“警长……你怎么了?”包炯有些奇怪的摸了摸爱猫的毛,警长舔舔爪子,喵了一声。
即便以包炯和警长的心灵相通都做不到超越语言的地步,包炯只能朝着警长过来的那个方向看过去——几个大理寺的衙役正朝这边走过来,个个都是一副狼狈相。
再联想一下自家猫儿的牙尖爪利,包炯心下了然。
“包大人……那只猫……”看到包炯,打头的一个衙役停了下来,张着嘴犹豫了半天才说出一个“包大人”来,眼睛却始终瞟着那只猫。
“你们怎么惹着警长了?”包炯扫了眼那边几人,问道。
“也没什么,只是何大人嘱咐我们搜一下……那个……”
包炯一皱眉毛,脸色也随之沉了下去。
警长只跟他亲近,会惹到它的也只有跟包炯相关的事——换言之,这些人是在搜他的房间?
想想自己房内那些不能被外人知道的东西,包炯冷汗都快下来了。
褒奖地拍了拍警长的头,包炯抬腿就往自己的房间走——原本他是没想到,现在想到了,可千万得小心点……
回到自己的房间,包炯松了口气。那个最不能被人打开的柜子上的锁还是好好挂着,看来那些人还没来得及把锁打开就被警长一顿疯狂乱抓引走了。
把锁打开,把里面的东西收到身上,包炯松了口气——还真是关心则乱,包拯一出事他的脑子就全乱了,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你那猫倒真是古怪精灵。”
身后传来清冷声音,包炯回过头去,看着那边站在门口的人。
“沈大夫……你也在这里?”
“我要照顾王爷身体。”沈大夫淡淡道,“然后听他说你要查案子,就顺道来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帮忙……”
“嗯,”沈大夫点了点头,“你也可以说是监视,反正差不了太多。”
包炯眯了眯眼,脸上表情并无多大变化——这说法虽然直接过头,但是也不算多么伤人。毕竟他包某人最崇拜尊敬谁是整个京城(现在估计已经变成整个大宋了,考虑到耶律靖洪,变成整个世界都不无可能)都知道的,虽然包炯清楚自己绝对不是那种因私废公的人,但是绝大多数人不知道。
“这是你的主意,还是襄阳王的主意?”包炯随口问道。
“王爷不想让我来,可惜他说不动我。”
“……哦?”包炯一愣,听这口气……这个沈大夫的地位还颇高?不是一般的家庭医生?
“你现在要去哪儿?”
“你跟着来就是了。”包炯虽然明白这种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但明白不代表他也配合——反正对方的目的只是监视,又不是要和他合作。
“……是么。”
脸颊上忽然传来一阵疼痛,包炯抬手摸脸,拿下手来发现上面明显带着血迹。而凶手,自然是在包炯肩膀上稳稳坐着的警长。
“你干什么?”包炯不满道。
“喵!”
“你喵我也听不懂……”若是在现代遇到这种事必须得快点去打狂犬疫苗,可是在现在……包炯只能祈祷自家爱猫身体健康不携带任何病毒。
“小包大人……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是不是可以走了?”沈大夫丢了句话过来。
“啊……对了!”他还得快点去城东办案呢……
一路走到城东,陈良的家位置极偏僻,偏偏宋朝又不像二十一世纪有那么多指路牌,包炯绕来绕去,一直折腾到太阳偏西才找到了陈元所说的地址。
但事实上,他就算是再晚点儿,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这……”敲门良久无人应,包炯索性一把推开了门,却在下一秒被门内景象惊得目瞪口呆。
门内,他寻觅的对象,到目前为止最关键的嫌疑人陈良,正肢体扭曲的倒在血泊里,后心上插着把刀,反射着门外射进来的夕阳余晖,映出一片雪亮。
——也映得包炯心中冰冷。
眼下的情形,大约是“杀人灭口”这四个字的最好诠释。陈良显然知道什么(又或是他就是那个受雇于人把那些信放进包拯房内的内奸),然而他再也不可能把那些事情说出口了。
“……大概是一个时辰之前的事情。”沈大夫上前查看了一下,说道。
一个时辰之前……一个时辰之前他还在开封府,想到这儿包炯觉得心里略微舒服了些——若是让他知道陈良是在他无头苍蝇似的在城东打转的时候死的,他会更加自责。
不过舒服一些也没用,眼下线索断了……等等。
包炯的目光转到了那把插在陈良背上的刀上——那刀,看起来还真是好生眼熟。
“禁军的……?”仔细打量之下,包炯脸色变了。
“怎么?”
“……没什么,只是我该走一趟殿前司了。”包炯磨牙道。
殿前司,包炯连通报都懒得,直接一句“查案”便闯了后堂,全然不管那些同行的大呼小叫。
但他却扑了个空。
“庞统呢?”包炯绕了两圈没找到那个欠扁的家伙,只能随手从身后那些跟着他的家伙里面抓了个出来,劈头盖脸的质问道。
“大……大人今天上午出去了,还没回来……”
“还没回来?”包炯皱眉。庞统这人虽说挂着殿前司都指挥使的名号,实际上却不怎么尽忠职守,不过若只看他在殿前司呆的时间,这人简直是个劳模。原因无它,只因为庞太师对自己现在唯一的孩子至今还不肯结婚以至于成为大龄未婚青年的事情极为不满,三天两头的逼婚,逼得庞统只能躲进殿前司避难。除非是庞太师找上门来,否则断然不肯回家。
虽说庞统这人寻花问柳的爱好也很著名,但是上午可不是青楼的营业时间,上午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这家伙到底……
“若是实在找不着人也没什么,不如你和我先回王府?”沈大夫忽然开口道。
“回王府……?”
“王爷此刻想必已经回去了,再怎么说这件事情也是王爷作主导,回去向他报告一声也是应当吧?”
“……也是。”包炯叹了口气,点点头,只觉得原本就是一团乱麻的事情似乎又罩上了一层迷雾,他似乎是在迷雾之外看着,可又像是被困在迷雾里面,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军训了嗯……不过开学了orz,好在课不多学业不重~
搬家准备中,orz八个书柜的书让我全装到箱子里不如杀了我……
至于之后的更新……嗯,我会努力。
第一百二十四章
白玉堂很后悔。
他到底为什么要听了大哥的话来找他四哥呢……
好吧,他承认,一来大哥是为了他在坐牢,他问心有愧,而来找四哥是大哥殷切叮嘱他的;二来么,眼下的事情错综复杂,蒋平作为局外人,说不定能看得更清楚些。
可是他不知道……他四哥什么时候练成了罗嗦神功啊!
眼前的蒋平还在滔滔不绝——一手拿着个小茶壶时不时抿一口润润嗓子的翻江鼠现在悠闲得很,嘴里不住数落着白玉堂,从不久之前这人胆大包天且不知死活地跑去偷尚方宝剑到这次这人和御前侍卫大打出手导致被关大理寺,每说一件事还要延伸出去,从道德、法理、义气等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谴责,直说得白玉堂脸色黑得快赶上包青天。
也不是没想过要跑,可是……
白玉堂瞟了眼门口,顿时更沮丧了几分。
他三哥穿山鼠徐庆正大马金刀地坐在门口,把本来就不甚宽的门堵得严严实实,一副“想从这儿出去就先从我身上跨过去”的架势。看白玉堂瞟他,徐庆宽厚一笑,却连一点让开地方让他五弟逃出生天的意思都没有。
唯一能让白玉堂得到少许安慰的,就是那个该死的御猫此刻并不在这儿听他被人训话——蒋平一开始还是颇为正经的,说这件事情要想弄明白需要得到多方助力,其中之一就是太后。并建议在宫中颇有人望的御猫展大人潜入后宫去见一下太后阐明情况——若是能得到这位的支援,事情就简单多了。
对这个意见展昭自然接受,白玉堂对自己没事干很是不满,还没来得及抗议蒋平就说“至于五弟你么,得细细地说才行”,然后他误以为蒋平的意思是他的责任比较重大事情比较繁琐,结果……
谁知道这个“细细地说”,居然是细细地说他到底是如何对不起兄弟对不起包大人对不起这对不起那……
直到白玉堂开始认真思考先出手放到蒋平然后晃开徐庆冲出去的方案的时候,蒋平才有些满意地长出了一口气,把长篇大论的批判暂告了一个段落。
“四哥……你说完了……”白玉堂几乎气若游丝道。
“你要听我还能继续说——刚刚说的不过是你这阵子干的好事,再往前几年,我能给你说到天亮!”
“别!”白玉堂算是怕了他四哥了,这手罗嗦神功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练出来的,杀伤力简直是恐怖,“四哥我错了我真是错了……”
“知道错就好。”蒋平哼了声,“你心高气傲,又不够谨慎,这次你再怎么说也是戴罪之身,不想害死你大哥二哥就千万别张扬!眼下南侠去了宫里,你就在外面等着接应他好了——别生事!否则……”
“等着接应……”白玉堂小声咕哝了句,心里极为不满。不过想想刚才那惨无人道的精神攻击,那不满的话在嘴边转了转,还是没能说出口。
“你倒也别觉得这接应简单,这次的事情错综复杂,南侠在宫里也不知道会遇上什么,万一出了事,你可是开封府这边最后的奇兵了。”明白自家小弟最不爽的人姓展名昭,蒋平特意道。
“明白明白~”白玉堂撇了撇嘴,“四哥,你别把我当小孩了好不好,我不会为了那一口气干傻事的……”
蒋平扫了白玉堂一眼,哼哼两声,却没再继续削他面子——虽然任谁看那只眼睛咕噜乱转的白耗子,都不会觉得这人正在思考什么稳妥保险谨慎的法子。
就差没指天发誓自己要是干了什么不稳妥的事情就挨天打雷劈万箭穿心,白玉堂总算从蒋平那儿逃出生天——一直到走出几十丈了,白玉堂还觉得自己耳朵里面嗡嗡声不绝。
“好啦,现在怎么办呢……”找了个高高的屋顶坐着,白玉堂开始想自己下一步怎么做。
让他在外面等着接应那只死猫,他白五爷是万万不肯干的——又不是少条胳膊少条腿,凭什么展昭可以夜闯禁宫那么潇洒,他却只能在外面呆着?
不过要他进去找展昭,白玉堂也觉得不妥——他对皇宫远不如展昭熟悉,太后在哪儿他都不知道,万一进去了非但没找着人还惹出什么麻烦……那他的脸往哪儿搁?
不得不说白玉堂的确是成长了些。若是以前,冲着展昭他绝对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闯了禁宫。
“算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先去找包小狗玩玩~”总算想出了一个好玩的主意,白玉堂从屋顶上跃了起来,潜入夜色之中。
别的不说,光是那只小狗看到自己这个本来该在大牢里的人出现在他面前,那脸上的表情,也能安慰安慰他……
与此同时,禁宫中。
“这次的事情哀家也约略知道些,你放心,皇上又不是真不明白事理,怎么也不会冤枉了包卿家。就算他真受了谁蒙蔽想对包卿家不利,哀家也不会坐视不理。”
和太后说了半天话,却只有这一句有用——好歹,太后是保证了她会帮包拯,至于能帮到什么地步……
展昭微微苦笑——这里面牵扯的事情可不少,李太后虽然不像之前的张太后那么喜欢干涉朝政,但也不可能不管不问,朝廷格局错综复杂,他也只能尽尽人事。
“展大人,请留步。”
耳边传来温文男子声音,展昭停下脚步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待到看清来人,展昭微微一愣,抱拳施礼道:“想不到侯爷在此。”
“我是来陪母后的。”范仲华微微一笑,也冲展昭一拱手,“展大人,久违了。”
说完话,范仲华顿了顿,脸上微露难色。
“侯爷可是有事?”
“是……”范仲华抿了抿嘴唇,才有些犹豫地开口道,“琼兰……找大人有事。”
“韩姑娘?”展昭微一挑眉,这才明白范仲华为什么那么奇怪——能直呼闺名,想必这两人关系已经很是亲密,但在这种情况下韩琼兰忽然开口要求范仲华帮他找自己……想必,范仲华是吃醋了。
既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展昭当即笑道:“当初在陈州,韩姑娘曾与我们一同接触那神秘莫测的蛊物,她又通医术,想必现在是琢磨出了什么克制蛊虫的法子……若真是如此,那可是帮了我们大忙。”
“当是如此。”范仲华脸上顿时晴朗许多,“展大人,请随我来。”
“劳烦侯爷带路。”
作者有话要说:搬家大魔王 对 你 使用了 八个书柜 攻击!
你 被 搬家大魔王 击中,损失了 1881 点HP!
你 对 搬家大魔王 使用了 “我不干了!” 攻击!
搬家大魔王 躲过了 你 的攻击!
搬家大魔王 对 你 使用了 “十八个箱子哇呀呀呀~” 攻击!
你 被 搬家大魔王 击中,损失了 9999 点HP!
你 被 搬家大魔王 打败了!
——以上,八个书柜的书收拾出了十八个箱子……我快升天了,真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
“包小狗居然去了襄阳王府?”
悄没声溜进了开封府再悄没声地溜出来,白玉堂挑了个可以大大方方鄙视开封府里面来回巡逻的大理寺衙役又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坐着,开始思考刚才得来的情报。
包炯居然不在开封府让他稍微吃了一惊,但之后得知的包炯人在襄阳王府就让他心里犯起了嘀咕。
也不知是为什么,白玉堂看那个襄阳王颇有些不顺眼——大概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双方剑拔弩张的印象太过深刻,导致白玉堂对襄阳王的敌意一直不曾消过。不过对方脾气太好又从不曾和他们发生过什么冲突,后来还救过包炯,导致白玉堂也思考过自己如此固执地坚持第一印象是不是有些不太好……
不过眼下包炯居然去了襄阳王府……
白玉堂轻轻皱眉——这又让他想起了刚见面的时候,那只不知死活好像全天下就只有他家青天最重要的麻烦狗……
“还是去看看吧……”
与此同时,皇宫内。
左右转了半天,范仲华终于停下了脚步。
眼前是一间小屋,虽然位处皇宫之中,这间屋子却不像其他宫殿一般繁华,反而有种古怪的幽静偏僻感。两支红烛点在左右两边,烛光幽幽,映得整个房子都阴森了几分。
“展大人,有劳了。”伴着温婉女子声音,韩琼兰自门内走了出来。
陈州一案已经过去了半年多,韩琼兰却并没有多大变化,依旧是展昭记忆中的样子。如果说有什么特别……
……那就是她身上的衣服。
韩琼兰此时所穿的衣服让展昭想到了一个人——叶亚。那身七彩斑斓的衣服实在是和当初的叶亚没多大区别,甚至连衣服上处处缀着的闪亮亮片都差不多。两边摇曳的烛光照耀下,那些亮片反射出细碎的光芒,让韩琼兰整个气质都诡异了几分。
“韩姑娘,久违了。”虽说心中奇怪,展昭依旧礼貌道。
“别啰嗦了——你们汉人就是这点奇怪,无关紧要的话一定要说上一堆。”
忽然插入的声音让展昭微微一愣——方才他还在想韩琼兰穿的衣服实在眼熟,没想到现在那个让他感到眼熟的原因居然也在这儿……
“你们两个怎么会……”叶亚前几日说是要去找些材料,之后麻烦频发,开封府上下一片混乱,倒也没谁有空去关注他,想不到眼下居然在此地见着……
“前几天在集市上恰巧遇着了韩姑娘,说起了之前的事情。”叶亚叹了口气,“韩姑娘精通医道,我们两个讨论了一下,发现些之前我们没发现的事情……所以就一起研究了一下,没想到我不在的时候开封府居然发生了那么麻烦的事情……”
如果叶亚还在开封府,那么麻烦绝对少不了他的——毕竟包拯的嫌疑是谋反,而叶亚的能力看起来相当适合行个刺下个毒使个坏……
要是被不怀好意的人联想一下,现在包拯的待遇就不仅仅是在大理寺大牢内思考人生了。
想到这儿展昭不由松了口气——现在,至少情况还不是最坏。
小屋内的摆设很简单,两把椅子一张桌子,此外就只剩下了一堆瓶瓶罐罐。
“也多亏了韩姑娘,否则我也没办法搞明白傀儡蛊究竟是怎么回事……”叶亚走到那边一个罐子前面,手伸了进去,拿出来时手上已经多了条虫子。那虫子通体金黄,两片透明薄翅上有着极细小的红色斑点,美丽而又诡异。
“这是……”看着那边的虫子,展昭皱眉道。
“傀儡蛊的母虫——准确来说,是傀儡蛊其中之一种的母虫。”
“……这蛊不是据说很难炼么?”展昭望着趴在叶亚手上的小虫,皱眉道。
“的确如此,不过如果有了韩姑娘手上那方子辅助,炼起来就容易多了。”叶亚淡淡笑了笑,“韩姑娘的方子可以一口气把人的力量完全逼出来,若是能让虫子吸收完全了,顶上养半年……”
“……人?”展昭想起之前某些事情,脸色不由沉了下来。
“放心,杀了我也不会犯规矩,拿活人炼蛊。”叶亚的脸色有些苍白,但他依旧是笑着的,“我自己吞了药自己养,总可以了吧……”
“你……”
“我没事的,调养的法子多着呢。”叶亚嘿嘿一笑,摆了摆手表示没什么,“但这蛊的效力我总算试出来了——傀儡蛊不愧是我族禁忌,果然危险得很。”
做了个深呼吸,叶亚说道:“详细的说起来太复杂,说简单点吧……傀儡蛊有两种养的方式,一种比较简单,就是拿些血肉毒物养着,这样养出来的傀儡蛊,中蛊者会变成没有思想的傀儡。由于傀儡蛊本身能激发人的力量,中蛊者往往力大无穷又忠心耿耿……”
“如果要找个最合适的用场,那大概是用在战场上。”韩琼兰接口道,“不知疼痛不知恐惧,实力惊人还完全服从……”
“战场……”展昭只觉得他似乎抓到了什么重点,可灵感一闪而过,只给他留下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
“但最可怕的,却是完整的傀儡蛊。”叶亚的手指动了动,原本温顺地趴在他手上的小虫飞了起来,落在他的肩膀上,“不完整的傀儡蛊,中蛊者虽说力大无穷,但若是无人操纵就等于是废物。可完整的傀儡蛊,中蛊之人外表与常人无异,头脑也不比以前蠢笨,除了一点之外,和之前没什么两样……”
小虫振翅,一阵极细微的蜂鸣声响起。
“当母虫振翅之时,中蛊者将失去自己的意识,此刻,不管下蛊者说了什么,中蛊者也将全盘接受,当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总之,如果完整的傀儡蛊给谁种下了,那人就会变成施蛊者的傀儡,完全听命于他。”
“这样么……”
“可不仅仅只是这样,”叶亚摆了摆手,脸色凝重,“傀儡蛊之所以危险,就在于被下蛊的完全不会有半点知觉,任下蛊者摆布而不自知——而且,下蛊者甚至能操纵被下蛊者的情感,让他把血仇当作挚爱,把好友当作仇敌……”
“你是说……”
叶亚长长叹了口气,并不理脸色沉了下去的展昭,自顾自说道:“不过完整的傀儡蛊养育起来极难,下蛊的过程也很繁琐,一个不小心会引起中蛊者的反弹,若是不能及时控制,蛊虫可能会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中蛊者解决……但如果让他成功下蛊,想要解决也不是一般的难。”
展昭沉默不语。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叶亚张了张嘴,半晌没说出话来,只在最后又叹了口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
“包小狗,你白爷爷来看你喽~”身形轻盈的落在襄阳王府的围墙上,接着再翻身落下,把自己藏在阴影里,白玉堂对自己的表现感到满意。
现在要做的,就是找找看包炯在哪里……
白玉堂的心情并没有因为最近多不胜数的麻烦而低沉——反正在他看来,那不过是很快就能解决的麻烦,等过去了,照样可以过以前一样的逍遥日子。
——他的确是如此认为的。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收藏突破五千、作者总字数突破两百万(两百万!哇哈哈哈哈!)贺——
多谢大家的支持,鞠躬。
PS:国庆气田(从今天开始)恢复正常更新,再不勤快我就该给自己两巴掌了。
PS2:原著里面白同学怎么死的来着……
第一百二十六章
有些话并不需要直接挑明,毕竟在场的人都很清楚——
谁在陈州和那些虫子有过直接的接触?谁在之后小病不断?
能够进入包拯书房的人并不太多,而又是谁,有这个时间和机会?
除了那一人之外……
“……有什么办法么?”展昭沉默片刻后,低声道。
“应该算是有吧……”叶亚一脸为难,娃娃脸皱成个包子样,“虽然如果是我肯定是没有,但是……”
“他想要我的药方并不仅仅是因为那方子可以用来炼蛊,也是因为那是唯一一种克制傀儡蛊的办法。”一直沉默的韩琼兰忽然开口,语气平静,眼中却带了些阴霾神色。
“什么办法?”
“以毒攻毒。”韩琼兰答得干脆,手上动作却有些犹豫。垂在身侧的细白手指略略顿了顿之后,才从腰上取出一个小瓷瓶。
“这是……”
“那种可以刺激蛊虫的药。”韩琼兰的声音有些低沉,不复平日清亮,“服下此药可使体内力量一次爆发出来,蛊虫敌不过反噬,必然逃窜,但是……”
叹了口气,韩琼兰终于开口道:“这药很是凶险,服下之后必须睡上至少七日来平息药性,否则就算没有性命之忧,也会……麻烦重重。”
最后一个词,她稍微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努力把原先那个换成更委婉的表达方式。
“我明白了。”展昭点了点头,接过药丸,“韩姑娘可有什么能让人乖乖睡上七日的药?”
“有的。”韩琼兰又抽出一个小瓷瓶,递了过来,“服药之后七日之内不需饮食,但切忌随意活动,否则……总之,展大人多加小心。”
“我明白。”接过两个分量不重却压得人心里一沉的小瓷瓶,展昭道。
“这个你拿着。”叶亚拍了拍手,那只蛊虫如同收到命令一般飞了起来,趴在展昭肩膀上。
“有什么用处?”展昭微一挑眉。
“那家伙……”叶亚抿了抿嘴唇,眼中罕见的掠过一丝阴霾,“一旦知道我找了过来,肯定又会逃的——到时候,让这虫子跟上他,我就不愁找不到他了。”
手轻握成拳,复又展开,叶亚一字一顿道:“他不是你们能解决的……他,是我的责任。”
逃不了。
也不能逃。
“我知道了。”展昭轻点了点头,转身出了门。
他的时间,看来不多了……
襄阳王府。
“叩叩”
清脆的敲门声传来,原本半闭着眼睛在假寐的包炯一下子睁开了眼。
“喵~”原本趴在他肩膀上的警长发出有些不悦的声音。
“奇怪了……我这么困么?”包炯轻轻皱眉,揉了揉眉心——按理来说,就算今天事情很多,他也不该这么困啊?
不过他也无暇多想,敲门声一直没停,仿佛催促。打了个小哈欠,包炯走到门边,拉开门。
“沈大夫……有事么?”
说来也怪,王府按理来说不缺下人,可是负责找他的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这个地位有些超然的沈大夫。
“王爷找你。”沈大夫并未多说什么,只给了四个字作为交代。
“王爷……现在?”眼下夜色已深,并不是谈话聊天的好时机——如果是在开封府,包拯有了办案的灵感半夜三更跑来找属下讨论那不罕见(事实上只要看到早上公孙策白脸上带了俩黑眼圈打着哈欠出来吃早饭,那么前一天的案子基本上就能破了),但襄阳王怎么说也是一堂堂王爷……就算是奉旨办案,有必要这么勤快么?
不过人家尽职对他来说不是坏事,包炯点了点头,不再多问什么。
“喵!”
耳边传来带着怒气的猫叫声,警长几步蹿上了包炯肩膀,尖锐的爪子刺进了衣物,触到了皮肤,带来细微的刺痛感。
“怎么了?”把警长从衣服上扯下来,包炯有些奇怪的看着自家猫儿。
“喵!”依旧是短促的猫叫声。
“我要去办正事,你就在这儿等着我吧?”包炯耐着性子说道。
“喵……”警长的声音有些焦躁不安。
“你就把它先放在这儿吧,一会儿而已,这只小猫也跑不了。”
“……好吧。”包炯叹了口气,把警长放下——虽说他是很宠自家猫儿,但因此废了正事可不是他的作风。
“王爷。”
“来了?”放下手中书卷襄阳王对着包炯露出微笑。脱掉有些累赘的浮华朝服,换上常服的襄阳王看起来更像一个普通文人——除了眼中偶尔可见的锐利。
“王爷叫我有事?”见襄阳王不急不躁的样子似乎是没什么大问题,包炯不由疑惑道。
“哦,是有一点。”襄阳王弯了嘴唇,笑容颇有些意味深长的味道。
“什么?”
“这次的事情,你可为包大人不平?”襄阳王笑了笑,问道。
“不平……?”
“包大人的为人处事你我都很清楚,可如今他却受此不白之冤。”说到这儿,襄阳王的脸色不由沉了下来,“实在是让人为之不平。”
“这个……”包炯的眉毛不由皱了起来——不平么……
老实说,觉得完全无所谓那是不可能的——再怎么说,那也是他自家的祖宗受了委屈,好好一个忠臣被说成是意图谋反,脱了官袍关在大狱里面……
不过要说是不平……
“这次的事情显然是有人有意为之,在那种情况下皇上的做法并无不妥,”虽然他很不爽,但那时的一切证据都指向了包拯,若是皇上不分青红皂白的偏袒才更让他介意一些。
私情国法孰重孰轻,他包炯还是分得开的。
襄阳王饶有兴味的看着他,看得包炯微有些不自在:“你是说,圣上这般作为,你并无意见了?”
“……确实如此。”襄阳王的语气稍微有些不恭敬,不过包炯并没察觉出来。
襄阳王轻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微眯起了眼睛淡淡道:“如此……也罢。”
“怎么?”
“没什么。”襄阳王笑得意味深长,“只觉得包卿不愧国之股肱,即便身边侍卫也深明大义。”
“……多谢王爷夸奖。”
“既然如此……也就罢了。”轻轻叹了口气,襄阳王道,“那么,准备吧。”
作者有话要说:赶在今天结束之前……ORZ
第一百二十七章
那是自他耳边传来的,极细微的蜂鸣声。
“嗡……”
眼前的世界,在一瞬间变得模糊。
“就这么简单?”看着双目无神却依旧保持着笔直的站姿站在自己面前的包炯,襄阳王饶有兴味地问。
“就这么简单。”沈大夫淡淡道。
一只金色飞虫自他垂下的衣袖中飞出,绕着他盘旋数周,最后停在了他的肩膀上。
“……奇妙。”看了眼那只小巧玲珑、仿佛两根手指就能轻松摁死的虫子,再看看一边包炯,襄阳王赞道,“这么小的玩意儿居然可以让一个大活人如此听话。之前那些人虽说也不错,可终究没这个这么不露马脚……”
“没什么奇妙的,让一个大活人如此听话之前,先得用好几个月来培养才行,比那些半蛊难做多了。”沈大夫叹了口气,“现在怎么做?”
“怎么做……”襄阳王斜靠在椅背上,眼中闪过一丝冰冷,“说起来也真是可惜,若不是耶律靖辰不中用,此刻他应该能派上更大的用场……眼下么,让他帮我们把那位包大人暂时送进牢里也就够了。等大事做完,再让他去做别的。”
嘴角微微上挑,赵爵的声音里带了些让人琢磨不透的东西:“虽说那什么帝星劫的说法荒谬得很,可反正是顺手,就让那位‘包大人’,在牢里面乖乖呆些日子吧,等到一切风平浪静了,他若是识趣,拿来用用也不错。”
“那,其他人……”
“何关又不是吃素的,总不会看不好牢门吧?眼下要用的东西都已经到手,再有两日,大事可成。”说到这儿,襄阳王脸上多了丝笑意:“此事你居首功,可有什么想要的?”
深色眸子古井无波,沈大夫平静道:“没有。”
“……哦?”
“我之所以助你此事,只是看不惯族中老者那套缩头乌龟似的行事。我彩衣苗族曾让唐军大吃苦头,可这么多年过了,谁还真的尊敬‘万虫之王彩衣皇’?就算是族里人,也不过是把它当个有些意思的故事来说嘴。”沈大夫——或者该叫他叶添——抬起了手,在自己的脸上轻轻抚过。
白皙的皮肤上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蠕动,片刻之后,那张平凡无奇的脸已经变了个样子。俊美惊人却又冷得让人下意识退避的一张脸再度出现在了包炯眼前——可惜,此刻的他不管看到什么都不会有半分反应。
襄阳王挑起眉毛,微讶道:“怎么?”
“眼下事情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再扯着一张脸皮也没什么意思。”叶添淡淡道,“同时控蛊太多易出乱子,一起操纵着傀儡蛊和半傀儡蛊已经耗了我太多力气了。”
“不如这样如何?”襄阳王仿佛想起了什么,笑眯眯提议道,“反正那些半傀儡蛊已经让你完成了,你把他们交给我操纵便是——我没记错的话,你说过只要手中有母蛊虫,操纵他们只需意念便可。”
“……确实如此。”叶添慢慢点头,“你要?”
“是啊,过两天办大事的时候,兵荒马乱的带着你也不方便,倒不如你在府里等着,让我去便是。”襄阳王依旧是笑着的。
“……好吧。”对这个提议并没什么异议,叶添抬起一只手。随着他轻轻发出的咝咝声,一条肥大的虫子慢慢从他衣服里面爬出来,绕在他手腕上。
见那肥大虫子慢慢从叶添手腕上爬到自己身上,襄阳王蹙起眉头——毕竟那是一条虫子,爬在身上的阴冷感觉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接受的。
不过想想这虫子代表的是什么,他还是忍了——他已经忍了十几年,总不至于连今天这一小会儿都忍不了。
“可以了。”见虫子已经爬进襄阳王衣服里面,叶添说道。
“这样就行了?”轻轻挥了挥手,襄阳王随口问道。
“嗯,那些人从此以后就会随你指派,哪怕你是让他们去死也一样。”叶添道,“当心点,蛊母若是死了,那些蛊虫也就等于废了……要是那个家伙身上那种完全型还无所谓,人不会有事,但是那些人没了蛊虫,和死人也没多大区别……”
“是么……”扫了眼正低头整理衣服的叶添,襄阳王眸中划过一抹冷光。
再怎么说,蛊这东西,也不怎么光明正大……眼下这事仅有他二人知晓,换言之……
手指下意识地屈伸,襄阳王轻轻摇了摇头。
急不得,至少现在……
耳边传来锐利风声,原本低头整理衣服的叶添下意识往旁边一斜,原本趴在他肩膀上的蛊虫被某种锐利的东西狠狠贯穿,整个儿破碎开来,显然活不了了。
同时,一旁呆立的包炯应声而倒,一头栽倒在地上。
“谁?”叶添冷声道。
“哈,我当是怎么回事,原来是你们这些家伙在那条笨狗身上做了手脚?”清亮男子声音响起,白玉堂笑吟吟跃进窗来。
那穿透了叶添身上蛊虫的东西,正是他的暗器。
“你……”
“多谢二位答疑解惑。”白玉堂拱手道。
进了襄阳王府之后恰好看到包炯和叶添往外走,他心里奇怪也就没开口问是怎么回事——现在看来,多亏他当时没有跳出去,否则还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听完了刚才这两人那一通话,若是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他就不是大名鼎鼎的锦毛鼠了。
不过要是立刻跳出去,万一包炯被人控制了来和自己打,那也有些麻烦。正在思量处,叶添的话让他灵机一动——既然蛊母死了蛊虫也就废了,那他只要杀掉那只虫子不就行了?
当下一试,却是轻松立功。
执剑立于屋中,白玉堂心思电转——现在,怎么做?
包拯已经确系冤枉无疑,但是陷害他的人却是堂堂王爷……让人相信这套说辞,可不是简简单单嘴皮子一翻就能做到的。
不过陷害难证明,却可以证明那些好证明的——例如,谋反。
一旦有了襄阳王谋反的证据,解决问题不就容易多了?
但是要找证据可不怎么容易……眼下虽说是他占上风,可是这里毕竟是襄阳王府,对方的地盘。
……还是先走吧,要找证据,等着以后……
“唔……”
身后传来声音,白玉堂心中一喜。
要把包炯放在这儿显然不可能,可要是包炯晕着带他走也麻烦,眼下人醒了,当然是最好……
“怎么回事……”
“包小狗,你让人暗算了。”白玉堂侧头笑道。
“……暗算?”包炯的声音有些含糊,“该死,我头好疼……”
“疼是肯定的,这次你可欠了我一个大人情……”
包炯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有些摇晃地站直,慢慢走近白玉堂。
“人情?”
“对啊,打算怎么还我?”转回头去监视着那边两人,白玉堂口中调笑道。
“哦……谢谢了。”
耳中传来平静声音,白玉堂忽然觉得心里一紧,猛一回头,正对上包炯双眼。
怎么回事……这种感觉是……
“蠢货。”冰冷声音猛然插进两人对话之中,叶添的脸上泛了抹冷笑出来。
白玉堂只觉得胸口忽然一疼——冰冷的疼痛感,在那一瞬间蔓延开来。
他看到了一双不带任何感情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稍微有点卡……
嗯,盖冲霄楼的确特麻烦,所以就不盖啦~
第一百二十八章
“傀儡蛊乃是我族不传之秘,你当它真是这么简单的么?”叶添望着那边满脸不可置信之色的白玉堂,轻轻叹了口气,“那小虫不过是个辅助工具,真正的母蛊可在我体内好好待着,至于人……”
他望了眼站在白玉堂身后面无表情的包炯,轻轻扯了扯嘴角——白玉堂方才太专注他们这边了些,居然忘了小心自己的身后。
如果他稍微注意下,大概能看出来——包炯的眼睛,冰冷的不带任何感情。
叶添在心里叹了口气——傀儡蛊大抵有两种操作方法,一种,中蛊之人没有自己的任何思想,虽说会武功的还是能用武功,记住的东西也能完整说出来,但充其量不过是个任人操纵的傀儡而已。
而另一种,中蛊之人与常人无异,只是他会下意识地听从下蛊者的一切安排——前提是,下蛊者让他做的事情,不会让他有强烈的抵触心理。若只是一般事情,如让包炯往包拯房中送些东西(当然不能让他知道那具体是什么)还无妨,让他杀人……
前一种方法虽说是干脆,可是用起来下蛊者和中蛊者的距离不能远了,否则便没有半点效果。若不是他和包炯此刻正在同一个屋檐下,让包炯杀了白玉堂还的确是一件棘手的事情。
“你……”
“喔?你居然还能说话。”叶添的眼睛在包炯身上扫了圈——他是右手持匕,站在白玉堂身后,那一下自然也是捅在了白玉堂右胸。
那把匕首原本是放在一边柜子上观赏用的,轻薄锐利,刺出的伤口极小——也是如此,白玉堂现在还能勉强站着说话。
艳丽的红色自他的胸口渐渐蔓延开来,染红了白色的衣服。
“王爷,此人还有用么?”似乎是想起了自己并不是这儿的主宰,叶添回过头去,望着那边的襄阳王道。
“他又不是包拯。”看着那边神色淡然的叶添,襄阳王微微蹙眉,嘴上却悠哉得很,“留着也没什么用处。”
目光在那边面无表情的包炯身上转了圈,襄阳王双眼微眯——如果方才他不是按下了那个想法,那么此刻他会是怎样的下场呢……
叶添这个人,总会给自己留条后路,哪怕他连包炯的操纵权一并要了来,他也会再给自己留一手……
……眼下,还不是撕破脸皮的时候。
心里轻叹了声,襄阳王又开口道:“早早解决也好。”
“是么。”叶添应了声,抬眼望向那边包炯。
包炯的脸上依旧没有表情,只是慢慢抬起了手中匕首。
“包小狗……你……”侧过身去退了几步,白玉堂靠在墙上,望着那边包炯。
胸口很疼……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浓重的血腥味,以及一阵阵的抽痛。
“喂……你真的输给了……那家伙么?”每说一句话就要忍受数次剧烈抽痛,白玉堂的额上不禁滑落冷汗,“你……”
死,他倒是不怕,可是……
扫了眼包炯,白玉堂苦笑——可恶,居然是死在包小狗的手上……也未免太……
“喵——!”
凄厉尖锐的猫叫在漆黑夜空中炸响,黑白交织的身影自窗中跃进,落到包炯面前。
“又是这只猫……”一直若无其事的叶添终于皱起了眉毛——怎么……又是它?
黄绿色双眼盯着那边包炯,警长浑身毛发乍起,锐利的獠牙也露了出来,样子看起来如同守护领地的野兽,只要包炯再踏前一步,都会被它无情袭击。
“……”包炯的脚步,停了下来。
“啧……”轻轻嘀咕了句什么,叶添皱起了眉毛,“真是……”
“喵!”黄绿色猫眼冲着叶添狠狠瞪去。
“这猫……”那双眼睛竟能让他觉得心悸,这猫……有古怪!
几乎就是在警长第二次发出叫声的同时,原本靠在墙上的白玉堂忽然双手在墙上一撑,身形如电般晃过木立在原地的包炯,从窗口冲了出去。
在他冲出去之后,警长扫了包炯一眼,也跟着跳了出去。黑白交织的身影在夜空中闪了一闪,便整个儿消失不见。
“……算了。”手扬起又落下,叶添的脸色变幻数次,却在最终变回了原先的面无表情。
“怎么?”
“那种伤势……他撑不了多久,就算是能活着,等到他有办法说话了,这天下也已经是王爷的天下。”叶添叹了口气,“那只怪猫还不知有什么古怪,还是……别莽撞的好。”
“倒难得你这么谨慎。”襄阳王微讶。
“……谨慎些也好。”拍拍手把包炯叫过去,叶添盯着包炯的眼睛看了片刻,这才松了口气道:“似乎没什么问题。”
方才那一瞬,他觉得自己与包炯之间的联系断了,但几乎是立刻又连了回去,让他怀疑那是不是他的错觉……
“……为了以防万一,先让他回去吧。”又观察了一会儿,叶添叹息道,“看来还不能完全放松……在王爷大业得成之前,我还是继续用这张脸吧。”
“千万小心,等到以后此人还有大用。”襄阳王叮嘱道。
“我明白。”
“……呼……”深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吐出,白玉堂靠在一堵墙上,只觉得后背上一阵湿凉,也不知道是冷汗还是渗出的血水。
“喵。”耳边传来短促猫叫,白玉堂微微侧头,脸上扯出抹苦笑,“没想到让你救了一次……”
他本来一直以为这只猫很讨厌他来着……
“喵……”警长向后退了几步,助跑,跃起,爪尖钩上白玉堂衣袖,几个腾挪之后,黑白色的小小身影跳上了白玉堂肩膀。
“喂,你很沉……该死,我得快点去找到那只死猫,告诉他这件事……”
可按他现在的情况来看,别说去找那只死猫了,搞不好他会先变成死耗子……
眼前的世界一片模糊,白玉堂咬了咬牙,撑起身体。
他可不能死在这里……也太丢脸了点儿……
“喵……”
耳边的猫叫忽然悠扬了些,仿佛喃喃轻语,绕在耳边。
“……诶?”
夜幕之下,黑衣的身影行色匆匆。
“……白兄?”本是忙于赶路的展昭脚步忽然一顿,有些错愕地望着方才险些与他擦身而过的人,“你身上这是……”
白玉堂身上带着让人触目惊心的艳红颜色——那分明是血迹。
“……是你?”皱起眉毛,白玉堂冷声道。
“你受伤了?”看血迹分布明显不像是沾上的,展昭拧眉道。
“与你无关。”白玉堂语气生硬道。
“白兄?”平日里白玉堂或许偶尔刻薄偶尔戏谑,可并不会用这么生硬冰冷的语气说话……
耳边传来铿铿轻响,展昭猛地往旁边一侧——画影剑逼人的锋芒擦过他的身侧,带下几缕细丝。
方才那么近的距离,若不是他身手远胜常人……
“……滚。”薄唇微启,白玉堂的眼中流露杀意,“展昭……别让我看到你,否则……”
丢下意义不明的话语,白玉堂又冷哼了声,身形提纵,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只留下展昭一人,望着白玉堂离去的方向,眉头紧锁……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死不死的问题嘛……嗯,我绝对是包炯他亲娘就是了=v=
第一百二十九章
睁开眼睛,包炯感到一阵恍惚。
这感觉可真不太好……让他想起了之前那不堪回首的感冒期,当真是恨不得把脑壳敲开把里面那团东西揪出来好好洗刷洗刷。
抬手揉了揉太阳穴让自己稍微清醒点儿,包炯站起了身,走到窗边,打算靠吹风刺激一下依旧混沌的大脑。
“你醒了?”
“……我怎么了?”包炯皱了皱眉,问着那边刚刚连敲门都懒得直接推门而入的人。
“刚才有人闯入,还是托了你的福才使王爷无事。”叶添此时依旧是沈大夫的脸,看到包炯之后那张一贯平板的脸上扯出个笑容来,“大概是太累了吧,你赶跑那人之后便昏了过去。”
“这样啊。”包炯哦了声,也不再追问,只是扫了眼室内微蹙起眉头,“警长呢?……又跑哪儿去了?”
“那只猫么?兴许是饿了,去找食了吧。”
“也是。”自家猫儿从来不是让人担心的存在,包炯相信过不了多久警长就会施施然归来。
几乎是在包炯脑中浮现出警长身影的同时,他的头没来由的一疼,那种很缓慢细碎的疼痛感与其说是让人难受不如说是让人心烦……
为何他总觉得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王爷说,你若是觉得身体不适便不必再追查包拯一案了,好好休养。”叶添轻轻道。
若是平时,叶添的这句话必然会招来包炯诧异眼神——和包炯稍微亲近点的人都知道包炯宁可自己出事都绝对不会让包拯受到一点影响,叶添就算和他不算太熟,也总该清楚这点。
可此刻,包炯的脸上却并没显出多少惊讶神色,只是微微拧起了眉毛,似乎的确是在认真思考着什么,随即他摇摇头,道:“不必了……我的身体还不至于查个案子都做不到,反正这案子的来龙去脉也清楚,只要找出那个陷害忠良之人就是了。”
“说得也是。”叶添点了点头,眸中闪过一丝几不可查的得意。
让人对自己的命令言听计从、乃至于对至交好友也不会留半份情意、狠下杀手——这对真正的傀儡蛊来说,不过是个皮毛。
傀儡蛊最可怕的地方,并不在于对一个人精神的完全掌控,而在于它独有的、对情感的操纵能力。
掌控了精神,不过是能让人变做一个任自己操纵的玩偶,有形而无神。
而操纵了情感,却能让人把之前看作是至宝的弃如敝履、把之前不甚在意的捧为掌上明珠……
以包炯为例,若说他之前追查案子更多地是为了还包拯清白,经由叶添动作之后,他查案子的原因则更多是因为职责所在。
……不过,似乎也不会有太多不同。
叶添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即便是真正的傀儡蛊,也顶多是做到这儿了,毕竟包炯的本性决定他不可能将一个案子置之不理或者说半途而废,仅仅是让他不像之前一样时刻惦记着,已经是傀儡蛊的能力极限了。
不过,包拯如何,对叶添来说并不是重点……
“袭击王爷的是什么人?”包炯问道。
“也许是开封府的人。”叶添正等着包炯的这个问题,自然干脆答道。
“开封府?”包炯微微一愣,拧紧了眉毛,“为什么?”
“大概是王爷掌了开封府大权,惹来那些家伙不开心吧。”叶添漫不经心道,“你要知道,王爷毕竟没有包拯的好名声,掌了开封府的权又有些鸠占鹊巢的意思,那些人自然不满。”
“怎会如此……”包炯摇了摇头,“包大人对他们来说自然重要,可也不能因此对王爷……”
叶添微微一笑,并不多言——此时的包炯对开封府并无之前的归属之情,而对他的话要信得多,显然,傀儡蛊的威力一如他想象般优秀。
可惜,傀儡蛊能修改扭转的仅仅是情感,而做不到随意修改记忆,所以包炯并不会因为他的一席话对开封府产生太大反感,毕竟那一年多的信任还在那里……
老实说,这让叶添……颇为不爽。
这世上如果能有什么事情让叶添全心全意,那么便是蛊术——他对蛊之一道的迷恋远不是常人能想象的。自从他听到那“万虫之王彩衣皇”的传说开始,他就把这个传说当成了自己的目标,为此不惜一切手段。他和族人之所以断绝来往,一方面是厌烦族人那束手束脚的规矩,另一方面则是他为追求蛊术境界用的手段太过阴毒,若是让族人得知非闹得不可开交不行。因此,他一路北上,自宋境来到宋辽之界,并恰好在这里遇到了襄阳王。
襄阳王巧合之下见识了叶添的手段,居心叵测的他自然清楚这种奥妙无穷的小虫子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而叶添也需要一个有足够权力的人提供给他炼蛊的便利,两人便成了同盟。
叶添虽然痴迷蛊道,可他并不傻。他很清楚,一旦自己没了利用价值,襄阳王将会怎样对他。考虑到这个,叶添便存了心思,要借襄阳王之手给自己预备下一道护身符。
而包炯,正是他看上的“原材料”。
在陈州时,他已经凭借着直觉和比庞昱本人更灵敏的消息渠道,得知庞昱这次凶多吉少。于是他一边着手布置脱身之法,一边将好不容易培养好的傀儡蛊激活,带在身边备用。待到那一日,开封府查抄安乐侯府,他便操纵着傀儡蛊的母虫偷袭那边忙于对付虫子的开封府众人。
原本,他选的目标是展昭——大名鼎鼎天下皆知的御猫,如此出色的傀儡能弄到一个自然对自己有极大好处。他清楚自己所做之事若是被族中完全了解,等着他的绝对不是一个叶亚的追捕,而是合族之力的清理门户。到那时,只有蛊虫傍身自己没有什么武艺的叶添要应付层出不穷的族中杀手,绝不轻松。可要有一个与自己心意相通又身手不凡的傀儡……
可他没想到的是,那一日,包炯替展昭挡下了那只母虫——
也直接导致了,日后一连串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忽然发现上季榜了囧。
话说,这文连载一阵子,上了月榜之后我便开始蠢蠢欲动地觊觎着季榜,不过当时的季榜近乎遥不可攀而我后来又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断更了,于是爬季榜的心也就淡了。
……没想到有心栽花花不开那个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嘛,其他乱七八糟地就不说了,还是那句话,多谢大家。
嘿嘿,这篇到现在感情线还完全是一片朦胧的、和热门同人不沾边的、没有NP没有H没有后宫的文居然能一路走到这里,还真是托了大家的福。
=v=我很高兴。
……于是在季榜上的最后这几天,我会尽量日更……反正也没几天不是么~
PS:又看到试图挑战我的了?
咩哈哈哈,亲爱的读者们,加油吧~
虽然我不得不很邪恶的告诉你们,成功的希望嘛~哈哈哈!
BY就算上了季榜依旧很邪恶的黑白喵
第一百三十章
就连叶添自己也没想到,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居然会如此之巧。
如果当初不是包炯替展昭挡下了那只看似不起眼的小虫,那么中了傀儡蛊的人,应该是展昭而不是包炯。
但傀儡蛊有个特点,对于那些意志坚定的人,傀儡蛊想要让他们完全中招的过程会变得很漫长,而包炯那之后接连不断的发烧就是他自身和傀儡蛊抗争的一个过程。
如果不是因为那天在开封城外恰好让叶添撞上了因为高烧和脱力昏迷不醒的包炯,眼下可能又是一番情况。
就连叶添自己也觉得,这简直是老天在帮他,帮他得到一个完美的帮手——也是在他把包炯捡回去的时候,襄阳王有了另一个计划。
一个一旦成功,就能同时让他们两个人获得巨大利益的计划——而那个计划的核心,同样是被他们操纵的包炯。
如果当天没有包炯那一挡,那么这个计划或许也会成功,但成功的机率会小很多,过程也会坎坷得多。
虽然说,后来搅进了其它变数,导致整个计划功亏一篑……
想到这儿,叶添不由摇了摇头——计划的成形和计划的失败都是因为包炯,这个家伙,究竟该说是他们的福星还是灾星?
好在一个计划的失败对襄阳王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他是个很小心的人,毕竟他比谁都清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旦失败会带来什么,所以他向来把自己的后路准备得很妥当——他很快又有了第二个计划。
一个成功的机率更高,但也更冒险的计划。
这个计划要实行,包炯的存在同样是很重要的一个关键,不过倒也不是不可取代。真正要让包炯发挥作用的,还是在“解决开封府的麻烦”上,以及……
想到之后要让包炯做的事,叶添不禁皱起了眉毛——那件事情相比起来要细致的多,以完全傀儡的状态去做显然是不行,但是不完全的状态下的包炯又因为被他修改了“感情”而导致了在记忆和感情产生冲突的时候会恍惚……
要面对的那个人不仅自己有个好头脑,对包炯的了解也远非一般人可比,用这个状态面对他,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更何况,在成功应付完那个人之后,包炯作为他的护身符还得一直跟着他……万一在遇到彩衣苗的人的时候包炯恍惚了,那叶添面对的可是一个大乐子。
所以……他必须想些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还好,此时的他已经不是那个刚离开彩衣苗,空有一身本领却对人性知之甚少的愣头青了——在与人相处顺便拿人养蛊的这段日子里,叶添对“人”已经有了足够的了解。
既然记忆和感情起了冲突,而感情又是他和包炯之间联系的纽带,那么……
只要把“记忆”弄得模糊掉,就万事大吉了。
“包炯。”
“嗯?”包炯应声回头,并没对之前一直称呼他“包大人”的叶添忽然换了个亲昵得多的称呼而表现出什么异样。
很好,叶添在心里暗想到。
“你对展昭,有多少了解?”望着那边听到这个名字便微皱起眉毛的包炯,叶添微笑道。
展昭。
这是叶添之前的目标,也是叶添此刻的目标。
他对展昭和包炯之间的过节略有些了解——事实上由于开封城里面无处不在的那些说书人,几乎没几个开封居民不知道包炯对展昭印象不佳(毕竟包炯从不隐瞒自己对某人的反感),也明白如果要从开封府众人里面找一个包炯熟悉而又不会喜欢的人,那么就是展昭了。
而叶添也清楚,再怎么反感展昭,包炯也不会下手杀人——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傀儡蛊的副作用,他对包炯的性格或许比他自己还要清楚。
但是没关系,些微的敌意和反感,在他的操纵下可以无限放大,最终变化成憎恨。
而他要做的,只是将那憎恨无限放大之后,再给包炯一个去做这件事的“理由”,最后,再把一切恢复正常。
在和那些人或者说蛊虫饵食打交道的过程中,叶添已经很清楚,人在遇到自己完全无法接受的事情的时候,会选择“否定”。
否定自己的记忆。
而一旦包炯这么做,他就可以把之前包炯和开封众人相处的记忆也随之封起来——反正他们都是相关的,这并不需要用到傀儡蛊的力量,只需要稍加暗示就好。
然后,大功告成。
虽然按照效果来说,让包炯亲手杀了包拯效果更好也更简单(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可比堂堂南侠好杀多了),可惜包炯对包拯的感情是完全的尊敬崇拜,叶添试了半天发现如果想搞成憎恨那么绝对会导致反效果,只得将原本的感情压得几近于无,随后选了第二选择。
这个选择虽然麻烦,不过……
看到那边包炯沉默着的黑脸,叶添在心里偷笑——这一次,修改感情可轻松多了。
“……他怎么了?”包炯拧着眉毛开了口,“实力很强,几乎没什么缺点……这个人大概就是这样。”
虽然很明显连提都不想提展昭这两个字,但包炯还是作出了相当公允的评价。
“他想暗杀王爷。”叶添严肃地丢出这么一句话,满意地看到包炯脸上的表情从原先的烦躁变成怒意,“这是我打探来的情报。”
“暗杀?理由呢?”
“如果襄阳王死了,朝中便无人能执掌开封府大权。而包拯的罪名差不多已经可以开脱,这样便能早一日救包拯脱狱。”叶添非常干脆地胡说八道着——也就是因为此刻的包炯对他的信任很强而又对开封府众人尤其是展昭持反感态度,否则早被包炯察觉到话里的问题,“而且,他们怀疑襄阳王是主导此事的人,为了夺开封府之权做下了这件事。”
包炯阴了脸色,没有说话,显然已经接受了叶添的说法,正在思考该怎么解决。
这样就好——叶添在心里想。
包炯不是一个不杀人的人,叶添曾亲眼见过他制造出来的尸首,也知道这个人一旦被逼急了也会下杀手。
所以,他现在只需要……那位“御猫”大人本人的配合了。
“啊哦……还真是说人人到。”
作者有话要说:……嗯,大家猜猜看下一章倒霉的会是谁?
PS:叶添的计划似乎是没问题的,但是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漏洞,会让他的计划全盘崩溃……猜猜看是什么?
啊我真喜欢这个“猜猜看”的游戏……
第一百三十一章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叶添算是强人,但是再怎么强也没法让他跨越时空知道几百年后某位文学家为一个角色下的定义——虽然,这个定义同样适合他。
他的计划虽然算不上绝对完美但看上去并无大的疏漏:利用遍布在襄阳王府中的监察蛊(很明显,叶添并没有向乡襄阳王和盘托出自己到底能控制多少蛊)早早察觉外人的闯入,然后再利用展昭见到包炯时的错愕瞬间伤人——
当毒性猛烈的蛊虫狠狠咬上展昭手臂的时候,叶添确实以为自己的计划已经可以实现了——在他看来,计划最大的阻碍就是包炯到底能不能战胜南侠展昭这一点,而中毒之后展昭十成功力发挥不出三成,即便勉力自襄阳王府中逃出,可逃不过他派出蛊虫的追踪……
到最后,包炯和叶添成功地把展昭堵在了开封城外林中的一片空地上。
若是展昭能完全施展他的轻功,包炯要制住他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展昭中毒无法顺畅运功,没了速度优势而和包炯近身对抗,偏偏又因为对方身份不能动用巨阙……
当冰丝锐刃爪贴上展昭颈子的时候,战斗也就结束了。
几乎是在包炯制住展昭同时,叶添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厉芒,一直沉默着旁观这场战斗的他此时终于开口——
“杀了他!”
按照叶添的计算,此时的包炯虽说已经制住展昭,但还没从方才那种激烈战斗的氛围中完全脱离,对展昭的敌意也是最高,此时下令,最有可能被包炯接受——他的武器又是那样,只要手下一紧,整个计划就能圆满完成。
可惜……
可惜,他算漏了最重要的一点。
包炯崇拜包拯这件事,在整个开封城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是消息最闭塞的人,也总听过“开封府座下走狗”的鼎鼎大名。
而包炯崇拜包拯的理由,却几乎无人知道——不过这也不奇怪,包拯是谁?天下一等一的好官,百姓人人皆知的青天,但凡是心向良善有志于为国为民者,谁人不敬重包青天?
有南侠展昭这个模范在前,包炯崇拜包拯的理由,也被大家理所应当的划成了同一个。
至于包炯讨厌展昭的理由……坊中倒是众说纷纭,争风吃醋说(被争的那一个从某公主某女侠某小姐甚至比较口味独特的一些选项均有)、争名说、前仇旧恨说……等等等等,而包炯也从没给出一个真正的答案。
毕竟……
“因为在七侠五义等小说里面展昭抢了他祖宗包拯的戏份”——这种在二十一世纪只是有些小儿科,但是在大宋就绝对是天方夜谭的理由,总是不好拿去说。
而为了让整个计划得以实现,叶添将包炯对包拯的崇敬之情压到最低,却无限拔高了包炯对展昭的厌恶,自然得到了包炯的疑问——他究竟为什么,那么讨厌展昭?
而这个埋在包炯心里的问题,在叶添说出那三个字的同时,成为了一颗彻底破坏他的计划的炸弹。
包炯杀过人,但作为一个警察,他所受的教育告诉他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就算是犯罪者,在没有司法机关判刑之前依旧不能夺走他的生命。
而叶添的那个命令,虽然之前经过了百般暗示,却依旧遭到了包炯的抵触。
仅仅是抵触或许不算什么,但这个命令,引爆了之前埋在包炯心中的疑问。
于是……
“……你……”叶添看着包炯,脸上罕见地失去了冷静,多了几分慌张。
“……你究竟干了什么?”包炯一手按住头,另一手下意识伸向腰间。他的脸色忽青忽白,额上不断有冷汗渗出,脑中仿佛在开战的痛苦让他想把自己的脑袋敲开清理一下,但是……
他放开了展昭,转过身,将自己的后背亮给了他。
这不是“敌人”会作出的姿势……
明白自己的计划已然崩盘,叶添的脸上不由流下冷汗。
狠狠敲了敲脑袋让自己清醒一些,包炯做了个深呼吸,觉得自己脑子终于平静下来了,这才看着叶添,重复了他刚才的问题:“你究竟干了什么?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几番联系失败,叶添明白此刻是他最不希望的那种结局——包炯凭着自己的毅力,挣脱了傀儡蛊的束缚。虽然再给他一些时间,他能重新将此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下,但是……
看包炯一边活动手指一边走过来的样子,叶添觉得,他大概不会再有机会了。
“是‘傀儡蛊’……”听到背后传来展昭的声音,包炯脸上不由泛红——气的。他总算恢复意识结果却发现自己掐着展昭的脖子,当场狠狠吓了一跳。他讨厌展昭不假,可是……
咬了咬牙,包炯开口道:“那是什么?”
“能够控制人的东西。”展昭道,“你就是中了对方的算计,所以才……”
包炯脸色顿时更难看了——他被眼前这家伙控制了?那么……
“……你居然知道傀儡蛊的存在……呵,莫不是阿亚终于琢磨透了?”瞬间的遗憾之后是平静,叶添望着慢慢走来的展昭,淡淡道。
“是。”展昭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叶添轻轻叹了声,嘴角勾起抹浅笑,“我就知道,他肯定能想出来……不过按照他的脾气,肯定不会和我一样拿活人炼蛊,那么……”
“关于这一点之后再说……”包炯冷眼盯着叶添,“那个什么蛊,快点弄出来!”
叶添瞟了包炯一眼,嘴角微扬,“虽说现在傀儡蛊制不住你,但是我依旧可以操纵它……至于是让它去哪里,全凭我心念所想。不觉得面对一个随时可以要了你小命的人,你的语气太嚣张了点?”
包炯脸色一冷,正要发作,一旁展昭却在此时开了口:“傀儡蛊的解药,在我手里。”
“……解药?”叶添微讶。
“你有?”包炯转头望向展昭,却在见到对方明显不好的脸色时皱紧了眉毛。
他居然会被人利用……
就算他一直不喜欢展昭,可是……
“……既然阿亚离此不远,想必我拿你所中的毒威胁也没什么用处……”叶添扫了眼展昭,侧了侧头,“倒是不妨告诉你,你所中的毒没什么花哨,休息一阵子就没事了……不过。”
声音一顿,叶添的目光扫过一旁听到这说法时微露喜色的包炯,微抿着的唇弯了起来,“但是……”
“你真的有这个胆量,让他吃下千秋梦么?”
作者有话要说:解谜~
PS:今天是我的生日,有谁想说句生日快乐么?
第一百三十二章
武侠小说定律:越是朴实憨厚的名字代表的毒药越好解决,基本上主角原地坐下逼逼毒就能搞定;越是浪漫华丽的名字越是需要主角跋山涉水上刀山下油锅才能求来解药。
千秋梦这个名字刚一入耳,便惹来包炯古怪脸色——如此意味深长的名字,怎么听怎么代表着麻烦二字。
“看你的表情,想必那女人只说了服药后要睡上一阵子才行,却没说若是不睡那一阵子会有什么后果。”叶添扫了眼皱紧眉毛的展昭,懒懒一笑,“也是,如果说了,想必御猫大人会更斟酌些——”
“到底是什么?”包炯一皱眉,眼下事情麻烦得很,他可没功夫和这位在这儿玩禅机。
早点把身上这个什么蛊解决了,他好想办法弥补自己的错……
“倒也没什么,那药本来是用来滋补的,不能活死人肉白骨,但是要把濒死之人唤醒也不是做不到。如果给无碍之人服下,能让他活力百倍——傀儡蛊极怕这个,所以说它是傀儡蛊的解药,倒也不假。”叶添凉凉道,“但是……”
“但是?”
“如果只是拿来做解药,激出来的那些力气非得好好睡一觉才能塞回去,否则耗力过大,到时候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叶添扫了展昭一眼,“她给出的是多长时间?五日?七日?总之……绝对不是一段会让小包大人满意的时间,不是么?”
似乎是看出了两人心情不佳,叶添又加了一句:“倒是不妨告诉你们一件事……以襄阳王之小心,发现我们离开王府必然会往最差的那个方向上考虑,谨慎起见,他会提早起事也说不定……”
“那家伙究竟想干什么?”包炯皱眉道,“折腾这么多,还要陷害大人,难道他……”
叶添撇了撇嘴:“还用说么?汉人皇帝家的人,不都是想当皇帝的?”
如果说之前包炯一直不明白对方陷害包拯到底有什么意义的话,在他将那个陷害者套上襄阳王的身份之后,真相便明朗了开来。
包拯的身份,除掉那个名满天下的包青天之外,还有极为重要的一条——开封府尹。
自宋太祖赵匡胤以来,开封府尹一职大多由皇族掌控,因为这个职位的重要性直接关系到了皇室安危。襄阳王陷害包拯,拿到了开封府尹一职,便掌控了在开封城中做些事情的权力。
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
“开封城防……”包炯脸色一白。
“嗯,大概就是这个了——开封城门可不好开,更何况是在铁面无私的包青天治下。”叶添点了点头。
“看来我们得赶快了……”展昭忧心道。
“顺便说个好消息好了,”叶添闲闲道,“你摆脱控制的速度太快,远超我们的预料,他的军队还没能进来。眼下他手上的力量,也不过是那些蛊人——不过也别高兴得太早,就算只有那些蛊人,也不是多好应付的,更何况……”
“更何况?”包炯挑眉。
“……你不觉得一直以来少了个人么?我记得你和他关系还不错……”
包炯微一皱眉,随即脸色黑了下来:“……那家伙……”
“他倒是不怎么甘愿,不过你要知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甘不甘愿已经没用了。”叶添轻笑了声。
“你为何如此坦率?”展昭凝眉,看着一派事不关己样子的叶添,“襄阳王与你……”
“我们不过是互相利用,他有求于我,我也需要他的势力。”叶添哼了声,“事情成了眼下这个样子,日后我想必是麻烦重重……既然如此,能给他添些麻烦不也不错?”
目光转到展昭身上,叶添一笑:“阿亚不会放过我……他的虫子,你放在哪儿了?”
在叶添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一只小虫从展昭身上飞了出来,仿佛通灵般飞向那边叶添,在他身边绕着。
“唉唉,看来以后真是麻烦多多了……”几乎不做任何防备的让那小虫飞近了自己,叶添摇头,“居然是这个,就算我弄死了它,照样会被阿亚追着……喂,御猫大人,我们做个交易如何?”
“交易?”
“你可带着千秋梦?”
展昭点了点头,自身上拿出个小瓷瓶来。
“千秋梦对付蛊虫效果极好……那女人给了你多少?”见展昭自小瓷瓶里倒出一颗小巧药丸,叶添皱起了眉毛,“是防着我么……也罢,你把千秋梦给我,我帮你解了那小子身上的傀儡蛊,如何?”
展昭沉默不语。
“我已经说过了,千秋梦可不是什么能随便吃的东西,而且小包大人似乎也不打算乖乖睡上七日,就算有药也得你能给他灌下去才成……既然如此,不如你帮我解脱将来的追杀,我帮你旁边那个解蛊?”看展昭似乎在犹豫,叶添又加了块筹码,“你中的蛊毒虽然可以自行解除,可是也需要好好休息才成……可你也不打算休息吧?如果你愿意陪我做这个交易,我也会顺便帮你……”
在展昭作出决定之前,包炯动了。
自腰上抽出电警棍,包炯趁着展昭反应过来之前在他身上一触,接着一把揽住软倒下来的御猫并顺手自他手中拿过那颗解药丢进自己嘴里,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毫无半点问题。
“你……”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面对这状况,叶添不由愣了。
“呜……”吞下药丸的同时包炯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好在转了片刻就恢复了正常。
但他的脸色,却在吞下药丸后一直阴沉着。
“想起来了?”叶添冷笑了声,“傀儡蛊死后会把那些它知道而你不知道的东西还给你……如何,难受么?”
“嗯,是挺难受的……不过也好,至少我不会后悔了。”深吸一口气,包炯淡淡笑了笑,望着那边叶添,“抱歉,交易不成立——以后的日子里,就麻烦您尝尝被千里追杀的滋味了。”
“……理由?”叶添知道自己将来面对着重重麻烦,恼火之余却也不忘问声为什么。
“你都说了啊,那个蛊毒休息一下就好。”包炯拍了拍靠在他身上的展昭,“那我让他休息一下就是了。”
“……我问的是,你为何要自寻苦恼?”
“我不会接受这种交易。”包炯嘴角轻轻弯了起来,“犯了错就要付出代价,无论是怎样的错——就算是被你操纵了,那也终究是‘我’做的事情。”
傀儡蛊告诉了他一切——是他偷出了包拯的字迹、是他陷害了自己最尊敬的人,也是他……
记忆中触目惊心的白衣血色,刺痛了包炯的神经。
“……所以?”
“所以……我要自己解决。”
“你怎么知道,千秋梦能让你撑到那个时候?”
“这个么……”包炯稍微思考了一下,咧嘴一笑,“这个就简单多了……喂,你知道什么叫‘上头有人’么?”
在叶添所不能看到的世界里——
天狗星双手环胸,漠然地注视着脚下两个人类的争执。
“原来如此……这就是变数么。”
“可变来变去,终究还是我胜了一筹啊……”
抬起头,漆黑的眸子中倒映出澄澈的蔚蓝天空。
“在天上看着么……罢了,眼下我也不在乎了。”
“你真想来的话,就来吧……老、天、啊……”
作者有话要说:春药ORZ,你们也太邪恶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上头……”叶添错愕地看着包炯,一脸的不解。
“算了,你不知道也无所谓。”包炯叹了口气。吞下那药丸的同时他就看见了那个在自己身后的空中浮着的家伙,哀悼了一下自己的信仰之后他就自暴自弃的不再关心那“东西”的存在了——反正似乎除了他之外的人也看不见。
(你太冒险了。)耳边传来声音,包炯一个激灵。
(……你原来还能跟我说话?)
(我不知道那药是个什么名堂,但它能做到的事情似乎不仅是那么简单——这方子,可不是凡人能随意吃的。)
(会有副作用?)
(很严重。)
(能撑多久?)
(要做你想做的事情,大概是够了。)
(那就好。)
(……算了,我欠你人情,就帮你想想办法吧。)
(……要还我人情的话,不如帮我个忙?)
(什么?)
其实包炯现在的感受有些玄妙——吃药之后他感到自己眼前的世界分外清明,仿佛有谁把他原本模糊不清的眼睛擦亮了,浑身上下更是充满了力量恨不得干点什么让满溢的精力发泄出去。
如果这种药的方子能在现代复制出来的话,绝对是上好的兴奋剂……
在心里稍微感慨了下中医的玄妙,包炯收敛心神专注于叶添——这个给他添了无穷麻烦的家伙此时平静的很,一派云淡风轻的气人样子。
这种态度……莫非是吃定了他现在腾不出手来教训?
不过这种态度倒也没什么问题,眼下虽说是叶添一败涂地,但是他手上还有“蛊”这张底牌,天知道这个家伙藏了一手什么——包炯可不信他真的只能操纵两三种蛊。
略思忖了一下,包炯开口道:“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逃……吧。”叶添似乎没想到他会问这么一个问题,稍微愣了一下才回答道。
“逃?”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包炯反问道。
“不然难不成要等阿亚追过来?他这次大概不会忘了带蛊王。”叶添自嘲笑笑,“再说……”
再说,他也不想真的与自己的昔日好友为敌。
即便,对方可能已经开始恨他了……
那些复杂的情绪在舌尖绕了遍,终究是不曾吐出。
他吸了口气,把那些繁杂的情绪暂时抛下,换了个话题:“那些蛊人可不比一般军队集合起来那么磨蹭,眼下他想必已经发现我们离开了襄阳王府,也知道自己的计划败露——你,怎么办?”
“去阻止他。”包炯连思考的时间都没留给自己就交出了这个答案。
叶添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蛊人不知畏惧不觉疼痛,力大无穷且绝对服从主人——一口气对上几十个,哪怕是如‘御猫’那个等级的高手也会头疼。”
“我没打算让他去。”包炯轻哼了声,“自己的错自己解决。”
叶添挑了挑眉:“你真不打算让他去……那么,你打算怎么解决?”
“与你何干?”包炯平静地顶了回去——他们是能够心平气和的讨论这种事情的关系么?
“不过襄阳王确实属于‘人杰’——他的心思远比你想象中缜密,算计之间步步相连,即便是其中某个步骤出了差错他也有办法反而利用这个差错。”不以为忤,叶添笑道。
包炯沉默不语。
“以你的头脑,大约也想明白了吧……他救你的理由。”在救字上特意用了几分力气,叶添的笑容又灿烂了几分。
“……啊,明白了。”包炯抬手指了指脸,“为这个……对吧。”
“到了现在我才好不容易明白……那个‘西’到底是什么意思。”
西——襄。
那个让他始终耿耿于怀的、和耶律靖辰有所勾结的人,正是襄阳王。
“这个计划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策划的?反正晚不过那次尚方宝剑的事情吧……”包炯看了眼笑吟吟的叶添,也懒得求一个答案,自顾自说道,“他注意到我这张脸长得和耶律靖辰很像,还好死不死的在胳膊上有那么一块疤……”
“很巧,不是么?”叶添笑道,“王爷甚至怀疑过这是不是有人刻意而为——可惜你的背景死活查不出什么东西,反正当时你也已经中了我的傀儡蛊,就算是刻意而为也有办法应付。”
“然后便是耶律靖辰所策划的那一套——他想杀我,但是襄阳王不想我死,”包炯想到了那一次,在那家茶楼外,襄阳王救了他。
虽说很少表现在脸上,但他确实是感激的。
可是……
“没错,”叶添点了点头,“你要知道,耶律靖辰这种‘合伙人’,实在是危险了点。”
“耶律靖辰想通过我死拿到一个‘耶律靖洪已死’的证明,而襄阳王……”包炯轻轻叹了口气,“他想拿到的……是‘耶律靖洪’吧。”
如果刨除掉黑衣人也就是真正的耶律靖洪这么一个特殊因素,当时的形势其实颇为微妙:一方面,如果杀了包炯,耶律靖辰的储君之位就不会在随时处于耶律靖洪的阴影之下;而另一方面,如果耶律靖辰死了,又有人能够及时帮包炯添上那块刺青,那么包炯就会成为无可争议的耶律靖洪——
毕竟,他既有大辽世代相传的青牙血瞳狼纹身,又有耶律靖辰还活着时,铁齿铜牙的认定。
如果有那么一个知道刺青奥妙、又能杀掉耶律靖辰,还能操纵包炯的人在……
“刺青的事情并不是多大的机密,当年在辽国皇室里也算是一桩逸事,王爷想打听到并不算难。”
“……是啊。”当初证实刺青一事时,他是在开封府之中——哪怕后来传了出去,可是大宋那里会有谁对辽国皇室的逸事那么清楚呢?
除了之前曾经出使辽国,与辽国上层交好的襄阳王……
“他的计划,大概是干掉耶律靖辰,再让你控制我。”包炯的语气平常,仿佛那个在计划中被折腾得灰头土脸的人不是他,“然后让你和我一起去辽国,当那个见鬼的太子……”
“嗯,大致不错。”那件事情要操纵起来并不怎么难,毕竟当时是大势所趋,包炯再怎么不情愿为了两国邦交也得老老实实去当那个太子……“后来事情出了岔子,耶律靖洪突然冒出来,就只能把这个计划放弃了——好在,耶律靖洪是你师父。”
包炯皱紧了眉毛:“你们之所以控制我,该不会是为了……”
“改天换日何等大事?要是一帆风顺还好,要是中间起了波折,难免辽国不来向宋国讨好处。”叶添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没多大兴趣,可惜他是难得的听众,而襄阳王明显有些演说癖,“到那时,有个你在,想必耶律靖洪会手下留情。”
“……那么,之前呢?”
“之前?”
“在他以为可以让我去当辽国太子的时候——他不可能让我去当太子就只为了让辽国不要插手他谋反吧?”
“那当然不可能。”叶添恍悟,随即摇头笑道。
“那……”
“他可不只想当一个皇帝,”叶添的语气里带着些讽刺味道,“如果你把他当成一个只想当两天皇帝享受一下皇帝福的家伙,那你就错了……”
“他,可是想当一个彪炳史册、名流千古的好、皇、帝。”
自宋朝开国以来,历代皇帝无一不想收复曾经的汉家故土,燕云十六州,却每每在辽兵铁骑前铩羽而归。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能收复燕云,该是多大的功勋辉煌?
如果能操纵了辽国君主,那燕云十六州……
“……这个家伙,可真贪啊。”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襄阳王的计划嗯……
第一百三十四章
赵爵此人,或许并不是一个坏人——事实上,他雄韬大略,又兼有手段运气,若真让他得势,或许真能一偿汉家百年所愿。
不过……
“哪怕他的目标是统一全球,实施武装叛乱照样要判刑——最高无期。”包炯轻哼了声,嘀咕道。
“?”对包炯嘀咕的二十一世纪法律内容叶添自然是不明所以。
轻叹了口气,包炯明白现在他应该干什么了——同时,他还明白了那一套乱七八糟的“劫”是怎么回事。
天劫姑且不论,宋仁宗的这个“帝星劫”显然就着落在了襄阳王身上。一旦襄阳王起事成功,那么轻则被终身囚禁重则被人送上一杯鸩酒一条白绫,整个大宋就算当时不乱,襄阳王为了成就他的千载名声也绝对会兴兵动武,说是牵连得天下大乱也不为过。
而包拯……包炯可以拿自己的脑袋打赌,作为一个在别的事情上脑子很灵活但是一遇到国家大事绝对没有回转余地的他祖宗绝对不会介意演绎一下啥叫忠臣的下场。如果襄阳王想做做姿态大概只是回老家种田,最坏的可能是直接被咔嚓掉——那还得感谢大宋废除了种种酷刑。
就算襄阳王失败,包拯也已经遭了一场牢狱之灾,这个劫算是挨了个结实。
在心里嘀咕着封建迷信真是害人不浅,包炯看着叶添摸起了下巴。
“既然没什么话好讲了,我也不再久留——”叶添看着那绕在他身边飞上飞下的小飞虫笑了笑,“阿亚大概不会给我多少从容离开的时间。”
“嗯,他不会给你多少,而我一点都不会给你。”包炯拿下手,看着叶添露出了灿烂的微笑。
“你……”
“我说叶添先生,你是凭什么认为我能让你好端端的离开什么都不做?难道我平日里的表现竟是如此以德报怨么。”包炯非常无奈地说。
在没有叫出蛊虫又被包炯一电棍(不得不说,这柄沉寂已久的“神兵利器”今天先放倒了堂堂南侠再放倒了彩衣苗用蛊第一人,相当的风光)捅在腰上的情况下,即便是搞风搞雨搞得这本书大半不得安宁的叶添也只能无可奈何的昏过去。
“也不知道那小子什么时候能找来……”包炯看着两个被他撂倒的人,觉得自己肯定不能同时抱俩,只能先把展昭放到一边再来收拾叶添。随手把人拎起来之后走了几步找了棵比较不引人注目的树,包炯掏出手铐咔啦一声就把人铐在了树上。
“你的办法还真是简单粗暴。”眼下既然没人能听见天狗星也不再耗费心力搞那什么心音之术,直接开口道。
“我本来想用更粗暴一点的手法,不过叶亚大概会想自己解决,而且我也不知道他身上有没有什么能自动反击的东西,只好用这个。”包炯晃了晃电警棍,“反正这一电下去就算他身上还有什么蛊也得晕喽。”
包炯由衷地感谢这是一个没有电的世界,没有电自然没有人有“绝缘”这么个意识,不管叶添身上带了啥稀奇古怪的虫子那终究是虫子,包炯就不信他们还能变异的不导电了……
看包炯把叶添铐在那边树下拍了拍手走回来,天狗星收回目光看着被包炯小心放在另外一棵树底下的展南侠:“你要我帮你照顾他?”
“是啊,我又不知道他会不会老老实实在这儿待到毒没事了,既然你是神仙那么应该能帮我确认这点吧?”包炯问。
“可是倒是可以……不过你难道不需要我帮忙吗?”眼下包炯的任务是去阻止谋反,而且如无意外还是单枪匹马……
“诶,难道你不能一边帮我照顾他一边帮我的忙,神仙?”包炯惊讶反问。
“……不好意思,我现在一身本事使不出一成来,‘神仙’实在是□乏术。”天狗星嘴角抽了抽,道。
“封建迷信果然是骗人的。”包炯说。
“……”
“算啦,反正本来也只是试试看,你帮不了我我也没啥损失。”包炯大度的一挥手,表示自己决定不计较封建迷信对他的无耻欺骗。
“我以为你是个崇尚孤胆英雄的人。”天狗星扫了他一眼。
“你为什么这么想?”包炯很惊讶,“拜托,想自己一个人逞能那是电影里面的傻瓜,现实中我受到的教育告诉我要和同事密切配合才是打倒犯罪分子的最好方法。”
“那……”天狗星扫了展昭一眼。
“嗯,如果说其他的助力都是那些我不太希望牺牲的人的话,我确实不介意当个孤胆英雄。”包炯笑了笑,回答道。
“你的意思是他属于你不太希望牺牲的那些人?”天狗星饶有兴味地看着包炯,“我以为你很讨厌他。”
“你没说错,我确实是……很讨厌他。”包炯想了想,说道,“事实上我来到这里之后还要更讨厌他一点。”
“那么……”
“……呐,你说我为什么要讨厌他?”
即便是包炯,也不得不承认,展昭这家伙完全就是个挑不出毛病的人:从外形到身手到头脑,唯一稍微应该诟病一下的“太好心”也可以改称为宅心仁厚之类的,完美到……
“他的武功才学心性几乎都挑不出毛病,为了公理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名声入公门……”包炯叹了口气,“你说,我讨厌他哪里?”
“哪里么……”听出包炯想说什么,天狗星淡淡一笑。
“我讨厌的……其实不是他,而是‘我不如他’啊……”
说到底,自己……其实是嫉妒吧。
包炯看着那边睡着或者说昏迷的展昭淡淡一笑——义薄云天的展大侠,这次算是还了之前我对你的那种态度吧……
“……还好他现在睡着。”包炯忽然松了口气。
“哦?”
“……要是这话被他听见了我还要不要活了啊……还是讨厌他算了,至少不觉得那么难受。”包炯哼了声,“算了,我先走了——记得你答应我的事情别忘掉。”
“放心,此间事了,我欠你一个人情。”
“人情么……”
眼见包炯身影渐渐远去,天狗星摇了摇头,于半空中盘膝坐下。
“这些人,倒还真是……有意思啊。”
作者有话要说:我变勤快了诶……
第一百三十五章
大理寺大牢。
无味的烟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缭绕在牢内几人身边。
“糟糕!是……”原本靠着墙在打瞌睡的卢方猛然惊醒过来,却已经无力回天。
“是迷香——应该吧?”耳边忽然传来清亮男子声音,让本来正努力与睡意抗争的两只老鼠顿时清醒了些——这声音是……
“五弟……?”
眼见得那边三人都陷入沉睡状态,那边的白衣男子这才掐灭了手中迷香。
“好了,这下子那位包大人应该就不会去给自己找麻烦了……”看一眼外面天色,他眉头微蹙,“那家伙说他已经醒了……那么,该在那儿吧?”
嘴角微勾,他的眼中含着些难明神采。
开封城,城门。
看着眼前高大的城门,包炯开始犯愁了。
现在虽说已经开始渐露曙光,却还没到开城门的时间。作为一个除了力气比较大之外别的地方都很正常的普通人,要他学展昭那样靠轻功窜上城门显然不可能,学叶添弄出两只虫子踩着上去来似乎更扯。
当然,作为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他能用腰上金牌叫开城门——但是这样有更大几率惊动襄阳王。虽说他拿到开封大权时间还不长,不过按照这人的计划缜密程度,他大概早就已经笼络了守城卫兵,只等着大权在握而已。
包炯眼下能动用的力量只有自己一个,万一襄阳王找人绊住那就麻烦了……
或许他能徒手攀登上城门,不过那样惊动卫兵的几率还是很高……怎么办?
“早知如此应该让那个神仙教我怎么飞……”包炯嘀咕道。
“是谁说这世上没有神仙的?”
“……!”
下意识的,包炯循声望去。
那人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一身白衣上血迹犹新,刺眼的……让人有些眼熟。
无意识地握紧了拳头,包炯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什么心情……
“要帮忙么?”那人倒也不理包炯,自顾自打量着那边城门,“高了些,不过还上得去。”
“……你能上去么?”深深吸了口气,包炯说。
“……啊,没问题,”他扫了包炯一眼,脸上带了抹极浅的笑,“你不是知道么,我是怎么成了‘白衣女鬼’的。”
“我是知道……”嘴唇轻轻抿了抿,包炯点了点头,“那么,怎么上去?”
两人一时间都沉默了下来。
眼下的问题稍微有些犀利——这个“带人上城门”的动作,似乎……
“要我怎么带你上去,背着还是抱着?”眼睛在包炯身上注意到对方明显发黑的脸色之后再附赠一张笑脸,“反正我都可以哦~”
“……”沉默片刻之后包炯说,“随意,你带人你决定。”
笑意愈加深了些,他伸出手:“那么,请。”
——那种态度,仿佛不是要帮人上眼前的城门,而是……请一曲共舞。
被自己脑中突然出现的古怪联想惹出一身冷汗,包炯轻轻啧了声,还是握住了那只手。
……是温热的。
不管是背着还是抱着还是其他什么稀奇古怪的姿势,要被带上城门,身体的大面积接触是免不了的——好在两个人一个不介意,另一个至少能装出不介意。
虽说御猫展昭的轻功为人称道不过白玉堂的也不错毕竟老鼠要活命就得比猫跑得快……脑中翻滚着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消失时,包炯发现自己已经落到了地上。
“如何?”
“很不错。”包炯点了点头,“我没想到……你能这么不错。”
“多谢。”他的脸上绽放出了笑容,明亮到有些耀眼。
包炯轻轻皱起了眉毛,目光扫过他的胸口——
那里还带着扎眼的血红色。
“放心吧,不碍事,只是这衣服一时找不到换的,只能暂时凑合一下。”
“……是么。”
“那么,要我陪你去么?”
“不必了。”包炯摇了摇头。
“哦?”似乎没想到包炯会这么回答,他有些疑惑的偏头。
“虽然我也很想,但是……”
但是什么,被他咬散了,含在嘴里,不曾吐出。
“但是?”
包炯定定地望着眼前的男人——俊美到惹人嫉妒,眉宇间俱是飞扬的神气,带着些让人想亲近又不敢碰触的气势……
白玉堂……么?
如果不看那双眼睛的话,他或许会信吧。
如果没注意到,那双漆黑眸子深处所隐藏的冰冷的话,他或许真的会信。
长长叹了口气,包炯慢慢抬起手,按上腰间。
他的动作并不快,更像是为了展示而刻意放慢——撩开衣襟,抽出了别在腰上那漆黑冰冷的金属。
那是他来到这里之后唯一不曾用过的、从二十一世纪被他带来的东西。
他们两个离得很近,距离仅有几步,绝对包含在子弹的杀伤范围之内。
看着眼前的枪口,他轻轻眨了眨眼露出有些好奇的神色:“这是什么?”
“……”嘴唇轻轻张了张,包炯叹了口气,“你觉得这样有用么?”
“你清楚——我不会分神给你机会,也不会判断错误。”
“毕竟,我的枪射出的子弹……至少有一大半,是为了你的。”
“……呵……”
良久,他终于发出一声叹息,头微微低下,再抬起时,已不是方才的他。
仿佛脱去了一层伪装,方才的跳脱飞扬已不在,变成了有些凝重的冰冷。
“真可惜,我还以为能玩玩呢。”他可惜地一摊手,“难得有这种机会的。”
“抱歉,装着认不出你实在是难了点儿。”
“陪着我玩玩又不会怎么样。”他的眉毛轻轻一挑,有些不满地说道。
“我没那种时间。”包炯扯了扯嘴角,“再说……”
“再说,这也不是你能随便拿来玩的——把身体还给他,华琅。”
随着最后两个字滑出包炯的口,站在他对面的男人笑了。
带点恶意的笑容在那精致的脸上绽放开来,男人轻轻摇着头:“真是的……这么快就叫破了。”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玩的头脑啊兄弟——对了,我该叫你什么?”他侧了侧头,“和以前一样叫你小包呢,还是……包、大、警、官?”
作者有话要说:=v=
咩哈哈哈。
第一百三十六章
几乎是秦华琅话音刚落的同时,两个人同时动了。
秦华琅的速度快得几乎让人无法捕捉,亮白的身影在包炯眼中一晃而过,随即便是一阵风声——
包炯也几乎没多思考,收枪抬枪两个动作一气呵成,刚好抵在那人突然接近的头上。
但也是同时,他的颈侧多了一线冰凉。
“……”
“……”
距离又拉近了许多,彼此的呼吸已然交错纠葛。
眼下包炯的枪口顶在秦华琅的太阳穴,秦华琅手中的短匕却抵在包炯的颈上。
他匕下分毫,便是包炯的颈动脉。
如果包炯开枪,秦华琅必死无疑,但是他临死时的反扑却足以割断那根牵系生命的血管,然后……
“要死一起死,”秦华琅忽然开口,“当初的玩笑话,此时似乎成了实话。”
包炯沉默着看了他一会儿,缓缓放下枪。
“也是,你能杀我,却不能伤了他。”指指自己的脸,秦华琅笑得十足恶劣。
“把身体还给他。”包炯拧了拧眉,这才开口道。
秦华琅也放了匕首,却不曾挪动步子,依旧是保持着那么个距离懒懒地抬了抬下巴:“想要?求我啊~”
句尾挑逗而暧昧的上扬,带出无尽余味悠长的遐想。
“哦,好,我求你。”
声音平板,半点波折也无。
“……这是求人的态度?”秦华琅扬了声调,饱含不满道。
“……琅琅,求你了~”
男人的声音刻意扯成小姑娘的尖细听起来不是一般的怪异,更何况说出来的话还是那么个调调。
饶是久经风浪如秦华琅,被这句话一扑也是一个踉跄,险险没仰倒当场。
再看包炯,脸上已经不是方才的面无表情——而是唇角微翘,露出两颗小小虎牙。
难得一见的、轻松而恶劣的笑容。
“你……”秦华琅深吸一口气,板起脸来,“你就不怕我做点什么,嗯?”
“你会做?”瞄了秦华琅一眼,包炯轻轻摇了摇头。
他太了解眼前这个人,也明白他不会拿白玉堂的性命相胁,同样不会霸占了白玉堂的身体不放。
如果他心平气和,反倒是危险;这样大张旗鼓地言明要报复……
包炯在心里叹了口气。
姑且不知他想做什么,但是,随他了。
“……的确是不会。”秦华琅轻轻扬起下巴,“不过呢,如果某人让我心情不快,我做些什么来出气,也是自然……”
包炯眯着眼睛看着他,半晌后一扭头:“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
“……站、住!”
回过头去,看到秦华琅明显愤怒却又着力掩饰的脸。
“……”深吸气再吐出来,默念一遍不气不气都让他害死过一次了还气个屁,秦华琅正了脸色,看着包炯,开口,“襄阳王的速度没那么快,他想入宫也得经些波折,你家大人我已经放倒,想必眼下襄阳王也没空管他。”
包炯点点头。
“到时候大不了我带你过去,总之你现在把话给我都说明白!”
包炯摇摇头。
“怎么?”
“到时候你去城外找那个讨厌神仙,我自己去。”
秦华琅略略挑眉,似乎有些不爽。
“理由?”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包炯淡淡一笑。
“……哼,英雄。”撇了撇嘴,秦华琅点头,“那么,可以说了吧?”
“说……”包炯叹了口气,“好吧。”
有些无奈地看了对方一眼,包炯暗自腹诽——
喂喂,你就那么想炫耀一下你是怎么来了这儿么?
还不肯自己说,一定要他问的……
“你是怎么来得这儿?”
终于得到了想听的问题,秦华琅嘴角一扬。
“自然是跟着你来的。”
包炯微微讶异,秦华琅的笑意更深了些,“脖子上的。”
包炯的脖子上,还挂着那块琉璃。
“这个……”手下意识摸上去,冰冷而坚硬的一小块。
秦华琅点了点头,脸上笑意促狭了些:“包警官,你也真是胆大,犯人的东西、死人的东西你都敢随便拿……”
“警规警纪……反正没人发现。”包炯沉默一会儿之后小声道。
“犯人的东西有警规警纪,死人的东西……你也不怕招鬼。”而且已经招来了,还是好大一只。
“这世上哪有鬼?”
将近三十的年的教导,让包炯的这句话已经不再需要过脑子而是成了本能。
秦华琅一翻白眼:“那你眼前的是什么?”
“……人体生物电。”
“……”
姑且不论秦华琅多么想一口咬死包炯来捍卫他的鬼权,眼下的问题之一算是解开了。
秦华琅死后,他心里那强烈的执著让他没像一般鬼魂那般去阴曹地府,而是附在了那块琉璃身上。
然后,跟着拿走琉璃的包炯。
“那么说……”包炯忽然想到了什么,脸色有些诡异,“这几年,你是一直跟着我了?”
“对。”
“……”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秦华琅恶劣地咧嘴,“只要你还把坠子挂在脖子上,那我就是跟在你身边的。”
包炯那块坠子,基本上就没摘过——包括睡觉洗澡。
包炯脸黑了。
“你该庆幸……”秦华琅咧嘴,“这几年你没结婚。”
他可不懂,什么叫非礼勿视。
暗自感慨了一下自己不婚的决定是多么正确,包炯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那么……你一直是在坠子上的?”
“是啊。”
“……”
“怎么了?”
“没什么……”包炯有些不好意思的微微一笑,“只是想起来之前曾经有过上厕所的时候绳子开了,差点把坠子掉进去的事情……”
秦华琅脸黑了。
“然后呢?”
“你猜猜?”
“……警长。”包炯叹气。
“猜对了。”
本来就有些奇怪,为什么警长居然和他那么亲昵……毕竟他不是多么擅长和小动物相处的。
“那只猫原本就是阴阳异种,善噬鬼,想必那天它是感觉到了我附在那坠子上的气息。”秦华琅摇摇头。
可惜,小猫不知那不是一只它可以随便吃的小鬼,而是一只跨越千年而来的厉鬼。
本来打算教训一下就算了的,没想到那小猫的身体自己可以拿来一用。
于是就顺便了,有个身体能碰着他,虽然是猫的,却总比没有好。
包炯摇了摇头,脸上笑容有些无奈。
真是想不到,这一年多……他一直都在自己身边。
……也亏了他真装成只猫的样子……
……虽然他就算装得不像,也会被自己解释成灵异、独特、我家的猫儿自然强……
摇头叹息了一下,包炯忽然想到什么,轻啧道:“还好……”
“还好什么?”
“春天了……我本来想带着警长去做个手术的。”瞟了秦华琅一眼,“还好……”
秦华琅沉默良久,磨牙。
“包、炯——!”
作者有话要说:……当初谁说警长是我来着?通通去面壁!
这口气我忍很久了哼哼哼哼哼!
PS:看下面这段——
“……这只猫是……”展昭把目光从猫身上转到包炯身上,又是一愣,“你的衣服怎么了?”
包炯身上那身衣服在胸口部分被撕出了一道口子,晃里晃荡,很不符合此人一向严谨的穿衣习惯。
当时是夏天。
包炯脖子上挂着他的琉璃老鼠。
这段大概是本文的第五万字,而这一章是本文的……总之是第二十五万字以外了。
……你们知道我想说什么吧?
伏笔这种东西……真是会埋上瘾哟~
=v=
第一百三十七章
“……真糟糕,想不到竟带来个麻烦。”他头疼的看着眼前的鬼——虽说天官不管地府事,可是好歹是活了这么久,总能靠鬼气判断出眼前鬼的修行。
死了或许没多少年,怨气却出乎意料的强。
按理说,包炯这般正气逼人的,身边不该带着这样的鬼才是……若是曾经枉死过他人,身边带着厉鬼也不奇怪,可若是如此,那一身浩然正气又是哪儿来的?
让这鬼一搅和,正气倒该变成怨气了……
比起天狗星的郁闷,那鬼却是不慌不忙,上上下下打量一通后给了这么个开头:“白无常?倒真难得来个能看的。”
……堂堂星君,居然被当成黑白无常……虽说两边编制不同,也不好说无常级别的鬼差就一定比星君差了,但是在一般民间传说中两者地位至少是不一样的——别的不说,哪个鬼差有他去人间露个脸儿就一群老头儿叨叨“凶星现,天下乱”的气势?
且不论天狗星在想什么,那鬼随手拍了拍那边倒地的人,很是认真地说:“劝你也别来了,这家伙就算睡着杀伤力也没减,前几个都是不知死活靠过来结果被打飞出去的……”
这倒是不假,寻常鬼差撞上了命刑之人,不走避也就罢了,还敢撞上来,实在找死。
想必,眼前这鬼就是仗着这个才这么逍遥。
“你有何牵挂未了,我替你做了就是。眼下我找此人有事……”话还没说完就让那鬼打断了。
抬手指了指那边昏睡着的,那鬼大大咧咧道:“牵挂?他。”
……果然糟糕。
方才在包炯身上动过了手脚,再加上说话用的是鬼音,寻常人听不见,天狗星也就没在乎那点时间,听了个故事。
听完,他皱眉道:“所以……你一直缠着他?”
“……算是吧。”那鬼沉默片刻,点点头。
“……我找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不如我们做个交易?”天官不管地府事,但哪个天官不认识几个地府鬼差?他虽说不喜交际,可执掌的本来就是凶星,也跟鬼差打过交道,有几个能说上话的。
若是有鬼差帮忙,今生虽说是不能改了,却能得个富贵荣华俱全的来生,也算是美事。
就算还执著着,大不了多欠点人情,让他别喝孟婆汤就是……
“不要。”听完天狗星陈述,那鬼丢出干干脆脆的两字。
“……”若不是清楚他和包炯干系很大,自己又有求于包炯,天狗星倒真想灭了眼前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
似乎是看出天狗星心情不佳,那鬼微微咧了咧嘴,开口笑道:“那个神仙,你先回我句话。”
“说。”
“这鬼啊神啊的事情我不太明白,之前见了那些鬼差也没空打听打听,能跟我说说么?”
“……可以。”虽然有点浪费时间……
“这世上有阴间地狱,我是晓得了,可是怎样的人,才能进了地狱?”
原来是这么个问题,倒也简单。
“有过之人。”
“怎么算是有过?”
“例如你,当然就算是。这个过字包含极多,基本上,这世间的人,没几个能不进去走一遭的。”不过是时间长短、地狱深浅的区别罢了。
“喔……”点了点头,那鬼又问道,“那若是做了许多好事的人呢?好到可以功过相抵的地步的?”
“地府中的功过,没有相抵的说法。即便你杀了一人,救了天下人,可凭什么那一人就是该死的?”
“原来如此,倒真是麻烦。”那鬼拿手支着下巴,若有所思。
“不过也不全是硬梆梆的规定,若真是做了许多好事,或者那一人本身就是恶贯满盈,那么只要那人诚心悔过,还是能把这过错消去,不用去地狱受苦,不过这债却不能一笔勾销了,来生,欠了的都得还——所以说,若是我帮你,那么你来生就可以省去不少事情……”
“……免。”那鬼抬起手,晃了晃,另一只手抵着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思考了一会儿,他抬起头,露出一张精致好看的脸。
他说:“那神仙,商量件事情,如何?”
秦华琅笑吟吟地看着包炯,看得他有些头疼。
说来也怪,明明是一张脸,里面是秦华琅就是比里面是白玉堂更让他头疼些……
“诶,包大警官。”秦华琅笑够了,终于开了口。
“什么事?”这称呼……
“我知道你当年是受命于人,这么多年,看你被人射了一枪——虽然没射中,那家伙的准头真是白费了我一番苦心——又被自个儿折磨了那么久,我也懒得再多计较了。”
包炯挑眉,等着秦华琅下面的。
“也别那副德性,好歹也过了这么久……”一叹,“我要你三个字。”
“说。”
“对不起。”
几乎是在秦华琅话音刚落的瞬息,包炯回答——
“这三个字,给不了。”
两人一时沉默。
秦华琅看着那边包炯,扬起唇角,浅笑:“理由。”
“没什么理由,给不了就是给不了。”包炯抿了抿嘴唇,淡淡道。
“哦?”
“当初去你那里,我的确是奉命而为,但是——”包炯一笑,“我是警察,你见过哪个警察不服从上级任务了?”
秦华琅看着他,眼神略有些阴鹜。
“而且……”包炯又是一笑,“后来我不舒服,是我的事情……我从来没有一刻,后悔过我当初的所作所为。”
“也没有一刻……认为我该说这个对不起。”
他是警察,天职便是守护一方百姓安康。
那么,他为此付出,也不过是应得。
不能走出自己画的圈子,是他自己的事情,可是……
这个对不起,他绝无可能说出口。
“……问你个问题。”
“说。”
“你到底是为什么想当警察?”秦华琅盯着包炯,一字一顿道,“拿那么一点钱,干得却是辛苦事,搞不好还得把那些负疚自己背着……很舒坦?”
闻言,包炯侧了侧头,脸上勾起个浅淡笑容。
“为什么……啊。”
“其实,理由挺简单的。”
“你知道……我最讨厌的一句古人言,是什么么?”
“什么?”
“是屈原的,”包炯叹了口气,“挺有名的一句话——举世混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
当年,三闾大夫披发执剑行于汨罗江畔,望着眼前这滔滔江水,念出此句,想必是对这一片混沌的世间,极为不满的吧?
可是……
“当初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
“如果真是举世混浊,那么自己一个人清清爽爽的,有什么意思。”
想当警察,这志愿其实有很多可以做手脚的地方——警察是个很大的概念,可以在的地方也很多,包炯当的公安警察,不过是其中一支。
穿着警服去搞研究,也不是没有的。
但是……他当初还是选择了留下。
“当初,太爷跟我说明白了利弊,也告诉过我,这件事可能让我一辈子难受。”
“但是……我还是选择了干,不为别的,就是不想真的‘举世混浊我独清’了。”
“我欠你的,我承认,但是永远别想让我说出这个对不起。”
“因为……”
“这是我的责任。”
“人生在世,如果连自己的责任都不能尽了,还活着干嘛。”
“……哼。”重重吐出一口气,秦华琅扫了包炯一眼,嘀咕道:“白费心思……”
“什么?”
“没什么——就是觉得我完全是浪费口舌!早知道你个臭警察说不出别的话来!”恨恨丢下这么一句,秦华琅甩了甩头,“你还是不让我和你一起去?”
“不了。”包炯摇头,“这次的事情我想自己解决。”
“随便你,我……”看了眼包炯脸色,秦华琅又哼了声,“好吧,我把这个家伙随便丢到哪个安全的地方去就好……放心,他身上的伤我治了,不过是睡一觉罢了,出不了什么事。”
“那就好。”包炯松了口气。
“……哼。”又哼了声,秦华琅转过身去,“我先走了……唉,也不知道那只猫跑了哪儿去,能不能找着,不过反正就算不能……”回头丢过来个凶恶眼神,“也别指望我会放过你!”
“……诶。”
“什么?”秦华琅回头。
“问你件事情。”
“说。”
“这世上……有地狱对吧?”包炯稍微犹豫了一下,显然承认有鬼这件事对于标准唯物主义者来说还是有些困难的。
“有。”秦华琅哼了声。“而且你若是不诚心忏悔,哪怕是好人如你,照样得进去……”
“这样啊……”包炯轻轻翘起唇角:“那么,如果我还能活下来……百年之后,我也可以去那里找你……反正,按你干的那些事,得在里面呆很久吧……”
声音渐小,却让秦华琅听到了最后几个字。
“那样……不也很好。”
沉默。
漫长的沉默。
良久之后,秦华琅笑了——不再是仅仅挂在脸上的笑容,而是自口中冲出,铺满天地之间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好!”
“我在地狱——等着你!”
第一百三十八章
撂下一句话秦华琅走得干脆,包炯看着那道白得有些耀眼的身影渐行渐远,嘴唇轻轻抿了抿,却终究没说出一句挽留来。
“算了……”
事实证明,包炯运气不错。
他前脚刚到襄阳王府,后脚府中便走出一支小队来——大约有二三十人,俱是顶盔贯甲,行动整齐划一,极有纪律性。为首那人一身华服气宇轩昂,正是襄阳王本人。
包炯稍觉庆幸——看来叶添说得不错,襄阳王确实谨慎,既然知道事情已经败露就果断地提前了行动。
还好是这样,否则他……
暗叫一声侥幸,包炯远远地坠着那支队伍,跟着他们一路前行。而目的地赫然是……
“皇宫……这家伙,真想造反啊……”虽然说襄阳王搞出这么大的阵仗不可能只为了对皇帝进行劝谏,可猜测是一回事,亲眼所见又是一回事。
明白自己现在在做的事情是超人之类常干的粉碎颠覆国家的阴谋,包炯只能在心里暗暗苦笑——他不过是个警察,何德何能客串Super man……
虽说手头有一支绝对服从自己命令的战斗小队,但就靠这点武力试图攻陷皇宫无异于以卵击石,而襄阳王的目的似乎也并不是来硬的……
“……庞统,我就知道这件事情和你绝对有关系!”咬牙切齿地看着那边襄阳王轻松进入一道角门,包炯觉得自己总算把事情想明白了——
就算通过拿下他祖宗包拯搞定了开封城门,可是皇宫并不归开封府管辖,想要谋反必须再过一道关——那就是护卫皇宫的御龙诸直。而想要搞定御龙诸直,首当其冲要解决的,就是殿前司都指挥使庞统。
想必,庞统拿到这个位置,襄阳王也出力不少……
只要能解决外面的禁卫军和宫墙,到了里面,事情就方便多了……
看着襄阳王的人慢慢进去,包炯心急如焚——他显然不可能跟进去,但他又没有能一飞冲天越过宫墙的本事,如果不想想办法的话……
“哟,小包大人,真难得在这儿遇见您。”
耳边忽然传来清朗嗓音,包炯全身一僵,慢慢回头——
刚刚被他定义为参与组织破坏国家统一并且直接参与实施武装叛乱至少也得判上个无期的庞统庞大少爷……
正笑吟吟的在他背后看着他。
“庞统!”顾虑到所处的情况而刻意压低了声音,包炯咬牙切齿道。
“在。”庞统微笑。
“你为什么会在这儿……?”
“这还用说,当然是——”庞统笑意一敛,正色道,“前来阻止襄阳王谋反的。”
一片沉默。
包炯盯着庞统,一言不发。
“……那什么……”庞统试图顾左右而言它,失败,只能笑笑道,“如果不介意的话,我们边走边说如何?否则我是无所谓,皇上可就危险了……”
“……好。”包炯从牙缝里迸出一个字来,“不过我提醒你,如果你想做什么手脚的话……”
他的脸上慢慢绽开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微笑,“我绝对不介意在这儿解决你……”
庞统对皇宫的熟悉显然达到了一个危险的地步,包炯跟着他左绕右绕,竟是十分安全的遛了进去,就算撞上了几个人,在看到了庞统之后也纷纷低头行礼而不是怒吼一声把他们两个拿下。
越往里走,包炯看庞统的眼神越古怪——如果这人想谋反,似乎比襄阳王还容易些……
“你那是什么眼神……”庞统终于忍不住了,一脸委屈:“在下乃殿前司都指挥使,这是我的本份……”
“本份?”包炯哼了声,不置可否。
“我知道你在怀疑什么。”庞统叹了口气,“好吧,我承认,若是我站在你的立场上,我也会怀疑我自己,可是……”
庞统苦笑了下,看着包炯认真道:“你知不知道,其实我根本没有谋反的意思?”
看包炯一脸“你再装”的鄙视,庞统摇了摇头:“算了……好吧,你说我为什么要谋反?”
“你问我我问谁?”包炯愣了愣,随即反问道。
“好吧,其实我也挺纳闷的——为什么那么多人都以为我想谋反?”庞统郁闷道,“就算我爹是朝中势力最大的……好吧,我承认按照那些史官的说法,他老人家该是奸臣,就算我有个姐姐嫁给了皇上当妃子,就算我自己掌了兵权还屡建奇功……”
包炯扭头作呕吐状,庞统面不改色地继续:“可我真的没有谋反的意思。”
包炯沉默,过了一会儿之后他开口道:“但你对皇上也绝无多少尊敬之意。”
“他自己没什么大能耐……好吧,今上是个不错的守成之君,”庞统勉为其难道,“不尊敬皇帝就一定要谋反么?那你和我也差不了多少……”
包炯噎了一下,但并未反驳——作为一个受着人人生而平等的教育长大的现代人,他对那个名为皇帝的人确实没啥敬意——但是它可不会闲着无聊去谋反,虽然按照某种定律,他要谋反或许真能成功……
“其实,我的理想不过是干出些成绩来,让那些人知道,我庞统并不是只能靠父辈余荫得来功名。”
庞统叹了口气,他的语气里带了些罕见的倦怠:“可似乎……是作茧自缚了。”
“于是你就想谋反……”包炯恍然大悟,点头道。
“我说过我不想谋反……”庞统郁闷道。
“那你为何与襄阳王勾结?”包炯哼了声,“别告诉我说你对襄阳王的计划一点都不清楚,这说法没人信。”
“与襄阳王勾结的,并不是我。”庞统苦笑道,“而是我那不成器的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被感冒病毒击溃,躺了一个星期……orz我还真是倒霉……
于是,其实庞统他……姑且能算个好人?
第一百三十九章
对庞统他哥庞昱,包炯早早就定过性了——能力和贪欲不成正比的家伙,以他那样的能耐,仗着父亲和姐姐在边城当个土皇帝,偶尔鱼肉一下百姓也能混个几十年太平。可他却偏要居心叵测,那不是自找麻烦么?
他谋反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庞统作为他的弟弟也肯定脱不干净……可是此时,庞统居然声称他很无辜?
庞统无奈一笑:“其实我本来也没觉察出问题来……我们两个关系并不太好,不过顾虑着我的大军是保护他的依靠,他对我还算不错,粮草兵甲什么送得也算及时,可我却没想到,他竟然会和襄阳王勾结起来。”
对襄阳王,庞统其实是敬而远之的。他是边关重臣,手握兵权,若是和朝中王爷过往甚密无异于自讨苦吃。更何况,多年沙场征战磨练出来的敏锐直觉让他判定襄阳王绝非表面上那么温和无害,自然更加不敢接近。
可没想到,襄阳王并没从他那儿下手,而是借着庞昱,轻松把他拖下了水。
赵爵是怎么搞定庞昱的庞统并不太了解,不过估计也不难——庞昱对于自己被“发配”到边关来一直多有埋怨,对皇帝姐夫自然不可能多么尊敬。在边关自然不可能有京城那么多高官子弟陪他花天酒地,唯一的弟弟又一直不睦,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一个谈吐不俗又兼有高贵身份与之叫好绝对不坠自己身份的襄阳王,庞昱自然是乖乖凑了过去。
而对襄阳王来说,挑拨这么一个苦闷的家伙让他上自己的贼船,实在不是难事。随后么……
“那个蠢货!”庞统一脸郁闷,“谋反也就算了,他还敢和襄阳王书信往来!书信往来也就算了,他还敢把自己干了什么想干什么写得一清二楚!写清楚了也就算了……”庞统一手捂住脸,一副家门不幸的苦闷样子。
“……他干什么了?”
“他还不写明白对方是谁……”庞统捂着脸,从指缝里面挤出这么几个字。
包炯无语,对庞统油然而生同情之意。
有这么个擅长制造把柄的哥哥,当弟弟的也真是倒霉……
当办完丧事后,庞统就对上了早有准备的襄阳王。当确定了襄阳王手里确实有不止一封对他来说十分危险的信,而自家哥哥的书房已经被人一把烧了干净之后,除了在心里痛骂庞昱(还骂得忒不痛快,谁让两个人一个祖宗呢——郁闷的庞统说)之外,庞统也只能咬着牙上了贼船。
“我自己如何其实也无妨,可是老父年迈,我总不能让他晚年还不得清闲。”庞统摇了摇头。
宋太祖赵匡胤定祖训,不杀士大夫,可没有哪个皇帝能好脾气到对谋反的士大夫照样法外开恩。襄阳王手上的东西若是送了出去,庞昱大约没事——顶多也就是被刨出来鞭尸——可庞统作为他亲弟弟、庞太师作为他亲爹,就算不砍头也得流放三千里不打折扣。
桀骜不驯如庞统,在这么一个把柄的威胁下也只能乖乖……
“助纣为虐。”包炯下定义。
“……你就不能委婉点儿,再怎么说我也是被迫的。”庞统委屈道。
包炯瞄他一眼,撇了撇嘴:“所以你就帮他了?”
“倒也没帮多少,他要挟我,更多的是打算给将来留一步棋。”庞统淡淡笑了笑,“也就是为了今天。”
包炯忽一挑眉,嘴角绽出抹冷笑:“你半推半就然后落井下石?”
庞统无辜一笑:“他不仁我不义,以直报怨,方合孔圣人之道。”
在包炯看来,庞统最聪明的法子无外乎一颗红心两手准备,既准备着襄阳王谋反成功之后当上大功臣又准备着襄阳王谋反失败后落井下石。不过庞统的觉悟高得出奇——他压根就没打算让襄阳王谋反成功。
此时宋仁宗膝下无子,皇室嫡裔中仅剩三名男丁,若是宋仁宗意外“暴亡”,八贤王又涉嫌谋反,襄阳王再怎么“不敢不远”,也得被“担忧社稷”的大臣腿上这个皇位。但庞统清楚,襄阳王好大喜功,他不仅仅想当一个普通的皇帝,而想彪炳史册。
如果襄阳王之前真假太子的计划成功,庞统说不定还会对他有几分信心,可问题是那个计划失败了……
这种人一旦当上皇帝,天下的百姓可就有难了。
庞统一脸正气说出了这番话换来包炯一个白眼,以及一句:“你是不想打仗了吧?”
“这倒也是,自古名将无一爱征战……嗨嗨,你那是什么表情?”庞统一脸无辜,“总之,之前我就提前‘失踪’了一阵,到时候如果皇上问起为何禁军会给他们让路,我就说是襄阳王掳了我去,强拿了我身上的令牌……”
包炯皱眉:“皇上会信?”
“如果有庞贵妃吹耳旁风,再加上一个救驾之功,那么应该会。”庞统笑了笑,“皇上么,总得学会信一些一般人不信的事情。”
包炯乜他一眼:“然后呢?”
“然后什么?”
“何必装傻,想要谋反可不仅仅需要武力,还需要朝中有人支持。襄阳王事败,这些人大概会惶惶不可终日……”包炯冷笑,“庞太师之子,庞统庞大人——?”
对包炯的敌意,庞统报之以摇头一笑:“我打算回乡。”
“……”
“那些人,随他们去便是,我懒得理会了。”庞统笑笑,“虽说皇上表面上信了,可实际上么……总之,我也不想讨没趣。”
他的眼中带着淡淡倦怠:“这么多麻烦事,我实在是懒得理会了……”
“……哼。”包炯轻哼了声,对庞统的表现不置可否,“那么,你打算怎么‘救驾’?”
他们此时已经渐渐接近了襄阳王的队伍,隐约能听见呼喝声,想必此时已经事发。
“小包大人大概不晓得,在下当年还没当将军的时候,可是军中数一数二的神射手。”庞统微笑道。
包炯这才注意到,此人身上……背了一把长弓。
“你打算……”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襄阳王一死,则万事大吉。”庞统的眼中泛出了凶光。
包炯看了他一眼,不作反应。
“不过……既然你在,我就不想出手了。”
“……什么意思?”
“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你有更好的办法。”庞统微微一笑。
“你倒是……”包炯嘴角微微一扯,手下意识按上腰间。
那里,有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唯一不肯动用的东西……
“……算了,总得……讨个彩头。”包炯嘴角扬了扬,“但愿手别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把枪多久没开过了?
第一百四十章
出乎包炯意料的,此时禁宫之中并不是一片混乱。相反,那些太监和宫女虽然神情慌乱,脚下的动作却是井然有序。
包炯有些讶异地看着庞统:“御前司还管太监?”
庞统瞄他一眼:“可能么……且不说外官内侍不得随意往来,你觉得我会有空训练这些人?”
“你可能会无聊……好吧,算我没说。”包炯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
他们此时隐身在宫内庭苑中一棵树上——包炯十分庆幸自己好歹还会爬树——据庞统说,这里是观察皇帝寝宫最好的位置,也是最适合根据包炯的要求得出的最适合狙击的位置。
包炯自然不能跟庞统坦白他打算用什么法子,只能粗略描述一下,好在庞统也没多问——至于怎么一路有惊无险地到达这棵树,就全是庞统的功劳了。总之,包炯越走越觉得,为了国家的安宁社稷的稳定,他最好把庞统也干掉……
“不过这些人也不可能是完全自发做这些事的……”庞统坐在树上纵观大局,颇有几分指点江山的惬意,“曹皇后父兄均为大将,想必家学渊源。”
“……皇后?”包炯不曾见过那名据说很贤惠的皇后,经庞统这么一说才想起曹皇后确实出身兵马世家,不过想不到她居然想靠太监和宫女抵挡叛乱……
想法虽好,几率么……
“诶,可别说,如果襄阳王手下的不是那些悍不畏死而且不会思考的家伙,也许皇后真能抵挡到外面的人发现不对劲呢。”庞统对曹皇后评价颇高。
“……反正与我没多大关系。”包炯懒得讨论这种他注定无法参与讨论的事情,开始抓紧分秒平心静气。
再怎么说也是一年没摸过枪了,而且在来到这里之前,他也有两年没真的开过枪……
虽说为了保护他,包炯是警察局里少数的可以随时佩枪的内勤警察,可是在回到警局、成为信访科科长的两年内,包炯顶多是把枪压在枕头底下枕戈以待,还真没参与过实战……
毕竟那时候他的责任是以良好的态度接待来访者,而不是一言不合抽枪顶在人家脑门上——要是这么干,用不了一个月他就能名扬全国公安机关成为一个标准的反面典型。
好在每年有按例的射击训练,不至于彻底手生,当初练得也很狠,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
值得庆幸的是,他有按时保养枪械的好习惯……
不然要是关键时刻,子弹卡壳炸膛,光是自己一死倒是无所谓,让襄阳王得逞才是大麻烦,而且……
如果秦华琅知道他是为了这个死的,九泉之下,绝对会笑得再死一次。
把那些会让他不寒而栗的东西抹去,包炯轻笑着摇了摇头,把枪抽了出来。
警用手枪的外形看起来并不甚起眼,握在手中分量也不算太重。
庞统坐视包炯抽枪、擦枪,对他忽然拿出这么一样东西并没表现出多大的惊讶来。
“等一会儿……”
倒是包炯先开了口。说了这四个字之后,他忽然停了下来,有些犹豫。半晌,才叹了口气,说:“等一会儿,如果我解决了那件事之后没什么其他问题,你最好装作不知道它的存在。”
“明白。”庞统笑着点了点头,倒是包炯没想到他会答应得这么爽快,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我至少至少它能隔着一段距离取人性命,而且还不像弓弩那般难以携带。”庞统笑了笑,“且威力不错,否则你也不会如此平静。”
包炯沉默一会儿,点点头。
“我可不想自己的有生之年都面对着这么一样东西的威胁,反正要头疼,被救的人得比我头疼多了。”想了想,庞统补充道,“你若是想不出这东西的来历,大可推个玄乎出处,反正你的来历已经传得绘声绘色了,皇上不信也得装着信……”
早就说过了么,当皇帝的,得习惯相信那些他不想相信的事情。
替皇帝默哀了一下,包炯说:“……嗯,我知道,反正你骗人的能耐比我强得多。”
“喂喂,我也不怎么爱骗人吧……”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让两人同时住了嘴,包炯透过枝叶往外扫了一眼,脸上表情一沉。
麻烦,来了。
这世上的反派难道不懂什么叫速战速决,偏要显摆一下自己的好口才?
看着那边被一群蛊人簇拥在中间,颇有些趾高气扬味道的襄阳王。再看看那边虽说面临天大麻烦仍旧保持着镇定,一身龙袍的仁宗皇帝和他身边的曹皇后,包炯忽得开口道:“如果站在那儿的是你的那个姐姐,你怎么办?”
“若是她,皇上未必撑得到此时。”庞统答得也干脆,“我还是知道她的斤两的……曹皇后虽说不是个多好的女人,却是个极好的皇后。”
“是么……”叹了口气,包炯点点头,抬起枪。
“不再等一会儿?或者换个地方。”庞统忽然问道,“你身上应该穿了那特殊的护甲吧,若是你此刻跳下去,站在皇上面前救他一命……”
扫了包炯一眼,庞统没有点明接下来的话——如果包炯真的依他所言,想必皇上会很是感恩戴德。能在皇上面前露脸一把,可是难得的好事。
“说什么呢,”包炯轻轻咧了咧嘴,“我又不是英雄。”
抬抢,瞄准。
三点一线。
包炯的眼睛透过准心,稳稳地瞄住了襄阳王的脑袋。
就在他扣下扳机的同时,他听到了皇上的声音——
“皇叔,你为什么要造反呢……”
抱歉了,虽然我不知道他是为什么,不过他大概没机会说给你听了……
子弹准确地找到了包炯的目标,钻了进去。
——带出一朵绚丽的血花。
结束了……
眼见襄阳王一头栽倒在地,周围蛊人也几乎是同时瘫倒在地上,包炯心里一松。
终于……
“准备跟我下去见驾吧。”庞统晃晃他,顺便在心里修改了一下他打好的腹稿——以“微臣救驾来迟”开头,然后简明扼要的叙述一下大体过程,能糊弄则糊弄能模糊就模糊,反正皇上受了惊吓一时半会儿应该也没空和他计较……
包炯不答,只是沉默着迅速拆枪,从上面抠下了个什么零件。略一思考之后,他果断地把零件塞进嘴里,一仰头吞了下去。
“喂,你干什么……”庞统一惊,还没来得及详问,包炯已经把又被他装起来的枪塞了过来:“既然你会编,这东西的来历你负责解决——反正拆了那个,它也只能当摆设了。”
“……”庞统难得的没了言语,“那你……”
“我?”包炯微微一笑,“我……休息一下。”
几乎是在话音落下的同时,包炯的身体猛地一晃,软软地倒了下去。
闭上眼的时候,他依稀能看到一张脸对他露出微笑……
“是啊……一切都,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v=
有人怀疑那枪会出问题……喂喂,别忘了包炯可是爱护警械的好警察哟~
终章·我愿
此后的事情,大体可称得上乏善可陈。
八贤王谋反一案被皇上确定为冤案,包拯自然从大理寺里面被放了出来,还被获得了各种赏赐以表示皇上的歉意;
殿前司都指挥使庞统“救驾”成功,自是得了皇帝一番褒奖,但因他深觉自己失职,有负皇恩,辞官而去;
朝中那些被襄阳王拉拢又暴露出来的臣子,去职的去职,流放的流放,襄阳王府查封,其妻、子贬为庶民——这还是皇上顾虑到襄阳王一直以来名声不错作的决定,否则至少也该是男丁流放内眷发配给披甲人为奴。
虽说襄阳王谋划此事日久,理论上应该拉拢了不少人,但是几乎是在襄阳王伏诛、皇上派人查抄襄阳王府的同时,襄阳王府燃起了一场大火,将其书房烧了个一干二净。
明面上的说法是襄阳王忧心自己一旦失败,里面一些东西落入皇上手中会对其家人不利,所以派人纵火,实际上么……
“一报还一报,庞统这小子,也忒小心眼了点儿。”某知情人在事后嘀咕道。
有一点特别的是,这件事情并没让皇上受到质疑——虽然按理说,自己的亲叔叔居然谋反这种事情应该是能充分证实皇上无能的,可是……
市井中传唱的,并不是皇上疏忽导致襄阳王有机可趁,而是当日救驾之事。
传言,当日反王赵爵暗潜入宫,与今上对峙于宫内。当时反王身边俱是武艺高强的随从,皇上身边,却仅有几个侍女太监……
然而,皇上面无惧色,怒斥反王,正当反王恼羞成怒之时,一人如霹雳般自空而降,手执神器,只一击,便令反王伏诛。而反王身边那些理应拼死护卫他的随从,竟无一人胆敢直面此人,更在之后瘫软在地,不敢动弹……
而那人——正是传说中、自天上而来,助主护君的天狗星转世,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包炯。
于是,皇上的不作为,也因为这件事情是“天意”而模糊化了——天意么,就算皇上是天子,也不能随意修改。反正老天爷赐了文曲星来帮皇上挡劫(包拯的牢狱之灾成了极好的证据),又赐了天狗星帮他诛杀反臣,还不能说明皇上是个好皇上么……
事实在某些人的操纵下变成了传说,而知道实情的那些人,又默契地同时选择了沉默——于是,开封城的茶馆里面,又多了一个段子。
段子自然是好听的,可是每个段子里面,关于那忠心耿耿的天狗星的去向,说书人各执一词——有人说天狗星救驾之后便回了天上,有人说天狗星以凡胎强驭神器,力竭而死,也有人说……
但不管怎么说,有一个事实大家都清楚——开封城的街头巷尾,没了那个娃娃脸侍卫的身影。
开封府。
“你·是·什·么·意·思?”御前四品带刀侍卫,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五鼠之一锦毛鼠挑着眉毛,一张俊脸愣是挤出了凶神恶煞的表情,恐吓着眼前的郎中。
老郎中也算是饱经风霜的了,十分有骨气的没像前几个小辈一样哆哆嗦嗦,而是硬着脖子吼道:“药石无救就是药石无救,包大人这种症状在下之前也遇到过,此症名为离魂,虽说看起来无甚大碍,但……已是……”
后面半句话,老郎中虽还想表现一下自己的骨气,但看着白玉堂阴沉的脸色,他又实在是说不出口。
“多谢了。”展昭叹了口气,对老郎中一拱手,将老人家送了出去。
回来之后,展昭并不意外地看到白玉堂的脸色黑得快能和开封府尹一比。
“又是一个庸医!”白玉堂再次给在开封城里面也算有名的郎中下了定义,“离魂离魂……难不成要去找个和尚还是道士来做法事么!”
说到后面,白玉堂却真的开始认真思考这个提议了:“不过现在没什么能力却要冒充有能耐的神棍太多……还是去个正经寺庙道观里面找人好了……”
“白兄……”展昭忍不住开口。
“去哪儿呢,少林寺还是武当……”
“白兄!”展昭稍微提高了音量——他清楚要是自己不快点想法子制止,那过几天江湖上的头号新闻肯定是锦毛鼠夜入少林寺或者是夜上武当山,把人家的掌门抓来做法事……
“怎么?”白玉堂看了展昭一眼,轻哼了声,“别告诉我说,你就打算让包小狗那么一直躺下去!”
展昭沉默不语。
当日,他们两个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在开封城外。而当他们赶回城时,一切似乎已经尘埃落定——
包拯的冤屈昭雪、襄阳王伏诛,这样的消息传来他们自然是高兴的,可是……
被庞统送回开封府的包炯,却是昏迷不醒的。
如果不是韩琼兰随后赶到解释了一切,庞统大概会被愤怒的开封府上下敲成猪头……
据韩琼兰说,千秋梦是种很特殊的药。用对了法子,可以让将死之人续上几日性命;用错了法子,却能让人生不如死。
“服下千秋梦后,不能随意行动,至少要睡上好一阵子才行……可是……”
包炯不仅随意行动了,还去了皇宫救驾——显然,他没有遵医嘱。
作为代价的,就是活蹦乱跳的包炯变作了床上无声无息的木头人。
“韩姑娘……可有办法?”
韩琼兰沉默良久,轻轻摇头。
开封府众人并未死心,而是四处寻觅良医,但是那些大名鼎鼎的医生见了包炯之后要么摇头叹气,要么直言这样活着也是生不如死,不如给小包大人一个痛快——后者往往是顶着开封府众人要杀人的眼神狼狈地逃出去的。
皇上对这个救驾的“天狗星”也是极为看重的,甚至派了御医来——可惜那些御医也是一个口吻,顶多开两张养身体的方子尽尽人事。
朝中大臣,知道此事的也纷纷慷慨起来,各种祖传方子、珍惜药材不要钱似的送过来,就连一向看包炯很不顺眼的庞太师,都看在庞统的面子上送来庞家珍藏的百年老山参。
但实际上,几乎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是——包炯,怕是真得再也醒不过来了。
韩琼兰倒是提了一个办法——千秋梦实际上就是把人的所有力气都用了出来,若是以后能一点一点补回去,也许人还能醒过来。
“要补多久?”白玉堂迫不及待地问道。
“也许几日、也许几月,也许……”韩琼兰叹了口气,没有把话说完。
千秋梦,千秋梦,叫这个名字,可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开封府众人集体沉默,到头来,还是包拯打破了这让人难受的气氛。
“有醒过来的一天,总比一直睡着好——明庭吉人天相,或许会早早醒过来也说不定呢。”
有希望,不总比绝望好么?
听说了这件事情的叶亚匆匆赶来,拿出了一样东西。
“这是……什么?”白玉堂盯着叶亚手上托着的虫子,脸色青白道。
“蛊啊。”叶亚点了点那虫子,“之前在族里也有人摔伤了脑袋离了魂,那时候就是用这个来帮他的。”
据叶亚说,只要将那蛊种在包炯身上,便不必担心包炯睡这一觉的消耗问题——只要喂那蛊虫,就等于喂了包炯。等到有朝一日他醒过来,蛊虫自然脱落。比起找人每天给包炯灌食水方便多了。
虽说是如此……看着那么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子爬在包炯身上耀武扬威,总是让人浑身发毛。
但不管怎么说,一切总算是安定下来了。
包龙图继续打坐在开封府,为黎民百姓伸张正义;
公孙先生继续站在包大人身边,身兼多职的担任着他的开封府头号管家;
展昭继续当着他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时不时被同僚白玉堂拖去走一回江湖,重操旧业当一把大侠——因为后者的缘故,陷空岛其他几只老鼠也常常来开封府走一遭,顺便努力让已经乐不思蜀的五弟常回家看看……
庞统虽然号称要去职回乡,可惜庞太师不肯让他回去,以尽孝之责强行把儿子留在京城——于是三五不时的,前殿前司都指挥使会大模大样的拜访开封府,顺便刺激一下依旧在睡觉的某人,看看能不能把人气起来……
这世上的一切,如同曾经偏离轨道却最终被人牵引回去的车轮般,平稳而有序地运行着。
“感觉如何?”
“……其实还好。”顿了顿,又说道,“和在里面的时候没什么两样。”
“因为你现在大概算是生魂,并不是死人,所以行动无碍。”天狗星淡淡笑道。
“是么。”他身边的人看了看那边躺着的“包炯”,随口道。
“不过,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真正的‘自己’的——不觉得是很难的体验么?”
“我又不是没照过镜子,反正除了左右也没啥区别……”他身边的人——正摸着下巴观察“自己”的包炯嘀咕道。
那天,包炯昏过去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的灵魂已然离体了——好在包大警官之前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早已处变不惊,区区灵魂出窍实在不能让他产生对这个世界的怀疑。
而站在他身边的,正是神完气足、看起来比之前好了许多的天狗星。
“此间事了,大人只需享完阳寿便可回天上——按照之前大人与天帝的约定,我已自由,你现在见的,已经不再是我的部分元神,而是本尊了。”天狗星简略说明了一下自己的情况,眉宇间是比之前更张扬几分的锐气。
“恭喜。”包炯说。
“不过我倒是没想到……你明知会如此,也选择自己解决此事。”天狗星看了眼平静的包炯,忽然笑道。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而且,我也不放心别人啊。”包炯轻轻摇头,“最简单的解决方法莫过于一枪崩了襄阳王,可我总不能指望别人和我一样百发百中吧……要是用其他方法,总是不妥。”
其他办法总是有危险的,而他……又不太想让别人去承受这个危险。
既然一切与他有莫大关系,那么,就让他来解决一切好了。
“那么,接下来,你要怎么做?”天狗星看着他,微微一笑,“我帮你回去?”
包炯看了他一眼,微微一愣:“我记得之前你说你对那药也没什么办法的?”
天狗星曾经谨慎地提醒过他——那种药是凡人妄图逆转天意而研究出来的,虽说达不到“起死回生”的预期目的,可药性之诡谲,连他也无法解决。
“那是之前。”天狗星嘴角微挑,“此时的我已并非当初。”
当时他只是谨慎起见——毕竟他也不敢保证包炯就一定能解决帝星之难、还他神力,所以他让包炯自行选择。
不过,包炯选择了自己解决,倒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是这样么……”包炯看着那边的自己,沉默良久,才开口道,“你可有办法……让我自这世间彻底消失?”
“此言何解?”
“……就是这么个意思。”包炯认真道,“让这里的所有人忘了我、让他们记忆中的我完美无缺地被另一个取代、让‘我’不曾存在过……你能做到么?”
天狗星轻轻颔首:“可以。”
“……是么。”
“不过,你为什么要如此?”天狗星问道。
“这个么……”
“我一直觉得,人生在世,最重要的,莫过于尽责。”
“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责任都做不到……那这个人也太无用了些。”
“而我的责任……”
他望着自己握紧的拳头,良久,开口道:“作为警察,我要为国家尽职。”
“作为子女,我要为父母尽孝。”
“所以……你是打算回去么?”
包炯轻轻合上了眼帘,良久,才又睁开了眼睛。
“……对,我要回去。”
他的眼睛望向了遥远的、无法看到的地方——
“回到……我应该回去的那个世界。”
天狗星沉默良久,缓缓点头。
“好吧……我,如你所愿。”
“多谢。”
作者有话要说:=v=
发现好像很多人都搞错了……啊喂,这故事还没挂红灯呢。
终章·兄弟
“呼……”
口中呵出一团白气,狄浩搓了搓手,有些不太适应的缩了缩脖子。
从四季温暖的洛杉矶回到正处于冬季末尾的青山市,即便他事先做足了准备换上了厚衣服,出了机场还是冻得浑身哆嗦。
一别数年,眼前的城市变化不小——别的不说,光是眼前的机场就比之前大了一圈儿。
但有一点没变——打车还是难的让人头疼。狄浩在候车处等了半天,才好不容易排上一辆车。在他上车的同时,腰里的手机振了起来。
犹豫了一下,狄浩接了电话。
他的号码刚刚换成了中国号,在洛杉矶认识的人想必不会这么急着问候他浪费自己的电话费,那么……
他通知的人并不多,会不会是……
“喂?”
“浩浩,你回来了?”
是妈妈——虽然松了口气,可是狄浩还是有些失落。
“嗯,刚下飞机。”
“回来就好,美国有什么好的,吃不饱穿不暖……”母亲的絮叨声听得人心里一暖,“想给你打个电话吧,几分钟那电话费就吓人了……”
“妈,我知道了……”
“记得早点回来吃饭,我做了一大桌……”
“知道了,一定早点回去……”
“……对了,这次回来,你打算干什么?”猛地,母亲的话音一转。
自家老妈还真不愧是当初学预审的出身,声音沉稳有力,带点无从逃避的紧迫感。
“……当警察。”狄浩的唇角略略一挑,说出了那个早就准备好的答案。
“省里?市里?学校?还是……”
“市局,刑警队——我已经和局长说好了。”
“……你这孩子……”那边母亲叹息了一声,“怎么这么……”
“妈,你觉得我不当警察还能干啥?”狄浩笑了笑,“别担心了,我一切都好……对了,……他怎么样了?”
本想呼唤那个名字,却在即将出口的刹那又把名字咽了回去,有些艰难的改了口。
“他?他可比你像我儿子。”饱含不满的声音让狄浩露出一抹苦笑,“人家好好的呢,以后你们可是同事了,好好相处……”
“我知道。”极快地打断母亲的话,狄浩说,“我知道……”
挂线,狄浩靠在椅背上,怔怔无语。
好好相处么……
是,他相信他们可以“好好相处”,但是……
“……算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不了到时候……
“到时候”该怎么办,狄浩皱着眉毛想了半晌,依旧不得其解。
出租车停在警察局门口,狄浩拖着旅行箱走了进去,一路上得到注目无数——既然局长还没换,那么按照他老人家“我高兴就要让大家一起高兴”的原则,自己会来这件事想必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一路走来没看到几个熟面孔,有印象的那几个似乎也有急事,没能留下来和他寒暄。
在局长办公室前面停下脚步,狄浩抬手敲门。
“进来吧。”
眼前的人对狄浩来说算是个熟人——局长曾经是他的老学长,两人师承同一导师。后来是他的老上司,当初狄浩毕业就是分配到了他的手下。后来狄浩出国,此人曾在众目睽睽之下泪洒机场,抱着狄浩大喊浩浩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狄浩窘得面红耳赤之余,只能一个劲地说乖我保证早点回来欠你的那顿饭一定快点还你……
这一走,就是四年。
做好了接受一通“你怎么能这么对我!”的指责的狄浩在那儿规规矩矩地站着,却半天没得到回应。
憋不住了,狄浩抬头一看——局长大人正端坐书桌后,面色沉稳端凝,没有半点玩笑味道。
不对劲啊……
对自己的老学长、老上司的性格知根知底,狄浩明白这位仁兄会这么正经的唯一原因——就是他要准备一场更邪恶的捉弄了。
“狄浩。”
“在。”
“你的成绩我已经清楚了,不过这种东西——”局长点了点狄浩早就传真过来的历年成绩、论文,“只能证明你考试很不错,不能证明你的能力。”
“是的。”
“而且,你的专业需要在实践中累积经验,否则很容易出差错。”
“……对。”狄浩的专业——犯罪心理画像本来就是个新兴的领域,没有太多前人经验可供参考,提高能力的最好办法不是看书,而是不停累积经验。
“所以,我打算让你去刑警队锻炼一阵子。”局长在微笑,笑得很是和蔼。
“我明白了。”这也是狄浩的意向——他并不打算以后做一辈子研究,毕竟……
“那就好。”局长的笑容更灿烂了些,“正好原本的副队长升上去了,虽说你有点空降,不过刑警队里面也有几个是你当年的老同事,应该不会多么不适应吧?”
副队长么……
这个职位对狄浩来说算是有些高的了,毕竟他还年轻,不过考虑到他是警察局里面少有的洋博士,给他这么一个位置也不算太不合情理。
“这些年一直叫着要把领导阶层年轻化,哼哼,我倒想看看别的市还怎么跟我们比,别的不说,我们的俩队长一个顶俩,比他们谁都年轻……”
“俩队长……都年轻?”狄浩忽然一愣——他在局长的眼睛里,看到了狡黠的神色。
“是啊,哦,对了,我还没介绍给你呢——”
局长办公室的门忽然被人敲响,局长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些:“进来!”
门推开,走进一名警察。他扫了僵硬的狄浩一眼,不动声色地走到他身边,站好。
“这就是我们青山市最近新上任的刑警支队队长——包炯。喏,这个,就是我答应给你的副队长了。美国回来的博士哟,成绩就不用说了,保证足够有学问,就是实战上嫩一点,你可得好好指导他……”
用得着你说么——狄浩咬牙切齿地想。
还会有谁……比眼前这个家伙更了解他?
站在狄浩身边的警察微笑着扫了他一眼,冲着他伸出手:“以后万事拜托了,狄副队。”
“万事拜托……包队长。”脸皮抖动数下,狄浩终究是握住了那只手。
“好了,你们两个适应适应,都是新官上任,需要磨合……”
“我知道。”
“……是。”
见鬼的局长——狄浩在心里咬牙切齿,他根本就是故意的!故意给他这个位置,故意不告诉他……
不过看着坐在他旁边开车的包炯,狄浩又不清楚他到底是该生局长的气,还是该感谢他。
本来他还在想,以后和信访科合作的机会不多,不过好歹每天吃饭什么的能见面,先循序渐进再找个机会……可现在倒好,一个队长一个副队,以后就算不是朝夕相处,为了公事也得见上好几回面……
“我们两个年纪都不大,之前也不在刑警队,队里的人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还是有意见的——还好你和我之前都在刑警队呆过,大家不会太抵触。”开着车,包炯忽然开口道。
“哦……哦。”先是一愣,后来才明白包炯是在跟他交待事情,狄浩应了声。
“老队长……得了肺癌,”包炯叹了口气,“算是工伤吧……这么多年,天天靠烟提神,一直顶着,总有一天顶出事儿来……还好有医保,队里大家再凑凑,至少还有希望。”
“嗯。”狄浩点了点头,又问道,“副队长呢?”
“升上去了,也算巧。他升职的时候老队长带人去给他送行酒,结果回来的路上人就倒下了——倒下的时候还一个劲地叮嘱大家别告诉原来的副队,否则他肯定得回来,耽误人家前程不好……”
“……”狄浩沉默。
“嘛,我们两个算是凑巧——我不久之前刚提出要转外勤,局长本来是打算让我顶替副队长的位置。没想到老队长突然倒下,他又找不到人合适,干脆抓了我凑上去。你又正巧回来,你就成了我的副队长——局长的胆量不小,一口气用了我们两个,大概也是顶着压力的吧。”
刑警队并不算是好差事,一来辛苦,二来危险,尤其是在青山市这种发展迅猛、犯罪率也在攀升的新兴城市——局长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合适的人倒是正常,但是一口气拎上来俩按年纪算属于“小鬼”的家伙……局长想必不会太轻松。
“所以,我们得努力干出成绩来,”红灯,包炯慢慢停下车,转头看着旁边的狄浩,“虽然说我们没在这方面合作过,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太差……”
“……嗯,可是……”
“那,晚上一起吃饭吧。”绿灯,包炯转头开车,“我刚跟阿姨打过招呼了,她说没关系,只是明天你得多吃点——没问题吧?”
“啊?啊……”
之前刚刚到刑警队去做了通自我介绍,又被包炯拉着在警察局里面转了圈,等两人到了狄浩的家放下行李,已经是晚餐时间了,包炯自然履行承诺,把人拉去了一家火锅馆。
冬天的火锅馆自然是宾客满座,包炯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位置,叫上火锅两人开吃。
有些食不知味的吞着肉片,狄浩犹豫着怎么开口。
他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可是……怎么开口呢……
四年前的事情,再度浮现在他眼前——当年,那一天,他打电话给包炯。
明明清楚,那对他来说是多么危险的事情……可他还是来赴约了。
那一天,他没有相信他。
后果是让包炯陷入了危险,如果不是因为他那个老大足够相信他,那么包炯他现在……
多么讽刺——自己,包炯多年的好兄弟,居然没有那个黑帮老大更相信他。
“你当初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你很在乎我——你清楚,比起死,走偏了更让我痛苦。”包炯抬起头,扫了一眼狄浩,淡淡道。
狄浩一怔,随即苦笑道:“你还和以前一样……我就这么好看透吗?”
“别忘了我和你在一起多少年,这样还看不透你,我那么多年的心理就别学了。”
“谢谢,您老人家把心理前面的犯罪俩字省了。”狄浩翻了个白眼,心里却稍微轻松了些。
可仅仅是稍微而已……当年的事情,他不可能那么轻松的原谅自己。
“……亮亮。”
“什么事?浩浩。”并不怎么欣赏别人叫他小名的包炯面无表情地反问道。
“……对不起。”
嘴唇轻轻相触,说出的,是那三个筹备已久的字。
对不起。
对不起,我当年没有相信你。
对不起,我当初害你差点受伤。
对不起,在那之后,我甚至没有勇气面对你。
对不起……
包炯的脸掩藏在一片水气之后,狄浩看不太清楚。
“对不起……啊。”包炯慢条斯理地重复了一下这三个字,忽然一笑。
“……嗯,对不起。”
“好吧,最后一次。”
“什么?”
“你这辈子,最好是最后一次对我说对不起。”包炯微微一笑,“下次再说,我会直接给你两拳。”
扫了狄浩一眼,包炯哼哼:“居然都要说对不起了……我说浩子,你真有把我当兄弟?”
被叫出当年最不爽的外号,狄浩脸色一黑。
“我还当你跟女人似的郁闷感伤地跑去美国蹲了四年能想明白呢,怎么还是这么个德性?”包炯嘴上不饶人,“得得,您没想清楚,俺也不介意跟你说道明白——”
“这么点小事都要叽叽歪歪,你还当不当我是兄弟了,嗯?”
当初,他的确很不满——不满狄浩的质疑。
可那又怎么样?
都过了四年诶,还有什么……过不去呢?
“一世人,两兄弟……哥们啊,你与其琢磨四年怎么说这三个字,倒不如早点回来呢!”包炯抱怨着,并心安理得的忽略了之前自己还是信访科科长狄浩就算是早早回来那也顶多是能让他经常敲诈晚饭——晚饭也是兄弟情谊不是么?
“……我早回来有什么用?信访科科长大人?”狄浩一挑眉毛,准确抓住重点。
“也是,要是你早回来,现在八成是我给你打下手,不好不好。”包炯点头。
狄浩顿时后悔——他要早回来一个月……
包炯笑得很邪恶:“不过现在也不晚……嗯,你说对不起的吧?”
“是啊。”
“这三个字顶什么,来点实际的。”包炯微笑。
“……什么?”有了被敲诈个狠的的觉悟,狄浩问道。
“也不难为你——以后,咱们得经常一块儿工作,你也知道,当警察的,熬夜加班肯定免不了,所以么……”
“所以?”
“以后这方便面的钱,你出了吧。”
听起来似乎很简单——可问题是,曾经当过警察值过夜班的狄浩很清楚,晚上值夜班多么消耗肚子里的食,一晚上俩大男人至少得吞下去三四碗康师傅的红烧牛肉面……
一天两天是小钱,但包炯的意思,明显是让他一直负责……
“……好!”一咬牙,狄浩认了。
“可不能再糊弄啊,上次你去买方便面,买回来的那种就那么一点点大,还不够塞牙缝……”包炯得寸进尺。
“上次?那还不是你停车的那破地方找不到超市,就一家国外零食店!那一小桶可要十多块钱!”被提起当年郁闷事,狄浩磨牙道。
“那不照样是你的问题,谁让你输了呢……”
一顿饭吃得两人身心俱疲——这大概是只有两个憋了四年没斗嘴的老朋友撞到一起才会发生的事情。出了饭店之后,狄浩眯起眼睛吹着晚风,只觉得心情轻松了不少。
四年的心结,在今晚解开了啊……
“浩子。”
“啊?”心情不错,狄浩也就没计较这个称呼的问题。
“以后,一起努力吧。”
“……啊。”
包炯微微一笑,靠在车上,抬头看着四周。
这里是青山市最繁华的地带,高楼林立,大厦迭起,行人匆匆忙忙,为了他们的理想而努力着。
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城市,她有很多缺点、很多不足……
但是,这将是他今后守护的地方。
他的愿望,已经开始实现了……
“要努力啊……不论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作为一个喜欢有始有终的作者,如果我写完了一篇小说,那么一定会有以下三个关键——
第一,我会写“END”或者“全文完”。
第二,我会写一篇后记。(这是重点)
第三,我会把“连载中”换成“全文完”——我喜欢后台的红色远甚于蓝色。
如果以上三点哪个缺失,那就证明这篇没完。
就是这样。
PS:“终章”到此结束,下一卷是番外卷(算么?)。
至于结局么……嘿嘿嘿嘿嘿。
千秋梦回时
襄阳王番外·反派的寂寞
“为什么要造反?”
曾经有很多人,问过赵爵这个问题——有的只是单纯的疑惑、有的带着无奈、有的还带些委屈……
而赵爵给出的回应,往往是高深莫测的一笑——上位者必备的那种,集神秘与欠扁于一身,让人看了就想上去踹两脚。
为什么要造反呢?
其实,他自己也不太清楚这个答案——或许,只是因为除了造反,他再也找不到什么可追求的了。
虽说被今上称作“皇叔”,但他们两个之间的年龄差距并不大——原本赵爵就是年纪最小的孩子,未来的宋仁宗出生时,他不过十一二岁,对那个先是被八皇兄抱在怀里后来又被抱进宫里的黄布包裹并没什么值得尊敬的印象。
而宋真宗驾崩,年仅十三岁的赵祯登基时,赵爵正处于活力十足,胆子也最大的年纪。
那一年,在群臣中向着自己被龙袍包裹着、强作镇定坐在龙椅上的小侄子下跪时,赵爵第一次有了这样的念头——
为什么,坐在那上面的不能是我呢?
这样的想法很危险,赵爵清楚。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把这个想法藏了起来,在脸上堆上恭敬温和的笑。
生活无趣。
在兄长登基后飞快晋升为“王”,又在侄子登基后变成“皇叔”,但按年纪来看不过是个年轻人的襄阳王,早早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良田美舍、金银珠宝、古玩美人……
皆唾手可得。
而他偏偏天资……不谦虚的说,那是相当出众。
于是,即便找到了某样新鲜东西,研究上几个月,也就没了意思。
当他把所有能找到的、新鲜的玩意儿玩得无聊之后,赵爵终于拾起了很久以前便存在着的、但又被他谨慎封存的念头——
造反。
这件事情,不仅新鲜刺激,而且一旦成功,他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再无聊了……
而如果他棋差一着失败了,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一杯毒酒一道白绫——他的皇帝侄子总也会顾及一下皇家体面,不会让他抛头露面的死。
反正他再这么无聊下去,后果也很可能会是英年早逝,那他干嘛不找点有意思的来干干呢?
于是这个谋反的理由,他是真的不能说了,否则,也未免太让那些追随者郁闷了点——他们不惜牺牲性命也要追随的人,想要改天换日的理由,居然只是因为无聊……
造反的前期准备是相当枯燥而乏味的——拉拢朝中官员、拉拢军中将领、拉拢地方官员,乃至……拉拢辽国的人。
也是在辽国,他遇到了那位头脑出众手段莫测,却偏偏弱不经风的太子。
两人对彼此的试探不消赘述,反正很快,襄阳王就多了个帮手。
嗯,如果两个对对方都作了相当保留、甚至随时做好对方倒戈准备的人,也能够称彼此的为帮手的话……
没办法,谁让他们是坏人呢?所谓坏人,就是面对同伴都只能提心吊胆的存在啊……
赵爵曾经半开玩笑的对着他身边那个用蛊的少年如此说,而后者只是回了他一个“你无聊”的眼神。
如果说耶律靖辰是他注定了的帮手,那么叶添的存在,则是他的意外之喜。
假如那天赵爵没有闲着没事到边境乱走,那么他也不会遇到刚刚来到这里的叶添。
而在那一瞬间,自叶添身上飞起的、近乎铺天盖地的虫云,让赵爵下了拉拢他的决心。
这样的力量,一定……要掌握到手中才行。
比起和耶律靖辰互相试探的小心谨慎,和叶添的交涉相当之干脆——叶添在清楚了他的身份之后,连目的都懒得多问就一口应承了下来,要求却仅是让他提供材料和场所。
而对襄阳王来说,叶添并不仅仅是一个很不错的帮手,还是一个最好的……聊天对象。
其实找叶添也是无奈——襄阳王是个很有表现欲望的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成绩跟别人炫耀一下,但问题是,他身边的人能向谁炫耀?
亲信?聪明能干的大多派出去打探情报监视同盟,留在身边那些虽说可信,实力也强,但个个都沉默寡言木得可以——拿刀防身挺正常,但是冲一把刀滔滔不绝的演讲那就是病了。
女人?赵爵有这个时代大多数男人的通病,女人么,拿来观赏、攀比乃至于泻欲都是正常的,但与之共商大事……那除非是脑子被门夹了。
同盟?地位低的那些他不屑,地位高如耶律靖辰……跟他详细解释自己的计划,无异于找死。更何况两人也难得见上一次。
于是只剩下了叶添——地位超然,常常留在他身边,既方便监视也方便找人。
唯一的问题是,叶添的兴趣主要集中在蛊上,分给襄阳王大人的精力少得可怜。
于是常见以下场景——
襄阳王兴致勃勃:“知道么,这一次的计划blablabla……”
叶添不为所动:“我要炼蛊。”
襄阳王装没听见:“这一次我……”
叶添无奈,加大音量:“……我要……”
襄阳王默默抬头:“……(哀怨看)”
考虑了一下自己的时间还够,叶添无奈退让:“……好,你说吧。”
这件事的好处是,襄阳王得以发泄自己的演说欲望,心满意足。
这件事的坏处是,很久以后,当叶添长期累积的郁闷压过了襄阳王能提供给他的帮助后,叶添干脆利落的把他出卖了个干干净净,一点不留。
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古人诚不欺我也。
对于如何造反,襄阳王心中是有个大约轮廓的——宋仁宗亲政之后,虽不算多么英明神武,可也是四海升平人民和乐,够不上小康标准也至少是个温饱,想要平白无故煽动民众起来造反实在是难了点。
他和耶律靖辰勾结,也自有这个原因在——如果边疆出了大问题,朝野上下想必会对皇上颇多指责,这个时候联络耶律靖辰发难要方便些,但是……
但是,耶律靖辰……实在不是一个可信的盟友。
如果真打算按照这个方案走下去,耶律靖辰绝对不会放过趁机占据大片宋土的机会——赵爵只是想造反,可不想遗臭万年。
直到因缘巧合下,他得到了叶添作为助力,又见到了,那个长着一张和耶律靖辰无比酷似的面孔的包炯。
在他看到那张脸的瞬间,一个复杂的计划渐渐在他脑海中成形——这个计划一旦成功,不但可以造反成功,还很可能顺势从耶律靖辰手里抢地盘。
想到那时候耶律靖辰——如果他还活着的话——可能的反应,他就觉得心情愉快。
可那个计划失败了,失败得很彻底——失败的原因,还恰好就是因为那个襄阳王从一开始就打算拿来利用却从一开始就没重视过的包炯。
他不过是个小小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头脑也没机灵到哪儿去,怎么就能逃出这个详细的计划呢……
就算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耶律靖洪的出现,可赵爵清楚,如果不是因为包炯,耶律靖洪根本懒得插手这档子事。
换言之,他是输给了那个他从没在意过的棋子。
在那一瞬,依旧温和儒雅的笑容下,襄阳王赵爵的自尊心,受到了相当严重的伤害。
直到最后他也没有想明白,他之所以不管不顾的孤注一掷,到底是不是……因为之前的那件事,实在是让他耿耿于怀。
反正结局没什么不同——他身败名裂,而杀了他的……还偏偏又是那个让他输过一次的棋子。
灵魂脱离身体之后,他曾有一个机会看到那个人——手执古里古怪的东西瞄着自己,表情平静到无波无澜,一点不像是在袭击可能会名留青史的人物。
那一瞬,他倒是略微释怀了些——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克星吧。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反正都死了,无所谓了……
日后,人们会怎么评价自己?
赵爵思考了一下,发现无外乎是狼子野心、活该倒霉一类的,反正过去的那么多年里,谋反的,他不会是第一个,想必也不是最后一个。
可惜没机会把谋反的理由说出来……否则至少能在谋反原因上成为颇独特的一员啊。
他有些遗憾地想。
其实最遗憾的,是他没来得及回答那个问题。
“皇叔,你为什么要造反呢……”
其实那个时候,他想说——
“叔造的不是反,是寂寞。”
秦华琅番外·随身偷窥狂
看到自己尸体的那一刻,秦华琅才知道,自己确确实实,是已经死了的。
死掉那一瞬,仿佛是一直束在身上的什么东西松开了,陡然一轻,再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个视角。
目光扫了眼站在自己尸体前面的那个人,秦华琅轻轻一咧嘴。
按照那些鬼故事里面的惯例……作为鬼的自己,是不是有资格做点什么以示报复了?
而那个人的反应也很有趣,不动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对他的尸体行注目礼。
你打算一直看着么?秦华琅嘴角勾了勾。
难道你还打算把人看活了?哈~
也正在此时,一阵脚步声从门口传来。
而站在那里的人似乎受到了什么刺激一样,从原本泥雕木塑的样子恢复过来,一个箭步上前,从他的尸体上拽下了什么东西。
快来人啊警察当小偷了——
秦华琅很想喊这么一嗓子。
当他的同行冲进来之后,眼前的一切已经恢复正常——所谓的“正常”,就是前来抓捕的警察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已经畏罪自杀。
“大功一件啊!”他看见一群警察拍着那个人的肩膀,脸上是赞许的笑容。
“谢谢。”那个人的脸上同样是笑容,灿烂得仿佛那真的只是普通的“大功一件”。
就好像、刚才那个看着他的尸体沉默不语的人,不是他一样……
秦华琅飘在空中,单手托着腮。
一开始他的第一反应是想掐死眼前这家伙,但现在,他已经冷静下来了。
那么快的杀掉他……似乎是太便宜眼前这家伙了。
“等着吧……”
我会缠着你、日日夜夜缠着你。
直到你亲手把你所捍卫的一切毁掉,再让你、陪我一起下地狱。
在这之前……要好好活着啊,警官。
……话是这么说。
可是……眼前的情势,着实是出了秦华琅的意料。
他本来是打算先去别的地方看看的,毕竟另外那个是警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可没想到那人一迈步,他就身不由己地跟着飘了出去。
秦华琅盯着那个藏蓝色身影气不打一处来——这是什么意思?他选择自杀就是因为受不了被他抓,可眼前这架势和他被铐了有什么区别?
心里骂着,却依旧跟着人飘。
秦华琅仔细观察,才发现问题——他不是跟着眼前那人走,而是跟着他脖子上那块从自己身上拽下来的琉璃走。
换言之,他是附在了那块琉璃上……
秦华琅扯了扯嘴角——好吧,他倒是听说过这类故事……某某人冤死,冤魂不散,附在什么什么东西上,然后有朝一日被清官发现,得雪冤情……
……拜托,这种事情跟他这个死也算罪有应得的家伙有关系么?
秦华琅郁闷过头,干脆一爪子冲着那边警察抓了下去。
——然后被一层极淡的浅浅光芒挡住。
所谓郁闷,大概就是……一边身不由己的被人扯着走,一边对这个人束手无策。
秦华琅懒洋洋地跟在那谁后面飘来荡去,顺便巡视着警察局——作为煞气极重的地方,警察局里面非常“干净”,没有他的同类。
煞气之类的知识,是他跟着那谁四处出击的时候向偶然遇到的“老鬼”打听到的——那老鬼人倒是不错,对后进很是提携,朝他进行了大量相关教育……例如他为什么被迫跟着人走。
老鬼说,那是因为牵挂——他死的时候,在这世上还有牵挂。
而这牵挂……十分不幸的和那个谁有关系。
秦华琅点头,说得不错——他死的时候,满心想的都是怎么把那人拆骨扒皮。
所以他会附到那块琉璃上,又因为琉璃被人拿走,他也会跟着琉璃走。
至于他为什么没法动那人……原因倒也简单。
“那个人……是不是不信鬼神?”
“……是。”
“我曾经听说过,如果有人是真心的完全不信鬼神,那他不见鬼形、不闻鬼音、不触鬼身——即便是再怎么张狂的厉鬼,对上这样的人,都没了办法。”
换言之他啥都不能做就是了?
“不过……既然你与他之前有些牵扯,那么也有些办法……修炼吧,如果你在被鬼差带走之前有机会好好修炼,也许能修炼到可以伤他的地步……”
“……是么。”
修炼么……也可以啊。
至于“鬼差”……
“那游魂,速速与我……哎哟!”
“不是我不想跟你走,问题是我似乎不能走……”秦华琅冲着那边的无常笑得很是狐假虎威。
那人身上的古怪力量,对他仅仅是一层极为柔和的屏障,对其他一些鬼鬼怪怪的,就是灾难了。
秦华琅很得意——如果让那边的家伙知道他现在无时无刻不在呵护着他,那家伙会怎么样?
哼哼……
哦,对了,他现在不能再用“那家伙”“那个人”之类的词汇了。
跟着他也有些好处,至少,他以前不知道的那些事情,现在知道了。
他的名字是包炯。
警察。
“……原来你真的……没跟我说过任何一句实话啊。”
从名字到过去,甚至包括了那张脸。
警察倒真是不惜工本,挺漂亮的一张脸愣是让他们给整丑了。
看着拆掉脸上绷带的包炯,秦华琅由衷想。
不过也难怪,顶着那么一张娃娃脸,要想在他手下混出名堂……大概会有不少人怀疑少爷他的性取向是不是不正常。
就是这么一个满口谎言的人,居然让自己深信不疑,甚至……
……哦,不对。
秦华琅扫了眼包炯的资料,嘴角微微一挑。
他至少说了一句实话。
那就是,这家伙确实……属狗。
“……哈。”
随后的日子,秦华琅被迫和包炯同起同住同行同吃……哦,最后一条作废,毕竟他已经没了那能力。
然后,顺便看着一些很有趣的事情,例如……
“拜托,这孩子找不到妈妈了!”
于是他就可以幸灾乐祸的欣赏包大警官是如何低着头小心翼翼哄着小女孩顺便接受对方不停抹到自己崭新警服上的鼻涕眼泪的……
包炯脸上的表情很柔和——秦华琅一直无缘得见的那种柔和。
不过也不奇怪,曾经的他是自己的左膀右臂,若是天天那么温柔反倒会让人觉得不自在……
秦华琅注视着包炯的表情,嘴角勾起一抹轻微的笑。
当然,包炯不可能随时随地都衣着整齐态度严肃,毕竟他完全不清楚还有个人一直飘在自己身边,而秦华琅根本不可能离开包炯。
于是他被迫看的不仅仅是《人民的好警察包炯》,还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论男性的邋遢天性》、《人体艺术之偷窥篇》……等。
秦华琅永远都想不到,他会有沦落为偷窥狂的一天。
而包炯永远都想不到,他会随身带着个偷窥狂。
所谓世事难料,正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秦华琅番外还有一篇……嗯。
PS:目前番外大概有耶律靖洪、耶律靖辰这两篇还是一定要写的……要不要写猫和老鼠以及庞统的番外,我挺犹豫……
秦华琅番外·贴身守护者
如果日子这样过,其实也还算差强人意——虽说包炯看不见他,不过秦华琅对自己的耐性有信心,大不了他等包炯死了再吓他一跳——除非包炯能唯物唯到自己死之后立刻散作星星碎片……
秦华琅觉得这一天并不会太晚,包炯这样的人明显不懂什么叫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冲锋在前享乐在后,除了坚决不碰烟酒之外也没什么符合养生学的习惯……就算是老天因其人品青眼有佳,估计他也等不了百年——除非科学发展迅猛人类平均年龄突破一百五。
反正就算当鬼也有许多乐趣,至少能看到很多在当人类的时候看不到的……
可他没想到的是,很快,他就有机会了。
“叛徒!”
那个人他认识,是他特意百般周折找来的棋子,供他吃穿用度供他父母妻儿,只求有朝一日能帮他复仇……
当初只是觉得不能像父亲一样死得窝囊郁闷,却没想到这步棋……真有用上的一天。
还是用在他身上。
他扫了包炯一眼,对方的脸色泛着白,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带些震惊、带些恍惚,带些……
痛苦。
不知道为什么,他出手了。
好歹也“修炼”了那么久,一点力量……还是有的。
那颗子弹,被他推偏了。
秦华琅看着包炯被同事一把推倒,看着他培养良久的棋子被一群警察当场逮捕,看着……
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样子。
“喂,你不是不在乎么?”
空荡荡的室内,秦华琅忽然开口。
他知道他听不见,可是……
“那你为什么,又露出这副鬼样子……包大警官?”
看着坐在那里的包炯,秦华琅的唇角勾起嘲讽的笑。
“看来我救你还真是救对了啊……与其让你以一个‘烈士’的身份毫无负担的死掉,不如……让你这样活下去。”
“哼、哼……”
没错。
这样让他活着,比让他死了好……
出乎秦华琅意料的,即便陷入了严重的精神衰弱状态,包炯依旧死撑着不肯放弃警察的工作。
家人老师同事一起劝阻也没用,那个人死也不肯松口——而考虑到他的功勋和性格,又实在让人忍不下心,强行剥夺他的骄傲。
“坚持到这个地步,有什么意义啊……”
秦华琅叹了口气,跟着包炯上了飞机。
目标是美国,前往参加某知名大学的犯罪心理学研修。
同时,也接受某知名心理医生的诊疗。
嗯,诊疗……诊疗。
秦华琅悠哉游哉地欣赏着眼前的戏码。
在他下面,那个圆滚滚胖墩墩一张十分柔和的圆润红脸的老心理医生正一脸忧郁地看着包炯:“莱特,你这样让我很不好办……”
“怎么了?”包炯的英语略带口音还有些生硬,不过来了美国这么好也略微磨了过来,变得比较流畅。
“莱特……”
“……?”
“我希望你能认识到,我并不是一个刑讯逼供者……”
“这个……我当然清楚……”
“那么,你为什么要以你们国家的革命者的态度对待我呢?”心理医生忧伤地说。
“……”
“你知道么,我觉得你躺在我的床上的时候的反应并不像是一个需要帮助的病人——而是一个面对严刑拷打依旧宁死不屈的烈士!”心理医生继续忧伤地说。
“……我很抱歉,”包炯似乎犹豫了一下措辞,“但是因为我之前的任务……我接受过相关的训练,不太容易进入无法控制的情况。”
卧底不可能被三杯酒套出话来,他的训练相当严格,也因此,眼下……
“并不仅仅是这样。”心理医生沉默了片刻,然后说道,“你在排斥。”
“你在排斥说出你心里的真实感受……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对不起,我很抱歉……”
心理医生叹了口气:“好吧,我想我大概应该修改一下我们的治疗计划,毕竟我的计划是适用于一般人的,而不是一个革命者的……”
包炯尴尬地笑了笑,秦华琅飘在半空笑得乐不可支。
之后的日子,大概可以算平静。包炯一边上课一边接受着心理治疗,别的不说,他至少能像以前一样安稳地睡上一个晚上了。
当然,还是自己一个人——虽然有很多女同学都对这个来自东方的娃娃脸同学产生了兴趣,但是包炯洁身自好的程度令人发指。
秦华琅很满意——要是这个家伙敢在他面前跟别的女人翻云覆雨……他拿他没办法,但是折腾一下那个倒霉女人还是可以的。
不过让他有些不悦的是,依旧有不少开放的女人试图勾引……哦不,应该说邀请包炯。
处于有心无力状态也看不得别人有心有力的秦华琅眯了眼睛笑得很厚道——过不了几天,学校里面就有了古怪的传闻——那个来自东方的新同学家里面信仰了奇怪的宗教而他是受过特殊洗礼的所以一出生就被献给了神如果有哪个女人想要和他产生关系那么就要有被神诅咒的觉悟……
神的缔造者——秦华琅高高在上地飘在校园里,笑得很是大爷。
而被“神”“守护”的那个人,则对自己的背后灵正以令人发指的态度干涉他的自由交往一无所知。
嗯,无知是福。
课程结束,包炯回国。
回国之后接到的第一道命令是一纸调令,外勤转内勤,从刑警队调到信访科,官升一级。
以及特批两条:允许他随时配枪和穿着防弹衣。
全都是为了他的安全考虑,他自然没有理由拒绝。
秦华琅撇了撇嘴——他可没有留很多棋子的习惯,杀手只有那么一个,死了也就没了。他清楚,自己还不至于德高望重到有人前赴后继的来给他复仇。
就算有……难道他还罩不住这家伙么?反正他可不会让他死得那么轻松。
要有猫逗耗子的决心,让他提心吊胆的活一辈子,再在他自以为已经可以安息的时候出现在他面前。
秦华琅的计划让他自己很是满意——这是最好的报复。
所以在那之前,他会守着包炯。
一直。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再提醒大家一下,正文它还没完,我只是用这种办法避免自己又像以前一样偷懒不肯写番外……
包拯番外·青天不易做
开封府的人都知道——
第一,包炯在的时候绝对不要说包拯半个字的坏话,否则至少也是一记眼刀;
第二,包炯不在但是展昭在的时候绝对不要说包拯半个字的坏话,否则以温和好耐性著称的南侠大人绝对不会介意给你上一堂课;
第三,前两者都不在但是白玉堂在的时候也绝对不要说包拯半个字的坏话,否则名义上不喜欢官府走狗的白玉堂会相当介意你对他上司的评价;
第四,哪怕上面所说的那三位御前四品带刀侍卫都不在而只有公孙策在依旧不要说包拯半个字的坏话,前面那三个至多是受点精神摧残,白玉堂可能会轻微教训一下出口不逊之人,但公孙策绝对会微笑着记下这笔账,然后在日后的日子里好好清偿。
——担任开封府尹的那几年里,包拯在百姓之间的声誉更多的来自他的清名他的廉政他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但对京城里面那些达官贵人来说,这位包龙图得到的与其说是他们的“敬”不如说是他们的“畏”……
毕竟,这年头,好官有,清官有,有背景的官员有,有实力的官员有,但既好又清还有太后罩着同时还有一文三武四个忠心耿耿的……呃……“打手”的,也就只有那一位包青天。
包拯闭着眼,靠在椅子上享受着难得的悠闲。
——展昭被他派去南方查一件疑难的案子,暂时不会回来。
——白玉堂回乡探亲了。
——公孙策忙于处理府里这个月的开销账目,大约也不会有什么时间。
公文该批的批了,该看的案卷看了,该走访的民间访了,该洗的冤情也洗了……
于是,此时,便成了他难能可贵的……清闲时间。
不会有一个不留神打起来顺便破坏公物的手下,不会有闲着没事就来找自己“切磋”的师爷,不会有永远办不完的案子……
大宋赫赫有名的包龙图那张还算得上年轻的脸上,是久违了的惬意。
其实包拯一直觉得,他之所以能成为现在这个“包青天”,完全是误打误撞。
少年的包拯性格也算得上天真烂漫,最大的爱好不是读书写字而是四处乱晃——每当听到那些说书的人说自己自幼家贫为学习不惜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包拯就很有些惭愧。
早知如此,他不该仗着记性好,背完了书就四处乱跑的……
其实乱跑有乱跑的好处,至少圣贤书不会教你察言观色,也不会教你揣摩人心。包拯自市井里学了辨别人情冷暖是非公道,又用一颗赤子之心把这些能耐知识用在了好的地方。于是,庐州城里不少人都知道,包家的黑炭头很擅长裁断事情,甚至比衙门里的大老爷都可靠些。
断的案子多了,被人赞得多了,包拯不知不觉也开始觉得,自己是需要向着断更多的案的方向前进的。
——当然,那时的包拯还不知道,有朝一日他会升格到有资格断皇帝的娘亲的地步……
科举、中第、入仕——包青天骑着小毛驴晃晃悠悠走“驴”上任,成了一个小县令。每天裁定一下家长里短,日子倒也悠闲。
直到有一天,四处乱逛的爱好依旧不改的包拯捡到了饿昏在树下的公孙策——命运的轮子吱呀呀地转,理论上来说很有可能在小县城呆上一辈子的包县令,就这么走上了一条不一样的道路。
公孙策是个奇人,才高八斗——可惜都不是正统的儒学,什么医卜星相琴棋书画乃至于剖尸撬门——最后一条似乎扯了点儿但是包拯曾亲眼看见一派斯文的公孙师爷拿根铁丝捅开了一斤沉的锁——样样精通,这么一个人才居然能沦落到包拯手里,足可见此人的运气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好”而打到了令人发指的境界。
而在吃饱喝足之后,公孙策也表现出了他那张温和儒雅面孔下好战的一面——在旁观了包拯破张三李四争牛一案的全过程之后,公孙策当即提出要与包拯一战。
——我说,大家都是读书人,舞刀弄枪的……
——我说的是比脑子。
偏巧,小县城出了桩大案子,甚至惊动了京城里面派人下来查——然而派下来的人过来之前,那件案子已经被两人作为比赛场地给解决了。
那个京官人品倒是不错,非但没有抢功,反而把这个功劳大大渲染了一番,于是一纸调令,包县令成了包州尹——附带一个对自己落败耿耿于怀扬言要跟着他方便下次比试的师爷。
然后就在上任路上,包州尹误入强盗窝,在那里邂逅了义薄云天的展大侠。
此后的事情自然更加顺理成章,一桩更大的案子(包拯稍微疑惑了自己是不是八字有什么问题,否则怎么到哪儿哪儿出疑案大案要案)出现,包拯继续破案,展大侠仗义施援手,案子破了……官也升了。
至于升官路上又捡了四个亲信这种事,包拯已经习惯了。
误打误撞着,庐州城里的黑炭头成了名满天下的包青天,爱乱跑乱跳的小鬼成了打坐在开封府的包龙图——日后想想,包拯觉得自己的运气确实是相当不错。
若不是当日遇到了公孙策,他大概也不会被逼着用那么快的速度破了案子。
若不是遇到了展昭,或许他已经被另一个案子里面狗急跳墙的凶手给宰了。
有人赞过他不端官架子,和部下之间也很亲近,包拯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要当“包拯”,他一个或许也够了;可要当那个能为天下人申屈洗冤的包青天……
可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事情。
“大人,这个月的账我已经算完了……”公孙策的声音打断了包拯的沉思,也象征他难得的安宁时间已告终结,“来来,我前几日想出一道极好的谜题,大人可有兴趣?”
我能说没有么?包拯小小的翻了个白眼。
“对了,展侍卫那边的案子已经解决,他不日就要赶回来了……”
也好……
“白侍卫则是刚到。”
……说错了,一点不好。
哎哎……
看来不仅是他,整个开封府也快没有安宁了。
包青天从床上站了起来,看着那边志得意满走进门来的公孙策,脸上露出了无可奈何,却又带点心满意足的笑。
哎哎,算了,这样……也挺好。
只要……
“大人,我要出题了……”
“是是,我听着呢……”
作者有话要说:秦华琅番外还有一篇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我打算留到番外的最后去写……(番外我都开始搞连载了!我没救了我……)
于是,包拯番外=v=
庞统番外·我是个好人
“其实我是个好人。”
前大宋飞星将军,后来的大宋殿前司督指挥使,现在的无业游民,庞太师之子庞统手捧香茶,忧郁地开口道。
可惜他面前空无一人。
“哎哎……”放下茶盏,庞统的唇角勾起了一抹若有若无的笑。
是谁说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
是谁说的子承父业老子英雄儿好汉?
是谁说的……奸臣的儿子,就要么是飞扬跋扈的衙内,要么是阴险狡诈的奸臣第二?
庞统记事时,他的父亲,也就是未来的庞太师已然成为了朝内颇有分量的人物。而当他成长到可以从外人的语气中察觉出那些细微的恶意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成为了权倾天下的权奸。
所以庞统少年时曾经很是青葱的忧郁了一段时光,那惨绿的少年时期他曾经放纵过堕落过自暴自弃过……然后他发现他这么做并不能收到任何效果,在那些对他充满敌意的人看来,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作为庞太师之子应该做的。
应·该。
年少时的庞统最讨厌的,便是这两个字。
于是叛逆期少年做了一件大事——离家出走,到宋辽边境从军。
当时的庞统雄心万丈,觉得自己就是那受命于天之人应该带领着大宋走向富强……好吧就算不带着大宋富强,也至少也把辽国打到灭亡。
过程并不算太一帆风顺,没有任何背景只有实力的人最可能变成的是筹码而不是做庄的人。庞统的运气不错,他擅长发觉别人对他的恶意,而且他无师自通了韬光养晦之道。
于是几年过去,他的前途逐渐光明起来,慢慢成了那个名震宋辽的飞星将军。
当然,也很是认识了一批好友——大都是一起刀山血海里面杀出来的,彼此救过性命换过誓言,所有人都是极为相似的不知天高地厚。
然后那一天,庞统见到了家里派来的人。
而那一天之后,庞统是庞太师之子这件事,从秘密变成了公开的秘密。
公开的秘密的意思是,所有人都知道,但所有人都假装不知道。
于是庞统忽然发现,他又一次孤独了——曾经与他浴血作战的同袍与他疏远,其中一些甚至会用异样的眼神看他。而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人,变成了一些巴结奉承他的小人。
那是庞统生命中最灰暗的一段时间,甚至超过了那段自我厌恶的少年时光。
好在那时的他已经不是孩子,经历过生死的心学会了自我保护——于是他在真心的外面构筑起了厚厚的墙,在脸上挂上了温和有礼的笑。
他对小人虚与委蛇、他对那些不再信任他但仍然会服从他的命令的同袍下达合适的命令、他对父亲说放心吧孩儿会照顾好自己、他对畏惧他同时也不得不依靠他的哥哥尽可能表达出“兄弟”的温和……
庞统一直觉得,就算不当这个将军,他也能当好一个商人——他对每个人,都能摆出他们最需要的“庞统”的样子。
庞统本来以为日子就会这么过下去,“庞统”这个名字会被史官们以保守的语气评价一通——他好歹也曾经救民于水火之中,就算不能与卫青李广之类比肩,总能有个好些的评价吧?
——不过就算没有,他似乎也不能怎么样。
但后来,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
先是他那位哥哥——作为孪生子的两人本来并无所谓谁兄谁弟,但不听话的幼子离家总比长子离家好听些——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一开始的畏惧变成了……掺杂一些隐约的至高气昂。
仿佛在极力隐忍着等待着什么……
庞统微笑着应付完了兄长,然后对手下说,去,把一切查清楚。
庞昱的府中他安插了不少人手,但庞昱这次确实不是一般的小心谨慎——他多方打探,得到的最明显的情报也是不久之前庞昱曾与襄阳王会面过,以及庞府中多了个人。
襄阳王……
庞统承认,他不喜欢这个人——一种同类的彼此抵触。
他们两个很相似,一样如商人般对待着旁人,一样……在平静的外表下包藏着不同的心肠。
但庞统清楚,他藏的,是昔日庞统不知天高地厚的热血,而襄阳王……
庞昱这家伙……是在玩火啊。
庞昱之后的所作所为庞统知晓个大概,他试图插手,可庞昱的态度异乎寻常的强硬,甚至威胁他如果不想被暗算就不要插手此事。
庞统苦笑。看来,不仅是他一直处于父亲的阴影下,他的哥哥也差不远——只是他的阴影,不仅是父亲,还有自己。
然后事发,那位赫赫有名的包青天驾临陈州,查案,水落石出。庞昱被那位包大人用龙头铡铡成两段,陈州百姓弹冠相庆。
庞统并没有介入这桩案子的打算——庞昱玩火自焚,他可不想引火烧身。
他只是替自己的兄长收了尸。
我会让那个导致这一切的人付出足够的代价,这是他在庞昱坟前作的承诺。
庞统并不意外的接到了一纸调令,让他进京。
朝中党派斗争的牺牲品罢了……只不过他这一走,怕是边疆不宁。
庞统有些自傲地如此想着,做了些布置后便带着几个亲兵上京。
出于某些恶劣的心思,庞统选择了和那位“包青天”同一时间的同一条路线。
就算不能做什么……稍微吓唬一下他们,也好吧?
当然,其实还是有些好奇的心思的。
庞昱的卫队中有些庞统派去的人,他们曾经提到过,那天钦差仪仗进陈州时,那个让自己飞扬跋扈的哥哥退让的……开封府尹座下走狗。
而事实证明,百闻不如一见——那个人,确实是……很有趣。
不错,很有趣。
感觉很像是他的外号一样,忠心护主的小狗——平时只是见人走近就炸毛龇牙,却始终克制着不真的做什么,但如果真的越过了那条界线……
庞统一点都不怀疑,自己会被狠狠咬上一口。
试探某人底线这件事,成了庞统暂时性的乐趣——而由于他的职位是“殿前司督指挥使”,所以如这般的乐趣,估计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只不过庞统没想到,庞昱自己死了不算,还要连累他。
看了下手上那份足以让庞昱本人掘坟鞭尸锉骨扬灰、让包括他在内的庞家人斩首示众内眷发配与披甲人为奴的信,庞统长叹一声。
他的麻烦来了。
襄阳王似乎很满意庞统这个靶子——他对皇帝态度轻慢、曾手握重兵、还是朝中最大党派的头目之子。
怎么看都像是写着“我要谋反我要谋反啦啦啦~”这类的文字。
襄阳王这人,爱好就是藏于幕后操纵一切,然后在前面顶个有苦说不出的靶子。而庞统本人,也很是无奈的受着一致的怀疑——倒不是没想过辩白,只是估计会越辩越黑。
唉唉其实我是个好人啊……
在接受了自家老爹一场名为谈心实为试探(不得不说庞太师本人其实一点谋反的冲动都没有——都七老八十的人了,拼着把头上最后那人掀翻了又能君临几天天下?)的谈话后,庞统憋屈得差点真跑去谋反了。
好在他的理智阻止了他,并且给他指出一条出气的好方法——去开封府,在某个倒霉的侍卫身上发泄——
庞统不得不承认——看那家伙咬牙切齿恨不得把自己剁碎了喂狗却不能真的动手的样子,很适合出气。
当然,此时的庞统并不清楚,那个被他当成出气筒(虽然对方完全不清楚)的家伙,居然会在襄阳王的计划中,牵扯得比他更深。
所谓命运弄人……
后来的事情,大体没什么意思。
襄阳王私底下动作的时候庞统的动作不比他的少,襄阳王永远不会知道的是,庞昱其实有记日记的好习惯,而把日记藏在什么地方,是那对兄弟年少时少有的共同回忆。
拿到日记弄清楚那要命的信到底有几封,庞统在事了之后第一时间把所有信烧成了灰,再把其他痕迹彻底掩埋。
好吧,或许是掩埋不完的——但眼下这个人人自危的时候,又有谁有耐心斤斤计较呢?
即便是那些有耐心斤斤计较如包拯之类的,此时也在担心旁的事——于是庞统就这么侥幸的混了个引咎辞职,从此做个无所事事的败家子。
好吧,其实这样也不错。
虽然做不了名垂青史的名臣名将,可总算不用看别人的眼光了。
说到底,那好坏是非善恶忠奸——
不过是,绕在旁人舌尖上、与己无关的玩意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庞统番外><
我觉得这番外卷似乎越写越长了……
说书人番外·猜猜我是谁
醒木轻敲小扇翻,
胸饶野乘口成篇。
与君一夕评今古,
占毕诗书胜十年。
醒木一响道开场。
“话说,这大宋仁宗年间,开封府出了些怪事,出了些能人……”
他舌灿莲花,妙语如珠,直听得一众人连连点头,沉浸在故事之中,不闻外事。
什么时候……有了这个习惯的呢?
连他自己都忘记了。
似乎是很久以前吧,夫子在上面讲课的时候,他不爱听那些难懂拗口的大道理,倒是对史书上那些故事很感兴趣。
当然,故事未必有多么有趣——说那些故事的夫子尤其不懂讲故事的方法,好好的一个可以讲得妙趣横生的故事说得忒也无趣。只交待了一下年月日,谁和谁交好谁又杀了谁,干干巴巴,半点滋味也无。
没奈何,他只能自己在脑中幻想……好吧,用后世人的说法,大约该叫YY。
从夫子那枯燥无味的言语里面,幻想出千军万马的雄壮、幻想出千古帝王的霸气、幻想出倾国红颜的妖娆……
这么学习,自然得不到什么好结果。所幸他并非长子,头顶上有个又听话又懂事又能干的大哥,没谁会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于是他便自得其乐,在自个儿脑中将那些枯燥无味的故事渲染开去,描绘得生动无比,然后在休息时候讲给别人听。
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些故事很受欢迎——就连他那位不苟言笑的大哥,都会偶尔驻足,听他口中的故事。
而他,也是第一次,获得大家的瞩目。
那一刻他忽然觉得,如果有朝一日能把自己心里的故事讲给很多人听,让很多人随着他的故事或惊叹或愤怒或伤感,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所以,不久之后,当他发现世界上还有“说书”这么美好的一个职业的时候,着实好好遐想了一番——然后因为不小心说漏嘴,被夫子好一通训斥。
被罚抄书思过得他很是哀怨——反正家里的事情有大哥负责,他去说书怎么了?
好歹也是门手艺啊……
当然,后来,在他明白了事理之后,这个“志愿”也就随着他不可能再来的童真时光随水而去,再不相见。
于是他开始向着父母的期待努力:温良恭谨、谦逊大方、从头到脚都被包裹成标准的“君子”,于是他终于可以告别夫子。
然后他又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切都是大哥的,然后他只能要大哥赠与他的,而不必考虑有什么是自己应得的。
他会产生这种有些危险的念头自然也有个原因——那是个很美丽的女子,眉眼间带着江南水乡养出的温润,让他一见倾心。
然而那不是他的,而是大哥的。虽然他无法遏制住自己接近那美丽女子的心情,也无法忽略她眼中对自己的淡淡情意。
那不是他的……
他明白自己无权抢夺,更不希望这件事情变成一件风流韵事让那些说书人传唱,于是他赶在一切发生之前,退下。
说故事是很好,可自己变成故事里的人,可就不那么美好的。
但即便如此,他的心里依旧藏了一个影子——一个无法被岁月抹去的影子。
他与她的缘分,也不过是那一个下午,一个故事,一场欢笑罢了。
如此,足矣。
可惜他不曾想到,日后,自己会以另一种方式再和那个女子产生纠葛——甚至成了一个注定会传颂后世的故事。
命里有时终须有,他无可奈何地感慨了句。
不过为了保险,他并未避嫌不讲那个故事,而是抢先把整个故事说了出去——这种事情,说得最早的人自然有资格决定来龙去脉,为了他——还有那名故人——的清誉,有些事情,还是早定了的好。
如他所愿的,那个故事里,他虽然是个重要角色,却仅仅只是个配角。
与她,几乎毫不相关。
现在他的最大爱好,就是说书——若是他那位曾经的夫子得知这个“脑子发热”的小徒弟居然真的达成心愿,想必会气得狠狠吐上两口血。
而且还是开封城里面赫赫有名的说书人。只要他肯说,就保证是个满场。
说真的,他有些骄傲。有些人生来贫贱,衣食无着;有些人生来富贵,衣食无忧。所以在他看来,锦衣玉食高屋大院不算得什么光荣,那只是祖上给他的。真正的骄傲,是开封府的众□赞。
虽然也不是没靠关系……他虽说擅长说,但若是消息不灵通,也不会有那么多段子,都是最先出自他的口中了。
……当然,有些刻意的谬误——以及一些夸张——也是会有的。
隔着竹帘看着那边怒火冲冲却仍强自压抑的小侍卫,他嘴上虽不停,心里却悄悄拱了拱手。
有怪莫怪有怪莫怪,我也知道你真正的是个什么样,可大家想听的,不还是那玄乎的、特别的么?你让我怎么说,其实你也不过是一个鼻子两只眼,跟常人没什么不同?
大不了以后跟你那顶头上司说说,给你封的红包大些好了……看在,你给我提供了那么多故事的份上。
醒木再响道终场。
“这世间那么多是是非非,恩恩怨怨,说到底不过绕着两个字——一个情,一个利。”
竹帘后,他站起身来,拿起随身醒木,顺着蜿蜒小径走出茶馆。茶馆主人早已等在出口,见他出来脸上紧张的神情微松,冲他遥遥一拱手。
习惯性地挥了挥手,把醒木塞到怀里,他见四下里无人,便沿着几条隐秘小路曲曲折折地走着,直到眼前出现了那显眼的深宅大院。
从角门里熟门熟路地溜进去,进了自己的房间,他这才松了口气。掏出醒木放在隐秘地方,脱了身上的寻常布衣放好,换回原本的衣服。
几乎在他换回衣服的同时,一个负责侍奉的下人轻轻敲响了门:“王爷,您回来了?”
“啊……回来了。”
不再是那有些低沉却带着磁性,随着故事发展或温和或严厉的声音,而是他的——属于大宋八贤王的声音。
猫鼠番外·时空交错的未来
这篇是另一个世界中发生的故事……嗯,正牌的故事太难写,不如干脆写架空=v=
“我要当警察!”
“五弟啊,你就听大哥一声劝……”
“我·要·当·警·察!”
盯着自家五弟那张堪称艺术品的脸看了半晌,卢方非但不觉得哪儿心旷神怡了反而觉得阴云罩顶进而欲哭无泪,一时间脸上满是沧桑之情,当真使见者心怀恻隐之心不忍再说——
可惜,这招对白玉堂无效。
“大哥,你再哭也没用——当初可是说好了的,要是我能把警校念下来你就不管我的事,怎么,现在要不认账了么?”
白玉堂双手环胸做恶霸状,搭配上快要老泪纵横的卢方简直就是一出黄世仁逼债杨白劳——可惜这黄世仁长得俊俏了些,让人楞是没法子咬牙切齿。
“唉,我说大哥啊,既然小五心意如此坚决,你就随了他吧。”一旁笑眯眯看戏的蒋平觉得再这样下去卢方就得化身怨妇了,于是晃着手上刚从古董市场淘来的檀骨扇子来打圆场,“反正当初不都说好了么……”
“可那是警察啊!”
“警察怎么了,好歹也是公务员,铁饭碗呢……”
“你忍心让五弟天天早出晚归的操劳?”
“不经风雨不见彩虹,小五也该好好磨练磨练……”
这边说着对口相声呢,那边白玉堂已经溜之大吉了——马上就是报到的时间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白玉堂,男,七五警察大学毕业,在校成绩优异且外形出色,方一毕业便被青山市警察局抢走——白玉堂本人倒是没什么意见,青山市号称小直辖,指的便是这城市各方面实力均有直辖市的等级,唯一比较遗憾的便是人的生活水平发展起来了思想水平却没跟上,于是犯案率一直偏高。这么一个市的市局刑警队肯要他总比发配到交通警去好——如果真去了交警支队,他就等着一边风吹日晒一边看自家大哥站在路边泪洒马路好了。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好处的话……
白玉堂笑眯眯地看着眼前那人,直到对方有些无可奈何地先开了口:“白兄……”
“猫儿,还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
眼前这人正是和他并称“七五双杰”,从特等奖学金归属到校草桂冠都能与他狠狠争抢一番的——展昭。
说起展昭也算是出身名门,展家是教师世家,祖上在山东——著名的孔孟之乡,世代尊崇儒学,连带着展昭说话总有那么点儿古色古香。直到展昭这代,他这个嫡长子非但没有考师范反而上了警校,惹得他家老爷子不远万里赶到大学门口怒斥子孙这等不孝行为,说到激昂处连什么“我等书香世家怎能入此贱籍!”的话都溜出口来了……然后就被两个笑眯眯的大学老师请了一边去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得老爷子没了脾气。
白玉堂之所以对此记忆犹新是因为当天被训的除了展昭的爷爷之外还有他大哥——卢方是个商人,对警察虽然算不上反感但是绝对不肯让自家亲爱的五弟去从事这么辛苦而危险的职业,于是跟着白玉堂一路从家到了学校门口,结果在说“那身警皮有什么好!”的时候不幸被负责新生报到的老师听到,当场被拉去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因此,白玉堂和展昭两个,除了一时瑜亮,也是同病相怜。
两人对视了半晌,展昭先开口:“一起?”
“当然。”白玉堂点头,一马当先走进了警察局。
两人走在警察局里面惹来许多侧目,间有小声议论,这对他们两个来说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议论中时不时可以听到如“真像啊”“那小子倒霉了”一类的词汇,直惹得白玉堂眉毛不停皱起。
报到完毕,两人得知了自己的去向:一个一支队,一个二支队。
说起来这也算是青山市警察局特有的怪现象——刑警大队下设一二两个支队,这不奇怪,奇怪的是一支队由分管刑侦的副大队长负责,二支队由队长本人亲自负责。
白玉堂自然提出了这个疑问,而负责接收他们俩的分管刑侦的副队长狄浩的目光在他脸上停驻了许久,才笑着开口说——你们两个大概不知道队长和秦副队当年的事情吧?
不知道。
“那,我今天就给你们说说。”
青山市刑警大队,队长包炯,副队长秦华琅。
他们两个,都曾在一桩特大的打击黑社会性质团伙案中立下大功。
那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的势力很大,跨越两市,两市的警方都对其头痛无比,于是便不约而同地想出了派卧底的办法。
更不约而同的是,他们都担心邻市的警察局里面有这个团伙的眼线,于是瞒着对方——而包炯和秦华琅,就是这两个警察局精挑细选出的任务执行者。
于是,这两个同样出色的警察,就在那一个任务中,相遇了。
他们都没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但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却相当不错,只能说这也是一种缘份。但是他们两个都清楚或者说都自以为清楚——这份情谊长不了。
在两个当事人以悲壮的心情“设计”着自己的好友的时候,两个警察局也总算在彼此试探多次之后联手合作,合作的第一时间自然是分别说出了自家卧底的情况——这个时候,两位局长才面面相觑地发现,他们居然搞了这么一出乌龙事。
可惜也没机会解释清楚了,包炯和秦华琅忠于了自己的职责,分别带着自家的人马摧毁了该帮派的两个最大的据点。兵荒马乱中谁都没来得及跟他们解释一切,于是两个人在完全不知道实情的情况下,擦肩而过。
直到最后表彰授勋时,他们才知道原来还有另一个警察和自己接受了同样的任务。于是当两人一个从东门一个从西门走进仪式会场在礼台上直面对方之后——
先是不敢相信,再是欣喜若狂,最后是——恼羞成怒。
两人几乎是不约而同地作出了同样的动作——拔枪;然后同时意识到因为是来参加仪式的所以没配枪,再然后,两名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就这么当着一屋子目瞪口呆的领导上演了一场全武行。
一开始还算打得有章有法,后来气急了败坏了谁管什么一式二式三四式,什么阴损上什么招,两个人在地上滚来滚去直到总算醒过神来的领导们冲上去把他们两个拉开为止。
于是一人一个处分,原本打算直升省厅的调令也按下了,改为到青山市刑警大队报到。
一个队长,一个副队长——据说为了这个正副之分两人又差点没切磋起来,直到局长拍板,队长领二支队副队长领一支队,这才消停。
所以在青山市警察局里面要想分辨一支队和二支队的警察很容易——但凡是管包炯叫大队长管秦华琅叫副大队长的,绝对是二支队的。相反,只要是管包炯叫二队长管秦华琅叫一队长的,肯定是一支队的。
两个队长既然互掐,那么两个支队自然也顶牛,顶牛的后果就是青山市的破案率呼呼的往上冲,局长乐得年轻了好几岁。
说完这一堆,看着两个表情诡异的后进,狄浩笑了笑,随手拿了张照片来。
那张照片上两个一身警服的年轻人并肩站着,脸上带着有点儿僵硬的笑容——嗯?
白玉堂盯着上面一张脸,眼睛瞪大了。
“发现了吧,秦副队长的和你很像。”狄浩同情地拍了拍白玉堂的肩膀,“今后在包队长手下,多保重。”
“……”
“不过包队长也不是喜欢假公济私的人……”狄浩转为更同情地拍了拍展昭的肩膀,“今后在秦副队手下,你更要多保重。”
“……为什么?”
“还记得当初对你大加赞赏的那个黑脸的警察么?”狄浩说的是当初毕业时候的事情——当时展昭白玉堂这两个掐了四年的冤家最后一次争胜负,争的是毕业生代表的头衔,最后因为白玉堂大意失荆州被展昭拿下。在代表毕业生发言之后,一个黑脸的警察找上了展昭对其大加赞扬。
“记得。”
“那是我们局长,包拯,和包队长有点儿八杆子打得着的亲戚关系,也是包队长最崇拜的人——就冲这个,一向很喜欢折腾一切和包队长相关的人的秦副队……”
肯定放不了你。
展昭无言以对。
“好啦,以后,你们两个多保重了。”狄浩笑眯眯地抿了口茶,“人生是美好的未来是光明的——那么,去向你们未来的队长说声好吧。”
两人被狄浩推出办公室,看着眼前一左一右的两个支队办公室大门,同觉人生无望未来灰暗。
“在门口矗着干嘛?”
耳边传来清朗声音,两人循声望去——看见个长得和白玉堂至少有八分相似的一身警服的男人站在那儿,先是以赞赏的眼神打量了一下白玉堂,再用相当刻薄的眼神剐了几眼展昭。
“你们两个就是今天来报到的?”另一个穿着身警服的娃娃脸男人走了过来,古怪地看了白玉堂几眼,再向展昭投注以抱有厚望的眼神。
“我是青山市刑警大队一支队队长,秦华琅。”
“我是青山市刑警大队队长,包炯。”
秦华琅番外·只愿来生忆
可惜世事终究难料。
杀了——哦不,让他魂飞魄散了——秦华琅也想不出,那个包炯居然也有穿越的一天。
而有些无可奈何的,作为包炯的背后灵,秦华琅也得陪他穿。
“那神仙,商量件事情,如何?”
“……说。”
“我要跟他去。”
“为何?”
“他欠我三个字。”秦华琅弯着嘴角笑了笑,“还没还。”
“有什么必要?”天狗星有些不解地看了他一眼,“你希望他别下地狱?”
“不,我只想试试看。”秦华琅依旧在笑着,“试试看那个家伙自以为是的信仰。”
他想知道包炯到底能不能走出去——从那个他留下的阴影之中。
“……有趣么?”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呢~”
“好吧。”
于是,作为后也许有来者前一定无古人的背后灵穿越者,秦华琅也来到了大宋朝。
看着某人是如何在山谷中郁闷地学艺的;
看着某人是如何在离开山谷之后遇到他那位祖先的;
看着某人是如何得了这个“开封府座下走狗”的头衔的……
秦华琅觉得这一趟穿越不亏,在二十一世纪他顶多也就是天天看刑侦片,在这儿他可是天天看古装悬疑武打灵异伦理宫廷……等等等等的综合大片。
更别提他总算脱离了背后灵的倒霉身份,弄到了一个身体——虽然是一只猫的身体。
“警长!”
听到包炯喊出这个名字,秦华琅悄悄翻了个白眼。
如果包炯知道他是在喊谁警长……大概恨不得把自己毒哑了吧。
可惜猫翻白眼是很难被人注意到的,于是秦华琅继续得意洋洋地跟在包炯身边,陪他穿梭在开封府的大街小巷。
如果以前只是同出同住,那么现在,他们可彻底上升到同吃同睡同出同入的……同居状态了。
秦华琅笑眯眯地拿尾巴尖挑逗包炯的鼻子,满意地看到他无可奈何地睁眼,抬手挥开它的尾巴。
“叫我起床是很好,可你能不能不用这种办法……哈湫!”
活该。
除了包炯和他心心念念的祖宗之外,开封府还有些人秦华琅不得不牢记。
例如掌握着财粮大权的公孙策。
再例如……
展昭和白玉堂。
秦华琅不喜欢展昭,原因很简单——谁见过老鼠喜欢猫的么?就算这只老鼠披了张猫皮。
……好吧,按档次来算,他秦华琅绝对不止是只老鼠,但问题是换个说法也换不了里子,他这样恶贯满盈的家伙喜欢不了那样一身正气的家伙——包炯例外。
至于不喜欢白玉堂那就更简单了——谁喜欢看着别人顶着自己的脸?
更何况……
秦华琅知道包炯想起了什么,看着白玉堂那张脸他要是还想不起自己来秦华琅绝对不介意挠他两爪子。
不过就算是他也看不出,包炯到底打算怎么样。
这个人好象天生就觉得自己应该不管遇到啥都一个人扛,一旦吐露一点口风就是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人民的关怀对不起这个对不起那个……
呸。
你什么时候,能对得起自己啊。
作为猫,秦华琅看得比人清楚得多。
例如……那个人是如何被蛊虫控制,亲手陷害了自己最敬重的人的。
他想过要阻止,犹豫了一下,却又决定算了。
如果他连清醒过来改变一切的能力都没有……那至少,还有人罩着他不是么?
“喂,你真不做什么?现在你可不是一点能力都没有了哦?”
“既然当初拉他来了,就是打算让他帮忙解决一切的,既然如此,我再插手岂不是太傻?”
“……那万一呢?”
“就算有万一……”天狗星沉默片刻,嘴角微微上扬,“我也有办法扭转乾坤,”
“恭喜。”秦华琅瞄了他一眼,转过头去。
当个神仙还真是值得羡慕的事情啊……如果他有这类力量……
……算了,如果当个神仙的代价就是傻乎乎的为了一个人操劳成这样……那,不当也罢。
不过秦华琅自己都没想到,最后这出戏,他居然也插了一脚。
其实他真的只是跟去看热闹的……而且看到白玉堂被包炯捅了之后,他还是……稍微有点儿幸灾乐祸的。
可他最后居然会选择救了白玉堂……
虽然也不是没有好处。
至少……能再和他切实地接触一次。
……好吧,其实应该说是打一次。
至于那三个字么……
“没要到。”他朝身后树上一靠,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
“你似乎并不失望?”
“我就没指望过。”
这么些日子下来他也明白了——指望包炯觉得自己当初做的事情应该说一声对不起,还不如指望他被人砸傻了。
有些人天生就不会妥协,尤其是在他们视为神圣的领域里。
“……那么?”
秦华琅叹了口气。
“其实我真的挺想干掉我附身这个,或者干脆占了这个身体。”
“那为什么……”
“不过如果这样的话,他不就等于欠了这家伙人情么……”秦华琅的嘴角缓缓勾了起来,“那我才不要。”
“……原因?”
“你那一套前世今生的理论真是罗嗦……不过反正,如果有下辈子,他是一定要还我的吧?”
“嗯,对。”
“那就得了。”秦华琅微微眯起了眼,“如果有下辈子,我要他只欠我的。”
“……是么。”
“我很清楚……我很清楚只要他还是他我还是我,那我就别想指望什么。”
他们两个都一样,都是绝对不会认输妥协的人。
而他们所坚持的东西又是那样泾渭分明的……绝对不可能融汇在一起。
“所以我也就不指望这辈子了……”
秦华琅慢慢合上眼。
虽然寄托来世,似乎是最蠢的一种选择……
“如果可能的话,给我他的下辈子吧……”
下辈子……如果不是这样站在彼此迥异的立场上,而是站在一起……
他们能不能……有另一种结局?
手轻握成拳,秦华琅长长出了口气,撑起身体。
准确来说,是撑“离”了身体——
“好了,我也该走了。”
“……一路小心。”
“那当然。”
失去包炯的庇护又脱离了那个身体,等待着秦华琅的,只有去他该去的地方那一条路。
阴司,地狱。
“嗯嗯,我得比他早去才行,毕竟我和他不一样,大概要在里面多待好几年……要是不早点走,搞不好下辈子他都白发苍苍了,我才刚生出来……”
“虽然想说别让我等太久,但你也也别来得太早啊……”
“包警官。”
“……包炯。”
在他眼前铺展开来的,是阴冷幽深的不归之路。
站在黄泉路路口,秦华琅回首一望。
“……真可惜。”
“还指望你能来送送我呢……”
“算啦,算啦……”
终章·千载千秋梦
他坐在车上,看着车外景色飞速掠过。
有点累。
之前刚开完了两个大会,是该累了……他下意识轻敲着扶手,整理着思绪。
忙是男人的骄傲。
如果这句话真的靠谱,那么他应该骄傲上天去——这个国家里,毕竟不是很多人都称得上日理万机的。
而他也确实是值得骄傲的——身居高位、手握重权、家庭美满、儿女乖巧……
或许还该加上一个前途似锦?相对于他的位置来说,他可并不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只是……并不太想努力。
毕竟,一个人太累了。
妻子虽然体贴入微,却终究不能帮他扛着一切。
儿女固然乖巧懂事,却终究不能理解他的烦恼。
想找个人帮帮自己啊……
最合适的人选……
看着车窗上倒映出的、自己的影子,他微微一笑。
最合适的人选,也就是那一个吧。
他的兄弟……
也是,唯一一个,会斩钉截铁拒绝他的人。
“凭你的能力,在个地级市当警察,委屈了些。”那天他一本正经拍他肩膀,“这次进修是给将来铺路的,别浪费啊。”
“那你……”
“我?手头的案子还没结呢,我哪有空。”一脸无辜地笑笑,“就这样,加油~”
其实他清楚。
那是他让给他的机会……
那次进修确实仅仅是铺路而已,内容并没什么值得记忆的。
除了在上课无聊时,和旁边邻市警察的攀谈。
“你们城市那个包队长可真厉害!”
“啊……是么。”与有荣焉,他不禁轻轻扬起嘴角。
“来之前刚顺手逮了个掏包的,说是在你们那儿混不下去了,才到我们那去的——我说,这可不行啊,好歹也是兄弟城市,有这么干的么!”
嘴上是责难,眼神里却是赞赏的意思。
“那可没办法,我们包队就是那么个脾气,眼睛里揉不得沙子。”
指望他对犯罪者手下留情……哈。
“诶诶,当警察,还得像那个样啊……”
……是啊。
当警察。
他当上队长之后作风一如既往的雷厉风行。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比以前更擅长玩阴的了。
“不比耗子聪明,猫可怎么干活?”包炯曾在一次大案侦破后,带点得意地说。
想了想,他又补充上一句:“当然,狗也一样。”
不过说完这句后,他脸上的表情忽然古怪了些,却又在之后渐渐舒展开。
仿佛想起了什么好事。
和他搭档的那段时间,狄浩一直难忘。
那段日子,若要他选一个词形容,便是“痛快”。
有案子时,和那人探讨案情;无案子时,要么嘴上争锋,要么抽空比枪。
不知为什么,那人似乎对打篮球掰手腕一类男人的运动没了兴趣。偶尔他邀请,那家伙也只是勾勾嘴角一副不屑样。
终究有一天强行拉了他去打篮球,一对一。
结果输得颇惨。
“不是能飞上飞下的,下次就别挑战我了。”那人的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得意,拍拍他肩膀说,“哥们我早升级了。”
……混蛋。
他咬牙切齿,却没忽略那人掩藏得很好的……伤感。
在想谁呢?
练篮球技术的……难道是去美国的时候?
不过好日子终究不能太久,他们两个都年轻有为,青春飞扬,就差在脑袋上写上大大的“我很有前途!”几个字。
于是有了那个进修的机会,他走,他留。
没关系,总有一天他也会上来的……他在心里反复这么说着,却依然止不住心中的惆怅。
位置高了,不必在上前线以身犯险,大多数时间要用在办公室里面。
他很不适应身边的人从直爽干脆即便看你不顺眼也会明着说出来变成一句话说半句藏半句,也不适应远比案情复杂诡谲的人心。
实在累了的时候,他会给他打电话,听电话那边带着疲惫的沙哑声音。
“别太勉强自己。”
“你也是一样……”
“唔,如果我不勉强自己,就有无辜的人要吃苦头了。可你勉强自己,却只有你一个吃苦头——学聪明点啦,老弟。”
什么老弟啊……我明明比你大。
不过有点没说错,他是在为了警察的天职在忙,而他却……
“不过,你也别看轻了自己。”
“我这样的人,能在什么样的前线,能发挥出怎样的水准,还不是你们这样的人控制着的。”
“如果上面全是黑的,那我也没那个能耐施展……”
“所以你得加油啊,哥们。”
他的声音清澈得一如既往,带着能让人鼓起力量的东西。
“嗯……我知道。”
所以还得继续努力下去。
后来,他一步一步向上走,而另一个人却依旧止步不前,仿佛爱死了那个队长的位置。
他去找过他。
“原来你现在已经到了可以强抢民男的地步了么?”
“你说谁呢!”
“谁让你一进来就开口说要我跟你走的。”
“……”
“好吧,不转移话题了……回答你,不行。”
“理由?”
“还要什么理由啊……”
他脸上的表情慢慢变成了无可奈何。
“理由么,那就是……我不想往上走吧。”
“嗯,就是不想。”
“你知道么浩子……其实,我是个很胆小的人。”
他抬手示意他不要插嘴,脸上浮起了淡淡的笑:“我没开玩笑,就是……胆小。”
“我想当警察的理由你大约也清楚吧,不止是因为我家一家子警察,也是因为我从小就喜欢这个,而且……我对类似于保护之类的事情,有瘾。”
“守护一方子民……呃这说法听起来真酸,不过也差不了太多。”
“但是如果换个职业,从警察换成军人,我或许就没这么……有激情了?”
“其实本质上来看没什么不一样的,但是……我总觉得不一样。”
他有些困惑地偏了头。
“总觉得……就像一棵树一样,没有了根就没有了一切。”
“所以,我大概是走不了。”
并没有出现多久的困惑慢慢淡去,他昂起头,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于是说,你就别指望我了。”
“不能和你并肩作战我很抱歉,这次,让我在后方支援吧。”
“……好吧,”他乜了那边笑得吊儿郎当的家伙一眼,“可你最好小心点,别让我断了补给。”
在上面裁断谋划,总比在一线冲锋陷阵安全。
“嗯,”他笑得眼睛弯弯,“我明白。”
……明白个屁。
好吧,他确实是很小心、很慎重、很少不管不顾地往前冲……
但那个几率即便被他压得再低,乘上小不了的基数之后,也变成了他身上好几处伤。
进了几次医院,医生感慨此人运气不错,愈合能力也强。
但终究是伤啊……
他曾经去看过他,病床上那个人依旧是一副平静无所谓的样子。
“你就不能小心点儿……”
“我已经小心了,否则就不是进医院而是进一号……”他小声咕哝着。
一个无聊的冷笑话,青山市地图上的一号是火葬场。
“……你。”
“嗯?”
“考虑一下……退二线吧。”
毕竟不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年纪了。
他们……都不能再算得上年轻了。
那张脸并没多大变化,依旧是一副气死怕老女人的娃娃脸样。
但是……
“……我考虑下好了。”
并没有一口否决。
算是进步了么……
只是很快狄浩就知道,所谓“考虑下”那个下,是要以年为单位计算的。
那家伙依旧冲锋在一线,而他也在缓步上升。
从年轻有为,慢慢变成了年富力强。
这两个词的变化,其实只能说明一件事——他老了。开始鬓边有白发,眼角有细纹。
即便是那个娃娃脸的家伙,也不可能在接近天命之年的时候照样一张娃娃脸——虽然依旧比他年轻就是了。
唉唉,羡慕不来。
不过就算他比自己看起来年轻得多也吸引人得多,两个人里面先结婚的,却是他。
准确来说,是包炯不想结婚。
“为什么不……我说,你居然也被老妈骗来当说客了?”电话那头包炯的声音满是无可奈何。
“是啊,阿姨急了。”
那边传来声叹息:“浩子啊,你觉得我应该结婚么?”
“这个……”
“我不知道一般人对结婚是个什么定义……但是我,定义的是责任。”
“嗯这么说似乎有点虚?但就是这么个意思。所谓结婚,就是要承担一个家庭。”
“可是我没这个胆量。”
“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搞不好哪天就……又或者是以前栽在我手下的,想报复。”
“我没这个勇气让一个女人来和我一起承担,搞不好就是辜负了别人一辈子。”
“也许有人乐意呢,你忘了上次那个被你救下来然后老是找机会来看你的姑娘了?”
“没忘啊,昨天她还拿东西来了,让我劝回去了。”
“那……”
“她喜欢我,可我没法喜欢她。”
“……你有喜欢的人?”说真的他很惊讶——包炯能喜欢什么人?
电话那边沉默很久,然后传来一声暧昧不明地回答:“我不知道能不能算是喜欢,但是……”
但是什么,他始终没说明白。
只有一点是分明,他不娶。
只是收养了一个孩子。
“没什么,兄弟走了,他老婆不愿意守着个孩子空耗青春,我总不能不管。”那边传来呵呵的笑声,“反正小孩子可以让爸妈帮忙照顾,老婆我总不能交给爹娘管吧……”
这家伙。
总有理。
“到了,我什么时候来接您……”
“你先回去吧……到时候我自己坐车回去。”
“可是……”
“没关系,我好歹在这也住了好几年。”
整理衣服,整理心情。
然后缓步走进。
“狄叔叔……”
负责接待的果然是他。
“……”停下脚步想说些什么,却终究说不出口。
那个青年的嘴角轻轻昂了昂,淡淡道:“放心吧……狄叔叔。”
“我放心你,”他勉强笑了笑,“你好歹,也是他一手带出来的。”
“所以不用担心,”青年点了点头,“我一个人也可以的。”
“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迟疑了一下,却终究开口了。
青年微微挑了挑眉毛,脸上的表情未置可否。
……好吧,早知道不该说这句话。
“我知道你和你爹一样,不屑也不需要这个,只是孩子么,偶尔也可以跟大人撒撒娇。”
“哦。”
“你爹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父亲——别瞪我,他是什么性格我还不知道?那家伙是个好老师,但是他当不了好父亲,就会一招——以身作则。”
“足够了。”
“总之,真遇到解决不了了的……来找我。”
“好。”
“嘴上说着好,心里怕是打算一辈子不承认有我这个在中央的叔叔了吧?”
“……”
哼哼,小鬼,和你爹比起来,你还嫩呢。
心里微微的一点得意,在扫到青年胳膊上的黑纱的时候沉了下去。
是了,今天可不是来和侄子聚会的。
而是……
来参加,那个人的追悼会的。
人并不多,大多是他之前的下属、同事、上司。
当然,也不乏之前经手的案子的涉案人——有些是被害者或者被害者家属,来送别的。但也不缺对包炯心怀怨恨的人,来看他最后一眼的。
对此,那位负责操办的小小包报之以相当豁达的态度——想来看就随便看,看着不满意了可以试试看砸棺,只要他有自信能一个人应付这儿几十口子的警察和前警察。
“虽说老子是栽在他手上的……但还是得说,这小警察脊梁直!”
耳边传来一个声音,狄浩扫过去一眼——是个头发都全白了的老人家,脸上犹可见当年凶悍。
也是,包炯就这一点,大概是为人人所称道的——他绝不枉法,无论面对着的是穷凶极恶的歹徒,还是有权有势的恶霸。
面对后者,往往比面对前者需要更多的勇气。
“哟,狄副。”
耳边传来阔别多年的称呼。
转过头去,看见的是一个同样满头花白头发的男人,嘴角还有些吊儿郎当地叼了根烟。看狄浩看他,男人把烟拿下来,笑笑:“戒了好多年了……只是今天来看队长,就忍不住又叼上了。”
“呵呵,他一直说抽烟不好,要我戒来着……”男人把烟又塞了回去,狠狠地抽了两口,“现在在这儿抽给他看,气气他……”
似乎是太久没抽,呛着了,男人低头一阵咳嗽,咳得眼角泛出了一点晶莹。
“跟着这个队长……很辛苦啊。”
“何止是辛苦……啧啧,队长那是把自己当超人用,拿我们……唉,虽然比畜牲好点儿,可也是累啊!”男人叹了口气,“说真的,他居然能活到这个年纪,我已经觉得挺值得佩服的了,毕竟,他工作起来,整个一副明天就要过劳死的德性。”
“是啊。”
“可没想到居然真的这么快……老天不是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么?”男人又咳嗽了几声,“队长这样的,就算活个一百两百也不为过啊……”
一百两百……么……
狄浩的心里,慢慢浮出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的对话。
地点是青山市,警察局,局长办公室。
“恭喜。”
“谢谢。”
然后两人相对无言。
“好吧,是该恭喜。”包炯身体向后一靠,靠得旋转椅椅背吱呀作响。随后他顺手往旁边的位置一指,“坐,就算是现在,你也是我上级。”
“这个位置,你坐得晚了。”狄浩淡淡道。
“是么,我还觉得早了。”
狄浩看着那边的包炯,无声叹气。
是啊,对别人来说,这是升职。对包炯来说……
这其实是退休。
坐上了局长的位置便不可能再前往一线,即便是包炯也不行,除非是爆发了那些需要他坐镇的大案要案——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可能冲在最前面,从而常常将自己暴露在危险中。
说真的,这让他安心不少。
但对包炯来说,或许……
“其实我也知道我上来比较好……人事代谢也是有规律的,我挡了不少人的道。”包炯忽然开口道。
“你知道啊。”
“我当然知道,之前只是装聋作哑而已,反正没谁能直接跟我说求求你啊升吧。”
“你啊。”
包炯烦躁地抓了抓头发,狄浩眼尖,从那一片墨色里面瞅到了有些扎眼的几缕白。
“……包炯。”
“嗯?”
“你要不要……考虑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的资格他绝对有了……身上新伤旧伤,就算每一道都是无关紧要的,加起来也是身体的负担。
如果不是因为这样,这家伙怕是还不会接受局长的位置吧……
“好啊。”
“你答应了?”狄浩只是随口一提,却想不到包炯居然一口应承。
“反正也没什么区别。”包炯眯了眯眼,淡淡道,“该到了休息的时候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狄浩觉得,包炯的眼睛里,似乎有很深的疲惫。
仿佛他已经不想再走下去。
“包……”
“爷爷、爸妈……他们都走了。”包炯的声音很平淡——他也总算到了可以看淡生死的年纪了。
“……”
“小家伙也长大成人了。”
“……”
“我么……嗯,也行了。对得起党和国家的栽培,对得起人民的信赖,对得起……”他笑着抬起一只手按了按胸口,“对得起这里的良心。”
“……”
“浩子,”包炯抬起眼,笑容忽然灿烂起来,“如果哪天我突然走了,别伤心啊。”
“毕竟,你要做的事情,可比我多多了。”
就是因为那一次见面吧……他察觉到,包炯并不像他外表那么活力十足。
所以之后,那条消息传来的时候,他并没有多么吃惊。
青山市警察局局长包炯,于今日上午在家中突发心脏衰竭逝世,享年五十六岁。
享年……呵呵,享过么?
眼前,包炯的脸平静而安详。
仿佛在睡。
或者说,就是在睡。
他走得很平静,是睡梦中去世的。
这样……也好吧。
仪式按部就班的开始,他负责主持。
声音平稳、坚定、有力。
“如果哪天我死了,你来主持葬礼吧。”
“成啊,那我死了就你来。”
“……唔,估计挺难的,我大概比你死得早。俗言道么,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你才是祸害!”
倒真希望那家伙别那么认真地当个好人,也能多遗上几年。
仪式完成,有隐隐约约的呜咽声,但并不大。
“狄叔叔,谢谢。”
“没什么,应该的……对了,等会儿的饭我就不吃了。”
“……不吃了么。”
“是啊,我想在青山市走一走……我觉得,这比吃顿饭,更适合纪念他。”
走出灵堂,外面下起了小雨,很细。
夏天有这样的雨也不太容易,于是他也懒得打伞了,干脆就这么淋着雨。
耳边仿佛又响起当初还年轻时,两个人说过的话。
“人这一世,总得有个信仰,或者信念之类的……再不然的话,就是誓言吧。”
“那么,你的誓言是什么?”
“还用说么,当然是那一个。”
似乎又听到了,那个清澈声音许下的誓言——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他停住脚步,只觉得有什么混着雨水,一起从自己的脸上流下。
“包炯,你……”
终章·千秋梦回时
天庭。
“哎呀呀大人,你可算回来了~”天狗星刚刚迈进星君府,就撞上了另一个男人。看见来人,他微一挑眉:“你不该在下界?”
“知道您要回来了就偷偷回来看看呗。”那男人嘿嘿笑了声,“怎么说我也是您的副将。”
“是么,那看完了快点下去吧,省得夜长梦多。”
眼前的星君府早已不是记忆中的一片混乱,当初大闹一场留下的痕迹已经被清理得很干净。
天狗星轻轻扯了扯嘴角——从这点来看,他还是有用的,否则那众仙之上的人才不会如此示好。
毕竟,他的作为,天条至少犯了几十条……
“大人。”
“嗯?”
“他……怎么样了?”
“你倒真担心你那徒弟。”天狗星瞥了男人一眼。
“没办法,我难得有个徒弟。”男人——或者唤他在下界的名字耶律靖洪——继续追问道,“他还好么?”
“当然还好。”天狗星哼了声,“我花了那么多心力替他圆梦,要是这家伙还不觉得好……那也过分了些。”
说着,天狗星的思绪不由得又回到了不久之前——
“感觉如何?”
“旁观自个儿的葬礼的感觉……果然独特。”
站在天狗星不远处的男人依旧是一身警服,脸上亦染上了岁月的沧桑——虽说仗着那张娃娃脸,若是别人没注意到他鬓角的白发,还是很容易把他错认成三十来岁。
“是么。”
“是啊……”
天狗星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听包炯一个人嘀嘀咕咕。
“浩子看起来真是老了不少……能有他给我这个局长主持葬礼,算是殊荣了。”
“小正看起来也还好,他好歹也是我一手教出来的,今后一个人应该也可以……”
“诶?想不到他也来了……见鬼,又抽烟,不知道肺癌的发病率在警察里面有多高么……”
“啊啊,想不到那些老家伙也来了,现在他们总算收手了,否则我非得……哦,差点忘了,我现在抓他们那叫诈尸。”
包炯在那边很符合他年龄地絮叨着,天狗星忽然开了口:“他走了。”
“……哦。”
包炯的脸上出现了一瞬的惊讶,接着又转为微笑:“我没来得及送送他。”
“很可惜么?”
“……也好,否则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包炯苦笑了下,“我……”
张了张嘴却又合上,包炯叹了口气:“认识他……还真是我的……”
该说是什么呢……包炯苦笑了一下,却发现他连定义都定义不了。
如果没认识秦华琅,他会怎么样?
包炯偶尔会想这个问题,不过一般来说,这个问题占不了他多少时间,就被他放下了。
已经遇到了、已经死死记住了,那就别再指望把这个人从他的生命里剜出去。
所以就记着吧。
反正将来总有一天他们会再见,虽然他可能要让那个家伙多等一会儿。
包炯习惯性地按了按自己的胸口——如果有人现在去弄开他的棺材撕开他的衣服(包炯觉得这个想法很有难度,因为不管是谁想这么做都得先面对殡仪馆里面几十号警察和退役警察)的话,会注意到原本一直带在包炯身上的那块琉璃鼠已经不见了。
当天狗星问他要用什么作为彼此约定的凭证的时候,包炯毫不犹豫地选了那个——算是他的私心吧,他希望这个坠子一直陪着他。
即便现在,那个坠子上已经不再附着着那个人的灵魂。
轻咳了一声引起包炯的注意,天狗星说:“千秋梦之约已到期。”
“嗯,我知道。”包炯笑了笑。
“那么,该完成你当初的愿望了。”
“是啊、是啊——”
“作为警察,我要为国家尽忠。”
“作为子女,我要为父母尽孝。”
“但是作为包炯,我想要……留在这里。”
这是包炯当初许下的愿望。
相当不好实现的愿望,但天狗星向来言出必行。
实现这一切让他消耗了相当多的力量,想必要好好睡上一觉了……不过等他醒来,大人也该回来了吧?
想到这儿,他倒不怎么觉得郁闷了。
而今天,便是那个约定实现的时刻。
包炯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并不存在的尘土。
随着他的动作,他的样子也在逐渐改变——白发转黑,细纹消失,等到他完全整理好自己的时候,已经恢复了当初二十七岁包炯的样子。
当初施展在他身上的法术,此时已然生效。
过去那二十余年的记忆渐渐淡化,最终在他的记忆里缓缓沉淀下去。仔细去想还是能够想起来,却已不会左右他太多。
相反,二十七岁时的记忆慢慢鲜明起来,帮他缓慢调整着自己。
“再活一次啊……感觉似乎也不错?”轻出了一口气,包炯微笑道。
天狗星平静地看着他返老还童,随即一挥手,一个色泽诡异的漩涡缓缓自空气中浮现:“请。”
“回去之后大概是什么时间?”
“你昏睡之后的一两个月吧……我也并不确定。”
“不知道他们都怎么样了,但愿那两个家伙能好好保护包大人,否则……”嘴里嘀咕了句,包炯踏入了那个漩涡。
景佑五年,开封。
在好不容易平静了一阵子之后,随着外出办公的展昭和回乡探亲的白玉堂归来,昔日的热闹再度降临开封府,甚至远胜之。
回乡路上闲着没事于是教训了一个小偷两个强盗三个流氓四个采花贼还顺便挑了一个山寨的白玉堂心情大好,于是按照惯例,他找上了展昭作例行切磋。
而能者多劳的展昭也明白眼下这架是逃不了的,于是干脆奉陪,两人在演武场打得乒乒乓乓颇为赏心悦目。开封府一切手头没活的人自然齐聚后院,欣赏着这场比斗。
毕竟两人都是高手大侠,打起架来比唱戏还好看。而且看戏的机会不常有,这猫鼠比武只要白大人心情好或者心情不好那么隔三岔五就有一场……
而且今天的看客还额外多了两个——难得同时没有公务的公孙策和包拯驾临演武场,与民同乐。
一边看,一边还顺便品评——
“展大人的轻功似乎又俊了。”
“那自然,武功这东西越用越强,展大人当上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之后总是干那些要用轻功的事情,要么跋涉要么上房,轻功自然越练越好……”
“不只是因为这个,轻功轻功,自然是越轻快的人用起来越厉害,那次大人不是给府里每人做了套新衣服么,我可是听那裁缝说了,展大人的腰比以前又瘦了两分——”
包拯一边听一边不动声色地擦汗,小声对公孙策说:“府里的伙食是不是该多加点肉了?让别人以为我们开封府饿着展侍卫可不好……”
“说得也是……”公孙策表情凝重地点了点头。
“诶,这是在打什么?”忽然,插进了一个声音来,“怎么人都聚在这儿,不做事了?”
“该做的活都做完了,小包大……”明白这声音是整个开封府最看不得有人浪费时间的那个,张龙赶忙放下手上的瓜子解释——只是话说到一半他才想起来一件事,脸上表情一绿,瓜子哗啦一下撒了满地。
不仅是他,听到这个声音,开封府其他人的动作齐齐一僵——自然也包括了场中正比剑的那两个,一群人僵成各种稀奇古怪的形状,仿佛一幅意味深长的画像。
而造成这一切的人——理论上来说应该正在昏睡但是此刻神完气足地站在那儿,手上还玩着一条肥肥胖胖的大白虫子的包炯抬起头,望着眼前开封府众人,在心里犹豫着该说些什么……
我很想你们什么的,似乎不太合适啊……算了,那么煽情也不是他的风格。
于是他抬起一只手,脸上露出微笑:“我回来了。”
开封犬游记·END
作者有话要说:新的一年,好的开始。
大家新年快乐!
嘿嘿,等我的后记吧~
后记
写——完——了——
总长三十五万字以上、历时半年多——在下终于写完了这篇截止到目前为止最长的文!
此时我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于是就不写了……
……那怎么可能呢?=v=这么重要的一天我等了多久啊,写后记这么愉快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让给任何人的咩哈哈哈哈!
好吧,于是从哪儿开始呢?
·一切的最初
其实这个故事,一开始只是一个怨念。
对一种类型的耽美小说的怨念——这种类型,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警察卧底和黑帮老大的故事。
这类的小说我看得并不算太多,但是仅有的那一些已经足够让我产生深深地深深地怨念——
为何这么多警察都是受?
而且还往往是被虐来虐去的受……
于是强烈的怨念纠结到最后,就是这篇文。
·关于警察
我很喜欢警察这个职业,从很久以前就很喜欢——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近视度数水涨船高,我很可能义无反顾地去上警校……
所以我想写出这样一个警察,他视公理与法律为至高无上,坚守自己的原则,不会因为外物和自己的感情而妥协。
于是我写出了包炯。
·关于包青天
在下很喜欢推理小说,自幼痴迷福尔摩斯。而当我发现中国古代还有这么一个牛X的侦探兼清官之后,我又深深地爱上了他……
于是从少包一二三到七侠五义包青天,从少年到中年,那个黑脸的清官在荧屏上陪了我很久很久。
而在我想写警察之后,第一个联想到的,也是他。
一身正气刚正不阿的包拯有一个视他为毕生偶像的后代——不错的主意吧?=v=
·关于CP
好吧,似乎很多人怨念这个。
但是说真的我也没辙……少包一二我的CP是包策包,到了三被一篇同人扭成了庞包庞,然后七侠五义我的CP是猫鼠猫……
换言之,除非我把包炯配给襄阳王(ORZ)不然写他和谁配那都是拆了我自己的CP……
……这是一个悲剧。
于是小包同学还是把包拯当成最崇拜的人,把展昭当成劲敌和同僚,把白玉堂当成同僚和麻烦,把庞统……当然是当成最大的那个麻烦。
而能够让他觉得不一样的那一个,让他不知到底该如何去面对的那个人,则在黄泉路的那一边,微笑着等着他。
这两个人的感情我并没有挑明——一来,包炯对感情的处理方式本来就是含蓄内敛的,更何况对方还是同性,还是那样的身份。
让他想明白然后把一切挑明……啊喂,那也太折腾我家低EQ的包小狗了。
至于秦华琅……这个人是明白人,但是他的EQ高到让他很清楚说得太明白的后果很可能是包炯囧在当场直接当机——于是这个家伙选择了什么都不说。
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纠结。
总有一天,在黄泉路的孤灯引导下,包炯会再见到那个人——但愿到那时,他已经可以想明白。
·关于耽美
我想写的故事,并不仅仅是耽美,而是一个拥有自己类型的故事,只不过它的性向是耽美。
如果写一个故事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两个男人相爱……我觉得吧,那对我来说是一种失败。
我想写的,是一个穿越的故事,是一个七五同人的故事,是一个关于一个警察的成长的故事,而不是一个男人如何爱上另一个男人的故事。
如果你觉得不满意……那只能说明我的实力还不足。
我会一直努力下去,直到我的笔,能够写出我想写的故事。
·关于结局
包炯完成了他在二十一世纪应尽的义务,然后作为他自己,他选择了留在大宋朝,当他的开封府座下走狗。
而开封府的那些人,则会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好好的生活下去。
故事结束了,生活还要继续。
其实前面有提示过了,包炯说的那段话里,他说了作为警察的他,作为孩子的他,却唯独没有说作为自己的他。
嘿嘿嘿嘿,有谁注意到了么?
其实如果就在千载千秋梦那章结束也不错。
可说到底,包炯也不是那么容易放开在宋朝的大家的。
那么,就让包炯,在相对而言轻松得多(……好吧,其实按他的性格,也可能更操劳)的宋朝,也过上一世吧。
那是属于他的另一段人生。
·关于伏笔。
在下是个伏笔控,这毋庸置疑。
我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欣赏读者因为伏笔被揭开而囧囧有神的模样。
我最大的期待——没有之一,则是有朝一日,能有一个得意洋洋的家伙,在我得意洋洋之前,把我的伏笔找出来,然后嘲笑我。
……其实我不是M,我只是寂寞。
·关于以后
新文决定写封神原著同人——好吧,我忧郁地发现,我似乎萌的越来越冷了……如果说七五写的人还不算少的话,封神原著的穿越同人……
我会尽量写得没看过原著的人也能看明白,嗯,我还算相信自己。
到时候会在这里发一下广告章节的……大约开坑日期是一月初,可能就在元旦假期这几天~
稍微保证一下,这篇绝对是主角和原著人物的CP——至于是谁嘛,暂时保密=v=(反正我估计看到名字,大家也就能猜出来了……)
于是就到这里了。
开封犬游记一文,到此正式谢幕。
多谢大家的支持。
虽然有点没天良但依然很英俊的作者黑白喵,在此向大家说声谢谢。
如果没有你们,我不会有把这个故事写出来的力量。
多谢大家,我们下本书见。
——等、等。
有没有人觉得,这个后记很没有英俊无比的在下我的一贯风格呢?
在下的后记,难道不该把人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才对么?
……好吧,为了贯彻我的个人风格,仅在此,揭开本文最后一个伏笔——
请大家注意时间。
这篇文开始的时候,是二零零九年的春节,此时,包炯二十七岁。
而这篇文结束的时候,二十一世纪的包炯五十六岁——也就是说,此时,已经过了二十九年,是公元二零三八年。
然后我们往前看——包炯来到宋朝,是景佑四年。陷入沉睡,是景佑五年——也就是,公元一零三八年。
请看正文倒数标题:
千·秋·梦·回·时
请看正文倒数标题:
千·载·千·秋·梦
这个数字,在下可提醒了无数遍,从文中一直到卷名章名。
在下,可没有打折扣哟~=v=
这是本文的最后一个伏笔,从这篇文的,第一段,第一个字埋下,然后直到此刻,本文最后一卷,最后一章的最后部分——彻底揭开。
这是性格恶劣的作者黑白喵,送给大家的最后惊喜。
=v=
有谁猜到了么?